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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5誰能負責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5誰能負責

    父親吳荻舟在香港工作十四年後,從香港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工作了五年,直到1967年8月間隔離審查。他留下兩份交代材料:《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對此,母親張佩華批註:“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我理解母親的意思就是問“誰應該對工作中的‘錯誤’負責任?”

    那麼就看看這兩份材料吧,可能會得到答案。

(圖一,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首頁,張佩華註: “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 )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我在外辦工作五年多,犯了不少錯誤。現交待如下:

為了解決華文公司和長城鳳凰之間在製片上的矛盾,廖承志曾(1965)“指示”華文和長城鳳凰要分工。華文只拍風光紀錄片,不要拍舞臺紀錄片。舞臺紀錄片、故事片由長城鳳凰等公司拍,這樣就沒有矛盾了,要我把這意見帶去參加黑幫頭子夏衍召開的一個有關會議。我參加了,而且提出了以上意見,在會上做了決定,使華文因拍製風光紀錄片洩露國防秘密合法化了。我應有責任。

為了所謂的使《良友》畫報打進臺灣起作用,要派伍XX的兒子夫婦出去接辦這個畫報,廖承志除親自面授“方針”,把調子降低到連蔣賊的鏡頭和美國黃色生活照片也可登外,還要我找伍的兒子夫婦談一次。我除了再一次傳達廖承志的指示外,還強調,“你們大膽去辦,有了廖主任的指示,不怕犯點兒錯誤。”雖然也指出,“為了隱蔽,你們要社會化,但,要學習,要出泥不污。”但對每年花那麼多外匯辦這份畫報,調子這樣低,即使能發行到臺灣去,又能起到什麼作用,況且它還要在港澳海外起壞作用。這點我完全沒有去考慮,照傳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共產黨員對任何事情都要問一個為什麼,我沒有照這教導去做。後來這兩人雖然沒有去成,但,我是犯了一次奴隸主義的錯誤。(有詳細記錄在中僑委)

當組裡看到外交部根據九九最高指示制定的、發給駐外機構的一個工資制度(第二次)拿去請示廖承志,要發給港澳工委,廖承志不同意,我在旁幫腔了一句,“是,這個也不太適合。” 這是對最高指示不是雷厲風行,聞風而動。這個工資制度即使不完全適合港澳環境,也可以先發給工委研究一下。後來雖然從港澳實際出發,制定了一個新的工資制度,但,思想檢查,我那樣幫腔是嚴重錯誤的。

幾乎做了僑委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方方阻撓廣東省反香港風的革命行動的幫兇。當去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之前,廣東省農村開展“反香港風”的運動。方方一再反應,廣東省對外流人員的做法不對頭,要外辦提意見。有一次還寫了一封信給我轉廖承志,因為我不太瞭解情況,去找方方瞭解,方方說,他已在廣州問趙紫陽提了意見,沒有用。意思就是要外辦(廖)開口。我也覺得對外流人員的處理,有些地方(做法)還值得研究,但認為香港風對農村是有不好的影響的。我把我的意見,連封信送給廖承志看,廖說“只好同意廣東省的做法了。”意思就是不要理方方那封了。才沒繼續辦那個案了。

1963年趙渢領隊去港澳演奏的青年音樂團,帶去的“蝴蝶夫人”,是一顆大毒草。我當時辦這個案子(去港計劃),沒有看出這個錯誤。結果報廖承志批准,出去了,造成很不好的政治後果。這是嚴重的不突出政治的錯誤。現在看來,那個團根本不應該那樣出去。

“林風眠的畫展”去港,雖然計劃是批准了的,但,預展時我看了,提了意見,認為調子太灰暗,不能反映今天的新中國的欣欣向榮的氣氛,許多畫要換。但,後來沒有再問原辦單位“對外文委”是否改了沒有。畫是在港展出了,不管改沒有改,我這樣是嚴重的官僚主義,不是極端對人民利益負責任的態度。

以上交待(未完待續)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7.9.9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二,續完)

一,1962年,三反分子廖承志在廣州,對所謂的“劇本創作組”談到香港電影題材問題的“指示”時,說“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東西,都可以用。當時,我也在場,聽了覺得這個“指示”很解決問題。後來,香港電影支部XXX同志來京彙報工作時(1965),廖又就此“指示”發揮了一番,並要XXX同志留在北京找一批“故事”,帶回去做“標兵”,這樣下面的同志就敢使用“五千年”的題材了。我也很支持。這說明,我對這種不加階級分析,無邊無際的“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東西都可用的錯誤提法,思想上也是很不明確的,很錯誤的。

二,國內和香港合拍電影的案子,不是我辦。後來我看了那個案子,也沒有發覺問題。從思想檢查這是很危險的,值得我猛省的。現在看來很清楚,當時,黑幫祖師爺、中國赫魯曉夫安在文化部門的幹將夏衍、陳荒煤之流,對此(合作拍片)那樣起勁,就是藉口支持香港電影工作,繼續搞他們的“帝王將相,才子佳人”,為資本主義復辟做輿論準備。

三,對三反分子廖承志的錯誤,有時採取自由主義。比如廖承志請客多,而且規格經常超制度。平時雖有意見,但,沒有向他提,每次請完客,單據送來,我總是照簽報銷。

四,1965(4?)有一次,廖承志臨時要孔筱交任務,要我安排黑幫祖師爺夏衍出面請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高卓雄的老婆和香港《大公報》社長費彝民的老婆吃飯,以便調虎離山好讓廖和所謂的香港親英華人、立法局議員利銘澤的老婆談話,我當時考慮到高的老婆和費的老婆是專門陪利的老婆回來參觀的,一路吃、住、玩都在一起,又都是廖的熟人,忽然廖請利的老婆吃飯,沒有她們的份,會有意見,也怕她們說“夏請客,可以改天”,就很被動,便出了一個主意,說一批到香港演出過的音樂團團員,和京劇團團員要見見她們,謝謝她們對他們的協助,並由夏請客,她們沒有推了。但,因人多,多安排了一桌。這不僅是浪費,也是資產階級的酬酢作風。這是錯誤的。

五,港澳組的日常工作,我是從不拈輕怕重、積極去幹的。但,我有一個錯誤的思想包袱,就是覺得自己樣樣不行,經常犯錯誤,受批評,因此背上了嚴重的自卑包袱。

1965年搞機關革命化時,我也曾提出如何提高組的工作質量的問題,搞點組的基本建設的問題。但,僅僅議了一下,又拖下去了。回頭看看,四、五年就這樣事事務務、忙忙碌碌,應付門市把時間打發走了。

1966年,接連兩次和XX爭論後,我就更不想說話了。

這就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老惦記著同志們的批評,背上了自卑的包袱。如果不是由小資產階級的錯誤的個人得失思想、而是由一切為人民的利益的思想出發,每一次受到批評,應該感到高興,因為這是同志們幫助自己改造,那些錯誤的東西,是政治灰塵,是政治微生物,是阻礙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多一次批評,就多掃除了一些障礙物,就能更徹底地為人民服務。所以惦記著同志們的批評是錯誤的,必須批判掉我的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錯誤思想。

六,該堅持的,堅持不夠。今年五月中,佈置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時,我提醒過三反分子廖承志要向總理彙報,廖沒有去。在五月下旬總理批評的前兩三天晚上,我還在會上提出,要廖馬上去,或者廖、羅(羅貴波同志)一起去。但,散會時,他(他們)沒有表示馬上去,我也沒有再提。結果還是沒有向總理彙報。三四天後,總理就批評了。這樣的事,廖不止犯過多少次,如沈建民事件我是親耳聽見總理批評廖的。這次沒有向總理彙報,廖固然有錯誤,但,我應堅持而堅持不夠,也有責任。

七,六月上旬,港澳工委、城X委的同志聽了總理關於港澳同胞反迫害鬥爭的指示後,臨離開北京的那天晚上(6月7日),我找他們雙方(工委和城X委)就建立指揮部的問題協商一下。後來,我向港澳組的監督小組彙報時,未重視工委的楊X同志最後單獨和我談的幾句。當時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領導力量是弱了。”我問,“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他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最後,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和梁、祁研究一下,報個意見來。”(原話記不清了,我寫的“紀要”已送鐘XX同志處)。我以為事情就完了,工委後來也一直沒有報什麼意見來,可是矛盾倒越來越多了。可見我的政治敏感太差,對待問題又太粗枝大葉。當時沒有看出矛盾來,但同志們卻看到了,所以組裡的同志批評我是對的,我完全接受。

八,我沒有做好這次對港英的鬥爭的工作。這次對港英的反迫害鬥爭,我是完全擁護總理的指示,“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準備鬥到年底,或明年初取得勝利。”而且我曾這樣體會並做過以下的鬥爭設想:(一)為了取得鬥爭的主動權,決定罷工的單位,不要貿貿然一開始就宣佈長期罷工,只宣佈定期罷工,慢慢在鬥爭的過程中創造堅持長期罷工的條件。否則,有些戰鬥單位堅持不下去,就會被動(已經出現過中途停止罷工,或堅持不到預定計劃的情況),而且宣佈長期罷工,就不能退下來,只好一批批加上去,這樣便無法主動做到有起有落,波浪式前進了。(二)更主要的,我考慮到十多年來,香港的工人運動(包括群眾運動),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受到中國赫魯曉夫的資產階級反革命路線的干擾(劉的福利主義,我在大字報上已揭發),長期以來,連經濟鬥爭也少,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就根本未搞過,因此要打好這一仗,要有一個較長的宣傳群眾、動員群眾、組織群眾的過程,但,敵人已開始對我們進攻了,我們只好邊鬥爭、邊動員、邊組織,經過長期的鬥爭逐步形成浩浩蕩蕩的革命大軍(工人和群眾——學生、青年、小商販……結合的鬥爭隊伍)。為此,我也認為開始採取定期罷工的做法(條件差的短點,條件好的長點)比較好。經過這樣的此伏彼起的反復鬥爭(包括此伏彼起的罷工、罷課、罷市和大字報、報紙不斷揭發港英一百多年迫害中國人民的罪行,而且鬥爭的面擴大到離島、新界的農民、漁民,使其武裝軍警疲於奔命)後,港英在政治上被搞臭了,經濟上受重傷了,他們的內部矛盾被擴大了(財團中原有主和和主戰兩派,經濟上受重傷後,兩派矛盾必然會擴大、尖銳化,最後主和派是要壓倒主戰派的),那時,我們的力量增長了,敵人疲憊了,我們來一個總同盟罷工性質的行動(鬥爭高潮),是一定可以取得最後勝利的。

但,由於總理指示後,城X委、工委的同志匆匆忙忙要走,和我們(港澳組和港澳辦公室的同志)之間沒有務一兩天虛(原來設想是如此的)統一一下對總理的指示的認識,加之,城X委管的工作,我剛剛接手,主客觀力量和情況都非常不瞭解,所以鬥爭展開後,有些戰鬥部署即使我有些不同的看法提出來討論,(有的部署,我們看到下面已經動了)我也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因為我想香港的同志對情況比我熟悉,我的上述設想,還有很大的主觀成分)。到我離開港澳辦公室時,我的思想就只有一條了:即形勢已如此,無法再回到波浪式前進的方針上去了,只有千方百計把罷工堅持下去,因此,思想上出現了長期與冒進的矛盾,“左”右搖擺的矛盾。

所以我這次沒有做好黨交給我的工作。

此外,在這次工作中,我還犯了自以為是,抓小不抓大以及尊重同志意見不夠(如鐘XX同志提到來人不熟悉情況問題,我沒有及時彌補、糾正這個缺點)的錯誤,這裡一併檢查。

九,機關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我對揭發本單位的當權派(領導)言行時,開始有顧慮,主要是對他們的錯誤言行一時認識不清楚,怕弄錯。直到1966年10月中旬,才貼了三反分子廖承志第一張大字報,揭發他十多年來領導港澳工作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為主的一些主要問題。接著進一步揭發他在港澳工作上搞獨立王國,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後來還貼了一些,但都未提到三反上來。說明我的政治水準低,發現不到問題,上不了綱。

十,港澳組的工作上。突出政治很不夠,尤其每年十一、五一這些重大節日,組織觀禮接待工作上,這缺點表現得最突出。

十一,保密紀律差,我剛來外辦的時候,失掉一個文件,後來找回來,寫了檢討。最近我又把一份有關三反分子廖承志的大字報材料,帶到港澳辦公室去等等。這些都是對人民的利益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

十二,我在港澳組工作,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很不夠,這是組的工作質量提不高、自己的工作質量提不高的、對領導起不到參謀作用、起不到助手作用的最最根本的原因。今後必須加強讀毛主席的著作,活學活用毛主席的著作。

在外辦工作了五年多,錯誤絕不止這點,這裡只是記得起來的,在辦案時提錯了意見,出錯了主意的,現在手頭沒有檔案,只好將來再檢查交待。

至此,我21年來工作上的錯誤的交待,暫告一個段落,請同志們審查。

最後,我向同志們彙報在同志們的教育和幫助下回憶和交待了工作上的錯誤後的一點最深刻的體會。

我採取了不老實的、資產階級的醜惡手法,欺騙同志混進黨來後,在黨的教育和領導下工作、學習、生活了二十一年。這二十一年的工作、學習、生活是幸福的,光榮的。由於我的資產階級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小資產階級進步分子立足點沒有移到無產階級這邊來,儘管我的動機好,決心為人民服務,決心為黨的事業努力工作,但,二十一年的工作中,還是犯了許多錯誤,給黨、給人民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這次全面的回憶和檢查了二十一年的工作,工作上的錯誤,我找到了犯錯誤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根源,就是資產階級的、一切為個人出發的“私”字。我決心在同志們的幫助和教育下徹底挖掉這個萬惡的“私”字把小資產階級的立足點移過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堅決地緊跟著黨,緊跟著毛主席走社會主義的道路。

最近人民日報一篇社論“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給我的教育很大。其中一段在改造而未改造好的我來說,尤其有現實的教育意義:“對毛主席指示要句句照辦,字字照辦,老老實實、不折不扣地照辦。 理解的要執行,暫時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合乎自己想法的要執行,不合自己想法的也要執行。符合局部利益的要執行,不符合局部利益的也要執行。”社論還說:“要想盡一切辦法,克服一切困難,排除一切干擾,保證毛主席指示百分之百地實現。”

今後我一定這樣做。我認為這一做法才是在工作中真正體現毛澤東思想的絕對權威,這一做法才是改造自己的過程中,要做好工作、不犯重大錯誤的最基(以下缺頁)

(圖二,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 (二)首頁。張佩華批註:“反駁文”和“反英抗暴鬥爭”。)

    以上原文錄入《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母親在(二)的首頁批註:“反駁文”、“反英抗暴鬥爭”。顯然母親認為父親在寫檢討過程中迫不得已、違心批判自己,但是也從一個側面披露了那時的情形。

    根據父親的敘述,他的責任是作為周恩來、廖承志的參謀作用、助手作用。可以看到,他們對他也是十分信賴的。

廖承志經歷傳奇,他1925年加入國民黨,1927年脫離國民黨,1928年選擇了共產黨後,表現突出,尤其在港澳和外交事務上經驗豐富。父親對他十分敬重,樂於輔佐。在近二十年上下級關係中,絕大多數時候,只要廖承志提出構想,父親千方百計也會落實。有時候會提出不同意見,不過不會勉強堅持,這也符合父親的身份和性格。至於周恩來,在1938-39年間父親曾耳聞目睹其領導方式、工作方式,深受影響,銘記了一輩子。在他們下面工作,他是感到“幸福的、光榮的”。

關於廖承志,根據余汝信著《香港,1967》描述:“廖承志(1908-1983),國民黨左派元老廖仲愷和何香凝的獨生子,原籍廣東惠陽,1908年出生於日本東京大久保。自小受到孫中山和父母民主思想的薰陶。1925年在廣州嶺南大學讀書時參加學生運動,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脫離國民黨,赴日本早稻田大學第一高等學院求學,參加中共東京特支組織的社會科學研究活動。1928年5月被日本政府拘捕並驅逐出境,回國後在反帝大同盟上海分會工作。8月加入中共,在法南區委宣傳部工作。11月被派往德國,轉入德國共產黨。1929年在德國漢堡領導中國海員運動,任漢堡國際海員俱樂部黨支部書記。1930年夏赴蘇聯莫斯科,參加赤色職工國際第五次代表大會。1931年春到荷蘭鹿特丹,領導中國海員工作,建立中華全國總工會西歐分會。在歐洲工作期間,曾先後被荷蘭、德國當局拘捕並驅逐出境。1932年回國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部長、全國海員總工會黨團書記。1933年3月在上海被捕,經營救出獄。8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中共川陝省委委員、工會宣傳部長。1934年春任紅四方面軍政治部秘書長。12月因反對張國濤的‘左’傾錯誤被拘捕並開除黨籍。紅一、四方面軍會師後,1936年11月經周恩來解救獲釋,恢復黨籍。1937年1月隨中共中央遷往延安,4月任中共中央黨報委員會秘書,參加籌備出版中共中央政治理論刊物《解放》雜誌。7月至10月任新華通訊社業務負責人。10月被派往國統區工作。11月上海失陷後,離開上海到香港籌建八路軍辦事處,1938年2月至1942年1月整整四年時間,任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主任,香港統戰工委、文化工委負責人。日本佔領香港後,到粵北參加中共南委的領導工作。1942年5月,因叛徒出賣在廣東樂昌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並關押至1946年1月,經中共中央營救出獄(其間1945年6月在中共十七大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1946年7月後,歷任新華通訊社社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副書記,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中共建國以後,正當壯年、精力充沛的廖承志參與領導了多方面的工作。1949年至1958年間,他同時擔任了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全國青年聯合會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中央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多項領導職務(1956年中共八大當選為中央委員)。1959年後,方集中於中央外事工作和華僑事務工作,在擔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的同時任國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余汝信還說,“廖承志通曉英、日、德、法、俄多國語言,為人詼諧幽默,聰穎過人。他熟悉海外,熟悉香港,於海內外各界人士有著廣泛接觸,體察實情,確為領導港澳工作的不二人選”,是“陳毅之下掌控中央外事工作的第二把手”,“負責港澳地區的港澳組,組長缺,副組長孔筱、吳荻舟。孔、吳二人,可以說是在廖承志身邊參與指導港澳工作的左右手。”

許多年後,當我終於找到朋友可以幫我聯繫孔筱的時候,她的家人回復說,她已經臥床多時,頭腦不大清醒了。於是我打消去打攪她的念頭,還是著重消化父親的遺文。消化不了也無奈,歷史永遠成謎(恐怕有生之年也難等到官方檔案公開的一天)。

父親文中指廖承志是三反分子[1],我在海外華僑華人剪報數據庫網上查到“中國:僑務工作:一般概況”欄目裡有“外事系統革命造反派高舉大批判大聯合旗幟,矛頭對準三反分子廖承志,揭發批判廖承志在國外華僑工作中‘三降一滅’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大會勝利召開(1967.06.18)”以及日本東洋文庫中文圖書分類檢索中有一篇廖承志鬥爭聯絡站籌備組編寫的徹底清算僑委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廖承志的三反罪行》等,佐證“三反分子”的確是當時給廖承志戴的帽子,父親寫材料時也不能不給他戴上這帽子,就像劉(少奇)鄧(小平)陶(鑄),是當時全中國人民寫任何文字都不得不罵的人物。

下面就總結一下看了父親關於香港工作二十一年的交待材料之後我的痛悟:

1.借用余汝信的說法,父親是廖承志的“左右手”,從父親的交待材料也看到,不論在香港還是在北京的工作,他都負有相當重的責任。他理解和贊成“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中央香港工作方針,執行周恩來和廖承志等交辦的具體業務不遺餘力,但是無奈“做得多、錯的多”,不時受批評(有善意的,有惡意的),特別是調到北京後,對黨文化“水土不服”,文革乾脆被隔離審查了。

2.他手上沒有文件和資料,僅憑記憶回顧二十一年的工作。不過從他的行文中可以看到受質問的蛛絲馬跡,比如“(《華商報》讀書會)這個工作是否做得對?就當時情況說是對的”,這不是自問自答,而是回答別人的質問,甚或有提綱要他逐項交待。質問或者提綱“有助”回憶也許是事實。這令我聯想起我在上大學的時候[2],黨支部書記曾經“啟發”我們批判老師。我說:我們根本不瞭解老師的情況,有什麼可批判的?他說:“你就質問:‘你在這件事上、那件事上有沒有問題?’或者質問‘你有沒有按照毛主席革命路線辦事?’”那時候,這種紅衛兵式批判司空見慣。

3.別人犯的“錯誤”,父親也要把自己批判一番;哪怕沒錯,也要說“如果有錯誤”,“我有責任”。像《新晚報》和謠事件,上級直接佈置工作,出了毛病卻是他受批評,十年後還要再次挨批,他只好說;“出了事”“應該檢討”,“想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其他還有“從思想檢查,當時有麻痺”;“萬一行動失敗了,就會造成很大被動”。

4.必須以“造反派”要求的標準批判以前的工作,按造反派的要求上綱上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造反派認為他錯了,他也只好給自己扣帽子,比如“沒有大力和千方百計發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書”、“缺乏階級觀念”、“奴隸主義”、 “隨便發表有關毛主席著作的學習文章是錯誤的”。

5.有些工作做得不完美,也已經解決,但是時隔十年,還要拿來批判他,比如1956年麥君素宣佈鳳凰公司是社會主義性質,父親不同意,指示“不要往下傳”,文革時要批判自己“客觀上”可能造成有人不重視;當時廖承志指示電影只要導人“向上向善”就可以,父親同意並努力貫徹,這時要批判自己“看不出這些提法的錯誤”;有人對工作安排不滿,父親也要說“我有缺點”;當時國語電影界歷史上存在左右壁壘分明的局勢,他們做了很多工作,也要再次檢討。

6.一些歷史性、有時間性的問題,當時認為對,現在檢查卻一定要說是錯。“現在看來,當時的提法,還是很不夠的”、“當時自己政治水平低,看不出問題”、“不管這工作當時該不該做,必須吃透黨的對外政策再去做”、“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沒有掌握好中央精神”。

7. 父親其實是在非常認真地總結一生經驗教訓,真心希望以後可以做得更好。比如他提到五十年代香港的電影公司經濟困難,有些人要離開時,他說過,“不得已時,大家房子租不起了,就搬到清水灣製片廠的攝影棚去住,大家吃大鍋飯也要堅持下去”,看到這裡我聯想到他們當年走南闖北抗戰以及剛到香港、中藝初期都是這樣過來的。但是隔離審查期間他“覺得光強調這一方面是有片面性的,更主要的是應該強調如何抓好製片,提高收入,保證同人的生活才對。”還反省道:“ 每一次受到批評,應該感到高興, ”他像“過電影”那樣回憶過去的點滴,主動把別人知道不知道的“錯誤”都“交待”出來了,我擔心他這樣做是引火燒身。

8.有些事情,在我看父親明明有功勞,現在也要檢討。即使做得對,也要說自己做的不對,不可以有不同意見,必須接受所受到的污衊。比如他在招商局做顧問七年多,主張擴建辦公樓、擴建倉庫、擴建碼頭、建造躉船、拖駁等。在他離開時,倉庫、碼頭已落成,建造躉船、公司大廈則遲了兩年。雖然這時候他已經離開,但是他提出的藍圖一一實現。他更力主留下“招商局”這個老字號,不要改名,否則今天還會有個招商局叱咤世界嗎?他從不爭功,現在卻要檢討:“抓而不緊等於不抓。”又比如他修改劇本《敗家子》,在僑鄉放映效果很好,發行順利,但是也要檢討:“經過文化大革命學習後,這類‘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題材,沒有無產階級的提法”。

文化大革命整了上億的幹部群眾,審查了230萬幹部。像這種紅衛兵式審查,對被審查的個人固然是精神折磨、年華虛度,國家也經歷十年浩劫,文明發展停滯、倒退。痛心之餘,不禁要問,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問題?


[1] 三反分子:当时指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和反对毛泽东思想。

[2] 我在文革中有幸成為“天之驕子”的“工農兵學員”,從內蒙古兵團經不記名投票被推薦上大學,我在另一章會講一下自己上大學的故事。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3回望歷史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3回望歷史

我整理了30多份父親吳荻舟和母親張佩華從1967年8月29日至1969年5月17日期間寫的交待材料,以及此期間50多份證明材料。這是一些書寫工整、用紅色或藍色複印紙留底的泛黃紙張,有的有頭沒尾,有的有尾沒頭,我為它們一一套上膠套保護,順序放在文件夾裡,分量格外沉甸甸。我希望有一天能為它們找到缺頁的部分(在外辦、外交部的檔案裡大概會很齊吧)。

關於交待材料和證明材料的區別,“交待材料”主要是寫自己,父親寫的“交待材料”包括原生家庭情況、被捕坐牢的經過,抗日戰爭期間工作內容、在香港十四年和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五年的工作情況、家庭經濟情況等等。“證明材料”則是為某人、某群體、某機構、某個時期某個事件牽涉的人物等等所做證明。

母親有一張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這次外調要求是吳和我一起的。共寫了五部分。(1)我和吳荻舟在一起的年月時間。(2)吳的社會關係,回京後到我家來過的人,我的香港婦女統戰關係。(3)我在新加坡入黨時的思想活動。(4)以後要我補充我的社會關係——補充材料。(5)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1971年12月6日又補了一筆:“整黨中又寫一份黨籍問題材料。”

(圖一,母親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可見這期間雖然只有父親被隔離審查,但是母親也必須按照造反派的要求配合。

這是他們在政治高壓下所做的人生總回顧,摻雜著給自己上綱上線,把自己踩進污泥的成分,不過從字裡行間也看到父母對自己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生努力的肯定和自豪。看到他們忠厚、懇切、謙卑的人格;實事求是、據理力爭的心路歷程,一頁頁、一筆筆記載下屈辱、痛徹心扉與扼腕無奈。

多年後父親講到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曾經說過,在隔離審查初期,他以為只要將歷史事實一一交待清楚,審查的人就會明白他沒有問題。因為,他自認在幾十年革命生涯中,沒有偏離黨的需要,革命的需要,群眾的需要。在他的意識和行動中,這三者應該是統一的。但是,造反派卻逼著他一遍又一遍地寫,引導他“上綱上線”,還動員妻兒和他“劃清界限、“幫助他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上來”。

  他對此曾經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要我寫自我背叛的認罪書呢?他們到底想要什麼呢?他說,後來他看到1967年12月16日上海《文匯報》發表的文章,把周恩來親自組建的抗敵演劇隊打成“反革命別動隊”時,驚覺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只是整人材料。

    他說,有時候也懷疑起來:自己的一生,是不是真有什麼當時認識不到的錯誤?他的交待材料簡直就是“鬥私批修”的典範,對自己一點點小毛病也不放過。而成績呢?還是像他一貫的為人,從不爭功、爭出風頭。什麼都是党的領導、大家努力的功勞。

所以在看清“造反派”的目的後,他開始把演劇隊所謂的“罪行”攬到自己身上,例如演劇隊集體參加國民黨,很多人為此挨整,他就在證明材料裡說:“在隊務會上我說了算,是在當時別無他法的情況下做了決定。”

他猜想,自己的處境都如此,領導過他的左洪濤、饒彰風日子肯定也不好過吧。造反派給他讀饒彰風為他寫的證明,都是斷章取義,儘管如此,還是證明不了他有罪,一次又一次,饒彰風實事求是地寫,在嚴刑逼供下寫,怎麼寫,都證明了父親絕沒有造反派企圖強加給他的那些罪行,證明了父親胸有家國情懷,不是一天兩天,也無關個人利益。

從時間上看,父親從8月26日開始隔離審查,8月29日至9月22日的三個星期裡,寫了《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於9月9日、9月28日寫了《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二)》,9月11日寫了《在獄中七年》、9月15日寫了《抗日宣傳八年》,可以說這是集中寫個人歷史的時期。之後,除了1968年3月18日寫了《反英抗暴》,2月6日寫了《歷史問題證明人名單》兩篇交待材料之外,是寫“證明材料”的階段。

可以推斷,“造反派”曾按照他寫的《歷史問題證明人名單》按圖索驥去外調。同理,要求他寫證明的人物,想必也是在本單位受審查,指出人生某階段的證明人是吳荻舟,於是那邊的“造反派”來外辦外調,要求吳荻舟為那個人寫證明材料。

寫完《蘆蕩小舟》第一章至第九章,我原本以為自己對父親幾個人生階段的經歷已經相當了解,沒想到看完“交待材料”又有許多新“發現”。不過這一章重點是了解父親如何“檢討”和“自我批評”、“上綱上線”——對這種“經驗”不能無知,不能忘記。

父親寫《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時間涵蓋1948-1961年。在此先把(一)至(四)匯總,前面已經講述過的不再贅述,請參照《第五章 香江歲月》。

《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四)分別寫於1967年8月29日,9月1日,9月7日和9月19日,下面總共引用了27段。

1.(世界和平運動)交給我時,我沒有問個為什麼,也沒去研究黨當時的對外政策,便埋頭去幹。現在檢查起來,這是一件重大事件,不管這工作當時該不該做,必須吃透黨的對外政策再去做。

2.(《華商報》讀書會)這個工作是否做得對?就當時情況說是對的,是適合當時的政治環境的。就廣泛的、大力的宣傳學習毛澤東思想,那就更是對的。我今天檢查,主要是後來我整理了一篇關於學習《新民主主義論》的“學習心得”的文章,發表在報紙上。現在手頭沒有,具體有些什麼錯誤記不起來,無法檢查。但,隨便發表有關毛主席著作的學習文章,是錯誤的。

3.我在《華商報》搞熱風副刊時,和一些作家有來往。當時多數是投稿者,他們的作品內容記不起了。如果有錯誤,而且又是刊登在熱風,或讀者版的,我也有責任。雖然當時沒有嚴格的審稿制度,也沒有專門班子,但稿發不發,是有權的。主要因為當時自己政治水平低,看不出問題。

4.(關於招商局起義)這個工作上我有缺點,即對陳天俊的政治工作做得不夠。他居功,

對我們最後對他的安排有不滿。原來招商局有三個副經理:湯傳篪、陳天俊、周魯伯。起義後安排三人的崗位時,我和華東的同志考慮到湯的政治關係和工作經驗比較好,陳過去當過國民黨領使,不是專業人員。在整個起義工作中湯的作用最大,所以決定湯當經理。陳周仍然是副經理,所以陳不滿,後來交通部調他回部工作,對工作安排也一直不滿。

5.1948到1952這段工作上的指導思想是準備五年解放香港的思想。一切群眾組織、群眾教育工作部署都按這個要求辦理。當時我雖是一般幹部,多做事務性工作,但情緒上也是急躁的,盼望早解放的,沒有長期思想,所以工作不細緻不深入,對英鬥爭是不講策略的。比如招商局的13艘輪船回國時,港英企圖籍蔣邦特務阻撓,出面干預,曾考慮組織力量打警察,後來還是據理力爭,港英理虧,13艘船全開回廣州了。

6.民生公司的起義和護產不是我做的,起義後國內派羅民秋同志下去掌握護產情況,他和我一個小組,有聯繫,討論過關於該公司的船回國等情況。7艘(還是5艘記不清了)船是經過與港英鬥爭後開回廣州了。但,有一批物資(詳細內容不清楚)裝上船要運往上海,在港內被蔣邦劫持跑掉了。當時該公司的經理是盧作孚,經手這事。出事後盧回國,在反右時自殺死了。是否與物資(配件)被劫持有關,不清楚。從思想檢查。當時有麻痹。

7.這期間有艘掛外國旗的、七、八千噸的輪船到香港大修。私股企圖霸佔人民財產,將它扣留在香港不開回來,國內要我協助設法弄回來(也派了人到香港同我聯繫),我找海員工會的負責同志(黨員)研究後,組織了一部分海員,利用第二次試車(試機器)的機會,當船被港英允許繞香港島一周試車時,突然在船上宣佈開往廣州。船長是外國人,年老,企圖反抗,為船員控制起來,結果是嚇死了。這個工作雖然是協助派來的同志,但沒有把詳細計劃報告領導,工作組裡也沒有談,就這樣做了,事,雖然是成功了,人民的財產是保住了,但,從組織紀律檢查,這是錯誤的。萬一行動失敗了,就會造成很大的被動。

8.出版方面。其中也出了一些毒草,如黨內一小撮最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陶鑄的文章也出過。其他當地組稿的,調子、質量都低。發行方面,每年出口約一、二百萬冊。這些書到港後,雖然大力在港澳和海外發行,但,由於當時我沒有樹立起大力和千方百計發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思想,沒有主動向國內配訂大量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書,所以每年的發行計劃的制定就沒有抓,都由各單位,向國內提出要求,訂購。只滿足於每年一、二百萬冊的數字,政治質量方面就根本放鬆了。現在回過頭去看,比起最近兩年來,大量發行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著作,錯誤是很嚴重的。

9.電影方面。我對“向上向善”這些提法,缺乏階級觀點去認識、批判,看不出這些提法的錯誤,而且只是奴隸主義地去執行貫徹,同時,本身的善惡標準,只是小資產階級進步思想的要求,不是無產階級的標準。像《敗家子》這個作品,當時我修改劇本時曾考慮到必須強調華僑的勞動人民的品質,所以攝製出來,主題就比較健康。在僑鄉放映,普遍的印象都比較好。而且這部影片沒有遭到海外發行的困難。去年10月(1966年),經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學習後,大字報上除了揭發批判了“在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這些錯誤的、沒有無產階級立場的提法外,認為香港的電影藝術,完全可以按照毛主席的文藝思想和創作方法去做,可以用鮮明的無產階級的立場去製作。這期間電影工作上對劇本的審查抓得太緊,幾乎每個劇本都要看過,有的還要送回去定,對生產數量有影響;其次,群眾的讀書會解散了,沒有用新的形式去代替它,對要求進步的群眾,不能滿足。

10.這時期的電影工作、出版工作。影片調子低,有些影片還粗糙,所以各公司的經濟普遍有困難;書店出版的書調子也低,政治理論的幾乎沒有,儘出一些科技的、應用的和文藝的書(發行是另一回事,這裡只提當地出版)。原因是對中央“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總方針,體會不全面,對充分利用這個基地一面,強調不夠。對“愛國主義宣傳”、“勸人向上向善”等,也沒有用階級立場去體會,愛什麼“國”,向什麼“善”,在具體工作上,影片上,書的內容上,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不鮮明。加上鬥爭極少,所以這三年多港澳顯得特別平靜。其實後來(1956年以後)的發展說明,敵人在準備對我進攻。

11.1956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四處處長麥君素陪同一批電影公司的編導人員參加國慶觀禮時,對他們宣佈,鳳凰公司是個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社(編導人員回去說是半社會主義性質),公司的職工是國家幹部。這是不符合香港實際的、過左的提法。當時我聽了只要他們不要再往下傳,沒有就這問題進行政策教育。這對以後(1958年以後)電影線(主要是國語線)的“關門主義”等“左”的思想傾向有關。當時,我雖不同意那種提法,但,沒有進一步說明為什麼“不要往下傳”,必然地客觀上在他們思想上產生了“只不過不要往下傳”而已,對麥的錯誤意見,沒有加以徹底否定掉。

12.新聞統戰工作上的錯誤。對新聞界(主要是我們的各報)的上層團結多,思想教育少,見面只談業務,少談思想,不突出政治,有事有傳達都在會上談,很少個別深談黨的方針政策。對幹部也是如此,整天事務忙忙碌碌。

13.和謠問題。1956年間,提出“和平解放臺灣”問題,展開宣傳後,謠言很多。一些中間落後的報紙,繪聲繪影,說我們已經在香港談判,或在XX地談判什麼條件等等。當時麥君素(王匡)直接找新聞幹部佈置了有關這一宣傳工作。回來後,有的報紙宣傳上出現偏差,如強調當時和平解放的可能性,有的就進一步談論到如何談判問題。有一天新晚報突然把外國通訊社一條巴黎(?)的消息登了出來,說我們在那裡談判,提出了幾條具體條件等等。當即出了毛病,我受到批評,思想不通,有委屈情緒,覺得這工作是王匡麥君素親自抓,既把幹部找上去談,又時常有小條子下來指示,怎麼是我的錯呢?後來也一直沒有再檢查自己的錯誤。其實我當時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幹部的作風我更熟悉,我有責任事先就這一宣傳工作在幹部思想上,在自己的思想上吃透中央的政策,把“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和“具體談判”的報導區別開來。宣傳,上級已佈置,可以做,但,“談判”的報導沒指示,就不應報導,而且根據外國(資本主義國家)的通訊社報導,是十分危險的。平時新晚報的領導幹部的新聞觀點就有缺點,不只一次出事,我應事先交待清楚,我沒有做到,出了事,是該檢討的!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

14.現代修正主義赫魯曉夫攻擊斯大林時,XXX搞了一篇“夕夕談”,大數斯大林的錯誤。我看到了,當時就提意見,說這樣做不對。但當時沒有嚴格批評,是錯的。主要原因,是當時對赫修認識不足,對他的攻擊偉大的馬列主義者斯大林的陰謀沒有足夠的認識,和沒有重視。這不僅是政治敏感不夠,而且是對斯大林的偉大認識不足。

15.處理長城公司導演蘇成壽回國有錯誤。當時(1957)蘇受敵人誘騙參加了偽國慶(雙十節),過後反悔,向當時該公司的另一位導演(群眾)交待,並要求馬上回國內,他怕蔣特害他。我提出同意,請示了XX同志,也同意了,就馬上佈置他經澳門回去了。後來敵人造謠說我們把他綁架回去。現在檢查起來,這個做法是錯誤的,應該加強對蘇的政治工作,穩定他,適當安排對他的安全措施,留下在香港和敵人鬥,揭穿敵人的誘騙,就更主動。

16.(新聞方面)三一事件前,港澳同胞不僅成立很多學習會,學習毛主席的著作,馬列主義的理論,而且報紙上也宣傳。三一事件後,提出“愛國主義宣傳方針”後,通知所有單位(包括新聞、出版、電影)的群眾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讀書會一律要停掉,報紙上也只搞愛國主義宣傳,結果造成正面報紙的副刊調子和新聞版大量報導和宣傳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的輝煌成就的調子,很不調和。

當時,我也並不覺得那樣做,有什麼不對。雖然我也曾想過,理論上的宣傳和介紹,不等於馬上搞解放香港、澳門;也曾想過,香港是我們對世界、對亞、非、拉美擴散和轉播反帝、反殖民主義思想的橋頭堡、轉播站,那末我們的報紙為什麼不能大力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呢?但,我沒有向上級反映這個意見。這顯然是右傾,是錯了。

17.對帝、修、反(包括托匪)言論,一概不理,我也覺得是右傾。解放前的上海還有各種論爭,為什麼香港不能做?香港帝、修、反的言論機關很多,天天有大量報紙瘋狂地對我社會主義建設,進行惡毒的攻擊、誣陷,可是我們沒有理它。當然,我們強調正面宣傳,是最有力的對它的反擊,這是不錯的,完全對的,但,我們沒有在讀者中揭發他們、打擊他們。尤其像托匪以左的面目出現,搞“紅旗政策”,很容易在讀者中引起錯覺和思想混亂。所以還是應該採取必要的抨擊他們的言論,揭發他們的陰謀。說“理他們會抬高他們”,這是右傾。當然,我們也不是大小問題都搞,鼻子被牽著走(當然不好)。我們必須抓住主要的、給予打擊,而且一定打得垮。

18.九暴(1956)的宣傳,對蔣狠打,對英指責其“坐山觀虎鬥”這些都是當時廣州的指示,我們都做了,這是對的。但,有一點,我們的報紙,當時一面由於交通(宵禁或暴亂中心被隔絕,我們的記者不能進去)斷了,一面由於群眾用電話報情況,無法核對,因此有時新聞報導上不是那麼確實、甚至失實,當時,我也沒有很好抓這個問題,這是一個缺點。從思想上檢查,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是一個錯誤。當時,各線(主要和工會線)根據工委指示,成立一個臨時聯席會議,由我負責召集,只顧忙著抓各線的自衛的具體鬥爭,安全措施等,忽略了抓新聞的報導,當然是不對的,造成我們的報紙新聞報導失實的政治損失的責任,我應該負。

19.反葛量洪的鬥爭。通過統戰人士口頭揭發、抨擊,是否有錯誤,現在無法交待,當然,有些資料是根據我們的報紙來的,報紙有錯誤,有缺點,也就可能造成口頭揭發、抨擊的錯誤和缺點。現在只交待新聞上的。這次鬥爭政治影響是肯定的,過去香港誰也不敢對統治者指著鼻子抨擊,而且數了他十年經濟上、政治上迫害港九同胞的罪行,社會震動很大。但,具體做法上(主要是報紙),我沒有抓好。有些文章擺事實講道理的質量不那麼高,有些文章人身攻擊過多了一些。記得有一篇文章因此未登完便停了,時間也拖得長了一些。

20.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因為要摸到蔣幫對我這一政策的反應,我沒有掌握好中央的精神。有一次我同意記者採訪並發表XXX(名字記不起來了,伍憲子?[1])的意見(間接採訪),結果XXX跳出來在報紙上否認,造成我們很被動。

21.(電影方面)電影線為了加強集體領導,1957年成立電影中心小組,仍由羅XX負責。電影工作中,最大的錯誤是“三一事件”後,製片方針(主要國語片)雖然後退了一大步,但,我長期以來,沒有改變國語電影界中歷史上存在下來的左、“右”堡壘分明的局勢,致使國語電影界的統戰工作長期打不開。

22.1956-57年間,我向一位具體領導我的廣東省委宣傳部X處XXX提出,“白開水”製作方針調子太低,他說可以加點“漂白粉”(使它有點味道的意思)。我又對另一位領導XXX提出東南亞的政治環境,各國不同,也不是鐵板一塊,應充分利用,製作點調子較高的影片,後來受到批評,說我太“左”了,我思想不通。

現在想來,我當時的提法有片面性,環境可能變得更壞,光提調子低或者高,不能解決問題,不易掌握。應提,不論什麼題材,哪怕只是社會上發生的一件極普通的、但、它只要是大多數群眾所關心的問題,用毛澤東思想的、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去(藝術)處理,突出問題(突出矛盾),分析問題(矛盾),解決問題(矛盾),而且是為廣大的人民大眾去拍這部影片,那麼,這部影片就是一部好影片。我們就是要多生產這樣的影片。過去我們就是以小資產階級的藝術思想去寫劇本,拍電影。所以拍了一些光明尾巴的所謂左的影片,後來又根據“白開水”和小資產階級的善惡標準,拍了一些勸人向上向善的、白開水的影片,都是錯的,都是起不到教育群眾用毛澤東思想、無產階級立場觀點去認識問題的作用的。

23.各公司經濟困難時,有些人動搖要離開。有一次我和鳳凰長城的一部分成員聊天,提到香港電影工作,是革命工作,幹革命工作再困難也要堅持,不得已時,大家房子租不起了,就搬到清水灣製片廠(這是我們投資的廠)的攝影棚去住,大家吃大鍋飯也要堅持下去。”後來(1959)這句話受到批評,說我過左,寧可左到公司關門,搬回國內,這是誤會。我當時只強調我們香港電影工作的意義,艱苦也要堅持。但,現在,尤其讀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在抗日戰爭中針對著由於國民黨反動派、日本帝國主義封鎖我們根據地、敵後遊擊區、解放區的困難發表的一系列輝煌著作後,我覺得光強調這一方面是有片面性的,更主要的是應該強調如何抓好製片,提高收入,保證同人的生活才對。

24.1957年春節間,幾個公司成員分批座談時,提到沒有題材可寫,生產困難。各公司出品內容千篇一律,觀眾倒胃,收入下降等情況時,我提到要學學“商報”。“商報”是我們的報紙中銷路最廣、銷數最多、能自供自給的報紙,它的主要長處是港聞版和副刊能抓住各種各樣的讀者,因為港聞廣泛地反映了社會存在的、發生的問題,副刊有各種各樣的文章、小說……各個階層的讀者都能在它那裡找到自己愛看的東西。所以我提到電影也要廣泛地反映社會上存在的問題,現在感到沒有東西可寫,如果大家像“商報”的記者一樣都到社會中去,到群眾中去,廣泛地接觸社會,就會有很多題材,就會取之不盡了。現在我們的影片就是反映社會面太狹,寫來寫去就是身邊的那一些事。這樣不但會覺得題材枯竭,而且拍出來也沒有人要看。

雖然,這是企圖解決題材的廣泛性問題,但,光這樣提,而不同時提我們的電影該為誰製片,為什麼製片,也和“白開水”的提法一樣,不是全面的,非毛澤東思想的提法。

25.戲院投資,1955-57年都提過,但,沒有抓緊,提上去了批不准,也就擱下了,結果是各公司的影片沒有自己的放映陣地,受戲院商的控制、剝削,各公司經濟一直困難。當時外匯緊也是原因。抓不緊也是原因,所以遲了兩三年才克服了各公司的放映陣地,克服了經濟困難(這時我已回來了)。

26.(統戰工作)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期間,除新聞工作上出了一些偏差和錯誤外,統戰工作上,為了瞭解蔣幫對我政策的反應,我未掌握好中央的指示精神,讓記者和社會幹部出去活動,把接觸面鋪寬了,後來中央糾正了,指示非蔣幫嫡系,不去理他。

27.(其他)招商局的工作。我在招商局工作了七年多,對於招商局的業務,我是主張大力開展的,擴建辦公樓(部分租出去)、擴建倉庫、擴建碼頭、建造躉船、拖駁等。但,由於我不是正面負責,結果沒有及時大力推動,遲抓了兩年。而且建造躉船,在我離開時(1957年7月)尚未搞。其他雖然都搞了(倉庫、碼頭在我離開時已落成,投進生產,公司大廈則到我回國內工作以後才搞),也遲了兩年。否則可以為人民多收許多外匯。最高指示,“抓而不緊等於不抓。”

以上就是父親所寫四份《香港工作十四年》交待材料的摘要。

(圖二,其中一份交待材料的結尾。)

另外每一份交待材料後面都會有“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字樣,有一連串口號比如:

    打倒劉、鄧、陶!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勝利萬歲!

    革命的大聯合萬歲!

    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萬歲!

    偉大的、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萬歲!

    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毛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


[1] 伍憲子(1881-1959):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發起中國民主憲政黨等組織,1956年出任香港聯合書院教授,至今網上有售賣他的著作:《中國民主憲政黨黨史》、《中國民主主義》、《孔子》、《經學通論》等。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2荒唐序幕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2荒唐序幕

    1967年到1979年,父親吳荻舟都在接受政治審查。

所謂政治審查,本來是由基層或者上級派人或者發函請有關單位有關人員協助調查證明某人的出身背景、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表現等。據說現在在中國當兵、入黨、做機要工作甚至空姐等,都仍然需要通過政審,政治審查也不是中國獨有。可是文革中的政治審查充滿惡毒的整人意味,多少人被整得生不如死、家破人亡。[1]

文革中很多單位都有專案組,負責到外單位、外省市對和被審查者有過各種關係的人作調查,再據此“研究”給被審查對象“定性”做結論。接受調查的人包括昔日上司、同事、家人、戰友甚或敵人,有過一面之交的人。被調查的內容包括:出身、歷史的和現實的政治表現,幾十年的家庭經濟狀況,各階段職業、社會關係乃至私生活、某件事是否曾經發生以及細節等。

而父親1967年8月19日從“六七暴動”的第一線被撤職,從1967年8月26日到1969年5月,一年零九個月不能回家,是所謂“隔離審查”階段。這種做法有加強鎮壓力度,防止被審查對象“串供”的意思吧。我收藏的幾百封他們留下的信裡,沒有一封是寫於這個時期的,因為他們不能和人通信。母親因為寫了一封信給新加坡時期的領導,結果檢討了十餘年。

“隔離審查”無論是針對的對象和實施方法都十分寬泛,我在【第六章 一九六六】裡曾舉了一個小學生受批判“不許回家”的例子。

網上流傳一份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文件: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隔離審查的審批許可權的規定

1968.02.05;滬革[68]11號

各區、縣、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專業公司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革命群眾組織,工代會,財代會、紅代會:

隨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深入發展,廣大革命群眾深入開展了對敵鬥爭,為了有利於迅速查清混入革命隊伍內部的叛徒、特務和有重大政治嫌疑對象的問題,根據鬥爭需要,對其中少數人可以進行隔離審查,但必須從嚴掌握。

一、凡需對原市部(局)、區、縣、大專院校負責人以及相當這一級的人員、市級民主黨派代表性人物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經市革命委員會各有關組審核後報請市革命委員會審批。

二、凡需對原處級和相當於處一級的人員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經局、區、縣革委會(軍管小組)審核後,報請市革命委員會各有關組審批,並報市革命委員會備案。

三、凡需對原處級以下人員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報請局、縣革委會(軍管小組)審批,並報市革命委員會有關組備案。原工、青、婦,舊市委不歸口的市級機關,需要隔離審查的對象,按第一、二、三條規定,報市革命委員會組織組辦理,其他不歸口和不建立革委會的市級單位,均報市革委會材料組辦理。

四、凡批准隔離審查的對象,應由隔離對象所在單位負責看管,看管人員必須是政治可靠、立場堅定的無產階級革命派,在看管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嚴防自殺,逃跑或互相串供等事件發生。

五、對隔離審查的對象,要組織專門力量,抓緊進行審查,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把他們的問題搞清楚。

六、各單位在審查和鬥爭時,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無產階級政治,切實掌握黨的政策和策略,嚴禁打人、體罰、和逼供信。今後如有類似情況出現,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處份。要警惕壞人利用形“左”實右的錯誤做法乘機搗亂破壞,甚至妄圖以滅口來保護一小撮壞人。

七、此文下達前,已由各單位自行進行隔離的對象,如需繼續隔離審查的,應按以上規定補辦審批手續。上述規定,望按照執行。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一九六八年二月五日

(圖一,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隔離審查的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截圖)

文件是1968年2月5日下發,旨在整頓規範氾濫的“隔離審查”吧。但是顯然效果有限,也只是限於上海地區。父親在這之後繼續被關了一年零三個月。

實際上早於1968年、甚至早於文化大革命前,這種“隔離審查”就存在了。更遠的不說,根據網絡文章【解密:習仲勳被隔離審查與《劉志丹》案】(2012年12月4日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顯示,1962年秋,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習仲勳被停職“隔離審查”。習仲勳在“隔離審查”期間,被安排到中央黨校學習,單獨居住在中央黨校附近一個叫西宮所的院落。

父親“隔離審查”年餘期間先是被軟禁在養蜂夾道。養蜂夾道位於北京府右街北側一條胡同盡頭,門牌號碼是養蜂夾道一號[2],是啟用於1958年10月的高幹會所,對外的公章刻著“北京市人委交際處招待所”。“文革”一開始,養蜂夾道就被批為“走資派”開黑會、陰謀篡權的“裴多菲俱樂部”,1966年8月1日被關閉。 

父親在那裡隔離審查期間,我跟著母親張佩華去過一次,記得裡面有假山有長廊,花木扶疏,一座座由月亮門隔開的四合院十分幽靜,我至今記得室內落地大窗棗紅色天鵝絨窗簾柔軟光滑的觸感。母親晚年回憶說,我一點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在窗簾之間鑽來鑽去。她給父親帶去一些換洗衣服,和父親悄悄交換情況。母親說,路過院子裡另一個房間時,發現廖承志也被軟禁於此,廖承志認出她,卻只能隔著窗戶對她擠一下眼睛。

後來,父親“隔離審查”的地點從養蜂夾道轉回外辦,開始了“牛棚”生活,幾十個人關在一個房間,除了每天要負責打掃廁所,不得外出。當然,我們也不能去看他了。

    兩份二哥寫給父親的信稿,有助回憶父親被隔離審查之初的情況。一份像是“草稿”,一份像是“終稿”,日期是1967年8月27日。

先看“草稿”:

8月26日晚,是家裡幾十年來發生最大一件事的一晚。爸爸,吳荻舟,由於自己欺騙黨,欺騙人民,他不是一個共產黨員,機關造反派同志們對家進行了一次政治性的檢查,他們把書架、箱子裡的書,全部翻了一遍,把所有的衣箱衣服,挨件的捏了一遍,檢查一遍,最後開了一張清單,拿走了爸爸,吳荻舟寫的幾本稿子和一些工作日記照片等。這次事件,誰也不能怪,只能怪他的錯誤思想。毛主席發動的、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觸及每個人靈魂深處的運動。革命,終於落在我們自己的頭上了。對爸爸的錯誤,究竟是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吳建,一定不會像聯動那樣,成保爹保媽派(實際上,是保黨內一小撮走資派),我一定站在外辦造反派一邊,盡我的力量,幫助造反派把爸爸的問題搞清楚,並,我也一定盡我的力量幫助爸爸,希望他回(缺頁)

(圖二,二哥寫給父親的信“草稿”)

再看“終稿”:

爸爸:

昨天晚上外辦造反派到咱們家,介紹了你的一些事情。我們聽了,都有想法。姐姐和媽媽的我不講了,我在這裡只講我自己的。

毛主席教導我們: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是襟懷坦白、忠實積極,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無論何時何地,堅持正確的原則,同一切不正確的思想和行為作不疲倦的鬥爭,用以鞏固黨的集體生活,鞏固黨和群眾的關係。關心黨和群眾比關心個人為重,關心他人比關心自己為重,這樣才算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

外辦造反派的同志告訴我們:第一件事,你不是共產黨員。你的所謂三次入黨,是假的。但是你沒有向組織坦白,你欺騙了黨,你欺騙了革命人民,你也欺騙了我們。我聽了以後,奇怪呀!難道你以前的那種表現都是裝出來的嗎?你這樣做,你的目的是什麼呢?我問問你,你要老老實實的回答:1)你是不是共產黨員,不是的話,為什麼你要欺騙黨和人民十幾年。你所以沒有參加黨,原因是什麼。是由於你想當一個黨員,可是三次都沒有批准你,所以你欺騙組織,說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還是你別有用心、有隱(陰)謀的,混入黨內,破壞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進行反革命活動。也就是,你所以欺騙黨和人民十幾年,你的目的是什麼?

2)你在國民黨裡是不是有中校的軍銜,是不是區分部書記?你為什麼要參加國民黨,是由於你工作的需要,參加國民黨,還是你在抗戰期間,就和黨和人民作對,破壞抗日戰爭。你有沒有出賣過革命前輩,你有沒有背叛革命,有沒有自首,你和現在被揪出來的黨內大小叛徒有沒有勾結。你在香港十幾年工作中,有沒有裡通外國出賣人民,你在國民黨區分部裡擔任書記,你那個書記是管什麼的。

3)你在工作上有問題。在這我不瞭解情況我就不講了。不過你要想一想,十幾年來黨和人民交給你這麼重要的工作,你有沒有辜負黨和人民對你的信任。你在工作中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還是劉少奇的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毛主席教導我們:以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的中國共產黨人,相信自己的事業是完全合乎正義的,不惜犧牲自己個人的一切,隨時準備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們的事業。難道還有什麼不適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觀點,辦法,意見捨不得丟掉嗎?難道我們還歡迎任何政治的灰塵、政治的微生物來玷污我們清潔的面貌、來侵蝕我們的健全的肌體嗎?無數革命先烈,為了人民的利益,犧牲了他們的生命,使我們每個活著的人,想起他們就心裡難過。難道我們還有什麼個人利益不能犧牲,還有什麼錯誤不能拋棄嗎?

你今年快60歲了。在你的大半生中,你犯了很大很大的錯誤,在歷史上有了一個很大很大的黑塊。文化革命運動一年了,可是你,沒有主動的向機關革命造反派坦白過一件事。這是為什麼?你想滿(瞞)混過關嗎?那是不行的。在今後,如果你能夠主動的、全盤的、不保留的向機關革命群眾交代自己在過去的一切大小錯誤,肅清頭腦中的一切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那麼你還至少可以為人民服務十年。要不然,你的下場是有先例的。革命人民連劉少奇這條帝國主義的修正主義的走狗,都敢拉下馬,你說你能怎麼樣呢?

外辦造反派的同志還告訴我們,他們現在還是在等待你,挽救你。希望你棄舊圖新,重新做人。毛主席教導我們,共產黨人對工作中犯過錯誤的人,除了不可救藥者外,不是採取排斥態度,而是採取規勸態度,使之翻改進(幡然改進)、棄舊圖新。希望你在這次運動中,改正錯誤,從新做人,但是你要知道,等待是有限度的,希望你也儘快一些。造反派的同志還告訴我,以後如果開你的會,就通知我參加。你要是接到通知就告訴我,我一定參加。

毛主席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

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勝利萬歲!

吳建67.8.27

我堅決按毛主席的指示辦事,站在外辦造反派一邊,盡我的一切力量,幫助造反派,把你的問題弄清。這不是你是我爸爸,我是你兒子的問題。這是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問題,是對黨對人民,對毛主席的態度問題。如果你堅持錯誤立場,我就堅決和你劃清界限,把你批判。

以上就是二哥寫給父親的兩份信稿。

從寫信時間可以推斷,早在1967年5月至7月間,當父親忙於應付“六七暴動”的時候,“造反派”早已磨刀霍霍,為父親準備了很多黑材料。他被蒙在鼓裡,在“六七暴動”的處理方法上和正在準備整他的人多有衝突。7月26日被要求“交代問題”,8月5日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8月19日被停職、隔離審查,8月26日晚上,造反派就來到我家。而且在這個時間點上,“造反派”已經認定他是“假黨員”、“國民黨別動隊”、“叛徒”、“特務”,大帽子已經扣在他頭上。

二哥寫的“草稿”比較符合他的年齡、水平,而“終稿”層次清晰,外辦造反派的意圖傳達得一清二楚。可是二哥當年只有15歲,寫得出來嗎?會不會是由成人授意和修改的呢?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反正我是寫不出來,別說15歲的時候,就是25歲的時候我也寫不出來。

我和妹妹當時13歲和11歲,學校“停課鬧革命”期間,母親囑咐我們不要出去惹事,我和妹妹平時就在家裡玩。不過記得有一次二哥和大院裡的孩子打架,撕破了人家的衣服,我還幫那個孩子補衣服,就怕人家不依不饒,找上門來,不知道會惹出什麼亂子,這是題外話。

根據妹妹的回憶:“復課後,有一天上著課就把我叫出去了,記得有三四個人(都是外辦的,還有大院的鄰居叔叔阿姨),說你爸爸有問題,平時在家都和你們說什麼?後來就到家裡抄家,抄家時保姆陶阿姨還在,我,三姐,二哥,阿姨站在廳裡一排,看著他們翻。倒是沒砸東西,拿走了文件照片等,據媽媽說,把我們的香港出生證都抄走了。他們走時,陶阿姨在他們後面把門狠狠地一摔關上。”

其中有一個文件,造反派抄到後如獲至寶,似乎是拿到了父親是特務的重要證據,多年後我才知道那是什麼。父親隔離審查期間就此交待說,香港三一事件前後(1952年前後),就開始由他管大帳(具體開支不管)。由於是地下環境,各單位的帳戶都是代號,數字也是縮寫等暗記的辦法。1961年他調到廣州時,港澳工委要他把十多年的賬搞一個總帳報工委批准。考慮到如果有人問起,需要根據資料回答,父親留下那本用“代號”、“縮寫”記帳的本子和一個副本以及一些作廢了的臨時單據,未敢銷毀。後來報銷批准了,這些資料就和其他文件一起存放在我家儲物櫃頂層,直到他被隔離審查,想到萬一失散不好,於是他告訴母親保管好。母親向造反派交代了此事,於是被他們抄走。

抄走的還有父母的香港身份證,正如二哥在信的草稿所寫,還有“吳荻舟寫的幾本稿子和一些工作日記照片等”。

長達十三年的艱難日子就此拉開序幕。


[1]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民間歷史】一篇署名“曹普”的文章,“文革”十年中,全國被立案審查的幹部230萬人,佔“文革”前夕全國幹部19.2%。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被審查的幹部有29885人,佔幹部總數的16.7%。中央副部級和地方副省級以上幹部被立案審查的更佔75%。據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統計,因劉少奇一案受株連的“案件”有2.6萬多件,被判刑2.8萬多人。

[2] 養蜂夾道一號現更名為文津街13號。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1風聲乍起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1風聲乍起

在香港“六七暴動”五十週年前後,香港輿論稱吳荻舟在“六七暴動”期間力阻狂瀾、老成謀國、是香港的“恩人”、“保護神”、“香港辛德勒”,作為女兒,我雖然覺得有些過譽,還是欣慰的。為什麼他會在極左猖獗的年代作出非同一般的舉措,值得繼續研究。

不過有香港朋友說:“吳荻舟在六七暴動期間因為與造反派意見不一而被‘隔離審查’”,“他和家人的噩運就因為他在六七暴動中制止了幾宗左派的行動,而被他們視為眼中釘。”這些反應使我意識到,海外朋友對國內文化大革命不夠瞭解,即使沒有“六七暴動”,父親也是在劫難逃。

我手上有一本廣東造反派1967年編輯的黑材料,題為《徹底摧毀30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下稱“黑材料”),是由廣東歌舞劇院的造反派組織“革命造反聯合總部”和“東方紅”編纂的,包括前言、後記以及四篇批判文章,共38頁。

(圖一:黑材料《徹底摧毀30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封面)

這份黑材料直指父親任隊長8年的抗宣一隊、演劇七隊是“偽抗敵演劇隊——全銜為偽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抗敵演劇隊”;直指他曾經擔任社長的中國歌舞劇藝社是“當時香港局文委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夏衍、邵荃麟、饒彰風及叛徒左洪濤等策劃下組成的”。黑材料《前言》指出:

全國解放後,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劉少奇,為了實現他篡黨、篡政、篡軍,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他夥同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積極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在文藝界,他把30年代的老搭檔周揚之流安插在重要崗位上,作為他的代理人。並以周揚為首,組成了一個文藝界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推行了一條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把文藝界變成了為他制造反革命輿論的重要陣地。這條黑線,就是資產階級的文藝思想、現代修正主義的文藝思想和所謂30年代文藝的結合。

老奸巨猾的反革命兩面派陶鑄,是劉少奇安插在廣東、中南地區文藝界的總後台。在陶鑄的包庇下,老牌修正主義、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所謂三十年代文藝祖師爺周揚、夏衍、田漢之流的寵兒——丁波反黨集團,解放前是“國防文學”這個資產階級口號的積極支持者和鼓吹者。解放後,他們遵照“劉修”路線的指示,篡奪了廣州地區文藝部門的領導權,成為周揚設在廣州地區復辟資本主義的黑分店。

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洪流,沖刷著一切牛鬼蛇神的巢穴,毛澤東思想的威力,使一切妖魔鬼怪現出了原形。現在,我們將丁波反黨集團的罪惡歷史,從30年代的“抗敵演劇隊”,“中國歌舞劇社”,到解放後的華南文工團……全盤托出,徹底清算。

還有《後記》:

“被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的“祖師爺”周揚、林默涵等視為全國第三文藝中心的廣州,在文藝方面一直被一條又粗、又長、又黑、又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所統治。成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制度反革命輿論的重要基地。

解放前,30年代文藝的“老頭子”夏衍、田漢、邵荃麟及其“副帥”林默涵,以廣州、香港為活動中心,他們搜羅、培養了一批反革命門徒,包括當今留在廣州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如:歐陽山、周剛鳴、華嘉、左洪濤、杜埃、黃寧嬰……早在30年代—40年代就巴結在周揚、田漢、夏衍們的周圍,在“國防文學”的破旗下,從事反黨扶蔣的罪惡活動,此外,還有如丁波、鄭達、李門、符公望、梁倫、胡振表、林韻、徐洗塵、施明新……這一幫從事“新戲劇”、“新音樂”、“新舞蹈”活動的“藝術工作者”,更是靠著田老大(即田漢)、夏衍,靠著“國防文學”這面破旗,幹著為蔣匪幫“党國效忠”的反革命勾當。長期以來,這幫人在政治上執行的是王明、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在組織上執行的是宗派主義,他們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形成一個反革命網,一貫對抗毛主席,一貫攻擊毛澤東思想。他們竊據不同崗位的領導職務,濫用職權,發號施令,對無產階級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充當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急先鋒,這一幫“文藝家”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我們一定要把他們一個個揪出來鬥倒!鬥臭!

為了有助於革命群眾對30年代文藝黑線的批判,我們在極端困難的、人力不足的條件下,收集整理了有關偽國民黨軍委會抗敵演劇隊、中國歌舞劇藝社、中原劇藝社,以及解放初期的華南文工團等的部分材料,著重揭露、批判丁波、鄭達、李門等一夥長期把持、控制廣東的話劇、音樂、舞蹈等藝術部門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從解放前的抗敵演劇隊(1938-1946),“中藝”、“中原”(1946-1949),到解放後的華南文工團(1949-1953),文化局時期(1953年以後)是如何一貫從事反黨、反共、反人民的活動的。

夏衍、田漢、陽翰笙、左洪濤……看到一個個熟悉的名字和給他們扣上的大帽子,不禁為父親捏一把冷汗。看過《蘆蕩小舟》前九章的朋友也許已經察覺到,這些人名都和父親的歷史有緊密關係。而且這本黑材料還只是“清算”文藝黑線,父親的經歷又豈止在文藝界。因此在文革這場席捲全國的運動中,他被扣上五頂大帽子:“叛徒”、“特務”、“國民黨反動別動隊”、“假黨員”、“走資派”,被撤職審查是無可避免的。換句話說,“六七暴動”中他與某些極左派人士的直接衝突[1],只是造成了提早把他撤職查辦、隔離審查。

在父親的一生中,他和廣東省有著深厚淵源,除了1943-45他曾率領演劇七隊輾轉在韶關、南雄的崇山峻嶺抗日宣傳,1945-46年在廣州參加和支援了反對內戰的學生運動、群眾運動[2]外,後來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上級機關在廣州,他也頻頻北上開會。1961年他更被調到廣東省委宣傳部[3]任職。1962年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成為主管港澳工委的廖承志的左右手,和廣東省的聯繫從未中斷,熟人特別多[4]。  

曾有一個說法在家人和朋友之間反復討論:“如果他在廣東省工作,文革中的處境會不會好一些?”我個人的判斷是否定的。廣東省在文化大革命中是“重災區”,不說比其他省市更慘烈、起碼也是同樣慘烈。省長陶鑄失勢,父親的一位老領導饒彰風被關押、毒打,在頭頂釘入鐵釘至死。可想而知,如果父親在廣東省遭遇文化大革命,與在“天子腳下”的北京相比只會更糟糕吧。

下面就透過黑材料《徹底摧毀三十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的點滴資訊,看父親在文革期間被審查、遭厄運的必然性和兇險程度:一,把被黑材料點名的部分人物以及他們與父親的歷史交集列表審視;二,看黑材料如何抨擊這些人,如何上綱上線;三,看黑材料直接涉及父親的部分。

人物表[5]

人名曾經任職黑材料批判例部分歷史交集
劉少奇國家主席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為實現他篡黨、篡政、篡軍,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夥同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積極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1959年吳荻舟參加港澳工委五十天整風期間劉少奇曾與會指示;1962年吳荻舟曾參加七千人大會;
陶鑄廣東省省長劉少奇的死黨,老奸巨猾的反革命兩面派,是劉少奇安插在廣東、中南地區文藝界的總後台。吳荻舟為香港工作多次到廣州向陶鑄請示、匯報。
夏衍文化部副部長老牌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祖師爺之一,30年代文藝的老頭子。1944年吳荻舟率演劇七隊參與夏衍、田漢發起的西南劇展,後在香港、北京都有工作接觸。
田漢文化部戲曲改進局、藝術局局長老牌修正主義分子,三十年代文藝祖師爺之一,他組織的“抗敵演劇隊”是不折不扣的國民黨宣傳隊。吳荻舟是田漢參與組建的抗宣一隊/演劇七隊隊長。
林默涵中宣部副部長兼文化部副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在廣州推行一條又粗、又長、又黑、又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獄友,30年代起有工作上的接觸。
邵荃麟文學評論家、作家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以廣州、香港為活動中心,搜羅、培養了一批反革命門徒。30-40年代起有工作交集。
周鋼鳴文藝評論,作家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香港時期關係
華嘉《南方日報》副刊主編反革命門徒。香港華商報關係
左洪濤廣東省人委副秘書長原偽國民黨第四戰區司令、大戰犯張發奎的秘書、屢犯錯誤被罷官、大叛徒。獄友,30年代在桂林重逢並建立工作關係,1946年左洪濤指導演劇五七兩隊在廣州爭取復員。
杜埃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早在30-40年代就巴結在周揚、田漢、夏衍們的周圍,在“國防文學”的破旗下,從事反黨扶蔣的罪惡活動。吳荻舟在港澳工委分管文化電影等,多有合作。
黃寧嬰作家,廣東粵劇院黨總支書記兼副院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香港華商報關係。
丁波中國對外演出公司經理夏衍、田漢寵兒,丁波、鄭達、李門反黨集團,長期執行王明、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在組織上執行的是宗派主義,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形成一個反革命網,一貫對抗毛主席,一貫攻擊毛澤東思想。竊據不同領導職務,濫用職權,對無產階級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充當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急先鋒,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丁波任副隊長的演劇五隊1946年在廣州和吳荻舟領導的演劇七隊會合,此後一起工作,一起撤退到香港,中藝成立時,吳是社長,丁是副社長。
鄭達廣東省委宣傳部文藝處長原演劇五隊成員,中國歌舞劇藝社董事/丁波小集團的理論家。演劇隊、中藝關係
李門廣東省文化局副局長,廣州劇協分會副主席屢犯錯誤被我們罷了官的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李門(丁波小集團的重要人物之一)。李門所在“第七戰區政治大隊”和吳荻舟帶領的抗敵演劇七隊駐地同在廣東墨江會館,都參加過“西南劇展”等活動。
許諾廣州市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丁波小集團演劇隊關係
梁倫廣東省歌舞團團長丁波小集團,歷史反革命,特嫌中藝關係
徐洗塵廣東音協秘書長兼廣東民間音樂研究室主任丁波小集團,在演劇七隊任偽少校副隊長。演劇七隊副隊長,“中藝”副社長
胡振表廣東歌舞劇院歌劇團團長丁波小集團,三反分子演劇七隊隊員
施明新廣東歌舞劇院創作室副主任丁波小集團同上
林韻廣州音協秘書長丁波小集團,三反分子。同上
史進珠江電影廠演員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壞分子同上
區夢覺廣東省委組織部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區夢覺曾是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負責人之一。
王匡廣東省委宣傳部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陶鑄死黨王匡曾是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負責人之一。
歐陽予倩劇作家、戲劇教育家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40年代吳荻舟在桂林工作期間得到歐陽予倩(廣西省政府廣西藝術館)的支持。
陽翰笙劇作家,全國文聯黨組書記、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會黨組書記等黑材料指陽翰笙及以下各人均在北京、上海等地文藝部門擔任要職,1962年3月27日參加了抗敵演劇隊等組織在廣州的一次聚餐會並簽名。30-40年代起有工作交集。
呂復上海人藝副院長同上演劇隊關係,下同。
吳荻舟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組長同上 
劉高林 同上 
唐文銘 同上 
嶽野 同上 
蔣瑜 同上 
趙尋 同上 
周泰威 同上 
強明 同上 
李悅之 同上 
費克 同上 
蘭光 同上 
陳新生 同上 
楊應彬廣東省委副秘書長原偽國民黨第四戰區司令部張發奎的少校參謀40年代開始有工作交集
海風廣東歌舞劇藝院副院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演劇隊、中藝關係
唐仲芬廣東粵劇院同上中藝關係
胡重華珠影科長同上演劇隊關係
張碧夫廣東話劇團創作幹部同上,摘帽右派演劇隊關係
唐波惠陽專署文教局同上演劇七隊
程季華文化部電影局藝術研究室主任編寫大毒草《中國電影發展史》演劇隊、中藝時期關係
黃佐臨電影導演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黃佐臨拋出為資本主義復辟效勞的所謂“戲劇觀”,得到劉少奇重視,鼓勵他繼續當好反革命復辟的吹鼓手。40-50年代起開始有工作交集
饒彰風廣州外國語學院(現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首任院長兼黨委書記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從1940年代起工作有交集,在香港和新加坡時期是吳荻舟的直接領導,負責解決吳荻舟的組織關係問題。

可以看到很多段落、很多人都“燒”到了父親,特別是歷史交集那一欄顯示出,他的處境多麼兇險。雖然他並不在廣東,但是顯然脫不了幹係。

《黑材料》裡“上綱上線”、言辭淩厲的大批判令人心驚肉跳。所謂上綱上線,是指把大事小事都提到重大原則、政治、意識形態的高度、從階級鬥爭和路線鬥爭的高度、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間誰勝誰負的根本上來指控。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無限誇大問題的做法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深入到社會基層,連小學生也這樣做。人們學會這一套,或攻擊他人,或批判自己,或藉攻擊他人保護自己。這種人,這種做法,今天仍然能看到,餘毒深遠。

第一篇批判文章《是無產階級文化輕騎隊?還是蔣匪幫的文化師?——評抗敵演劇隊》是這樣上綱上線的:

“17年來,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劉少奇通過他的反革命爪牙控制著全國文藝界。在廣東則由劉少奇的死黨陶鑄通過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利用他們偽造歷史、欺騙黨和人民,混進革命隊伍,篡奪了廣東文藝部門各級領導大權。他們狼狽為奸,互相勾結,頑固地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與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相對抗,對黨和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1962年3月3日,一個公開掀起“全民文藝”破旗的、具體貫徹《文藝十條》這個黑綱領的大黑會——“全國話劇、歌劇、兒童劇創作座談會”在廣州開場了。”“廣州黑會從準備階段起,始終是在舊中宣部、舊文化部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精心策劃下進行的。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反革命復辟事件!”

“戲劇界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大叛徒田漢在黑會一開始就煽動說:‘在這次會上大家把氣一吐為快。’他們煽動曾經受過批判的資產階級分子翻案,在大會小會上‘出氣’,這絕不是為了發洩一下反黨的情緒,而是想達到顛覆無產階級專政,改變我們國家顏色的反革命目的。”

“田漢之流在這個烏煙瘴氣的大會上,居然以‘國寶’自居,趾高氣昂,得意忘形,惡毒攻擊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瘋狂反對我們革命文藝工作者的命根子,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和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用心何其毒也!”

“廣州黑會的反革命氣焰是十分囂張的,不難看出劉、鄧、陶等一小撮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就是他們最大的後臺老闆!”

“這個黑會充分發揮了這個反革命裴多菲俱樂部的作用”,“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資本主義復辟聚會。”

“(西南劇展)演出節目大多是資產階級的生活情調”,“這個劇展不遺餘力地為蔣匪幫歌功頌德,得到了蔣匪的垂青。”

“十個國民黨的宣傳隊,從成立以來,在大叛徒、偽國民黨少將三處處長田漢領導下,他們死心塌地為其主子蔣介石服務,為了保住他們的狗命,他們和國民黨反動派之間的關係親密得很。”

“他們的革命性,就是適應蔣匪幫的政治需要;他們的革命性就是瘋狂攻擊堅持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偉大文化革命先驅、共產主義戰士魯迅;他們的革命性表現在甘當叛徒,是貨真價實的反共反人民反革命。”

“他們宣傳投降主義,宣傳資產階級思想,為蔣匪幫塗脂抹粉,所謂藝術性,充其量就是資產階級烏七八糟的大雜燴。”

“時至今日,一夥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還在狂叫,要他們的徒子徒孫為時代做先鋒,繼續批判對抗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這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鬥爭,是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面對著資產階級企圖實現反革命復辟的陰謀,我們無產階級革命派絕不可掉以輕心。我們一定要高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紅旗。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冷靜頭腦,牢牢掌握鬥爭大方向,堅持大學習、大批判、大聯合,三結合,鬥批改,把30年代文藝和抗敵演劇隊的老底兜出來,深挖批臭。把以周楊、夏衍、田漢為代表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連根拔掉,叫這個暗藏在革命陣營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地下獨立王國的壞蛋們永世不得翻身。”

 “當前我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經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在徹底批判我國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同時,億萬工農兵群眾和文藝戰士向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發起全面進攻。我們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用毛澤東思想進一步揭發、批判、清算30年代文藝黑線的罪行,把隱藏在各個角落裡的一小撮黑線人物和他們的黑後臺、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揪出來,將他們鬥垮鬥臭!”

    “中國歌舞劇藝社在丁波、鄭達、徐洗塵這一夥‘共產黨員’的領導下,形成一個‘獨立王國’。長期以來,他們互相吹捧,互相包庇,解放後,他們又竊據了廣東文藝界的各級領導權,繼續欺騙黨和人民,多年來,他們總以‘革命文藝工作者’自居,吹噓自己所謂‘光榮的革命傳統’,直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了一年多的今天,丁波還厚顏無恥地說:‘到了中藝時期,演出節目比較進步’。”

“北影的嶽野被揪出,上影的齊聞韶被揪出來,廣州的梁倫、胡振表、林韻、施明新也一一被革命群眾揪了出來。像丁波、鄭達這些中藝的領導人更逃不過革命群眾雪亮的眼睛,一個個被揪出來了,這是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是毛主席革命文藝路線的偉大勝利。”

“誰反對毛澤東思想誰就沒有好下場,誰企圖偽造歷史抬高自己,誰就必然會在這偽造的歷史高臺上摔下來,摔得粉身碎骨。”

再看黑材料涉及到父親的內容(提及他的名字或演劇七隊)。除了人物列表中顯示的、吳荻舟的名字也出現在1962年3月27日抗敵演劇隊等組織在廣州一次聚會的簽到簿裡以外,其他提到他的有以下各處:

  1. 被田漢們稱為愛真理、愛光明、愛進步的革命的輕騎隊演劇七隊,在吳荻舟、徐洗塵率領下,奉偽第七戰區司令部之命,前往江西上饒,為雙手沾滿我新四軍將士鮮血的匪徒們演出了《花燭之夜》等劇。
  2. 1941年演劇七隊到桂林演出,得悉“田老大”身體不宜,吳荻舟(原七隊隊長,今在外辦任XX職務)夥同徐洗塵(原七隊副隊長,中共黨員)從隊內抽出錢去買了幾斤豬肉和糕點,並要演劇七隊全體隊員去桂林七星岩花橋附近田漢住宅“慰問”田老大。視叛徒為親人,深度關懷,無限愛護。這是貨真價實的無恥勾當。
  3. 當演劇七隊在桂林演出新年大合唱時,田漢連看幾場,還接見七隊隊員,肉麻地說自己是“擁金派”(當時演劇七隊隊員金辛才在《新年大合唱》中扮演打金錢棒的角色)。吳荻舟、徐洗塵以及七隊隊員感到十分光榮和驕傲。
  4. 徐洗塵夥同吳荻舟找偽第七戰區政治部接受了演劇七隊集體參加國民黨的要求。回到七隊動員大家說,這是被迫的。如果不參加,我們就不便開展工作云云。要每個隊員在一張小白紙上蓋手指模,以資做國民黨黨證之用,手續辦完還認真學習三民主義,並接受國民黨軍委張治中委任的委任狀(隊長授予校級軍階,隊員授予尉級軍階),表示要為蔣匪的党國效忠。劇宣七隊當時沒有地下黨組織,也未經我黨上級同意,徐洗塵、胡振表等人實際上是公開背叛我黨。
  5. 1946年6月抗敵演劇隊五、七兩隊集中在廣州復原,復原後,如果真正願意參加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話,他們完全有可能、有機會、有條件到我東江遊擊區去和工農兵相結合。但是這些長期為蔣匪幫服務的“文化師”不願改變立場,不願意到打擊蔣匪幫的第一線上去戰鬥,他們害怕戰場上的艱苦生活,貪生怕死,於是,趁著復原的機會,在戰犯張發奎的上校秘書、大叛徒左洪濤等人的策劃下,立即溜到香港。到了香港則按照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老頭子”夏衍、邵荃麟等人的指示,成立了中國歌舞劇藝社。中藝執行的就是一條徹底的投降主義、賣國主義路線!

“中藝”成立於1946年9月10日,父親為第一任社長。他在中藝成立後不久、11

月26日啟程去南洋另有任務,未被黑材料納入“丁波反黨小集團”,但是他所率領的演劇七隊諸多成員留在“中藝”,組成“中藝”的基本班底,後來又大多轉到華南文工團,及後在廣東省各個文化部門發展,成為領導或骨幹。文革中父親為他們寫的“證明材料”,後面會詳述。

    《蘆蕩小舟》第三章詳述了抗宣一隊/演劇七隊八年抗戰的卓絕工作,瞭解歷史事實後很容易察覺這份黑材料的問題,不顧歷史事實,沒有歷史觀點,比如否定國共合作;否定國民黨在主戰場的艱苦抗日;否定美國航空兵支援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等等。此處不做展開。僅舉一個比較輕鬆的例子。

中藝第二任社長、演劇五隊副隊長丁波在《遠征軍中的戲劇兵》中寫過一段話:“(當時)大家都說,如果有這麼一天,每個人都有一輛汽車,將我們的演劇器材和行李裝上,流動全國,那該多麼幸福啊!”“一個美國少校說,等緬甸路打通,我們就可實現的。”

黑材料給丁波這篇文章“上綱上線”:

劉少奇赤膊上陣,公然說文藝工作者“下鄉可以開轎車”,“作家可以在車上吃飯睡覺。”劉修就是要文藝工作者當官做老爺,拒絕深入工農兵。拒絕思想改造。當年田漢及演劇隊的理想,美國人沒有給予實現,蔣匪幫也沒給予實現,而到了劉少奇手下卻實現了。所謂30年代文藝的祖師爺、“老頭子”、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周揚,田漢、夏衍們為什麼能長期竊據文藝界的領導地位,瘋狂反對毛主席,惡毒攻擊毛澤東思想,原來他們有個總後台,有個地下黑司令部,這個黑司令就是媚帝、親修的赫禿少奇。”

——且不說把丁波在遠征軍時代發的一個願景,聯繫到二十年後劉少奇的一句話這個邏輯不能成立,在中國人民汽車得到普及、成為第二大經濟體(2020)的今天再看這樣的批判,不禁啞然失笑,文革時的造反派們如今的生活可能比那位美國少校許諾給丁波的好日子有過之無不及吧。更何況丁波想擁有汽車還是為了流動全國工作。

當時全社會都有這種風氣——動不動就上綱上線、不允許不同聲音、隨便把別人定為“敵人”,這種做法廣泛出現在社會生活、政治生活中,文化人、各級幹部、市民群眾、年輕學生包括中小學生,人人自危,誰都有機會上綱、被上綱。文革過後,這種污穢沉澱入中華文化的糟粕裡,屢見作怪。

看過《黑材料》呈現出來的瘋狂時代,兇險背景,應該可以理解本文開頭所寫:不管有沒有香港“六七暴動”,父親都“在劫難逃”。


[1] 吳荻舟和極左人士直接衝突:見第九章“六七暴動”。

[2] 此段經歷見第三章八年抗戰。

[3] 此段經歷見第五章香江歲月。

[4] 此段經歷建第六章初回北京。

[5]人物表的“曾經任職”資訊來源:1.黑材料提供,2.網上信息。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一再反思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 一再反省

      自1967年到晚年,在父親吳荻舟各個時期資料裡都可以找到他對“反迫害鬥爭”的回顧和反省。本節重點講講他的反省對我的啟示,也為第九章作結。主要引用的資料,有些已經在前面各節介紹過,這裡歸納在反省的題目下再次引用,以我2018年分三期發表在香港《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為基礎,包括父親1967年4月至8月的《六七筆記 》,1968年3月18日的《三一八交待》(這是父親被停職後按要求所寫,經專案組反復調查),若干篇幹校日記,還有一份父親晚年接受採訪的記錄,時間是1986年11月14日至16日,地點是廣東省從化溫泉療養院,訪問人是曾任職新華社的劉先秀、邱子江。記錄由劉先秀整理並經父親校對補充(下稱“從化採訪”)。

這是1986年由劉先秀採訪並整理,經過吳荻舟修正的記錄。

(圖一:劉先秀在從化溫泉採訪吳荻舟並整理記錄。)

反省1.“影響了總理下決心”:

    中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曾令港英和北京的關係比較穩定,彼此得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中央下令香港左派陣營不要將內地文革的做法搬到香港,可是1967年5月香港人造花廠爆發工潮時,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已是手持毛主席語錄。

    我在父親的“三一八交待”中看到他對“反迫害鬥爭”最初的認識:

    “5月初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工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工委配合(筆者注:城工委是與港澳工委並行的香港中共地下黨系統,下文中的XX委即指城工委,X委則指港澳工委)。”“而且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因此在會上我說: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工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他的認識本来是比較接近客觀的,但是後來這場鬥爭逐步升級、最終失控。他在1970年9月10日幹校日記裡曾痛心自責:“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是“犯罪”。

    “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指組織三次罷工)、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

    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反省2.“路線鬥爭覺悟不高”:       

    父親自責的另一點是“路線鬥爭覺悟不高”,他在1970年10月3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幹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幹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根據1967年6月12日“六七筆記”記載,“反迫害鬥爭”期間,中央文革派了人到“反英抗暴”聯合辦公室。我也查了相關資料,當時中央文革的關峰、戚本禹、特別是王力幾次鼓動外交部造反派奪權,1967年8月7日王力在對外交系統造反派的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陳’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被稱“王八七”講話,後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8月19日至22日,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周恩來趁此機會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王關戚先後失勢,周恩來重掌外交大權。

    這也正是香港人最不堪回首的幾天,清華街小姐弟20日被炸死,商台播音員林彬24日被燒死。一塊地處邊陲的英國殖民地,被捲入中國內地的“路線鬥爭”或稱“派系鬥爭”,很荒誕卻很真實很痛。       

    “那是有些人奪了外交大權後的事。事件發生前幾天,我被撤下來了。我還在「聯辦」時就看到了那個請示,內容大意是限港英四十八小時內把抓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報告已送到總理秘書錢嘉棟同志處。當時羅貴波去深圳開會(原來我也要去,行李已拿到辦公室,鄭偉榮同志突然通知我別去,說是總理要我留守)。我馬上打電話給錢嘉棟同志,要他把該報告暫時壓下來,過兩三天後羅貴波同志回來了,我馬上報告羅貴波,這樣的報告要陷政府於被動,要他同意把它撤回來。我又打電話給錢,把報告撤回來。可是就在這事發生後一兩天,我就被通知回外辦受隔離審查。回到外辦沒兩三天,火燒英代辦處的事就發生了。後來知道是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反省3.“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

    父親的筆記、交待材料、檢討材料、晚年接受的採訪以及回憶文章互相佐證著香港人被深深震撼的一件事:“700打甘蔗刀”被付運——

    6月27日“提出討論的問題”中有一條是:“提出700打蔗刀問題,我認為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但,先摸清情況”。(“六七筆記”)

    在同一天的《六七筆記》記錄“外貿(部門)彙報”中也有一條是:「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爆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旁注:「我暫止於深圳」(「我暫止於深圳」幾個字顏色不同,估計是截停之後所注)。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三一八交待”)

    “是以華潤公司總經理的名義訂購了出口七百打大鐮刀。當時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我知道是什麼用途否?並說已付運。我說不知道,同時告訴他在未查清用途之前,先不要往下運,到什麼地方就停在什麼地方。待我們查清是準備組織遊行示威用,已運到深圳了,幸好及時截住。否則,如果用七、八千大鐮刀武裝群眾示威遊行,港英一鎮壓,勢必造成流血事件。”(“從化採訪”)

    同一天,在會上“提出”要700打甘蔗刀,但其實已經“急電”外貿部門“要求即付”、而且“刀已在途中”,這明顯是“先斬後奏”。

    不僅有“先斬後奏”,還有“假傳中央指示”。“反迫害鬥爭”中到底有沒有“槍支上岸”?父親在“從化採訪”中談得很具體,相關線索也是可查的:

    “廣州海運局一批護航的槍支被提上岸——這是交通部介紹廣州海運局一位姓齊的科長和一位業務處長向我反映。齊說據船上反映,提取槍支時說是中央指示,問我知情否?並說據說槍支提上岸是準備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和招商局自用。而且要海運局繼續供應武器。海運局不敢決定,報告交通部,交通部認為這是有關港澳鬥爭的事,他們沒有發言權,要問聯辦。我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不能再提供武器。提上岸也要馬上撤下來,並告訴齊等二人,中央如有指示,一定經過聯辦。今後有類似情況,請及時向我(曾任交通部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介紹齊等來找我)反映,我把電話給了齊,並提醒齊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不能離開船。我一面做了緊急處理,一面向總理報告。總理聽報告後很生氣,後來我進一步瞭解,就在那個時候香港《星島日報》刊登了一條消息,說香港政府正在追查招商局從廣州來的船上運香港的、不知下落的一個大箱子。我覺得這與提上岸的槍支有聯繫。如果被查出來那是違法的,港英甚至可以提出控告和查封我們的新華社、招商局、中國銀行。如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大了。像這樣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運武器進香港武裝三個機構,這是違反總理這次鬥爭只能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我們不能設想在這裡打戰的指示。如果鬥爭照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導致武裝衝突,使群眾性的鬥爭發生質的變化,逼得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那就成了中英對立的問題了。”

    此事得以緊急處理,是由於父親1950年代在香港做過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情勢緊急之下想到向他通報,聽取意見。香港方面並沒有經過正常程序報聯辦,屬於自作主張,“假傳中央指示”。

    這些人和事都影響了周恩來做判斷,都是在“逼中央上馬”。“反迫害鬥爭”與內地文革糾纏在一起,周恩來一來要等毛澤東的指示,二來太多事要兼顧,所以他眼看著香港左派陣營存在問題如寧左勿右、先斬後奏、激化矛盾,事態逐步升級,雖然不滿和擔憂,卻又不能果斷制止,直到毛澤東說“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周折最終在內部宣佈結束這次“反迫害鬥爭”。

反省4.“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

    父親在1971年11月30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看到這段日記我聯想到他那兩本1959年整風筆記(輯錄在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節裡)。

    1959年6月至9月,中央把廣東省主管香港工作的幹部和港澳工委幹部集中起來整風五十天。外辦副主任廖承志在會上說:“香港工作不能視為國內工作的一部分,只能作為國外工作。因此香港工作不是準備解放(過去曾經提過,現在絕對不應有了)。”

    施:中央把香港當做反美戰略中的一個棋子。為了服從大局,對香港本地鬥爭有所控制,可是“(香港的同志們)常有委屈感,沉不住氣。”

    黃施明[2]:“58年提公開活動,在個別工作上有左傾冒險,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英,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去年把群眾運動擺了錯誤位置,就必然發展成左傾冒險主義。群眾是一發難收的。”

    “錯誤的根源:(1)不嚴肅對待中央指示。工委下放後就更發展了。(2)當時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後來雖中央批評,但未及時澄清。(3)紀律性差:沒有與幹部反復研究,沒有交底,大量文件放在檔案裡,自己也沒有反復研究。12月周總理等的指示也如此。這是‘自以為是’,以為是老經驗了。這與在外幹部的態度是很不同的。紀律性是太差了,請示報告也太差了。”

    經過整風,與會者“一致同意中央方針,一致同意知道中央方針”。 “一致同意知道”,意味著他們曾被要求明確表態。

    那個年代香港左派陣營中人大多曾參加過抗戰、為建立新中國奮鬥,我的父母以及很多熟悉的前輩都經歷過那樣的歲月,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內地的殖民勢力趕跑了,中共卻決定“不解放香港”,正如父親在日記裡反映出來的那樣,他們忍耐和待機,常常“沉不住氣”。可以想象,樸素的“民族大義”變成“寄人籬下”的委屈情緒,執行“長期方針”就會受到干擾。如果香港左派陣營能夠高屋建瓴,確立自身角色地位,最終在“回歸”這個歷史使命上發揮作用,今天香港的情況一定大不相同。可惜歷史沒有這樣發展。中央長期方針制定之後,仍有一段時期掌握不到分寸;港澳工委曾有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的想法。前者可以理解為新政權、新方針、犯錯和糾偏的正常情况;後者則與长期方針背道而馳,更像是與“反迫害鬥爭”互為先聲後患了。

反省5.“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

    父親的幹校日記涉及一些個人,包括他自己,可以看到個體行為如何深深影響大局。父親1972年3月31日的幹校日記雖然很短,卻令我豁然貫通: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那時他在幹校,白天接受勞改和大批判,夜深人靜卻在為負責打電話的工作人員憂心。從字裡行間我看到兩種為人:一種誠懇厚道,有擔當;一種有私心,不肯負責任。前述“影響總理下決心”、“路線鬥爭覺悟不高”、“迫中央上馬的太多”、“假傳中央指示”,主要反映出整個系統的很多問題,而系統背後的,則是個人道德品格和認識水平之分別。  

指責環境和推卸責任很容易,劍指自己很難。五十年後再看父親的遺文資料,我感謝父親給予我一個簡單有效的標準。

父親1992年5月5日在一個記事簿上寫了一段話:“八十五年前的今天,我來到這破碎的山河,帝國主義列強,驅使南北軍閥年年內戰,災民遍野,盜匪橫行,貪官污吏,欺淩百姓,苦不堪言,真是960萬平方公里,沒有一片土地安寧……”1991年10月9日他給兒女們寫信:“至少我們死前回想起來,總是在新舊世界轉化這個偉大的、從個人‘幸福’,轉化眾人(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偉大的事業中,做了一點事,吃了苦、冒過險而平靜地死去。哪怕這事業要一百年、幾百年才能完成!”

    每每重讀他的話我都淚流滿面,我認為這些話濃縮概括了父親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輩子的心路歷程。新舊世界的轉變尚未完成,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願景仍然令人嚮往。在時代畫給他的框框裡,他慈悲、忠厚又堅韌,一輩子不沉淪,不滑頭,不算计,不世故, “做笨事”(1965年“四清日記”)。距離他的誕生(1907年5月5日)已經一百周年,我們仍然需要這種精神。

一份香港明報的剪報

(圖二:發表在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上中下的“下”)

以上是2018年發表的文章。下面則是2017年接受電話採訪、收到採訪問題之後我自己做的準備。

問1.   爸爸資料裡面說,甘蔗刀已經運到深圳、槍支已經運到香港,你認為如果運到香港,對市民有多大傷害?

1997年前後,那時我和母親一起編寫【吳荻舟】紀念文集,整理父親一些文章、談話,其中就提及甘蔗刀和槍支。2012年我整理父親一本筆記本,就是1967年5月至8月的一些會議記錄,更清楚顯示當年是確有其事,以及他是如何處理。事隔四十五年,又不是第一次看,但是我看到那幾頁的時候仍然感覺到不寒而慄,毛管棟(起雞皮疙瘩,汗毛豎起來)。

香港人都知道當年街頭對抗多麼激烈。據說有1167個真菠蘿,800多人受傷,50多人死亡。1000多個真菠蘿,警方的槍支,如果再加上8400把甘蔗刀和更多的槍支投入那種失控的街頭對抗,我不敢想象會是如何慘烈,肯定是血流成河。

我很感謝許禮平先生在他的文章裏說我父親是香港的守護神,守護神只是一個比喻,父親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不過畢竟是在千鈞一髮之際,阻止甘蔗刀和槍支投入對抗,阻止了一場場血腥廝殺,減少對香港市民的傷害。

問2.   為什麼努力整理爸爸的資料?那要花費很多精力,到頭來很可能費力不討好。

我父親是1992年85歲的時候逝世的。1996-1998年我幫助母親整理出版【吳荻舟】紀念文集,母親來香港,和我同住,我白天上班,有時間就是和母親討論、收集資料、整理。後來母親生病(她已經做了很多資料收集整理,寫了傳記初稿),我就接手,編輯校對聯絡印刷郵寄等等,那完全是出於對父母的孝心。

後來母親一直在整理父親留下的遺稿和書信,我是2010年才答應母親接手所有資料,因為我看到她太辛苦——2010年她已經92歲。但是我沒有計劃如何整理,整理出來做什麼?很多人都說不要搞吧,費力不討好,沒有人要看的。

    2011年2月,余汝信先生通過朋友聯絡我見面,他說需要這方面資料,我說我有一些啊。就這樣開始提供關於1967年的原始資料。他在他的書【香港,1967】裡大量用到這些資料,還在贈書扉頁寫著“沒有你的支持,也就沒有這本書。”後來我陸續有一些發現,他也鼓勵我整理出來,希望有機會用在增訂版。2013年我創辦了電子雜誌連載有關資料。

我知道現在大家還在爭論有關香港1967,而且參雜很多感情、派別之爭。歷史研究是要有賴原始資料、有待感情色彩退卻的,我現在就比較自覺地要求自己重在整理,少評論,旨在把原始資料留下。不單是香港1967的,還有其他時期和事件的。我自己也在整理的過程中,再次認識父親,認識他們那個時代。很值得。

問3,文革很瘋狂,一般大家都跟大隊,做安全性高的事,為什麼他會逆流而上?他做決定的時候估計不到後果,只是憑信念嗎?

    父親是一個很忠厚的人,他認為對的,就會堅持原則。我在看他的資料的時候,發現他這種品格貫穿一生都沒有變。1967年他60歲,人到了這個年紀一般是很了解自己的處境,了解周圍的環境,知道做什麼不做什麼會有什麼後果。多數人會變得圓滑,自我保護。但是他沒有,自從1951年他在香港擔負起一定的領導責任之後,他認定中央的香港方針“長期堅持、充分利用”是對香港好的,他就以這個為標準去處理日常工作。

    在1956年九龍暴動的時候他是這樣做,當時他負責指揮,他們採取的措施是很聰明地調動香港警察去平息暴動,保護香港居民;叫左派機構大家不要到街上,因為外面警察開槍,很可能受到誤傷,只是萬一有人打到上門,可以自衛。他們有些準備。

在1967年的時候,他也是這樣做的。甘蔗刀、槍支,這些很明顯不符合原則,他看見是必然會阻止的。加上他有消息來源,所以可以阻止這兩件事。但是在7月下旬他不同意火燒英代辦處,隨後就被要求“交代問題”,然後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隔離審查。

在1969年,他以敵我矛盾的身份,被下放到幹校,勞動改造,期間他要不停寫檢討,交代問題。我在他寫的1430頁【幹校日記】裡,看到他在極左大行其道的時期,許多次用“極左”這兩個字,他始終認為“那些做法是極左”。即使是在今天看到他這樣寫檢討,寫證明材料,依然替他捏一把汗。他堅持了13年,最後為他平反,肯定他是完全沒有犯錯誤。

除了有堅定的信念和純粹的人格,我想像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可以支撐他這樣做。

問4.爸爸受審查你們都受牽連,你怎麼看那段遭遇。

不只是我們家,很多人家都是朝不保夕,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要把家庭的遭遇擺進歷史中看。我從未抱怨他牽連了我,我一直是努力奮鬥,即使有時候很傻,愚昧無知。爸爸在那個時期也很關心家人,我在他的幹校日記看到他如何掛念我們,千方百計想幫助我們去認識社會,認識自己,靠自己奮鬥。雖然他身陷窘境,自身難保,幫不了多少,但是爸爸熱愛生活的基因,努力奮鬥的人品都傳給我們。

我在爸爸的資料里看到許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試圖重組他的故事。我盡量不帶感情地去做這件事,像醫生給病人開刀,要不然就做不長。那段遭遇對於我們全家應該是刻骨銘心的、一生的精神營養。

以上就是我為電話回復採訪問題前所做的準備,後來又有另一次採訪。據說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錄音師、一位高大男士每次看到我說父親被審查那段時期“甚至不知道我的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流淚,這倒令我始料不及和感慨——對於有過“文革”等經歷的內地人,這是很平常的事吧?很多家人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斷絕關係呢。只有一輩子生活在正常社會的人,從未受過這種委屈的人才會被這樣一句話觸動內心啊。


[1] 黃施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香港從事左派政治活動。1948年城工委書記,1956年海外工委秘書長。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本節介紹四份資料:父親吳荻舟1978年6月17日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一份申訴:《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主要路線鬥爭概要》、《二、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內容雖然有重複,卻也有新發現,特別是把它們放在一起看之後,我覺得解開了一個謎團——“平反”之後,父親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他熟悉的香港業務工作崗位?這是在很長一段時間縈繞於家人以及他的一些好友頭腦裡的疑問。

先來看父親給廖承志的一封信:

吳荻舟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首頁,字跡清晰。

(圖一:給廖承志的信首頁:“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廖承志同志:

日前,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1]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最近聽說為了肅清“四人幫”在港澳的流毒,你決定召開會議進行批判,這決定很英明[2]。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   

以下幾件事,是春節前口頭向你彙報過的,很能說明,1967年反迫害鬥爭一開始,林賊——四人幫[3]便插手干擾:

1.1967年6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鬥爭》(?),據說,未送周總理審批,當時就有人要我同意用電話全文發下去。我說新華社一定發,當晚就可以收到,用不著,讓他們收聽就是了。

2.6月6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聽取匯報並對聯辦提出的《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會議,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會議的第二天一早大家就回去了。記得會議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小馬、大劉(均群眾線負責幹部)到裡屋草擬另一方案,待擬好出來,會議已散,待總理對我們草擬的方案做完指示,我趕完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送給秘書後回到飯店,聽說機票已買,明天就走,感詫異。當晚只解決了楊松同志提出要改善公開線與秘密線溝通的問題,已來不及務虛了。當時有人提把《總部署》帶一份下去,我說等總理書面批了再說,他的指示大家都聽了,照著辦就是了。

3.6月下旬(或7月上旬)三線反映,鬥委會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名單放在已受港英監視的鬥委會機關。這與總理關於要保證三線組織安全和不暴露力量的指示相違背,當即通知撤回名單。

4.7月中下旬廣州海運局來人反映,香港方面稱中央有指示,已將穗港船上護航武器搬去岸上使用,還要他們當港英攻打招商局時,船上的武器要配合夾攻,問我中央有無這樣的指示。我說聯辦未轉達過這樣的指示。報告總理以後,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並告訴廣州來人,以後有這樣的情況,需先請示,不能把武器交出去。我並電話號碼給了他們。

5.7月下旬(羅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反映:香港方面以華潤公司名義來電訂購700打大鐮刀,已起運在中途,問我知道否。我請他查明是否正常貿易,如非正常貿易,先運到哪裡停在哪裡,等請示總理後,深圳截住並退回。

6.據反映,廣州開航運會議時,香港有人參加,提出每天要保證若干艘船停泊在香港待命,還要船上的電臺供鬥爭使用。我說按海事法規定,輪船泊在港內,電臺受管制,不能使用。建議,遇緊急,可把船開出香港水線外(即公海)發報,但密碼要另立,船上的電碼,是全國統一的,出了毛病,影響大,而且使用船上的電臺,要得到交通部的同意。

7.7月下旬(羅貴波、鄭偉榮等同志還在廣州時)聯辦寫了一個報告,請示周總理,由外交部照會英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釋放所有鬥爭期間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當時,我要總理的秘書錢家棟同志暫時壓下該報告,羅一回,我立即向他匯報我的意見,這樣的照會不能送,否則,港英不做出正面的回應,便陷中央於被動,建議撤回來。羅同意後,由我去電話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以上這些事,都未事先請示,而且都違反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反迫害是當地的群眾鬥爭”,“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不變,“不能陷中央於被動”,“還是有理有利有節”,“不能設想在香港打一仗”。

7月26日,我被通知要交待問題,以後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簡單報告這些供參考。

敬禮!

吳荻舟

78.6.17

     再看第二份資料。

吳荻舟的一份申辯材料,應是別人幫他抄過。

(圖二:《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沒有署名和日期,不過可以判斷是寫於《給廖承志的信》之後。何以見得?

給廖承志的信開頭寫著:“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喜悅之情溢於言表;但是在《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的結尾,我看到父親甚為憤怒地寫著:“(我)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根據後來看到的事實,曾經極左的人回港澳辦了,曾經力抗極左的父親沒能回去,他還被指責為“左”,需為自己申辯: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1967年4-5月間,港英逮捕、關禁、毒打香港膠花廠工人引起的反迫害鬥爭時,根據周總理指示,外交部和國務院外辦組織臨時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由羅貴波同志負責,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4]

1967年,我是外辦港澳組副組長,周總理指定我參加“聯辦”工作。開始我不知道林彪、四人幫已經利用篡奪到的《人民日報》的部分權力,干擾毛主席對港澳工作的路線、方針,和周總理對反迫害鬥爭的具體指示。6月3日該報針對反迫害鬥爭發表了一篇《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同胞的鬥爭》的社論,我沒有看出問題,曾通知香港方面收聽、學習。但後來逐漸看出有些工作越來越離開毛主席制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離開周總理對此次鬥爭的具體指示——總理在幾次會議上反復指示:“不能設想在那裡打一仗”,“不能陷中央於被動”,“反迫害鬥爭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毛主席鎖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不變”,“鬥爭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等。從1967年6月中旬起,出現了一些下述的不尋常情況。或經我發現,或由有關單位反映,經我及時報告周總理(當時指定我負責隨時向周總理報告請示),根據總理指示予以阻止或改正了。

一.六月中,反迫害鬥爭指揮部(在香港成立的、由工委派祁峰同志負責,直接受總理領導的臨時指揮機構)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九龍倉是港英官管商辦的倉庫,部分倉位由港英政府直接控制,存放大米。長期罷工將影響港九四百萬居民的生活,也會影響工人的生活,因此,長期罷工有堅持不下去的危險,我建議不如宣佈定期罷工較主動,到期問題不解決,可視情況宣佈延續(此段被劃掉:同時,我也考慮居民的用米,認為在宣佈定期罷工時,要宣佈大米出倉的辦法),總理同意我的意見,傳達下去後,是否改變過來,記不清楚了。

二.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6月5日起總理指定我單線聯繫,向總理負責)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總理一再強調群眾線不能暴露。曾在1966年6月5日(應為1967年6月7日)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方案起草完成後還做了特別指示(指示時群眾線的兩位幹部也在場)。我接到群眾線的反應後,考慮到這是違反總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據後來反映,這二三百名群眾線骨幹,是準備遊行示威時當班長的。

三.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的順口溜“要把新界鬧翻,九龍鬧亂,港英搞到癱瘓,把香港打個稀巴爛”(大致如此)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我知道後馬上提出批評,記得“聯辦”為此事開過批評會。在會上,我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總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四.7月中旬末,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向我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了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要我設法補充船上的護航武器。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我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總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我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我請示周總理後處理。後來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五.七月下旬,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港英通知我方,擴大我大米進口額,應如何答覆”。我考慮由於反迫害鬥爭,香港社會有些緊張,曾發生過居民搶購大米的情況,如我拒絕增加大米出口額,對港英來說,確有一定壓力。但港英一向限制我大米進口額(23%),不到居民用米的四分之一,現在放寬,從長遠看對我有利。把正常貿易和反迫害鬥爭搞在一起,不符合“長期利用”方針,於是,我告訴劉今生同志這是正常貿易,請向李先念同志請示,得到順利解決。  
    六.七月下旬,羅貴波同志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問我知不知道五金出口公司接到以華潤公司總經理個人名義電報訂購700打(大)鐮刀出口,已起運的事?我說不知此事,請他查明這批鐮刀是正常貿易還是“鬥爭”用。如非正常貿易,請他通知運到哪裡,截運在哪裡等我請示後處理。劉今生同志查復是反迫害鬥爭用的,已截運在深圳了。我當時考慮到這樣做如造成流血事件,便陷中央於被動了。報告總理後,總理同意撤銷出口。

七.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總理,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我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我請錢家棟同志(總理秘書)把報告壓一壓。(此段亦被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因此,在那次和錢同志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第二天,羅貴波同志回來,我向他彙報了我的意見,取得他的同意後,我通知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1967年8月5日我被撤回國務院外辦,以後的事就不清楚了。八月下旬,我看到報上火燒英代辦的消息,感到終於使中央被動了。(此段亦被劃掉:我提出以上情況說明,主要說明儘管我在工作上有這樣那樣的缺點錯誤,但總的來講,我當時堅持執行毛主席黨中央制定的港澳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至于工作……以下缺頁)

在這篇申辯中,可以看到他多少次對極左做法說“不”,給人印象深刻。而老首長在文革後為新組建的港澳辦選人時著重什麼?不得而知。

另有一份《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年份不詳,估計是其中一份草稿,亦可以是在口頭向老首長匯報之前所做的準備。

吳荻舟的一頁草稿,上半部記錄周恩來十點指示,下半部記錄路線鬥爭一些重大現象

(圖三:一份草稿——周恩來10點指示+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總理的指示:(日期、先後記不清楚,不全是原話)

  1. 報道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張。
  2. 情報要及時可靠。
  3. 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有理有利有節。
  4. 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
  5. 不能開殺戒。
  6. 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採軍事行動。
  7. 不能迫中央上馬,在那打一仗。
  8. 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同胞撤回來,也不可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人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
  9. 敵人機要部門安上的釘子不要使用。
  10. 來往台灣、西貢等地區的船上力量不能使用。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1.周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抓港辦業務,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集黨組會。

2.港辦組長以上名單中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未知羅做這一決定前請示過總理[5]

3.1967年5月底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必須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雙方辯論很激烈。

4.6.3社論是一篇別有用心的東西(此段被劃掉:當時,我雖然覺得調子高了一些,但,總以為這是國內支援,對反迫害鬥爭起鼓舞力量,看不出他是路線鬥爭的反映),未付印前姜海等(此處缺字,根據另一份稿看,應該是:姜海等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宣讀,提出要佈置學習,要用長途電話提前發給港澳工委。當時我說不必這樣做,新華社會全文發出,香港文匯、大公會全文照登。

5.六月下旬,海員及太古碼頭起卸工人宣佈罷工前,我考慮到十幾年工會線未搞過大的政治鬥爭,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曾向羅建議,為了掌握主動,只宣佈定期罷工,羅同意,告訴總理。總理批准後通知指揮部,但,指揮部還是宣佈長期罷工,結果很被動。

6.七月中,交通部反映,香港方面將護航武器搬上岸,說是中央有指示。我向羅匯報,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要設法撤出來。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此句被劃掉:羅在廣州開會,當面要梁書記設法撤出來)撤出來後,我又報告總理。

7.七月中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告訴我,香港方面以急電訂了700打甘蔗刀,問我知道否,是否可以發貨。我說不知道,要劉弄清楚是何用,再決定辦理。但可先押一押。劉瞭解後說是鬥爭用,刀已運到深圳,我說暫時留在深圳,我考慮到如果因此造成大流血事件,勢必迫中央上馬,建議羅不發,羅同意。我通知劉,將刀截在深圳。

8.據下線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幾百個骨幹的名單,準備參加遊行當骨幹力量使用,名單放在指揮部。我馬上檢查是否有此事,必須馬上把名單銷毀。

9.七月下旬羅去廣州開會後,宦鄉一次主持辦公會議,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24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它負責。討論結果通過,寫報告請示總理,記得報告最後還提了一筆,行動計劃另行報告(暗示採取軍事行動)。報告送出後,我曾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告訴他有這樣的報告,錢問有可能嗎?我說可能不大,討論時大家也認識只是對它施加壓力。過兩天,羅回來,我考慮到這樣的報告容易被動,如英帝不作出相應的答覆,勢必陷中央被動,因此建議羅重新考慮,羅同意,我打電話給錢,說羅要重新考慮,要他把該報告退回。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2)(只有一頁)

1.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負責抓港辦的日常工作,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開過一次黨組會。

2.港辦組織名單,組長以上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

3.1967年5月下旬,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後來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已在批判外辦派在港辦工作的同志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要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表面上也是要長期,但,具體做法上是和長期鬥爭相違的。

4.姜海等在6.3社論發表前,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佈置學習,還迫不及待地要用長途電話傳給香港。

5.6月下旬海員與裝卸工宣佈長期罷工前,我考慮到香港工人多年(1958年以後)沒有搞過政治罷工,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並且為了掌握主動(以下缺頁)

除了解開“吳荻舟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香港工作崗位”的謎團,這四份資料澄清的信息還有:

1.前述1967年6月7日與朱曼平等人的《談話記錄》裡只是說:“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這次說得更清晰:會議的中途總理要父親與群眾線負責幹部草擬的,是“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

2.同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後,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機票已買,明天就走。父親感詫異。

3.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是由港澳工委派祁峰負責。

4.父親曾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而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這也解釋了為什麼6月8日批打電話的條子時父親說“總理還沒批”,因為那時候他還沒見到書面批准意見。

5.正如在第2節注13指出的,七月下旬,“聯辦”送給周恩來“限時照會”報告經父親請示協調撤回,隨即父親被撤職,延至八月下旬,該報告再次發出,造成火燒英代辦的“建國以來最嚴重外交事件”。

6.此段話被父親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這是父親努力為香港抗衡極左傷害,最終導致自己犧牲的一個關鍵鏡頭。

7.外交部派到港辦的姜海(或陳秀霞)是很活躍很“左”的,一直盯著港辦要反右傾,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批判外辦派在港辦的同志右傾。是偶然出現這樣一個人還是外交部有人特意安插?

1992年父親去世,1997年香港回歸前後,母親張佩華到香港探親。有一次一班老人約她飲茶,有人傳話說“覺得吳老受了委屈”,想表示一下。倔強的母親沒有赴約,因為其中就有“欺負爸爸的人”。

父親說:“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父親長期被指責“右傾”,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說父親“左”。我是政治素人,搞不清楚左、右、“左”、“右”這些政治學的定義,但是父親為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做出的努力,五十年後仍然受到香港民眾的肯定。對我來說,這就足夠了,我為父親感到驕傲。

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張佩華字跡,她在看了吳荻舟的資料後留下一個紙條

(圖四: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痛心的是,他們都不幸言中,父親說“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2019年夏開始第四次對中共香港工作方針的衝擊,並造成顛覆性影響。有內地朋友對我說:“現在的香港政策制定者似乎未認真研究過67事件。”我回復他:“只有一國兩制才能保證香港發揮作用,現在急於一制的湧動最終會雞飛蛋打,非常危險。不過父親那一代熟悉香港情況、知道為什麼要留下這個窗口跳板的人都走了。”

既然“是非”從未遠去,這些遺文也不能像母親說的那樣“毀了它”,要作為歷史的借鑒永遠保存。


[1] 此“港澳辦”全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不是父親以前供職的“外辦”。“外辦”已於1970年6月以精簡機構的名義撤銷,業務併入外交部。港澳辦是1978年新成立的。根據維基百科詞條,港澳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辦事機構,與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首任辦公室主任是廖承志。

[2]根據香港中華書局出版陳敦德著《香港問題談判始末》:1978年8月鄧小平指示擔任國務院華僑事務辦公室主任的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新時期港澳工作預備會議。會議開了20多天,重點是港澳工作撥亂反正,這次會議形成了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另根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1978年大事記”: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轉《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中央批示說,港澳工作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工作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照搬照套內地的做法。參加了這次會議的李後在其關於香港問題的專著中回顧,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關於港澳工作的會議,會議清算了極左路線對港澳工作的干擾和破壞,重申了中央對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會議指出,1967年在香港發生的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一系列做法,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隨後新成立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3] 林賊-四人幫:林賊指林彪,1972年9月13日所乘坐的飛機墜於外蒙;四人幫指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人。“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於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1976年10月6日這四人被捕失勢。找不到資料披露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他們的作用,但是在他們失勢後,中國人“習慣性”“簡略化”把一切壞事都以他們“冠名”。

[4] 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這句話以及吳荻舟在下面列舉的事例,應該是某些人質疑他,而他自辨。

[5] 根據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所述,冉隆勃、馬繼森在《周恩來與香港六七暴動內幕》(2001年8月)所述:當時外交部有個港澳辦公室,由羅貴波任負責人,組成包括外辦港澳組、外交部、中央調查部,還包括中央聯絡部、總參、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領導體制是周恩來-羅貴波-宦鄉。程翔質疑此“港澳辦公室”是否彼“港澳辦公室”?根據這份資料看來,“港辦”“聯辦”應該是一回事。但是在他們的敘事裡有意無意忽略了外交部以外各線的工作內容,以外交部人員的工作為主。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8幹校日記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8幹校日記

父親吳荻舟留下1430頁幹校[1]日記,時間涵蓋兩年零四個月。經過再三通讀,我把其中涉及“六七暴動”的有關篇幅整理如下,其餘幹校日記會另闢一章整理。

吳荻舟1970年在幹校照的一張照片,那時他人乾瘦,住在馬場,身後是馬廄和馬群。

(圖一:父親在幹校時期的照片)

1970年9月9日

上午拉草積肥,我爭取拉,上午一共拉了十七車,中間班上要我到十號地叫小劉回來打鐵。我覺得拉比裝的活要重,所以我爭著拉。

下午運動,批極左。歐陽檢查了在港澳辦公室受極左思潮影響的情況,其中有些事,我連聽也沒聽過,雖然我當時是辦公室的一個小組長,也是領導成員之一。

這說明那時,一些所謂的造反派,現在看的很清楚,其中有些已被王八七牽著走了。

比如歐陽說,沙頭角事件時,他到深圳,要駐軍收回沙頭角,軍隊不同意,歐陽還批評解放軍,說他們軍事不服從政治。又如,他在小鄭的指使下去參加人民日報社的什麼人召開的會,要港澳辦公室的人檢查宣傳報導上右的情況。

還有更使我吃驚的是,鐘瑞鳴說,有人偷偷地,在送港澳的某負責同志出去時,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說“要搞得新界稀爛,打得香港混亂”之類的話,告訴工委。當時劉只是個人的意見,未經總理批准,也不能作為指示傳下去。

鐘還說,總理要第一手材料,我沒照總理的意思辦。指的是在6月初(1967)總理通知要找X委和XX委[2]的同志上來彙報,我通知了,兩方面都派了二至三四位負責人上來,當時鐘提出XX委的張、劉不瞭解情況,要找第一線的人回來。

我當時並不瞭解張、劉是否掌握到確實的各線力量,總以為這些都是XX委的負責人,他們應該是瞭解情況的,加之,不知總理哪天接見,到第一線找人回來不易,也未必瞭解全面情況。所以沒有要他們叫下面的人上來。

她這樣簡單一句話,不知底細的同志聽來,我不執行總理的指示,罪名何其重。其實,當時只是她提出,我未照她的意思改,這點,我事後知道張、劉的確不是全面瞭解情況,也只是“線頭”,或掌握大致的情況後,我已做了檢討。她還說,“總理點了你兩次,你還不認識錯誤!”我的確不知道總理點過我兩次。

我覺得,情況必須擺明,說話也不應這樣簡單,我是不相信黨會片面地對人的錯誤隨便做出結論的,但鐘同志這樣不加分析地扣人一頂帽子,還是不好的,經過文化大革命,她還是這樣,只以為自己正確,不全面看問題,不深入瞭解一下情況,就這樣亂下罪名,我覺得她是一點改變也沒有,這是不好的。過去,她就只以為自己什麼都對,偏激,輕易扣人帽子。

我決定先找少數同志,我做一次檢查,如他們認為我那樣談不會洩密,我就再在班上做檢查,我是要爭取這機會檢查一次,好讓同志幫我進步。

歐陽的檢查,沒有通過,還要來第二次。

1970年9月10日

上午繼續積肥,由於昨晚下雨,路滑,我量力,拉不動車(雖然二人一輛,我未試過,可能拉不動)我擔負裝車。其實,今天草濕,很重,勞動量也很大,我搞了一個上午,三四層衣服都濕汗了……

下午運動,我提出了先在小範圍檢查,“批極左”。高同志這樣做,我說,我也爭取這個機會,請同志們幫助。後來高、歐陽又找我談,鐘也在,最後決定我先寫出來,讓少數人先看看,哪些可在班會上說,哪些不能說。

寫時可以把方針和具體做法寫出來,談時不要談,檢查思想時,也只說“這點,或那點和中央的或總理的指示不符,或違背”。寫的,一是自己的思想檢查,二是揭發。

談時,鐘提到總理點了兩次,我還不認識自己的錯,我說,我沒有聽到。後來弄清楚,原來所指的點名,只是在第一次總理聽彙報時,問到XX委彙報數字時,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並不是另外有什麼地方點名批評。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我決定星期天前寫出來,希望在莫瑞瓊回來後請她也參加聽我的檢查,好讓她也來幫助我,認識在這段工作上的錯誤,我是要堅決繼續革命的。

1970年9月12日 晴,氣溫上升,中午已感到熱,無風,但賀蘭山蒙上一層沙“霧”,可能轉颳風。

上午摘韭菜,中午我放棄休息,寫材料。

關於在報上、群眾中揭發(清算)港英百年來侵華罪惡,增加對港澳同胞反英情緒(思想)是不是“極左”呢?這點思想上還不很通,1957年反葛量洪時也揭發過,雖然後來也認為那次反葛鬥爭左了,但,在這點上只批評在揭發時材料有些不真實和人身攻擊多了,未說不該揭。

六三社論的確“左”了(我還同意香港方面組織學習),對後來鬥爭上發生“左”的錯誤,是起了點火作用的。當時我只覺得該社論調子高,在宣傳上起鼓舞、打氣的作用,是對鬥爭的聲援,未認識到它的錯誤,更不知道是反革命兩面派王力之流的陰謀。說明我的路線鬥爭的覺悟太低。

下午運動沒有佈置,我繼續寫檢查。有個思想矛盾,在港澳辦公室工作的時候,對那次反迫害鬥爭中出現的一些左的,違反長期方針和總理關於這次鬥爭的指示的事時,我還是站在長期方針和總理的指示提出不同意的意見,有些我是設法加以阻止,或背後和羅一起研究,取得同意後加以阻止了。

比如把地下線力量集中使用問題,訂購七百打蔗刀問題,未經請示使用武器問題,及限期英帝放人的請示問題等等。寫不寫,說不說呢?記得昨天(或前天)當我提到撤回限港英四十八小時釋放被捕人員向總理的報告時,歐陽馬上批評我,你別老誇這個功勞了,鐘就更片面性地批評我“你在這次鬥爭中,從極右走到極左,還不認識,知不知道點了你兩次!”(後來才知她所說的總理點我兩次,一次是當四處的同志向總理彙報主觀力量時,總理聽了提問“你們把現在的情況『主觀力量』和省港罷工時的比較過未,你們考慮過如港英從臺灣、新加坡找工人來代替我們的工人該如何對付了嗎?”及一次指沙頭角鬥爭某方面有右傾的情況。)

吳荻舟的一頁日記

(圖二:1970年9月12日日記。)

我覺得如果寫了,不又是擺功嗎?可是,談到極左思潮影響那次鬥爭的危害性時,不談這些如何說明它的危害性,提高我們對它的憎恨,和提高我們對路線鬥爭的覺悟呢?最後,學了最高指示,認識到要“實事求是”要“如實地反映情況”,還是決定簡單地提一下。我既沒有擺功的思想,就不怕,要相信群眾相信黨。

1970年9月23日

上午天天讀,陳同志自我批極左。聽了最近幾位同志的自我檢查受極左思潮的影響犯了錯誤的發言,一方面覺得兩個階級、兩條路線鬥爭非常複雜,尤其階級敵人像王關戚、楊俞傅、肖華之流,兩面派陰謀家,以左的面貌出現,抓住“紅旗”反紅旗,的確在我這樣階級覺悟不高的人很難看清楚。

記得外辦的革命群眾很重視王關戚講話,向我們這些中層領導幹部傳達時(當時我已隔離反省,住進外辦有五六天了),我聽了覺得這只能是對青年同志的鼓勵,起進一步發動群眾的需要,不是能拿來落實的,外辦的權是不能奪的,這總理早就說過,而且很強調,這是黨中央的權。可是一點看不出這是一篇黑話是一個陰謀,要打倒毛主席的戰略部署,證明自己路線覺悟低。

一面進一步體會到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英明,記得在1967年的9、10月間,在財辦的院子裡的大字報上看到毛主席視察華北、中南和華東時的指示說,現在是你們年輕人犯錯誤的時候了,及文化大革命是群眾自己解放自己教育自己的革命。過去我對這話不很瞭解,聽了革命同志(主要是青年同志和一般幹部)批極左的自我檢查,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一月奪權後,尤其1967年3、4月以後,極左思潮氾濫以後,派性鬧得很嚴重,甯左勿右,左點比右點好等等錯誤的思想干擾著毛主席的戰略部署,比如無產階級司令部、毛主席一再教導要大聯合,要結合,可是就不聽。

現在看得很清楚,階級敵人(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等)就是利用了這些極左思潮作掩護,去干擾毛主席的革命路線。毛主席那句話,是有著很大的針對性,預見性。現在大家都因為犯了極左的錯誤,在檢查犯錯誤的思想根源,世界觀,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反復自我批判和互相批判,這不是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嗎?

1970年9月26日

近兩周聽了幾個青年同志的自我檢查受極左思潮的影響犯錯誤,給我的教育很大。階級鬥爭非常複雜,正如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教導:“切不可書生氣十足,把複雜的階級鬥爭看得太簡單了。”

過去我就是看得太簡單,在港澳辦公室工作期間,像劉作業、姜海等搞極左,甚至直接受王關戚之流的操縱,妄圖通過破壞香港的反迫害鬥爭來反總理,可是我只把他們的做法看做是對長期方針不瞭解,因為他們不是一向搞港澳工作,雖然姜海是在香港工作過的,但,他是一般幹部,我也認為他是不瞭解長期方針。以為只是一個掌握政策不穩的問題,儘管會裡會外爭爭吵吵,也看到他們一些“左”的做法,卻總沒有提高到階級鬥爭、路線鬥爭上來看。現在回過頭去看,比如劉到廣州,竟沒有得到同意就把總理提到沙頭角某些做法(指撤槍)右了,去告訴駐穗部隊,引起對方很緊張,可能就是挑撥、離間中央和地方的關係。

1970年9月27日

今天天天讀後,8-11:30繼續開謝的交待和批判大會。同志們揭發的一些事,聽了真使人大吃一驚。比如章XX在總部會上說XX是“對總理耍策略”,對領導同志,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參謀長,能用這樣的手段嗎?又如,搭棚揪廖,謝打電話給錢XX,錢說你們那裡清閒,我們這裡就麻煩了,聯想到總理在一次會上很感慨和非常耐心地說,已幾次要他們不要在中南海外面用擴音器晝夜叫喊,就是不聽,令到領導同志和我睡覺和辦公都不能安靜了(大意),心裡很難受。

錢對謝那樣說,不很清楚,如果對總理,對領袖有無產階級感情,能在揪劉的棚拆後又來搭棚揪廖嗎?至少今天回過去看,是嚴重的錯誤,何況當時總部召開研究這個問題有同志已提出那樣做是對總理施加壓力,為什麼不加考慮呢?還有為了批陳給總理寫報告要到檔案局查檔案,總理沒有批,竟以為了辦案去看檔案的名義騙取檔案局的同志同意進去看、抄檔案,這是很嚴重的錯誤,加之抄出來東西,現在不知去向,這就更加嚴重了。等等等等。

1970年10月3日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干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干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P349,吳荻舟一頁日記

(圖三:1970年10月3日日記)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了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由此,我除了一些嚴重違反長期方針、搞到被迫被動上馬的做法,加以阻止外,對那些具體鬥爭方式只要是“總部署”上有的,即使感到有問題,就不加反對。或認為不要“干涉過多”使他們束手束腳,就不在領導提出阻止,或,只提一下就算了。比如海員罷工,原批計劃是“定期的”,而當X委報回來已宣佈“長期的”時,我向羅XX反映了,羅未說什麼,我也就算了。

現在回過去看,實際上,我只是看到一些具體鬥爭不對,卻看不到他們在另搞一套,即看不出鬥爭中的路線鬥爭這一主要矛盾。

關於這一鬥爭,我要好好總結一下。

1970年11月16日 晴。氣溫9°c左右。

  今天我利用補假寫了一天總結檢查香港反迫害鬥爭。

這兩天,我一直在想:“香港1967年反迫害鬥爭總部署”是否合乎客觀規律,我們既是主要矛盾方面,鬥爭如何才能保持始終主動,我初步看法,“總部署”是有問題的,是和黨的總方針有矛盾的,主要是如果按總部署鬥爭下去,可能搞亂我們長期充分利用,因為他的鬥爭目的是要港英完全低頭,接受我們的全部條件,自己把自己的手捆起來,他是不可能接受的,所以如果我們堅持按方案(總部署)鬥下去,即使主觀條件(罷工工人和群眾的組織、動員、鬥志等等,包括生活)能堅持下去,目前我們既不解放香港,港英的力量又比我們強,(毛主席教導我們,“有時候有些失敗,並不是因為思想不正確,而是因為在鬥爭力量的對比上,先進勢力一方暫時還不如反動勢力那一方,所以暫時失敗了,但是以後總有一天會成功的。”這只是指將來解放香港時,如果我們當時是決定解放香港,就可以這樣堅持下去,在鬥爭中宣傳群眾、組織和動員群眾,改變雙方力量對比,去取得勝利,否則,就要有理有利有節)堅持下去,就會出現不利我們利用的、長期的僵持局面。

何況,按“總部署”加上受極左思潮的干擾,鬥爭不可能實現總理指示的鬥爭方針:“長期的、破浪式前進的、也就是此起彼伏的、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而是一股勁加碼(實際很難繼續加上去),那就必然陷我於被動,違反黨中央長期充分利用的總方針。

那麼怎樣做我們才能始終處於主動地位,實現總理關於鬥爭的指示呢?我這幾天,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也就是怎樣的鬥爭計劃和辦法才對呢?初步有這樣的設想。即,還是以膠花廠一個的鬥爭為好。但,全面此起彼伏地以定期的、視各線、各單位的主觀力量起來鬥爭,表示同情,聲援它,而長期鬥下去。

鬥爭目的是一樣,擊退港英對我進步群眾學習毛主席的著作、阻止和削弱我文化大革命對港九同胞的影響。港英如此採用打擊迫害一個廠來達到他的陰謀,我們以全力支持取得一個廠的反迫害勝利(這是可能的,膠花廠不是港英官方的廠,是私人資本的廠,它在相衡之下,可能犧牲一個廠的利益,也就是說,我們可能取得勝利。

我決定在總結檢查上,把這作為經驗教訓寫進去。

1971年2月1日 晴,溫(下午)-13°c左右,天天讀“關於路線鬥爭”

  上午在家,完成了解剖港辦路線鬥爭一段。下午繼續翻倒胡蘿蔔,我讓李華多休息。晚上自學,讀了“論路線鬥爭”關於1933年至1935年反左右傾機會主義部分。

  毛主席指出左傾機會主義的錯誤是“由於不認識中國革命是在半殖民地的資

產階級民主革命和革命的長期性這兩個基本特點而產生的”這點。我聯想到在香港工作上,也出現過這樣的錯誤,雖然還沒有發展到在較長的時間內一貫如此的成為路線的嚴重錯誤。

比如1958年的“左”的錯誤,盲目地在一年內搞了幾十次大小鬥爭,而且主要的鬥爭都是反港英的,這與中央“以反美為主”的方針政策(實際上是毛主席的策略方針)是不符的,違背的。嚴格說來就是路線上的錯誤。1957年冬提出要在香港澳門搞社會主義教育(中央是提愛國主義教育)。但,根本性的根源是沒有區別香港澳門與英葡統治下的殖民地(指對英的鬥爭)。

1971年8月2日

上午運動開大會,三個總部成員(高、王甲芝、章永相)和兩個非成員(張冀、蔣榮昌),在外辦總部重回批陳聯絡站的錯誤和罪行上是起了策劃作用的。“批陳”矛頭是指向總理。

從五個人的交代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是嚴重的:

1. 五二九後總部在外辦革命群眾的反對下退出批陳聯絡站,可是到7月底8月初(8.4會上決定)總部違背群眾,秘密決定重返“聯絡站”。

2. 重返之前張、蔣、王三人背後策劃,其中提到當時在文革工作的李後要他們(外辦總部和群眾)別站錯隊。當時是在7.20(王力在武漢表演)事件之後,王力紅得發紫、倡狂的時期;

3. 當時,對外聯委(批陳聯絡站的對立派)已揭發了聯絡站反總理的大量材料和陰謀,為什麼還考慮重返?

吳荻舟反思六七暴動的一頁日記,寫於1971年8月2日。

(圖四:1971年8月2日日記)

這些問題,我過去是完全不知道,當時一頭埋在港澳鬥爭裡。現在看來,當時五一六也把手伸進港澳辦公室,干擾總理對那次鬥爭的指示,也就是干擾毛主席對外鬥爭的總路線。當時小鄭(在7月中下旬)顯然也跟著劉作業之流走了,我阻止“700打鐮刀”、“港英48小時放人”的照會、主張撤退“武器上岸”和把“500個名單”投進公開鬥爭,當時還看不出路線鬥爭,只是作為他們不理解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現在看來是路線鬥爭覺悟低,不能自覺地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的表現。

1971年8月7日

今天聽了歐陽(副班長)的交待和同志們揭發出來的他背後和高國亮王甲之的串聯,妄圖抵制交待自己在外辦總部(1967.4-8、9月一屆)執行了王關戚等的反革命路線,干擾和破壞毛主席革命路線的罪行,錯誤,使人氣憤。

他幾次在我面前也說,當時他搞業務,很忙,總部的會都沒有參加,不瞭解……談到港澳辦公室的問題時,他一再說,當時他是被排擠的,他雖是外辦派到那裡的業務監督,但,他是受外交部派在那裡的監督人員排擠的……等等,現在看來也是在製造輿論。

我當時(他對我說這樣的話時)一點也沒有提到這樣上來認識,我相信他,但,我說,當時我看到一些不符合港澳方針、不符合總的指示的做法,看不出是路線鬥爭,只以為是同志們(指外交部的同志)不理解港澳的長期方針,對總理的指示體會不深的問題,根本看不出,他們是執行了王力他們的反革命路線。

這兩次會使我想到自己還是階級鬥爭觀念不強。以為歐陽、陳秋泉、高等都是總部的成員,都是群眾中選出來的革命積極分子,所以對他們一點懷疑都沒有。

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過:“現在是小將們犯錯誤的時候了”,的確是這樣,在文化大革命中期,革命小將掌權,由於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水準不高,革命的熱情是高的,幹勁是大的,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階級感情是深的,沒有什麼包袱,這些都是他們的優點,但政治理論、政策和經驗,科學的冷靜和分析能力可能是差一些,而且,許多也是非無產階級出身的知識份子,因此,也容易犯“左”的錯誤,加之五一六反革命集團打著紅旗反紅旗,就容易上當了。

1971年8月31日

聯想到港澳辦公室5-8月的對港英的反迫害鬥爭中,雖然,還能堅持毛主席關於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和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阻止一些重大違反長期方針和違反總理指示的計劃(如要把三線骨幹力量大批投到公開鬥爭中去,訂購700打鐮刀武裝遊行,等),沒有造成重大的流血陷中央於被動,使中央被迫上馬,但,我當時只把劉作業、姜海等的一些過左的意見,和梁祁等的這些過左的行動計劃,看做是路線錯誤,更看不出王力之流在插手,妄圖籍破壞那次鬥爭來反總理,而只是把這些違反長期方針的情況,看做是他們(劉姜等)對方針和指示掌握不好。

更使我吃驚的是:總理並沒有批准“反迫害鬥爭總部署”,可是姜海之流竟利用我當總理叫我和四處的同志去起草另一個問題的方案(關於四處業務領導的問題)而未聽到總理最後關於“總部署”的意見,於次晨寫了一個條子說“總部署已批准,馬上行動起來”(只記得大意),要我批發(我當時想到朱楊是參加會的,總理“批准”的情況他們知道,而且他們帶了一份總部署下去,無需通知下去,更主要的港澳辦公室是羅貴波負責,我無權批那樣的條子,所以把這一部內容改了,只事務性地通知下面來接車部分,條子就是電話稿)。現在看來,這是一個陰謀,是他們想利用我沒有聽到總理的最後意見(我中途退席)讓我批這樣的電話稿,以便他們幹一些反總理的陰謀。可怕!!

1971年9月8日

下雨搞運動……

歐陽的檢查我覺得有些虛假。在港澳鬥爭那一段,開始他還是穩的,只是後來才跟著姜海劉作業等走。他說一開始就跟著走,這是不夠實事求是的,是為了過關的。但是,同時,他又把應該作為錯誤和罪行的不說,比如7月中旬(?他過去提到一下,現在又縮回去了)參加當時在王力控制之下的人民日報某些人召集的一次關於反迫害鬥爭新聞檢查的會,現在回過去看,這是一個黑會,是想在新聞報導上找總理的“錯”,因為有部分反迫害的報導是經過總理同意的;2)準備在新聞報導上進一步向“極左”方面扭。據歐陽一次提到,那次會是檢查當時報導上的“右傾”,這不就很明顯了嗎?他們(王力)之流想通過往後的反迫害鬥爭新聞上搞得更左些來影響香港鬥爭行動,達到他們通過那次鬥爭來反總理(的目的)。過去他只說,小鄭拉他去參加,他沒有在會上發言,但,也記不起其他人的發言了。這是不老實的。

至於高的交待,那是非常糟的,還在那裡往自己臉上貼金,避重就輕。尤其令人氣憤的是,他把當面頂撞總理的罪行放到其次還有一些錯誤的小標題下,其實這是要害所在,他一說,大家都起來哄他,幾乎不讓他講下去。

1971年11月30日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吳荻舟寫於1972年10月3日幹校日記,反思六七暴動

(圖五:1972年3月31日日記)

1972年3月31日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以上是我在父親的幹校日記中找到的有關“六七暴動”的部分篇幅。


[1] 1966年,毛澤東給林彪寫了一封後來被稱為《五七指示》的信,要求全國各行各業都要向解放軍那樣辦成大學校,在這個大學校“學政治、學軍事、學文化,又能從事農副業生產,又能辦一些中小工廠,生產自己需要的若干產品和國家等價交換的產品,又能從事群眾工作,參加工廠、農村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又要隨時參加批判資產階級的文化革命鬥爭。”

為了落實《五七指示》,據說全國各地組建了逾一千六百所五七幹校,僅中央國家機關就有一百零六座幹校分佈在各省。

[2] X委和XX委指港澳工委和城工委。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7兩封家書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7 兩封家書

除了證明材料、交待材料,我手邊還有逾百封父母和家人親朋的通信底稿、申訴信底稿。那年月,沒有影印機,他們經常使用複寫紙,甚至用抄寫的辦法留底。寫什麼都寫草稿、留底,反映了他們是多麼小心翼翼的人,因為那個年代,說錯話後果會很嚴重。不過正因為他們小心留下底稿,多年後,我知道了許多以前不知道的事。 

本篇整理了父親吳荻舟寫給母親張佩華的兩封信,一封是1970年從幹校寫給母親的,當時母親在湖北咸寧文化部的五七幹校勞動改造。在信裡他回顧了1967年中國的種種極左現象,只是部分內容涉及香港1967,但是對瞭解1967的背景十分有幫助。父親在很多信件或者筆記裡都有涉及相關內容或者反思,不過到目前為止,在我已經閱讀的資料裡,這封信比較全面地體現其處境以及看法。另一封有第1、2和6、7頁,沒有3、4、5頁和結尾,根據信中一些家事內容判斷,寫信時間是在1973年3月期間,在6、7頁裡提及“六七暴動”以及他當時的處境,所以也把有關內容一並放在這裡。

這是吳荻舟的一封信的手跡

(圖一:吳荻舟給張佩華的一封信首頁。)

父親寫給母親的信(1)

1970年4月19日,父親給母親寫信,應母親要求談談“極左思潮67年在北京氾濫時有些什麼樣的具體表現”。當時父親在國務院直屬口(寧夏)平羅五七學校勞動改造,接受政治審查。六十幾歲的人了,負責全班內務,挑水、打掃,同時管理全營的菜窖,天天倒騰白菜蘿蔔大蔥。在寫信這天的日記裡,他說:“13-18日病了,渾身疼痛,鼻子又長了癤子,走路都震得很痛。”同一時間,母親是在湖北咸寧文化部幹校勞動改造,她也五十多歲了,扛著鋤頭下到齊腰深的湖水裡,踩著淤泥“圍墾造田”。

父親在信裡說:

(1967年北京極左思潮)最高潮是5-8月,這期間,我的注意,主要集中在港澳反迫害鬥爭上,幾乎脫離運動,後來又住進外辦去了,那就根本與運動隔絕了,所以這次參加單位批極左抓“五一六”運動,許多事情,聽來,就像聽新聞一樣。

1967年春秋之間,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革命群眾組織(指沒有壞人插手、而自發出現的),由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掌握(領導),便出現了一股“左”的、派性的、無政府主義的行動,所謂的革命行動,其實指導思想就是小資的“左”傾思想。當時,我們也覺得許多過火行動都被自封為革命行動,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幹,一個團體的領導人說了就算。其實許多提法都離開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違反了毛主席的戰略部署,離開了黨的、無產階級的政策。他們經常愛唱這樣的一句話:“造反就有理”。好像只要造反就有理,這是錯的。這句話實際是反馬克思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馬克思說的“造反有理”,是對資產階級、對反動統治造反有理。在今天的社會主義祖國,就不能籠統這樣說了,必須說“對反動派造反有理。”

    由於當時有些群眾、群眾組織在小資產階級的這種極“左”的思想指導下鬧派性,強調自己是革命的,強調自己的這一“派”是革命的,不管黨的政策,不用毛澤東思想去分析自己的行動,固執地說自己的任何行動都是“好得很”,“革命得很”,所謂“唯我獨革”,把別人都看做“老保”。對自己的行動不加分析,對別人的行動也不加分析,總是把自己說成革命的,把別人的都說成是不革命的,保皇的。

    本來,一個好人犯了這種認識上的錯誤,經過支左人員、軍工宣隊一幫忙,兩方坐下來一學習,開個學習班,提高了路線鬥爭覺悟,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多檢查自己,別人的缺點錯誤讓別人自己講,在毛澤東思想基礎上統一起來,兩個革命組織就聯合起來了。可是派性作怪,硬不肯聯合,有些小資產階級的領導人,一時面子問題,覺得自己一貫革命,忽然要自己檢查某些行動是錯的,或反動的,他就不幹,就堅持,就硬不與別人坐下來談,硬要別人向他靠攏,這種人當時愛唱“以我為主”的聯合,否則不幹。或則,談條件,聯合就要一邊一個,爭論不休,結果也是聯合不起來。

這些是指那些未受五一六分子所掌握把持或被五一六利用的,只是小資思想作為指導思想的革命組織而言。當時我記得中央強調雙方都是革命組織,一碗水端平,就是指這樣的革命組織(如果有五一六把持的又當別論了)。

    當時,社會上曾出現過以下這些具體表現,極左思潮的具體表現(行動上表現出來的):強調“群眾有自己的領導”,“不要党的領導也可以革命”,“把所有的領導幹部都靠邊站,由群眾安排”,“砸爛一切機關”,“亂揪一陣”,“一切群眾說怎樣就怎樣”,“甯左勿右”,“燒英代辦處”(這行動可能有五一六分子在插手),“衝檔案找黑材料(不是五一六反動分子指揮下搶國家機密,如果是為搶國家機密,那就是五一六反動分子之所為了)”,不願意聯合,搞武鬥,抄幹部的家,鬧派性,搞打砸搶等等。

    這些小資產階級思想指導下,社會上出現一股極左的風氣,到處出現上述的行動,這就是極左思想氾濫的潮流,就叫做“極左思潮”。

    這股思潮影響極廣,不僅許多領導人階級鬥爭、路線鬥爭覺悟不高、毛澤東思想不起統帥作用(口頭上也說毛澤東思想掛帥)的革命團體受到影響,怕做老保,怕右傾,跟著起哄,一些個人也受到影響,怕做老保,怕戴右傾帽子,於是也跟著走,認為左比右好,於是看問題,定調子寧可定高點,甯左勿右,左比右好的思想狀態也出現了。於是明明看不順眼的、覺得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事,也不敢提意見了。自己也跟著走,這是受了社會上那股極左思潮影響。

    以上是指單純的、根源由於小資產階級世界觀未改造而產生的“左”的思想,互相影響形成一股風氣(潮流、極“左”思潮)而言。這些思潮影響下的上述行動,當然是干擾了毛主席的戰略部署,當然是錯誤的。

    一些革命群眾組織的這種極左思想,被五一六反動集團抓住作為掩護,有的安排了它的人,推波助瀾,有的,它就通過接近它的某些個人,壞人作為它在該革命組織中的代理人,利用群眾在那裡搞風搞雨。這就複雜化了,這個革命組織的行動,就不是單純的由於小資產階級“左”的思想指導幹出來的了,而是夾雜著五一六反動分子別有用心搞出來的因素了,它的目的是破壞文化大革命,破壞文化大革命的成就以達到它復辟資本主義(的目的)。

    當時由於王關戚、楊余付、肖華等五一六反動集團分子未被揭發,許多革命群眾組織、革命群眾都被利用了。

犯極“左”思潮(錯誤)的人,和五一六反革命分子是不同的。因此這次運動的口號叫做“批極左,抓五一六”。“極左”思潮屬於批的範疇,五一六分子就要抓了。批就要查根子,一查根子就把五一六分子暴露出來了,就抓住了。問題就清楚了,比如火燒英代辦處,我們當時就不以為然,這是違反了毛主席的對外政策的,聽說已查出,當時就有五一六分子在場指揮,而絕大多數群眾是受了“極左思潮”影響和對英帝迫害港澳同胞的憤怒情緒下去參加的。

    記得當時到處沖解放軍我們是不同意的,曾寫信給小牛[1],要他千萬不要跟著人去衝。當時我們是不瞭解這是反革命五一六集團妄圖破壞“長城”[2]的陰謀。在5-7月,我在工作上,也感覺到有股“左”的情緒在干擾,受到衝擊,個別問題上我根據過去中央定的方針加以阻止了,但,有的也怕右不敢阻止。這也是受極“左”思潮的影響。

在信的末尾,父親說他正在為了全營戰士及家屬5、6月還能吃上大白菜和圓白菜、大蔥等新鮮菜動腦筋,千方百計保管存菜。

    父親提到的五一六集團是怎麼回事?上網輸入“五一六集團”、“五一六分子”這些關鍵字,約有四百萬條相關結果,有人披露當年的中央文件,有人像寫演義,眾說紛紜,不能盡錄。

簡單來說:所謂五一六反革命集團,原指北京一個名為“首都五一六紅衛兵團”的群眾組織,該組織在1967年8月間曾散發攻擊周恩來的傳單(當時外交部部長陳毅已經被奪權,外交部有一個多月幾近癱瘓)。

  毛澤東在1967年9月8日指“五一六”是一個搞陰謀的反革命集團,應予徹底揭露。1968年中央成立清查“五一六”專案領導小組,曾經發表過針對周恩來的講話(即“王八七”講話[3])並號召外交部造反派奪權的王力、公開說“毛主席司令部只有五個人,這五個人是主席、林彪、陳伯達、康生、江青”,把周恩來排除在外的戚本禹以及關峰[4]先後被當成“五一六紅衛兵兵團”後臺抓起來。楊余付(中國人民解放軍代總參謀長楊成武;空軍政治委員、空軍黨委第二書記余立金、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傅崇碧)也在政爭中被當做五一六分子。

197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的通知》,在全國開展了長達數年的清查“五一六”運動——一場全國性打擊異己的大混戰,數以百萬計的人遭到迫害。直到1974年開始批林批孔,才換了個名堂繼續搞運動。

父親在當時是不知道這些情況的,但是父親小心翼翼把“別有用心的人”和“犯了錯誤的好人”分開,他自我批評:“在5-7月,我在工作上,也感覺到有股‘左’的情緒在干擾,受到衝擊,個別問題上我根據過去中央定的方針加以阻止了,但,有的也怕右不敢阻止。這也是受極‘左’思潮的影響。”批評包括自己在內的“一些人怕做老保,甯左勿右”,還說“在今天不能籠統提“造反有理”——這幾點給我留下深刻印象,即使是在被文革大潮裹挾、不明真相的情況下,他還是與人為善、嚴於律己,有底線和原則。

而在這封信的副本上,有母親1998年2月寫下的批語:“現在讀,很傷心。根本問題是偉大領袖自己“方寸”已變,你再聰明,讀好馬列也提高不了什麼認識,活下來就是運氣了,哀哉!”

張佩華在吳荻舟信的右上角批語

(圖二:張佩華的批語。)

給母親的信(2)

……孔[5]還對我說,外交部(他們上次)的批示已不作數了。這就說明,不能不重新考慮了。我也不怕有什麼別的更壞的結論了。只要重新考慮,就只有一個前途,恢復我的組織生活,但,可能來一個下台的處分。等著吧,一分為二,如果,只是下台,那也就算了,否則,我上告到中央去,我1948年恢復組織關係,工作積極有成績,這是肯定的,而且沒有什麼錯誤,連批評也沒有挨過,相反,一些人對黨犯不少錯呢。比如港澳辦公室的那些人,燒英代辦處,羅貴波是親手炮製之一,七月的一次同類性質的東西,我都提出相反的意見把它從總理的秘書那裡撤回來,他們的陰謀未得逞,這點總理不能不知道,我已揭發了。寫了材料。所以支部才說,“吳在港辦是沒錯的”,那我還怕什麼“不好的重新考慮”可以來臨呢?所以我等著重新考慮,現定星期五談。

  我的藥,不吃有很多天了,一點情況也沒有,我看可以不理它了,最多我隔一些時候服它十幾服,這樣維持它不發(病),什麼事都沒有了[6]

  你的問題解決了,就好了。

  你來信說,怎樣對孩子說(現在只有我的了,你的已不存在難說的問題),我看,也沒有什麼可難說的,他們回來了,我把全部材料給他們看就是了,結論我不接受,就說明一個問題,他們會理解的。拖就拖吧,老是急,我們還想多為黨做幾年,急死了才冤啦!革命,就是要有犧牲,冤枉死的,對黨也不該怨,這是我的思想!……

這是吳荻舟家書其中兩頁,沒有寫信日期。

(圖三:一封有頭沒尾的信,估計寫於1973年。)

  這封有頭沒尾的信告訴我三件事:

  • 父親的審查拖了近十三年,反反復復。但是其實經過幾年的內查外調,支部早已經有結論:“吳在港辦是沒錯的”;
  • “燒英代辦處,七月的一次同類性質的東西,我都提出相反的意見把它從總理的秘書那裡撤回來,他們的陰謀未得逞”,再次佐證直接導致父親被停職的原因。
  • “革命,就是要有犧牲,冤枉死的,對黨也不該怨,這是我的思想!”一邊“不怨”一邊拒絕在歪曲事實的“結論”上簽字,看似矛盾,卻讓我見識到父親對“實事求是”的執著。

[1] “小牛”是我大哥。

[2] “長城”指解放軍。

[3] 王八七講話:指王力1967年8月7日對外交部系統造反派的講話,王力在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陶’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後來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王關戚被當做“得意便猖狂”的“小爬蟲”處理。

[4] 如前所述,王關戚都是中央文革小組成員、文革初期的紅人和幹將。

[5] 孔:指孔筱,和吳荻舟同為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副組長。後來到國家旅遊局任職副局長。

[6] 吳荻舟在幹校患上高血壓、心臟病以及膽結石,幹校撤消前夕批准他回京養病。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父親吳荻舟1967年7月26日被通知要交代問題,1967年8月5日被停職,關在“養蜂夾道”隔離審查,1969年初夏解除隔離審查,11月下放到寧夏幹校,1972年因病重被允許回京,1978年“解放”,1979年才“平反”。

 父親在幹校期間,除了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參加學習會、批鬥會、寫檢討之外,還要寫很多“證明材料”,一一交代他過往所做過的事、所認識的人。通常如果外單位來人(外調人員)要他寫證明材料,都會給他提供一個「調查提綱」,列明要他證明什麼。比如認識某人嗎?這人的背景,和這人認識的經過,共事多久?其人表現如何?等等。又或者問父親什麼時候做過什麼事?當時的細節?他必須圍繞這個提綱去回憶,然後寫出書面材料。

在1971年10月24日的幹校日記中,他記錄了外交部給他的一個提綱,提綱要求他回顧1967年香港「反英抗暴」期間的詳情。而我幸運地找到他就這篇日記所述外交部提綱寫的證明材料底稿,綜合在一起,可以作為一個比較完整的個案看。不過因為年代久遠,他當時又是用複寫紙謄寫副本,副本字跡已經褪色,有些字句模糊不清,下面引文中只能用“……”表示。

先看1971年10月24日的日記:

今天上午我問班長什麼勞動,他告訴我昨天星期天參加脫粒勞動的,今天補休息半天。

我用絕大部分時間給外交部提出的有關港辦的幾個問題的證明材料做準備回憶和起草。

1. 是誰在總理面前(1967.6.28)說廣州軍區在第一次沙頭角事件時把機槍後撤?

2. 我是否在6.8批過一個便條(電話稿)說朱楊當天回去,要派人接車,又說,總部署中央已經批准,馬上行動起來,我改了哪些字?提綱還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是誰提的,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是怎麼說的?還說通知方案已批准的意見是誰提出的?這便條是誰寫的?

3. 6.20復工委關於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除海港、公共汽車之外,還加上貨車、船塢等部門的覆信,內容大意是什麼?何人起草的?內容意見是誰提出來的?經過會議討論過沒有?會議有什麼人參加?

4. 7月薛平被捕後,港辦曾開會討論過對英提出照會限24(或48小時,記不清)的意見,會議有宦鄉及部監督小組王和奧等二人參加。這次會是吳接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當時總理辦公室的指示是怎麼說的?有沒有提過什麼具體意見?會上提出限期照會的經過是怎麼樣的?

5. 關於香港大罷工的問題,據說6月23日廣州的四處林某等人曾用四處名義向港辦發了一個電話,認為香港鬥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有無此事?當時港辦如何考慮的?討論過沒有?港辦對於工會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考慮過沒有?

這些問題,記得已經寫過一次,現在說是要一個一個分開寫,我想了幾天,有些具體事還是想不起來,有些,可能當事人或者別的證明材料有混淆。比如說總理辦公室有電話指示後才召開討論會的問題,可能就是第一次總理自己打電話問對薛被捕採取過什麼措施沒有,如果是那次,那倒有。羅說過外交部辦公廳一早接到總理親自打電話問到此事,但,當時已經採取了措施,港辦並未為此單獨開過會。7月下旬的那次會是羅去廣州開會,辦公會交由宦鄉主持,照會問題是宦鄉提出來的[1],我事先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的什麼電話指示。這顯然是把兩次事混起來了。也許有人的材料亂寫引起。

想搞清楚一個問題,可真不容易,這才不過三五年的事,像我的問題,幾十年了,不就更難嗎?如果弄清了,我真要感謝黨。據揭發有些所謂的革命者、黨員,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這是多可怕呀,拿別人的政治生命開玩笑!

以上是他的日記,下面是他回應外交部查詢寫的證明材料,署名時間分別是1971年10月27日和29日,我按照提綱順序排列如下。

余汝信著【香港,1967】P155,引用了吳荻舟的證明材料。

(圖一:吳荻舟所寫證明材料被引用於余汝信著【香港,1967】。)

有關聯辦的證明材料(1):

1967年6月28日總理接見時,是姜海在總理面前說沙頭角第一次鬥爭時駐軍把機槍清場。

後來劉作業[2]、姚登山等因別的事去廣州,竟批評廣州駐軍的負責人(或廣州駐軍的其他人,記不清楚),引起廣州駐軍為此打電報給總理。

港辦知道這件事後,在一次辦公會上提出批評此事。

吳荻舟 1971.10.29

證明材料(2)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這樣: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3],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上述便條是誰寫的,我不知道。只記得是姜海拿來要我批發的(這點記不大清楚)。便條是寫好的,其中中央批准的意見由誰提的,我也不知道。

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總理怎麼說,我當時不在場,後來也沒有人對我說過,所以我不清楚。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4],因為總理對總部署作指示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記得有劉XX,還有一位駐四處的軍代表)到另外一房間研究和起草另外一個問題的方案[5],等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起草好出來等總理批示時,會已散了,西華廳上沒有別的人,就是我們幾個人坐在那裡等,後來總理出來作了口頭指示,等我(記得我還辦了其他案子後)回到朱XX、楊X、馬XX,林X等住的民族飯店,才知道他們已買好了次晨的飛機票(時間已快晚上十二點),回香港和廣州去,當時也沒有人告訴我總理對總部署未批,也沒有人告訴我最後總理是怎樣說的。

吳荻舟1971.10.27.

證明材料(3)

我記不起1967年6月20日港辦答覆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海員、公共汽車等處,還有貨車、船塢等)的覆信內容了。是誰起草,會上討論誰提什麼意見我也記不得了。

只記得關於罷工問題(具體如海員罷工),我考慮過由於香港工人多年未搞過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怕思想上的準備不足,同時,還考慮到為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指示,使鬥爭高潮能起……,曾與羅貴波研究過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後來把這意見請示了總理,總理同意了這意見,通知了香港鬥爭指揮部。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4)

1967年7月下旬,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未回,港辦辦工會由宦鄉主持(這是羅臨去廣州時指定的)。在宦鄉主持的一次辦公會上,討論過限期照會、限港英於24小時(或48小時)內釋放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

會前我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有關這問題的電話,總理辦公室並沒有有關這事的具體指示,辦公會(包括討論限期照會的那次辦公會)是基本天天開的,那次會並不是我接了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

限期照會案,是宦鄉提出要討論的。會上他也未說總理辦公室有什麼關於這方面的指示。

會上討論時,記得還提到給總理的請示報告中要寫上,如港英不作出相應的反應,我即採取行動,行動方案另報。談到釋放被捕人員可能性時,大家認為可能性不大,但說給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於是大家便通過了。

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報告送出後,我才按照羅過去的交代(凡報告送出後,要我給錢家棟打電話招呼一聲)給錢家棟同志打電話,錢問我釋放人的可能性時,我說不大,大家只是說對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錢和總理辦公室此處沒有說過別的話。

過了兩三天,總理還未批,我覺得這樣的照會內容很容易被動,如港英不依期作出相應反應,便陷我於被動,中央就要被迫上馬,這和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方針的指示不符,因此,羅……,回頭(記得送出該報告信的第三天)我便向羅彙報,提出我的意見,羅要我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說羅要重新考慮,另把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總理的報告撤回來作罷了。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5)

關於香港搞大罷工問題,我未聽說廣州四處的林X等人曾用四處的名義向港辦發過這樣的電話:認為香港鬥爭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但記得鄭偉榮反映過四處的同志(是林X還是其他人,已記不起來)對鬥爭指揮部很有意見,提到有路線鬥爭的高度,當時港澳辦公室尚未提出要討論四處意見……領導問題,港辦未作出這類的決定和考慮。

記得為了進一步瞭解工會方面和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方面之間的意見,問題,曾派鄭偉榮去廣州請各方面的同志瞭解過,記得我(聽鄭瞭解了情況後的彙報時)提出要指揮部尊重和多聽工會方面的意見。

我沒有聽到工會方面的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反映,港辦辦公會上也未討論過這樣的問題,港辦未對此作過什麼決定和考慮,但對具體案件(如海員罷工)提出擬辦意見時,考慮過(以下缺頁)

以上證明材料,對提綱提出的五個方面基本都做出回應,但有些事父親直言已經記不清楚。

證明材料的「提綱」多半是根據某些人的交代擬就,或者由造反派、專案組因應他們要調查的某些人事自行擬就。有時候,這些提綱本身就是一個陷阱,因為難免有些提綱本身就不符合事實,是為了整某人而搜集“罪證”,無中生有。有人提供提綱的時候已經身陷囹圄,甚至被逼供訊,言不由衷;有的人就像父親在10月24日日記中所說:“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如果寫證明的人記性不好,內心不堅定,或者為人不厚道,和別人平時有矛盾,現在藉機整人……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導致所寫證明不符歷史事實,又或者寫成誣陷、栽贓的黑材料。像父親這樣直言“不記得”已經不容易。

由此想到:不知有多少不實材料塞在中國億萬人的檔案裡?

    另外,就像《證明材料1》那樣,父親的資料裡不止一次提及姚登山。當年我也聽說過這位“紅色外交戰士”的事蹟,但那時候小,當然不明白他為什麼會“紅極一時”然後迅速隕落。這次索性補一下課。

我認為,說到“六七暴動”,就無法回避當年外交部之亂,1967年5月至8月這三個多月的時間裡,中國外交陷入困境,先後和蒙古、保加利亞、印度、緬甸、肯亞、捷克斯洛伐克、印尼、英國等國家發生嚴重的外交衝突。外交部的正常工作受到造反派的極大衝擊。

而說到當年外交部之亂,又難免提及姚登山的名字。以下是我為自己解疑查資料所得印象。

360百科對姚登山的介紹很簡單,他的經歷包括參加抗日戰爭、解放戰爭,1950年起歷任外交部駐丹麥、芬蘭使館一等秘書、參贊,外交部西歐司專員,駐錫蘭使館參贊,外交部總務司副司長、服務司副司長,駐印尼使館參贊等。1967年印尼排華時,他是駐印尼使館臨時代辦,負責領導抗暴鬥爭,4月22日被驅逐回國。

    360百科沒有說的是,4月30日到達北京後,姚登山獲得國家領導人接見,卻很快捲入打倒外交部長陳毅的鬥爭。他的“巔峰”應是1967年8月。在中央文革小組插手以及關峰、戚本禹幾次講話特別是王力著名的“王八七”[6]講話鼓動下,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決定姚登山等人組成臨時業務領導小組,取代中共外交部黨委。當時還有大字報“要求”和“強烈擁護”姚登山當外交部代理部長。8月19日至22日,聯絡站控制的外交部業務監督小組全權負責外交部業務,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就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

周恩來、江青、姚登山、毛澤東、林彪合影

(圖二:國家領導人接見姚登山。網路老照片。)

當時全國上下從南到北都在奪權,外交部的造反派奪權後影響迅速擴散到境外,他們以外交部的名義向駐外機構發指示,命令大使掃院子、打掃廁所,炊事員主持會談,向駐在國提出種種荒唐要求等等。事涉外交,中央很快把權“奪”回來,據說毛澤東對“王八七講話”“極為反感”,王關戚先後失勢,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解散。11月,外交部幾個造反派組織籌備“聯合執政”,喊出“徹底批判姚登山”的口號。

1971年姚登山被當作五一六分子逮捕,關在秦城監獄,1980年獲釋。據說他的被捕和獲釋都未經司法程式。

在外交部黨組最後給他做結論的時候,他不承認反周恩來,不承認打倒陳毅,只承認不應擴散王關戚講話,不應支持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查封外交部政治部,研究領導班子名單。他的自辯有無道理?是不是事實?聽其言,觀其行,看看歷史記錄應可判斷。

而由於姚登山成為“五一六”“替罪羊”以及發生火燒英代辦事件,整個“聯辦”後來成為清查五一六的重點,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羅貴波副部長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部長助理宦鄉也受到審查。港辦主要工作人員程法伋、姜海、劉佐業、冉隆勃長期被隔離審查。”

看來,這就是父親一再被要求寫有關證明材料的背景。有些人在領導、處理“六七暴動”期間也有“左”的表現,所以既是受害者,也曾為加害者啊。


[1] 限期照會: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馬繼森著《外交部文革紀實》披露:“48小時限時照會的想法最早也是周恩來向港辦示意的。”清查“五一六”的時候,專案小組不准提周提示限時照會這個情節——這個說法和吳荻舟的說法矛盾,不過我無法證實。

[2] 劉作業:在馬繼森上述著作中是“劉佐業”,當時任職外交部西歐司。

[3] “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討論方案的第二天、吳荻舟批這個條子的時候“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他在幹校日記裡說沒有批准這一句,只通知下面接車。

[4] “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71年寫證明文件的時候。當時有人在清理五一六等運動中交待,指方案未批,故吳荻舟有此回應。

[5] 吳荻舟在文稿《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提及此事:總理在“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

[6] 王八七講話:指王力1967年8月7日對外交部系統造反派的講話,王力在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陶’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後來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王關戚被當做“得意便猖狂”的“小爬蟲”處理。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父親吳荻舟寫於1968年3月18日一份萬餘字的交待材料,內容是1967年聯辦工作情況。寫這份交待材料的時候,他已經被停職半年,是第N次“交待”和“檢討”了。一方面這時候他對半年前發生的事仍然記憶猶新,另一方面他已經反復被要求回顧和交待(比如1967年9月28日、即8月5日被停職後被要求作出的“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回顧交代), 我認為這是一份全面而且參考價值很高的資料。

在交代材料中他回顧了5月26日港辦成立直至8月5日他離開,兩個多月內各種場合他提了什麼意見,出了什麼主意——他在交代材料中回答“造反派”的這些問題,五十年後的今天,成為瞭解當時情況的重要資料。

長達31頁的一份手稿,是有關六七暴動的內容。字跡已經很淡,左上角有妻子張佩華寫的字條,說明是在“聯辦”情況。

(圖一:1968年3月18日《交待材料》首頁)

港澳辦公室,5月26日成立,我8月5日離開,在那裡工作了兩個多月。我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不少錯誤。現在我把在工作期間,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出了些什麼主意,分做幾個方面交待如下,請同志們批判、幫助。

  這裡一定有遺漏,有記不確切的地方,我當繼續回憶、補充。

一.   我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

1.  在廖承志召開的幾次會(及羅、廖召開的會)上我提過:

    1現在工會提了四個條件,視鬥爭發展,可以考慮提,一定要提(一)不准蔣幫利用香港對我搞破壞。(二)不准英帝利用蔣幫、縱容蔣幫在香港搞兩個中國。

    2對22/5鬥爭,我說過先鋒隊伍(我機構的幹部)太突出、暴露,沒有群眾掩護,受了損失(後來在港澳辦公室與楊、朱等的座談會上,我又說了一次,22/5鬥爭是必要的,地點選擇有缺點,那裡不是鬧市,沒有群眾掩護,損失大了些)。

    3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五月初,我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我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X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XX委的計劃,並由XX委抓總,X委配合。聽了朱、楊等的彙報,才認識到上述敵人的陰謀。)

    4聽了關於11/5(8/5?)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2.14/6辦公室會上匯報港英遞解27名蔣幫分子出境時,我說過:1港英早就破獲了“火花電臺”的案子,為什麼選今天(12/6)來遞解這批蔣幫出境,我看有三個可能,(一)怕蔣幫乘我們反迫害鬥爭時搞事,壓一壓,(二)準備遞解我們的人員出境,想以此搞“平衡”,這是港英的一貫手法,(三)以遞解蔣幫分子出境來恫嚇我們的群眾,我們不要被它嚇倒。總之港英這樣做,說明它是怕。

    3.沙頭角事件後,有情況反映,港英調到沙頭角代替警察的尼泊爾兵中,有些說“中國好,毛主席幫助尼泊爾建設。”有些說“(雇傭)期滿了,不續,望早日回國”,士氣很低落。當時聽了,我說港英把尼泊爾兵調到前面來,是一陰謀,如果我們和尼泊爾兵打起來,致他們有死傷,就會影響我尼關係。我們要做尼泊爾兵的工作,要他們不要為英帝賣力。

    4.16/6會上反映港英示意各教會負責人,要做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我聽了,說,敵人是怕我長期鬥爭的。

    5.26/6的辦公會上我聽了有些灰色單位突出來,做法不對頭時,我說不要單獨行動,要隨大流,能做到這樣,才不會暴露。

    6.28/6的辦公室會上,我提辦公室要統一思想,(一)要建立長期鬥爭思想,(二)要沉得住氣,(三)要敢於戰鬥,還要善於戰鬥,(四)要敢於抓政策、方針。(當時我感到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記得有一天爭論的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7.30/6辦公室會上我提:(一)辦公室會要改進,天天開大會,沒有必要,也無法深入研究問題。要建立核心小會,就重大鬥爭問題做深入討論和檢查鬥爭政策,有了初步意見後,再開大會。(二)大會的時間要短,彙報急而重大情況,通過方案等,(三)加強各組的會,務虛,討論本組業務等。

    在這次會上我還提醒說,我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前方才有幫助。

    8.1/7辦公室會上我聽了陳XX及葉XX的彙報及情況分析(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警察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等)後,我建議加強對華籍警察的工作,加強對華籍警察的民族思想宣傳、政策宣傳。(記得有一次提到澳門同胞中有許多是香港警察的親友,而且澳門的同志已決定通過他們做香港警察的工作,我表示很贊成這個決定。)

    同天會上,我還提出:1為了長期打擊英財團,為了擴大打擊效果(擴大財團內部矛盾)要打痛它,要重點抓海運系統群眾(工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利用罷工時間,集中到工會學習毛著,使罷工長期堅持下去(指已罷工的九龍倉等機構)2研究一下,如何做吊頸嶺(調景嶺)蔣幫分子的分化瓦解工作(當時傳說港英要放他們出來破壞鬥爭,但,他們內部有矛盾。)

    9.8/7辦公室會上我建議新界漁、農民要動,此起彼伏,達到牽制敵人把力量(警察、軍隊)集中到市區去,使市區壓力減弱。敵人兵力不多,有許多控制薄弱的地方,可以展開活動,這樣才能使敵人疲於奔命。

    10.在一次辦公室會上,聽到敵人抓主要的,次要的不大管,我說,這正暴露了敵人虛弱,必須打破他們的陰謀,我們一面要加強主要方面(指罷工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活動,堅持鬥爭,一面也要加強次要方面(郊區、離島、及學生、群眾)活動,使敵人難於應付,擴大我們政治鬥爭的範圍,這樣對主要方面堅持鬥爭也有幫助。

    11.在一次會上,聽到一隊學生,自發搞了一次從中環到灣仔的飛行活動(在時報和工商日報門前集會示威),我說,這很好,是新的苗頭,要多鼓勵,是群眾發動深入的標誌(結果)。

    12.對下面這些具體問題,我提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1對港英強迫獄中同胞吞食像章、語錄等野蠻行為(其他什麼罪行也可以),我說可以通過公開打電話(用新華總社名義)要新華社搜集有關材料、寫報導的辦法,加以警告。(羅同意,做了。)

    2羅和我談到注意做好經濟開支的帳目,防止敵人在這方面做文章。我說是不是請指揮部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班子管好帳目。

    3銀都被封時,傳說敵人對內部情況很清楚,我提要注意有沒有內奸。指揮部利用被封的銀都搞反迫害展覽,我說這好,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4一次談到將來加提“外交代表”時,我說敵人最怕這一條,有這一條就夠了。

    13.10/7辦公室會上談到談判時機是否已到時,(當時有些傳說)我說,我看主和派氣焰是低了,主戰派的氣焰還未打下去,還未到。還要放手發動群眾,堅持鬥爭。

    這次會上陳XX分析了鬥爭形勢,認為敵人基本上還是維持原有“堅定而克制”的政策。我表示同意。認為“次官”來港,摸了一下,但,新的政策還沒有,戴麟趾回去與此有關。

    14.我和四處的同志研究群眾線鬥爭計劃時,(六月初)我提過以下意見,X線鬥爭要不暴露X線另有一套,另有一個指揮部,只能在鬥委會的規劃下進行,內部通過鬥委會發出號召,在這號召下起來鬥爭,才能掩護X線組織(計劃十萬人,分一千個組同時出動在各徒置區,大埔荃灣等地張貼標語等)。十萬人一起出動(同一個晚上)很容易使敵人發覺是有組織、有領導、有佈置的行動,萬一有人被跟蹤、被捕,追出組織來就不利了,是否分散,不要一齊行動。後來討論結果,綜合大家的意見寫成書面請示。

    15.四處同志反映一個情況,說有些統戰對象(中小廠家,據說平時和我們的關係比較好)向我們試探,罷不罷他們的工。我說,這次反迫害鬥爭是港九同胞一致對外的反英鬥爭,打擊的對象是港英和英資企業。但,這些中小廠的工人,也要反英,也要行動。要加強對小廠主們的工作,做好他們的思想教育,説服他們認識一起反英。為了壯大反英的政治聲勢,小廠搞些配合性的短期罷工,一兩天,三四天,不搞長期罷工,並先使他有思想準備,搞配合罷工時先告訴他們一聲。

    14、15——這兩條都寫報告請示總理,總理口頭(當面)答覆四處的同志,同意。

    16.九龍倉等海運系統罷工時,考慮到九龍倉存米不出倉會影響廣大同胞的生活,我提過鬥委會是否可以作出決定,為了照顧群眾生活,定期讓大米出倉。(建議指揮部寫進罷工計劃內)

    17.海員罷工時香港曾提到採用包其收入的方式組織散家駁艇參加海員罷工行列。因為考慮到他們不罷工,無法全部控制外輪的裝卸(我們能控制的船隻,只占外輪的百分之二十幾),罷工聲勢和影響海運不大。對此,我有矛盾,不搞,這些散家駁艇繼續起卸貨物影響罷工,搞,有點“收買”的味道,不但開支太大(3、4百隻,當時估計每月每只要3、4百元)而且政治影響不好。我傾向不搞,但,沒有在大會上說,記得只在群眾鬥爭組談過,好像和羅也談過。

    18.有一段時間,國內群眾配合鬥爭(支持)少了些,監督組同志提到這問題,我表示同意,說計劃中各大城市要舉行的群眾大會,是否安排一下。又一次,我說,計劃一下,從澳門到寶安沿邊界線的各市鎮,不斷搞一些支持香港鬥爭的群眾大會。

    19.對澳門的個別做法,我提過不同意的意見(如訂購500支鳥槍)。其次,我認為當前澳門的鬥爭,該集中力量督促澳葡執行取締蔣幫,落實清除蔣幫的條件。我很贊成當時群眾線清除蔣幫在教育界的力量和流毒。

    20.當港英阻止我副食品從文錦渡入口,或傳說香港機車不過來拖貨卡過境時,我提過發動群眾抗議,並歡迎我方的機車送過去。因為副食品被阻影響400萬同胞生活,這樣做,可以調動廣泛的反英情緒。

    港英向我提出要求額外供水時,我提過、並擬議過,是否由鬥委會作為照顧400萬同胞用水(當時水荒壓力很大),要求我照顧;我發表談話,接受鬥委會的要求,為了港九同胞用水,同意額外供水,但,不收水費,要群眾起來鬥爭,壓英1降低水費(現在的水費很高,群眾意見很大)2不准供美艦用水。因為,我當時覺得港英向我提出額外供水,是企圖把矛頭引向我們,不供,反動報紙會籍此對我造謠污蔑,如果無條件供,又益了港英。這樣做還可以捎帶打美。

    21.四處送到“漁民罷賣漁獲物給魚市場的計劃”時,我看了計劃中有“漁獲物由國內收購”,曾向有關部門瞭解,這樣做有困難,報告羅。羅看了計劃,告訴我這條不行,計劃轉給指揮部考慮,但告訴他們“漁獲物不能內銷”。

    22.在一次會上,我提對前一段鬥爭的看法。認為鬥爭是勝利的,十多年沒有搞過這樣大的政治鬥爭,一下能發動起來,已給敵人很大的打擊,在放人的高壓下,堅持下來,敵人許多措施都失敗了,“滅點打面”也失敗了。至今除煤氣外,其他不敢鎮壓,而煤氣不但沒有被壓下去,反而堅持鬥爭。為什麼不能在這個基礎上,搞出殠鬥爭,進行政治上的較量呢?

    23.27/6辦公室會上,談到700打甘蔗刀時,我說還是要搞文鬥,同意羅的意見可以搞點破壞生產設備,達到強制罷工,如截斷電源使機器故障等。談到廣州革命群眾提軍管會的意見時,我同意郭XX的意見。外交部的同志下去,按大聯合的精神,多談些大道理。(促成大聯合)

25[1].羅等從廣州回來後,和廖、羅一起聽了鄭彙報X線情況,(包括對指揮部有許多意見),我提過,指揮部決定鬥爭計劃時,要多注意X線群眾的思想情況,和意見。

26.看到報紙公佈四個“鋤奸”對象的罪行和照片,我說這樣便除不了了。

二.   我給錢XX[2]打過些什麼電話?

12/6決定加速反映情況後,幾乎每天我都和錢XX通電話,但,只是反映鬥爭情況。七月上旬(或中旬,羅去廣州前不久)辦公會議上才決定由我負責全面向錢XX同志聯繫,包括每天的鬥爭情況,電話請示等。過去後一部分是羅自己打的。除每日鬥爭的一般情況,天天反映,有時,一天三兩次反映外,記得打過以下這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1.電話請示及錢傳達批示等

    1罷市。外貿部先接到“停供四天”,告訴了我,晚上我們辦公室也接到了,我馬上向錢反映,也向羅反映。

    2出殯改期。此案作為重大鬥爭部署,報告總理批准。後接指揮部決定延期並改變做法。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這事辦公室起草計劃時,未徵求指揮部意見,有缺點。其過程是這樣:當我看到港英對死難烈士的屍體要採取措施時,我想到澳門鬥爭時,死難者出殯,激發群眾鬥爭情緒,造成對澳葡很大的壓力。所以在組裡提出談了一下,請示羅,羅同意作為一個重點鬥爭(認為是一個政治較量),提出一個計劃,報告批准後發給指揮部的。這缺點,我應負主要責任。)

   3海員罷工。指揮部具體計劃報來時,我考慮到我(們)能控制的(有把握罷工的)進出口外輪只占百分之二十幾,怕罷下去聲勢不大,或有困難,向羅提議是否先罷兩個月,看形勢發展再延續,比較主動。羅同意,並將意見請錢XX同志報告總理。原案總理已批准。

4關於廣州兩派革命群眾同時開支持大會(有一次其中一個大會宣佈支持鬥爭委員會成立)發新聞稿的請示。兩次稿送到宦[3]X處,宦不能定。記得有一次宦和我商量,提兩個大會新聞都不發,報總理批准同意。一次總理批“既舉行了,不報導,會暴露我們的矛盾,還是照發。”(記得只把支委會成立改掉。)

    5轉報廣州四處軍管會聯絡員(李XX)向總理報告按7/6四處業務管理方案選派的軍代表人選已定。

    6根據7/6方案,港澳組討論了組內分工,我向錢報了分工的決定後,請示上面誰負責。後錢覆,總理指示成立三人小組管。我知道弄錯了,帶回組裡研究後,我又向錢通電話,將組裡的意見“鬥爭向羅彙報,平時業務向廖請示”告訴錢,請他再請示總理。記得我向錢說完意見時,錢說三思而行,好。後來錢覆,就這樣分。

    過了兩三天,我把總理的指示告訴廖承志,廖頗懷疑,說他已靠邊了[4],問總理什麼時候說的,我說前兩三天。他沒有再說什麼了。

    7錢來電話要我告訴羅:總理關於軍事方面的指示,我照轉了。

    8 23/7,轉報廣州來電話:“羅、梁關於指揮部請示六個重點機構遇到搜查時,應如何的決定”。

    9書面請示送出前,凡是急案子,都預先向錢打電話,使他心中有數,抓時間送總理批。這樣的電話有幾次。有時加點說明,如請示第二次撥款時,說明了一些情況(見後)。

一份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批判廖承志的“小報”。有毛澤東語和批判文章。錄

(圖二: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的批判廖承志的“小報”,資料來源:余汝信著《香港,1967》)

2.重要情況反映

為了讓錢XX同志及時掌握到重要的鬥爭情況,以便總理問起,好報告,這類電話比較多,記起來的有:

1每次鬥爭被捕、死、傷人數及累計數。

2每次審判、判刑情況。

3關於敵人要封閉我重點單位的情報。

4薛平被捕、審訊、判刑(包括梁XX為此抗議、外交部支持梁的抗議聲明、新華社總社發表聲明及13/7北京新聞界到英代辦處抗議等。)

5槍支、手榴彈上岸情況。此事最早是交通部接到電報,告訴我後,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怕出事(當時正傳說敵人要搜查我重點機構,記得反動報還造謠說港英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影射我有武器運進香港)。隔不久,指揮部也報了,槍支數比交通部報告的多,並具體說新華社、招商局等各有多少,還有一挺機關槍,我又向錢報了一次。羅決定通知前方,要馬上撤出來。我接到已撤出來時(27/7)我又報了一次。

吳荻舟交代材料P16手稿,寫明六七暴動中有人把商船護航的槍支運到香港(上岸)準備和港英對峙以及他是如何處理。

(圖三:《三一八交待》中有關槍支上岸的內容。對於當年到底有沒有槍支被拿上岸,至今有不同意見。若看這個記錄,結論是明顯的。)

(關於槍支〔船上護航武裝〕上岸事,交通部反映最早,而且很重視,繼指揮部報告之後,廣州航運部門軍管代表和該部門保衛科科長(由交通部一女同志陪同來辦公室)又反映一次——這次我沒有向錢反映,下同。)

(關於既拿上岸的槍收不收的問題,據交通部同志反映部裡討論過,並正式通知我,考慮到來回搬怕出事,決定不收回了。當時辦公室已通知撤出來,我怕引起混亂,沒有把交通部的意見通知下去。撤出後,我告訴了交通部。)

6我銀行營業情況。(不只一次)

7我對港貿易,及保證供應鬥委會組織專門車隊等。

8敵人對我主要幹部(王、崔)突擊檢查,及楊、朱等自京回港遭港英留難情況。

9沙頭角鬥爭,敵我死傷人數,鬥爭情況及一百多人避入寶安的情況。

10有關部門反映我和平書店經理攜帶一份名單被竊情況。因怕引起連鎖反應,向錢、向羅反映外,還由辦公室請指揮部查告原委。

11罷工、罷市(規模、情緒、敵人對此的重大措施等)情況。

12紅校(培僑、香島等)師生被捕情況。

13上層統戰人士動態,港英對他們威脅等情況。

3.與錢通話,有沒有提過個人意見?

1記得撤回“限時放人”的報告時,我說完羅(剛從廣州回來)要重新考慮的意見後,錢和我談起現在有無條件時,我說沒有,錢說是呀,達不到,提出去不好。(辦這案子時,我也贊成,不過當時大家也只是考慮到採取強硬的態度壓一壓它,沒有估計到條件的問題。所以羅一回來,我建議撤回。羅同意並在會上說已撤回,大家也沒有意見。)

2六月初,總理7/6召開會之前,有一次錢要我到他那裡,談起鬥爭的看法時,我說要長期鬥,長期鬥才能拖垮他,我們要邊打邊發動群眾,也要長鬥。

3第二次請示1000萬,書面送出前,我告訴錢時(27/7),我解釋了一下,說罷工工人不好去出糧(領工資),怕吊銷工作證(等於開除)所以估計每月要一千萬。

此外,記不起還提過什麼個人意見,有時閒談幾句是有的。

辦公室會上或羅決定的一些具體問題,有時,我覺得比較重要,告訴錢,有時疏忽,也有未告錢的。如羅同意説明下面解決一些配置爆炸物的技術問題。

三.   參加外單位來開的哪些會,提過什麼意見?

1.交通部、外貿部、海員工會開了一次國內港口支持香港海員罷工的會,我、薛、董參加。我中途有事離開。會上我同意外輪如破壞罷工後來到我港口,“拒載不拒卸”,因為我覺得來的物資是我們建設上需要的,但不給貨(出口物資)載,是船主損失,“期租船(我們租來的外輪)一律不去港”。(當時談到有些船用油(原料)國內有困難,討論後也解決了。)“船的維修也不去港”等。

    2.交通部遠洋局、外貿部運輸局為了解決如我遠洋輪到英國港口遭到報復如何辦,開了一次會。我參加。我同意,發生這樣的事,堅決鬥,不行便把貨卸到其他國家的港口。記得我加了一句,一切損失由英國政府向貨主負責。(當時我想,貨是我賣給英國商人的,英國港口拒卸,把貨卸到其他港口,損失由英商向英國政府要,可以引起他們內部矛盾,有利香港鬥爭。)

3.廣州來電話問去港船隻張貼支持鬥爭標語問題。我提了意見,報告羅同意,船上可以張貼,但,不要上碼頭、街上去貼。

4.銀行來彙報過三次業務,一次在港澳組,一次在外交部(15號),還有一次在港澳辦公室。還打過一二次電話,問情況。

5.廣東海運部門軍代表和保衛科長,由交通部一位女同志陪來,談了以下幾件事:

1某烈士屍體處理問題,我把指揮部和羅的意見轉告他們,並請他們火化後保存好。代表說,不必馬上火化,可以繼續浸在XX醫學院解剖室藥水池裡。

2有些船沒有護航武裝問題。我向他們瞭解,知道護航武裝一向由交通部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決定後,我說,還是按過去辦。如交通部報告上去後,有關部門問到港澳辦公室,辦公室可以提供一些要加強護航的情況。

3關於槍的問題。他們談了香港同志要槍的情況,我插了些話。說到中央有指示,他們一定照辦,這次香港同志要槍,船上抽了X支槍,X枚手榴彈給香港同志時,我說,槍是香港同志為了自衛,決定要的。中央沒有指示,有,一定經過這裡轉,這裡沒有轉過這樣的指示。他們提到船上同志抽調一部分護航武器給香港同志,他們事先不知道時,我說,大概是船上的同志們聽到、看到港英殺害同胞很氣憤,岸上的同志為了自衛,要得又很急,出於同仇敵愾,未及請示就給了。

談到今後,我想到羅對“給武器問題”十分慎重,一直下不了決心,已拿上岸的還要撤下來。我說,護航武器是船上的自衛力量,船上同志支持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這很好,但,今後如果岸上再要,還是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後再給。記得我這裡還插了一段說明武器要好好管理的話。

他們還說到梁社長(應該是說梁副社長[5])參加三省(閩粵桂)航運會議時,決定經常要在深圳碰頭,還說他們天天有船來往港穗,聯繫很方便,鬥爭情況很清楚。還說還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談,我因為不瞭解,怕弄錯,要他們回廣州找梁社長等直接談,告訴過軍代表,他們在廣州。

他們還談到,這次抽了一部分武器給香港同胞後,有些船的護航力量薄弱了,這次想解決補充的問題。這問題,我沒有提什麼意見。

最後他們問我,如果有事,可否打長途電話?我說,如果事情很急,來不及通過交通部轉,可以打長途電話,否則,還是請交通部轉告我們。

這次談話,交通部同來的女同志可能有記錄。她的姓名都忘了,問問該部水上運輸局(?)幹線組苗同志,他是管港澳運轉的(該部電話分機064)。

6.招商局李副總經理來談過一次情況,也是由交通部的同志陪來。說了一些香港群眾鬥爭的情況,群眾的鬥爭情緒外,他具體地談了兩個很生動的例子。1該局一位職員反映,該職員有一位親戚自動組織了一隊人,參加遊行,被懷疑。2該局一位職員反映,他的鄰居是一個後備警察。告訴該職員,有一次他參加鎮壓,站隊時,警官徵求會照相的,他不願打中國同胞,馬上舉手答應“會”,就避免去鎮壓同胞了。他還說,把我的號碼記住,如果你們看到我鎮壓,你們就打我一拳,我就躺下,裝負傷,我不願打同胞。

我聽完覺得這些事例很值得注意,要李XX回去向領導反映。我還說,要注意、警惕,但要觀察,不要把自發參加反迫害鬥爭的群眾和敵人佈置進來搗亂、破壞的特務混起來(當時也有這樣的反映),還說,可見警察工作要做。

7朱XX告訴我,指揮部考慮過,當一切聯繫都被截斷時,使用船上的電臺。我向羅研究,我說船到港內,電臺是封起來的,招商局的船上電臺,一向是沒有封的,只是在港內不使用。但,我想緊急時,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羅興趣不大。我正擬向交通部瞭解時,原來他們已經接到報告,並已研究過正要來找我,我請他們來(電話裡沒有談,是說有事來談談,來了才知道是為此事)。

他們(來兩人)說梁XX(副社長)到廣州參加正在廣州開的三省(閩粵桂)航運會。提出三項要求,1每天要保留兩隻船(大的內河、或沿海走的輪船)在港應急,2必要時使用船上電臺,3三省船舶建立統一組織,由指揮部指揮(這條記不確切了)。還說,研究過,正寫報(告)請示。

我對13沒有提什麼意見,只問每天安排兩隻船在港,有困難嗎?他們說可以安排。對2我提了一些技術問題,比如為了避免麻煩是否可以把大船停在港外,派交通船聯絡,或接到緊急情況時,馬上起錨把船開到水線(海上邊界)外發報,以及密碼要保證安全等。

記得,他們還反映說要在深圳-香港間建立通話站(我不大懂,大概是短距離無線電電話之類)。

8與外貿部劉今生通過多次電話,多數是他打來,主要是反映外貿情況,有時我也把鬥爭情況(有關係到外貿的為主)告訴他。其中來過三次徵求意見的:1業務部門反映,港英放寬大米進口額(包括泰、緬、我等)問是否接受(即增加輸港大米額度),我說,這是敵人因受市民購存(當時市民普遍存糧,引起米市緊張),感到壓力很大。這與鬥爭雖有關係,但,又是出口業務,牽涉到今後我大米輸港配額。我請示羅,羅同意由外貿部請示。2華潤建議撤銷趙韋修和XXX(名忘,二人都是簽字登報支持港英鎮壓的新界士紳)作為我大米進口的代理商資格(即對他們停供大米)。問我意見,我說,這對鬥爭是支持,警告那些洋奴,我認為華潤的建議可以考慮。我把這意見請示羅,羅同意,還是請外貿部請示決定。3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

9關於罷市問題,外貿部要求開一個緊急會研究一下。由於罷市報告來得遲,業務部門感到措手不及,頗有為難,辦公室也是罷市前一天晚上接到,只用電話報告總理。

會上外貿部彙報了情況,說事前沒有佈置,各地輸出物質還是源源到達,深圳活豬已積壓一萬七千多頭,豬圈飼料都發生困難,等等。問“保證供應”政策是否已改。羅加以解釋,說明未改,還說辦公室知道也很遲等,加以解釋。

我在會上提,是否馬上通知各地,輸出物質,到達各站,就地停下,繼續向口上來,壓力太大,引起很大損失不好。

107/6晚和朱、楊、馬、劉、呂(軍管代表)談指揮部組織問題。談前我傳達了總理關於鬥爭中要注意長期工作的指示(是下午大會結束後,和四處的同志一起聽的):1這次鬥爭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上去。2在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四處同志提到機場、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3(我想到1965年祁X、李國霖、張振南在北京談過因為我工會海員不願去西貢等地,放棄了許多陣地,並作出決定我海員不要放棄走西貢、臺灣等線的船。我將此向總理報告並提出請示這次鬥爭是否也不要動?)在美國機構、船上的力量不要動。

我傳達後,還問四處同志有什麼補充。

談指揮部問題,我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中所提“兩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找他們談的(本應找羅等一起談,但,太晚,明晨他們又走了,所以我找他們兩方一起協商)。他們協商的過程中,我插了幾句:1談到指揮部的性質,權力等時,我說,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關,相當於臨時黨組,這次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統一領導這次鬥爭。重大問題經過民主集中,做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過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簡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用電話請示。2既然這樣,X委和四處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指揮部的決定就不要經過X委和四處核轉了,否則,周轉就慢了。3當然X委和四處還是要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規劃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這次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的勝利。

談到過去一段鬥爭,四處上下通氣很慢,四處同志說明關鍵在哪裡,並提出改進措施後,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了嗎?

朱說能。(有人等他,說完就走了)

最後,朱、馬、劉、呂都走了。(這時楊也回到自己的房間,只我和他一

起)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找他們來談談呢?

楊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X委加強掌握就行了。(實在也太夜了,已快一點,明天又要上飛機)

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告訴XXX和XX同志,請他們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

11在五月中,林、胡來彙報情況(廖召開會議那次)時,他們反映了一些情報(在港澳組),我提,今後也送一份給我們(外辦)。

四.和指揮部、四處打過電話、提過什麼意見?

1.我和指揮部沒有直接打過電話,提的意見都是辦公室會議上通過,或請示過羅後,作為辦公室的意見發。

2.和四處通過幾次電話:

1與軍管會聯絡員李XX通過兩次電話,兩次都是他打來。一次他告訴我廣東支委會組織計劃,報告送批後,發生了兩派革命群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作罷。另外一次是為了報告派到四處(按7/6方案)的軍代表名單。

224/7和林X通過一次電話:(一)瞭解海員罷工情況,(二)走越南的外輪能罷工的有多少(考慮如多,準備請示也罷它幾條,打擊美帝對越南侵略的軍運)。(三)大搜捕我有無損失(當時積極分子名單集中在工會,雖曾通知馬上處理,但,傳說戴麟趾回倫敦帶了五百個名單,擔心上述名單已落入敵人手中,大搜捕中受到損失)。

林說他明天就回穗,情況告訴鄭,我說好。

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批示告訴他們。

記得其他就沒有了。

五.和劉寧一的秘書打過兩次電話

這兩次電話,都是為了撥款支援鬥爭,要用全總的名義。第一次羅說,提方案時,未徵求過全總的意見,方案批准了,趕快打個電話告訴劉寧一一聲,並問問如何送支持電稿給他看。

第二次也是一樣的情況,撥款報告批下來,要發表了,才給他的秘書打電話。

兩次電話內容都差不多:我先告訴他為了支援鬥爭,已批准撥款一千萬(兩次兩千萬),要用全總的名義。我們擬了一個支援電稿,想送給劉XX看,如何送? 

兩次接話都是一位姓段的秘書。他回答都說報告劉(有一次說劉在醫院)。約隔一會,回話,說,劉同意,支持電他不看了。

第二次回話時(記得是沙頭角事件後,劉參加在老外辦開會討論進一步鬥爭方案之後)段說,劉要他轉達,他對過去鬥爭情況不瞭解,要一份各階段提出的口號,請兩三天送給他。

我接完電話後,便告訴秘書組,記得我還說索性弄一份比較完整的,我們看了也忘了,搞一份資料,送給總理、陳總等領導同志,我們自己也留一份備案。

整理的過程,有一晚上,我問了一下,整理得怎麼樣了。記得段沒有來催過,是我想到就這樣問了一聲。

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8.3.18


[1] 原文沒有24

[2] 錢XX:周恩來秘書錢家棟。

[3] 宦:宦鄉,時任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司長。

[4] 廖靠邊了:指當時廖承志被造反派困在中南海內。

[5] 梁副社長:指梁上苑,根據他自己在《中共在香港》一書中所說,他是中國外交部派駐香港的第一個高級官員,任港澳工委常委,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968年被誣為台灣特務,在北京秦城監獄關了四年,1973年獲釋。後任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他在《中共在香港》中有一章專門講“反英抗暴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把這次事件稱為‘香港式文化大革命’是非常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