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2荒唐序幕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2荒唐序幕

    1967年到1979年,父親吳荻舟都在接受政治審查。

所謂政治審查,本來是由基層或者上級派人或者發函請有關單位有關人員協助調查證明某人的出身背景、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表現等。據說現在在中國當兵、入黨、做機要工作甚至空姐等,都仍然需要通過政審,政治審查也不是中國獨有。可是文革中的政治審查充滿惡毒的整人意味,多少人被整得生不如死、家破人亡。[1]

文革中很多單位都有專案組,負責到外單位、外省市對和被審查者有過各種關係的人作調查,再據此“研究”給被審查對象“定性”做結論。接受調查的人包括昔日上司、同事、家人、戰友甚或敵人,有過一面之交的人。被調查的內容包括:出身、歷史的和現實的政治表現,幾十年的家庭經濟狀況,各階段職業、社會關係乃至私生活、某件事是否曾經發生以及細節等。

而父親1967年8月19日從“六七暴動”的第一線被撤職,從1967年8月26日到1969年5月,一年零九個月不能回家,是所謂“隔離審查”階段。這種做法有加強鎮壓力度,防止被審查對象“串供”的意思吧。我收藏的幾百封他們留下的信裡,沒有一封是寫於這個時期的,因為他們不能和人通信。母親因為寫了一封信給新加坡時期的領導,結果檢討了十餘年。

“隔離審查”無論是針對的對象和實施方法都十分寬泛,我在【第六章 一九六六】裡曾舉了一個小學生受批判“不許回家”的例子。

網上流傳一份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文件: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隔離審查的審批許可權的規定

1968.02.05;滬革[68]11號

各區、縣、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專業公司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革命群眾組織,工代會,財代會、紅代會:

隨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深入發展,廣大革命群眾深入開展了對敵鬥爭,為了有利於迅速查清混入革命隊伍內部的叛徒、特務和有重大政治嫌疑對象的問題,根據鬥爭需要,對其中少數人可以進行隔離審查,但必須從嚴掌握。

一、凡需對原市部(局)、區、縣、大專院校負責人以及相當這一級的人員、市級民主黨派代表性人物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經市革命委員會各有關組審核後報請市革命委員會審批。

二、凡需對原處級和相當於處一級的人員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經局、區、縣革委會(軍管小組)審核後,報請市革命委員會各有關組審批,並報市革命委員會備案。

三、凡需對原處級以下人員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報請局、縣革委會(軍管小組)審批,並報市革命委員會有關組備案。原工、青、婦,舊市委不歸口的市級機關,需要隔離審查的對象,按第一、二、三條規定,報市革命委員會組織組辦理,其他不歸口和不建立革委會的市級單位,均報市革委會材料組辦理。

四、凡批准隔離審查的對象,應由隔離對象所在單位負責看管,看管人員必須是政治可靠、立場堅定的無產階級革命派,在看管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嚴防自殺,逃跑或互相串供等事件發生。

五、對隔離審查的對象,要組織專門力量,抓緊進行審查,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把他們的問題搞清楚。

六、各單位在審查和鬥爭時,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無產階級政治,切實掌握黨的政策和策略,嚴禁打人、體罰、和逼供信。今後如有類似情況出現,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處份。要警惕壞人利用形“左”實右的錯誤做法乘機搗亂破壞,甚至妄圖以滅口來保護一小撮壞人。

七、此文下達前,已由各單位自行進行隔離的對象,如需繼續隔離審查的,應按以上規定補辦審批手續。上述規定,望按照執行。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一九六八年二月五日

(圖一,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隔離審查的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截圖)

文件是1968年2月5日下發,旨在整頓規範氾濫的“隔離審查”吧。但是顯然效果有限,也只是限於上海地區。父親在這之後繼續被關了一年零三個月。

實際上早於1968年、甚至早於文化大革命前,這種“隔離審查”就存在了。更遠的不說,根據網絡文章【解密:習仲勳被隔離審查與《劉志丹》案】(2012年12月4日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顯示,1962年秋,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習仲勳被停職“隔離審查”。習仲勳在“隔離審查”期間,被安排到中央黨校學習,單獨居住在中央黨校附近一個叫西宮所的院落。

父親“隔離審查”年餘期間先是被軟禁在養蜂夾道。養蜂夾道位於北京府右街北側一條胡同盡頭,門牌號碼是養蜂夾道一號[2],是啟用於1958年10月的高幹會所,對外的公章刻著“北京市人委交際處招待所”。“文革”一開始,養蜂夾道就被批為“走資派”開黑會、陰謀篡權的“裴多菲俱樂部”,1966年8月1日被關閉。 

父親在那裡隔離審查期間,我跟著母親張佩華去過一次,記得裡面有假山有長廊,花木扶疏,一座座由月亮門隔開的四合院十分幽靜,我至今記得室內落地大窗棗紅色天鵝絨窗簾柔軟光滑的觸感。母親晚年回憶說,我一點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在窗簾之間鑽來鑽去。她給父親帶去一些換洗衣服,和父親悄悄交換情況。母親說,路過院子裡另一個房間時,發現廖承志也被軟禁於此,廖承志認出她,卻只能隔著窗戶對她擠一下眼睛。

後來,父親“隔離審查”的地點從養蜂夾道轉回外辦,開始了“牛棚”生活,幾十個人關在一個房間,除了每天要負責打掃廁所,不得外出。當然,我們也不能去看他了。

    兩份二哥寫給父親的信稿,有助回憶父親被隔離審查之初的情況。一份像是“草稿”,一份像是“終稿”,日期是1967年8月27日。

先看“草稿”:

8月26日晚,是家裡幾十年來發生最大一件事的一晚。爸爸,吳荻舟,由於自己欺騙黨,欺騙人民,他不是一個共產黨員,機關造反派同志們對家進行了一次政治性的檢查,他們把書架、箱子裡的書,全部翻了一遍,把所有的衣箱衣服,挨件的捏了一遍,檢查一遍,最後開了一張清單,拿走了爸爸,吳荻舟寫的幾本稿子和一些工作日記照片等。這次事件,誰也不能怪,只能怪他的錯誤思想。毛主席發動的、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觸及每個人靈魂深處的運動。革命,終於落在我們自己的頭上了。對爸爸的錯誤,究竟是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吳建,一定不會像聯動那樣,成保爹保媽派(實際上,是保黨內一小撮走資派),我一定站在外辦造反派一邊,盡我的力量,幫助造反派把爸爸的問題搞清楚,並,我也一定盡我的力量幫助爸爸,希望他回(缺頁)

(圖二,二哥寫給父親的信“草稿”)

再看“終稿”:

爸爸:

昨天晚上外辦造反派到咱們家,介紹了你的一些事情。我們聽了,都有想法。姐姐和媽媽的我不講了,我在這裡只講我自己的。

毛主席教導我們: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是襟懷坦白、忠實積極,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無論何時何地,堅持正確的原則,同一切不正確的思想和行為作不疲倦的鬥爭,用以鞏固黨的集體生活,鞏固黨和群眾的關係。關心黨和群眾比關心個人為重,關心他人比關心自己為重,這樣才算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

外辦造反派的同志告訴我們:第一件事,你不是共產黨員。你的所謂三次入黨,是假的。但是你沒有向組織坦白,你欺騙了黨,你欺騙了革命人民,你也欺騙了我們。我聽了以後,奇怪呀!難道你以前的那種表現都是裝出來的嗎?你這樣做,你的目的是什麼呢?我問問你,你要老老實實的回答:1)你是不是共產黨員,不是的話,為什麼你要欺騙黨和人民十幾年。你所以沒有參加黨,原因是什麼。是由於你想當一個黨員,可是三次都沒有批准你,所以你欺騙組織,說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還是你別有用心、有隱(陰)謀的,混入黨內,破壞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進行反革命活動。也就是,你所以欺騙黨和人民十幾年,你的目的是什麼?

2)你在國民黨裡是不是有中校的軍銜,是不是區分部書記?你為什麼要參加國民黨,是由於你工作的需要,參加國民黨,還是你在抗戰期間,就和黨和人民作對,破壞抗日戰爭。你有沒有出賣過革命前輩,你有沒有背叛革命,有沒有自首,你和現在被揪出來的黨內大小叛徒有沒有勾結。你在香港十幾年工作中,有沒有裡通外國出賣人民,你在國民黨區分部裡擔任書記,你那個書記是管什麼的。

3)你在工作上有問題。在這我不瞭解情況我就不講了。不過你要想一想,十幾年來黨和人民交給你這麼重要的工作,你有沒有辜負黨和人民對你的信任。你在工作中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還是劉少奇的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毛主席教導我們:以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的中國共產黨人,相信自己的事業是完全合乎正義的,不惜犧牲自己個人的一切,隨時準備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們的事業。難道還有什麼不適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觀點,辦法,意見捨不得丟掉嗎?難道我們還歡迎任何政治的灰塵、政治的微生物來玷污我們清潔的面貌、來侵蝕我們的健全的肌體嗎?無數革命先烈,為了人民的利益,犧牲了他們的生命,使我們每個活著的人,想起他們就心裡難過。難道我們還有什麼個人利益不能犧牲,還有什麼錯誤不能拋棄嗎?

你今年快60歲了。在你的大半生中,你犯了很大很大的錯誤,在歷史上有了一個很大很大的黑塊。文化革命運動一年了,可是你,沒有主動的向機關革命造反派坦白過一件事。這是為什麼?你想滿(瞞)混過關嗎?那是不行的。在今後,如果你能夠主動的、全盤的、不保留的向機關革命群眾交代自己在過去的一切大小錯誤,肅清頭腦中的一切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那麼你還至少可以為人民服務十年。要不然,你的下場是有先例的。革命人民連劉少奇這條帝國主義的修正主義的走狗,都敢拉下馬,你說你能怎麼樣呢?

外辦造反派的同志還告訴我們,他們現在還是在等待你,挽救你。希望你棄舊圖新,重新做人。毛主席教導我們,共產黨人對工作中犯過錯誤的人,除了不可救藥者外,不是採取排斥態度,而是採取規勸態度,使之翻改進(幡然改進)、棄舊圖新。希望你在這次運動中,改正錯誤,從新做人,但是你要知道,等待是有限度的,希望你也儘快一些。造反派的同志還告訴我,以後如果開你的會,就通知我參加。你要是接到通知就告訴我,我一定參加。

毛主席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

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勝利萬歲!

吳建67.8.27

我堅決按毛主席的指示辦事,站在外辦造反派一邊,盡我的一切力量,幫助造反派,把你的問題弄清。這不是你是我爸爸,我是你兒子的問題。這是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問題,是對黨對人民,對毛主席的態度問題。如果你堅持錯誤立場,我就堅決和你劃清界限,把你批判。

以上就是二哥寫給父親的兩份信稿。

從寫信時間可以推斷,早在1967年5月至7月間,當父親忙於應付“六七暴動”的時候,“造反派”早已磨刀霍霍,為父親準備了很多黑材料。他被蒙在鼓裡,在“六七暴動”的處理方法上和正在準備整他的人多有衝突。7月26日被要求“交代問題”,8月5日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8月19日被停職、隔離審查,8月26日晚上,造反派就來到我家。而且在這個時間點上,“造反派”已經認定他是“假黨員”、“國民黨別動隊”、“叛徒”、“特務”,大帽子已經扣在他頭上。

二哥寫的“草稿”比較符合他的年齡、水平,而“終稿”層次清晰,外辦造反派的意圖傳達得一清二楚。可是二哥當年只有15歲,寫得出來嗎?會不會是由成人授意和修改的呢?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反正我是寫不出來,別說15歲的時候,就是25歲的時候我也寫不出來。

我和妹妹當時13歲和11歲,學校“停課鬧革命”期間,母親囑咐我們不要出去惹事,我和妹妹平時就在家裡玩。不過記得有一次二哥和大院裡的孩子打架,撕破了人家的衣服,我還幫那個孩子補衣服,就怕人家不依不饒,找上門來,不知道會惹出什麼亂子,這是題外話。

根據妹妹的回憶:“復課後,有一天上著課就把我叫出去了,記得有三四個人(都是外辦的,還有大院的鄰居叔叔阿姨),說你爸爸有問題,平時在家都和你們說什麼?後來就到家裡抄家,抄家時保姆陶阿姨還在,我,三姐,二哥,阿姨站在廳裡一排,看著他們翻。倒是沒砸東西,拿走了文件照片等,據媽媽說,把我們的香港出生證都抄走了。他們走時,陶阿姨在他們後面把門狠狠地一摔關上。”

其中有一個文件,造反派抄到後如獲至寶,似乎是拿到了父親是特務的重要證據,多年後我才知道那是什麼。父親隔離審查期間就此交待說,香港三一事件前後(1952年前後),就開始由他管大帳(具體開支不管)。由於是地下環境,各單位的帳戶都是代號,數字也是縮寫等暗記的辦法。1961年他調到廣州時,港澳工委要他把十多年的賬搞一個總帳報工委批准。考慮到如果有人問起,需要根據資料回答,父親留下那本用“代號”、“縮寫”記帳的本子和一個副本以及一些作廢了的臨時單據,未敢銷毀。後來報銷批准了,這些資料就和其他文件一起存放在我家儲物櫃頂層,直到他被隔離審查,想到萬一失散不好,於是他告訴母親保管好。母親向造反派交代了此事,於是被他們抄走。

抄走的還有父母的香港身份證,正如二哥在信的草稿所寫,還有“吳荻舟寫的幾本稿子和一些工作日記照片等”。

長達十三年的艱難日子就此拉開序幕。


[1]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民間歷史】一篇署名“曹普”的文章,“文革”十年中,全國被立案審查的幹部230萬人,佔“文革”前夕全國幹部19.2%。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被審查的幹部有29885人,佔幹部總數的16.7%。中央副部級和地方副省級以上幹部被立案審查的更佔75%。據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統計,因劉少奇一案受株連的“案件”有2.6萬多件,被判刑2.8萬多人。

[2] 養蜂夾道一號現更名為文津街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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