1930

中日戰爭與國際關係

大時代叢書之五 柳乃夫 吳狄周著

目錄

一 戰爭的意義

一 常識的戰爭

二 國際法上的戰爭

三 不宣而戰

二 從國際法看中日戰爭

一 侵略者的暴行

二 戰爭的責任問題

三 神聖的抗戰

三 世界和平的第一號公敵

一 環繞太平洋的國際關係

二 國際條約的再檢討

三 誰破壞了國際和平?

四 中日戰爭與國際關係的演化

一 中日戰爭與國際輿論

二 各國對中日戰爭的態度

三 怎樣利用國際情勢?

五 怎樣撲滅新海盜?

一 一個根本問題

二 締結侵略國定義條約的必要性

三 太平洋集體安全制度的建立

中日戰爭與國際關係

一 戰爭的意義

一 常識的戰爭

無論是誰,只要一聽到戰爭這兩個字,似乎總會不寒而慄,同時在眼前,就會浮現出一幅多麼可怕的殘忍畫面,而確定戰爭是一種野蠻的行為。

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戰爭這個概念,已經不是什麼高深得了不起的學理,簡直成為大家很容易懂得的常識。鄉下人講“打仗”,書本上就寫成“戰爭”。一連串的槍炮聲,一陣陣的喊殺聲,雙方發生了武力衝突,就是構成戰爭的基本要素。所以,一般地講:戰爭就是一種兵力的鬥爭。

照這種解釋來說明戰爭,並不算是錯誤,但是,這只能說是常識上的戰爭,或者說是事實上的戰爭。

那麼,戰爭究竟應該怎樣解釋呢?

我們知道,人類社會,自從有史以來,直到現在,人類相互殘殺的事實,還沒有停止過。其間有這一集團與那一集團間的戰爭;有這一民族與那一民族間的戰爭,同時,不知流過多少鮮血,犧牲過多少性命,消耗過多少財富。然而,畢竟人類是進化的,戰爭的行為,雖說至今還不斷地在繼續,可是一致認識了戰爭的本來面目,大家都詛咒戰爭,要求阻止戰爭,甚至消滅戰爭。

幾千年的歷史傳統,世界上人類相互間的隔膜,國與國間的關係,因為少數人的利害衝突,戰爭行為依舊在進行。就目前的國際形勢說,世界上幾個窮兵黷武的法西[斯,下同]國家,其中少數的統治階層,正在發動和擴大毀滅全人類的戰爭。然而今日的世界,卻號稱文明世界,絕不是以前的野蠻時代可比。而這個世界,又是交通的世界,所以國際間因為共同的利害關係,就有了一種共同的規約,所謂國際法,就是適應這種需要才產生的。

國際法有兩種:一種叫做平時國際法;一種叫做戰時國際法。很顯然,後者是適用於特殊的場合,就是說適用於國與國間發生戰爭的時候。

國際人士對於國際間的糾紛,往往根據國際法理講話,各國政府也往往表面上根據這法理決定他們的態度,尤其對於戰爭。依照國際法上講:在一個國家裡面,如果發生兩種武力的衝突,那只能算是“內亂”,而不是戰爭。即使說是戰爭,也不過是戰爭的一般解釋,是常識的戰爭。通常是稱之為“內戰”。比方,過去中國的奉直之戰,江浙之戰,世界上別的國家,是不把它當作戰爭的意義來解釋的。又如西班牙佛朗哥領導叛軍對西政府的敵對行為,儘管大炮、飛機、軍艦轟炸得烏煙瘴氣,但終不過是西國的一種“內戰”罷了。

所以,我們所要研究的戰爭,是指國際法上的戰爭而言。

二 國際法上的戰爭

那麼,國際法上的戰爭又應該怎樣解釋呢?

國際法上戰爭的意義,也是隨著時代而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但根據現行慣例,對於戰爭須視其主體與內容而定,這裡,有幾個要點:

第一,戰爭是以國家間和交戰團體為主體的。換句話說,私人間的鬥爭固然不能說是戰爭,就是私人對於國家間的鬥爭,也不得謂之戰爭,一定要國與國之間的衝突才是戰爭。這種例子,不必多舉,大家都會明白。不過,到了近世,可以作為戰爭主體的,除了國家之外,還有一種交戰團體。所謂交戰團體,是在一個國家裡面,發生了叛亂事件,如果這個叛亂的團體,被別的國家承認它的合法存在,那麼,那個團體就得稱為交戰團體,而發生戰時國際法上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換句話說,它對於該國政府的叛亂行為,不是當做“內亂”來解釋,而是和國與國間的戰爭一樣看待了。最顯明的例子,如像佛朗哥在西班牙的叛亂,德意兩國政府無理地承認叛軍政府是交戰團體,並且要求英法也要做同樣的承認,其目的,就是要把西班牙的內亂變化作戰爭,使佛朗哥的叛逆政權能夠獲得國際法上的保障。事實上,世界上除了德意兩國承認西國叛軍而予以非法的援助外,那些不承認佛朗哥叛軍為交戰團體的國家,是不把西班牙問題,看作國際法上的戰爭意義來解釋的。

第二,戰爭是兵力鬥爭所行的狀態。關於這一點,是就戰爭的內容而言。不過,從來學者意見不一:有的說戰爭乃國家間兵力的鬥爭;有的卻說是國家間兵力鬥爭所行的狀態。後一種解釋,為現行國際法所採用的學說,照這種說法,戰爭不是指戰爭本身,而是指以戰爭為中心的鬥爭狀態。因為國際法把戰爭認為是一種繼續的法律現象,戰爭始終成為繼續的單一觀念。自開戰到講和,所有一切事實,都連續包括在戰爭這一觀念之中。兵力鬥爭,固然是戰爭的主要現象,但是在這繼續的過程中,無論實際上的戰爭怎樣弛緩或激烈,停止或進行,都不會使這種這種法律現象的性質有所改變。按照萬國和平會議的開戰條約,有非經預告不得開戰的規定。所謂預告,其方式有兩種:一為包含有條件開戰宣言的最後通牒;一為開戰宣言,換句話說,就是一般所謂“宣戰”。因此,即使雙方沒有實際的戰爭行為,只要經過宣戰這種方式,在國際法上就發生了新的法律關係,而成為戰爭。比方,歐洲大戰時,中國政府曾經發表宣言,正式對德國宣戰,實際上當時中國並沒有派出一個兵到歐洲去,但是中德兩國間的關係全都變化了,國際法上發生了中德戰爭的效力。根據這個理由,在兵力鬥爭以前的宣戰與在兵力停止時的休戰,依國際法的觀點,都是戰爭狀態存在的事實。都是具有戰爭的意義的。

第三,戰爭具有發生非常的國際權力義務關係的效力。戰爭一開始,交戰國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便由平時狀態入於戰時狀態,在這個時候,平時國際法已經失其作用,而適用戰時國際法。戰時國際法的主要內容,為規定交戰國間發生交戰的權利義務關係;交戰國與第三國即中立國間發生中立的權利義務關係。例如在平時,兩國的關係,有使節來溝通傳達,但在戰時,交戰雙方的使節都要撤退了。又如,在平時,第三國與交戰國雙方的關係是自由的,但在戰時就不同了,除與交戰國某方有同盟條約的國家外,第三國對交戰雙方都有守中立的義務。交戰國不能破壞第三國的利益,第三國也要遵守不援助交戰國的原則。總而言之,國際間戰爭狀態一經發生,原有的一切國際關係,都要隨之而起變化。

從上述的情形看來,國際法上的戰爭的意義,和一般對於戰爭的常識解釋,大不相同。目前這個世界,國際法既然為各國公認的共同信條,就有遵守的必要。誰是戰爭的發動者,誰就是世界和平的破壞者,也是說,誰就是全人類的公敵。我們如果不注意到這些問題,那麼,戰爭將成為現世界的最高信條,使法西侵略主義者更加瘋狂無忌了。

三 不宣而戰

正是因為國際法尚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世界上愛好和平的國家與人民正在努力反對戰爭,那些少數的法西侵略者及其應聲蟲,事實上儘管發動和推進戰爭;可是嘴裡也會哼出維護和平的調子,打出避免國際法上的義務的主意,發明了“不宣而戰”的新方法。尤其是最狂妄的日本帝國主義,自“九一八”事件開始,六年來對中國的加緊侵略,都是玩著這一套把戲。它不僅蹂躪了國際法,而且把各種國際公約都毀滅無遺了。日本帝國主義用飛機、大炮、軍艦向中國進攻,這是全世界上盡人皆知的事實。一直到現在,已經強佔了華北的平津,二度進攻具有極複雜的國際關係的上海,雖三尺童子也會說是中日間的戰爭。然而這只是事實上的戰爭,中日雙方並未經過必須的宣戰手續,在國際法上便沒有具備戰爭的要件,大家都說這叫“不宣而戰”,“不宣而戰”,就不能適用戰時國際法,這樣,侵略者便得以避免戰時應負的國際責任,被侵略者卻得不著戰時應享的國際權力。於是一幕一幕最淒慘的畫面,不斷地在中國映出。

按萬國和平會議的開展條約,既然規定非經預告不得開戰,那麼,“不宣而戰”顯然是野蠻的海盜行為,而不是一個具備國家資格應有的行動。這裡,我們姑不論戰爭本身的善惡與否,正當與否,即使說兩國間有不可避免衝突的條件,非以戰爭為解決問題的手段不可,但世界上既有公認的國際法存在,在國際法上又並未規定不准訴諸戰爭,那麼,在萬不得已時而出於戰爭戰爭的手段,也應該根據國際法上的原則,正式宣戰,而不應對另一國家,施行毫無理由的軍事攻擊。只有野蠻的江湖大盜,才會採用最卑鄙的侵害與攻擊。而在國際法上,對於海盜認為共同的公敵,因此,有共同撲滅的義務。此種“不宣而戰”較諸海盜行為,其嚴重性不知遠過若干倍。然而事實上,正在進行這種無恥行為的帝國主義,已經公然暴露其醜態了。

戰爭,我們應該反對,應該反對侵略的戰爭,尤其應該反對“不宣而戰”的新海盜。但是,我們要達到這一目的,絕不是提出反對的口號就算滿足,也不是徒以國際法相號召,便能阻止或撲滅那已經無視國際法的法西侵略主義者。我們應該很冷靜地去研究,弱小民族只有以自衛的戰爭去抵抗侵略的戰爭,尊重國際法的國家,只有用大家集體的力量去撲滅海盜,才能真正阻止危害和平的國家所發動的事實上的戰爭。不然,不特被侵害國家將大受“不宣而戰”者的荼毒,就是整個國際關係,也將在這一煙幕之下,大上侵略者的當,而招致自身利益的空前損失。

二 從國際法看中日戰爭

一 侵略者的暴行

日本帝國主義破壞國際法,用不著再加解釋,大家都早已明白。但是日本帝國主義卻巧妙地慣於玩弄國際法的字眼,來掩飾它的暴行。這裡,我們只能舉出一些顯例。

第一,在根本上,日本帝國主義儘管以大軍進攻中國,殺戮中國的無辜民眾,可是它卻不承認這是中日戰爭。因為它並沒有履行國際法上的義務,始終沒有對中國“宣戰”。因此,六年來中日兩國事實上的戰爭,不能發生戰時國際法上的效力。遠在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件發生時,日本只說是保護在外權益的自衛權發動的結果;一九三二年的“一二八”事件,又只說是保護居留民以及其他權益的自衛權發動的結果;知道今年七月七日發生的盧溝橋事件,還是那麼一套老把戲,強詞奪理地說是保障駐軍安全的自衛權發動的結果。日本帝國主義之所以用這一串話來做辯護,目的就是要避免國際法上的義務,把戰爭變作“自衛的強力措施”看,可以得到兩種好處:一方面避免國際輿論對它的攻擊和國際間共同對它的制裁,因為國際法上並不干涉“自衛的強力措置”,就是說,強力措置不能使國際的權利義務發生變化。另一方面,對於國內人民又可以把他們麻醉欺騙著,不至激起國民一般的反戰情緒,同時,對於交戰國對方,更可使其受到牽制,而不能享受戰時應有的權利。所謂“不宣而戰”,就是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的一張護身符。

第二,既然日本帝國主義以“不宣而戰”來掩飾它的侵略,那麼,它就沒有享受戰時國際法上交戰的權利。但是無恥的日寇,卻又進行戰時的“封鎖”政策。最顯明的事實,在這次上海戰爭上表現出來:八月二十五日,日本第三艦隊宣佈封鎖我國南部海岸,從江蘇北部至廣東汕頭,凡我國商船在這一帶航行,敵方都準備加以襲擊;接著於九月五日,日本海軍省以進攻淞滬並未勝利,又宣佈封鎖我國東南的全部海岸。這樣一來,我國華中、華南的海上交通,便全部被敵方遮斷。根據戰時國際法的常則,海上封鎖原為交戰國必要時得以享受之權利,但也有許多必須遵守的原則。日本既未經對中國宣戰,而遽行封鎖中國海岸,顯然違反國際法。同時,日方對第三國應履行的義務,也置之不顧,英意商輪橫遭日本的無理搜查和阻留,又顯然違反了國際法。

第三,中日兩國使節至今猶未宣告撤退。儘管事實上雙方戰爭達於白熱程度,但並未構成國際法上戰爭的要件。那麼,論理,平時國際法大家都有遵守的義務,即使以為已陷入戰爭狀態,至少戰時國際法就應該恪守。然而日本帝國主義卻完全蔑視一切,一味地蠻幹。最顯著的例子,是轟炸和用機關槍掃射中國的難民,與轟炸紅十字會及學術機關,上海許多大學,如同濟、滬江、復旦、持志等,都在敵人的炮火下化作灰燼了。按照國際間通行的戰爭法規,其中有兩大原則:一為交戰國為達到戰爭目的所必要的行為;一為如為達到戰爭目的所不必要,則務宜秉人道主義而行動。後一原則,對於失卻戰鬥力的敵軍戰鬥員也不得凌虐,敵方普通人民及其財產,更不得殺傷掠奪。至於學術、慈善用的建築物或美術品,歷史上的紀念物,尤有保護尊重的必要。戰爭法規雖屢有變動,但這兩大原則,卻絕不發生變化。可是日本帝國主義的暴行,卻把這些都毀滅了。

第四,日本帝國主義,既不遵守平時國際法,又不遵守戰時國際法,竟至轟炸第三國的使節而毫無所顧忌。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在途中因日本飛機故意槍擊而致身受重傷,便是顯例。這種暴行,簡直破壞第三國的中立地位,而使國際關係陷於無法理的野蠻時代了。

以上幾點,無非是最駭人聽聞的事件,其他日本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道義的暴行,多至不可勝計,其中以轟炸中國的民眾尤足令人悲憤痛心。

二 戰爭的責任問題

很顯然,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乃是戰爭的唯一責任者。一切的破壞行為,無論其為對中國或第三國所發生的結果,顯然應負責任者在於日本一方面。關於這一點,我們如單從國際法來解釋,還覺不夠,因為日本帝國主義本身已經把國際法視若具文,而其所出的手段,已經撕毀了國際公約,甚至以“不宣而戰”的方法,反於無形中獲得了國際法的消極保障,因此,我們還需注意到戰爭的事實問題。

所謂戰爭的事實問題,就是說中日雙方已經進行兵力鬥爭,這種兵力鬥爭將發生非常的效果。比方,在上海,由於中國與各國締結了許多國際條約,有租界的設立。在平時,儘管租借有特殊的管理權,但領土主權卻是屬於中國的。在戰時,特別是在日本進攻的形勢下,中國為了自身的獨立存在,當然有其抵抗侵略的自衛權,同時,中國在自己的領土內作戰,當然是正當的行為。然而日本帝國主義不顧一切,亂轟亂炸,致影響了租界的安全,因而就牽動了複雜的國際關係。這種複雜的國際關係,從表面上看,自然是以中國為主體的,因為中國才是真正的主人。然而從事實上看,租界之所以發生問題,絕不是因為中國違反國際條約的義務才造成的,完完全全是由於日方的侵略戰爭行為才造成的,所以,無論從哪方面說,凡是受中日戰爭影響而發生的國際問題,應由日方負其全責。

不僅如此,今日世界的不安定,也全由於幾個國家在那裡搗亂。不管那些國家創造什麼好聽的名詞,不管牠們用什麼挑釁的方法來做藉口,事實上,如果沒有侵害他國的領土主權事件發生,世界上絕不會像現在這樣到處都充滿著風聲鶴唳。所以,要維護世界的和平及國際的安全,就不能不把責任劃分明白。近幾年來的事實總算夠明白了。德意在西方的刀光劍影,日本在東方的窮凶極惡,不待言是戰爭的幾個負責者。

我們之所以要提出戰爭的責任問題,就是為了能在根本上剷除戰爭的火種。世界上愛好和平的人士,都一致反對戰爭;然而反對戰爭要能發生實際的效力,就非得合力來制裁戰爭的發動者不可。許多保守性最強的國家和個人,總想以妥協式調解手段來緩和戰爭。殊不知發動戰爭的國家,有其必要的理由,而侵略者的野心,卻又絕無止境。因此,要真正阻止或消滅戰爭,只有被侵略國家用抗戰的神聖權利來予打擊者以打擊,同時,那些因戰爭而受影響的第三國,也應該以實力來對付侵略者,然後才能阻止戰爭。

只要我們能夠把戰爭的責任問題弄清楚,也只有懲罰從事戰爭的禍首,事實上的戰爭才有消除的可能。任何對於侵略者的和平幻想,任何替發動戰爭者減輕責任的辯護,都無異於助長戰爭的狂焰,這是我們必須注意的。

三 神聖的抗戰

中日雙方既然事實上發生戰爭行為,而戰爭的責任問題又全在日方,論法論理,中國都是站在正當的地位。所以,因中日戰爭而引起的國際關係的變化,一般地說,是有利於中國的。這裡,我們可以指出兩個基本要點:

第一,自九一八事變以來,誰都知道中國在不抵抗主義之下,喪失了幾千萬方里的土地,損失了無限量的富源,而日本帝國主義卻一步也不曾放鬆過,得隴望蜀,直進攻到華北,奪取平津,使中國的國際地位日益低落,中華民族的危機與日俱增。然而,另一方面,中國人不願做亡國奴,卻日夜要求對內和平統一,消滅內戰;對外以保障中國的領土主權為最高原則,一致抗戰。這種抗戰的意義,很顯然是一種正當防衛,而不是一種戰爭,更不是戰爭的發動者。因此,中華民族的抗戰運動絕不能當做戰爭來解釋,就是說這是神聖的,無可非議的,要消滅侵略戰爭,只有被侵略者起而作英勇的抗戰。

第二,日本帝國主義口口聲聲以“維護東亞和平”及“安定東亞的勢力”自命,想藉此來混亂世人

的耳目,騙取其他帝國主義的諒解。這花頭已經玩過了六年,中國不斷地屈服與忍讓,才釀成整個東亞不安寧的現象,緊張的國際風雲,也隨之而日益變本加厲起來。許多人以為中國能夠繼續退讓,遠東和平就不致破壞,這種說法,表面上看來似乎也有道理;但是事實又怎樣呢?六年來的教訓告訴我們,那是百分之百的錯誤觀念。這種觀念在中國出現,就是造成漢奸的最大原因;在國際間出現,就是十足的帝國主義的辯護士的論調。然而文明國家誰都要求世界的和平。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裡發生不幸,必然影響及於全世界。在東方,日本帝國主義氣焰之所以如此囂張,原因就是由於支配日本政府的軍閥在中國的步步後退上獲得了穩定統治權的基礎,從而步步走上滅亡中國與獨霸東亞的途徑。固然,國際帝國主義相互間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但被侵略者不能自己起來捍衛國土,要想帝國主義間馬上發生武力衝突來保障國家的獨立與主權,那是做不到的。因此,中國的對日抗戰,其意義不僅是為了中國自身的存亡,而且是為了保障東亞的真實和平。這種為和平而戰的抗戰,無疑是再神聖也沒有的了。

盲目的反對戰爭與盲目的擁護和平,都是失敗主義的狂妄信徒。中國對日抗戰,是整個為和平而鬥爭最緊要的一環。中國也只有對侵略者抗戰,才能打出一條生路。而且,這個抗戰只有堅持到底,才能使國際間有正確的認識,從而獲得他們有利的友誼援助,才能爭取到最後的勝利。我們只有在擁護政府抗戰到底的決心下,才能達到救亡圖存的目的。

三 世界和平的第一號公敵

一 環繞太平洋的國際關係

一九一四——一八年歐洲大戰的結果,整個世界的國際關係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在太平洋上,一方面,雖然德俄兩大帝國的勢力退出了,可是有摻進了美國的新興勢力。帝國主義的鬥爭形勢,以英美日鼎足而立為最主要的現象,法國在遠東的地位,並沒有多大的變化。另一方面,社會主義的蘇聯,以一種新形態出現,形成了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對立。而太平洋沿岸的弱小民族,依然在帝國主義的明搶暗奪的陰謀之中,過著被侵略的生活。

但是,有一個要點,戰後與戰前顯然不同,那就是太平洋沿岸弱小民族的解放運動與蘇聯的發展取得一種聯繫的關係。同時,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也不像戰前那樣簡單,除了以直接侵略弱小國家為主要對象外,同時還進行對蘇聯進攻的工作。由於這種趨勢,才促成蘇聯的和平外交政策。到了這時候,太平洋的國際關係雖有三種對立形勢,可是只有兩種本質,即帝國主義勢力與反帝國主義勢力,成為兩種對峙的局面。

自世界經濟恐慌爆發以後,特別是一九三一年,日本帝國主義向中國進攻以後,太平洋的國際關係,更逐漸發生變化。一般地說,帝國主義營壘,已經起了分化,至少是減弱了勢力,英美法與日本的關係,逐步地疏遠,因此,形成了侵略者與反侵略者的對立形勢。

及至一九三六年,日德意以同盟形態出現後,國際關係更為之一變,使愛好和平的國家愈加有接近的可能,而形成侵略陣線與和平陣線的實際鬥爭。

所以綜合地說,環繞太平洋的國際關係,是隨著帝國主義矛盾的展開,蘇聯和平政策的強化與乎弱小民族解放運動的發展,隨時都在發生劇烈的變化。這種變化的一般趨勢,是使最富於侵略性的帝國主義逐漸地孤立起來,使那些口頭和平的法西侵略大家們的原形完全畢露了。

現在,試就太平洋實際的國際關係做一個大體的檢討:

第一,在帝國主義陣營中,以英美日的對立形勢最為明顯。大家都知道,英美為了爭霸世界,有著極大的利害衝突,英美至今尚不能合作,原因就在這裡。其次,英日的矛盾,也是明顯的事實,尤以經濟的鬥爭佔著主要的地位,事實上,大英帝國的愈趨沒落,其實在太平洋既得的權益就愈加減少,而中日糾紛實在成為英國的致命傷。再次,日美關係,就一般說,似乎不比英日的矛盾更大,但在這裡有一個必須注意的地方,就是日本在太平洋勢力的逐漸擴大,根本上會給予美國的發展以最大的打擊,至少是一種威脅。通常所謂日美政治的對立,即指此而言。我們看得很清楚,美國的遠東政策,一貫維持所謂“門戶開放”,這個政策的作用,不僅是美帝國主義插足遠東政權攫取經濟利益的符咒,而且是美國企圖維持遠東政治均勢的方略。所以,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步步勝利,實際上就不免要與美國發生直接的利害衝突。

就英美日的三角關係,它們本身相互間都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存在。過去的事實,證明英美的矛盾大過於日英與日美的矛盾,於是日本帝國主義利用了這種國際形勢,使太平洋上兩大列強勢力,不能合作共同對付侵略主義者的擴張,而獲得長足的發展。

除此之外,德意的勢力,於近一年來,積極向太平洋伸張,企圖在中國重新建立基礎。就這一點言,本來是和日本侵略中國有矛盾的,但是,在侵略的意義上,卻又是忠實同志;而中國本身的發展,決不容許侵略勢力的火焰,繼續在中國焚燒,於是強盜們就準備來一套合夥打劫的陰謀,結成了日德意的同盟關係。從而太平洋的風景,添上了一大團黑雲。不過,這團黑雲只是臨時的聚合而已。

第二,與帝國主義相對峙的蘇聯,已經堅實地成長起來,太平洋有關各國,由於蘇聯的存在,發生了特殊的國際關係。蘇聯本身成為中堅的反侵略的堡壘,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然而正因為它是反侵略的堡壘。弱小民族的解放運動與被壓迫者的革命運動,都受到很深的影響,因而使帝國主義者都懼怕它。其中以英國態度最佔重要地位。在這種形勢下,東方的野馬遂得乘機以東方反蘇聯的前鋒自命,企圖騙取其他帝國主義的歡心,以遂行其侵略中國甚至滅亡中國的野心。幾年來的事實明白地告訴了我們這一點。

的確,日蘇對立的形勢,任何人也不能否認,日蘇關係的緊張,更是一天比一天加緊,然而在日本帝國主義的打算中,進攻蘇聯與征服中國乃是一件事。所以,衡情度理就太平洋的國際關係說,蘇聯與中國有著共同的敵人。日本帝國主義著著向中國進攻,不僅促進了中蘇的復交與締結互不侵犯條約,就連英美對蘇聯的關係也有相當的改善。因此,太平洋的海水愈被日本帝國主義的戰爭引起巨浪,世界為和平而奮鬥的國家就愈能接近起來而予以共同的制裁。

第三,直接被日本侵略的太平洋沿岸國家,固然是中國,而間接還有不少的國家,如暹邏及南美洲的小國,都在日本勢力威脅之下。同時,許多其他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如印度、安南、菲律賓等,也無時不感到日本侵入的威脅。綜合地說,太平洋沿岸另一種國際關係,即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關係,隨著它們自身的要求解放與反抗侵略而日益取得無形的聯繫。這種聯繫將在某一被侵略的國家,首先發動抗戰,只要這種抗戰能夠持久,足能獲得其他弱小民族的同情,而增強其反侵略的勢力。因此,中國對日的抗戰,就負有特別重大的使命,它將使太平洋的國際關係,展開新的前途。

二 國際條約的再檢討

歐戰以後,人們對於戰爭的認識是更進了一步。黷武主義者儘管在製造戰爭,但是世界上和平的呼籲也隨之而高漲。正是因為這個理由,國際間才締結了許多公約,雖然這些公約在積極的意義上不能消滅戰爭,但在消極的意義上,總還算是打的阻止戰爭的主意。其中最有名而且關係最普遍的,要算下列幾種:

第一,國聯盟約,從其所規定的條文看來,至少可說是防止戰爭的重要文件。在國聯盟約中,一開始就明白指出了幾個要點:(一)各締約國為增進國際間的協作並保持其和平與安寧起見,特允接受不從事於戰爭的義務,維持各國間光明、公允、榮譽的邦交;(二)確守國際公約的規定,以為各國政府間行為之規範;(三)在有組織的民族間,彼此待遇公平並恪遵條約上一切義務。根據這幾個要點,各參加締約國如果能遵守,在消極的意義上,未嘗不是維持和平方法的一種。不過,事實上所表現的效力實在太少,因此不免令人大失所望。

國聯盟約共二十六條,參加國家,截止一九二九年止,已達五十三國,盟約以第十條至第十六條最為重要。第十條規定,聯盟會員國有尊重並保持所有各會員國領土之完整,及現有政治上之獨立,以防禦外來侵犯之義務;如遇此種侵犯或有任何威脅或危險之虞時,行政院應籌履行此項義務之方法。第十一條規定,凡任何戰爭或戰爭之威脅,不論其直接或間接涉及聯盟任何會員國,皆為有關聯盟全體之事,聯盟應設法挽救,以保持各國間之和平。第十二條規定,倘聯盟會員國間發生爭議勢將決裂者,應將此事提交公斷或法律裁判,或交行政院審查,並約定無論如何非俟公斷裁決或法律判決或行政院報告三個月以後,不得從事於戰爭。第十三條規定,凡聯盟會員國間發生爭議認為適於公斷或法律裁判而不能用外交方法圓滿解決者,應將該問題完全提交公斷或法律裁決(第一類)。凡爭議關於一條約之解釋或國際法中之任何問題,或有無違反國際義務之事實,或此種違反應行補償之範圍及性質者,概應認為適於提交公斷及法律裁判之列(第二類)。第十五條要點為規定調查與解決爭議的方法與手續。第十六條乃最主要的一條,為近年來國際糾紛中時常引用者,其中共四款,而以第一款最為重要。第一款規定,聯盟會員國如有不顧本約第十二、十三或第十五條所規定而從事於戰爭者,即據此事實應視為對於所有聯盟其他會員國有戰爭行為。(以下為一九二一年第二次大會修正文)其他各會員國允立即與之斷絕各種商業上或金融上之關係,禁止其境內居民與破壞盟約國境內居民之各種往來,並阻止破壞盟約國境內居民與其他任何一國,為聯盟會員國或非聯盟會員國境內之居民一切金融上、商業上或個人之往來。

根據上述情形,我們可以看到國際盟約雖然沒有指出最切實有效的保障和平的方法,但卻具有以集體力量來保障國際安全的意味。

第二,非戰公約。這是一九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訂立的,參加者有英美德法日意比利時波蘭捷克九個國家,中國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加入。公約條款非常簡單,只有三條。第一條規定:“締約國茲以各該國人民之名義,鄭重宣言訴於戰爭以解決國際糾紛之非,及在相互關係上利用戰爭為國家政策之工具應行拋棄。”第二條規定:“締約國互允各國間沒有爭端或衝突,不論其性質及起源如何,只可用和平方法解決之。”第三條以各國批准送華盛頓存案後即發生效力。

這個公約,如果簽字國家真能以忠實的態度信守不渝,的確也能增進國際的和平。然而並沒有反面的規定,即對於違反公約的國家,不能給予有效的制裁。這樣,野蠻的侵略主義者,自然很能隨便地把牠撕毀了。

第三,九國公約。這是與太平洋有最密切關係的,也可以說是戰後維持太平洋國際關係的有力工具,即保障太平洋帝國主義均勢的主要條約,該約成立於一九二二年二月六日,由英美法意日中比荷葡九國在華盛頓簽字。十餘年來支配遠東大局的,就是這個條約。

九國公約的緒言中,明白指出公約的基本意義,在於鞏固遠東局勢的和平與保障中國的權利與利益。內容共分九條,其中以第一——第三條最為重要,這裡把它摘錄下來:

第一條:(一)當尊重中國之主權獨立及領土的與行政的完整;(二)當給予中國以最無障礙之機會,俾自行發展並維持一有力而穩固的政府;(三)當用彼等之勢力,以期有效確立並維持各國人民在中國全領土之商工業機會均等主義;(四)當自行抑制勿利用中國之情形,以求獲得足以減損友邦臣民或市民之權利之特別權利或特典,並勿容許有害友邦安寧之行為。

第二條:各締約國協定不得於相互間各別或共同與任何一國或數國締結違背或有害第一條說明之原則之任何條約、協定、契約或諒解。

第三條:除中國以外之各締約國,為更有效的適用開放門戶或各國在華商工業機會均等之主義起見,協定彼等將不求取,或贊助彼等之國民求取下列各項:(一)於中國任何特定地域內,關於商業或經濟之發展為彼等自己利益計,設定任何一般的優先權之協定;(二)任何獨佔權或優先權之足以剝奪任何他國國民經營在華任何合法商業或工業者,或足以剝奪其與中國中央政府或任何地方官憲共同經營任何公共企業之權利者,或為其範圍時效或地理的關係足令機會均等主義實際的適用歸於無效者。但本條之協定不得解釋為禁止取得必要之財產或權利以經營特別之商業、工業或金融業,或獎勵發明及研究者。中國政府對於無論是否參加本約之各國政府及人民欲得經濟的權利特權時,誓當依本條前記協定之主義處置之。

按照本條約之規定,中國取得了主權獨立、領土完整的保障,各國取得了門戶開放、工商業機會均等。要是各國能切實尊重本條約之規定,各國既無利益衝突,我國亦無須假武力自衛領土之完整。即遠東的和平不致發生問題。

不過這個條約仍舊是信義的條約,如果各國不遵守,仍無取締的方法。

綜合地說來,以上三種條約都是消極維持世界和平的,沒有力量積極地干涉不守信義的侵略行為。還有一層,即一切規定十分空泛,不決絕,當帝國主義狡獪欺詐的現在,實在沒有能力保證世界和平之不被破壞。

現在中日戰爭爆發了,世界和平給破壞了。但,誰是破壞的責任者呢?

三 誰破壞了世界和平?

破壞國際公法的,就是世界和平的罪魁。這是誰都共認的。

依據國聯盟約第十條及九國公約第一條第一款,則中國主權領土之獨立完整,是締約國應該尊重的,但日本帝國主義者,藉保護在華權益,九一八舉兵佔領我東三省,繼而佔領熱河、察北,又利用漢奸殷汝耕等人組織冀東偽政府,這不是破壞我國主權領土之獨立完整嗎?不但這樣,它用武力逼我政府簽訂種種條約,造成它在華的特殊地位。利用塘沽協定擅自在華北增兵演習,建築軍營與飛機場,到處組織特務機關;利用何梅協定把我中央軍都趕出河北;利用上海停戰協定,使我上海不能住兵,吳淞一帶不能有國防工作。現在又以“華北是滿洲的生命線”一口實來實行佔領我華北了;進而八一三攻打上海,現在把侵略的火焰蔓延到華中、華南,實行併吞中國了;並且過去曾倡言不准第三國過問中日問題,連投資都不准,最近又封鎖我海口,干涉外國船舶的往來。這些不都是違背九國公約之不准造成特殊地位,以妨害門戶開放、機會均等行為嗎?這不是違背國際公法、不是蹂躪國際公法嗎?

從以上的話,我們已夠明白,破壞世界和平的罪人,究竟是誰了。

我國是最酷愛和平、擁護正義的。一向本著容忍、堅信和平的態度與真誠,在這崎嶇多險的世界上行進,努力於世界的和平,極力避免與任何國家衝突,尤其不願無端破壞和平,以冒人類公敵之大罪。

即如九一八,我國固然是因為內部未臻真正統一,不便發動抗戰,而坐視喪失關外三省,致幾千萬同胞淪為亡國奴隸,受盡敵人殘酷的摧殘,但一方面也深深表示了我國的愛好和平之心,希圖世界和平之維持者的國聯,對暴日加以有力的制裁。可是暴日無視國聯,利用國聯的弱點,並且認為我們是懼怕怯懦,而變本加厲地侵略了。

現在我們出於自衛,起來做堅決的抗戰了。這能算是破壞世界和平嗎?

雖然日本的言論機關造了我們許多謠言,設下許多動聽的藉詞,說什麼我國排外、虐殺外國僑民、不守信約,世界人會信它嗎?世界能以為中日戰爭的責任應由我國擔負嗎?

四 中日戰爭與國際關係的演化

一 中日戰爭與國際輿論

中國的輿論界早已注意到,如果我們展開全面的抗戰,並且堅決地抗戰到底,則國際形勢是要發生重大演變的,這演變將愈趨愈有利於我們。這話自上海抗戰以來以十足地證實了。

現在我們先來檢討一下國際輿論。

在日帝國主義挑起盧溝橋事件,發動武力佔領了我們的平津時,全世界都震怒了,世界各國主張正義的報紙和國民一致起來指斥日本軍閥的兇狠和野蠻。許多過去抱著模棱兩可的態度,甚至曾同情日本的報紙,也忽然改變了態度。英國除了保守黨的【每日電聞】對日本受軍閥的支配表示非常惋惜,並幻想用妥協方式解決中日的衝突,希望中國極力容忍外,其他自由黨和工黨的報紙,都發出了指斥日本侵略野心,贊助我國堅決抗戰的言論。九月十日英國【新聞紀事報】的社論說:“中國軍隊在上海奮勇抗戰,舉世人士無不表同情,向來兩國交戰,其中一國能得中立國如此極大同情如今日中國所得者,實無前例。”工黨機關報【每日民聲報】稱日本已破壞整個不可分割的和平,各大國只是袖手旁觀,殊足惋惜。至一向被人認為代表英國政府意見的倫敦【泰晤士報】,則更進一步主張英美法應該聯合起來對付侵略的日本。在八一三事變後四天,八月十六日該報發表一篇評論,略謂“日本蓄意侵略中國,想在中國北部割據一個走廊,以作進攻蘇聯的根據地。但等到一遭抵抗,則又轉向南方侵略。英美法在遠東都有重大利益,應該聯合起來對付日本。”

法國最有地位的【人道報】,抨擊日寇道:“日本帝國主義正向中國進攻,想侵略華北各省及上海市,中國民族為了保衛領土,維護生存,及使它悠久的文化不受野蠻的法西主義蹂躪起見,現已經一致起來作堅決的抗戰了,世界進步的分子,都向他們表示同情。法國的愛好和平者,誰都曉得,中立便是破壞世界和平。集體和平,就是以相互的方式,去援助被侵略的國家。”【共和報】稱:“上海是世界最富庶的城市之一,日本久矣垂涎三尺,中國必然要死力抵抗,且觀日來中國抗戰的決心,日本是無論如何不能打勝的。”並且他們主張集體制裁這點與英國【孟捷斯脫導報】的主張一致。【孟捷斯脫導報】於八一三事變後,曾發表過極決絕的話:“日本所要求的,都是情理上不能接受的;現在列強的決定,固屬困難,而蘇聯不得英美的合作,也未必會有什麼舉動。那麼,現在最好的辦法,當是這些國家的共同行動了。”

其次,我們再來看看,對於世界和平舉足輕重的美蘇的輿論。自從美蘇復交以後,這兩個東西遙望的國家,已經一天天走上關係密切的境地。兩國國內的輿論已呈出一呼一應的現象。美國【紐約時報】九月十日的社論說:“觀於中國目前全國一心一德之抗日熱情,足見中國已臻於統一之域,向以懷疑態度視中國者,今當刮目相看矣。”又如紐約著名的【鷹報】,在盧溝橋事件發生後,上海事件發生以前,主張遠東和平須有各國共同負責。該報於八月四日發表社評雲:“日本以維持亞細亞和平自許,但對華侵略仍在積極推進中。【九國公約】為中美日等共同簽字者,違反此約,即違反國際公法,故英法等國,近均對日表示,遠東和平須由各國共同負責。”其他大小各報沒有不抨擊日帝國主義之侵略行為的。蘇聯是維繫世界和平之最有力的一環,則其輿論界對日本之破壞和平,侵我領土及日軍人之暴行自然痛加斥責。【消息報】八月三日抨擊日軍閥在中國之行為及唆使白俄搗毀天津使館雲:“日軍閥及其白俄走狗之無恥暴行,實令全蘇人民聞之髮指。彼侵略者侮辱中國人名猷未足,進而且向各方面挑戰——彼等此種暴行,將得到蘇聯之適當答復——其作為搗亂家、挑戰者、強盜的面目,將被烙印於整個文明世界之前。”【真理報】也發表過酷辣的評論,謂日本的行為是強盜行為,將受到適當的答復。

此外環繞太平洋的被侵略國,歐洲美洲的愛好和平的國家的輿論對日本的侵略行為,無不痛恨而加以抨擊。即如日帝國主義的同盟兄弟,德意的輿論界,也不敢公然出來袒護日本。

至於各國個人及團體,因我國展開了搶救國土、搶救民族、搶救世界和平的抗戰旗幟,而予我之同情則更為具體。香港英籍海員罷工反對以軍用品運往日本,助其侵略中國,並聲明“寧願下獄,不願服務。”英國工界工會六十九次年會的會場中,會長伯文,運輸工會領袖,在千餘工人代表面前抨擊日本在華殘酷屠殺非戰鬥員,及傷害許格森大使等橫暴行為,並謂此種暴行提醒了全國民眾的良心,將要請求該國政府終止其懦弱行動。美國八萬海員在芝加哥舉行反日侵略示威。九月十四日全美舉行中日問題之測驗時,同情中國者達百分之四十三,中立者百分之五十五,而同情日本則僅百分之二。九月十七日,【紐約每日新聞】批評美政府禁運軍火政策,為助紂為虐之政策,深使百分之九五同情中國之民眾惋惜。蘇聯的軍官發表,謂中國如需要志願兵,只消命令一下,立即有十萬人去報名。這是多麼壯烈的同情:願捐棄自由(英海員)和生命來援助中國!

當我國勞動協會及上海市總工會電請國際工人同情援助後,荷蘭運輸總會立即復電,謂該會已採取第一階段的各種步驟,阻止運輸軍火赴日,並將建議於九月二十日之特別會議。台灣革命黨發表宣言,痛詆日本。日本本國的海員工會也醞釀罷工,表示反對戰爭。日本共產黨竟以炸彈去警告日軍!且調發在鄉軍人時,因多不願意參加侵略之戰爭,而行兵變。琉球,已淪亡了幾十年,在日本的統治者目中,已為同化之種族,在行政區域上已不復為殖民地或保護地,已成本土之一縣,但我上海抗戰之炮聲發出時,我們幾十年在日人統治下呻吟的琉球同胞,竟組織了XX黨,實行獨立解放運動!

世界和平大會建議國聯援華,中央社十六日日內瓦電,該會執委會通過,決議案主張:(一)中國政府所提出之申訴,國聯會應予以處理,並應依照盟約而向日本提出最後呼籲;(二)應在財政上或其他方法援助中國,以便抵抗侵略;(三)應自各方面覓獲必要的助力,以便實施集體制裁。

以上,我們匯集了各國對中日戰爭的輿論,在世界輿論中,除了極少數保持著較和平的對日抨擊或中立(如德意的報界)外,我們無法覓得同情日本、反對中國的輿論。

輿論是民族的喉舌,就是說這裡所搜集的,都是各國的民意。那麼各國政府對中日戰爭的態度又如何呢?

二 各國對中日戰爭的態度

前面已經略為提到,日本侵略我國的野心,是歐美的“寬兄”們的容忍、放縱的結果,是國聯無力執行盟約中所規定之制裁的結果。

但是我們要知道這種容忍、放縱是有限度的,因為這種態度是是由其經濟、政治的利益關係的互相不一致產生的,比如說,英國為了保持其遠東既得利益,所以採取了維持現狀的基本政策:美國為了和平地獲得東亞的利益,採取了門戶開放的基本政策。

既然這樣,一旦日本的侵略超過了英國的“維持現狀”,妨害了美國的“門戶開放”,則他們的容忍的、放縱的態度一定要變更的。

在九一八以後,八一三以前,英國美國都還幻想日本有滿足的一天,所以他們對九一八、一二八等事件都抱著嚴格的中立態度。加之狡猾的日本以取道中國進攻蘇聯為標榜,自然英美的政客們有不少幻想這“防共”先驅的偉業將不妨害己身的了。例如在九一八時,英國公然縱容日本之佔領東三省,一些英國的政客以為這只是進攻蘇聯的初步,即佔領東三省作進攻蘇聯的根據地罷了,佔領這區區的東北以後,日本是不再南進了,所以輕視九一八事變,甚至支持日本的妄為。

正因為有這一現象存在,所以在中國起來抗戰之前,中國的一些失敗主義者,都說,“在中國抗日戰爭中,中國是完全孤立的。沒有一個友邦能夠真正幫助中國。”

但中日戰爭發動以後,各國的態度怎樣呢?這對於抗戰前途是有著重大關係的,我們不能不加以檢討。為了更徹底了解中日戰爭中各國態度的演變,我們有將九一八以來的各國態度演變的歷史過程,略加敘述的必要。

先就英國來說。英國和美國的矛盾,大過於英日的矛盾,這是誰都知道的。從近年來英美間對外態度往往互相逕庭,日英間有著不即不離的什麼“同盟”、“談判”便是證明。

英國對中日間的態度,對日本侵略的態度與其說是容忍,勿寧說是放縱。造成這態度的基因是反對蘇聯,阻止中國解放,英日間很嚴重的摩擦尚未發生。

九一八事變到上海戰爭的一二八為止,英國完全站在這個立腳點上,不想干涉日本的行為,只幻想著日本不再南進,並且尊重其在東北的既得利益就滿足了。只看中日糾紛提到國聯時,國聯雖然有要求日本撤兵的決議,但沒有擔保執行的條件,沒有引用國際盟約上的制裁方法便可明白。迨保守黨得勝,內閣改組,西門出任外相以後,英國的態度,尤為卑鄙。那時國聯在巴黎開特別會議,西門提出的解決中日糾紛的辦法中,竟說,“中國當尊重日本在滿的一切權利,立即與日本直接交涉。”

自一二八到中國幣制改革,可謂第二階段。到這時,英國略略認清了日本帝國主義的真實面目,對美的態度也有點變更,時時借英美合作來虛張聲勢。而其最大目標在於保持其在中國之優勢,其採用方法是從奪取中國經濟權著手。如贊助中國幣制改革,設法穩定法幣,後來的計劃改中央銀行為準備銀行等等便是表現出來的事實。但我們仍舊在這些變化中看見他同時還抱著一線幻想,即千方百計設法和日本妥協,企圖與日本平分我國的寶藏。其間經過情形大致如下:起初是僅僅注意在東北的利益,派遣以李頓為首的調查團,完成了一紙一無所有的、連道德制裁都算不上的報告書,接著被日本開放滿洲,歡迎各國投資一句甜話迷得團團轉,派出了經濟考察團(美法也有同樣行動);後來冷不防日本又侵入華北,宣言不准第三國干涉中日問題,連投資中國都不允許。這下,英國可著了慌,趕緊派經濟顧問李茲羅斯到中國來,完成了粵漢路的接軌,尤其完成了中國的幣制改革,使中國滾進英鎊集團中。然而羅斯直到在東京碰了兩次釘子才回去。

自中國幣制的改革到七七事變,可謂第三階段。在這一階段中,中英的關係走上了愈加密切的道路。其對中日問題的根本政策雖未變更,但態度確實強硬了一些,似乎對於日本的不飽之慾感到一些威脅。當親日派想盡方法促成西安事件,而要把西安事件演成內戰,阻止中國統一的時候,英國不辭冒日人之利害,力主和平解決。不過在西安事變以後,英國的態度在日方的誘惑下,又有些趨回舊道的傾向。所以當時就出現了一幕招世界注意的倫敦英日談判。善於掉槍花的日本在這時的口號是“吾人(日本)華北,不列顛華中、華南。”這可把英國保守黨的外交家陶醉住了,雖然當時英國曾一再聲明不損害中國任何權益。

可是美夢只屬於英國單方面做,日本自己是一明二白的。牠不但不讓英國甜睡一刻兒,甚至背起了鐵拳,一下打醒了他。於是盧溝橋事變發生了,平津佔領了,進而八一三把飛機上的機關槍子彈射進仍在和平夢中的英大使胸中了,更進而把炸彈聲帶進香港,英國領土內了。這時,英國有些措手不及了。然而,英國似乎仍舊覺得和平未絕望,仍沒有想到要設法阻止暴日侵略的戰爭,加之西歐的問題嚴重非常。在上海戰爭發動後兩禮拜他提出了上海中立區案,要求中日雙方的兵撤離上海,向中國擔保日本不利用租界做作戰根據地,向日本擔保僑民及利益安全。所以上海戰爭爆發,雖相當地驚醒了英國,但中立區方案的提出,還些微帶點遷就日本的意味。

但不幸的是,英國的遷就又碰了壁,得了一個不答復,進一步封鎖中國沿海海口,許格森大使吃衛生丸。這切實證明了英國外交的遷就、妥協態度的錯誤。最近英國似乎已慢慢走向與美法蘇的合作,似乎就是悔悟的表徵。總而言之英國對中日戰爭所取態度的特征是猶豫、徬徨,還沒有走上切實防止侵略的太平洋集體安全制度的道路。

說到美國,則其主張與英國不同。他不像英國之一味和日本講分贓,而在中日摩擦的過程中,依據事實的教訓和啟示,認識了日本的真面目,知道日本不但在侵略中國,而且是企圖獨霸東亞。所以美國對中日戰爭態度,較英國要前進得多。不過美國對日本的投資,遠勝於對華投資,非打擊日本無力吸收美資後,他的態度不易決定,且美國外交向受孤立主義所支配,一時不易走上集體制裁之路。

雖然,美國對中國與日本衝突的態度也有著種種的不同,而大體上是可以史汀生主義做代表的。史氏去年發表的【遠東危機】中說:美國政府因向來就與中國訂有不少進步條約,是要盡其應盡之責,以保持中美將來的關係的。尤其美國是參加過大戰後所產生的兩個多邊條約——【非戰公約】與【九國公約】的,所以美國對於中國領土受日本破壞了完整,是抱保持“條約神聖”的態度,來制裁侵略,認為中美關係需更緊密一些。

這樣,美國的態度也就沒有英國那樣複雜善變。

起初,美國還沒有認清日本發動九一八是其獨霸遠東的序幕,只以為目的在奪取滿洲的優勢,特別是經濟的利益。美國的許多庸俗學者曾予日本以同情,認為日本應該獲得原料及安插過剩人口的地方。因此美國對九一八的態度,可說相當消極。

美國相信日本發動滿洲戰爭只是出於軍閥之手。當時美國陶醉在幣原外相的“萬邦協和外交”裡,認為日本穩健派的政府(指當時民政黨的若槻內閣)是會對不受內閣統御的軍部加以制裁的。而日本政府對於滿洲事變的公開聲明,又是“日本並無領土野心,目的只在保護以資本與勞力經營和平事業。………”是的,即使佔領了領土但仍保持著門戶開放的話,這與美國有什麼妨害呢?何況日本政府做了這樣的聲明?因此美國給哄住了、所以當中國把中日糾紛提交到國聯請求解決時,美國就抱著“援助東京穩健派政府”,和“一不得當,實有形成日美隊裡的危險”的態度。哪知日軍接著又進攻錦州,民政黨內閣也給軍閥打倒了,這是美國才提出“強硬抗議”;後來,日本進兵黑龍江了,這才使美國覺悟到:“事勢如此,普通外交手段業已無望,我們保全穩健派的政府以制止橫暴分子的活動,現在是再也不能繼續了。”及至上海一二八戰爭爆發,美國就覺得非抬出【九國公約】來號召,不足以制止侵略,而且“美國主張對日經濟制裁的聲浪已頗普遍。在開會的議會中,有數議員要求應與總統以實施經濟制裁的權力。”自此以來,日本不斷進攻中國,美國的認識也似乎愈加清楚,態度也愈加堅定。不過,美國還沒脫離【九國公約】等號召制裁的境地。

不過話又得說回來,【九國公約】、【非戰公約】本身就沒有更積極有效的阻止戰爭的規定。

總之,美國的態度,來源有幾方面,現在各方面在鬥爭中,如羅斯福遲遲不施行中立法是出於自由主權,軍火禁令是孤立派的得勢。這次南京大使遷上軍艦辦法,也是自保,自衛的孤立主義的意見。但八一三我們發動了堅決的抗戰以後,在奧古斯德號旗艦被擊後,以及詹森退避受抨擊,及目睹著蘇英法等態度的堅決,美國的孤立主義者的迷蒙漸漸開始覺醒了。羅斯福在芝加哥的演說便表示了美國態度的急變。

至於法蘇的態度,當然沒有詳加檢討的必要。法國在九一八時,和英國同是國聯的支柱,和英國一鼻孔出氣。那時他還是歐洲反蘇聯的先鋒。後來由於萊茵對岸的鄰居——德意志整軍經武,而感到威脅,便變更了反蘇的政策,而與蘇聯攜手了。雖然他在遠東也有著相當的利益關係,但因為感到歐洲的問題很麻煩,對於中日的問題也就似乎冷淡了些。不過,由他的處境觀察,無疑只有加入反侵略集團才有出路。自西班牙發生了人民陣線與法西佛朗哥的內戰後,這人民陣線的法國,深深地表現了反法西斯侵略的意志,因而對於遠東問題的態度,自然不言而喻了。

蘇聯是一個別樹一幟的,完全同情於弱小民族的解放運動。牠的和平外交不但是消極地為了集體安全,同時還是積極地反對侵略主義。他看見國聯屢次無力地處置了一些弱小民族的呼籲,看見國聯的軟弱無能,其初是攻擊,繼而置身其中,希望能推動牠。他在國聯的一舉一動都是反法西的,都得著多數弱小國家的擁護,雖然許多地方未能如意地達到目的。這樣,蘇聯對於中日戰爭的態度不待言是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同情中國,甚至於願意幫助中國的。每次中日問題發生,始終未變更這種主張。盧溝橋事變發生後,二十二日塔斯社莫斯科電雲,【消息報】立即指摘世界各國,如再採取一九三一年的態度,是錯誤的。該報謂:“九一八時日本佔領滿洲之成功,乃西歐列強採取消極態度之結果,此乃毫無疑問之事。……英國保守黨的報紙現在與六年前相同,仍然企圖輕視華北事件,似以為與他國利益無關,仍欲重施其過去不但在遠東、並在東非及西歐早已失敗之政策,顯已為日本軍閥虛張聲勢及威脅之手段所懾服。”繼又指出:“一九三一年日本曾宣佈其侵略僅限於滿洲,然結果,則完全背約……今者乃續圖武力佔領華北平津,更準備佔入華中,而其在台灣之活動,則更切實證明華南亦在其既定計劃之內。形勢如此,欲企日軍閥將已開始擴張之計劃局部,有何用?苟要日本放棄其侵略計劃,則唯有其政府停止其縱容此計劃之時。”從這裡我們看出,蘇聯對中日的態度,一開頭就採取認為企圖日本軍閥把擴大的計劃局部化是一種不可能的幻想,而要停止(阻止)其侵略,只有列強放棄縱容的政策,採取積極的制裁。九月十二日中國就日本侵略我國的事實向國聯提出申訴後,蘇聯首席代表李維諾夫,立即為此事在國聯會外活動。

最後我們就德意兩國的態度說一說。

德意兩國是威脅歐洲和平、世界和平的暗影。這是誰都承認的、自從意國侵略阿比西尼亞後,世界的形勢發生一種非常險惡的現象。他們與日本成了地球上的三顆恐怖之星。他們為了把人類重新捲入戰爭中,彼此呼應著。牠們利用彼此在東方與西方分頭的活動,發展各自的侵略勢力。比如說日本趁意德在西班牙通過佛朗哥的手,在西歐變著謀害和平的把戲,而在東方大施其武裝侵略;反之,意德趁東方熱鬧得不可開交,便在西方大肆活躍。最近意國發表要派十五萬兵從事干涉西班牙,要很快地給西班牙人民陣線政府一個大打擊;又日本邀意國加入【日德防共協定】等等都足證明。因此意德對中日戰爭的態度,是非常值得我們注意的。

德意對於中日問題,因為有以上一段原因,不但希望其延長,並且要使其擴大。去年年末日德已正式締結同盟;日意已正式成立協定。這表明什麼呢?不是正式約好宰割世界和平嗎?但他們也有著不相投的地方,現在我們就此略加分析。

德國在歐戰後,早已退出遠東,一九二六年得英國提拔才加入國聯。九一八時牠還站在無足輕重的地位。但是在希特勒一九三三年攫取政權後,情形就不同了。當其重整軍備受國聯干涉時,希特勒便藉口國聯無力處置中日問題,令日本退出國聯,隨著自己也便退出。這裡我們看到,德國之退出國聯,純為迴避國聯盟約上的義務。這有其後來重整軍備之積極進行及武裝侵入萊茵非武裝區域為證。接著便於一九三六年,和“滿洲國”締結商務協定。大家都知道“滿洲國”是日本一手包辦的,違背了【國聯盟約】第十條、【九國公約】第一條第一款的非法產物。現在德國居然和他簽訂商約不是承認了這國聯“不承認”的私生子嗎?雖然德國未明白承認其為合法的獨立組織。接著日德締結了【防共協定】。這是縱恿日本加速滅亡中國的合同。

但我們不要忽略牠們雖然是侵略的同盟兄弟,仍舊有矛盾的。比方說,希特勒登台後,聲嘶力竭地要求恢復其舊有的殖民地,這不包括太平洋上在大戰失敗時失去的,現在在日帝國主義支配下的一些委託領土嗎?(雖然德國也曾聲明並不打算收回)要是日本真正獨霸東亞的話,牠們同盟是要動搖的。就是說牠們的同盟一樣有限度。最近德國【攻擊報】評論遠東時局說:“德人情感對中日無所讚否,如今日聽令中國為日本所鯨吞,則白人列強過失不小。為日本計,日本既得中國全部北方海岸,宜即停止前進否則終有一日不獨遭遇中國抵抗,且遭國際軍隊的抵抗。”這是德國感到日本南進的威脅發出的躲在勸告下的警告。又如日軍封鎖租界東區,德國也感到不滿。不過在目前德國態度認為袒日的。

意國雖與德國同為日本的同盟者,但他在遠東的利益卻比戰後的德國要多得多。在帝國主義利益衝突下,對於日本侵略中國,自然是不大悅服的。一二八時,意國也同樣對日本提過抗議;同時,因為日貨的傾銷深入非洲,更有叫意國暴跳起來的可能。彌爾金在其【日意關係的緊張】中寫道:“自某時期以來,意大利輿論界就以空前未有的注意來觀察遠東問題,特別是觀察日本對中國的侵略問題。”墨索里尼的女婿,齊亞諾,任墨氏情報處處長時,也曾表示過反日的傾向。甚且墨索里尼自己也發表過一篇題為【遠東】的文章號召歐洲各國建立一個共同戰線,以抵禦日本的傾銷。

雖然有以上一段因緣,使意日的意見成為對立;並且在天羽聲明發表後意國曾明目張膽地說日本的野心不但欲控制中國,也想控制各國間的一切經濟和政治的關係,與意國利益衝突。但自一九三四年末,意阿問題發動後,就不同了。開始意國只是利用日本侵略中國,為其侵略阿比西尼亞的辯護,後來竟索性和日本打拌在一起。商談你聲東、我擊西的擾亂世界和平的戰策了,日意的協定終於成立了。最近的報章上,我們還看見意國向日本提議要日本不過問意國侵阿侵西的行為,作為意國承認日本在遠東行動的條件。

要之意德對中日戰爭的態度,雖略有不同,但在現階段大體上是希望日本把事態擴大並延長的,是同情日本的。

至於此外的國家,尤其是環繞太平洋的被壓迫國,如菲律賓、印度、安南……因為感到日本的目的不但是中國,也有牠們,所以多根據各自的利益、地位,抱著反日本而同情中國的態度,且始終是反帝國主義的。這裡我們不再詳論。

三 怎樣利用國際情勢?

前兩節我們檢討中日戰爭與各國輿論,和各國對中日戰爭的態度。雖然前者檢討的是民意,後者檢討的是政府的態度,但兩節是有著密切聯繫的。我們曉得,一個民主的國家,政府的意見原則上說就是人民的意見。換句話說,就是人民的意見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決定政府的態度的。

照第一節看來,中國的抗戰是取得了世界各國民間的同情,取得了各國輿論界的擁護了。照第二節看來,世界各國雖日趨於同情中國,但還沒有走上積極援助中國阻止侵略的道路,還沒有走上集體制裁暴日的地步,甚且還帶有幾分猶豫;也就是說各國政府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還和各國民眾的意見未能一致。例如美國,當總統羅斯福公佈軍火禁令後,國內輿論界多起而評論,謂此舉不公允。其中如【華盛頓郵報】評論雲:“中國政府對於不利中國之軍火禁令,未能滿意,自屬理所當然。羅斯福既不允實施中立法,足見以法律之立場言,遠東尚無戰爭,如此則政府豈得採取相反之舉動。吾人苟欲培植世界和平,即不應以利於侵略國家之行動,待遇抵抗殘暴之國家。”

但自從英國提出的上海中立化計劃失敗後,英國想在中日戰爭中保守絕對中立,豈不是等於夢想嗎?法國美國對於中立化計劃也起過一場幻想的,他們表示過讚同該提議的態度,當然也受到一份無禮的回敬——拒絕接受。

那麼,我們怎樣來推動、發展和利用這還帶著猶豫徬徨的成分的國際情勢呢?我認為現在有兩點須急切去做的。

第一,努力通過國聯這個和平機構號召世界愛好和平的國家,出而在道德上、甚至在經濟上政

治上去制裁暴日。記得有一些人,認為中日戰爭只要靠軍事,無需外交,這完全是錯的。固然過去的經驗太叫我們失望,但這失望的製成原因,一半是我們過去沒有堅決的抵抗,完全依賴外交。另一半是沒有好好地利用國聯,只一味地聽命國聯。過去我們沒有抗戰到底的決心,我們不用抗戰的事實去推動遠東國際關係的演變,所以英美法等自然也只有維持絕對的中立,而由於絕對中立,就便宜了日本。

國聯是一個不健全的集體安全的組織,這誰都不否認。可是我們如果能了解國聯的實質,好好地運用這以集體安全、以和平不可分割為活動對象而結合的機構,對於反對侵略戰爭,仍舊可以起相當作用的。國聯會員國有五十多個,其中大多數是被侵略的弱小民族,是反對侵略和法西主義的國家。我們為了尋求反侵略、反法西的同志,這裡是最豐富同時是最易入手的地盤。

是的,我們不但要注意國聯,把國聯當做我們爭取戰友的宣講台,並且要利用一切大小機會去奪取我們的同情者。然後推動他們,使他們走集體制裁的路。

九月十二日,我國正式引用盟約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七條,向國聯提出申訴。而第一步得到的結果,就是十三日世界國聯同志會的決議。該會應中國國聯同志會之請,於當日舉行了臨時會議,討論中國提出的節略,當即一致通過決議案,主張請國聯向日本做最後之呼籲,勸其導守國聯盟約所載各項規定。該國若果拒不接受,國聯會員應即發表宣言,聲明準備在金融及其他方面援助中國抵抗侵略,對於任何集體行動,凡用以制止日本對華侵略者,均願參加合作。

國聯同志會的意見雖不能作為國聯的意見,但因為同志會的參加者是各國出席國聯的代表,則其在國聯大會中能起很大的作用是無疑的。在此種意義下,說是一個勝利的側面也未嘗不可。

十五日我國代表顧維鈞又在國聯大會演說中提出三點:(1)由行政院自行加以考慮,及採取行動;(2)將此問題提交國聯大會;及(3)提交(滿洲事件發生後國聯所組織的)中日爭議咨詢委員會。十六日行政院決議採用第三步驟。不錯的,中日爭議咨詢委員過去努力的結果只是使國聯通過不承認“滿洲國”的決議。但我們要知道,這咨詢委員會的會員不限於國聯的會員,可以邀請他國參加。這樣美國這對於遠東有重大關係的而今猶未有肯定態度的國家,對遠東和平舉足輕重的分子,得到參加會議的機會。在我們爭取同情者的努力上是一大機會。因為要是咨詢委員會能夠通過反對侵略的決議案,則自由主義的羅斯福,便有依據可應付國內的孤立主義者。

總之,在我們的抗戰中,軍事戰和外交戰是不可分離的。

編者按:國聯大會已通過譴責日本空軍肆意轟炸非戰區和非戰鬥平民為違背國際法及人道主義的決議,同時,決定召集九國公約會議解決中日糾紛。

第二,趕緊派遣國民使節。這一點尤其重要。像前面所說,各國的人民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同情

我們的。但是人民的同情需要通過國家表現在國際間,要通過國家這執行民意的機構表現在國際間才有力量,否則仍舊沒有多大的作用。我們在前面已經提到美國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民是同情中國的,但美政府至今對中日戰爭的態度仍舊沒有決定。自七八[七七]事變到現在已兩個多月,除最近國務卿赫爾發表一篇空洞的和平宣言外,這兩個多月的時間都在考慮是否施行中立法中虛度了,甚至自由主義的羅斯福在金融資本家的逼迫下竟發表了禁止軍火運往中日來的命令。這是一道非常不利於中國的命令。第一,日本向美國購買的多為軍火原料,如廢鐵、棉花、銅等,這是可以不列入軍用品的;第二,中國海岸遭日本封鎖,美國民間的船雖可運軍火,但已失去政府的保障,自然來中國是不方便,而往日則可暢行。所以軍火禁令,簡直是助日而制華的命令。美國人民雖然同情中國而反對之,但此種同情尚沒有高漲到逼迫政府(應說逼迫軍火商)執行民意的地步。

國民使節是專門爭取“與國”民間同情,激起“與國”民間對侵略者之憤怒的。我們苟能做到這一步,則軍火禁令或不至公佈,既公佈,或可於不久之期間內撤消,美政府或可很快地決定一肯定之對華同情的或援華的政策,擺脫孤立主義,走上國際合作的地步。

編者按:自美總統羅斯福在芝加哥發表演說後,國際情勢已為止一變。美國的遠東政策也已由消極而轉趨積極,美聲明決參加九國公約會議。這表明美國已採取適當步驟與國際合作了。

我們不但要派國民使節到英美法蘇去,而且要多多的派到其他的國家去。最近報紙上,文化界救亡協會有派數百人到各國去的消息,希望能於最短期間實現。

他如向侵略陣線的國民下功夫也是需要的。尤其日本國內的反戰聲浪這樣高昂的現在,利用這反戰聲浪去爭取世界的反戰戰友尤其有效。

五 怎樣撲滅新海盜?

一 一個根本問題

從第四章第二節看來,各國態度雖然同情我們的抗戰,但還有趨於守中立的傾向,或作調解的企圖。例如金融資本主義的美國,孤立派還佔著相當勢力,自保自衛的外交政策仍舊成為美國外交的唯一政策;又如英國,雖然自【尼翁協定】成立後,地中海問題已暫告緩和,因而自九月二十二日起對日本採取了十分強硬的態度,但仍舊還有點觀望,似乎還幻想所謂“吾人華北,不列顛華中、華南”的支票兌現。

這原因在哪裡呢?據一般的觀察,是我們還同暴日保持著正常的外交關係,沒有從政治上切實表現抗戰的決心。如果我們立即向日本斷絕一切外交關係,拒絕一切外交調停,並向日正式宣戰,表示我們已抱絕大的犧牲的決心,必作長期抗戰,絕不放棄寸土尺地,使日本失卻了繼續吸收美國金元投資,並歐美各國利益受到嚴重打擊,則英美等的態度自然會急轉直下,走上助華的道路。法蘇更不成問題。

但怎樣才能達到長期抗戰的目的?

(甲)動員全國人民。(乙)配置戰時生產。要達到全國國民動員又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組織民眾:自抗戰開始到現在,軍事的勝利已經引起各國人士的注意。但在這短短的抗戰過程中,吾人所感到缺憾的,就是民眾組織不夠。據說戰區內的民眾,完全逃離戰區,致使前線戰士連一個引路人都找不到。又如羅店一役因為民眾沒有組織,迨兵隊一到,良好的民眾悉數避離戰區,致戰士們誤把漢奸當做良民,請來引路,結果中了敵計,自此以後,戰士們因為人地生疏,辨別不清誰好誰壞,故後來每到一處便索性要戰區內民眾掃數離開,這樣既失幫助,又增國家戰時的負擔。(二)訓練民眾:民眾有了組織,自然得加以訓練,使他們明白抗戰的意義戰時常識,不致沒頭沒腦看著兵來就逃,以及能切實協助前線戰士。(三)改進民生:據一般觀察目前漢奸中,有頗多是生活所迫的,這是最使人痛心的事,為了一元半塊,便去做這種賤污的事。(四)節制消耗:這當然是指一般平時能過闊生活,戰時也一樣過的人。我們的抗戰既然是全面的,則每個國民對抗戰都成了“後方的戰鬥員”,就應該直接間接負起抗戰的使命。又我們的抗戰既然是長期的,每個國民都應該起來支持這抗戰的戰費,使戰費的出處無窮,這樣國民日常生活的節省是必要的。消耗可說是一種間接的削弱戰鬥力,間接的減少抗戰的持久力,是一種罪惡。此外如沒收敵人漢奸的財產,組織戰時集體消費等等,都與全國動員有關。

要達到配置戰時生產,需做到下列各點:(關於這點現在政府已開始進行中)。

(一)劃定生產區域:使後方的生產繼續,以吸收散在的、閒卻的勞動力,是勝利的保障。所以由政府劃定生產區域,把戰區的工廠移到劃定的區域去。(二)補助工廠遷移:既然上一種工作已進行,則這一工作不能再緩。(三)增加與抗戰直接有關的生產部門:後方的生產,和前方的軍事配合起來,這是異常要緊的。(四)發達交通:做到了以上三種,則生產品當然需要能迅速運到消費的區域去,就是說供給和需要得迅速連繫起來。現在有幾十萬失業工人,難民,都是成了國家的負擔。這些人力閒卻或流散掉,實在是一種損失,應該立即分配到各地去築路。這樣既有利抗戰,又解決了失業工人及難民的生活問題,國家減輕了贅累。(五)抵制仇貨:這條與發展生產固然有重大關係,在促進敵人國內經濟迅速崩潰有著更重大的關係。中國是日本主要市場,一旦失去,它國內的工業立即受到奇重打擊。他如動員文化工具的出版界,發展供給原料的農業礦業等等,也是要緊的。

敵人因為國內資源缺乏,依賴對外的貿易,赤字財政加大,民生不安,及國際情勢不利,決定了“速戰速決”的戰策。日本軍閥曾發表過:“一朝有事之際,希冀從速達成戰爭的目的,無論哪國都是一樣,不過,以我國的環境與國情論,這種必要特別大。”從此我們知道,要是我們採取消耗戰、持久戰、戰壕戰、游擊戰等戰術,以延長抗戰的時期,使敵人國內趨於崩潰,引起革命,則敵人必敗無疑。

其次,利用抗戰的決心,爭取國際優勢,激起全世界仇視日本,激起日本各殖民地革命。

二 締結侵略國定義條約的必要

歷史上多少戰爭,其能獲得勝利者,則為其勢力不孤立之一方。歐戰之始雖為中歐的兩個國家,但在歐戰結果,協約國打敗同盟國時,則協約國的“與國”較諸同盟國,在數目上要多得多。

歐戰和中日戰爭,在戰爭的本質上是非常不同的。前者兩方同是侵略的,都是因為帝國主義分贓不均,才訴諸戰爭的,後者則一方是侵略的,一方是自衛的;一方是背棄國際公法,不顧世界正義的,所以是野蠻行為,另一方是為了保衛自己的祖國,保衛世界的文化,保衛世界的和平和保衛人類的福祉,所以是正義的,光明的。

人類已經嘗夠了戰爭的苦味,一提到戰爭誰都覺得可怕,一提到戰爭的發動者,誰都唾棄,誰都攻擊。但是以戰爭為手段的侵略者是不把輿論和攻擊當一回事的。牠污衊正義,牠無視法理。要撲滅侵略者燃燒著的殺慾,只有以抗戰,只有“予打擊者以打擊”的自衛方法。所以我國的抗戰一發動,世界愛好和平的人士、反戰的人民都同情我們。

我們不孤立,我們有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同情者,我們可以爭取到大群的“與國”。我們抗戰的前途絕不暗淡,最後勝利絕不會落在敵人手中。但是我們要怎樣才能保證最後勝利是必然的呢?第一,已入上節所說,要做長期抗戰,抱最大犧牲的決心,以絕對民主的精神展開全國民眾的組織,把軍事的勝利基礎建立在政治上——第二,就是本節要說的與各國締結侵略國定義條約,進而締結互助條約,以及建立太平洋集體安全制度。

照第三章第三節國際條約的再檢討看來,國際條約有種種缺點,最大的就是只能做到道德的制裁,有的連道德的制裁都沒有具體的規定,例如【國際盟約】,並沒有對於違背公約的國家應予以如何制裁的規定。還有一層缺點,就是對於侵略國的抵賴及藉口無法防止。因為狡猾的帝國主義會藉口某種理由,侵入他國領土而不承認自己是侵略者。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我們的好鄰居。它口口聲聲說因為國內人口過剩,想移民到中國,而中國卻敬以“閉門羹”、“排外”、“到處欺負虐殺日僑”,於是不得已藉“膺懲”以“保護”。九一八是保護在外權益,一二八是保護居留民,七七是保護駐軍安全,即如八一三玩的也是那一套。

既然國際條約有這種種缺點,自然不是我們今日維持和平的健全工具。所以我們急急要做的是與各國締結侵略國定義條約。

為了明瞭締結此項條約的必要,我們來談談侵略國定義條約是什麼。侵略國定義條約是不侵犯條約的一種。(比如太平洋的【四國協定】,以及一九二八年的【非戰公約】,都可以說是廣義的不侵犯條約。)牠糾正了過去一切和平條約的缺點,發展了過去一切和平條約的優點。牠約定締約國間如有糾紛發生,須以和平方法解決,不用武力。其目的在保持締約國間的和平。其特點有四:(一)不幫助侵略者的簽約國。這是一般不侵犯條約(除了蘇聯與各國簽訂的)沒有的。這特點是規定:簽約國的一方,如無故侵略第三國時,這條約立即作廢,另一國可以看情形而自由行動了。反之,沒有這條,不侵犯條約不啻保障侵略國的安全,它可以憑藉這條約,無慮對造國之干涉而安心去侵略第三國。(二)侵略國定義的規定。過去許多條約是沒有這一條的,有些國家雖加入了安全的條約,仍藉口自衛,或其他和平的口號而行侵略之實,不受制裁。所以一九三三年七月蘇聯和愛沙尼亞等十一國訂立的【集體侵略國定義條約】,就糾正了這個缺點,規定凡有後列行為者為侵略國:A,對他們佈告宣戰;B,雖不佈告宣戰,而以陸海空軍襲擊他國領土船舶及飛機;C,海上封鎖他國海岸及港灣;D,保護或援助在己國領土之武裝團體。如過去【九國公約】、【非戰公約】等如有此項規定,日本此次對華行動,立即可以決定其為侵略國而予以處置了。(三)侵略口實的防止。單單有侵略國的定義不夠,還要規定不能藉口以下之任一情勢而行侵略之實:A,國內的事情:政治、經濟、社會制度、統治缺陷、罷工、革命反革命運動以及內戰發生後之混亂秩序;B,國際行為:他國人對物質的、道德的權宜之破壞,外交關係的斷絕,經濟財政的抵制,以及二國間經濟的糾紛。這樣日本帝國主義就不致“師出有名”了。(四)不承認主義的規定。這一條是美國系統的不侵犯條約的特點。【美洲不侵略及和解公約】規定締約國間禁止侵略的戰爭,不得用武力解決領土問題,否則締約國不承認其為有效。如違背此項規定者,締約國應一致以中立國地位,利用國際法所容許的一切政治、法律及經濟方法以制裁之,唯不實施武力或外交干涉。

不錯的,侵略國定義條約糾正了過去一般和平條約的缺點,同時,和過去的一切和平條約一樣,不是侵略者的關門的軍事同盟或思想同盟(如【日德協定】),它是光明磊落的,歡迎第三國、第四國以致多數國家來參加的,所以是集體安全制度的一個重要方式。

但我們要知道此項條約只是消極的維持和平,並不能執行積極消滅戰爭的任務。比如【中蘇不侵犯條約】,只能達到不侵犯及不協助侵略國以維持和平的目的。要達到積極消滅戰爭的任務,就要直接援助被侵略者以制止侵略的戰爭,就是說要締立互助條約。因為根據互助條約,則一簽約國在受第三國的侵略時,其他締約國應該相互援助。現在侵略者的行動已經不是道義上的制裁可以阻止。如集體安全制度下沒有互助條約來充實維持和平的實力,則其結果仍不外如國際聯盟之不承認“滿洲國”。

互助公約與軍事同盟不同。牠雖然規定一締約國遭第三國侵略時,另一締約國應出兵援助;但不跟同盟一樣,只是兩個特定的國家,為了侵略他國領土而秘密締約的。牠和不侵犯條約一樣,是公開締結,歡迎多數國家參加的,所以互助公約是進一步保持世界和平,促進世界和平的。

現在我國外交,如能利用目前國際的優勢,向英美法蘇(蘇聯已向我締結了不侵犯條約)締結以上兩種條約,或進而締結多邊不侵犯條約和太平洋區域互助公約,則太平洋和平可保,世界和平也可保了。

是的,在長期抗戰過程中,我們的外交戰是要使我們的軍事敵人在外交上、軍事上都陷入孤立的境地,就是努力與各國成立以上的條約。

三 太平洋集體安全制度的建立

“和平是不可分割的”,這是蘇聯和平外交政策中一句重要的口號,也是國際和平前途的一個重要的問題。什麼叫做“和平是不可分割的”?這點我們在第一章已經提到,地球上無論任何一個角落發生了糾紛,立刻就牽動地球上其餘的地方。換句話說,世界和平是整個的,不會有不消除遠東糾紛而可以單獨維持歐洲的和平;也絕不會有不解決歐洲的糾紛而可以單獨維持遠東的和平。我國這次因為保衛自己和日本帝國主義間發生戰爭,立刻牽動世界的和平。引起東西兩半球失去了平衡,國際關係起了急劇變化,把全人類都帶入恐怖的噩夢中。是的,我們要反對帝國主義的戰爭,促進國際的和平,就需從整個的世界著想,決不能僅謀一二國間的和平就可保持世界的和平。同時,應把一二國的戰爭看做世界的戰爭。我國這次抗戰,就是世界和平陣線向侵略陣線抗戰,就是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要消滅侵略戰爭的戰爭。在這個國際關係非常密切、國際間利益極端複雜的時代,要戰爭“地方化”、“局部化”是不可能的了。

我們研究中日戰爭和國際關係,是從國際關係中來觀察中日戰爭,認識中日戰爭在世界和平上的意義,和了解抗戰的最高目的。

“和平是不可分割的”,但是怎樣才能達到維持世界和平的完整呢?這只有集合多數國家以集體的行動或協定來謀國家的安全,維持世界的和平。既然這樣,集體安全制度便是唯一的辦法。

歷史地說來,國際聯盟就是集體安全制度的第一聲。後來因為一般覺得【國際盟約】關於調解糾紛的規定非常籠統,伸縮性太大,空泛,而且不易施行,所以有些國家為了各自的利益,擬定一種更能切實保障安全的條約,即一九二二年的【互相援助草約】。這草約規定侵略戰爭為“國際罪惡”,各簽約國應援助被侵略者。可是這草約有個大大的缺點,就是侵略行為的定義沒有規定,於是被認為變相的同盟制度的復活,為一般人極力反對,結果是罷論了。一九二四年又有日內瓦議定書出現,以強制仲裁為解決國際糾紛的方法,但經英國反對,,而中途流產了。這二次的失敗,啟示了人們:一般的安全制度不易實現,就把念頭轉到謀局部的安全。於是成立了一九二五年的【羅加諾協定】。這協定是如何,我們暫且不論,但它確實給了西歐的安全以某種程度的保障。這算是集體安全的第一步成功。

集體安全制度的主要方式有六種:一,和平公約;二,裁軍公約;三,諮商公約;四,仲裁與調節條約;五,不侵犯條約;六,區域互助公約。

日帝國主義,不顧國際公約,不尊重各國在華的權益,並且以向各國挑戰的行為,九月十九日通知各國的代表——使領及僑民,限二十一日正午前退出南京,要大規模地轟炸我首都。這事雖經各國一致對日抗議,但二十二日果然大舉轟炸。這種獸性的舉動早已激怒了世界各國。

中國在遠東的地位,是英美法蘇日共同利益結集的交點,現暴日既不顧國際法理人情,則各國本應積極採取集體的制裁,以阻止這次目無法紀的慘暴行為。但為什麼各國尚在觀望,甚至還以為日本佔了整個華北,即可下場?這是我們還與暴日保持著正常外交的關係,即我們的抗戰雖已開始了多時,駐日大使仍未撤回,過去一切中日條約未正式宣佈取消,未正式宣戰。固然一方西歐問題也很嚴重,牽制了西歐各國對遠東問題不能表示積極態度,不過我與暴日這種藕斷絲連的外交關係和政治上未拒絕一切調停,也足以助長英美們觀望的猶豫態度。

至此,我們應該立即對日絕交,沒收其在華財產,並藉目前我國在國際關係上的優勢,爭取外交上的勝利,與各國締結不侵犯條約,互助條約,建立太平洋集體安全制度,以陷暴日於孤立境地。

——全文完


大時代叢書

中日戰爭與國際關係

版權所有,不准翻印

著作人 柳乃夫 吳狄周

主編人 金則人

發行人 張靜盧

發行所 上海雜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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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漢版 發行額四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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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第0141號

乙項:第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