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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6何罪之有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6 何罪之有

根據我為父親吳荻舟整理的“交待材料”清單看,他先是被要求交待香港工作,然後被追究歷史問題,其中重點是坐牢和抗戰時期的表現。坐牢期間的“交待材料”就有《在獄中七年》、《難友列表》、《被捕、扣押、審訊、判決的地點和時間》、《訪問記錄》等多篇;抗戰期間的有《抗日宣傳八年》、《內地服務團》、《交待材料》等。

各篇內容時有重疊,因為如果造反派不滿意,他都要反復重寫。本節盡量不贅述,重點關注他怎樣交待和批判自己。

母親張佩華留下筆記稱:“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而是有利他們整人”。通讀、對比“交待材料”後,確實可見這樣的脈絡,初期的“交待材料”以敘事為主,越往後越多上綱上線,言必稱“偽”:“偽長官司令部”,“偽七戰區”,“偽政治部”等——這對我判斷一些沒有標記日期的材料孰先孰後倒是有幫助。

比如在一份沒有標記日期的“交待材料”裡,父親在第一段這樣寫:“我最大的錯誤,就是出獄後沒有馬上千方百計找到黨解決組織關係。抗日宣傳工作的八年中,我雖記住入過黨,受過黨的教育,對自己有要求,有約束,但沒有組織關係,沒有黨的領導,不知道黨當時對許多問題的政策(比如,黨對黨員被迫要參加國民黨的政策是‘在黨員被國民黨強迫入黨時,即加入之(毛選752頁)[1]’,所以1942年遇到這問題時只好(1)看別的隊的行動,(2)採取了一些表示政治態度的措施後被迫加入了,加之自己政治思想水平低,主觀世界沒有改造好,不能拿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世界觀去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結果單槍匹馬工作,犯了許多錯誤。”——有批判自己,但基本上是就事論事。另外在“交待材料”裡談到一個人名“符羅飛”的時候,還是用中性的表述:“隊到梅縣後,有一部分隊員決定和符羅飛(符,留學意大利,學的是什麼抽象派雕塑)去興寧辦中原藝術學院”。

估計這份沒有標記日期的“交待材料”是很早期的,在隔離審查沒多久、1967年9月15日寫的《抗日宣傳八年》裡,“符羅飛”前面已經加上貶義定性,變成“是一個資產階級權威(符羅飛)帶頭搞。後來搞不成大家又回來了。”

(圖一:沒有標記日期的“交待材料”首頁,張佩華在右上角註“根本找不到”[2]。)

就是這篇《抗日宣傳八年》,前25頁也還主要是按時間軸敘事,到了後半截卻陡然開始把前面說過的事伴以“上綱上線”再說一遍,用上很多“造反派”的語言,言辭犀利地自己質問自己,頻頻“扣帽子”,估計就是造反派對他前面的交待不滿意,他不得已接受了他們的批判、按照他們的批判寫。下面就看看《抗日宣傳八年》後半截的內容:

抗宣一隊的工作量是大的。同樣,我的錯誤相應也是大的。可是我一直沒有認識到,一直認為抗宣一隊當時的工作是堅持了團結、進步、抗戰到底、反對分裂、倒退、投降的黨的方針的,沒有提到更高的角度來分析和認識這個問題,所以一直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且錯誤不是一件,是一貫,因此是思想根本未改造。

一.最高指示:藝術為階級服務的。我在八年反動統治區裡工作,雖然在廣大群眾中演了那麼多場次,那麼多節目,但,也在偽長官司令部、反動軍隊中等反動的巢穴裡演出過,慰問過,這又是為哪一個階級服務呢?這不是為反動的階級服務嗎?尤其1941年以後反動的國民黨已經公開搞分裂,破壞抗戰了,我們還到那些地方去演出,這就更大的錯誤,喪失了階級立場,站在反動的立場方面去了。

還有,我們演的節目,都是表現八路軍、新四軍和堅持抗日的解放區、敵後和延安等廣大人民武裝和群眾的,而我們把這些節目拿到蔣管區演出,不得不把歌詞中的“八路軍”改為“我們的隊伍”,或“抗日軍”等其他詞兒來代替,但,又是穿著反動的國民黨軍的服裝,在唱軍民合作抗戰到底,或舞臺上的群眾在歌詞中歌頌這個軍隊,那又是為誰貼金?為誰服務呢?所以即使不是演給那些反動的官兵看,是演給群眾看,也產生為反動的國民黨貼金,塗脂抹粉替他們宣傳,在群眾中造成了他們在堅持“軍民合作,抗戰到底”。這不是很明顯是錯誤的嗎?不是為他們在服務嗎?

二.最高指示: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可是我們在偽四戰區長官演出,慰問,反動的張發奎請我們吃飯,對我們的演出表示“滿意”,不正說明,我們舞臺上的形象是他們歡迎的嗎?

偽四戰區、偽七戰區、偽九戰區,容許我們的隊伍到處走[3],不也說明,他們歡迎嗎?那麼我們就該反對,就該離開那裡,或者不演這樣的戲,不留在反動的統治區。可是我當時還堅持能起作用,還以為自己的工作敵人是不歡迎的,我沒有從實踐的效果檢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所以造成錯誤也不自覺。平常表現自以為是,主觀片面,八年工作不斷存在。

重新認識了抗宣一隊(七隊)的工作及效果,暴露了自己這些的小資產階級立場、觀點,對過去自己的工作、思想的結論,不應是肯定的,而應是否定的。也就是說,只有全面地否定自己的階級本性、立場、世界觀,把自己的世界觀移過來,移到無產階級這方面來,才能正確地看自己的錯誤,才能為無產階級的事業服務,才能緊跟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緊跟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緊跟光榮的、偉大的、正確的黨。這樣才能在工作上不犯錯誤,少犯錯誤。

總之,我的思想還只是小資產階級的進步思想,對問題還是只看到表面現象,看不到本質,所以實踐的結果,是反動的也看不到。

在這份文件上有很多父親用紅筆寫的旁註,比如“一直認為抗宣一隊當時的工作是堅持了團結、進步、抗戰到底、反對分裂、倒退、投降的黨的方針的,沒有提到更高的角度來分析和認識這個問題”這一段,用紅筆旁註:“當時一定要我認隊是反動的,我未堅持。”又比如“過去我把這一段的工作估價很高,現在要重估價,而且結論是錯誤很大,主要是由於我的世界觀沒有改造,立場沒有移過來,移到無產階級這方面來”這一段,用紅筆旁註:“極左思潮的例子”。這些紅字很大可能是多年後、比如70年代、80年代兩次寫隊史前後重溫“交待材料”時旁註的。

造反派曾逼著他承認隊是反動的,在另一份“交待材料”裡父親也寫過這樣一句話:“具體交涉的過程我不知道,交待不出來”。所以母親說“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而是有利他們整人”,造反派不在乎什麼是歷史事實,只有抓出叛徒、特務、國民黨殘餘餘孽,階級敵人,走資派,才能彰顯造反有理,不達目的他們就沒完沒了地施壓、逼供。

(圖二:吳荻舟多年後的紅色旁註:“當時一定要認隊是反動的,我未堅持。”)

在另一份只有P13-25的、關於抗日時期的遺文,很多名稱前面也是加上“偽”字,特別是,自從意識到造反派的目的是整人,父親開始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當時是我自己決定”,“我的思想‘左’、右傾”,而對隊友們則是百般肯定和維護:“同志們能吃苦耐勞,能樸素嚴謹,認真踏實”,從生活、紀律、演出等各方面肯定抗宣一隊“是一個比較好的宣傳隊”。   

下面就看看他如何對自己展開大批判:

(前面缺頁)有誰可以商量,更沒有黨給我請示,給我抓主意,究竟該不該做?該怎樣做呢?當時我是自己決定,這樣想,這樣做了。最近我對《史話》[4]寫自我批判時,一面看到《史話》有那麼多錯誤,一面感到偉大領袖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批評了我。毛主席說應該學習中國近百年史,他批評有些人“言必稱希臘,對自己的祖宗,則對不起,忘記了。”因此,我批評自己當時不應該講《史話》。

1945年在梅縣,沒有工作,也沒有搞集體學習,只強調加強大家自己學習,只辦了一個戲劇音樂藝術訓練班,安排了一批同志去教學,我在那裡也宣傳了民族形式,談了文藝為抗戰服務,堅持抗戰。總之,“抗宣一隊”的同志都很年輕,有的參加時只有十五、六歲(如武漢時已參加的孫天秩),最小的才十二、三歲(如1940-1941年參加的施明新、傅月秋),他們是單純的,要求進步的。

3. 生活。“抗宣一隊”生活作風,一般說也是樸素嚴謹的,大家還能吃苦耐勞,能和工、農廣大人民大眾相處。由於不斷流動,自己預備了一套行軍的用具,有軍用火灶(當時還計劃過買軍用帳篷,以便根本不住民房,後來買不到),到什麼地方都是自己燒飯煮水,住祠堂、廟宇、學校(假期)等公共場所,從不干擾群眾,雖然沒有做到三八作風的要求,但也強調艱苦樸素,不拿老百姓一針一線,出門掃地捆稻草等,而且堅持這樣做。

全體隊員雖然都拿固定工資(當時叫餉),大多數又都是青年,除吃、穿、用外沒有其他負擔,但,由於國民黨統治地區物價波動,天天上漲,幣制不穩,天天下降(貶值),所以一人收入,一人用也並不怎麼有富裕。1940-1941年為了工作需要,自動擴大名額,超編制人員就靠演出收入開支。但,由於“抗宣一隊”是“官辦”的,不是職業劇團,不能老公演,不能老賣票,只好在為XX學校籌款,為XX社團籌基金等名義演出時,要求給一定額的演出費,然後靠全體同志的勞動製佈景、改佈景、製道具、搬佈景、運道具等,把拿到的演出費節省一部分下來,維持日常開支,偶爾也自己公演。遇著青黃不接,或演出費無法借墊時,工資有時發不出,或暫時不發,或全體平均先發一部分,其餘等演出後補發。有時一兩個月發不出工資,由於帳目公開,大家也沒意見。所以生活是清苦而一般安定的。好在,隊的演出一般是受歡迎的,要求義演的學校、團體多,經常有點收入,有時到農村流動好幾個月和在梅縣半年多沒演出也能勉強維持。

(圖三,紅字旁註:只拿生活費,不是工資,沒有級別。)

“抗宣一隊”的演出受歡迎,說明一個事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黨在國民黨統治地區的人民中的威信也以現在為最高。”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在抗日戰爭中,大後方的人民大眾也在進步,他們熱愛黨、熱愛進步的文藝,他們知道“抗宣一隊”演出的劇本《軍民進行曲》、《農村曲》、黃河大合唱》是哪裡來的,內容是反映的哪裡的生活。偉大的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說:“大後方也是要變的,大後方的讀者不需要從革命根據地的作家聽那些早已聽厭了的老故事,他們希望革命根據地的作家告訴他們新的人物,新的世界。所以越是為革命根據地的群眾而寫的作品,才越有全國意義。”“抗宣一隊”的演出工作,充分說明了這一真理。不僅是大後方的大城市的人民大眾、知識青年(大、中、小學生等)支持隊的演出,就是小城鎮、農村的工農大眾也喜歡隊的演出(在沅陵,在興安演出《農村曲》就是例子)。在桂林、柳州、衡陽、曲江、每次演出的戲票都很快賣完,可預計幾個滿座、和收入。要求義演的社團、學校的主持者也很有信心。

總之,“抗宣一隊”由於工作、學習、生活作風,一般說來,還是比較合民眾口味,神氣不和民眾隔膜,所以可以說是一個比較好的宣傳隊。

四.工作上的缺點和錯誤

“抗宣一隊”在西南流動工作八年,雖然同志們能吃苦耐勞,能樸素嚴謹,認真踏實,但一面由於我的思想“左”、右傾,或形“左”實右,和小資產階級的立場觀點,等缺點,一面由於我沒有組織關係,沒有党的領導,許多黨的方針、政策不知道,“瞎子摸魚”,知道的、學過的一點又體會不深,不會應用,所以造成了工作上的許多缺點和錯誤,主要的檢查如下:

  1. 沒有充分利用隊的合法地位多做工作。由於上述原因,對國民黨頑固派的兩面性(抗日時期,其抗日反共各有其兩面性)毫無認識,對團結抗日的形勢掌握不到,因此,該大膽利用的地方,沒有大膽利用,比如偉大領袖毛主席在《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中說,“(九)在宣傳問題上應該掌握下列綱領(原文長,略,請閱《毛選》746頁(九))用佈告、宣言、傳單、論文、演說、談話等等形式發佈之。”又說,“這些都是國民黨自己宣佈的綱領,也是國共兩黨的《共同綱領》。……但是許多共產黨員還不知道利用它們作為動員民眾孤立頑固派的武器。”“抗宣一隊”也犯了這一錯誤,只分散地做了一些這類宣傳,沒有集中地、整套地、大量地宣傳這五條綱領,如果“抗宣一隊”當時懂得這樣做,讓廣大的國民黨統治地區的人民群眾普遍知道,就會起來要求實現這五條,就會暴露國民黨頑固派“光說不練”的欺騙政策,就會起來鬥爭,就會給國民黨製造困難,就會使它感到壓力。
  • 可以正面宣傳的內容沒有利用上。如偉大的領袖毛主席在《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中指出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上的話:“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當時,蔣賊為了欺騙國民黨統治區的廣大人民和民主黨派要求民主政治,大吹過一輪要提早實行憲政。“抗宣一隊”,因為不願做幫閒,或避而不談,或只抽象地寫“迅速實行憲政,還政於民”(記得在沅陵寫過這樣的大標語),如果當時利用孫中山先生這一段話,寫標語、寫文章加以闡述,既是來自國民黨的宣言,國民黨頑固派也拿我們無可奈何,而且還可以宣傳真正的憲政,擦亮廣大人民大眾的眼睛,揭穿國民黨頑固派的假憲政宣傳,這比避而不談,不知好千百倍。
  • 自辦訓練班,辦得少。對個別離開隊的同志說過,隊該是一個流動學校,但,沒有好好利用,其實這是最好做深入工作的方式,對自己也是個很好的鍛煉,還可以團結一些青年。如果每一次回到基地都辦一次,那就很可以做點工作了,尤其像桂林,是有條件的。
  • 不該參加“西南劇展”這個活動。當時,我只當是進步人士發起的,党領導的,所以就決定“抗宣一隊”參加了。花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相對地減少了對廣大工人、農民和其他人民大眾的工作時間,而且排出來的《家》是一個規模很大的多幕話劇,只在桂林、曲江兩地演過兩次,就報廢了。還是沒有做到一分一秒都要為廣大人民大眾工作。當時對黑幫份子田漢歧視抗宣一隊(劇宣七隊)演的《軍民進行曲》,還只覺得不公平,現在才認識到是反對毛主席的文藝路線。所以參加就更是錯誤了。
  • 宣傳抗日戰爭要政治民主不夠。抗日戰爭中,要完整地宣傳抗戰、堅持團結、堅持進步。而堅持進步,主要是要宣傳政治民主。但,當時“抗宣一隊(七隊)”宣傳堅持團結、宣傳堅持抗戰比較多,比較突出。尤其不敢正面提出反對不民主,只到處寫“實現三民主義”,“實現民權主義”和“迅速實行憲政、還政於民”之類的標語。另外唱了一些要求民主的歌,和演過一次反對不民主的寓言木偶戲《國王與詩人》,及寫過“反對貪官污吏”,“反對奸商發國難財”,“反對空談誤國”等反倒退的一些口號、標語。
  • 後期大城市的工作多了一些,話劇演多了一些,相對地也減少農村的流動。“抗宣一隊”的主要工作對象是工、農和廣大人民大眾,及城市小資產階級青年學生。城市工作要做,但更主要的應對工、農和人民大眾的工作,話劇不應作為“抗宣一隊” 的發展方向,西南已經有三個話劇隊,應堅持原有的分工。後期花了很大氣力排了《家》和《法西斯細菌》這樣大型的多幕的,而且都是反映小資產階級生活的劇本。工、農大眾不歡迎。只演了桂林、曲江(記不清柳州演過沒有,好像沒有)兩個地方,也很浪費。
  • 對國民黨機關的政工團隊不敢多接觸。這個缺點是一面對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政策沒有吃透,一面對反動的國民黨成員缺乏具體分析,缺乏調查研究。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國民黨是一個複雜成分組成的黨,有頑固派(少數),也有中間派,也有進步派。”“要用最大的力量去爭取、團結中間派和進步派。”“抗宣一隊(七隊)”當時,不但對國民黨成員不願接近,對國民黨機關的政工團隊也不願多來往,如對經過桂林的偽“教育部劇教隊”和對曲江的“政大”,雖然在工作上彼此(對“政大”)有來往、協作,但平時就很少來往。

五.幾個具體問題

1. 演出《軍民進行曲》、《農村曲》等的“八路軍”歌詞和士兵服裝問題。這兩個歌劇劇本,是反映解放區軍民合作英勇抗日的生活的,按原劇本“八路軍”稱號不能用,八路軍的服裝不能用,改用國民軍的士兵服裝,不但與劇情不符,與事實也不符(國民黨軍根本不抗日、消極抗日),我們全體同志不願意,就是別的團體要那樣演出,我們也要堅決反對。怎麼辦?大家討論後,決定更改,把“八路軍”、“新四軍”改為“抗日軍”或“我們的隊伍”,服裝除不用帽花外,符號和臂章則模擬第十八集團軍的。這樣改,當時,認為基本解決了會不會引起被觀眾誤會在歌頌國民黨士兵的問題,因為在國民黨統治地區,雖然很少聽到第十八集團軍的稱號(聽到的是“八路軍”、“新四軍”),但,國民黨軍隊不抗日、不愛民是大後方廣大人民群眾眼下所見多年身受的,當時國民黨統治區的人民管國民黨軍叫做“轉進軍”或“刮民軍”(每次國民黨軍打敗仗退下來時,他們的報紙不說“敗退”,說“轉進”,所以叫“轉進軍”;“刮民”則是“國民”的諧音),所以不至誤會舞臺上的“抗日軍”是國民黨士兵。當然,這樣的演出,有缺點是肯定的。

2. “抗宣一隊”(七隊)穿著國民黨的軍裝,掛著軍委會政治部的招牌,在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國民黨統治區,大力宣傳堅持團結、堅持抗戰,穿著國民黨軍裝在舞台上(記得後來表演大合唱或集體唱歌,我們已不穿軍裝,已改男的穿工人裝,女的穿旗袍)唱《黃河大合唱》的時候,會不會給反動的國民黨塗脂抹粉,會不會被利用來遮蓋它的反動面目呢?是不是早點撤出國民黨統治區好呢?這個問題涉及對大後方廣大人民大眾要不要繼續宣傳抗日的問題。那時候(1941年以後)國民黨統治區,民眾團體已無法存在,也無力存在,言論(報紙)也受到限制,他們的報紙是不會積極宣傳堅持團結抗戰到底等的。那麼,做不做工作、留不留呢?我的初步意見是:留(當然,這只一般說要留,如敵後某地需要哪個隊去,那又當別論),但要加強黨的領導,掌握好方針政策,大膽利用其合法的地位,面向廣大工農和城中小資產階級、青年學生等,多做工作,因為我覺得喚起群眾,擴大抗日統一戰線,堅持團結抗戰到底,對蔣賊投降日本,就是一種阻力。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在一切國民黨統治區域,黨的基本方針同樣是發展進步勢力,孤立頑固派,用以克服投降危機,爭取時局好轉。”

    那麼,會不會被利用來遮蓋他的反動面目,遮蓋他的消極抗日呢?當然,國民黨統治區,群眾性的抗日宣傳團體不能存在了,只有這十幾個抗宣隊、演劇隊,國民黨頑固派可能利用這些來裝飾門面,遮蓋它的消極抗日、搞分裂、搞投降的反動面目。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們黨對它的反動的鬥爭,黨對它的反動所發表的嚴正抨擊,徹底的揭露,和大量的事實(他的自我招供)早已把他的反動嘴臉暴露無餘了。毛主席說,皖南事變後,我黨對國民黨頑固派的鬥爭,使國民黨的地位降低了,我黨的地位提高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大後方的廣大人民大眾,對國民黨頑固派的反動行為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的,利用十幾個隊是遮蓋不住的。

從而,我覺得,如能加強黨的領導,能利用十幾個隊的合法地位多做工作,就該留下,否則,權衡利弊,就應考慮撤退,去遊擊區。

3.到偽四戰區長官部演出的問題。拿無產階級歌頌解放區工、農、兵英勇抗日的文藝作品,到偽四戰區長官部去演出,的確存在著拿無產階級的文藝為敵人服務的錯誤。暫不說觀眾中的國民黨軍官是不是鐵板一塊,士兵是不是會受到政治教育,但,高級軍官(包括反動的張發奎之流)中壞的總會多一些,他們是不會受宣傳影響的,他們只會拿這些節目作為娛樂,而且像張發奎看了說好,我們還會幫他起欺騙群眾的作用,使人誤以為他是支持抗戰支持進步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是犯了為敵人服務的錯誤。如果不在偽長官部演,在街上的戲院裡演,國民黨的官兵願意跑去看,那是既會使他們受到政治影響,又沒有上述那種錯誤作用,是可以做,應該做的。這是分化敵人,爭取中間派、進步派、孤立頑固派的工作。

六.“抗宣一隊”為什麼還能那樣工作?

說到在那樣的國民黨統治地區,為什麼“抗宣一隊”還能那樣工作。我的初步看法,主要是抗日戰爭的形勢決定的。這次讀了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著作,看得更清楚了。

本來“抗宣一隊”(其他十三個隊同)是應抗戰需要組織起來的,只要抗日戰爭還在(缺頁)

以上看了父親怎樣反反復復交待和批判自己,反反復復都是想說清問題,想客觀,這樣基本的要求卻求之不得,只能在屈辱中消耗生命。從文革的“交待材料”可以見識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造反派沒有因為父親加重批判自己而放過他,對他的迫害在繼續。


[1] 指1940年4月5日《放手發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頑固派的進攻》。毛澤東選集第二卷共786頁,40篇文章,這是第35篇第6點。

[2] 張佩華旁註:根本找不到,是指吳荻舟找黨。他自從被捕入獄,就失去組織關係,是在南洋工作時重新歸隊。直到1988年才正式做結論。詳見第三章及第十章1的註解。

[3] 關於這一段的歷史,參考第三章,國共合作期間,抗宣一隊為能在國統區“到處走”宣傳抗戰,與各地方當局以及國民黨不同戰區上級主管既有鬥爭,也有目標一致時的合作,但是文革中一概要否定。

[4] 《史話》:指父親1940年代著《世界文藝思潮史話》,開始是作為講義,後來充實成書。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4上綱上線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4上綱上線

交待材料《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分量很重,這是父親吳荻舟所寫的有關香港工作十四年五份文件中篇幅最長(22頁稿紙)、敘述最詳細、批判自己用詞嚴厲的一份。不過母親張佩華圈出父親吳荻舟最後段落的一段話:“……是決心為黨的光榮事業,為人民的事業,好好工作的。在新加坡,在香港,黨交給我的工作,我都積極熱情地去做,黨的、人民的利益,我都想盡辦法地去維護。我堅決跟著黨、跟著偉大的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並旁註:“這才是真實的。”母親這樣了解他,父親應該感到欣慰吧。

(圖一,長達22頁的《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母親旁註:“這才是真實的”。)

下面就看看這份寫於1967年9月24日的交待材料。

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

在文匯報時期(1958-1961)

我是1957年7月離開招商局到文匯報工作的。名義是社長。直到1961年8月,我被調回到廣州工委後方辦事處,都沒有離開這個崗位。共做了四年。

從1957年7月起,我的頭腦就開始熱了,加之,工委推進香港之前,在廣州開了一個制定方針、計劃的會,提出的一些新的做法,得到以修正主義者陶鑄為首的廣東省委支持、批准後,我的頭腦就更熱了,所以1958-1959這兩年,我犯的錯誤,主要是左的,或者形左實右的,1959年受到領導同志批評,這是小資產階級的狂熱,我完全接受。但,1959年受到批評後,包袱很重,有點縮手縮腳,又犯了一些右的錯誤。這種左右搖擺的錯誤,歸根結底,還是由於小資產階級的主觀片面,自以為是,沒有認真把中央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吃透,沒有把香港的政治情況,群眾的思想情況(實際)吃透的結果。

港澳工委是1958年夏初推進到香港的。我參加工委委員,分工還是管宣傳工作。成立宣傳組,還是由我、羅、唐三人組成,由工委常委兼秘書長XX同志抓這一線的工作。組裡分工,我管新聞,羅管電影,唐管出版,並由我負責組的全面工作。宣傳組的工作範圍包括一、二、三線的新聞、出版、電影、印刷廠、書店等約三十個單位。

二、三線工作,除二、三線報紙保不住,被1958年那股熱浪衝垮外,到我交出工作止,基本上還保持灰色,如三線的彩印廠、電影雜誌、中小學教科書、電影發行等機構。這裡不詳交待了。

現在將這一時期(1958-1961)的主要錯誤交待如下:

  • 新聞方面

(1)奴隸主義地執行了三反分子廖承志關於反日宣傳的錯誤指示。在這次錯誤的工作中,廣州方面XX(朱光)還公開對香港的工商界宣佈,和日本來往就是“新漢奸”,引起香港工商界對我們很有意見,有些過去和我們關係比較好的,如長城公司投資人XXX(呂健康),就很緊張,要我們澄清,說,他的船走日本是國內交任務的,千萬別扣我“新漢奸”的帽子。給黨的工作帶來很大的損失[1]

(2)反美鬥爭的庸俗化。1958年底,工委鑒於一年對英鬥爭二十多次(連反美三十次),反美為主突不出來,要新聞線搞三天反美。我當時也認為對,但,沒有什麼可抓的大題目,只好炒冷飯,把過去登過的、反過的集中起來再登一次,甚至於美兵酗酒當街小便也反。這是把中央反美為主的戰略方針庸俗化了。中央反美為主,是反美帝的對外擴張政策,新殖民主義,戰爭政策,反華政策和它的全球戰略部署等。我那樣佈置是完全錯誤的。

(3)“社會主義宣傳”,我是完全讚成的,1959年我和工委都受到批評後,又恢復了“愛國主義宣傳”的方針,而且決定報紙還要大大後退一步,廖承志提出要社會化,要直接面對中間落後(指正面報紙在內),於是正面的報紙文匯、大公的副刊也出現了馬經,為了銷數還採取了一些庸俗的做法,如博彩之類。我也照做了。這顯然是右了。

(4)1958年全年對英二三十次的鬥爭,我是完全同意的。報紙報導對敵鬥爭,指揮鬥爭,搞得很緊張,各報大批人員到鬥爭現場,我和工委的負責同志,也到中華中學的鬥爭現場,十分暴露力量,這些都是違反中央的長期方針的。

(5)派幹部到大公報三進三出,左右搖襬,給群眾印象很不好,使黨的威信受到影響。1958年前我們為了摸清楚大公報的收支情況(當時一再要壓低預算,三年做到自給),我們派了一個幹部進去,後來廖承志說只管宣傳方針,不要管它的經濟,第一次撤出,後來又說派人去管人事,廖承志又說,這些都是統戰機構,不要去管他的人事,第二次撤出,後來又說派人管宣傳方針,後來又說,只要把方針政策交到底,他們自己會掌握,第三次又撤出來。

(6)新聞統戰上(不僅新聞統戰上,其他也一樣),我有急功近利的錯誤,有些中間落後的統戰人士,初次見面,就請他們到國內看看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有時使人為難。

(7)三年困難時,王匡指示新聞幹部要報導成就也要報導缺點,我沒頂住,我只指出要使人覺得只是前進中的缺點,不要光報導缺點。應該理直氣壯地只報喜不報憂。

(8)1959年務虛會議決定可以報導港英的改良主義的一些政治經濟措施時,我思想不通,認為這是給統治者塗脂抹粉。在會議過程中剛剛港英大事宣傳公務員全面加工資,我們的報紙用全版版面給它登出來。我現在還認為不妥。

二.電影方面

(1)沒有完成打破“紅白界線”的任務。香港電影從業員,有國語、粵語電影界之分。而國語電影界又有“紅白界線”分明的兩個壁壘。1955年廖承志提出要搞渾水,打破“紅白界線”。但,直到1959年沒有完成這一任務。我受到批評,不通。

    造成國語電影界“紅白界線”(左右)分明:有歷史原因,有政治原因,有經濟原因。歷史原因是政治上左右兩派在解放前的上海已存在,解放前夕,他們來到香港,自然也存在著敵我兩個陣營。政治原因是港英反華政策的結果。我解放大軍渡江時,香港進步力量飛躍發展,港英怕得要死,1949年非法封閉了三十九個進步的群眾團體,造成非常緊張的局勢,嚇退了一部分中間落後的人,加上我們那時有五年解放(解放初期)香港的急躁情緒,把群眾工作搞左了,到1952年的三一事件時把我們的一電影骨幹逮捕出境,因此在這時期(1949-1952)起了一個比較大的分化,進步的編、導、演員從右邊靠過來,中間落後的從我們這邊撤離開去,右轉了。經濟原因是國語片有部分市場在台灣,及與蔣幫“建交”的國家(泰、菲),受到蔣幫的鉗制,有些製片商看上這點利益就要表示得“親蔣”了。這樣,就形成了“紅白界線”分明的左右兩個壁壘。而左則以我們領導的鳳凰、長城為中心,右則以少數蔣美分子打進去控制了的陸氏、邵氏兩家公司為活動的基地。這四家公司都擁有自己的編、導、演員。

    粵語電影界就沒有這種現象,歷史上沒有形成兩派(曾於1954年左右發生過一次伶(唱廣東戲的藝人)星(電影演員)分家的問題,那只是電影品種(伶拍歌唱片,星拍對話片)從業員之分,不是政治上紅白兩線之分,後來我們做了工作,沒有分成)。政治上國、粵語電影界都是處在反華的港英統治的環境裡,但,1949-1952年間我們大搞群眾運動,大搞群眾學習毛著時,粵語電影界除個別人外,都沒有參加,當時,我們沒有黨員幹部在粵語電影界,工作做得很少,所以1949,及三一事件,港英兩次迫害進步力量時,粵語電影界未受到影響,沒有出現政治上分化情況,而且粵語電影界未受到影響,沒有出現政治上的分化情況,而且粵語電影界,沒有固定的公司,都是各人自由接受製片家的拍片合同,所以不同政治態度的演員,同在一部影片裡出現的事,常見。經濟上,粵語片百分之七十的市場在香港澳門,百分之二三十在新加坡、馬來亞,蔣幫對他們鉗制不了。這種左右不分,和平共處的情況,1952年以後我們加強了粵語電影界的工作後,也有意識地加以維持。他們自己也沒有尖銳的政治矛盾,都是埋頭拍片。不像國語電影界,有蔣美分子經常搞風搞雨。所以粵語電影界始終沒有“紅白界線”。

    1959年批判了國語電影界這種“紅白界線”長時期打不破後,提出一定要打破,當時還決定了一些具體措施,如放夏夢等主要演員給邵氏公司拍片,歡迎邵氏借用我們的攝影廠,還以張瑛(中聯公司演員)為例,肯定可以“來去自由”。張瑛1955年參加反動的亞洲公司(美蔣分子搞的)拍“半下流社會”的演員,並發表文章罵中聯公司,後來還讓他回公司。

    1959年決定那樣做後,我們也通過我們的發行公司,加強對陸氏、邵氏兩家公司的工作(主要是邵氏公司),邵氏公司一度想用我們的製片廠,馬上遭到美蔣分子攻擊,又縮回去。辛冠潔1962年去港時,曾親自找邵氏公司的導演李翰祥做工作(此人1957年拉走長城公司演員樂蒂,誘騙長城導演蘇誠壽參加偽國慶,現在台灣),降格以求,答應他的妹妹(或是他的母親)出去香港(已去),但,工作結果,效果甚微,迄今無法打破。

    我認為這是敵我矛盾,不同於伶、星分家,是不能調和的,且與美英在香港搞兩個中國的政治陰謀分不開,在港英目前這種政治態度(反華)下,邵氏現有的思想基礎(中間偏右)是不敢和我們多來往,也一時擺脫不了美蔣的控制的,我們的鳳凰、長城也無法退到那樣的程度,使邵氏敢於無所顧慮地來往,至於對陸氏(本人已因飛機失事死於台灣)、邵氏兩公司投資人(華僑)多做工作,加強他們對祖國的認識,加強他們愛國思想,爭取他們在互利的基礎上更積極地在星、馬發行我們的影片(國內出的,和香港製的)是可以的,而且一直是這樣做的,他們(主要是邵氏)一直也發行我們的影片。

    當時(1959年以前),我們過於強調進步公司的利益(邵氏一度壓價買鳳凰長城的影片)和未把美蔣控制他們的公司的活動,和他們本身的政治態度(中間偏右)分開,有時在業務上對兩家公司鬥爭多了一些,這是一種偏差,應該批評,這是對的。但,這種某些具體業務上多一些讓步,和打破“紅白界線”是根本兩回事,而且陸氏、邵氏的資產階級的兩面性,我們也不能忽視。所以1959年那種想法,是右傾的,不現實的。

    至於張瑛那種“來去自由”,是否可以為訓,作為方針定下來,也還值得研究,當然,我也不同意王匡1957年就樂蒂離開長城去邵氏問題提出“去者不留,來者考慮”,把門關死的所謂“方針”。

    (注:邵氏兄弟公司,是走江湖的出身,太平洋戰爭時走私起家,財產大部分在星馬,陸氏繼承父親遺產,留學英國星、馬最大資本家之一。邵、陸兩公司在香港、台灣都有投資,香港比在台灣骰子當然大得多)

(2)影評工作上的右傾:報紙副刊上的影評,有一個時期多從電影技術著眼,少從主題思想著眼(這是完全違反毛澤東思想的),因此發生了以下右傾的錯誤:(1)對進步公司的影片肯定不夠,宣傳不夠,因為進步公司在這方面的條件較差(比邵氏差些)。所以反而對陸氏、尤其是對邵氏的影片肯定的多、宣傳的多,引起了電影幹部和新聞幹部之間的內部矛盾,(2)對美國電影也肯定的多,許多美國影片都在電影技術上被肯定為“可以一看”,造成了違反“反美為主”的戰略方針、宣傳方針。後來經過找電影幹部和新聞幹部幾次座談,明確了影評的政治任務,強調影評要從主題思想著眼,對觀眾才有幫助,這樣才慢慢把影評上的右傾克服。(據當時情況,影評都是來稿多,和記者們匆匆忙忙寫的,並不是有專門的寫影評的人)。平時我也提過意見,未抓緊。

    另外,由於我自己的是非標準還不是無產階級的,所以對林家鋪子這樣的毒草,也分辨不出,看了那些影片,也認為是好電影,所以看到影評上吹捧這些毒草,也未發覺是錯誤。

(3)1958-1961,國內影片出口少,有些出口的影片,港英電審又通不過,所以發行公司(南方)組織過兩次優秀電影展覽(放映周),包括:一次是反映蘇聯衛國戰爭體裁的蘇聯片(都是斯大林時代的),一次是反應我國抗日戰爭題材的影片。其中一定有毒草。當時,這些工作安排,我都是同意的。錯誤應由我負責。

(4)對港英電影審查鬥爭。“三一事件”以後,到1958年都沒有就這個問題和港英鬥爭過,1958年我們組織過一次鬥爭,取得了一定的勝利,如解放軍的鏡頭,打倒國民黨的對話,新舊社會對比度的鏡頭,都能通過了。可是1959年批評“左”以後,廖承志把出口影片最後一關下放到工委,並“指示”不合乎“愛國主義宣傳”方針的,可以主動不放,不送審,為了爭取多放,也可以主動剪掉一些鏡頭。這個決定是右的。1965年又組織了一次反港英電審的鬥爭,取得了更大的勝利,像“革命讚歌”(東方紅未通過),“光輝的節日”之類的影片,基本上不剪鏡頭(好像記得“光”片剪了“打倒美帝國主義”的對話)可以上映了。從這兩次鬥爭的結果看,1959年那種主動不送,或剪鏡頭的決定是錯誤,對英必須有鬥爭。但,當時,我也奴隸主義地執行了。

(5)撤退電影公司的黨員幹部。1959年務虛會上決定撤退鳳凰、長城公司的黨員幹部,也是錯誤的,右傾的,當時,我是照辦了。後來是恢復派幹部進去了。

(6)對電影支部的工作,關心不夠(1957年以前只有電影小組,1957年以後成立電影中心組,1958年成立支部,建立支委)。我幾乎沒有參加電影支委會的會議(支部大會是根本不開的),平時支書匯報,或個別同志談他自己的工作,所以長期沒有發現他們之間有什麼大的意見分歧,或爭論。我1959年受到批評,同志們說我,“事事親自動手,事事向上請示,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做了工作,但,長期發現不到問題(當時指的就是國、粵語有兩套做法,結果是粵語線沒有搞成“紅白界線”分明的壁壘,而國語線搞成了“紅白界線”分明的壁壘。)”這批評我是完全同意的,我是事務主義很嚴重。這不僅是工作作風的問題,也是對人民事業不是極端負責的問題。應該批評。

(7)1961年8月回到廣州不久,為了協助香港電影公司解決劇本荒的問題,(在香港,工委抓過幾次沒有效果,劇本荒很嚴重,壓力很大),曾奴隸主義地執行了王匡提出的計劃,在廣州成立了一個劇本創作組。成立了以後才知道這是一批(5、6人)剛剛摘帽的、或王匡保護過關的右派“作家”,結果,劇本荒沒有解決,反使工委背了包袱。第一階段(1950-1951)已交待,這裡不詳了。

(8)香港電影在國內發行,我也是讚成的,當時,我只想到這是對香港電影工作的支持,當時,也聽說國內有兩種意見,但,我總以為國內觀眾有階級覺悟,會分析,會把香港電影作為反面教材看。也曾想到如國內的報紙能有幫助觀眾認識香港社會的影評配合放映就更好。就是沒有足夠估計到這樣做,客觀上是做了中國赫魯曉夫在中國搞資本主義復辟的幫兇。這是完全違反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指示的。最高指示說“在我國,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還會長期存在。”香港電影可以肯定地說,完全是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的東西,在國內來放映,只有加深反動的資產階級的、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影響,只有對中國赫魯曉夫在中國搞資本主義復辟有利,對人民是完全無利的。

(9)1958年籌建工人大會堂時,提出各界要參加義務勞動,鳳凰公司有人提出要拍一部大型紀錄片,宣傳香港搞義務勞動。我是不同意的。後來,連籌建工人大會堂的計劃也打消了,改為工人俱樂部。

(10)鳳凰、長城的經營管理,有一套非資本主義經營管理的框框條條,長期沒有改掉,1959年務虛會上提出要打掉,要完全按資本主義經營管理的方法做。我們回去後,解僱(轉業)了三個演員,鬧得滿城風雨,我受到批評,最後賠禮道歉收回成命,弄得很狼狽。1965年又提出來,現在不知怎樣了。這些都是1949-1952之間過左的思想的後遺症,我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辦法加以克服。這固然是我的錯誤,但,廖承志對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有左右搖擺,也不無原因,像這三個演員的處理問題,引起他最後下死命令,說今後電影公司的演員進公司可以由下面決定,出公司一定要他批准。這又哪裡是資本主義的經營管理呢?我倒同意,愛國電影公司,不能完全像陸氏、邵氏那樣資本主義的經營管理,他們可以隨便把一個演員像擠盡了剩餘價值的工人一樣踢出去。我們對任何勞動人民也不能這樣做。所以當時考慮到幫她們轉業。

(11)1960年三反分子廖承志很嚴重地批評香港電影藝術質量太低,要工委的負責同志XXX回去為提高電影藝術質量大喝一聲。當時聽到XXX同志的傳達,我完全同意,於是召集各公司的編、導、演及其他人員,由XXX同志做了一個“為提高電影藝術質量”大喝一聲的報告,並由電影支部佈置各公司結合檢查過去的製作學習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光輝著作《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

    現在檢查起來,當時光提“提高藝術質量”不同時提“提高政治質量”,是有片面性的,香港電影藝術質量固然低,政治質量也很低。當時我也只注意到要提高藝術質量問題,說明我不突出政治。當時佈置學習偉大的光輝著作是非常必要的。

(12)過去廖承志對商報的副刊和電影製作一再“指示”“不怕黃”,“黃比反革命進步(好?)”。有一次鳳凰公司的導演朱石麟對我談起這個問題,我說,光講不怕黃,在電影上宣傳黃是不行的,至少應通過暴露黃的醜態,引起觀眾對黃反感,所以提了“以黃反黃”這個意見。現在看來,也還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的提法,是錯誤的。

三.出版方面

出版工作由唐XX直接向常委XX同志匯報請示多,這裡交待我的錯誤。

(1)經濟觀點嚴重。中華、商務兩個廠的香港分廠,規模也很大,各有工人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員二、三百人。自解放以來,幾乎年年虧損。1954年我同該兩廠的總負責人參加國慶觀禮,有機會參加過他們在北京總管理機構召開的一個會議。會上提到必須打開業務,扭轉虧損。那時,該兩廠還沒有下放,1960(7?)才正式下放給工委。忘記哪一年(1960年以前)商務的負責人和我談起業務,為了扭轉虧損幾年來承印大量的“聖經”(該廠廠長(?)是傳教師),我沒有反對。集古齋(舊書店)大量輸出佛經、鄭孝胥等漢奸的字畫,我也沒有反對。

(2)1958年出版方面大量編印“學習文選”,各種介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經驗的小冊子、宣傳社會主義理論的書……但,1959年反左務虛會上,只准保存“學習文選”一種。我沒有意見,這是右了。

(3)1959年反左務虛,僑務方面再一次強調提出,“只要維持住華文教育,維持住華文,就可以文化交流。”又說,“我們出版、發行‘三國志’、‘征東’、‘征西’……就可以保持住華文、華語了。”因此1959年以後,組織了大量的舊書紙型出口,讓私商翻印發行,這些紙型出口,我一概沒有過問,一定有很多毒草,我有責任。

四.其他

(1)1958年新聞報道大躍進時,新聞幹部對一些大躍進的數字不敢登,提出來問我,我說“對大躍進的報道,要放手,我們的速度觀念落後了,跟不上大躍進,許多數字不能拿常規去理解,是祖國社會主義革命在農業合作化,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等上取得勝利後,生產力大解放的結果,要大膽報道。”因此,個別浮誇的數字是登出去了。1959年反左務虛會上我受到批評,說我宣傳國內建設,頭腦冷靜不夠,很浮誇。我當時的頭腦是熱了一些,有個別不確實的數字,是因為我那樣說過後,登出來的,但,我認為我的話不是浮誇,只是對大躍進的肯定和說明必須大力報道,大力宣傳。當然,頭腦發熱是不好的。

    我回憶了海外十六年的工作,檢查了工作中所犯的錯誤,給黨的事業帶來很大的損失,這都是對黨的事業犯罪。我想到犯錯誤的原因,主要是:我的資產階級的反動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我的立足點沒有移過來;我沒有樹立起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我沒有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沒有認真吃透兩頭;沒有隨時用中央關於海外、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工作,總結工作;總之,我沒有認真讀好毛主席的書,沒有活學活用毛主席的著作來改造自己和進行工作。

    我交待了十六年(包括新加坡一年半)的錯誤,想到我1946年採取對黨犯罪的、不老實的手段混進黨來[2],是決心為黨的光榮事業,為人民的事業,好好工作的。在新加坡,在香港,黨交給我的工作,我都積極熱情地去做,黨的、人民的利益,我都想盡辦法地去維護。我堅決跟著黨、跟著偉大的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可是,十六年來,我不但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許多錯誤,給黨帶來很大的損失。我認罪,再一次懇請黨和人民處分。

至此,看完父親對香港十四年工作的“交待材料”(一)至(五)。我對第五章的香港工作內容有新的領悟:

1.看1959年五十天整風務虛會記錄時不明白的一些事,在這五份交待材料中得以釋疑。比如那時候批對“美帝”“該反不反”、“小便也批”是指什麼?現在知道是指美國軍艦停靠香港補給,水兵在灣仔上岸休息,酗酒後醉醺醺街頭隨地小便;

2.父親的人設更立體了,他會“左”,會“右”,會軟弱,會不服,也會堅持。比如在香港時期父親是負責新聞線和宣傳線的,整風時批了宣傳線,但是肯定了新聞線;而對於港英當局的電影審查制度,父親一直認為反對和鬥爭是應該和奏效的;

3.在交待材料中父親說廣東省領導曾經有“新漢奸”的提法,是針對“走日本”的商人。但在另一份資料中是說“走台灣”。應該是指同一件事,因為都是“呂健康跑來”找他,說“我跑哪裡是國內交的任務呀。”父親寫交待時手邊沒有檔案、沒有任何筆記,僅憑記憶,難免會出錯,我看資料的時候要格外留心和多找佐證;

4.香港工作“左”右搖擺非常厲害,“三一事件”前很多學習班,多數是屬於香港市民因為關注內地解放戰爭的形勢主動組織起來的,父親的工作是和他們保持聯繫,幫助他們,但是被當作“左”批判了;三一事件後,決定不搞學習班了,又被批“右”了;58年宣傳中提“社會主義教育”被批是“左”了;不理會來自港英、蔣幫或者美帝的攻擊,堅持正面宣傳又批“右”了。這樣“左”右不是,如何解釋,只好留待後人研究了;

5.父親被批“事務主義”,如果這是事實,父親被周恩來點名調到北京,擔任他以前的上司的上司(按照港澳工委的架構,港澳工委由廣東省委四個部門領導,再上則是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周恩來看重的是他的“事務主義”嗎?真實情況不得而知,我傾向於認為,周恩來看中的是他忠厚持重、利他的人品。在極端政策滿天飛的年代,需要他這種“平衡”,最好的例子就是“六七暴動”(請參照第九章)。

6.關於香港電影線的一些問題,父親說“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辦法加以克服”,但是當時“廖承志同志對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有左右搖擺”,而且政治上左右兩派電影人在解放前的上海已存在,他們來到香港的同時就帶來了一些無法協調的歷史糾葛,對此,誰又能如何呢?

7.關於電影線,父親還說:我們對任何勞動人民也不能擠盡了剩餘價值之後“踢出去”,“所以當時考慮到幫她們轉業”,可見父親是不服的。他當初站在基層演員一邊努力補救“左”傾處理,即便是受審查時也不“習慣”顛倒黑白,把交待寫成了肯定自己的做法,這樣會被造反派視作態度不好加重懲罰吧,堅持原則從來都是容易得罪人的。

8.在五十天整風後期,領導說“整風前期”採取了過左的做法,父親當時就深受其害。比如交待材料提到,整風的時候對大躍進的宣傳挨批評了,說是“浮誇”。但一來,包括父親任社長的《文匯報》在內,香港左派報紙用的是新華社通稿;二來,在參觀內地人民公社“衛星田”、了解到田裡的白薯是幾畝地堆在一起造假的之後,父親就決定停用新華社通稿。所以我相信父親在“交待材料”裡雖然承認“頭腦發熱是不對的”,實際上他還不是“代人受過”?造成各地爭相放衛星的政策、造成新華社通稿浮誇的根源,其他領導無一人站出來阻止,這些在父親的交待裡自然是無法言說的。

(圖二:母親的便條:“這篇有些參考資料,但吳是在被審查期,一個人千頭萬緒冥思苦想,心情可想而知。有錯漏。”)

當父親被隔離審查,苦澀地回望自己的人生時,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1967年10月14日聯合發出《關於大、中、小學校復課鬧革命的通知》,中小學生終於陸續回到課堂,我也回到小學繼續讀六年級。

這期間,記得我們有學習“數軸”等文化課,不過更多的還是開批判會,寫大字報,吃憶苦飯,搞早請示晚匯報[3],鬥私批修,狠鬥私字一閃念[4],跳“忠字舞”[5]那一套。每當毛澤東發佈最新指示,哪怕是半夜,也會上街敲鑼打鼓慶祝一番。


[1] 在別的回憶材料裡出現過“船走台灣”,不知道以哪個為準。

[2] 混入黨內:吳荻舟入黨不久被捕坐牢近8年,他的入黨介紹人曹正平叛變後被特高科處決,導致吳荻舟在很長時間(1931-1946)處於沒有組織關係的狀態,多次嘗試解決,過程複雜,1946年在新加坡重新編入黨小組活動。直到偶然遇到接替曹正平的嚴啟文,1988年才恢復1930年1月起的黨齡。

[3] “早請示晚彙報”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對毛澤東表忠心的一種軟制度,沒有官方明文規定,但全社會都流行:每天早上面對毛澤東的畫像“請示”一天做什麼,晚上“匯報”做得怎麼樣,後來更加上跳“忠字舞”的內容。

[4] “鬥私批修”、“狠鬥私字一閃念”:文革期間的做法,對照毛主席語錄,檢查自己有沒有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思想行為,開展批評、自我批評和大批判,幾乎是“人人過關”,變成整人的一道程序。所有被審查的對象都要通過“鬥私批修”這一關,群眾如果不滿意,就不能解除審查。

[5] “忠字舞”,歌頌性質的群眾舞蹈,以《大海航行靠舵手》、《敬愛的毛主席》、《北京的金山上》等革命歌曲和語錄歌伴唱伴奏,配以簡單的舞蹈動作。流行高潮在1966—1968年間。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3回望歷史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3回望歷史

我整理了30多份父親吳荻舟和母親張佩華從1967年8月29日至1969年5月17日期間寫的交待材料,以及此期間50多份證明材料。這是一些書寫工整、用紅色或藍色複印紙留底的泛黃紙張,有的有頭沒尾,有的有尾沒頭,我為它們一一套上膠套保護,順序放在文件夾裡,分量格外沉甸甸。我希望有一天能為它們找到缺頁的部分(在外辦、外交部的檔案裡大概會很齊吧)。

關於交待材料和證明材料的區別,“交待材料”主要是寫自己,父親寫的“交待材料”包括原生家庭情況、被捕坐牢的經過,抗日戰爭期間工作內容、在香港十四年和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五年的工作情況、家庭經濟情況等等。“證明材料”則是為某人、某群體、某機構、某個時期某個事件牽涉的人物等等所做證明。

母親有一張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這次外調要求是吳和我一起的。共寫了五部分。(1)我和吳荻舟在一起的年月時間。(2)吳的社會關係,回京後到我家來過的人,我的香港婦女統戰關係。(3)我在新加坡入黨時的思想活動。(4)以後要我補充我的社會關係——補充材料。(5)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1971年12月6日又補了一筆:“整黨中又寫一份黨籍問題材料。”

(圖一,母親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可見這期間雖然只有父親被隔離審查,但是母親也必須按照造反派的要求配合。

這是他們在政治高壓下所做的人生總回顧,摻雜著給自己上綱上線,把自己踩進污泥的成分,不過從字裡行間也看到父母對自己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生努力的肯定和自豪。看到他們忠厚、懇切、謙卑的人格;實事求是、據理力爭的心路歷程,一頁頁、一筆筆記載下屈辱、痛徹心扉與扼腕無奈。

多年後父親講到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曾經說過,在隔離審查初期,他以為只要將歷史事實一一交待清楚,審查的人就會明白他沒有問題。因為,他自認在幾十年革命生涯中,沒有偏離黨的需要,革命的需要,群眾的需要。在他的意識和行動中,這三者應該是統一的。但是,造反派卻逼著他一遍又一遍地寫,引導他“上綱上線”,還動員妻兒和他“劃清界限、“幫助他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上來”。

  他對此曾經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要我寫自我背叛的認罪書呢?他們到底想要什麼呢?他說,後來他看到1967年12月16日上海《文匯報》發表的文章,把周恩來親自組建的抗敵演劇隊打成“反革命別動隊”時,驚覺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只是整人材料。

    他說,有時候也懷疑起來:自己的一生,是不是真有什麼當時認識不到的錯誤?他的交待材料簡直就是“鬥私批修”的典範,對自己一點點小毛病也不放過。而成績呢?還是像他一貫的為人,從不爭功、爭出風頭。什麼都是党的領導、大家努力的功勞。

所以在看清“造反派”的目的後,他開始把演劇隊所謂的“罪行”攬到自己身上,例如演劇隊集體參加國民黨,很多人為此挨整,他就在證明材料裡說:“在隊務會上我說了算,是在當時別無他法的情況下做了決定。”

他猜想,自己的處境都如此,領導過他的左洪濤、饒彰風日子肯定也不好過吧。造反派給他讀饒彰風為他寫的證明,都是斷章取義,儘管如此,還是證明不了他有罪,一次又一次,饒彰風實事求是地寫,在嚴刑逼供下寫,怎麼寫,都證明了父親絕沒有造反派企圖強加給他的那些罪行,證明了父親胸有家國情懷,不是一天兩天,也無關個人利益。

從時間上看,父親從8月26日開始隔離審查,8月29日至9月22日的三個星期裡,寫了《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於9月9日、9月28日寫了《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二)》,9月11日寫了《在獄中七年》、9月15日寫了《抗日宣傳八年》,可以說這是集中寫個人歷史的時期。之後,除了1968年3月18日寫了《反英抗暴》,2月6日寫了《歷史問題證明人名單》兩篇交待材料之外,是寫“證明材料”的階段。

可以推斷,“造反派”曾按照他寫的《歷史問題證明人名單》按圖索驥去外調。同理,要求他寫證明的人物,想必也是在本單位受審查,指出人生某階段的證明人是吳荻舟,於是那邊的“造反派”來外辦外調,要求吳荻舟為那個人寫證明材料。

寫完《蘆蕩小舟》第一章至第九章,我原本以為自己對父親幾個人生階段的經歷已經相當了解,沒想到看完“交待材料”又有許多新“發現”。不過這一章重點是了解父親如何“檢討”和“自我批評”、“上綱上線”——對這種“經驗”不能無知,不能忘記。

父親寫《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時間涵蓋1948-1961年。在此先把(一)至(四)匯總,前面已經講述過的不再贅述,請參照《第五章 香江歲月》。

《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四)分別寫於1967年8月29日,9月1日,9月7日和9月19日,下面總共引用了27段。

1.(世界和平運動)交給我時,我沒有問個為什麼,也沒去研究黨當時的對外政策,便埋頭去幹。現在檢查起來,這是一件重大事件,不管這工作當時該不該做,必須吃透黨的對外政策再去做。

2.(《華商報》讀書會)這個工作是否做得對?就當時情況說是對的,是適合當時的政治環境的。就廣泛的、大力的宣傳學習毛澤東思想,那就更是對的。我今天檢查,主要是後來我整理了一篇關於學習《新民主主義論》的“學習心得”的文章,發表在報紙上。現在手頭沒有,具體有些什麼錯誤記不起來,無法檢查。但,隨便發表有關毛主席著作的學習文章,是錯誤的。

3.我在《華商報》搞熱風副刊時,和一些作家有來往。當時多數是投稿者,他們的作品內容記不起了。如果有錯誤,而且又是刊登在熱風,或讀者版的,我也有責任。雖然當時沒有嚴格的審稿制度,也沒有專門班子,但稿發不發,是有權的。主要因為當時自己政治水平低,看不出問題。

4.(關於招商局起義)這個工作上我有缺點,即對陳天俊的政治工作做得不夠。他居功,

對我們最後對他的安排有不滿。原來招商局有三個副經理:湯傳篪、陳天俊、周魯伯。起義後安排三人的崗位時,我和華東的同志考慮到湯的政治關係和工作經驗比較好,陳過去當過國民黨領使,不是專業人員。在整個起義工作中湯的作用最大,所以決定湯當經理。陳周仍然是副經理,所以陳不滿,後來交通部調他回部工作,對工作安排也一直不滿。

5.1948到1952這段工作上的指導思想是準備五年解放香港的思想。一切群眾組織、群眾教育工作部署都按這個要求辦理。當時我雖是一般幹部,多做事務性工作,但情緒上也是急躁的,盼望早解放的,沒有長期思想,所以工作不細緻不深入,對英鬥爭是不講策略的。比如招商局的13艘輪船回國時,港英企圖籍蔣邦特務阻撓,出面干預,曾考慮組織力量打警察,後來還是據理力爭,港英理虧,13艘船全開回廣州了。

6.民生公司的起義和護產不是我做的,起義後國內派羅民秋同志下去掌握護產情況,他和我一個小組,有聯繫,討論過關於該公司的船回國等情況。7艘(還是5艘記不清了)船是經過與港英鬥爭後開回廣州了。但,有一批物資(詳細內容不清楚)裝上船要運往上海,在港內被蔣邦劫持跑掉了。當時該公司的經理是盧作孚,經手這事。出事後盧回國,在反右時自殺死了。是否與物資(配件)被劫持有關,不清楚。從思想檢查。當時有麻痹。

7.這期間有艘掛外國旗的、七、八千噸的輪船到香港大修。私股企圖霸佔人民財產,將它扣留在香港不開回來,國內要我協助設法弄回來(也派了人到香港同我聯繫),我找海員工會的負責同志(黨員)研究後,組織了一部分海員,利用第二次試車(試機器)的機會,當船被港英允許繞香港島一周試車時,突然在船上宣佈開往廣州。船長是外國人,年老,企圖反抗,為船員控制起來,結果是嚇死了。這個工作雖然是協助派來的同志,但沒有把詳細計劃報告領導,工作組裡也沒有談,就這樣做了,事,雖然是成功了,人民的財產是保住了,但,從組織紀律檢查,這是錯誤的。萬一行動失敗了,就會造成很大的被動。

8.出版方面。其中也出了一些毒草,如黨內一小撮最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陶鑄的文章也出過。其他當地組稿的,調子、質量都低。發行方面,每年出口約一、二百萬冊。這些書到港後,雖然大力在港澳和海外發行,但,由於當時我沒有樹立起大力和千方百計發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思想,沒有主動向國內配訂大量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書,所以每年的發行計劃的制定就沒有抓,都由各單位,向國內提出要求,訂購。只滿足於每年一、二百萬冊的數字,政治質量方面就根本放鬆了。現在回過頭去看,比起最近兩年來,大量發行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著作,錯誤是很嚴重的。

9.電影方面。我對“向上向善”這些提法,缺乏階級觀點去認識、批判,看不出這些提法的錯誤,而且只是奴隸主義地去執行貫徹,同時,本身的善惡標準,只是小資產階級進步思想的要求,不是無產階級的標準。像《敗家子》這個作品,當時我修改劇本時曾考慮到必須強調華僑的勞動人民的品質,所以攝製出來,主題就比較健康。在僑鄉放映,普遍的印象都比較好。而且這部影片沒有遭到海外發行的困難。去年10月(1966年),經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學習後,大字報上除了揭發批判了“在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這些錯誤的、沒有無產階級立場的提法外,認為香港的電影藝術,完全可以按照毛主席的文藝思想和創作方法去做,可以用鮮明的無產階級的立場去製作。這期間電影工作上對劇本的審查抓得太緊,幾乎每個劇本都要看過,有的還要送回去定,對生產數量有影響;其次,群眾的讀書會解散了,沒有用新的形式去代替它,對要求進步的群眾,不能滿足。

10.這時期的電影工作、出版工作。影片調子低,有些影片還粗糙,所以各公司的經濟普遍有困難;書店出版的書調子也低,政治理論的幾乎沒有,儘出一些科技的、應用的和文藝的書(發行是另一回事,這裡只提當地出版)。原因是對中央“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總方針,體會不全面,對充分利用這個基地一面,強調不夠。對“愛國主義宣傳”、“勸人向上向善”等,也沒有用階級立場去體會,愛什麼“國”,向什麼“善”,在具體工作上,影片上,書的內容上,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不鮮明。加上鬥爭極少,所以這三年多港澳顯得特別平靜。其實後來(1956年以後)的發展說明,敵人在準備對我進攻。

11.1956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四處處長麥君素陪同一批電影公司的編導人員參加國慶觀禮時,對他們宣佈,鳳凰公司是個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社(編導人員回去說是半社會主義性質),公司的職工是國家幹部。這是不符合香港實際的、過左的提法。當時我聽了只要他們不要再往下傳,沒有就這問題進行政策教育。這對以後(1958年以後)電影線(主要是國語線)的“關門主義”等“左”的思想傾向有關。當時,我雖不同意那種提法,但,沒有進一步說明為什麼“不要往下傳”,必然地客觀上在他們思想上產生了“只不過不要往下傳”而已,對麥的錯誤意見,沒有加以徹底否定掉。

12.新聞統戰工作上的錯誤。對新聞界(主要是我們的各報)的上層團結多,思想教育少,見面只談業務,少談思想,不突出政治,有事有傳達都在會上談,很少個別深談黨的方針政策。對幹部也是如此,整天事務忙忙碌碌。

13.和謠問題。1956年間,提出“和平解放臺灣”問題,展開宣傳後,謠言很多。一些中間落後的報紙,繪聲繪影,說我們已經在香港談判,或在XX地談判什麼條件等等。當時麥君素(王匡)直接找新聞幹部佈置了有關這一宣傳工作。回來後,有的報紙宣傳上出現偏差,如強調當時和平解放的可能性,有的就進一步談論到如何談判問題。有一天新晚報突然把外國通訊社一條巴黎(?)的消息登了出來,說我們在那裡談判,提出了幾條具體條件等等。當即出了毛病,我受到批評,思想不通,有委屈情緒,覺得這工作是王匡麥君素親自抓,既把幹部找上去談,又時常有小條子下來指示,怎麼是我的錯呢?後來也一直沒有再檢查自己的錯誤。其實我當時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幹部的作風我更熟悉,我有責任事先就這一宣傳工作在幹部思想上,在自己的思想上吃透中央的政策,把“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和“具體談判”的報導區別開來。宣傳,上級已佈置,可以做,但,“談判”的報導沒指示,就不應報導,而且根據外國(資本主義國家)的通訊社報導,是十分危險的。平時新晚報的領導幹部的新聞觀點就有缺點,不只一次出事,我應事先交待清楚,我沒有做到,出了事,是該檢討的!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

14.現代修正主義赫魯曉夫攻擊斯大林時,XXX搞了一篇“夕夕談”,大數斯大林的錯誤。我看到了,當時就提意見,說這樣做不對。但當時沒有嚴格批評,是錯的。主要原因,是當時對赫修認識不足,對他的攻擊偉大的馬列主義者斯大林的陰謀沒有足夠的認識,和沒有重視。這不僅是政治敏感不夠,而且是對斯大林的偉大認識不足。

15.處理長城公司導演蘇成壽回國有錯誤。當時(1957)蘇受敵人誘騙參加了偽國慶(雙十節),過後反悔,向當時該公司的另一位導演(群眾)交待,並要求馬上回國內,他怕蔣特害他。我提出同意,請示了XX同志,也同意了,就馬上佈置他經澳門回去了。後來敵人造謠說我們把他綁架回去。現在檢查起來,這個做法是錯誤的,應該加強對蘇的政治工作,穩定他,適當安排對他的安全措施,留下在香港和敵人鬥,揭穿敵人的誘騙,就更主動。

16.(新聞方面)三一事件前,港澳同胞不僅成立很多學習會,學習毛主席的著作,馬列主義的理論,而且報紙上也宣傳。三一事件後,提出“愛國主義宣傳方針”後,通知所有單位(包括新聞、出版、電影)的群眾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讀書會一律要停掉,報紙上也只搞愛國主義宣傳,結果造成正面報紙的副刊調子和新聞版大量報導和宣傳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的輝煌成就的調子,很不調和。

當時,我也並不覺得那樣做,有什麼不對。雖然我也曾想過,理論上的宣傳和介紹,不等於馬上搞解放香港、澳門;也曾想過,香港是我們對世界、對亞、非、拉美擴散和轉播反帝、反殖民主義思想的橋頭堡、轉播站,那末我們的報紙為什麼不能大力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呢?但,我沒有向上級反映這個意見。這顯然是右傾,是錯了。

17.對帝、修、反(包括托匪)言論,一概不理,我也覺得是右傾。解放前的上海還有各種論爭,為什麼香港不能做?香港帝、修、反的言論機關很多,天天有大量報紙瘋狂地對我社會主義建設,進行惡毒的攻擊、誣陷,可是我們沒有理它。當然,我們強調正面宣傳,是最有力的對它的反擊,這是不錯的,完全對的,但,我們沒有在讀者中揭發他們、打擊他們。尤其像托匪以左的面目出現,搞“紅旗政策”,很容易在讀者中引起錯覺和思想混亂。所以還是應該採取必要的抨擊他們的言論,揭發他們的陰謀。說“理他們會抬高他們”,這是右傾。當然,我們也不是大小問題都搞,鼻子被牽著走(當然不好)。我們必須抓住主要的、給予打擊,而且一定打得垮。

18.九暴(1956)的宣傳,對蔣狠打,對英指責其“坐山觀虎鬥”這些都是當時廣州的指示,我們都做了,這是對的。但,有一點,我們的報紙,當時一面由於交通(宵禁或暴亂中心被隔絕,我們的記者不能進去)斷了,一面由於群眾用電話報情況,無法核對,因此有時新聞報導上不是那麼確實、甚至失實,當時,我也沒有很好抓這個問題,這是一個缺點。從思想上檢查,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是一個錯誤。當時,各線(主要和工會線)根據工委指示,成立一個臨時聯席會議,由我負責召集,只顧忙著抓各線的自衛的具體鬥爭,安全措施等,忽略了抓新聞的報導,當然是不對的,造成我們的報紙新聞報導失實的政治損失的責任,我應該負。

19.反葛量洪的鬥爭。通過統戰人士口頭揭發、抨擊,是否有錯誤,現在無法交待,當然,有些資料是根據我們的報紙來的,報紙有錯誤,有缺點,也就可能造成口頭揭發、抨擊的錯誤和缺點。現在只交待新聞上的。這次鬥爭政治影響是肯定的,過去香港誰也不敢對統治者指著鼻子抨擊,而且數了他十年經濟上、政治上迫害港九同胞的罪行,社會震動很大。但,具體做法上(主要是報紙),我沒有抓好。有些文章擺事實講道理的質量不那麼高,有些文章人身攻擊過多了一些。記得有一篇文章因此未登完便停了,時間也拖得長了一些。

20.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因為要摸到蔣幫對我這一政策的反應,我沒有掌握好中央的精神。有一次我同意記者採訪並發表XXX(名字記不起來了,伍憲子?[1])的意見(間接採訪),結果XXX跳出來在報紙上否認,造成我們很被動。

21.(電影方面)電影線為了加強集體領導,1957年成立電影中心小組,仍由羅XX負責。電影工作中,最大的錯誤是“三一事件”後,製片方針(主要國語片)雖然後退了一大步,但,我長期以來,沒有改變國語電影界中歷史上存在下來的左、“右”堡壘分明的局勢,致使國語電影界的統戰工作長期打不開。

22.1956-57年間,我向一位具體領導我的廣東省委宣傳部X處XXX提出,“白開水”製作方針調子太低,他說可以加點“漂白粉”(使它有點味道的意思)。我又對另一位領導XXX提出東南亞的政治環境,各國不同,也不是鐵板一塊,應充分利用,製作點調子較高的影片,後來受到批評,說我太“左”了,我思想不通。

現在想來,我當時的提法有片面性,環境可能變得更壞,光提調子低或者高,不能解決問題,不易掌握。應提,不論什麼題材,哪怕只是社會上發生的一件極普通的、但、它只要是大多數群眾所關心的問題,用毛澤東思想的、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去(藝術)處理,突出問題(突出矛盾),分析問題(矛盾),解決問題(矛盾),而且是為廣大的人民大眾去拍這部影片,那麼,這部影片就是一部好影片。我們就是要多生產這樣的影片。過去我們就是以小資產階級的藝術思想去寫劇本,拍電影。所以拍了一些光明尾巴的所謂左的影片,後來又根據“白開水”和小資產階級的善惡標準,拍了一些勸人向上向善的、白開水的影片,都是錯的,都是起不到教育群眾用毛澤東思想、無產階級立場觀點去認識問題的作用的。

23.各公司經濟困難時,有些人動搖要離開。有一次我和鳳凰長城的一部分成員聊天,提到香港電影工作,是革命工作,幹革命工作再困難也要堅持,不得已時,大家房子租不起了,就搬到清水灣製片廠(這是我們投資的廠)的攝影棚去住,大家吃大鍋飯也要堅持下去。”後來(1959)這句話受到批評,說我過左,寧可左到公司關門,搬回國內,這是誤會。我當時只強調我們香港電影工作的意義,艱苦也要堅持。但,現在,尤其讀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在抗日戰爭中針對著由於國民黨反動派、日本帝國主義封鎖我們根據地、敵後遊擊區、解放區的困難發表的一系列輝煌著作後,我覺得光強調這一方面是有片面性的,更主要的是應該強調如何抓好製片,提高收入,保證同人的生活才對。

24.1957年春節間,幾個公司成員分批座談時,提到沒有題材可寫,生產困難。各公司出品內容千篇一律,觀眾倒胃,收入下降等情況時,我提到要學學“商報”。“商報”是我們的報紙中銷路最廣、銷數最多、能自供自給的報紙,它的主要長處是港聞版和副刊能抓住各種各樣的讀者,因為港聞廣泛地反映了社會存在的、發生的問題,副刊有各種各樣的文章、小說……各個階層的讀者都能在它那裡找到自己愛看的東西。所以我提到電影也要廣泛地反映社會上存在的問題,現在感到沒有東西可寫,如果大家像“商報”的記者一樣都到社會中去,到群眾中去,廣泛地接觸社會,就會有很多題材,就會取之不盡了。現在我們的影片就是反映社會面太狹,寫來寫去就是身邊的那一些事。這樣不但會覺得題材枯竭,而且拍出來也沒有人要看。

雖然,這是企圖解決題材的廣泛性問題,但,光這樣提,而不同時提我們的電影該為誰製片,為什麼製片,也和“白開水”的提法一樣,不是全面的,非毛澤東思想的提法。

25.戲院投資,1955-57年都提過,但,沒有抓緊,提上去了批不准,也就擱下了,結果是各公司的影片沒有自己的放映陣地,受戲院商的控制、剝削,各公司經濟一直困難。當時外匯緊也是原因。抓不緊也是原因,所以遲了兩三年才克服了各公司的放映陣地,克服了經濟困難(這時我已回來了)。

26.(統戰工作)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期間,除新聞工作上出了一些偏差和錯誤外,統戰工作上,為了瞭解蔣幫對我政策的反應,我未掌握好中央的指示精神,讓記者和社會幹部出去活動,把接觸面鋪寬了,後來中央糾正了,指示非蔣幫嫡系,不去理他。

27.(其他)招商局的工作。我在招商局工作了七年多,對於招商局的業務,我是主張大力開展的,擴建辦公樓(部分租出去)、擴建倉庫、擴建碼頭、建造躉船、拖駁等。但,由於我不是正面負責,結果沒有及時大力推動,遲抓了兩年。而且建造躉船,在我離開時(1957年7月)尚未搞。其他雖然都搞了(倉庫、碼頭在我離開時已落成,投進生產,公司大廈則到我回國內工作以後才搞),也遲了兩年。否則可以為人民多收許多外匯。最高指示,“抓而不緊等於不抓。”

以上就是父親所寫四份《香港工作十四年》交待材料的摘要。

(圖二,其中一份交待材料的結尾。)

另外每一份交待材料後面都會有“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字樣,有一連串口號比如:

    打倒劉、鄧、陶!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勝利萬歲!

    革命的大聯合萬歲!

    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萬歲!

    偉大的、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萬歲!

    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毛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


[1] 伍憲子(1881-1959):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發起中國民主憲政黨等組織,1956年出任香港聯合書院教授,至今網上有售賣他的著作:《中國民主憲政黨黨史》、《中國民主主義》、《孔子》、《經學通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