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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本節介紹四份資料:父親吳荻舟1978年6月17日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一份申訴:《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主要路線鬥爭概要》、《二、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內容雖然有重複,卻也有新發現,特別是把它們放在一起看之後,我覺得解開了一個謎團——“平反”之後,父親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他熟悉的香港業務工作崗位?這是在很長一段時間縈繞於家人以及他的一些好友頭腦裡的疑問。

先來看父親給廖承志的一封信:

吳荻舟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首頁,字跡清晰。

(圖一:給廖承志的信首頁:“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廖承志同志:

日前,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1]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最近聽說為了肅清“四人幫”在港澳的流毒,你決定召開會議進行批判,這決定很英明[2]。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   

以下幾件事,是春節前口頭向你彙報過的,很能說明,1967年反迫害鬥爭一開始,林賊——四人幫[3]便插手干擾:

1.1967年6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鬥爭》(?),據說,未送周總理審批,當時就有人要我同意用電話全文發下去。我說新華社一定發,當晚就可以收到,用不著,讓他們收聽就是了。

2.6月6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聽取匯報並對聯辦提出的《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會議,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會議的第二天一早大家就回去了。記得會議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小馬、大劉(均群眾線負責幹部)到裡屋草擬另一方案,待擬好出來,會議已散,待總理對我們草擬的方案做完指示,我趕完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送給秘書後回到飯店,聽說機票已買,明天就走,感詫異。當晚只解決了楊松同志提出要改善公開線與秘密線溝通的問題,已來不及務虛了。當時有人提把《總部署》帶一份下去,我說等總理書面批了再說,他的指示大家都聽了,照著辦就是了。

3.6月下旬(或7月上旬)三線反映,鬥委會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名單放在已受港英監視的鬥委會機關。這與總理關於要保證三線組織安全和不暴露力量的指示相違背,當即通知撤回名單。

4.7月中下旬廣州海運局來人反映,香港方面稱中央有指示,已將穗港船上護航武器搬去岸上使用,還要他們當港英攻打招商局時,船上的武器要配合夾攻,問我中央有無這樣的指示。我說聯辦未轉達過這樣的指示。報告總理以後,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並告訴廣州來人,以後有這樣的情況,需先請示,不能把武器交出去。我並電話號碼給了他們。

5.7月下旬(羅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反映:香港方面以華潤公司名義來電訂購700打大鐮刀,已起運在中途,問我知道否。我請他查明是否正常貿易,如非正常貿易,先運到哪裡停在哪裡,等請示總理後,深圳截住並退回。

6.據反映,廣州開航運會議時,香港有人參加,提出每天要保證若干艘船停泊在香港待命,還要船上的電臺供鬥爭使用。我說按海事法規定,輪船泊在港內,電臺受管制,不能使用。建議,遇緊急,可把船開出香港水線外(即公海)發報,但密碼要另立,船上的電碼,是全國統一的,出了毛病,影響大,而且使用船上的電臺,要得到交通部的同意。

7.7月下旬(羅貴波、鄭偉榮等同志還在廣州時)聯辦寫了一個報告,請示周總理,由外交部照會英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釋放所有鬥爭期間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當時,我要總理的秘書錢家棟同志暫時壓下該報告,羅一回,我立即向他匯報我的意見,這樣的照會不能送,否則,港英不做出正面的回應,便陷中央於被動,建議撤回來。羅同意後,由我去電話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以上這些事,都未事先請示,而且都違反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反迫害是當地的群眾鬥爭”,“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不變,“不能陷中央於被動”,“還是有理有利有節”,“不能設想在香港打一仗”。

7月26日,我被通知要交待問題,以後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簡單報告這些供參考。

敬禮!

吳荻舟

78.6.17

     再看第二份資料。

吳荻舟的一份申辯材料,應是別人幫他抄過。

(圖二:《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沒有署名和日期,不過可以判斷是寫於《給廖承志的信》之後。何以見得?

給廖承志的信開頭寫著:“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喜悅之情溢於言表;但是在《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的結尾,我看到父親甚為憤怒地寫著:“(我)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根據後來看到的事實,曾經極左的人回港澳辦了,曾經力抗極左的父親沒能回去,他還被指責為“左”,需為自己申辯: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1967年4-5月間,港英逮捕、關禁、毒打香港膠花廠工人引起的反迫害鬥爭時,根據周總理指示,外交部和國務院外辦組織臨時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由羅貴波同志負責,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4]

1967年,我是外辦港澳組副組長,周總理指定我參加“聯辦”工作。開始我不知道林彪、四人幫已經利用篡奪到的《人民日報》的部分權力,干擾毛主席對港澳工作的路線、方針,和周總理對反迫害鬥爭的具體指示。6月3日該報針對反迫害鬥爭發表了一篇《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同胞的鬥爭》的社論,我沒有看出問題,曾通知香港方面收聽、學習。但後來逐漸看出有些工作越來越離開毛主席制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離開周總理對此次鬥爭的具體指示——總理在幾次會議上反復指示:“不能設想在那裡打一仗”,“不能陷中央於被動”,“反迫害鬥爭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毛主席鎖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不變”,“鬥爭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等。從1967年6月中旬起,出現了一些下述的不尋常情況。或經我發現,或由有關單位反映,經我及時報告周總理(當時指定我負責隨時向周總理報告請示),根據總理指示予以阻止或改正了。

一.六月中,反迫害鬥爭指揮部(在香港成立的、由工委派祁峰同志負責,直接受總理領導的臨時指揮機構)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九龍倉是港英官管商辦的倉庫,部分倉位由港英政府直接控制,存放大米。長期罷工將影響港九四百萬居民的生活,也會影響工人的生活,因此,長期罷工有堅持不下去的危險,我建議不如宣佈定期罷工較主動,到期問題不解決,可視情況宣佈延續(此段被劃掉:同時,我也考慮居民的用米,認為在宣佈定期罷工時,要宣佈大米出倉的辦法),總理同意我的意見,傳達下去後,是否改變過來,記不清楚了。

二.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6月5日起總理指定我單線聯繫,向總理負責)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總理一再強調群眾線不能暴露。曾在1966年6月5日(應為1967年6月7日)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方案起草完成後還做了特別指示(指示時群眾線的兩位幹部也在場)。我接到群眾線的反應後,考慮到這是違反總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據後來反映,這二三百名群眾線骨幹,是準備遊行示威時當班長的。

三.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的順口溜“要把新界鬧翻,九龍鬧亂,港英搞到癱瘓,把香港打個稀巴爛”(大致如此)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我知道後馬上提出批評,記得“聯辦”為此事開過批評會。在會上,我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總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四.7月中旬末,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向我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了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要我設法補充船上的護航武器。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我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總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我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我請示周總理後處理。後來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五.七月下旬,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港英通知我方,擴大我大米進口額,應如何答覆”。我考慮由於反迫害鬥爭,香港社會有些緊張,曾發生過居民搶購大米的情況,如我拒絕增加大米出口額,對港英來說,確有一定壓力。但港英一向限制我大米進口額(23%),不到居民用米的四分之一,現在放寬,從長遠看對我有利。把正常貿易和反迫害鬥爭搞在一起,不符合“長期利用”方針,於是,我告訴劉今生同志這是正常貿易,請向李先念同志請示,得到順利解決。  
    六.七月下旬,羅貴波同志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問我知不知道五金出口公司接到以華潤公司總經理個人名義電報訂購700打(大)鐮刀出口,已起運的事?我說不知此事,請他查明這批鐮刀是正常貿易還是“鬥爭”用。如非正常貿易,請他通知運到哪裡,截運在哪裡等我請示後處理。劉今生同志查復是反迫害鬥爭用的,已截運在深圳了。我當時考慮到這樣做如造成流血事件,便陷中央於被動了。報告總理後,總理同意撤銷出口。

七.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總理,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我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我請錢家棟同志(總理秘書)把報告壓一壓。(此段亦被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因此,在那次和錢同志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第二天,羅貴波同志回來,我向他彙報了我的意見,取得他的同意後,我通知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1967年8月5日我被撤回國務院外辦,以後的事就不清楚了。八月下旬,我看到報上火燒英代辦的消息,感到終於使中央被動了。(此段亦被劃掉:我提出以上情況說明,主要說明儘管我在工作上有這樣那樣的缺點錯誤,但總的來講,我當時堅持執行毛主席黨中央制定的港澳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至于工作……以下缺頁)

在這篇申辯中,可以看到他多少次對極左做法說“不”,給人印象深刻。而老首長在文革後為新組建的港澳辦選人時著重什麼?不得而知。

另有一份《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年份不詳,估計是其中一份草稿,亦可以是在口頭向老首長匯報之前所做的準備。

吳荻舟的一頁草稿,上半部記錄周恩來十點指示,下半部記錄路線鬥爭一些重大現象

(圖三:一份草稿——周恩來10點指示+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總理的指示:(日期、先後記不清楚,不全是原話)

  1. 報道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張。
  2. 情報要及時可靠。
  3. 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有理有利有節。
  4. 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
  5. 不能開殺戒。
  6. 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採軍事行動。
  7. 不能迫中央上馬,在那打一仗。
  8. 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同胞撤回來,也不可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人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
  9. 敵人機要部門安上的釘子不要使用。
  10. 來往台灣、西貢等地區的船上力量不能使用。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1.周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抓港辦業務,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集黨組會。

2.港辦組長以上名單中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未知羅做這一決定前請示過總理[5]

3.1967年5月底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必須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雙方辯論很激烈。

4.6.3社論是一篇別有用心的東西(此段被劃掉:當時,我雖然覺得調子高了一些,但,總以為這是國內支援,對反迫害鬥爭起鼓舞力量,看不出他是路線鬥爭的反映),未付印前姜海等(此處缺字,根據另一份稿看,應該是:姜海等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宣讀,提出要佈置學習,要用長途電話提前發給港澳工委。當時我說不必這樣做,新華社會全文發出,香港文匯、大公會全文照登。

5.六月下旬,海員及太古碼頭起卸工人宣佈罷工前,我考慮到十幾年工會線未搞過大的政治鬥爭,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曾向羅建議,為了掌握主動,只宣佈定期罷工,羅同意,告訴總理。總理批准後通知指揮部,但,指揮部還是宣佈長期罷工,結果很被動。

6.七月中,交通部反映,香港方面將護航武器搬上岸,說是中央有指示。我向羅匯報,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要設法撤出來。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此句被劃掉:羅在廣州開會,當面要梁書記設法撤出來)撤出來後,我又報告總理。

7.七月中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告訴我,香港方面以急電訂了700打甘蔗刀,問我知道否,是否可以發貨。我說不知道,要劉弄清楚是何用,再決定辦理。但可先押一押。劉瞭解後說是鬥爭用,刀已運到深圳,我說暫時留在深圳,我考慮到如果因此造成大流血事件,勢必迫中央上馬,建議羅不發,羅同意。我通知劉,將刀截在深圳。

8.據下線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幾百個骨幹的名單,準備參加遊行當骨幹力量使用,名單放在指揮部。我馬上檢查是否有此事,必須馬上把名單銷毀。

9.七月下旬羅去廣州開會後,宦鄉一次主持辦公會議,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24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它負責。討論結果通過,寫報告請示總理,記得報告最後還提了一筆,行動計劃另行報告(暗示採取軍事行動)。報告送出後,我曾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告訴他有這樣的報告,錢問有可能嗎?我說可能不大,討論時大家也認識只是對它施加壓力。過兩天,羅回來,我考慮到這樣的報告容易被動,如英帝不作出相應的答覆,勢必陷中央被動,因此建議羅重新考慮,羅同意,我打電話給錢,說羅要重新考慮,要他把該報告退回。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2)(只有一頁)

1.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負責抓港辦的日常工作,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開過一次黨組會。

2.港辦組織名單,組長以上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

3.1967年5月下旬,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後來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已在批判外辦派在港辦工作的同志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要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表面上也是要長期,但,具體做法上是和長期鬥爭相違的。

4.姜海等在6.3社論發表前,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佈置學習,還迫不及待地要用長途電話傳給香港。

5.6月下旬海員與裝卸工宣佈長期罷工前,我考慮到香港工人多年(1958年以後)沒有搞過政治罷工,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並且為了掌握主動(以下缺頁)

除了解開“吳荻舟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香港工作崗位”的謎團,這四份資料澄清的信息還有:

1.前述1967年6月7日與朱曼平等人的《談話記錄》裡只是說:“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這次說得更清晰:會議的中途總理要父親與群眾線負責幹部草擬的,是“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

2.同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後,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機票已買,明天就走。父親感詫異。

3.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是由港澳工委派祁峰負責。

4.父親曾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而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這也解釋了為什麼6月8日批打電話的條子時父親說“總理還沒批”,因為那時候他還沒見到書面批准意見。

5.正如在第2節注13指出的,七月下旬,“聯辦”送給周恩來“限時照會”報告經父親請示協調撤回,隨即父親被撤職,延至八月下旬,該報告再次發出,造成火燒英代辦的“建國以來最嚴重外交事件”。

6.此段話被父親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這是父親努力為香港抗衡極左傷害,最終導致自己犧牲的一個關鍵鏡頭。

7.外交部派到港辦的姜海(或陳秀霞)是很活躍很“左”的,一直盯著港辦要反右傾,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批判外辦派在港辦的同志右傾。是偶然出現這樣一個人還是外交部有人特意安插?

1992年父親去世,1997年香港回歸前後,母親張佩華到香港探親。有一次一班老人約她飲茶,有人傳話說“覺得吳老受了委屈”,想表示一下。倔強的母親沒有赴約,因為其中就有“欺負爸爸的人”。

父親說:“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父親長期被指責“右傾”,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說父親“左”。我是政治素人,搞不清楚左、右、“左”、“右”這些政治學的定義,但是父親為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做出的努力,五十年後仍然受到香港民眾的肯定。對我來說,這就足夠了,我為父親感到驕傲。

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張佩華字跡,她在看了吳荻舟的資料後留下一個紙條

(圖四: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痛心的是,他們都不幸言中,父親說“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2019年夏開始第四次對中共香港工作方針的衝擊,並造成顛覆性影響。有內地朋友對我說:“現在的香港政策制定者似乎未認真研究過67事件。”我回復他:“只有一國兩制才能保證香港發揮作用,現在急於一制的湧動最終會雞飛蛋打,非常危險。不過父親那一代熟悉香港情況、知道為什麼要留下這個窗口跳板的人都走了。”

既然“是非”從未遠去,這些遺文也不能像母親說的那樣“毀了它”,要作為歷史的借鑒永遠保存。


[1] 此“港澳辦”全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不是父親以前供職的“外辦”。“外辦”已於1970年6月以精簡機構的名義撤銷,業務併入外交部。港澳辦是1978年新成立的。根據維基百科詞條,港澳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辦事機構,與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首任辦公室主任是廖承志。

[2]根據香港中華書局出版陳敦德著《香港問題談判始末》:1978年8月鄧小平指示擔任國務院華僑事務辦公室主任的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新時期港澳工作預備會議。會議開了20多天,重點是港澳工作撥亂反正,這次會議形成了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另根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1978年大事記”: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轉《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中央批示說,港澳工作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工作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照搬照套內地的做法。參加了這次會議的李後在其關於香港問題的專著中回顧,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關於港澳工作的會議,會議清算了極左路線對港澳工作的干擾和破壞,重申了中央對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會議指出,1967年在香港發生的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一系列做法,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隨後新成立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3] 林賊-四人幫:林賊指林彪,1972年9月13日所乘坐的飛機墜於外蒙;四人幫指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人。“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於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1976年10月6日這四人被捕失勢。找不到資料披露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他們的作用,但是在他們失勢後,中國人“習慣性”“簡略化”把一切壞事都以他們“冠名”。

[4] 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這句話以及吳荻舟在下面列舉的事例,應該是某些人質疑他,而他自辨。

[5] 根據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所述,冉隆勃、馬繼森在《周恩來與香港六七暴動內幕》(2001年8月)所述:當時外交部有個港澳辦公室,由羅貴波任負責人,組成包括外辦港澳組、外交部、中央調查部,還包括中央聯絡部、總參、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領導體制是周恩來-羅貴波-宦鄉。程翔質疑此“港澳辦公室”是否彼“港澳辦公室”?根據這份資料看來,“港辦”“聯辦”應該是一回事。但是在他們的敘事裡有意無意忽略了外交部以外各線的工作內容,以外交部人員的工作為主。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8幹校日記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8幹校日記

父親吳荻舟留下1430頁幹校[1]日記,時間涵蓋兩年零四個月。經過再三通讀,我把其中涉及“六七暴動”的有關篇幅整理如下,其餘幹校日記會另闢一章整理。

吳荻舟1970年在幹校照的一張照片,那時他人乾瘦,住在馬場,身後是馬廄和馬群。

(圖一:父親在幹校時期的照片)

1970年9月9日

上午拉草積肥,我爭取拉,上午一共拉了十七車,中間班上要我到十號地叫小劉回來打鐵。我覺得拉比裝的活要重,所以我爭著拉。

下午運動,批極左。歐陽檢查了在港澳辦公室受極左思潮影響的情況,其中有些事,我連聽也沒聽過,雖然我當時是辦公室的一個小組長,也是領導成員之一。

這說明那時,一些所謂的造反派,現在看的很清楚,其中有些已被王八七牽著走了。

比如歐陽說,沙頭角事件時,他到深圳,要駐軍收回沙頭角,軍隊不同意,歐陽還批評解放軍,說他們軍事不服從政治。又如,他在小鄭的指使下去參加人民日報社的什麼人召開的會,要港澳辦公室的人檢查宣傳報導上右的情況。

還有更使我吃驚的是,鐘瑞鳴說,有人偷偷地,在送港澳的某負責同志出去時,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說“要搞得新界稀爛,打得香港混亂”之類的話,告訴工委。當時劉只是個人的意見,未經總理批准,也不能作為指示傳下去。

鐘還說,總理要第一手材料,我沒照總理的意思辦。指的是在6月初(1967)總理通知要找X委和XX委[2]的同志上來彙報,我通知了,兩方面都派了二至三四位負責人上來,當時鐘提出XX委的張、劉不瞭解情況,要找第一線的人回來。

我當時並不瞭解張、劉是否掌握到確實的各線力量,總以為這些都是XX委的負責人,他們應該是瞭解情況的,加之,不知總理哪天接見,到第一線找人回來不易,也未必瞭解全面情況。所以沒有要他們叫下面的人上來。

她這樣簡單一句話,不知底細的同志聽來,我不執行總理的指示,罪名何其重。其實,當時只是她提出,我未照她的意思改,這點,我事後知道張、劉的確不是全面瞭解情況,也只是“線頭”,或掌握大致的情況後,我已做了檢討。她還說,“總理點了你兩次,你還不認識錯誤!”我的確不知道總理點過我兩次。

我覺得,情況必須擺明,說話也不應這樣簡單,我是不相信黨會片面地對人的錯誤隨便做出結論的,但鐘同志這樣不加分析地扣人一頂帽子,還是不好的,經過文化大革命,她還是這樣,只以為自己正確,不全面看問題,不深入瞭解一下情況,就這樣亂下罪名,我覺得她是一點改變也沒有,這是不好的。過去,她就只以為自己什麼都對,偏激,輕易扣人帽子。

我決定先找少數同志,我做一次檢查,如他們認為我那樣談不會洩密,我就再在班上做檢查,我是要爭取這機會檢查一次,好讓同志幫我進步。

歐陽的檢查,沒有通過,還要來第二次。

1970年9月10日

上午繼續積肥,由於昨晚下雨,路滑,我量力,拉不動車(雖然二人一輛,我未試過,可能拉不動)我擔負裝車。其實,今天草濕,很重,勞動量也很大,我搞了一個上午,三四層衣服都濕汗了……

下午運動,我提出了先在小範圍檢查,“批極左”。高同志這樣做,我說,我也爭取這個機會,請同志們幫助。後來高、歐陽又找我談,鐘也在,最後決定我先寫出來,讓少數人先看看,哪些可在班會上說,哪些不能說。

寫時可以把方針和具體做法寫出來,談時不要談,檢查思想時,也只說“這點,或那點和中央的或總理的指示不符,或違背”。寫的,一是自己的思想檢查,二是揭發。

談時,鐘提到總理點了兩次,我還不認識自己的錯,我說,我沒有聽到。後來弄清楚,原來所指的點名,只是在第一次總理聽彙報時,問到XX委彙報數字時,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並不是另外有什麼地方點名批評。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我決定星期天前寫出來,希望在莫瑞瓊回來後請她也參加聽我的檢查,好讓她也來幫助我,認識在這段工作上的錯誤,我是要堅決繼續革命的。

1970年9月12日 晴,氣溫上升,中午已感到熱,無風,但賀蘭山蒙上一層沙“霧”,可能轉颳風。

上午摘韭菜,中午我放棄休息,寫材料。

關於在報上、群眾中揭發(清算)港英百年來侵華罪惡,增加對港澳同胞反英情緒(思想)是不是“極左”呢?這點思想上還不很通,1957年反葛量洪時也揭發過,雖然後來也認為那次反葛鬥爭左了,但,在這點上只批評在揭發時材料有些不真實和人身攻擊多了,未說不該揭。

六三社論的確“左”了(我還同意香港方面組織學習),對後來鬥爭上發生“左”的錯誤,是起了點火作用的。當時我只覺得該社論調子高,在宣傳上起鼓舞、打氣的作用,是對鬥爭的聲援,未認識到它的錯誤,更不知道是反革命兩面派王力之流的陰謀。說明我的路線鬥爭的覺悟太低。

下午運動沒有佈置,我繼續寫檢查。有個思想矛盾,在港澳辦公室工作的時候,對那次反迫害鬥爭中出現的一些左的,違反長期方針和總理關於這次鬥爭的指示的事時,我還是站在長期方針和總理的指示提出不同意的意見,有些我是設法加以阻止,或背後和羅一起研究,取得同意後加以阻止了。

比如把地下線力量集中使用問題,訂購七百打蔗刀問題,未經請示使用武器問題,及限期英帝放人的請示問題等等。寫不寫,說不說呢?記得昨天(或前天)當我提到撤回限港英四十八小時釋放被捕人員向總理的報告時,歐陽馬上批評我,你別老誇這個功勞了,鐘就更片面性地批評我“你在這次鬥爭中,從極右走到極左,還不認識,知不知道點了你兩次!”(後來才知她所說的總理點我兩次,一次是當四處的同志向總理彙報主觀力量時,總理聽了提問“你們把現在的情況『主觀力量』和省港罷工時的比較過未,你們考慮過如港英從臺灣、新加坡找工人來代替我們的工人該如何對付了嗎?”及一次指沙頭角鬥爭某方面有右傾的情況。)

吳荻舟的一頁日記

(圖二:1970年9月12日日記。)

我覺得如果寫了,不又是擺功嗎?可是,談到極左思潮影響那次鬥爭的危害性時,不談這些如何說明它的危害性,提高我們對它的憎恨,和提高我們對路線鬥爭的覺悟呢?最後,學了最高指示,認識到要“實事求是”要“如實地反映情況”,還是決定簡單地提一下。我既沒有擺功的思想,就不怕,要相信群眾相信黨。

1970年9月23日

上午天天讀,陳同志自我批極左。聽了最近幾位同志的自我檢查受極左思潮的影響犯了錯誤的發言,一方面覺得兩個階級、兩條路線鬥爭非常複雜,尤其階級敵人像王關戚、楊俞傅、肖華之流,兩面派陰謀家,以左的面貌出現,抓住“紅旗”反紅旗,的確在我這樣階級覺悟不高的人很難看清楚。

記得外辦的革命群眾很重視王關戚講話,向我們這些中層領導幹部傳達時(當時我已隔離反省,住進外辦有五六天了),我聽了覺得這只能是對青年同志的鼓勵,起進一步發動群眾的需要,不是能拿來落實的,外辦的權是不能奪的,這總理早就說過,而且很強調,這是黨中央的權。可是一點看不出這是一篇黑話是一個陰謀,要打倒毛主席的戰略部署,證明自己路線覺悟低。

一面進一步體會到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英明,記得在1967年的9、10月間,在財辦的院子裡的大字報上看到毛主席視察華北、中南和華東時的指示說,現在是你們年輕人犯錯誤的時候了,及文化大革命是群眾自己解放自己教育自己的革命。過去我對這話不很瞭解,聽了革命同志(主要是青年同志和一般幹部)批極左的自我檢查,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一月奪權後,尤其1967年3、4月以後,極左思潮氾濫以後,派性鬧得很嚴重,甯左勿右,左點比右點好等等錯誤的思想干擾著毛主席的戰略部署,比如無產階級司令部、毛主席一再教導要大聯合,要結合,可是就不聽。

現在看得很清楚,階級敵人(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等)就是利用了這些極左思潮作掩護,去干擾毛主席的革命路線。毛主席那句話,是有著很大的針對性,預見性。現在大家都因為犯了極左的錯誤,在檢查犯錯誤的思想根源,世界觀,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反復自我批判和互相批判,這不是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嗎?

1970年9月26日

近兩周聽了幾個青年同志的自我檢查受極左思潮的影響犯錯誤,給我的教育很大。階級鬥爭非常複雜,正如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教導:“切不可書生氣十足,把複雜的階級鬥爭看得太簡單了。”

過去我就是看得太簡單,在港澳辦公室工作期間,像劉作業、姜海等搞極左,甚至直接受王關戚之流的操縱,妄圖通過破壞香港的反迫害鬥爭來反總理,可是我只把他們的做法看做是對長期方針不瞭解,因為他們不是一向搞港澳工作,雖然姜海是在香港工作過的,但,他是一般幹部,我也認為他是不瞭解長期方針。以為只是一個掌握政策不穩的問題,儘管會裡會外爭爭吵吵,也看到他們一些“左”的做法,卻總沒有提高到階級鬥爭、路線鬥爭上來看。現在回過頭去看,比如劉到廣州,竟沒有得到同意就把總理提到沙頭角某些做法(指撤槍)右了,去告訴駐穗部隊,引起對方很緊張,可能就是挑撥、離間中央和地方的關係。

1970年9月27日

今天天天讀後,8-11:30繼續開謝的交待和批判大會。同志們揭發的一些事,聽了真使人大吃一驚。比如章XX在總部會上說XX是“對總理耍策略”,對領導同志,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參謀長,能用這樣的手段嗎?又如,搭棚揪廖,謝打電話給錢XX,錢說你們那裡清閒,我們這裡就麻煩了,聯想到總理在一次會上很感慨和非常耐心地說,已幾次要他們不要在中南海外面用擴音器晝夜叫喊,就是不聽,令到領導同志和我睡覺和辦公都不能安靜了(大意),心裡很難受。

錢對謝那樣說,不很清楚,如果對總理,對領袖有無產階級感情,能在揪劉的棚拆後又來搭棚揪廖嗎?至少今天回過去看,是嚴重的錯誤,何況當時總部召開研究這個問題有同志已提出那樣做是對總理施加壓力,為什麼不加考慮呢?還有為了批陳給總理寫報告要到檔案局查檔案,總理沒有批,竟以為了辦案去看檔案的名義騙取檔案局的同志同意進去看、抄檔案,這是很嚴重的錯誤,加之抄出來東西,現在不知去向,這就更加嚴重了。等等等等。

1970年10月3日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干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干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P349,吳荻舟一頁日記

(圖三:1970年10月3日日記)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了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由此,我除了一些嚴重違反長期方針、搞到被迫被動上馬的做法,加以阻止外,對那些具體鬥爭方式只要是“總部署”上有的,即使感到有問題,就不加反對。或認為不要“干涉過多”使他們束手束腳,就不在領導提出阻止,或,只提一下就算了。比如海員罷工,原批計劃是“定期的”,而當X委報回來已宣佈“長期的”時,我向羅XX反映了,羅未說什麼,我也就算了。

現在回過去看,實際上,我只是看到一些具體鬥爭不對,卻看不到他們在另搞一套,即看不出鬥爭中的路線鬥爭這一主要矛盾。

關於這一鬥爭,我要好好總結一下。

1970年11月16日 晴。氣溫9°c左右。

  今天我利用補假寫了一天總結檢查香港反迫害鬥爭。

這兩天,我一直在想:“香港1967年反迫害鬥爭總部署”是否合乎客觀規律,我們既是主要矛盾方面,鬥爭如何才能保持始終主動,我初步看法,“總部署”是有問題的,是和黨的總方針有矛盾的,主要是如果按總部署鬥爭下去,可能搞亂我們長期充分利用,因為他的鬥爭目的是要港英完全低頭,接受我們的全部條件,自己把自己的手捆起來,他是不可能接受的,所以如果我們堅持按方案(總部署)鬥下去,即使主觀條件(罷工工人和群眾的組織、動員、鬥志等等,包括生活)能堅持下去,目前我們既不解放香港,港英的力量又比我們強,(毛主席教導我們,“有時候有些失敗,並不是因為思想不正確,而是因為在鬥爭力量的對比上,先進勢力一方暫時還不如反動勢力那一方,所以暫時失敗了,但是以後總有一天會成功的。”這只是指將來解放香港時,如果我們當時是決定解放香港,就可以這樣堅持下去,在鬥爭中宣傳群眾、組織和動員群眾,改變雙方力量對比,去取得勝利,否則,就要有理有利有節)堅持下去,就會出現不利我們利用的、長期的僵持局面。

何況,按“總部署”加上受極左思潮的干擾,鬥爭不可能實現總理指示的鬥爭方針:“長期的、破浪式前進的、也就是此起彼伏的、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而是一股勁加碼(實際很難繼續加上去),那就必然陷我於被動,違反黨中央長期充分利用的總方針。

那麼怎樣做我們才能始終處於主動地位,實現總理關於鬥爭的指示呢?我這幾天,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也就是怎樣的鬥爭計劃和辦法才對呢?初步有這樣的設想。即,還是以膠花廠一個的鬥爭為好。但,全面此起彼伏地以定期的、視各線、各單位的主觀力量起來鬥爭,表示同情,聲援它,而長期鬥下去。

鬥爭目的是一樣,擊退港英對我進步群眾學習毛主席的著作、阻止和削弱我文化大革命對港九同胞的影響。港英如此採用打擊迫害一個廠來達到他的陰謀,我們以全力支持取得一個廠的反迫害勝利(這是可能的,膠花廠不是港英官方的廠,是私人資本的廠,它在相衡之下,可能犧牲一個廠的利益,也就是說,我們可能取得勝利。

我決定在總結檢查上,把這作為經驗教訓寫進去。

1971年2月1日 晴,溫(下午)-13°c左右,天天讀“關於路線鬥爭”

  上午在家,完成了解剖港辦路線鬥爭一段。下午繼續翻倒胡蘿蔔,我讓李華多休息。晚上自學,讀了“論路線鬥爭”關於1933年至1935年反左右傾機會主義部分。

  毛主席指出左傾機會主義的錯誤是“由於不認識中國革命是在半殖民地的資

產階級民主革命和革命的長期性這兩個基本特點而產生的”這點。我聯想到在香港工作上,也出現過這樣的錯誤,雖然還沒有發展到在較長的時間內一貫如此的成為路線的嚴重錯誤。

比如1958年的“左”的錯誤,盲目地在一年內搞了幾十次大小鬥爭,而且主要的鬥爭都是反港英的,這與中央“以反美為主”的方針政策(實際上是毛主席的策略方針)是不符的,違背的。嚴格說來就是路線上的錯誤。1957年冬提出要在香港澳門搞社會主義教育(中央是提愛國主義教育)。但,根本性的根源是沒有區別香港澳門與英葡統治下的殖民地(指對英的鬥爭)。

1971年8月2日

上午運動開大會,三個總部成員(高、王甲芝、章永相)和兩個非成員(張冀、蔣榮昌),在外辦總部重回批陳聯絡站的錯誤和罪行上是起了策劃作用的。“批陳”矛頭是指向總理。

從五個人的交代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是嚴重的:

1. 五二九後總部在外辦革命群眾的反對下退出批陳聯絡站,可是到7月底8月初(8.4會上決定)總部違背群眾,秘密決定重返“聯絡站”。

2. 重返之前張、蔣、王三人背後策劃,其中提到當時在文革工作的李後要他們(外辦總部和群眾)別站錯隊。當時是在7.20(王力在武漢表演)事件之後,王力紅得發紫、倡狂的時期;

3. 當時,對外聯委(批陳聯絡站的對立派)已揭發了聯絡站反總理的大量材料和陰謀,為什麼還考慮重返?

吳荻舟反思六七暴動的一頁日記,寫於1971年8月2日。

(圖四:1971年8月2日日記)

這些問題,我過去是完全不知道,當時一頭埋在港澳鬥爭裡。現在看來,當時五一六也把手伸進港澳辦公室,干擾總理對那次鬥爭的指示,也就是干擾毛主席對外鬥爭的總路線。當時小鄭(在7月中下旬)顯然也跟著劉作業之流走了,我阻止“700打鐮刀”、“港英48小時放人”的照會、主張撤退“武器上岸”和把“500個名單”投進公開鬥爭,當時還看不出路線鬥爭,只是作為他們不理解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現在看來是路線鬥爭覺悟低,不能自覺地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的表現。

1971年8月7日

今天聽了歐陽(副班長)的交待和同志們揭發出來的他背後和高國亮王甲之的串聯,妄圖抵制交待自己在外辦總部(1967.4-8、9月一屆)執行了王關戚等的反革命路線,干擾和破壞毛主席革命路線的罪行,錯誤,使人氣憤。

他幾次在我面前也說,當時他搞業務,很忙,總部的會都沒有參加,不瞭解……談到港澳辦公室的問題時,他一再說,當時他是被排擠的,他雖是外辦派到那裡的業務監督,但,他是受外交部派在那裡的監督人員排擠的……等等,現在看來也是在製造輿論。

我當時(他對我說這樣的話時)一點也沒有提到這樣上來認識,我相信他,但,我說,當時我看到一些不符合港澳方針、不符合總的指示的做法,看不出是路線鬥爭,只以為是同志們(指外交部的同志)不理解港澳的長期方針,對總理的指示體會不深的問題,根本看不出,他們是執行了王力他們的反革命路線。

這兩次會使我想到自己還是階級鬥爭觀念不強。以為歐陽、陳秋泉、高等都是總部的成員,都是群眾中選出來的革命積極分子,所以對他們一點懷疑都沒有。

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過:“現在是小將們犯錯誤的時候了”,的確是這樣,在文化大革命中期,革命小將掌權,由於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水準不高,革命的熱情是高的,幹勁是大的,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階級感情是深的,沒有什麼包袱,這些都是他們的優點,但政治理論、政策和經驗,科學的冷靜和分析能力可能是差一些,而且,許多也是非無產階級出身的知識份子,因此,也容易犯“左”的錯誤,加之五一六反革命集團打著紅旗反紅旗,就容易上當了。

1971年8月31日

聯想到港澳辦公室5-8月的對港英的反迫害鬥爭中,雖然,還能堅持毛主席關於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和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阻止一些重大違反長期方針和違反總理指示的計劃(如要把三線骨幹力量大批投到公開鬥爭中去,訂購700打鐮刀武裝遊行,等),沒有造成重大的流血陷中央於被動,使中央被迫上馬,但,我當時只把劉作業、姜海等的一些過左的意見,和梁祁等的這些過左的行動計劃,看做是路線錯誤,更看不出王力之流在插手,妄圖籍破壞那次鬥爭來反總理,而只是把這些違反長期方針的情況,看做是他們(劉姜等)對方針和指示掌握不好。

更使我吃驚的是:總理並沒有批准“反迫害鬥爭總部署”,可是姜海之流竟利用我當總理叫我和四處的同志去起草另一個問題的方案(關於四處業務領導的問題)而未聽到總理最後關於“總部署”的意見,於次晨寫了一個條子說“總部署已批准,馬上行動起來”(只記得大意),要我批發(我當時想到朱楊是參加會的,總理“批准”的情況他們知道,而且他們帶了一份總部署下去,無需通知下去,更主要的港澳辦公室是羅貴波負責,我無權批那樣的條子,所以把這一部內容改了,只事務性地通知下面來接車部分,條子就是電話稿)。現在看來,這是一個陰謀,是他們想利用我沒有聽到總理的最後意見(我中途退席)讓我批這樣的電話稿,以便他們幹一些反總理的陰謀。可怕!!

1971年9月8日

下雨搞運動……

歐陽的檢查我覺得有些虛假。在港澳鬥爭那一段,開始他還是穩的,只是後來才跟著姜海劉作業等走。他說一開始就跟著走,這是不夠實事求是的,是為了過關的。但是,同時,他又把應該作為錯誤和罪行的不說,比如7月中旬(?他過去提到一下,現在又縮回去了)參加當時在王力控制之下的人民日報某些人召集的一次關於反迫害鬥爭新聞檢查的會,現在回過去看,這是一個黑會,是想在新聞報導上找總理的“錯”,因為有部分反迫害的報導是經過總理同意的;2)準備在新聞報導上進一步向“極左”方面扭。據歐陽一次提到,那次會是檢查當時報導上的“右傾”,這不就很明顯了嗎?他們(王力)之流想通過往後的反迫害鬥爭新聞上搞得更左些來影響香港鬥爭行動,達到他們通過那次鬥爭來反總理(的目的)。過去他只說,小鄭拉他去參加,他沒有在會上發言,但,也記不起其他人的發言了。這是不老實的。

至於高的交待,那是非常糟的,還在那裡往自己臉上貼金,避重就輕。尤其令人氣憤的是,他把當面頂撞總理的罪行放到其次還有一些錯誤的小標題下,其實這是要害所在,他一說,大家都起來哄他,幾乎不讓他講下去。

1971年11月30日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吳荻舟寫於1972年10月3日幹校日記,反思六七暴動

(圖五:1972年3月31日日記)

1972年3月31日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以上是我在父親的幹校日記中找到的有關“六七暴動”的部分篇幅。


[1] 1966年,毛澤東給林彪寫了一封後來被稱為《五七指示》的信,要求全國各行各業都要向解放軍那樣辦成大學校,在這個大學校“學政治、學軍事、學文化,又能從事農副業生產,又能辦一些中小工廠,生產自己需要的若干產品和國家等價交換的產品,又能從事群眾工作,參加工廠、農村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又要隨時參加批判資產階級的文化革命鬥爭。”

為了落實《五七指示》,據說全國各地組建了逾一千六百所五七幹校,僅中央國家機關就有一百零六座幹校分佈在各省。

[2] X委和XX委指港澳工委和城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