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幾個鏈接,供您參考與【蘆蕩小舟】有關的資料。網上的資料很多,有些不是由我們授權,不代表我們的觀點。不過我們開放予大家研究的立場是一貫的,歡迎實事求是的研究,也尊重不同意見。謝謝您搜到這裡。
紀錄片《消失的檔案》短片:https://vanishedarchives.org/
牛津出版社書介:https://www.oupchina.com.hk/zh/generalnterest/humanities/9789888747900
田園書屋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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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安夜,【吳荻舟香港文存】在香港由牛津出版社出版,主要收集了蘆蕩小舟第五章–第九章的內容。感謝在這裡默默支持或給予寶貴反饋意見的每一位朋友,感謝出版社和所有提供幫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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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還會有更新,敬請期待。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8內鬥存照
前面講了父親吳荻舟和母親張佩華的“交代材料”,我手上還有幾十份父親隔離審查期間(1967.8-1969.4)寫的證明材料,涉及數百人名,包括南京中央軍人監獄的難友、抗宣一隊(演劇七隊)的隊友、各階段工作中的統戰對象、學生、上級、下級,甚至是這些人的家屬,還有許多當年經他幫助從海外回國的學生、青年、華僑等。
大多數證明材料都是回答外單位外調人員的問題而寫成的,舉例來說,1968年2月
13日徐方略證明材料,問題包括一,徐方略在隊、離隊及兩人通訊情況;二,隊的直屬、配屬關係,隊史、隊旗、服裝;三,集體參加國民黨的經過;四,抗宣一隊演出的節目;五,流動工作的地方。
再比如方瑩三份證明材料,每份都要答復這樣一些問題:一,方瑩在隊期間表現;二,解放後見面;三,劇宣七隊(抗宣一隊)工作情況;四,劇宣七隊(抗宣一隊)演出的節目;五,集體參加國民黨經過;六,隊的組織;方瑩入黨情況(父親是他的入黨介紹人之一)等。
一份沒有1-4頁的證明材料也是回答問題式的:潘予、沙基、龐娥什麼時間、如何進七隊,他們的社會關係及在隊的表現,軍銜是什麼,怎麼樣參加國民黨?潘予、沙基來隊前在什麼地方?
父親的基本做法:
1.留底,因為很多內容可以共用(重複使用),比如抗宣一隊/劇宣七隊的組織架構、工作年表、集體參加國民黨等,他要為曾經在隊裡工作過的幾十個隊員回答很多共性的問題;
2.也要記住各人特殊之處,比如徐方略在隊里擔任的工作和其他人有什麼不一樣;後來他去了延安而章枚去了新四軍;
3.證明材料交出之後,他還會繼續回憶,有必要時會寫第二份,做出補充。我看到他為徐方略和方瑩寫了三次,為王辛農寫了兩次等。多次寫的原因有時候是主動做補充、糾正,也可能是為不同的群眾組織或不同的工作單位寫,或者寫了不被造反派認可而要回答更多問題等等。
(圖一:大量“交代材料“、“證明材料”及其他文檔。)
下面選擇幾份證明材料看一看。
1.父親為徐方略寫了三份證明材料,第一份證明長達18頁,父親晚年說過,幸虧那時記性好。
徐方略是父親1938年在武漢加入抗宣一隊時的代隊長,9月父親被任命為隊長,1940年徐方略去了延安。徐方略那時候已經是共產黨員,但是父親不知道。抗宣一隊的情況在第三章已經大書特書,現在就只看看父親如何為徐方略寫證明。
“徐方略在隊期間,工作態度是好的,誠懇負責,吃苦耐勞。他當時身體已很胖,隊流動到農村,不論天時下雨,都是積極地和大家一樣幹,當時他負責隊務工作多,對外接頭等,有時我也做,但他做得多。他有一定的政治水平,記得曾經負責過隊的學習工作。此外,他還參加唱歌、演出(記得擔任過“發國難財”中破壞抗戰經濟的奸商角色)。抗宣一隊是以文字(寫大標語)、美術(畫墻畫)、歌詠及演講等工作形式宣傳抗日的宣傳隊,不會演話劇,記得他只演過一次戲。”
“徐方略是1940年離開隊的,大約在夏秋之間,但,確切的時間記不清楚了。記得1941年皖南事變後隊出發湘桂路、粵漢路一帶流動時,他就不在隊了。徐方略離隊時,對我說是要到延安去,先到重慶(在這以前,也有同志向我提出到新四軍,或到蘇北去)、徐方略不是私自不辭而別地離開隊的,也沒有請過短假私自離開隊過,一直是參加隊的集體行動的。”
“我當時沒有組織關係,沒有和地下黨聯繫,工作多聽進步朋友的意見,或請教進步朋友,如劉季平、溫濤、左洪濤等。隊內當時有沒有地下黨,徐方略當時是不是黨員,我不清楚,1946年復原,我才知道,隊里有地下黨員。”
在這份證明材料的最後,附上了70多人的名單,那是曾經在抗宣一隊工作過的人的名字,一個一個都刻印在父親的心裡,以致寫證明材料時手邊沒有參考資料,他也能把他們一一記起,父親在為他們寫證明的時候,內心是如何翻江倒海啊。
2.1967年12月31日,父親為丁波寫證明材料,在這份證明材料裡,父亲讲述了三次遇到丁波的情形。前兩次是在抗戰時期,他們分屬不同的隊。第三次,抗戰勝利了,他们一起去了香港,在新成立的中藝共事近半年。父親是這樣寫的:
“我和丁波共事是1946年6、7月至11月在香港搞‘中藝’時。這段時間雖然有四、五個月,但,丁波很忙,整天往外跑,很少注意到社裡的工作。我當時沒有解決組織關係,組織上如何醞釀和決定成立‘中藝’,我沒有參加討論,丁波也沒有告訴我。社成立後,就開始籌備演出,接連兩次都是七隊的保留節目:《農村曲》、《黃河大合唱》。我集中解決演出的問題,也很少找丁波談話,談也是社的事務。五、六個月,丁波沒有找我深談過一次,包括社的任務、社的工作方針也沒談過。”
“五、七兩隊人員全體到港、略事休息和安頓後,才提出組織‘中藝’的問題(記得在廣州沒有具體討論過,但思想上是有準備的,還是兩個可能,解散或搞團體,所以才隱蔽了一部分主要的、較好的物資,先運香港(一方面我們也不願把物資交給政治大隊。在香港提出後,記得也沒有開大會討論。怎樣醞釀的過程記不起來了)。兩隊成員中除少數離開外,大部分都參加了。”
“組織上討論和決定成立‘中藝’的會,我沒有參加(是否開過會也不清楚),估計丁波是參加的,但,沒有對我說。‘中藝’的政治任務、工作方針、藝術方向,一直沒有預先好好討論,後來夏衍到社裡講話,記得也沒有講。討論名稱及組織形式時,決定名稱包括兩隊的特點:五隊的話劇和七隊的歌劇舞劇,‘中藝’的全稱是‘中國歌舞劇藝社’……社長決定我擔任,丁波擔任副社長。”
“演出及社裡有事,我都是找饒彰風協助、決定。兩次演出的節目得到他支持,演出的場子也是他協助我解決的。饒,我在曲江時已認識,到港後他對社的事關心得多,問的多(那時他在《華商報》工作)。我當時不知道夏衍對‘中藝’有無領導關係,所以沒有找過夏解決過社的問題。”
父親還在這份證明材料裡回顧了1962年調北京外辦工作後與丁波的互動。由於丁波經常到外辦開會,父親得知五、七兩隊在北京的老同志每年1月1日有一次聚餐。父親想,回來工作了,多年不見的老同事,平時沒有時間走動,借此見見面也好,於是和母親一起去了一次。那次聚餐是在新僑飯店,大人孩子二十多人,交換電話住址,寒暄一番,丁波帶頭敬酒後便開始吃。父親注意到整個飯廳沒有別的顧客,感覺很突兀。次年又通知父親,他和母親都不想去,覺得沒有意思,但他怕被人說架子大,掃別人興,最後由他一個人去應酬。這次是在江西飯店,也顯得很突出,整個江西飯店樓上樓下除了中僑委幾個人外就只有這一二十人。父親覺得都是國家幹部,大年初一上館子大吃大喝,和社會風氣很不協調,於是提議以後別這樣搞了。他說:大家高興,也不一定要大吃,自己動手,到我家包一頓餃子吃,我還供得起。據他說,聚餐結束後大家照樣湊錢湊糧票就散了。以後他再沒參加過這種聚餐,沒人通知他,也沒人來家裡包餃子。
在丁波這份證明文件後面,付了“材料中提到的有關人員”,共30人的名單和工作單位。
3.1968年8月7日的一份證明材料是為我的表姨龔維瑤而寫。在第三章,我提到母親在桂林中學偶遇她的表妹龔維瑤,兩姐妹還在校園操場上合影。龔維瑤那時候從安徽疏散到桂林,正在那裡讀書。
從父親行文看得出來,這也是應要求回答問題:比如1.龔維瑤什麼時候加入抗宣一隊?2.在隊期間做過什麼工作?3.有沒有填表加入國民黨?4.龔維瑤是哪年去美國讀書的?5.她在美國求學如何生活,具體做過什麼工作(如半工半讀)。6.雙方交往情況?7.與龔維瑤同時期在隊的還有什麼人等等。
根據父親所寫,龔維瑤1939年3月左右在桂林參加抗宣一隊,剛一加入,就趕上一次大型流動宣傳,跟著隊出發去桂南、粵西,走遍十萬大山山區的那良、那麗、欽州、防城、濂州等縣的東興、龍門、吳家、北海等城市、鄉鎮、農村。在流動期間,她曾經管理隊內的生活,還參加一些唱歌節目。
桂南、粵西的流動工作結束、7月回到桂林不久,龔維瑤離隊,去重慶和她的父母會合(母親告訴過我,龔維瑤家有錢,她的母親說過,我女兒不用別人給介紹工作。大概這就是她離隊的原因吧。不過她能把十萬大山那次流動堅持下來很了不起)。
根據父親寫的證明材料,他從新加坡回到香港後,1949-1950年期間,龔維瑤來找他,說她愛人在美國,她要去找他,並且讀書。說過準備半工半讀,但是沒說讀什麼。後來父親才知道,她學的是兒童教育。她去美國,是父親托旅行社替她買的船票。
父親需要交代幾次走親戚的經過:比如哪年春節龔維瑤和她丈夫錢寧教授和孩子們來我家拜年;哪年父母帶我們去水利研究院宿舍看望他們,當時父親曾向錢寧請教治沙問題(錢寧是我國著名治沙專家)。談到治理黃河的問題,他們認為要徹底解決黃河的流沙,必須從上流解決水土保持(植林)做起;還有一次龔維瑤到我家,父親問過她研究兒童教育有什麼心得?1965年一次龔維瑤和錢寧的姐姐(或妹妹)來請父親幫忙邀請一位外辦領導人到她的單位去做形勢報告,父親建議她用單位黨委的名義去請;最有意思的一次是1967年7月前後,龔維瑤來我家問父親“靠邊沒有”,她說你在香港工作那麼久,怕你犯了錯誤。父親回說沒有。她又說,最近看報紙,香港同胞對港英的鬥爭很英勇[1],看來過去的工作做的還不錯。這次見面,父親也有問錢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表現如何?龔維瑤說,起初他有些緊張,現在好了。
在“證明材料”中,這也算是最有煙火氣的一篇了,表姨的性格躍然紙上。最關鍵的是父親給龔維瑤證明了“以上這些接觸中,我未聽到他們對黨、對社會主義、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有什麼不滿的議論。”
(圖二,吳荻舟給龔維瑤寫的“證明材料”。)
4.在父親給金乃華寫的證明材料裡,開篇第一句就說:“同志們提出的幾個問題,想了好幾天,有的連一點印象也沒有,有的還記不周全,現在把記起來的,交待如下”。
簡單來說,金乃華是“上海文化界內地服務團[2]”時期的關係,但不是父親的團友,而是安徽當地部隊的。當時服務團經費困難,團長柳乃夫想了很多辦法解決,參加廣西173師某部軍事訓練是其中一個辦法。“金乃華擔任中隊長,教我們軍事操練,掛武裝帶、值星帶、配短槍、沒有穿長筒皮靴,他教操喊口令等,給我的印象,他是受過軍事訓練的,但,他是在哪裡學的,是什麼出身,什麼政治身份,我不了解。當時,我沒有問他。”
5.還有一個特別的例子。父親在1968年9月25日為桂林藝術館劇團邱星海、鄺雅梅寫的證明材料。根據父親的證明材料,我看出來的端倪是這樣:他們是當抗宣一隊在桂林工作時認識的,偶爾見面,並不熟悉。邱曾經想參加抗宣一隊,後來沒有成事。就是這樣一面之交,也要為之回憶寫證明。而另一位,鄺雅梅,則在多年後、當父親在香港擔任華商報讀者版編輯的時候曾經來找他。當時父親負責做“交通”,接待來訪讀者及各界人士,輸送民主人士回國,這項工作本來是不公開的,但,輸送多了,知道的人越來越多,最後幾乎成了公開的事。
父親寫道:“鄺雅梅什麼時候從台灣到香港,我不了解。具體安排她回國的情況,已記不起來了。當時,她找到我和要求協助回國的途徑有三:一是她自己到報館找讀者版,要求協助回國工作,我報告領導(喬冠華、外交部;饒彰風、廣東省外語學院),領導批准後,我安排她回國;二是她通過朋友找到領導,提出要求,領導同意後,交待我去和她聯繫,並安排她回國;三是她通過朋友向我提出,我報告領導同意後去找她。當時輸送回國的人很多,一批批送,究竟怎樣的情況下找到我,反復回憶,一點也記不起來。”
父親為什麼要寫出三種可能性?我估計是因為父親知道,如果父親所寫和鄺雅梅本人的交代不符,會對鄺雅梅很不利。這三種情況是當時的工作原則,只要有其中一種情況對得上鄺雅梅的交代,對她將是莫大的幫助(三種工作原則詳情可參考第五章 送人回國的部分)。
6.1968年9月27日,父親為白玉華寫證明材料。她是我們非常熟悉的阿姨——白樺阿姨。在我的記憶裡,她是在文化大革命後到我們家走動最勤的幾位抗宣一隊(劇宣七隊)老隊員之一,對我的父母和我們幾個孩子都很關心。父親在證明材料裡回答了五個問題:一,白玉華1943年回隊和再離隊的時間;二,抗宣一隊-劇宣七隊的服裝、待遇;三,被迫集體加入國民黨的經過;四,高士奇、白玉華經香港回國問題;五,抗宣一隊到柳州工作,張發奎是否到隊裡去過?
關於高士奇,百度百科介紹:“高士其(1905年11月—1988年12月19日),原名高仕,中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科普硕士、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我記得母親說過,高士奇身體很不好,白樺阿姨照顧了他一輩子。
下面是高士奇的哥哥高志奇寫的《高士奇畫傳》中一些高士奇的故事:
高士奇在美國芝加哥大學研究細菌學的時候細菌由耳入腦,得了腦炎後遺症,不良於行,眼球常常翻上去下不來,很多時候只能躺在床上休息。盧溝橋事變後,他在艾思奇的影響下去了延安,七次見到毛澤東,系統地閱讀了馬、恩、列的英文版著作。他在延安受到尊重,每個月還有20元津貼,和白求恩一樣。因為他不良於行,很多時候都是請人背著他。他寫過一首詩:‘我是個不能走路的人,不能走路也要來到延安,也要在路旁助威呐喊,趕走日本強盜,還我中華河山。’他在延安舉辦細菌學討論會,為根據地的醫護工作者做細菌學講座,起草了延安醫德標準,還和馬海德一起探討醫學問題。人們說:高士奇這樣的人都革命了,還有誰不革命?高士奇這樣的人都革命了,革命還能不成功嗎?後來他病情惡化,就離開延安,輾轉成都老家,和老父親見過一面,然後又在重慶躲了一段時間,最終去了香港治病。包括宋慶齡在內的社會人士、清華校友都給他籌款,在各界的關心援助下病情有所好轉,但是聖瑪麗醫院的費用實在太貴,一個月後,他離開醫院。本來地下黨派了護士照顧他,他自己已經沒有辦法寫字,只能口述,護士幫他記錄,寫了兩篇論文。可是1941年12月日軍佔領九龍,封鎖了九龍與香港的海面,很多居民都逃了,護士也失蹤了。三天三夜,高士奇沒飯吃,沒水喝,拉撒都在床上,拼命叫喊,終於有一位老太太聽見,把他從奄奄一息死亡線上救了回來。後來,地下黨指示另外的人帶他經廣州到了桂林。他在那裡做食品研究所所長,還寫過很多科學小品。他在桂林第一次結婚,他還想發明科學字母,還寫過一篇200頁的著作,但是都在戰亂中散失,沒有留下來。後來日本轟炸桂林,他的妻子失蹤,護士捲財而逃。在日軍進城最後時刻,馬寧救出了高士奇。1947年9月,白玉華、即白樺作為護士,陪著他坐中央號輪船,從上海到了臺灣。在那裡氣候好,風景好,偶爾還可以去洗溫泉。白樺對高士奇十分敬重,照顧周到,還幫助寫作,把他的口述寫成文稿,反復修改、謄抄。悉心照料下,高士奇身體漸漸好了起來,他研究數學,寫科普小品,回憶錄,翻譯公共衛生的著作,但還是想念大陸。1949年5月24日高士奇乘坐湖北號輪船到達天津。5月31號,坐火車到北京,周恩來安排他住在前門的遠東飯店。他參加了中國文藝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成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又是新政協的代表,參加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的全體大會。他是別人背著來到天安門廣場參加開國大典的,扶著白樺站立了一個多鐘頭,親歷毛澤東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從這些描述可以想象,白樺阿姨是個多麼善良而堅忍的女性。
7.就連隊員的戀愛問題也受到審查,要父親作證。一份寫於1968年12月1日的證明材料也是回答問題式的:一,關於戲劇音樂藝術訓練班的性質、功課、學員等;二,XX和XXX的戀愛問題;三,關於劇宣七隊隊員給中山大學某學生劇社排練問題。這些非常枝節的問題,父親未必清楚吧。像那個“戀愛問題”、而且還是“吹掉了”的。果然,父親只能說“我是1946年隊在廣州鬧復原期間,才聽說XX和XXX戀愛,隊復員到了香港後兩三個月,又聽說他們的關係吹掉了。XX有一陣很懊喪。XXX那時候在廣州中山大學讀書。他們的互相認識可能是在劇宣七隊到坪石去中山大學工作的時候。他們認識的過程,從戀愛到吹掉的情況,我都未詳細了解,只知道這一點。”
8. 1968年12月7日寫的證明材料(缺第一頁),父親證明洪猷“未發現有什麼偏差。”在本章介紹的父親所寫“在香港十四年工作”交待材料裡,父親回顧香港電影工作情況時對自己多有批判。不知道那段歷史的人會覺得他一會“左”,一會右,什麼錯誤都犯遍了,因為其實他負的是“領導責任”。可是在他為其他同志寫的證明裡,我沒有看見他說一句哪些具體工作誰應該負責,他把責任都攬上身了。
下面是他給洪猷寫的證明材料,開頭一段應該是說他自己當時的身份和工作內容:
(……刊編輯)。實際上,主要是搞電影工作,此外,兼搞文化界的統戰工作,聯繫一部分民主人士。
這期間,電影方面的主要任務是:一,由於司馬文森、劉瓊、齊聞韶等九個電影工作的主要編、導、演遭港英帝國主義迫害,引起部分電影從業人員的思想波動,需要做穩定工作;二,決定解散各單位的“讀書會”,需要妥善貫徹,需要做許多思想工作;三,各公司要繼續生產,人員要適當調整;四,繼續開展電影線的統戰工作,愛國主義思想工作等。
洪猷在期間,主要是貫徹執行上述任務,有時來我處,有時我去他處,由於彼此的工作不同,聯繫不容易,聯繫不很正常。當時,各製片公司的工作,都是他一個人負責,現在記得起來的,他曾向我反映或研究過以下的問題有:一、各單位的“讀書會”停止活動和解散的情況;二,司馬文森等被迫害後,港英帝國主義繼續對電影界注意,企圖進一步迫害,洪猶曾反映盧玨(演員)被港英盯梢,曾研究過如何隱蔽,我向黃作梅匯報這情況後,決定盧玨撤退;三,主要編、導、演人員的思想,及進行工作的情況;四,各公司業務和人事調整的情況;五,回國的同志提出要求處理五十年代公司等,在國內發行影片收入的存款。我請示後同意處理,但,香港股東所得,只能在國內使用,不能結匯,即不能給外匯(這一條可能時間記錯,如果記錯,可能是洪猷離港後,別的同志向我提出)。
此外,他反映了一些民主人士的思想,和他對他們的工作。
二,洪猷回國的決定經過
司馬文森等遭迫害後,領導上檢查和總結了前一段的工作,做了一些新的工作安排。記得,這期間(我和洪猷聯繫後半年左右):一,黃作梅告訴我國內要調洪猷回國內擔任某單位的工作,但,具體安排他什麼工作,已記不起來;二,司馬文森等遭迫害事件後,感於環境繼續緊張,考慮到洪猷已比較暴露,他的行動又不便,繼續與編、導、演等來往,目標太大;三,記得洪猷也有意回國內工作。所以黃作梅經過考慮,並結合到新的措施,決定讓洪猷回國工作。主要原因是一、二兩點,尤其是第二點。
洪猷在這期間(我和他聯繫期間),主要是貫徹領導交待的任務,未發現有什麼偏差。
9.1968年12月15日為抗宣一隊(劇宣七隊)隊員林韻寫的證明文件:
“現將所提有關抗宣一隊(劇宣七隊)成員林韻的幾個問題交待如下。”
這一句再次說明,父親總是在為他的隊員們回答問題。這次包括:一,林韻如何參加隊,在隊什麼職務,待遇如何?二,林韻在隊時參加過那些工作、有過什麼創作、指揮過什麼節目?三,林韻離過隊、犯過錯誤沒有?四,劇宣七隊被迫參加國民黨,林韻說過什麼話、態度如何?五,隊與梅縣師管區合辦“藝術班”時林韻擔何工作,是否搞過紀念冊?六,林韻為什麼回福州,中藝是否討論過,有何決定?七,林韻回家後是否和你通信,他回中藝時的旅費、和護照是誰負責辦理的?八,解放後見過林韻否?
這些顯然是林韻當時所交代的,造反派於是四出外調,想得到“證實”或者找出問題作為整人把柄。
和其他大多數證明材料相比較,林韻的證明材料問得更具體更詳盡,不過大多數答案是和其他人大同小異的,不贅述,但是我要記下“七”,這是顯示父親有多麼為難的一個例子,時隔二十年,生命長河中相遇的某個人,那麼細節的事……弄不好就會給這些朋友帶來滅頂之災,但是父親應對妥當。
七,林韻回家後是否和你通信,他回中藝時的旅費、和護照是誰負責辦理的?
父親答復:我想了幾天,記憶裡沒有在香港時接到林韻從福州給我來信的印象。我是1946年11月離開中藝、離開香港去新加坡搞教育工作的。社是1947年(幾月我不知道)去泰國等地的。林韻回中藝的旅費和護照是誰負責辦理問題,我只記起有這樣一點印象。1947年秋季開學前後,或學期中,許諾(許是1947年到新加坡教書的),或還有其他人(如齊牧冬)在一起,向我提起想叫林韻回社(中藝)工作,我表示贊成。後來他們是否用我的名義(或信裡提到我的意見)去信要林韻回社(記憶中沒有我自己寫信的印象),也記不起來。至於寄旅費、旅費來源(可能是大家湊錢,好像談到過)及辦入境手續(護照)等具體情況,我沒有經手,情況如何?請向許諾瞭解。
還有“八”,解放後見過林韻否?
1960年我在北京參加外事會,住在北京飯店。林韻、徐洗塵、胡振表、施明新、林正斌等來看我(晚上)。他們是來北京參加“文代會”,記得那次我在北京看過《劉三姐》的演出。大家談到《劉三姐》之類的歌舞劇時,大家覺得七隊過去的演出還不錯。記得胡振表因此提起寫隊史的問題。胡振表說七隊過去演出的歌舞劇(指軍民進行曲、農村曲、生產大合唱、新年大合唱等),還有一定的水平。於是大家扯開了,你一句我一句,我現在也記不起哪句話是誰說的了。有的說七隊當時演出的歌劇,形式和內容都是群眾喜聞樂見的,受歡迎的。有的說,七隊在西南的群眾中是有影響的,受群眾支持的。有的說七隊的工作還是可以肯定的(記得林韻說過梅縣辦的音樂戲劇藝術訓練班是起了一些作用的,不但在當地、而且在華僑中也有影響,但這句話是否在這次說的記不大清楚),在群眾的眼裡七隊是進步的。當時談話的總的意思就是說,七隊過去走的藝術方向還是(指演歌劇等)對的,大眾的、民族的,是群眾喜聞樂見的,也有一定的成績。
(圖三,隊友相聚。前右起:徐洗塵、吳荻舟、葉霖(後改名蘇湘)、後排右起:胡振表、林韻、齊牧冬。)
最後還是提到要我寫隊史,記得我說哪裡有時間,也沒有資料。他們說他們找資料,我說先看看吧。談完,我和大家一起照了一次相。
記得我1963年(?)陪一批客人到上海參觀,見到孫天秩(上海戲劇學院還是其他藝術學校教燈光,記不清楚了),他也提到寫隊史的問題,並且告訴我他還保存著許多資料。我對他說,我什麼也沒有了。
那次談過後,他們並沒有給我寄過什麼資料,我也再沒有找他們提過這個問題。
他們終於把寫隊史付諸行動,已經是十幾年後,那是後話。
10.有一份寫於1969年4月3日的證明材料,不是為熟悉的抗宣一隊隊友而寫,而是為在隊的駐地認識的當地人何平而寫,要交待一,怎麼認識的?二,抗戰時期何平與什麼人來往?三,全國解放後何平去了香港,和什麼人來往?
父親在回答第三點的時候透露出一些我不知道的信息:“全國解放後,許多國民黨反動政權的軍政人員,除逃到台灣外,不少逃到香港。如過去偽七戰區政治部主任李熙寰[3]、建國日報社社長李育培、政治大隊隊長賴庋祿等都在香港,偶爾在馬路上也見到(如李熙寰、賴庋祿)。我未聽說何平和這些人來往,但,偶爾遇到是可能的。我在香港時,聽到一些有關這些人在港的情況的反映,其中有無何平反映的(不排除)記不清楚:
另外,“何平在香港參加中華總商會,被推為會董,這是有意安排的進去起作用的,不是何個人的行動。”
父親對他的隊員們多有稱讚。關於徐方略,他說“徐方略在隊期間,工作態度是好的,誠懇負責,吃苦耐勞。”關於章枚,他這樣寫:“章枚能指揮、能作曲。”“章枚在隊工作一年,我覺得他不錯。當時隊的成員大都很年輕,沒有一個領導核心。人員流動率很大,一年多出進將近一半,1940年秋,章枚向我提出要離隊時,我很想留他。” 又比如第五章介紹過的中國越劇團團長白彥1960年12月率團去香港演出,父親肯定他“在香港期間的工作、生活和對外接觸等都是在演委會安排下進行的,沒有離開劇團,沒有聽到關於他有錯誤言行或與可疑人物勾搭等情況的反映。”
其他證明,父親也是實事求是,用詞懇切。至少在我看到的這四十幾份證明材料裡,他沒有指認哪怕一個“壞人”。其中一個“他的交待,我看了,發覺和我的記憶是有些出入的。這不是他記錯,就是我記錯,請向徐方略、胡振表等了解一下”;另一個“身體多病、思想單純,聽話,在隊期間進步雖慢,覺悟低,但,沒有發現和聽說她有不利抗戰的言行,和同志們的關係也不錯,所以同志們對她也很照顧。”
在他筆下,隊友們個個都是為祖國和人民奮鬥、努力自強的人。今天我們只可以想像,他這樣做頂著多大壓力,另一方面,我相信父親很為自己的隊友自豪。
這一章寫得很沉重,一來是看到父親寫的交代材料和證明材料數量之大,雖然他慶幸當時自己的記憶力還好,不然怎麼應付?但是,那麼多人把時間和精力用於整人、用於為自己、為他人寫證明,是對人力物力國力資源多麼大的虛耗浪費?對被審查的本人又是多麼大的精神折磨?
當世界文明向前發展,中國卻在舉國內鬥:“路線鬥爭”、“兩個司令部的鬥爭”、“階級鬥爭”……幾乎是任何人與任何人鬥來鬥去。以億計的人螻蟻不如地浪費生命,到底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啟示?立此存照,希望後人會研究這種可怕的意識形態和文化現象。
[1] “香港同胞對港英的鬥爭”指六七暴動,詳見第九章。
[2] 上海文化界內地服務團:詳見第一章7、8。
[3] 李熙寰,國民黨七戰區政治部主任,曾經和父親在廣州有交手,詳見第三章。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第十章 隔離審查
7 禍延母親
前面講到在父親吳荻舟隔離審查期間,母親張佩華也是要配合審查的。她在多年後為父親寫的《吳荻舟傳記》裡提及:“造反派還要吳荻舟夫婦背靠背交待在香港十幾年的家庭收支帳。當時,吳荻舟夫婦結婚己30餘年,前十幾年一直是顛沛流離。l950年張瓊(張佩華)從新加坡回到香港,兩人才開始有一個稍為安定的家。過著包乾、供給、低工資的生活,養育6個孩子和父母,家庭經濟狀況一目了然。他們各自寫下了收支情況。幾十年後,張佩華在吳荻舟的遺物中找到一張紙,才知道吳荻舟也曾被人要求寫下這樣的東西,當然兩人所寫完全吻合。”
我已經在第五章《香江歲月》裡引用了父親所寫“收支”的香港部分,下面是收支的後半部,即回國後的部分:
二.回國後的收支情況:每月我夫婦工資是260多元(我12級,我愛人17級)。開支情況是:(1)保姆工資30元。(2)大學費用75元(兩個孩子在外地讀書,一個中專的在本市住讀,每月每人25元左右,有時多點,有時少點)。(3)中小學學雜費3元(三個孩子走讀,約數)。(4)伙食120元(3大3小,包括煤、水、主副食、年節加菜每人每月約20元)。(5)房租、電費等16元(包括取暖費每月平均2元多點)。(6)負擔10元(我愛人的父親每月10元,其他如偶爾寄點給侄兒們不計在內)。醫藥3元(過去三個孩子集體醫療,後退了現以全家醫藥費計)。(8)交通9元(除我夫婦月票兩張7元外,保姆、孩子用)。(9)書報5元(人民、文匯、紅旗及其他小冊子等),此外家雜(包括牙膏,肥皂,手紙,清潔用具等),衣著(鞋襪、添補衣服等),旅費(在外地讀書的孩子寒暑假旅費等)無法計算。過去是不夠,把帶回來的錢用了。1964年夏大女畢業了,1965年夏三女畢業了,可以少支付25-50元。所以從65年以後有餘。我這幾年還買了一些參考書等,現在我家(去年五六月時)有存款:銀行200多元,家裡有一部分備用,還有300元左右公債。
今後的開支,從上述開支中除去保姆工資30元(已不請),三個大學費用(大兒子應該是今年分配工作)75元(三個小的現在兩個中學,一個小學暫時可以不改變),另衣著中可以減去三個大孩子的一部分,其餘差不多。這樣就比1965年以後更可有餘了。這幾個月的存款數字不清楚。
文末還補記了一筆:還交代了給愛國電影公司寫了幾個劇本故事。@500,約1500元。
(圖一:吳荻舟和張佩華“背靠背”寫下我們家的經濟情況。左邊紅字是吳荻舟所寫,右邊是張佩華所寫。)
母親寫的我們家的經濟情況:
從香港回國前,有現款約4000餘元,公債約400元。因回北京,做衣、被零用約用去一千餘元,買自行車、鋼琴用去一千餘元。帶回來一千餘元(合人民幣400多元)。
回國後最初幾年,還負擔六個孩子,和老父親(每月十元)。每月除吳和我的收入(我剛回86元,後增為98元)外仍需貼補幾十元。特別暑假、寒假時孩子們來回旅費,開學,要多花一倍左右。截至目前,我的全部經濟情況如下:
存摺號碼我現在記不得,明天叫孩子送給你們。
張佩華1968.3.23
母親註明,上述是“荻舟機關來調查的”。
我有一張母親寫於1968年3月的紙條:
在2月上旬就在你們這裡開會後,第二天我到軍代表處,在談了一些其他問題後,談到我的黨籍問題。軍代表(李鳴舉同志)說,外面來的材料我也看到了(可能是指調查材料抄給他的),有人證明你是黨員,但是介紹人問題還沒清楚。他說,你愛人不是也有問題嗎?他在你的入黨問題上有沒有搞什麼?你再好好想想。當然,問題最後一定會搞清楚的。
我認為我和黨聯繫後不久他就回香港了(1948.6),我是1949.4.9日轉為正式黨員的。現在有人證明我是黨員,就可以循此查清,我沒有欺騙黨。
張佩華 1968.3.25
不知道多少年後,母親再次看到自己這張紙條時,註明:
這是“砸掃”(群眾組織吧)揪鬥我時,說我是假黨員,我才提出來告訴他們。因為他們每次不根據材料,正面審查,屢用詐騙的辦法。所以我才說出來,他們便要我寫書面的經過,大概和軍代表對證。我便寫了以上情況。
母親文革初起的時候參加了造反派,一腔熱血跟上毛主席的戰略部署,要為以前不在內地、錯失了學習階級鬥爭的機會而補課。但是隨著父親被揪鬥,她的處境變得惡劣。她還指望群眾組織根據事實、按照政策審查,恐怕是落空了。
我有母親和三叔的兩封通信,正可以了解他們這時期的心情,了解他們對文化大革命的態度。
母親寫給三叔的信——
平兄:
接到了我的信,相信你的心也不能平靜!
是的,我們正在經受考驗。偉大的領袖說,幹部要經受嚴峻的考驗。荻舟和我正是如此。你當初幸虧沒參加抗宣隊,否則誰知道你會不會變。當然變壞也可能變好。現在,聽說過去的所有劇宣隊“全面開花”,全國都在審查。荻舟這個“隊長”,還能例外嗎?
現在,不是抱怨“不該幹”能解決問題的。誰有那個預見呢?和水平呢?問題也不在於審查,這是偉大的群眾運動,問題還在於自己在八年抗戰中實際上做了些什麼,有沒有做對不起的黨、對不起人民的事。如果沒有,審查了不是更好嗎?一切都公之大眾,一清二楚,清清白白。當然,做工作會有錯誤缺點,那是不要緊的,改了就好了。
荻舟究竟有什麼問題呢?30年代,周楊、夏衍這些“混蛋”在上海就搞了文藝黑線,搞了假黨。但是這個時候主要一段,荻舟都在獄中,而他又是“刑滿出獄”的,聽他說那個時期他寫的東西,和夏衍之流在思想上也掛不上勾,還是正確的。1937年以後,還未及做事,就抗戰了。以後主要就是八年抗戰中的劇宣隊問題了。
我不想再多敘述,來增加你的精神負擔。也說不清楚。根據我和他相處的30年,我還信任他的主流是好的。八年抗戰,雖在國民黨區,我覺得他還是盡了自己的力,雖然可能犯了很大的很嚴重的錯誤。
“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黨,這是兩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什麼事情也做不成了。”
想想他的30年經歷,對照偉大領袖的教導,我就有信心。
可能也調查了你們的上輩,如出身是否地主、富農之類。不是也去你處調查了嗎?他在上海如何入黨、從家鄉出來的經過、被捕出獄……肖抱真是誰,這些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你能告訴我一些,你也把他的生平仔細回憶……也是很好的。如果結論和我一樣,不是好嗎?
過去我在香港,你常常要我們回來。我們不是不想回來,只是黨分配在那裡,不能提出回來。結果,我們有了損失——沒參加過運動,直到今天才算這個賬。
階級鬥爭是尖銳複雜的。對荻舟,能不能那麼像我上面所說的樂觀呢?我想不能。在北京我看了許多,楊成武也是兩面派呢!我們還是尊重事實,等待結論吧。
我經受了不少挫折,但是我一定聽毛主席的話(這裡劃掉了“發現我還頂得住”、“我必須頂住”),孩子們也很受考驗,受鍛煉。我們全家、包括你的全家都要永遠站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一邊,頑強戰鬥。如果回到舊社會,我們的孩子就苦了。平兄,你說是不是?
你容易煩惱,不必。要看全域。胸懷祖國,放眼世界,就能高瞻遠矚,在階級鬥爭的大風大浪裡,個人的利害得失就渺小了。平兄,你我共勉之。
因為荻舟還在審查中,沒有結論,如果不是你告訴我有人去向你瞭解,我也不想仔細和你說。現在說了,但是你不必和孩子們說了,金蓮嫂及其他親友,都不必說了,他們機關也不外傳的。切切注意。因為現在還是審查,沒有結論,你知道就行了。
文化大革命之後,我就來看你們,我有一點想家了。
祝你和芸姐好!
瓊 1968.4.3
又及:在偉大的領袖領導下,中央揪出了楊余付,他們可能還有後臺,以後多給你寄點材料。
三叔寫給母親的信——
瓊姐:
來信已閱。關於荻兄受審查,這是黨的審幹工作,一個幹部經過了審查,黨才好更給予工作。在荻歷年給我的通信中,我是深信荻是毛主席的好幹部,忠於黨中央,忠於毛主席的,所以在荻的受審查,我是沒有什麼掛心的,因我們幾家人,都沒有做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的事。
您要我如實的把荻的、以及家庭的情況,告訴您,我是多麼希望啊!只是我和荻相處的時間太少了,僅僅是童年時代較長點,小學畢業後,就只有斷斷續續的短暫的聚會。我小學畢業後,我在家跟表兄一起學種田,他卻考入了龍岩第九中學讀書,我十七個年頭離開家庭,十九個年頭回老家,不到一年,就和他一起遠離家鄉了。同到上海後,他去考中華藝專,我就隻身北上雲夢,在大哥之下學生意;再就只在他被捕前一星期,和他刑滿出獄後回雲夢的一個短期,以及他入抗宣隊的幾天。漫漫的六十年中,除了童年之外,聚會的時間,累計起來也只年把啊!正由於我十六足歲就離開家庭,事隔了四十多年的時日,家庭的情況,我怎能記得呢。現在我把能記得的以及問了各房家屬後,所得到一點,寫在下面:
給人家做菸煙絲的學徒,到晚年才和陳家爹爹(芸仔的祖父) 一起,自己做菸煙絲賣。
到快四十歲,才把祖父的菸煙絲買賣添了點雜貨生意,這就是廣興雜貨店的起點。到了五十多歲他就回老家去了,把生意弄來的錢,買了點田,究竟有多少,我因早年離家,也就無法說明了。不過據家屬們說,故鄉土地革命分田分地時,我們家的田,不足當時按人口分配的規定,還分了點田。
和我在雲夢,荻在上海。只她們妯娌在家,芸仔分的是西洋頭一點田。
田,是分田分地時按照人口補分入的。據她們的回憶,這塊田是別人種下的,在割穀前分給我們,當時還有人說著笑:“別人種田你收穀,真作福”等語。
在上海被捕,我只記得是我23歲時,荻快畢業了,我想繼續讀書,才去上海的。我到上海是四月底,他被捕是五月初。
才在他同學肖抱(荻的中華藝專的同學)處,才知道被反動國民黨政府捉去了。怎樣被捕,我是不知道的。
其他如何入抗宣隊,我上信已說了,這裡不再重說。總之歷史是客觀存在,是可以弄清楚的。黨和群眾一定會替他弄清楚的。
末了祝您們好,小孩們好!
弟海艇 1968.4.16
我今天已從隔卜調回了,這信早就想寫,但隔卜一個人照相、洗相,天天弄到晚上11:00才能就(寢),所以沒有寫。芸仔給你的信未發,我看了覺得都是說的事實,所以一併寄來給您。
(圖二,母親和三叔的來往信件。)
以上就是母親和三叔的通信,三叔提及的早前來信,主要是介紹家鄉情況,已經用於第一章,這裡不贅。他們都十分相信“事實就是事實,可以說清楚”的常識,但是那時候,很多事都反常識,他們也想不到一亂亂了十餘年,本來很清楚的事費盡唇舌、挨批挨鬥也“說不清楚”,“革命群眾”和“黨”都不相信啊。
在父親隔離審查期間,母親也寫了《和香港婦女界的關係》、《我使用過的名字》、《入黨時的一些思想活動》、《我和吳荻舟社會關係的補充材料》和《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父親既然受到審查,母親也就脫不了干係。特別是看到母親在《我使用過的名字》下半截寫的備忘,我知道母親單位的造反派對於挖出她和父親的工作之間的關係是多麼有興趣:
“共兩份,交梁萍秋同志一份。外調和審查結合的,我不知是哪個單位。因在有些地方涉及香港工作,我已向梁說明,我無權暴露香港工作。但調查的同志要,是否講要看梁。梁和調查者都讓我說。梁並說“我們負責。”還要我補充了材料(共三個部分)。這是第二部分,我在香港的統戰關係。
68.11.24日備忘
1969年6月12日工宣隊正式審查黨籍,要這個材料,又抄一份。以上鋼筆寫的,是補充。
母親在《和香港婦女界的關係》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在我聯繫的這批婦女中,後(不專負這工作時)主要和(其中幾個)聯繫。只是在一定時候找她們一起商量,在商量中把上級決定的政策貫徹下去,具體的事都是她們發動群眾自己幹的,我們從旁協助。”“婦女界的統戰工作和其他方面的統戰工作一樣,由於我社會主義祖國一天天強大和更加繁榮富強,香港群眾仰望祖國,即使工商界唯利是圖,也不能不依靠祖國。很多婦女把兒女送回來讀書,後來又在國內工作。她們知道不這樣是沒有出路的。這是做婦女工作的有利條件,是偉大祖國、偉大的黨給創造的條件。只有少數如紗廠、輪船公司的資本家,他們依靠帝國主義,才害怕帝國主義,和我們逐漸疏遠。”
〈我和吳荻舟社會關係的補充材料〉披露更多細節:
我們回北京後,因吳荻舟在外辦港澳組,每年五一、國慶,他往往負責港澳接待辦公室。過去又長期在香港工作,和新聞,電影界接觸多,所以新聞,電影界回來觀禮,有時來我家探訪。就我們來說,仍然是統戰工作,但不主動和儘量避免搞這樣的接待。他們來訪問,當時的接待辦公室有時事前,有時事後都知道,有時還要為他們準備車輛和陪同前來。如電影界一次集體來訪,有夏夢、陳思思、朱虹、高運、王小燕、馮琳、李嬙、胡小峯、韓雄飛、廖一原等(名字記不全,也可能搞混了,如廖一原記不清是不是那次來的),他們都是香港“長城”、“鳳凰”影業公司的演員、導演,廖一原是“新聯”公司經理(粵語影片公司),也是我在港電影工作的負責人(黨員),曾到中影公司來會談過。
“長城”影業公司的董事長周康年也到我家去過,後來他離開“長城”到香港南方公司任經理,現已死去。
新聞界如《文匯報》總編輯金堯如、“經濟導報”周明到我家去過。文匯、經濟導報都是我們的報刊,全是我同志。周是統戰關係,是組織把他安排在那兒的。他的身份、活動組織是瞭解的,那次來我家,就是事先經過勸阻,婉辭後他一定要來,就讓他來了。”
關於母親的黨籍,本來母親參加革命工作的經歷是比較簡單的,她在整個抗日戰爭期間掙錢養家糊口,並沒有參加抗宣隊工作,開頭和後期和隊在一起,受了苦,但是不算資歷[1]。到了新加坡,她下定決心參加工作,走自己的路,建立自己的人生,在1949年入了黨。她一直堅信這是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靠父親的力量走上了自己的正道[2]。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從1967年一直到文革結束,不停地折騰她的黨籍問題,到底問題出在哪呢?我看完她留下的全部資料,梳理出一個大概。
在新加坡,父親1948年緊急撤退。父親走前有一位黨員李珣開始和母親聯繫,可是父親走後有一個多月,李珣沒有來我們家,原來李珣也已經離開新加坡。後來李珣的後任林敏來找母親,等於又有黨組織來關心她了,她很努力地又工作了一年多。1949年由林敏介紹母親加入了中共。但是由於當時環境特殊,入黨手續也特殊,母親記錯了一些細節。她在〈入黨時的一些思想活動〉這份交代材料裡說:
這次革命群眾審查我,去找李珣時,李珣說她一點也記不得我了。我想大約她當時工作多,我只是她剛剛接觸的不成熟的培養對象,所以和我相反,她對我沒印象了。這也就證明我說她吸收我,林敏為我轉正是真正的大錯誤。
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說: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覺它。我當時對黨既沒有較多的感性認識,更談不上有理性的認識。這和後來林敏同志接著李珣培養我,吸收我入黨,而我對這件大事一方面興奮異常,死記住了這個日子,而對於其真正內容意義都沒有好好的記住,是一個道理。歸根結底,是階級覺悟問題,是對黨的認識問題。
吳撤走後,我在新加坡又逗留了一年多,然後回到香港。在香港又工作了12年多,我的工作能力不強,但主觀上是努力的。最大的問題,致命的問題,是長期來脫離群眾,脫離群眾鬥爭。20年來在資產階級的汪洋大海裡游泳,在地方党的領導下,著重了對敵人的鬥爭(英美蔣)。所處環境複雜,組織生活和學習都不正常,自己的覺悟不高,自覺性差,實質上是業務掛帥,沒有認識世界觀的改造是根本的改造,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是共產黨員忠不忠於黨、忠不忠於毛主席、忠不忠於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問題。更由於沒有經歷過群眾運動,沒有經受到群眾運動的大風雨、大世面,也就失去了接受群眾審查、糾正在新加坡入黨時一切不完整手續和忘記、記錯入黨的主要問題的嚴重錯誤。
這20年來,我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有歷史包袱。吳荻舟問題發生後的第二天,我向公司軍代表彙報有關我的黨籍問題時,我也只想到吳出了問題,應該重新審查(如何審查我是不知道的)。我懷疑吳,沒有懷疑自己、李珣、林敏。到群眾組織開始衝擊我時,我還理直氣壯。直到具體問題一個個提到面前,才吃驚和慢慢清醒過來,就是說20年來我再沒回憶過這事。1953年我的上級和我一起回廣州,談了幾天,後來寫了自傳,填了表,以為就是審查了,說明我仍然不懂得黨。
後來在革命群眾多次審查後,想到了自己在新加坡黨內接觸的範圍不廣,吳、李走後,只有林敏同志一人瞭解我的歷史,介紹人就只能是林敏了,是這樣推論出來的。但是宣誓、監誓、介紹人都由她一人兼,這種情況我想還是很特殊的。我想了很久,才把這個想法提出革命群眾組織。我還反復想過,根據我和林敏相處時的情況,我雖不知道當時新加坡的組織形式,但我相信林敏不會在沒有上級組織批准的情況下獨自決定接受我。林敏做事不是那樣沒有原則的。
在革命群眾審查我的黨籍時,我的態度是認真的。這是對黨負責的態度。經過清理階級鬥爭隊伍這個鬥爭後,我更清楚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
入黨的具體情節記不得了,這是嚴重的錯誤,我願意接受黨紀的處分。但是1949.4.9日林敏同志領導我在新加坡東區某街(街名不記得了,一個福建人開設的木匠店二樓後房,我的家)內宣誓,只有我們兩人,卻是清清楚楚,一點沒錯。
從1949.4.9-10月底我離新加坡前,在黨組織領導下,後來在何國霑、張偉賢的黨小組領導下,決定由我吸收張淑玉為民青團員,做學校的女教師和學生工作,並且參加了党領導的學運鬥爭這兩項(發展民青和何張的黨小組組織工作)說明我不是党領導的群眾協助黨的地下工作,而是黨組織的一個成員。
我是在新加坡正當白色恐怖時期,環境比較艱苦的情況下爭取入黨的。說明了我對黨的信心。當時我的階級覺悟很低,誓詞中在現實要為建立新民主主義的新中國而奮鬥,將來要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時,我對新民主主義和共產主義只有字面上的瞭解,實際是不懂的。但我相信有黨的領導。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奮鬥,革命就能成功。我著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奮鬥”。我認識共產黨,信任共產黨,主要在我的思想裡有一個舊中國站在對立面可以對比。八年抗戰有對比,三年革命戰爭時“蔣管區”成了“人間地獄”,我所認識的共產黨的工作、作風、品質也可以和國民黨作比較。因此,我對新中國充滿了信心,只要建立了新中國,一切都好了。我一次次克服了困難,把孩子送回香港,堅持留下來。尤其在入黨後,林敏通知我回港時,我仍願教完那個學期。這就是我當時的思想。
我長期在海外,甚至後來留在香港長期工作時,組織生活往往側重工作。黨的會議內容幾乎都給迫切的業務工作討論替代了,就是不突出毛澤東思想、階級教育,組織教育是很少的。我後來也認識自己缺少這一課,希望補上。當時領導同志對我們說將來給你們補。怎麼補呢?誰也沒說過。
我不斷的想,我這個黨員怎麼當的呢?20年了,還沒有階級覺悟,和在新加坡時幾乎一樣。毛主席教導說,“有許多黨員,在組織上入了黨,思想上並沒有完全入黨,甚至完全沒有入黨。” 我想我就是那種思想上沒有完全入黨的黨員。在這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抱著“良好”願望,想在運動中為自己補上階級鬥爭這一課,為保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而積極投入鬥爭。事實證明我又是“不大清楚無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區別”者,在運動中又做了許多錯事,這才懂得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深刻指示:“要清楚知道什麼是無產階級思想,什麼是共產主義,什麼是黨,要得到這一套並不容易。”
今後,只有一個辦法,深入工農之中,接受再教育,改造世界觀,花十年八年時間,也要這樣做。
那天,同志們要我寫當時的思想,現在這樣寫了,如果不行就再寫。
張佩華68.11.20
這是第三部分,我在新加坡入黨時的思想情況,兩份交梁萍秋一份。是外調材料,不知道何單位。
寫完這份材料7天後,1968.11.27日母親又寫了〈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毛主席教導說: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是襟懷坦白,忠實,積極,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
運動進行了兩年,現在已經到了全面勝利的關鍵時刻,對於清理階級隊伍,審查幹部(包括黨團員)的必要性、嚴重性,都已經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現在,我按照主席教導,把自己的思想、錯誤端出來,請你們繼續審查、批判。為了維護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維護黨的和無產階級的利益,我應該認識到由於我入黨時覺悟不高,以後毛主席著作學得不好,主席思想的偉大紅旗舉得不高,階級覺悟一直很低。特別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對主席的革命路線很不理解,又做錯了不少事情,給黨的事業帶來了損失,這是對主席的最大不忠。
雖然如此,我覺得我還是從錯誤和挫折中得到了教益。在這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一定用心給自己補上階級鬥爭這一課。
下面,分述所提幾個問題。
一.1967年8月下旬的一天,我下班回家。外辦的革命群眾已在我家等我。約10人左右(當時我也沒顧到人數,這是估計的)。我只認識鐘瑞鳴同志一人。見面後他們告訴我,經過審查,證實吳荻舟是混入黨內的假黨員,交待的時候很不老實,說的話常有變更。我聽後大吃一驚,我說,他只告訴我入黨介紹人記不清楚了,從沒說過入黨是假的。那時我很激動,覺得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還怕他們搞錯了。他們好幾位同志同聲批評我(發言中的一位,後來我和大女兒去外辦時見到他。他那時是外辦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之一,叫謝炳元)。鐘瑞鳴同志也批評我,說我站在夫妻立場上,是不對的,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相信群眾。我說,我是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相信群眾,但入黨這樣嚴肅的事怎能造假?吳荻舟只說他不記得介紹人了。他們說,吳荻舟如果這樣告訴你,就欺騙你了,你就上當了(大意如此,原話不知是不是這樣),你應該相信群眾。這時,我逐漸冷靜,說,我是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群眾的立場,但這事太突然了,令人不能相信。他還是我的入黨介紹人。立刻一位同志接著說,那你的黨籍也有問題。另一位同志仍批評我剛才還不相信群眾。我說,我明早就去向軍代表彙報。談話就到這裡,以後他們查了我的家,最後拿了幾樣東西,寫了收據,要我提供所知道的吳的情況,就走了。以後,我寫了材料。收據和材料副本,公司“砸三舊”的同志們到我家時全拿來公司,封存在軍代表處。
二.關於我入黨介紹人的問題。劉談鋒是那時新加坡我黨的一位負責同志。他決定趙沨和吳荻舟為我的入黨介紹人,這是趙沨吳荻舟都承認了的。但是後來他們都先後回到香港,事實上他們已經和我沒有關係了,我為什麼還一直以為吳趙是我的入黨介紹人呢?我想錯誤的根源仍然在於我當時的無產階級覺悟低,對黨的性質沒有真正的理解。對不理解的東西,要要牢牢記住是不容易的。另外,也由於當時黨在海外,處於地下。我既沒參加過別的同志入黨儀式(也沒聽見有誰談過),見過他們辦入黨手續,那時新加坡又正處於非常時期,我的入黨儀式安排上更不循常規,而只有林敏同志一人在場。這些在當時我都不理解,當然也沒問過為什麼只她一人。從而引起自己特別注意更嚴格的要求自己,但是歸根是個階級覺悟、政治覺悟問題。
回到香港和吳荻舟談起入黨的事,一聽介紹人應該是兩個人,我可能就迷糊了。我想大約就在這時,吳荻舟以為仍然按照他在新加坡時劉談鋒的決定告訴我他和趙沨是我的介紹人,我就記住了。我一直認為吳趙是介紹人,可能就是這樣來的,我再想不出別的原因。
在近一年的審查中,同志們否定了吳趙,我重新回憶時,想了兩個方面。一、吳趙為什麼不是。二、不是他們是誰。第一個問題我回憶的結論如上述。第二個回憶:我在新加坡接觸的全部黨內關係,在李珣走後(她也沒正式向我暴露黨員)只有林敏、何國霑、張偉賢和最後領導“學運”鬥爭時見過幾次的林同志。他們中知道我的家庭,我的歷史的只有林敏一人。因此,只能林敏是我的介紹人。但是,按照黨章介紹人應該是兩個人。為這個我想了很久,又做了錯事,就是給林敏寫了信。信大約是二月下旬寫的。二月上旬,“砸三舊”的同志們審查我的第二天,我和軍代表談話(李鵬舉同志)談到我的黨籍問題,我說我雖然有些情節不記得了,但我是黨員是真實的。李代表說,外面來的材料有人證明我是黨員,但是介紹人問題還沒清楚。他懷疑在我入黨的問題上,吳荻舟有沒有搞什麼?要我再想想。
我想,我入黨是在吳荻舟回香港後幾乎一年,他只是在開始時向組織介紹了我。這一點我十分清楚,現在入黨介紹人都不是他了,就更和他沒有關係了。但是在那些具體問題上我仍然回憶不出什麼情節來,不理解為什麼在調查後仍然懷疑我不是黨員。我想,有人證明我是黨員(我知道這個證明人只能是林敏),其他問題不就清楚了嗎?認為這些是次要問題,便寫了封信告訴林敏。關於我的黨籍革命群眾審查的幾個問題,我說,如果黨的紀律允許,請給我回信。三月初,林回我一信,說了三點。一,兩派群眾都去調查了。她盡自己記憶之所及回答了雙方。二,按照黨的審查紀律,現在不能告訴我什麼。三、要我相信群眾,相信我們偉大、英明的黨,最後一定會把事實搞清楚,提醒我一定要忠實,要對群眾的審查持正確態度,不可抱怨群眾,因為她在實踐中(她執行了資反路線,受到群眾的衝擊)已經有了親身的體會,特別是年紀較大的老同志,更應該如此。
此後,我在東直門外勞動,有空回憶這個問題。
大約過了半年,7月份,我曾寫了一個材料,我說如果不是同志們審查我,指出吳趙不是的,我就仍然不會回憶、糾正,現在經過半年多反復回憶,從頭想起,才敢肯定林敏同志是我的介紹人,處於新加坡當時的情況下,由她代表黨組織吸收了我,我的介紹人是她,入黨的宣誓人、監誓人,也都是她,只能在那種非常狀態下,組織才能這樣處理。我還想了,是不是林敏個人決定這樣做的?如果只是她個人的決定,就可能有錯誤了。但是我認為那時至少還有我後來知道的三個黨員(何國霑、張偉賢、林同志)。而何張又是和我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林敏能不徵求他們的意見嗎?何況還有領導學運鬥爭的林同志(可能叫林彥群)。因此,我相信那時在新加坡我們的黨組織仍在領導著。這是我的思想活動,彙報出來。
還要彙報以後我還給林敏寫過一封信,這是在“砸三舊”的同志們又一次審查我之後(幾月不記得了),他們說我是假黨員,我說我是黨員,林敏可以證明。有一位同志說,林敏自身難保了。回來後,我想了很多天,難道新加坡的黨組織真的有問題了嗎?我不相信,便寫信去問林敏(我想只有新加坡的黨組織有問題,林敏有問題,才影響我,如果是林敏只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了什麼問題,就不影響我的問題)。我還說明,她如覺得不方便,就不必回信,以後她沒來信。
在我的黨籍審查問題上,我的材料全是一式兩份,兩個群眾組織各一份。這個問題我也告訴了“一月風暴”,怕萬一真的有了問題,“一月風暴”不知道,又會受到指責。
至此,我忠實、坦白地把自己的思想、看法、錯誤全擺出來了。
現在我最內疚、最不安的,是我給林敏寫信,害了她(給我回信)。隨著階級鬥爭的深化,我認識到審查幹部是一場嚴重的、尖銳、複雜的階級鬥爭,不管當時是什麼動機,怎麼寫的,反正在審查的時候通信就錯了,涉嫌對口徑。這個錯誤我應該負完完全全的責任,思想裡不安很久了,所以你們一問,我立刻告訴你們,你們是代表組織的,不能欺騙組織。
我深深體會到,沒有毛澤東思想的武裝,寸步難行。主觀願望再“好”,也是盲目的,個人主義的,簡直錯誤不斷。
我有了這些錯誤,我誠懇地接受批判和組織的處分。偉大的導師毛主席教導說:必須對於自己工作的缺點錯誤有完全誠意的自我批評,決心改正這些缺點錯誤……只有在這種嚴肅的負責的實踐過程中,才能一步一步的懂得正確的立場是什麼東西,才能一步一步的掌握正確的立場。
這就是我現在的心情。
張佩華 1968.11.27
2份,交梁萍秋一份。
(圖三,張佩華留下的這個相冊,是她1949年離開新加坡時育英學校的同事們送給她作紀念的。左上:張佩華和她的學生們。左下: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右上:張佩華和她的同事們,左一是張佩華。右下:張佩華和她的同事們,前排右三是張佩華。已經是三個孩子的母親,笑容仍猶如少女般燦爛。這些泛黃的照片,承載了她的珍貴記憶。)
梳理、消化一下母親的材料,當年因為形勢和環境原因,入黨手續不規範(父親那時候更是只有單線聯繫的一個人——曹正平,曹後來叛變被處決,所以父親坐牢後就“斷了線”,其實上面是知情的,一直把他當老黨員用,卻沒有組織關係,到1988年才找到為他作證明的人——曹正平被捕後接手的嚴啟文),誰也沒有想到日後這會成為問題,加之年代久遠,記憶模糊,她寫材料或者口頭交待前後有出入,造成更多“疑點”,百口難辯。可是,誰又能保證清清楚楚記得幾十年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呢?活在一個充滿荒誕鬥爭的環境和時代,才會遇到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和無端的煩惱。
在1968年父親隔離審查期間,母親甚至曾經挨打。她在1978年4月18日寫的一份報告,講述了挨打的經過:
1968年X月,當時的“砸三舊”派人把我叫到原公司(反帝西路)宣傳處樓上的一間房子裡。在場的有許明霞、李淑敏等全是女的。由許明霞主持,她們追問那張幹部簽名的大字報我是怎樣策劃寫的,或者我和誰策劃寫的,經過的情況……。逼我“交待”。我說:我可以告訴你們我參加的過程,毛主席教導,別人的事讓別人自己講。我這話竟激得她們那麼大的怒氣,立即狂呼大吼召來了(從書架後面躥出來的)馬慶悌,他瞪著牛眼,大喝一聲:“不說?”對準我右胸就是一拳。就這一拳把我從房子的正中打到牆的一角,仰跌下去,頭不知撞在什麼東西上。在我的神智還沒有完全清醒的時候,馬慶悌又上來一把抓住我的頭髮,把我連拖帶提的拉回房子中間原來站的位置上,再使勁一按一丟,我又跌倒在地下。就這三個動作。
回到辦公室,我抱頭坐著。同志們來看我,都看到我前額的頭髮被揪去一撮。我的頭和胸部痛了很多天,自己買跌打藥吃。主要從那以後,同志們都發覺我的耳朵聾了(聽見聲音,聽不清話)。我去北大醫院看過,他們檢查不出我生過什麼耳病,只得告訴我,是神經性的,無法醫治。過了這許多年,現在好一些了,但和人談話時還是要很注意才能聽得完整些,並常常要請對方再說一次。
張佩華
1978.4.18
這個東西是劉龍彥要我寫的,並交給他。
4.17晚記
母親的文革經歷和許多人的文革經歷告訴我們,群眾鬥群眾是沒有理性、沒有邏輯和常識可言的。多少人性惡以“革命”的名義進行。
[1] 參考第三章有關張佩華的各節。
[2] 參考第四章有關張佩華的各節。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6 何罪之有
根據我為父親吳荻舟整理的“交待材料”清單看,他先是被要求交待香港工作,然後被追究歷史問題,其中重點是坐牢和抗戰時期的表現。坐牢期間的“交待材料”就有《在獄中七年》、《難友列表》、《被捕、扣押、審訊、判決的地點和時間》、《訪問記錄》等多篇;抗戰期間的有《抗日宣傳八年》、《內地服務團》、《交待材料》等。
各篇內容時有重疊,因為如果造反派不滿意,他都要反復重寫。本節盡量不贅述,重點關注他怎樣交待和批判自己。
母親張佩華留下筆記稱:“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而是有利他們整人”。通讀、對比“交待材料”後,確實可見這樣的脈絡,初期的“交待材料”以敘事為主,越往後越多上綱上線,言必稱“偽”:“偽長官司令部”,“偽七戰區”,“偽政治部”等——這對我判斷一些沒有標記日期的材料孰先孰後倒是有幫助。
比如在一份沒有標記日期的“交待材料”裡,父親在第一段這樣寫:“我最大的錯誤,就是出獄後沒有馬上千方百計找到黨解決組織關係。抗日宣傳工作的八年中,我雖記住入過黨,受過黨的教育,對自己有要求,有約束,但沒有組織關係,沒有黨的領導,不知道黨當時對許多問題的政策(比如,黨對黨員被迫要參加國民黨的政策是‘在黨員被國民黨強迫入黨時,即加入之(毛選752頁)[1]’,所以1942年遇到這問題時只好(1)看別的隊的行動,(2)採取了一些表示政治態度的措施後被迫加入了,加之自己政治思想水平低,主觀世界沒有改造好,不能拿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世界觀去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結果單槍匹馬工作,犯了許多錯誤。”——有批判自己,但基本上是就事論事。另外在“交待材料”裡談到一個人名“符羅飛”的時候,還是用中性的表述:“隊到梅縣後,有一部分隊員決定和符羅飛(符,留學意大利,學的是什麼抽象派雕塑)去興寧辦中原藝術學院”。
估計這份沒有標記日期的“交待材料”是很早期的,在隔離審查沒多久、1967年9月15日寫的《抗日宣傳八年》裡,“符羅飛”前面已經加上貶義定性,變成“是一個資產階級權威(符羅飛)帶頭搞。後來搞不成大家又回來了。”
(圖一:沒有標記日期的“交待材料”首頁,張佩華在右上角註“根本找不到”[2]。)
就是這篇《抗日宣傳八年》,前25頁也還主要是按時間軸敘事,到了後半截卻陡然開始把前面說過的事伴以“上綱上線”再說一遍,用上很多“造反派”的語言,言辭犀利地自己質問自己,頻頻“扣帽子”,估計就是造反派對他前面的交待不滿意,他不得已接受了他們的批判、按照他們的批判寫。下面就看看《抗日宣傳八年》後半截的內容:
抗宣一隊的工作量是大的。同樣,我的錯誤相應也是大的。可是我一直沒有認識到,一直認為抗宣一隊當時的工作是堅持了團結、進步、抗戰到底、反對分裂、倒退、投降的黨的方針的,沒有提到更高的角度來分析和認識這個問題,所以一直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且錯誤不是一件,是一貫,因此是思想根本未改造。
一.最高指示:藝術為階級服務的。我在八年反動統治區裡工作,雖然在廣大群眾中演了那麼多場次,那麼多節目,但,也在偽長官司令部、反動軍隊中等反動的巢穴裡演出過,慰問過,這又是為哪一個階級服務呢?這不是為反動的階級服務嗎?尤其1941年以後反動的國民黨已經公開搞分裂,破壞抗戰了,我們還到那些地方去演出,這就更大的錯誤,喪失了階級立場,站在反動的立場方面去了。
還有,我們演的節目,都是表現八路軍、新四軍和堅持抗日的解放區、敵後和延安等廣大人民武裝和群眾的,而我們把這些節目拿到蔣管區演出,不得不把歌詞中的“八路軍”改為“我們的隊伍”,或“抗日軍”等其他詞兒來代替,但,又是穿著反動的國民黨軍的服裝,在唱軍民合作抗戰到底,或舞臺上的群眾在歌詞中歌頌這個軍隊,那又是為誰貼金?為誰服務呢?所以即使不是演給那些反動的官兵看,是演給群眾看,也產生為反動的國民黨貼金,塗脂抹粉替他們宣傳,在群眾中造成了他們在堅持“軍民合作,抗戰到底”。這不是很明顯是錯誤的嗎?不是為他們在服務嗎?
二.最高指示: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可是我們在偽四戰區長官演出,慰問,反動的張發奎請我們吃飯,對我們的演出表示“滿意”,不正說明,我們舞臺上的形象是他們歡迎的嗎?
偽四戰區、偽七戰區、偽九戰區,容許我們的隊伍到處走[3],不也說明,他們歡迎嗎?那麼我們就該反對,就該離開那裡,或者不演這樣的戲,不留在反動的統治區。可是我當時還堅持能起作用,還以為自己的工作敵人是不歡迎的,我沒有從實踐的效果檢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所以造成錯誤也不自覺。平常表現自以為是,主觀片面,八年工作不斷存在。
重新認識了抗宣一隊(七隊)的工作及效果,暴露了自己這些的小資產階級立場、觀點,對過去自己的工作、思想的結論,不應是肯定的,而應是否定的。也就是說,只有全面地否定自己的階級本性、立場、世界觀,把自己的世界觀移過來,移到無產階級這方面來,才能正確地看自己的錯誤,才能為無產階級的事業服務,才能緊跟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緊跟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緊跟光榮的、偉大的、正確的黨。這樣才能在工作上不犯錯誤,少犯錯誤。
總之,我的思想還只是小資產階級的進步思想,對問題還是只看到表面現象,看不到本質,所以實踐的結果,是反動的也看不到。
在這份文件上有很多父親用紅筆寫的旁註,比如“一直認為抗宣一隊當時的工作是堅持了團結、進步、抗戰到底、反對分裂、倒退、投降的黨的方針的,沒有提到更高的角度來分析和認識這個問題”這一段,用紅筆旁註:“當時一定要我認隊是反動的,我未堅持。”又比如“過去我把這一段的工作估價很高,現在要重估價,而且結論是錯誤很大,主要是由於我的世界觀沒有改造,立場沒有移過來,移到無產階級這方面來”這一段,用紅筆旁註:“極左思潮的例子”。這些紅字很大可能是多年後、比如70年代、80年代兩次寫隊史前後重溫“交待材料”時旁註的。
造反派曾逼著他承認隊是反動的,在另一份“交待材料”裡父親也寫過這樣一句話:“具體交涉的過程我不知道,交待不出來”。所以母親說“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而是有利他們整人”,造反派不在乎什麼是歷史事實,只有抓出叛徒、特務、國民黨殘餘餘孽,階級敵人,走資派,才能彰顯造反有理,不達目的他們就沒完沒了地施壓、逼供。
(圖二:吳荻舟多年後的紅色旁註:“當時一定要認隊是反動的,我未堅持。”)
在另一份只有P13-25的、關於抗日時期的遺文,很多名稱前面也是加上“偽”字,特別是,自從意識到造反派的目的是整人,父親開始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當時是我自己決定”,“我的思想‘左’、右傾”,而對隊友們則是百般肯定和維護:“同志們能吃苦耐勞,能樸素嚴謹,認真踏實”,從生活、紀律、演出等各方面肯定抗宣一隊“是一個比較好的宣傳隊”。
下面就看看他如何對自己展開大批判:
(前面缺頁)有誰可以商量,更沒有黨給我請示,給我抓主意,究竟該不該做?該怎樣做呢?當時我是自己決定,這樣想,這樣做了。最近我對《史話》[4]寫自我批判時,一面看到《史話》有那麼多錯誤,一面感到偉大領袖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批評了我。毛主席說應該學習中國近百年史,他批評有些人“言必稱希臘,對自己的祖宗,則對不起,忘記了。”因此,我批評自己當時不應該講《史話》。
1945年在梅縣,沒有工作,也沒有搞集體學習,只強調加強大家自己學習,只辦了一個戲劇音樂藝術訓練班,安排了一批同志去教學,我在那裡也宣傳了民族形式,談了文藝為抗戰服務,堅持抗戰。總之,“抗宣一隊”的同志都很年輕,有的參加時只有十五、六歲(如武漢時已參加的孫天秩),最小的才十二、三歲(如1940-1941年參加的施明新、傅月秋),他們是單純的,要求進步的。
3. 生活。“抗宣一隊”生活作風,一般說也是樸素嚴謹的,大家還能吃苦耐勞,能和工、農廣大人民大眾相處。由於不斷流動,自己預備了一套行軍的用具,有軍用火灶(當時還計劃過買軍用帳篷,以便根本不住民房,後來買不到),到什麼地方都是自己燒飯煮水,住祠堂、廟宇、學校(假期)等公共場所,從不干擾群眾,雖然沒有做到三八作風的要求,但也強調艱苦樸素,不拿老百姓一針一線,出門掃地捆稻草等,而且堅持這樣做。
全體隊員雖然都拿固定工資(當時叫餉),大多數又都是青年,除吃、穿、用外沒有其他負擔,但,由於國民黨統治地區物價波動,天天上漲,幣制不穩,天天下降(貶值),所以一人收入,一人用也並不怎麼有富裕。1940-1941年為了工作需要,自動擴大名額,超編制人員就靠演出收入開支。但,由於“抗宣一隊”是“官辦”的,不是職業劇團,不能老公演,不能老賣票,只好在為XX學校籌款,為XX社團籌基金等名義演出時,要求給一定額的演出費,然後靠全體同志的勞動製佈景、改佈景、製道具、搬佈景、運道具等,把拿到的演出費節省一部分下來,維持日常開支,偶爾也自己公演。遇著青黃不接,或演出費無法借墊時,工資有時發不出,或暫時不發,或全體平均先發一部分,其餘等演出後補發。有時一兩個月發不出工資,由於帳目公開,大家也沒意見。所以生活是清苦而一般安定的。好在,隊的演出一般是受歡迎的,要求義演的學校、團體多,經常有點收入,有時到農村流動好幾個月和在梅縣半年多沒演出也能勉強維持。
(圖三,紅字旁註:只拿生活費,不是工資,沒有級別。)
“抗宣一隊”的演出受歡迎,說明一個事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黨在國民黨統治地區的人民中的威信也以現在為最高。”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在抗日戰爭中,大後方的人民大眾也在進步,他們熱愛黨、熱愛進步的文藝,他們知道“抗宣一隊”演出的劇本《軍民進行曲》、《農村曲》、《黃河大合唱》是哪裡來的,內容是反映的哪裡的生活。偉大的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說:“大後方也是要變的,大後方的讀者不需要從革命根據地的作家聽那些早已聽厭了的老故事,他們希望革命根據地的作家告訴他們新的人物,新的世界。所以越是為革命根據地的群眾而寫的作品,才越有全國意義。”“抗宣一隊”的演出工作,充分說明了這一真理。不僅是大後方的大城市的人民大眾、知識青年(大、中、小學生等)支持隊的演出,就是小城鎮、農村的工農大眾也喜歡隊的演出(在沅陵,在興安演出《農村曲》就是例子)。在桂林、柳州、衡陽、曲江、每次演出的戲票都很快賣完,可預計幾個滿座、和收入。要求義演的社團、學校的主持者也很有信心。
總之,“抗宣一隊”由於工作、學習、生活作風,一般說來,還是比較合民眾口味,神氣不和民眾隔膜,所以可以說是一個比較好的宣傳隊。
四.工作上的缺點和錯誤
“抗宣一隊”在西南流動工作八年,雖然同志們能吃苦耐勞,能樸素嚴謹,認真踏實,但一面由於我的思想“左”、右傾,或形“左”實右,和小資產階級的立場觀點,等缺點,一面由於我沒有組織關係,沒有党的領導,許多黨的方針、政策不知道,“瞎子摸魚”,知道的、學過的一點又體會不深,不會應用,所以造成了工作上的許多缺點和錯誤,主要的檢查如下:
五.幾個具體問題
1. 演出《軍民進行曲》、《農村曲》等的“八路軍”歌詞和士兵服裝問題。這兩個歌劇劇本,是反映解放區軍民合作英勇抗日的生活的,按原劇本“八路軍”稱號不能用,八路軍的服裝不能用,改用國民軍的士兵服裝,不但與劇情不符,與事實也不符(國民黨軍根本不抗日、消極抗日),我們全體同志不願意,就是別的團體要那樣演出,我們也要堅決反對。怎麼辦?大家討論後,決定更改,把“八路軍”、“新四軍”改為“抗日軍”或“我們的隊伍”,服裝除不用帽花外,符號和臂章則模擬第十八集團軍的。這樣改,當時,認為基本解決了會不會引起被觀眾誤會在歌頌國民黨士兵的問題,因為在國民黨統治地區,雖然很少聽到第十八集團軍的稱號(聽到的是“八路軍”、“新四軍”),但,國民黨軍隊不抗日、不愛民是大後方廣大人民群眾眼下所見多年身受的,當時國民黨統治區的人民管國民黨軍叫做“轉進軍”或“刮民軍”(每次國民黨軍打敗仗退下來時,他們的報紙不說“敗退”,說“轉進”,所以叫“轉進軍”;“刮民”則是“國民”的諧音),所以不至誤會舞臺上的“抗日軍”是國民黨士兵。當然,這樣的演出,有缺點是肯定的。
2. “抗宣一隊”(七隊)穿著國民黨的軍裝,掛著軍委會政治部的招牌,在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國民黨統治區,大力宣傳堅持團結、堅持抗戰,穿著國民黨軍裝在舞台上(記得後來表演大合唱或集體唱歌,我們已不穿軍裝,已改男的穿工人裝,女的穿旗袍)唱《黃河大合唱》的時候,會不會給反動的國民黨塗脂抹粉,會不會被利用來遮蓋它的反動面目呢?是不是早點撤出國民黨統治區好呢?這個問題涉及對大後方廣大人民大眾要不要繼續宣傳抗日的問題。那時候(1941年以後)國民黨統治區,民眾團體已無法存在,也無力存在,言論(報紙)也受到限制,他們的報紙是不會積極宣傳堅持團結抗戰到底等的。那麼,做不做工作、留不留呢?我的初步意見是:留(當然,這只一般說要留,如敵後某地需要哪個隊去,那又當別論),但要加強黨的領導,掌握好方針政策,大膽利用其合法的地位,面向廣大工農和城中小資產階級、青年學生等,多做工作,因為我覺得喚起群眾,擴大抗日統一戰線,堅持團結抗戰到底,對蔣賊投降日本,就是一種阻力。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在一切國民黨統治區域,黨的基本方針同樣是發展進步勢力,孤立頑固派,用以克服投降危機,爭取時局好轉。”
那麼,會不會被利用來遮蓋他的反動面目,遮蓋他的消極抗日呢?當然,國民黨統治區,群眾性的抗日宣傳團體不能存在了,只有這十幾個抗宣隊、演劇隊,國民黨頑固派可能利用這些來裝飾門面,遮蓋它的消極抗日、搞分裂、搞投降的反動面目。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們黨對它的反動的鬥爭,黨對它的反動所發表的嚴正抨擊,徹底的揭露,和大量的事實(他的自我招供)早已把他的反動嘴臉暴露無餘了。毛主席說,皖南事變後,我黨對國民黨頑固派的鬥爭,使國民黨的地位降低了,我黨的地位提高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大後方的廣大人民大眾,對國民黨頑固派的反動行為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的,利用十幾個隊是遮蓋不住的。
從而,我覺得,如能加強黨的領導,能利用十幾個隊的合法地位多做工作,就該留下,否則,權衡利弊,就應考慮撤退,去遊擊區。
3.到偽四戰區長官部演出的問題。拿無產階級歌頌解放區工、農、兵英勇抗日的文藝作品,到偽四戰區長官部去演出,的確存在著拿無產階級的文藝為敵人服務的錯誤。暫不說觀眾中的國民黨軍官是不是鐵板一塊,士兵是不是會受到政治教育,但,高級軍官(包括反動的張發奎之流)中壞的總會多一些,他們是不會受宣傳影響的,他們只會拿這些節目作為娛樂,而且像張發奎看了說好,我們還會幫他起欺騙群眾的作用,使人誤以為他是支持抗戰支持進步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是犯了為敵人服務的錯誤。如果不在偽長官部演,在街上的戲院裡演,國民黨的官兵願意跑去看,那是既會使他們受到政治影響,又沒有上述那種錯誤作用,是可以做,應該做的。這是分化敵人,爭取中間派、進步派、孤立頑固派的工作。
六.“抗宣一隊”為什麼還能那樣工作?
說到在那樣的國民黨統治地區,為什麼“抗宣一隊”還能那樣工作。我的初步看法,主要是抗日戰爭的形勢決定的。這次讀了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著作,看得更清楚了。
本來“抗宣一隊”(其他十三個隊同)是應抗戰需要組織起來的,只要抗日戰爭還在(缺頁)
以上看了父親怎樣反反復復交待和批判自己,反反復復都是想說清問題,想客觀,這樣基本的要求卻求之不得,只能在屈辱中消耗生命。從文革的“交待材料”可以見識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造反派沒有因為父親加重批判自己而放過他,對他的迫害在繼續。
[1] 指1940年4月5日《放手發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頑固派的進攻》。毛澤東選集第二卷共786頁,40篇文章,這是第35篇第6點。
[2] 張佩華旁註:根本找不到,是指吳荻舟找黨。他自從被捕入獄,就失去組織關係,是在南洋工作時重新歸隊。直到1988年才正式做結論。詳見第三章及第十章1的註解。
[3] 關於這一段的歷史,參考第三章,國共合作期間,抗宣一隊為能在國統區“到處走”宣傳抗戰,與各地方當局以及國民黨不同戰區上級主管既有鬥爭,也有目標一致時的合作,但是文革中一概要否定。
[4] 《史話》:指父親1940年代著《世界文藝思潮史話》,開始是作為講義,後來充實成書。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5誰能負責
父親吳荻舟在香港工作十四年後,從香港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工作了五年,直到1967年8月間隔離審查。他留下兩份交代材料:《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對此,母親張佩華批註:“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我理解母親的意思就是問“誰應該對工作中的‘錯誤’負責任?”
那麼就看看這兩份材料吧,可能會得到答案。
(圖一,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首頁,張佩華註: “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 )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我在外辦工作五年多,犯了不少錯誤。現交待如下:
為了解決華文公司和長城鳳凰之間在製片上的矛盾,廖承志曾(1965)“指示”華文和長城鳳凰要分工。華文只拍風光紀錄片,不要拍舞臺紀錄片。舞臺紀錄片、故事片由長城鳳凰等公司拍,這樣就沒有矛盾了,要我把這意見帶去參加黑幫頭子夏衍召開的一個有關會議。我參加了,而且提出了以上意見,在會上做了決定,使華文因拍製風光紀錄片洩露國防秘密合法化了。我應有責任。
為了所謂的使《良友》畫報打進臺灣起作用,要派伍XX的兒子夫婦出去接辦這個畫報,廖承志除親自面授“方針”,把調子降低到連蔣賊的鏡頭和美國黃色生活照片也可登外,還要我找伍的兒子夫婦談一次。我除了再一次傳達廖承志的指示外,還強調,“你們大膽去辦,有了廖主任的指示,不怕犯點兒錯誤。”雖然也指出,“為了隱蔽,你們要社會化,但,要學習,要出泥不污。”但對每年花那麼多外匯辦這份畫報,調子這樣低,即使能發行到臺灣去,又能起到什麼作用,況且它還要在港澳海外起壞作用。這點我完全沒有去考慮,照傳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共產黨員對任何事情都要問一個為什麼,我沒有照這教導去做。後來這兩人雖然沒有去成,但,我是犯了一次奴隸主義的錯誤。(有詳細記錄在中僑委)
當組裡看到外交部根據九九最高指示制定的、發給駐外機構的一個工資制度(第二次)拿去請示廖承志,要發給港澳工委,廖承志不同意,我在旁幫腔了一句,“是,這個也不太適合。” 這是對最高指示不是雷厲風行,聞風而動。這個工資制度即使不完全適合港澳環境,也可以先發給工委研究一下。後來雖然從港澳實際出發,制定了一個新的工資制度,但,思想檢查,我那樣幫腔是嚴重錯誤的。
幾乎做了僑委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方方阻撓廣東省反香港風的革命行動的幫兇。當去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之前,廣東省農村開展“反香港風”的運動。方方一再反應,廣東省對外流人員的做法不對頭,要外辦提意見。有一次還寫了一封信給我轉廖承志,因為我不太瞭解情況,去找方方瞭解,方方說,他已在廣州問趙紫陽提了意見,沒有用。意思就是要外辦(廖)開口。我也覺得對外流人員的處理,有些地方(做法)還值得研究,但認為香港風對農村是有不好的影響的。我把我的意見,連封信送給廖承志看,廖說“只好同意廣東省的做法了。”意思就是不要理方方那封了。才沒繼續辦那個案了。
1963年趙渢領隊去港澳演奏的青年音樂團,帶去的“蝴蝶夫人”,是一顆大毒草。我當時辦這個案子(去港計劃),沒有看出這個錯誤。結果報廖承志批准,出去了,造成很不好的政治後果。這是嚴重的不突出政治的錯誤。現在看來,那個團根本不應該那樣出去。
“林風眠的畫展”去港,雖然計劃是批准了的,但,預展時我看了,提了意見,認為調子太灰暗,不能反映今天的新中國的欣欣向榮的氣氛,許多畫要換。但,後來沒有再問原辦單位“對外文委”是否改了沒有。畫是在港展出了,不管改沒有改,我這樣是嚴重的官僚主義,不是極端對人民利益負責任的態度。
以上交待(未完待續)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7.9.9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二,續完)
一,1962年,三反分子廖承志在廣州,對所謂的“劇本創作組”談到香港電影題材問題的“指示”時,說“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東西,都可以用。當時,我也在場,聽了覺得這個“指示”很解決問題。後來,香港電影支部XXX同志來京彙報工作時(1965),廖又就此“指示”發揮了一番,並要XXX同志留在北京找一批“故事”,帶回去做“標兵”,這樣下面的同志就敢使用“五千年”的題材了。我也很支持。這說明,我對這種不加階級分析,無邊無際的“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東西都可用的錯誤提法,思想上也是很不明確的,很錯誤的。
二,國內和香港合拍電影的案子,不是我辦。後來我看了那個案子,也沒有發覺問題。從思想檢查這是很危險的,值得我猛省的。現在看來很清楚,當時,黑幫祖師爺、中國赫魯曉夫安在文化部門的幹將夏衍、陳荒煤之流,對此(合作拍片)那樣起勁,就是藉口支持香港電影工作,繼續搞他們的“帝王將相,才子佳人”,為資本主義復辟做輿論準備。
三,對三反分子廖承志的錯誤,有時採取自由主義。比如廖承志請客多,而且規格經常超制度。平時雖有意見,但,沒有向他提,每次請完客,單據送來,我總是照簽報銷。
四,1965(4?)有一次,廖承志臨時要孔筱交任務,要我安排黑幫祖師爺夏衍出面請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高卓雄的老婆和香港《大公報》社長費彝民的老婆吃飯,以便調虎離山好讓廖和所謂的香港親英華人、立法局議員利銘澤的老婆談話,我當時考慮到高的老婆和費的老婆是專門陪利的老婆回來參觀的,一路吃、住、玩都在一起,又都是廖的熟人,忽然廖請利的老婆吃飯,沒有她們的份,會有意見,也怕她們說“夏請客,可以改天”,就很被動,便出了一個主意,說一批到香港演出過的音樂團團員,和京劇團團員要見見她們,謝謝她們對他們的協助,並由夏請客,她們沒有推了。但,因人多,多安排了一桌。這不僅是浪費,也是資產階級的酬酢作風。這是錯誤的。
五,港澳組的日常工作,我是從不拈輕怕重、積極去幹的。但,我有一個錯誤的思想包袱,就是覺得自己樣樣不行,經常犯錯誤,受批評,因此背上了嚴重的自卑包袱。
1965年搞機關革命化時,我也曾提出如何提高組的工作質量的問題,搞點組的基本建設的問題。但,僅僅議了一下,又拖下去了。回頭看看,四、五年就這樣事事務務、忙忙碌碌,應付門市把時間打發走了。
1966年,接連兩次和XX爭論後,我就更不想說話了。
這就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老惦記著同志們的批評,背上了自卑的包袱。如果不是由小資產階級的錯誤的個人得失思想、而是由一切為人民的利益的思想出發,每一次受到批評,應該感到高興,因為這是同志們幫助自己改造,那些錯誤的東西,是政治灰塵,是政治微生物,是阻礙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多一次批評,就多掃除了一些障礙物,就能更徹底地為人民服務。所以惦記著同志們的批評是錯誤的,必須批判掉我的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錯誤思想。
六,該堅持的,堅持不夠。今年五月中,佈置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時,我提醒過三反分子廖承志要向總理彙報,廖沒有去。在五月下旬總理批評的前兩三天晚上,我還在會上提出,要廖馬上去,或者廖、羅(羅貴波同志)一起去。但,散會時,他(他們)沒有表示馬上去,我也沒有再提。結果還是沒有向總理彙報。三四天後,總理就批評了。這樣的事,廖不止犯過多少次,如沈建民事件我是親耳聽見總理批評廖的。這次沒有向總理彙報,廖固然有錯誤,但,我應堅持而堅持不夠,也有責任。
七,六月上旬,港澳工委、城X委的同志聽了總理關於港澳同胞反迫害鬥爭的指示後,臨離開北京的那天晚上(6月7日),我找他們雙方(工委和城X委)就建立指揮部的問題協商一下。後來,我向港澳組的監督小組彙報時,未重視工委的楊X同志最後單獨和我談的幾句。當時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領導力量是弱了。”我問,“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他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最後,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和梁、祁研究一下,報個意見來。”(原話記不清了,我寫的“紀要”已送鐘XX同志處)。我以為事情就完了,工委後來也一直沒有報什麼意見來,可是矛盾倒越來越多了。可見我的政治敏感太差,對待問題又太粗枝大葉。當時沒有看出矛盾來,但同志們卻看到了,所以組裡的同志批評我是對的,我完全接受。
八,我沒有做好這次對港英的鬥爭的工作。這次對港英的反迫害鬥爭,我是完全擁護總理的指示,“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準備鬥到年底,或明年初取得勝利。”而且我曾這樣體會並做過以下的鬥爭設想:(一)為了取得鬥爭的主動權,決定罷工的單位,不要貿貿然一開始就宣佈長期罷工,只宣佈定期罷工,慢慢在鬥爭的過程中創造堅持長期罷工的條件。否則,有些戰鬥單位堅持不下去,就會被動(已經出現過中途停止罷工,或堅持不到預定計劃的情況),而且宣佈長期罷工,就不能退下來,只好一批批加上去,這樣便無法主動做到有起有落,波浪式前進了。(二)更主要的,我考慮到十多年來,香港的工人運動(包括群眾運動),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受到中國赫魯曉夫的資產階級反革命路線的干擾(劉的福利主義,我在大字報上已揭發),長期以來,連經濟鬥爭也少,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就根本未搞過,因此要打好這一仗,要有一個較長的宣傳群眾、動員群眾、組織群眾的過程,但,敵人已開始對我們進攻了,我們只好邊鬥爭、邊動員、邊組織,經過長期的鬥爭逐步形成浩浩蕩蕩的革命大軍(工人和群眾——學生、青年、小商販……結合的鬥爭隊伍)。為此,我也認為開始採取定期罷工的做法(條件差的短點,條件好的長點)比較好。經過這樣的此伏彼起的反復鬥爭(包括此伏彼起的罷工、罷課、罷市和大字報、報紙不斷揭發港英一百多年迫害中國人民的罪行,而且鬥爭的面擴大到離島、新界的農民、漁民,使其武裝軍警疲於奔命)後,港英在政治上被搞臭了,經濟上受重傷了,他們的內部矛盾被擴大了(財團中原有主和和主戰兩派,經濟上受重傷後,兩派矛盾必然會擴大、尖銳化,最後主和派是要壓倒主戰派的),那時,我們的力量增長了,敵人疲憊了,我們來一個總同盟罷工性質的行動(鬥爭高潮),是一定可以取得最後勝利的。
但,由於總理指示後,城X委、工委的同志匆匆忙忙要走,和我們(港澳組和港澳辦公室的同志)之間沒有務一兩天虛(原來設想是如此的)統一一下對總理的指示的認識,加之,城X委管的工作,我剛剛接手,主客觀力量和情況都非常不瞭解,所以鬥爭展開後,有些戰鬥部署即使我有些不同的看法提出來討論,(有的部署,我們看到下面已經動了)我也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因為我想香港的同志對情況比我熟悉,我的上述設想,還有很大的主觀成分)。到我離開港澳辦公室時,我的思想就只有一條了:即形勢已如此,無法再回到波浪式前進的方針上去了,只有千方百計把罷工堅持下去,因此,思想上出現了長期與冒進的矛盾,“左”右搖擺的矛盾。
所以我這次沒有做好黨交給我的工作。
此外,在這次工作中,我還犯了自以為是,抓小不抓大以及尊重同志意見不夠(如鐘XX同志提到來人不熟悉情況問題,我沒有及時彌補、糾正這個缺點)的錯誤,這裡一併檢查。
九,機關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我對揭發本單位的當權派(領導)言行時,開始有顧慮,主要是對他們的錯誤言行一時認識不清楚,怕弄錯。直到1966年10月中旬,才貼了三反分子廖承志第一張大字報,揭發他十多年來領導港澳工作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為主的一些主要問題。接著進一步揭發他在港澳工作上搞獨立王國,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後來還貼了一些,但都未提到三反上來。說明我的政治水準低,發現不到問題,上不了綱。
十,港澳組的工作上。突出政治很不夠,尤其每年十一、五一這些重大節日,組織觀禮接待工作上,這缺點表現得最突出。
十一,保密紀律差,我剛來外辦的時候,失掉一個文件,後來找回來,寫了檢討。最近我又把一份有關三反分子廖承志的大字報材料,帶到港澳辦公室去等等。這些都是對人民的利益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
十二,我在港澳組工作,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很不夠,這是組的工作質量提不高、自己的工作質量提不高的、對領導起不到參謀作用、起不到助手作用的最最根本的原因。今後必須加強讀毛主席的著作,活學活用毛主席的著作。
在外辦工作了五年多,錯誤絕不止這點,這裡只是記得起來的,在辦案時提錯了意見,出錯了主意的,現在手頭沒有檔案,只好將來再檢查交待。
至此,我21年來工作上的錯誤的交待,暫告一個段落,請同志們審查。
最後,我向同志們彙報在同志們的教育和幫助下回憶和交待了工作上的錯誤後的一點最深刻的體會。
我採取了不老實的、資產階級的醜惡手法,欺騙同志混進黨來後,在黨的教育和領導下工作、學習、生活了二十一年。這二十一年的工作、學習、生活是幸福的,光榮的。由於我的資產階級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小資產階級進步分子立足點沒有移到無產階級這邊來,儘管我的動機好,決心為人民服務,決心為黨的事業努力工作,但,二十一年的工作中,還是犯了許多錯誤,給黨、給人民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這次全面的回憶和檢查了二十一年的工作,工作上的錯誤,我找到了犯錯誤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根源,就是資產階級的、一切為個人出發的“私”字。我決心在同志們的幫助和教育下徹底挖掉這個萬惡的“私”字,把小資產階級的立足點移過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堅決地緊跟著黨,緊跟著毛主席走社會主義的道路。
最近人民日報一篇社論“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給我的教育很大。其中一段在改造而未改造好的我來說,尤其有現實的教育意義:“對毛主席指示要句句照辦,字字照辦,老老實實、不折不扣地照辦。 理解的要執行,暫時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合乎自己想法的要執行,不合自己想法的也要執行。符合局部利益的要執行,不符合局部利益的也要執行。”社論還說:“要想盡一切辦法,克服一切困難,排除一切干擾,保證毛主席指示百分之百地實現。”
今後我一定這樣做。我認為這一做法才是在工作中真正體現毛澤東思想的絕對權威,這一做法才是改造自己的過程中,要做好工作、不犯重大錯誤的最基(以下缺頁)
(圖二,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 (二)首頁。張佩華批註:“反駁文”和“反英抗暴鬥爭”。)
以上原文錄入《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母親在(二)的首頁批註:“反駁文”、“反英抗暴鬥爭”。顯然母親認為父親在寫檢討過程中迫不得已、違心批判自己,但是也從一個側面披露了那時的情形。
根據父親的敘述,他的責任是作為周恩來、廖承志的參謀作用、助手作用。可以看到,他們對他也是十分信賴的。
廖承志經歷傳奇,他1925年加入國民黨,1927年脫離國民黨,1928年選擇了共產黨後,表現突出,尤其在港澳和外交事務上經驗豐富。父親對他十分敬重,樂於輔佐。在近二十年上下級關係中,絕大多數時候,只要廖承志提出構想,父親千方百計也會落實。有時候會提出不同意見,不過不會勉強堅持,這也符合父親的身份和性格。至於周恩來,在1938-39年間父親曾耳聞目睹其領導方式、工作方式,深受影響,銘記了一輩子。在他們下面工作,他是感到“幸福的、光榮的”。
關於廖承志,根據余汝信著《香港,1967》描述:“廖承志(1908-1983),國民黨左派元老廖仲愷和何香凝的獨生子,原籍廣東惠陽,1908年出生於日本東京大久保。自小受到孫中山和父母民主思想的薰陶。1925年在廣州嶺南大學讀書時參加學生運動,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脫離國民黨,赴日本早稻田大學第一高等學院求學,參加中共東京特支組織的社會科學研究活動。1928年5月被日本政府拘捕並驅逐出境,回國後在反帝大同盟上海分會工作。8月加入中共,在法南區委宣傳部工作。11月被派往德國,轉入德國共產黨。1929年在德國漢堡領導中國海員運動,任漢堡國際海員俱樂部黨支部書記。1930年夏赴蘇聯莫斯科,參加赤色職工國際第五次代表大會。1931年春到荷蘭鹿特丹,領導中國海員工作,建立中華全國總工會西歐分會。在歐洲工作期間,曾先後被荷蘭、德國當局拘捕並驅逐出境。1932年回國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部長、全國海員總工會黨團書記。1933年3月在上海被捕,經營救出獄。8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中共川陝省委委員、工會宣傳部長。1934年春任紅四方面軍政治部秘書長。12月因反對張國濤的‘左’傾錯誤被拘捕並開除黨籍。紅一、四方面軍會師後,1936年11月經周恩來解救獲釋,恢復黨籍。1937年1月隨中共中央遷往延安,4月任中共中央黨報委員會秘書,參加籌備出版中共中央政治理論刊物《解放》雜誌。7月至10月任新華通訊社業務負責人。10月被派往國統區工作。11月上海失陷後,離開上海到香港籌建八路軍辦事處,1938年2月至1942年1月整整四年時間,任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主任,香港統戰工委、文化工委負責人。日本佔領香港後,到粵北參加中共南委的領導工作。1942年5月,因叛徒出賣在廣東樂昌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並關押至1946年1月,經中共中央營救出獄(其間1945年6月在中共十七大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1946年7月後,歷任新華通訊社社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副書記,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中共建國以後,正當壯年、精力充沛的廖承志參與領導了多方面的工作。1949年至1958年間,他同時擔任了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全國青年聯合會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中央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多項領導職務(1956年中共八大當選為中央委員)。1959年後,方集中於中央外事工作和華僑事務工作,在擔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的同時任國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余汝信還說,“廖承志通曉英、日、德、法、俄多國語言,為人詼諧幽默,聰穎過人。他熟悉海外,熟悉香港,於海內外各界人士有著廣泛接觸,體察實情,確為領導港澳工作的不二人選”,是“陳毅之下掌控中央外事工作的第二把手”,“負責港澳地區的港澳組,組長缺,副組長孔筱、吳荻舟。孔、吳二人,可以說是在廖承志身邊參與指導港澳工作的左右手。”
許多年後,當我終於找到朋友可以幫我聯繫孔筱的時候,她的家人回復說,她已經臥床多時,頭腦不大清醒了。於是我打消去打攪她的念頭,還是著重消化父親的遺文。消化不了也無奈,歷史永遠成謎(恐怕有生之年也難等到官方檔案公開的一天)。
父親文中指廖承志是三反分子[1],我在海外華僑華人剪報數據庫網上查到“中國:僑務工作:一般概況”欄目裡有“外事系統革命造反派高舉大批判大聯合旗幟,矛頭對準三反分子廖承志,揭發批判廖承志在國外華僑工作中‘三降一滅’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大會勝利召開(1967.06.18)”以及日本東洋文庫中文圖書分類檢索中有一篇“廖承志鬥爭聯絡站籌備組”編寫的《徹底清算僑委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廖承志的三反罪行》等,佐證“三反分子”的確是當時給廖承志戴的帽子,父親寫材料時也不能不給他戴上這頂帽子,就像劉(少奇)鄧(小平)陶(鑄),是當時全中國人民寫任何文字都不得不罵的人物。
下面就總結一下看了父親關於香港工作二十一年的交待材料之後我的痛悟:
1.借用余汝信的說法,父親是廖承志的“左右手”,從父親的交待材料也看到,不論在香港還是在北京的工作,他都負有相當重的責任。他理解和贊成“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中央香港工作方針,執行周恩來和廖承志等交辦的具體業務不遺餘力,但是無奈“做得多、錯的多”,不時受批評(有善意的,有惡意的),特別是調到北京後,對黨文化“水土不服”,文革乾脆被隔離審查了。
2.他手上沒有文件和資料,僅憑記憶回顧二十一年的工作。不過從他的行文中可以看到受質問的蛛絲馬跡,比如“(《華商報》讀書會)這個工作是否做得對?就當時情況說是對的”,這不是自問自答,而是回答別人的質問,甚或有提綱要他逐項交待。質問或者提綱“有助”回憶也許是事實。這令我聯想起我在上大學的時候[2],黨支部書記曾經“啟發”我們批判老師。我說:我們根本不瞭解老師的情況,有什麼可批判的?他說:“你就質問:‘你在這件事上、那件事上有沒有問題?’或者質問‘你有沒有按照毛主席革命路線辦事?’”那時候,這種紅衛兵式批判司空見慣。
3.別人犯的“錯誤”,父親也要把自己批判一番;哪怕沒錯,也要說“如果有錯誤”,“我有責任”。像《新晚報》和謠事件,上級直接佈置工作,出了毛病卻是他受批評,十年後還要再次挨批,他只好說;“出了事”“應該檢討”,“想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其他還有“從思想檢查,當時有麻痺”;“萬一行動失敗了,就會造成很大被動”。
4.必須以“造反派”要求的標準批判以前的工作,按造反派的要求上綱上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造反派認為他錯了,他也只好給自己扣帽子,比如“沒有大力和千方百計發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書”、“缺乏階級觀念”、“奴隸主義”、 “隨便發表有關毛主席著作的學習文章是錯誤的”。
5.有些工作做得不完美,也已經解決,但是時隔十年,還要拿來批判他,比如1956年麥君素宣佈鳳凰公司是社會主義性質,父親不同意,指示“不要往下傳”,文革時要批判自己“客觀上”可能造成有人不重視;當時廖承志指示電影只要導人“向上向善”就可以,父親同意並努力貫徹,這時要批判自己“看不出這些提法的錯誤”;有人對工作安排不滿,父親也要說“我有缺點”;當時國語電影界歷史上存在左右壁壘分明的局勢,他們做了很多工作,也要再次檢討。
6.一些歷史性、有時間性的問題,當時認為對,現在檢查卻一定要說是錯。“現在看來,當時的提法,還是很不夠的”、“當時自己政治水平低,看不出問題”、“不管這工作當時該不該做,必須吃透黨的對外政策再去做”、“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沒有掌握好中央精神”。
7. 父親其實是在非常認真地總結一生經驗教訓,真心希望以後可以做得更好。比如他提到五十年代香港的電影公司經濟困難,有些人要離開時,他說過,“不得已時,大家房子租不起了,就搬到清水灣製片廠的攝影棚去住,大家吃大鍋飯也要堅持下去”,看到這裡我聯想到他們當年走南闖北抗戰以及剛到香港、中藝初期都是這樣過來的。但是隔離審查期間他“覺得光強調這一方面是有片面性的,更主要的是應該強調如何抓好製片,提高收入,保證同人的生活才對。”還反省道:“ 每一次受到批評,應該感到高興, ”他像“過電影”那樣回憶過去的點滴,主動把別人知道不知道的“錯誤”都“交待”出來了,我擔心他這樣做是引火燒身。
8.有些事情,在我看父親明明有功勞,現在也要檢討。即使做得對,也要說自己做的不對,不可以有不同意見,必須接受所受到的污衊。比如他在招商局做顧問七年多,主張擴建辦公樓、擴建倉庫、擴建碼頭、建造躉船、拖駁等。在他離開時,倉庫、碼頭已落成,建造躉船、公司大廈則遲了兩年。雖然這時候他已經離開,但是他提出的藍圖一一實現。他更力主留下“招商局”這個老字號,不要改名,否則今天還會有個招商局叱咤世界嗎?他從不爭功,現在卻要檢討:“抓而不緊等於不抓。”又比如他修改劇本《敗家子》,在僑鄉放映效果很好,發行順利,但是也要檢討:“經過文化大革命學習後,這類‘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題材,沒有無產階級的提法”。
文化大革命整了上億的幹部群眾,審查了230萬幹部。像這種紅衛兵式審查,對被審查的個人固然是精神折磨、年華虛度,國家也經歷十年浩劫,文明發展停滯、倒退。痛心之餘,不禁要問,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問題?
[1] 三反分子:当时指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和反对毛泽东思想。
[2] 我在文革中有幸成為“天之驕子”的“工農兵學員”,從內蒙古兵團經不記名投票被推薦上大學,我在另一章會講一下自己上大學的故事。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4上綱上線
交待材料《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分量很重,這是父親吳荻舟所寫的有關香港工作十四年五份文件中篇幅最長(22頁稿紙)、敘述最詳細、批判自己用詞嚴厲的一份。不過母親張佩華圈出父親吳荻舟最後段落的一段話:“……是決心為黨的光榮事業,為人民的事業,好好工作的。在新加坡,在香港,黨交給我的工作,我都積極熱情地去做,黨的、人民的利益,我都想盡辦法地去維護。我堅決跟著黨、跟著偉大的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並旁註:“這才是真實的。”母親這樣了解他,父親應該感到欣慰吧。
(圖一,長達22頁的《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母親旁註:“這才是真實的”。)
下面就看看這份寫於1967年9月24日的交待材料。
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
在文匯報時期(1958-1961)
我是1957年7月離開招商局到文匯報工作的。名義是社長。直到1961年8月,我被調回到廣州工委後方辦事處,都沒有離開這個崗位。共做了四年。
從1957年7月起,我的頭腦就開始熱了,加之,工委推進香港之前,在廣州開了一個制定方針、計劃的會,提出的一些新的做法,得到以修正主義者陶鑄為首的廣東省委支持、批准後,我的頭腦就更熱了,所以1958-1959這兩年,我犯的錯誤,主要是左的,或者形左實右的,1959年受到領導同志批評,這是小資產階級的狂熱,我完全接受。但,1959年受到批評後,包袱很重,有點縮手縮腳,又犯了一些右的錯誤。這種左右搖擺的錯誤,歸根結底,還是由於小資產階級的主觀片面,自以為是,沒有認真把中央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吃透,沒有把香港的政治情況,群眾的思想情況(實際)吃透的結果。
港澳工委是1958年夏初推進到香港的。我參加工委委員,分工還是管宣傳工作。成立宣傳組,還是由我、羅、唐三人組成,由工委常委兼秘書長XX同志抓這一線的工作。組裡分工,我管新聞,羅管電影,唐管出版,並由我負責組的全面工作。宣傳組的工作範圍包括一、二、三線的新聞、出版、電影、印刷廠、書店等約三十個單位。
二、三線工作,除二、三線報紙保不住,被1958年那股熱浪衝垮外,到我交出工作止,基本上還保持灰色,如三線的彩印廠、電影雜誌、中小學教科書、電影發行等機構。這裡不詳交待了。
現在將這一時期(1958-1961)的主要錯誤交待如下:
(1)奴隸主義地執行了三反分子廖承志關於反日宣傳的錯誤指示。在這次錯誤的工作中,廣州方面XX(朱光)還公開對香港的工商界宣佈,和日本來往就是“新漢奸”,引起香港工商界對我們很有意見,有些過去和我們關係比較好的,如長城公司投資人XXX(呂健康),就很緊張,要我們澄清,說,他的船走日本是國內交任務的,千萬別扣我“新漢奸”的帽子。給黨的工作帶來很大的損失[1]。
(2)反美鬥爭的庸俗化。1958年底,工委鑒於一年對英鬥爭二十多次(連反美三十次),反美為主突不出來,要新聞線搞三天反美。我當時也認為對,但,沒有什麼可抓的大題目,只好炒冷飯,把過去登過的、反過的集中起來再登一次,甚至於美兵酗酒當街小便也反。這是把中央反美為主的戰略方針庸俗化了。中央反美為主,是反美帝的對外擴張政策,新殖民主義,戰爭政策,反華政策和它的全球戰略部署等。我那樣佈置是完全錯誤的。
(3)“社會主義宣傳”,我是完全讚成的,1959年我和工委都受到批評後,又恢復了“愛國主義宣傳”的方針,而且決定報紙還要大大後退一步,廖承志提出要社會化,要直接面對中間落後(指正面報紙在內),於是正面的報紙文匯、大公的副刊也出現了馬經,為了銷數還採取了一些庸俗的做法,如博彩之類。我也照做了。這顯然是右了。
(4)1958年全年對英二三十次的鬥爭,我是完全同意的。報紙報導對敵鬥爭,指揮鬥爭,搞得很緊張,各報大批人員到鬥爭現場,我和工委的負責同志,也到中華中學的鬥爭現場,十分暴露力量,這些都是違反中央的長期方針的。
(5)派幹部到大公報三進三出,左右搖襬,給群眾印象很不好,使黨的威信受到影響。1958年前我們為了摸清楚大公報的收支情況(當時一再要壓低預算,三年做到自給),我們派了一個幹部進去,後來廖承志說只管宣傳方針,不要管它的經濟,第一次撤出,後來又說派人去管人事,廖承志又說,這些都是統戰機構,不要去管他的人事,第二次撤出,後來又說派人管宣傳方針,後來又說,只要把方針政策交到底,他們自己會掌握,第三次又撤出來。
(6)新聞統戰上(不僅新聞統戰上,其他也一樣),我有急功近利的錯誤,有些中間落後的統戰人士,初次見面,就請他們到國內看看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有時使人為難。
(7)三年困難時,王匡指示新聞幹部要報導成就也要報導缺點,我沒頂住,我只指出要使人覺得只是前進中的缺點,不要光報導缺點。應該理直氣壯地只報喜不報憂。
(8)1959年務虛會議決定可以報導港英的改良主義的一些政治經濟措施時,我思想不通,認為這是給統治者塗脂抹粉。在會議過程中剛剛港英大事宣傳公務員全面加工資,我們的報紙用全版版面給它登出來。我現在還認為不妥。
二.電影方面
(1)沒有完成打破“紅白界線”的任務。香港電影從業員,有國語、粵語電影界之分。而國語電影界又有“紅白界線”分明的兩個壁壘。1955年廖承志提出要搞渾水,打破“紅白界線”。但,直到1959年沒有完成這一任務。我受到批評,不通。
造成國語電影界“紅白界線”(左右)分明:有歷史原因,有政治原因,有經濟原因。歷史原因是政治上左右兩派在解放前的上海已存在,解放前夕,他們來到香港,自然也存在著敵我兩個陣營。政治原因是港英反華政策的結果。我解放大軍渡江時,香港進步力量飛躍發展,港英怕得要死,1949年非法封閉了三十九個進步的群眾團體,造成非常緊張的局勢,嚇退了一部分中間落後的人,加上我們那時有五年解放(解放初期)香港的急躁情緒,把群眾工作搞左了,到1952年的三一事件時把我們的一電影骨幹逮捕出境,因此在這時期(1949-1952)起了一個比較大的分化,進步的編、導、演員從右邊靠過來,中間落後的從我們這邊撤離開去,右轉了。經濟原因是國語片有部分市場在台灣,及與蔣幫“建交”的國家(泰、菲),受到蔣幫的鉗制,有些製片商看上這點利益就要表示得“親蔣”了。這樣,就形成了“紅白界線”分明的左右兩個壁壘。而左則以我們領導的鳳凰、長城為中心,右則以少數蔣美分子打進去控制了的陸氏、邵氏兩家公司為活動的基地。這四家公司都擁有自己的編、導、演員。
粵語電影界就沒有這種現象,歷史上沒有形成兩派(曾於1954年左右發生過一次伶(唱廣東戲的藝人)星(電影演員)分家的問題,那只是電影品種(伶拍歌唱片,星拍對話片)從業員之分,不是政治上紅白兩線之分,後來我們做了工作,沒有分成)。政治上國、粵語電影界都是處在反華的港英統治的環境裡,但,1949-1952年間我們大搞群眾運動,大搞群眾學習毛著時,粵語電影界除個別人外,都沒有參加,當時,我們沒有黨員幹部在粵語電影界,工作做得很少,所以1949,及三一事件,港英兩次迫害進步力量時,粵語電影界未受到影響,沒有出現政治上分化情況,而且粵語電影界未受到影響,沒有出現政治上的分化情況,而且粵語電影界,沒有固定的公司,都是各人自由接受製片家的拍片合同,所以不同政治態度的演員,同在一部影片裡出現的事,常見。經濟上,粵語片百分之七十的市場在香港澳門,百分之二三十在新加坡、馬來亞,蔣幫對他們鉗制不了。這種左右不分,和平共處的情況,1952年以後我們加強了粵語電影界的工作後,也有意識地加以維持。他們自己也沒有尖銳的政治矛盾,都是埋頭拍片。不像國語電影界,有蔣美分子經常搞風搞雨。所以粵語電影界始終沒有“紅白界線”。
1959年批判了國語電影界這種“紅白界線”長時期打不破後,提出一定要打破,當時還決定了一些具體措施,如放夏夢等主要演員給邵氏公司拍片,歡迎邵氏借用我們的攝影廠,還以張瑛(中聯公司演員)為例,肯定可以“來去自由”。張瑛1955年參加反動的亞洲公司(美蔣分子搞的)拍“半下流社會”的演員,並發表文章罵中聯公司,後來還讓他回公司。
1959年決定那樣做後,我們也通過我們的發行公司,加強對陸氏、邵氏兩家公司的工作(主要是邵氏公司),邵氏公司一度想用我們的製片廠,馬上遭到美蔣分子攻擊,又縮回去。辛冠潔1962年去港時,曾親自找邵氏公司的導演李翰祥做工作(此人1957年拉走長城公司演員樂蒂,誘騙長城導演蘇誠壽參加偽國慶,現在台灣),降格以求,答應他的妹妹(或是他的母親)出去香港(已去),但,工作結果,效果甚微,迄今無法打破。
我認為這是敵我矛盾,不同於伶、星分家,是不能調和的,且與美英在香港搞兩個中國的政治陰謀分不開,在港英目前這種政治態度(反華)下,邵氏現有的思想基礎(中間偏右)是不敢和我們多來往,也一時擺脫不了美蔣的控制的,我們的鳳凰、長城也無法退到那樣的程度,使邵氏敢於無所顧慮地來往,至於對陸氏(本人已因飛機失事死於台灣)、邵氏兩公司投資人(華僑)多做工作,加強他們對祖國的認識,加強他們愛國思想,爭取他們在互利的基礎上更積極地在星、馬發行我們的影片(國內出的,和香港製的)是可以的,而且一直是這樣做的,他們(主要是邵氏)一直也發行我們的影片。
當時(1959年以前),我們過於強調進步公司的利益(邵氏一度壓價買鳳凰長城的影片)和未把美蔣控制他們的公司的活動,和他們本身的政治態度(中間偏右)分開,有時在業務上對兩家公司鬥爭多了一些,這是一種偏差,應該批評,這是對的。但,這種某些具體業務上多一些讓步,和打破“紅白界線”是根本兩回事,而且陸氏、邵氏的資產階級的兩面性,我們也不能忽視。所以1959年那種想法,是右傾的,不現實的。
至於張瑛那種“來去自由”,是否可以為訓,作為方針定下來,也還值得研究,當然,我也不同意王匡1957年就樂蒂離開長城去邵氏問題提出“去者不留,來者考慮”,把門關死的所謂“方針”。
(注:邵氏兄弟公司,是走江湖的出身,太平洋戰爭時走私起家,財產大部分在星馬,陸氏繼承父親遺產,留學英國星、馬最大資本家之一。邵、陸兩公司在香港、台灣都有投資,香港比在台灣骰子當然大得多)
(2)影評工作上的右傾:報紙副刊上的影評,有一個時期多從電影技術著眼,少從主題思想著眼(這是完全違反毛澤東思想的),因此發生了以下右傾的錯誤:(1)對進步公司的影片肯定不夠,宣傳不夠,因為進步公司在這方面的條件較差(比邵氏差些)。所以反而對陸氏、尤其是對邵氏的影片肯定的多、宣傳的多,引起了電影幹部和新聞幹部之間的內部矛盾,(2)對美國電影也肯定的多,許多美國影片都在電影技術上被肯定為“可以一看”,造成了違反“反美為主”的戰略方針、宣傳方針。後來經過找電影幹部和新聞幹部幾次座談,明確了影評的政治任務,強調影評要從主題思想著眼,對觀眾才有幫助,這樣才慢慢把影評上的右傾克服。(據當時情況,影評都是來稿多,和記者們匆匆忙忙寫的,並不是有專門的寫影評的人)。平時我也提過意見,未抓緊。
另外,由於我自己的是非標準還不是無產階級的,所以對林家鋪子這樣的毒草,也分辨不出,看了那些影片,也認為是好電影,所以看到影評上吹捧這些毒草,也未發覺是錯誤。
(3)1958-1961,國內影片出口少,有些出口的影片,港英電審又通不過,所以發行公司(南方)組織過兩次優秀電影展覽(放映周),包括:一次是反映蘇聯衛國戰爭體裁的蘇聯片(都是斯大林時代的),一次是反應我國抗日戰爭題材的影片。其中一定有毒草。當時,這些工作安排,我都是同意的。錯誤應由我負責。
(4)對港英電影審查鬥爭。“三一事件”以後,到1958年都沒有就這個問題和港英鬥爭過,1958年我們組織過一次鬥爭,取得了一定的勝利,如解放軍的鏡頭,打倒國民黨的對話,新舊社會對比度的鏡頭,都能通過了。可是1959年批評“左”以後,廖承志把出口影片最後一關下放到工委,並“指示”不合乎“愛國主義宣傳”方針的,可以主動不放,不送審,為了爭取多放,也可以主動剪掉一些鏡頭。這個決定是右的。1965年又組織了一次反港英電審的鬥爭,取得了更大的勝利,像“革命讚歌”(東方紅未通過),“光輝的節日”之類的影片,基本上不剪鏡頭(好像記得“光”片剪了“打倒美帝國主義”的對話)可以上映了。從這兩次鬥爭的結果看,1959年那種主動不送,或剪鏡頭的決定是錯誤,對英必須有鬥爭。但,當時,我也奴隸主義地執行了。
(5)撤退電影公司的黨員幹部。1959年務虛會上決定撤退鳳凰、長城公司的黨員幹部,也是錯誤的,右傾的,當時,我是照辦了。後來是恢復派幹部進去了。
(6)對電影支部的工作,關心不夠(1957年以前只有電影小組,1957年以後成立電影中心組,1958年成立支部,建立支委)。我幾乎沒有參加電影支委會的會議(支部大會是根本不開的),平時支書匯報,或個別同志談他自己的工作,所以長期沒有發現他們之間有什麼大的意見分歧,或爭論。我1959年受到批評,同志們說我,“事事親自動手,事事向上請示,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做了工作,但,長期發現不到問題(當時指的就是國、粵語有兩套做法,結果是粵語線沒有搞成“紅白界線”分明的壁壘,而國語線搞成了“紅白界線”分明的壁壘。)”這批評我是完全同意的,我是事務主義很嚴重。這不僅是工作作風的問題,也是對人民事業不是極端負責的問題。應該批評。
(7)1961年8月回到廣州不久,為了協助香港電影公司解決劇本荒的問題,(在香港,工委抓過幾次沒有效果,劇本荒很嚴重,壓力很大),曾奴隸主義地執行了王匡提出的計劃,在廣州成立了一個劇本創作組。成立了以後才知道這是一批(5、6人)剛剛摘帽的、或王匡保護過關的右派“作家”,結果,劇本荒沒有解決,反使工委背了包袱。第一階段(1950-1951)已交待,這裡不詳了。
(8)香港電影在國內發行,我也是讚成的,當時,我只想到這是對香港電影工作的支持,當時,也聽說國內有兩種意見,但,我總以為國內觀眾有階級覺悟,會分析,會把香港電影作為反面教材看。也曾想到如國內的報紙能有幫助觀眾認識香港社會的影評配合放映就更好。就是沒有足夠估計到這樣做,客觀上是做了中國赫魯曉夫在中國搞資本主義復辟的幫兇。這是完全違反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指示的。最高指示說“在我國,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還會長期存在。”香港電影可以肯定地說,完全是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的東西,在國內來放映,只有加深反動的資產階級的、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影響,只有對中國赫魯曉夫在中國搞資本主義復辟有利,對人民是完全無利的。
(9)1958年籌建工人大會堂時,提出各界要參加義務勞動,鳳凰公司有人提出要拍一部大型紀錄片,宣傳香港搞義務勞動。我是不同意的。後來,連籌建工人大會堂的計劃也打消了,改為工人俱樂部。
(10)鳳凰、長城的經營管理,有一套非資本主義經營管理的框框條條,長期沒有改掉,1959年務虛會上提出要打掉,要完全按資本主義經營管理的方法做。我們回去後,解僱(轉業)了三個演員,鬧得滿城風雨,我受到批評,最後賠禮道歉收回成命,弄得很狼狽。1965年又提出來,現在不知怎樣了。這些都是1949-1952之間過左的思想的後遺症,我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辦法加以克服。這固然是我的錯誤,但,廖承志對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有左右搖擺,也不無原因,像這三個演員的處理問題,引起他最後下死命令,說今後電影公司的演員進公司可以由下面決定,出公司一定要他批准。這又哪裡是資本主義的經營管理呢?我倒同意,愛國電影公司,不能完全像陸氏、邵氏那樣資本主義的經營管理,他們可以隨便把一個演員像擠盡了剩餘價值的工人一樣踢出去。我們對任何勞動人民也不能這樣做。所以當時考慮到幫她們轉業。
(11)1960年三反分子廖承志很嚴重地批評香港電影藝術質量太低,要工委的負責同志XXX回去為提高電影藝術質量大喝一聲。當時聽到XXX同志的傳達,我完全同意,於是召集各公司的編、導、演及其他人員,由XXX同志做了一個“為提高電影藝術質量”大喝一聲的報告,並由電影支部佈置各公司結合檢查過去的製作學習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光輝著作《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
現在檢查起來,當時光提“提高藝術質量”不同時提“提高政治質量”,是有片面性的,香港電影藝術質量固然低,政治質量也很低。當時我也只注意到要提高藝術質量問題,說明我不突出政治。當時佈置學習偉大的光輝著作是非常必要的。
(12)過去廖承志對商報的副刊和電影製作一再“指示”“不怕黃”,“黃比反革命進步(好?)”。有一次鳳凰公司的導演朱石麟對我談起這個問題,我說,光講不怕黃,在電影上宣傳黃是不行的,至少應通過暴露黃的醜態,引起觀眾對黃反感,所以提了“以黃反黃”這個意見。現在看來,也還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的提法,是錯誤的。
三.出版方面
出版工作由唐XX直接向常委XX同志匯報請示多,這裡交待我的錯誤。
(1)經濟觀點嚴重。中華、商務兩個廠的香港分廠,規模也很大,各有工人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員二、三百人。自解放以來,幾乎年年虧損。1954年我同該兩廠的總負責人參加國慶觀禮,有機會參加過他們在北京總管理機構召開的一個會議。會上提到必須打開業務,扭轉虧損。那時,該兩廠還沒有下放,1960(7?)才正式下放給工委。忘記哪一年(1960年以前)商務的負責人和我談起業務,為了扭轉虧損幾年來承印大量的“聖經”(該廠廠長(?)是傳教師),我沒有反對。集古齋(舊書店)大量輸出佛經、鄭孝胥等漢奸的字畫,我也沒有反對。
(2)1958年出版方面大量編印“學習文選”,各種介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經驗的小冊子、宣傳社會主義理論的書……但,1959年反左務虛會上,只准保存“學習文選”一種。我沒有意見,這是右了。
(3)1959年反左務虛,僑務方面再一次強調提出,“只要維持住華文教育,維持住華文,就可以文化交流。”又說,“我們出版、發行‘三國志’、‘征東’、‘征西’……就可以保持住華文、華語了。”因此1959年以後,組織了大量的舊書紙型出口,讓私商翻印發行,這些紙型出口,我一概沒有過問,一定有很多毒草,我有責任。
四.其他
(1)1958年新聞報道大躍進時,新聞幹部對一些大躍進的數字不敢登,提出來問我,我說“對大躍進的報道,要放手,我們的速度觀念落後了,跟不上大躍進,許多數字不能拿常規去理解,是祖國社會主義革命在農業合作化,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等上取得勝利後,生產力大解放的結果,要大膽報道。”因此,個別浮誇的數字是登出去了。1959年反左務虛會上我受到批評,說我宣傳國內建設,頭腦冷靜不夠,很浮誇。我當時的頭腦是熱了一些,有個別不確實的數字,是因為我那樣說過後,登出來的,但,我認為我的話不是浮誇,只是對大躍進的肯定和說明必須大力報道,大力宣傳。當然,頭腦發熱是不好的。
我回憶了海外十六年的工作,檢查了工作中所犯的錯誤,給黨的事業帶來很大的損失,這都是對黨的事業犯罪。我想到犯錯誤的原因,主要是:我的資產階級的反動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我的立足點沒有移過來;我沒有樹立起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我沒有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沒有認真吃透兩頭;沒有隨時用中央關於海外、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工作,總結工作;總之,我沒有認真讀好毛主席的書,沒有活學活用毛主席的著作來改造自己和進行工作。
我交待了十六年(包括新加坡一年半)的錯誤,想到我1946年採取對黨犯罪的、不老實的手段混進黨來[2],是決心為黨的光榮事業,為人民的事業,好好工作的。在新加坡,在香港,黨交給我的工作,我都積極熱情地去做,黨的、人民的利益,我都想盡辦法地去維護。我堅決跟著黨、跟著偉大的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可是,十六年來,我不但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許多錯誤,給黨帶來很大的損失。我認罪,再一次懇請黨和人民處分。
至此,看完父親對香港十四年工作的“交待材料”(一)至(五)。我對第五章的香港工作內容有新的領悟:
1.看1959年五十天整風務虛會記錄時不明白的一些事,在這五份交待材料中得以釋疑。比如那時候批對“美帝”“該反不反”、“小便也批”是指什麼?現在知道是指美國軍艦停靠香港補給,水兵在灣仔上岸休息,酗酒後醉醺醺街頭隨地小便;
2.父親的人設更立體了,他會“左”,會“右”,會軟弱,會不服,也會堅持。比如在香港時期父親是負責新聞線和宣傳線的,整風時批了宣傳線,但是肯定了新聞線;而對於港英當局的電影審查制度,父親一直認為反對和鬥爭是應該和奏效的;
3.在交待材料中父親說廣東省領導曾經有“新漢奸”的提法,是針對“走日本”的商人。但在另一份資料中是說“走台灣”。應該是指同一件事,因為都是“呂健康跑來”找他,說“我跑哪裡是國內交的任務呀。”父親寫交待時手邊沒有檔案、沒有任何筆記,僅憑記憶,難免會出錯,我看資料的時候要格外留心和多找佐證;
4.香港工作“左”右搖擺非常厲害,“三一事件”前很多學習班,多數是屬於香港市民因為關注內地解放戰爭的形勢主動組織起來的,父親的工作是和他們保持聯繫,幫助他們,但是被當作“左”批判了;三一事件後,決定不搞學習班了,又被批“右”了;58年宣傳中提“社會主義教育”被批是“左”了;不理會來自港英、蔣幫或者美帝的攻擊,堅持正面宣傳又批“右”了。這樣“左”右不是,如何解釋,只好留待後人研究了;
5.父親被批“事務主義”,如果這是事實,父親被周恩來點名調到北京,擔任他以前的上司的上司(按照港澳工委的架構,港澳工委由廣東省委四個部門領導,再上則是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周恩來看重的是他的“事務主義”嗎?真實情況不得而知,我傾向於認為,周恩來看中的是他忠厚持重、利他的人品。在極端政策滿天飛的年代,需要他這種“平衡”,最好的例子就是“六七暴動”(請參照第九章)。
6.關於香港電影線的一些問題,父親說“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辦法加以克服”,但是當時“廖承志同志對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有左右搖擺”,而且政治上左右兩派電影人在解放前的上海已存在,他們來到香港的同時就帶來了一些無法協調的歷史糾葛,對此,誰又能如何呢?
7.關於電影線,父親還說:我們對任何勞動人民也不能擠盡了剩餘價值之後“踢出去”,“所以當時考慮到幫她們轉業”,可見父親是不服的。他當初站在基層演員一邊努力補救“左”傾處理,即便是受審查時也不“習慣”顛倒黑白,把交待寫成了肯定自己的做法,這樣會被造反派視作態度不好加重懲罰吧,堅持原則從來都是容易得罪人的。
8.在五十天整風後期,領導說“整風前期”採取了過左的做法,父親當時就深受其害。比如交待材料提到,整風的時候對大躍進的宣傳挨批評了,說是“浮誇”。但一來,包括父親任社長的《文匯報》在內,香港左派報紙用的是新華社通稿;二來,在參觀內地人民公社“衛星田”、了解到田裡的白薯是幾畝地堆在一起造假的之後,父親就決定停用新華社通稿。所以我相信父親在“交待材料”裡雖然承認“頭腦發熱是不對的”,實際上他還不是“代人受過”?造成各地爭相放衛星的政策、造成新華社通稿浮誇的根源,其他領導無一人站出來阻止,這些在父親的交待裡自然是無法言說的。
(圖二:母親的便條:“這篇有些參考資料,但吳是在被審查期,一個人千頭萬緒冥思苦想,心情可想而知。有錯漏。”)
當父親被隔離審查,苦澀地回望自己的人生時,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1967年10月14日聯合發出《關於大、中、小學校復課鬧革命的通知》,中小學生終於陸續回到課堂,我也回到小學繼續讀六年級。
這期間,記得我們有學習“數軸”等文化課,不過更多的還是開批判會,寫大字報,吃憶苦飯,搞早請示晚匯報[3],鬥私批修,狠鬥私字一閃念[4],跳“忠字舞”[5]那一套。每當毛澤東發佈最新指示,哪怕是半夜,也會上街敲鑼打鼓慶祝一番。
[1] 在別的回憶材料裡出現過“船走台灣”,不知道以哪個為準。
[2] 混入黨內:吳荻舟入黨不久被捕坐牢近8年,他的入黨介紹人曹正平叛變後被特高科處決,導致吳荻舟在很長時間(1931-1946)處於沒有組織關係的狀態,多次嘗試解決,過程複雜,1946年在新加坡重新編入黨小組活動。直到偶然遇到接替曹正平的嚴啟文,1988年才恢復1930年1月起的黨齡。
[3] “早請示晚彙報”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對毛澤東表忠心的一種軟制度,沒有官方明文規定,但全社會都流行:每天早上面對毛澤東的畫像“請示”一天做什麼,晚上“匯報”做得怎麼樣,後來更加上跳“忠字舞”的內容。
[4] “鬥私批修”、“狠鬥私字一閃念”:文革期間的做法,對照毛主席語錄,檢查自己有沒有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思想行為,開展批評、自我批評和大批判,幾乎是“人人過關”,變成整人的一道程序。所有被審查的對象都要通過“鬥私批修”這一關,群眾如果不滿意,就不能解除審查。
[5] “忠字舞”,歌頌性質的群眾舞蹈,以《大海航行靠舵手》、《敬愛的毛主席》、《北京的金山上》等革命歌曲和語錄歌伴唱伴奏,配以簡單的舞蹈動作。流行高潮在1966—1968年間。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3回望歷史
我整理了30多份父親吳荻舟和母親張佩華從1967年8月29日至1969年5月17日期間寫的交待材料,以及此期間50多份證明材料。這是一些書寫工整、用紅色或藍色複印紙留底的泛黃紙張,有的有頭沒尾,有的有尾沒頭,我為它們一一套上膠套保護,順序放在文件夾裡,分量格外沉甸甸。我希望有一天能為它們找到缺頁的部分(在外辦、外交部的檔案裡大概會很齊吧)。
關於交待材料和證明材料的區別,“交待材料”主要是寫自己,父親寫的“交待材料”包括原生家庭情況、被捕坐牢的經過,抗日戰爭期間工作內容、在香港十四年和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五年的工作情況、家庭經濟情況等等。“證明材料”則是為某人、某群體、某機構、某個時期某個事件牽涉的人物等等所做證明。
母親有一張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這次外調要求是吳和我一起的。共寫了五部分。(1)我和吳荻舟在一起的年月時間。(2)吳的社會關係,回京後到我家來過的人,我的香港婦女統戰關係。(3)我在新加坡入黨時的思想活動。(4)以後要我補充我的社會關係——補充材料。(5)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1971年12月6日又補了一筆:“整黨中又寫一份黨籍問題材料。”
(圖一,母親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可見這期間雖然只有父親被隔離審查,但是母親也必須按照造反派的要求配合。
這是他們在政治高壓下所做的人生總回顧,摻雜著給自己上綱上線,把自己踩進污泥的成分,不過從字裡行間也看到父母對自己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生努力的肯定和自豪。看到他們忠厚、懇切、謙卑的人格;實事求是、據理力爭的心路歷程,一頁頁、一筆筆記載下屈辱、痛徹心扉與扼腕無奈。
多年後父親講到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曾經說過,在隔離審查初期,他以為只要將歷史事實一一交待清楚,審查的人就會明白他沒有問題。因為,他自認在幾十年革命生涯中,沒有偏離黨的需要,革命的需要,群眾的需要。在他的意識和行動中,這三者應該是統一的。但是,造反派卻逼著他一遍又一遍地寫,引導他“上綱上線”,還動員妻兒和他“劃清界限、“幫助他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上來”。
他對此曾經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要我寫自我背叛的認罪書呢?他們到底想要什麼呢?他說,後來他看到1967年12月16日上海《文匯報》發表的文章,把周恩來親自組建的抗敵演劇隊打成“反革命別動隊”時,驚覺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只是整人材料。
他說,有時候也懷疑起來:自己的一生,是不是真有什麼當時認識不到的錯誤?他的交待材料簡直就是“鬥私批修”的典範,對自己一點點小毛病也不放過。而成績呢?還是像他一貫的為人,從不爭功、爭出風頭。什麼都是党的領導、大家努力的功勞。
所以在看清“造反派”的目的後,他開始把演劇隊所謂的“罪行”攬到自己身上,例如演劇隊集體參加國民黨,很多人為此挨整,他就在證明材料裡說:“在隊務會上我說了算,是在當時別無他法的情況下做了決定。”
他猜想,自己的處境都如此,領導過他的左洪濤、饒彰風日子肯定也不好過吧。造反派給他讀饒彰風為他寫的證明,都是斷章取義,儘管如此,還是證明不了他有罪,一次又一次,饒彰風實事求是地寫,在嚴刑逼供下寫,怎麼寫,都證明了父親絕沒有造反派企圖強加給他的那些罪行,證明了父親胸有家國情懷,不是一天兩天,也無關個人利益。
從時間上看,父親從8月26日開始隔離審查,8月29日至9月22日的三個星期裡,寫了《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於9月9日、9月28日寫了《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二)》,9月11日寫了《在獄中七年》、9月15日寫了《抗日宣傳八年》,可以說這是集中寫個人歷史的時期。之後,除了1968年3月18日寫了《反英抗暴》,2月6日寫了《歷史問題證明人名單》兩篇交待材料之外,是寫“證明材料”的階段。
可以推斷,“造反派”曾按照他寫的《歷史問題證明人名單》按圖索驥去外調。同理,要求他寫證明的人物,想必也是在本單位受審查,指出人生某階段的證明人是吳荻舟,於是那邊的“造反派”來外辦外調,要求吳荻舟為那個人寫證明材料。
寫完《蘆蕩小舟》第一章至第九章,我原本以為自己對父親幾個人生階段的經歷已經相當了解,沒想到看完“交待材料”又有許多新“發現”。不過這一章重點是了解父親如何“檢討”和“自我批評”、“上綱上線”——對這種“經驗”不能無知,不能忘記。
父親寫《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時間涵蓋1948-1961年。在此先把(一)至(四)匯總,前面已經講述過的不再贅述,請參照《第五章 香江歲月》。
《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四)分別寫於1967年8月29日,9月1日,9月7日和9月19日,下面總共引用了27段。
1.(世界和平運動)交給我時,我沒有問個為什麼,也沒去研究黨當時的對外政策,便埋頭去幹。現在檢查起來,這是一件重大事件,不管這工作當時該不該做,必須吃透黨的對外政策再去做。
2.(《華商報》讀書會)這個工作是否做得對?就當時情況說是對的,是適合當時的政治環境的。就廣泛的、大力的宣傳學習毛澤東思想,那就更是對的。我今天檢查,主要是後來我整理了一篇關於學習《新民主主義論》的“學習心得”的文章,發表在報紙上。現在手頭沒有,具體有些什麼錯誤記不起來,無法檢查。但,隨便發表有關毛主席著作的學習文章,是錯誤的。
3.我在《華商報》搞熱風副刊時,和一些作家有來往。當時多數是投稿者,他們的作品內容記不起了。如果有錯誤,而且又是刊登在熱風,或讀者版的,我也有責任。雖然當時沒有嚴格的審稿制度,也沒有專門班子,但稿發不發,是有權的。主要因為當時自己政治水平低,看不出問題。
4.(關於招商局起義)這個工作上我有缺點,即對陳天俊的政治工作做得不夠。他居功,
對我們最後對他的安排有不滿。原來招商局有三個副經理:湯傳篪、陳天俊、周魯伯。起義後安排三人的崗位時,我和華東的同志考慮到湯的政治關係和工作經驗比較好,陳過去當過國民黨領使,不是專業人員。在整個起義工作中湯的作用最大,所以決定湯當經理。陳周仍然是副經理,所以陳不滿,後來交通部調他回部工作,對工作安排也一直不滿。
5.1948到1952這段工作上的指導思想是準備五年解放香港的思想。一切群眾組織、群眾教育工作部署都按這個要求辦理。當時我雖是一般幹部,多做事務性工作,但情緒上也是急躁的,盼望早解放的,沒有長期思想,所以工作不細緻不深入,對英鬥爭是不講策略的。比如招商局的13艘輪船回國時,港英企圖籍蔣邦特務阻撓,出面干預,曾考慮組織力量打警察,後來還是據理力爭,港英理虧,13艘船全開回廣州了。
6.民生公司的起義和護產不是我做的,起義後國內派羅民秋同志下去掌握護產情況,他和我一個小組,有聯繫,討論過關於該公司的船回國等情況。7艘(還是5艘記不清了)船是經過與港英鬥爭後開回廣州了。但,有一批物資(詳細內容不清楚)裝上船要運往上海,在港內被蔣邦劫持跑掉了。當時該公司的經理是盧作孚,經手這事。出事後盧回國,在反右時自殺死了。是否與物資(配件)被劫持有關,不清楚。從思想檢查。當時有麻痹。
7.這期間有艘掛外國旗的、七、八千噸的輪船到香港大修。私股企圖霸佔人民財產,將它扣留在香港不開回來,國內要我協助設法弄回來(也派了人到香港同我聯繫),我找海員工會的負責同志(黨員)研究後,組織了一部分海員,利用第二次試車(試機器)的機會,當船被港英允許繞香港島一周試車時,突然在船上宣佈開往廣州。船長是外國人,年老,企圖反抗,為船員控制起來,結果是嚇死了。這個工作雖然是協助派來的同志,但沒有把詳細計劃報告領導,工作組裡也沒有談,就這樣做了,事,雖然是成功了,人民的財產是保住了,但,從組織紀律檢查,這是錯誤的。萬一行動失敗了,就會造成很大的被動。
8.出版方面。其中也出了一些毒草,如黨內一小撮最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陶鑄的文章也出過。其他當地組稿的,調子、質量都低。發行方面,每年出口約一、二百萬冊。這些書到港後,雖然大力在港澳和海外發行,但,由於當時我沒有樹立起大力和千方百計發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思想,沒有主動向國內配訂大量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書,所以每年的發行計劃的制定就沒有抓,都由各單位,向國內提出要求,訂購。只滿足於每年一、二百萬冊的數字,政治質量方面就根本放鬆了。現在回過頭去看,比起最近兩年來,大量發行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著作,錯誤是很嚴重的。
9.電影方面。我對“向上向善”這些提法,缺乏階級觀點去認識、批判,看不出這些提法的錯誤,而且只是奴隸主義地去執行貫徹,同時,本身的善惡標準,只是小資產階級進步思想的要求,不是無產階級的標準。像《敗家子》這個作品,當時我修改劇本時曾考慮到必須強調華僑的勞動人民的品質,所以攝製出來,主題就比較健康。在僑鄉放映,普遍的印象都比較好。而且這部影片沒有遭到海外發行的困難。去年10月(1966年),經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學習後,大字報上除了揭發批判了“在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這些錯誤的、沒有無產階級立場的提法外,認為香港的電影藝術,完全可以按照毛主席的文藝思想和創作方法去做,可以用鮮明的無產階級的立場去製作。這期間電影工作上對劇本的審查抓得太緊,幾乎每個劇本都要看過,有的還要送回去定,對生產數量有影響;其次,群眾的讀書會解散了,沒有用新的形式去代替它,對要求進步的群眾,不能滿足。
10.這時期的電影工作、出版工作。影片調子低,有些影片還粗糙,所以各公司的經濟普遍有困難;書店出版的書調子也低,政治理論的幾乎沒有,儘出一些科技的、應用的和文藝的書(發行是另一回事,這裡只提當地出版)。原因是對中央“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總方針,體會不全面,對充分利用這個基地一面,強調不夠。對“愛國主義宣傳”、“勸人向上向善”等,也沒有用階級立場去體會,愛什麼“國”,向什麼“善”,在具體工作上,影片上,書的內容上,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不鮮明。加上鬥爭極少,所以這三年多港澳顯得特別平靜。其實後來(1956年以後)的發展說明,敵人在準備對我進攻。
11.1956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四處處長麥君素陪同一批電影公司的編導人員參加國慶觀禮時,對他們宣佈,鳳凰公司是個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社(編導人員回去說是半社會主義性質),公司的職工是國家幹部。這是不符合香港實際的、過左的提法。當時我聽了只要他們不要再往下傳,沒有就這問題進行政策教育。這對以後(1958年以後)電影線(主要是國語線)的“關門主義”等“左”的思想傾向有關。當時,我雖不同意那種提法,但,沒有進一步說明為什麼“不要往下傳”,必然地客觀上在他們思想上產生了“只不過不要往下傳”而已,對麥的錯誤意見,沒有加以徹底否定掉。
12.新聞統戰工作上的錯誤。對新聞界(主要是我們的各報)的上層團結多,思想教育少,見面只談業務,少談思想,不突出政治,有事有傳達都在會上談,很少個別深談黨的方針政策。對幹部也是如此,整天事務忙忙碌碌。
13.和謠問題。1956年間,提出“和平解放臺灣”問題,展開宣傳後,謠言很多。一些中間落後的報紙,繪聲繪影,說我們已經在香港談判,或在XX地談判什麼條件等等。當時麥君素(王匡)直接找新聞幹部佈置了有關這一宣傳工作。回來後,有的報紙宣傳上出現偏差,如強調當時和平解放的可能性,有的就進一步談論到如何談判問題。有一天新晚報突然把外國通訊社一條巴黎(?)的消息登了出來,說我們在那裡談判,提出了幾條具體條件等等。當即出了毛病,我受到批評,思想不通,有委屈情緒,覺得這工作是王匡麥君素親自抓,既把幹部找上去談,又時常有小條子下來指示,怎麼是我的錯呢?後來也一直沒有再檢查自己的錯誤。其實我當時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幹部的作風我更熟悉,我有責任事先就這一宣傳工作在幹部思想上,在自己的思想上吃透中央的政策,把“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和“具體談判”的報導區別開來。宣傳,上級已佈置,可以做,但,“談判”的報導沒指示,就不應報導,而且根據外國(資本主義國家)的通訊社報導,是十分危險的。平時新晚報的領導幹部的新聞觀點就有缺點,不只一次出事,我應事先交待清楚,我沒有做到,出了事,是該檢討的!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
14.現代修正主義赫魯曉夫攻擊斯大林時,XXX搞了一篇“夕夕談”,大數斯大林的錯誤。我看到了,當時就提意見,說這樣做不對。但當時沒有嚴格批評,是錯的。主要原因,是當時對赫修認識不足,對他的攻擊偉大的馬列主義者斯大林的陰謀沒有足夠的認識,和沒有重視。這不僅是政治敏感不夠,而且是對斯大林的偉大認識不足。
15.處理長城公司導演蘇成壽回國有錯誤。當時(1957)蘇受敵人誘騙參加了偽國慶(雙十節),過後反悔,向當時該公司的另一位導演(群眾)交待,並要求馬上回國內,他怕蔣特害他。我提出同意,請示了XX同志,也同意了,就馬上佈置他經澳門回去了。後來敵人造謠說我們把他綁架回去。現在檢查起來,這個做法是錯誤的,應該加強對蘇的政治工作,穩定他,適當安排對他的安全措施,留下在香港和敵人鬥,揭穿敵人的誘騙,就更主動。
16.(新聞方面)三一事件前,港澳同胞不僅成立很多學習會,學習毛主席的著作,馬列主義的理論,而且報紙上也宣傳。三一事件後,提出“愛國主義宣傳方針”後,通知所有單位(包括新聞、出版、電影)的群眾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讀書會一律要停掉,報紙上也只搞愛國主義宣傳,結果造成正面報紙的副刊調子和新聞版大量報導和宣傳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的輝煌成就的調子,很不調和。
當時,我也並不覺得那樣做,有什麼不對。雖然我也曾想過,理論上的宣傳和介紹,不等於馬上搞解放香港、澳門;也曾想過,香港是我們對世界、對亞、非、拉美擴散和轉播反帝、反殖民主義思想的橋頭堡、轉播站,那末我們的報紙為什麼不能大力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呢?但,我沒有向上級反映這個意見。這顯然是右傾,是錯了。
17.對帝、修、反(包括托匪)言論,一概不理,我也覺得是右傾。解放前的上海還有各種論爭,為什麼香港不能做?香港帝、修、反的言論機關很多,天天有大量報紙瘋狂地對我社會主義建設,進行惡毒的攻擊、誣陷,可是我們沒有理它。當然,我們強調正面宣傳,是最有力的對它的反擊,這是不錯的,完全對的,但,我們沒有在讀者中揭發他們、打擊他們。尤其像托匪以左的面目出現,搞“紅旗政策”,很容易在讀者中引起錯覺和思想混亂。所以還是應該採取必要的抨擊他們的言論,揭發他們的陰謀。說“理他們會抬高他們”,這是右傾。當然,我們也不是大小問題都搞,鼻子被牽著走(當然不好)。我們必須抓住主要的、給予打擊,而且一定打得垮。
18.九暴(1956)的宣傳,對蔣狠打,對英指責其“坐山觀虎鬥”這些都是當時廣州的指示,我們都做了,這是對的。但,有一點,我們的報紙,當時一面由於交通(宵禁或暴亂中心被隔絕,我們的記者不能進去)斷了,一面由於群眾用電話報情況,無法核對,因此有時新聞報導上不是那麼確實、甚至失實,當時,我也沒有很好抓這個問題,這是一個缺點。從思想上檢查,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是一個錯誤。當時,各線(主要和工會線)根據工委指示,成立一個臨時聯席會議,由我負責召集,只顧忙著抓各線的自衛的具體鬥爭,安全措施等,忽略了抓新聞的報導,當然是不對的,造成我們的報紙新聞報導失實的政治損失的責任,我應該負。
19.反葛量洪的鬥爭。通過統戰人士口頭揭發、抨擊,是否有錯誤,現在無法交待,當然,有些資料是根據我們的報紙來的,報紙有錯誤,有缺點,也就可能造成口頭揭發、抨擊的錯誤和缺點。現在只交待新聞上的。這次鬥爭政治影響是肯定的,過去香港誰也不敢對統治者指著鼻子抨擊,而且數了他十年經濟上、政治上迫害港九同胞的罪行,社會震動很大。但,具體做法上(主要是報紙),我沒有抓好。有些文章擺事實講道理的質量不那麼高,有些文章人身攻擊過多了一些。記得有一篇文章因此未登完便停了,時間也拖得長了一些。
20.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因為要摸到蔣幫對我這一政策的反應,我沒有掌握好中央的精神。有一次我同意記者採訪並發表XXX(名字記不起來了,伍憲子?[1])的意見(間接採訪),結果XXX跳出來在報紙上否認,造成我們很被動。
21.(電影方面)電影線為了加強集體領導,1957年成立電影中心小組,仍由羅XX負責。電影工作中,最大的錯誤是“三一事件”後,製片方針(主要國語片)雖然後退了一大步,但,我長期以來,沒有改變國語電影界中歷史上存在下來的左、“右”堡壘分明的局勢,致使國語電影界的統戰工作長期打不開。
22.1956-57年間,我向一位具體領導我的廣東省委宣傳部X處XXX提出,“白開水”製作方針調子太低,他說可以加點“漂白粉”(使它有點味道的意思)。我又對另一位領導XXX提出東南亞的政治環境,各國不同,也不是鐵板一塊,應充分利用,製作點調子較高的影片,後來受到批評,說我太“左”了,我思想不通。
現在想來,我當時的提法有片面性,環境可能變得更壞,光提調子低或者高,不能解決問題,不易掌握。應提,不論什麼題材,哪怕只是社會上發生的一件極普通的、但、它只要是大多數群眾所關心的問題,用毛澤東思想的、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去(藝術)處理,突出問題(突出矛盾),分析問題(矛盾),解決問題(矛盾),而且是為廣大的人民大眾去拍這部影片,那麼,這部影片就是一部好影片。我們就是要多生產這樣的影片。過去我們就是以小資產階級的藝術思想去寫劇本,拍電影。所以拍了一些光明尾巴的所謂左的影片,後來又根據“白開水”和小資產階級的善惡標準,拍了一些勸人向上向善的、白開水的影片,都是錯的,都是起不到教育群眾用毛澤東思想、無產階級立場觀點去認識問題的作用的。
23.各公司經濟困難時,有些人動搖要離開。有一次我和鳳凰長城的一部分成員聊天,提到香港電影工作,是革命工作,幹革命工作再困難也要堅持,不得已時,大家房子租不起了,就搬到清水灣製片廠(這是我們投資的廠)的攝影棚去住,大家吃大鍋飯也要堅持下去。”後來(1959)這句話受到批評,說我過左,寧可左到公司關門,搬回國內,這是誤會。我當時只強調我們香港電影工作的意義,艱苦也要堅持。但,現在,尤其讀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在抗日戰爭中針對著由於國民黨反動派、日本帝國主義封鎖我們根據地、敵後遊擊區、解放區的困難發表的一系列輝煌著作後,我覺得光強調這一方面是有片面性的,更主要的是應該強調如何抓好製片,提高收入,保證同人的生活才對。
24.1957年春節間,幾個公司成員分批座談時,提到沒有題材可寫,生產困難。各公司出品內容千篇一律,觀眾倒胃,收入下降等情況時,我提到要學學“商報”。“商報”是我們的報紙中銷路最廣、銷數最多、能自供自給的報紙,它的主要長處是港聞版和副刊能抓住各種各樣的讀者,因為港聞廣泛地反映了社會存在的、發生的問題,副刊有各種各樣的文章、小說……各個階層的讀者都能在它那裡找到自己愛看的東西。所以我提到電影也要廣泛地反映社會上存在的問題,現在感到沒有東西可寫,如果大家像“商報”的記者一樣都到社會中去,到群眾中去,廣泛地接觸社會,就會有很多題材,就會取之不盡了。現在我們的影片就是反映社會面太狹,寫來寫去就是身邊的那一些事。這樣不但會覺得題材枯竭,而且拍出來也沒有人要看。
雖然,這是企圖解決題材的廣泛性問題,但,光這樣提,而不同時提我們的電影該為誰製片,為什麼製片,也和“白開水”的提法一樣,不是全面的,非毛澤東思想的提法。
25.戲院投資,1955-57年都提過,但,沒有抓緊,提上去了批不准,也就擱下了,結果是各公司的影片沒有自己的放映陣地,受戲院商的控制、剝削,各公司經濟一直困難。當時外匯緊也是原因。抓不緊也是原因,所以遲了兩三年才克服了各公司的放映陣地,克服了經濟困難(這時我已回來了)。
26.(統戰工作)和平解放臺灣的宣傳期間,除新聞工作上出了一些偏差和錯誤外,統戰工作上,為了瞭解蔣幫對我政策的反應,我未掌握好中央的指示精神,讓記者和社會幹部出去活動,把接觸面鋪寬了,後來中央糾正了,指示非蔣幫嫡系,不去理他。
27.(其他)招商局的工作。我在招商局工作了七年多,對於招商局的業務,我是主張大力開展的,擴建辦公樓(部分租出去)、擴建倉庫、擴建碼頭、建造躉船、拖駁等。但,由於我不是正面負責,結果沒有及時大力推動,遲抓了兩年。而且建造躉船,在我離開時(1957年7月)尚未搞。其他雖然都搞了(倉庫、碼頭在我離開時已落成,投進生產,公司大廈則到我回國內工作以後才搞),也遲了兩年。否則可以為人民多收許多外匯。最高指示,“抓而不緊等於不抓。”
以上就是父親所寫四份《香港工作十四年》交待材料的摘要。
(圖二,其中一份交待材料的結尾。)
另外每一份交待材料後面都會有“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字樣,有一連串口號比如:
打倒劉、鄧、陶!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勝利萬歲!
革命的大聯合萬歲!
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萬歲!
偉大的、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萬歲!
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毛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
[1] 伍憲子(1881-1959):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發起中國民主憲政黨等組織,1956年出任香港聯合書院教授,至今網上有售賣他的著作:《中國民主憲政黨黨史》、《中國民主主義》、《孔子》、《經學通論》等。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1風聲乍起
在香港“六七暴動”五十週年前後,香港輿論稱吳荻舟在“六七暴動”期間力阻狂瀾、老成謀國、是香港的“恩人”、“保護神”、“香港辛德勒”,作為女兒,我雖然覺得有些過譽,還是欣慰的。為什麼他會在極左猖獗的年代作出非同一般的舉措,值得繼續研究。
不過有香港朋友說:“吳荻舟在六七暴動期間因為與造反派意見不一而被‘隔離審查’”,“他和家人的噩運就因為他在六七暴動中制止了幾宗左派的行動,而被他們視為眼中釘。”這些反應使我意識到,海外朋友對國內文化大革命不夠瞭解,即使沒有“六七暴動”,父親也是在劫難逃。
我手上有一本廣東造反派1967年編輯的黑材料,題為《徹底摧毀30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下稱“黑材料”),是由廣東歌舞劇院的造反派組織“革命造反聯合總部”和“東方紅”編纂的,包括前言、後記以及四篇批判文章,共38頁。
(圖一:黑材料《徹底摧毀30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封面)
這份黑材料直指父親任隊長8年的抗宣一隊、演劇七隊是“偽抗敵演劇隊——全銜為偽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抗敵演劇隊”;直指他曾經擔任社長的中國歌舞劇藝社是“當時香港局文委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夏衍、邵荃麟、饒彰風及叛徒左洪濤等策劃下組成的”。黑材料《前言》指出:
全國解放後,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劉少奇,為了實現他篡黨、篡政、篡軍,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他夥同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積極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在文藝界,他把30年代的老搭檔周揚之流安插在重要崗位上,作為他的代理人。並以周揚為首,組成了一個文藝界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推行了一條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把文藝界變成了為他制造反革命輿論的重要陣地。這條黑線,就是資產階級的文藝思想、現代修正主義的文藝思想和所謂30年代文藝的結合。
老奸巨猾的反革命兩面派陶鑄,是劉少奇安插在廣東、中南地區文藝界的總後台。在陶鑄的包庇下,老牌修正主義、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所謂三十年代文藝祖師爺周揚、夏衍、田漢之流的寵兒——丁波反黨集團,解放前是“國防文學”這個資產階級口號的積極支持者和鼓吹者。解放後,他們遵照“劉修”路線的指示,篡奪了廣州地區文藝部門的領導權,成為周揚設在廣州地區復辟資本主義的黑分店。
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洪流,沖刷著一切牛鬼蛇神的巢穴,毛澤東思想的威力,使一切妖魔鬼怪現出了原形。現在,我們將丁波反黨集團的罪惡歷史,從30年代的“抗敵演劇隊”,“中國歌舞劇社”,到解放後的華南文工團……全盤托出,徹底清算。
還有《後記》:
“被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的“祖師爺”周揚、林默涵等視為全國第三文藝中心的廣州,在文藝方面一直被一條又粗、又長、又黑、又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所統治。成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制度反革命輿論的重要基地。
解放前,30年代文藝的“老頭子”夏衍、田漢、邵荃麟及其“副帥”林默涵,以廣州、香港為活動中心,他們搜羅、培養了一批反革命門徒,包括當今留在廣州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如:歐陽山、周剛鳴、華嘉、左洪濤、杜埃、黃寧嬰……早在30年代—40年代就巴結在周揚、田漢、夏衍們的周圍,在“國防文學”的破旗下,從事反黨扶蔣的罪惡活動,此外,還有如丁波、鄭達、李門、符公望、梁倫、胡振表、林韻、徐洗塵、施明新……這一幫從事“新戲劇”、“新音樂”、“新舞蹈”活動的“藝術工作者”,更是靠著田老大(即田漢)、夏衍,靠著“國防文學”這面破旗,幹著為蔣匪幫“党國效忠”的反革命勾當。長期以來,這幫人在政治上執行的是王明、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在組織上執行的是宗派主義,他們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形成一個反革命網,一貫對抗毛主席,一貫攻擊毛澤東思想。他們竊據不同崗位的領導職務,濫用職權,發號施令,對無產階級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充當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急先鋒,這一幫“文藝家”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我們一定要把他們一個個揪出來鬥倒!鬥臭!
為了有助於革命群眾對30年代文藝黑線的批判,我們在極端困難的、人力不足的條件下,收集整理了有關偽國民黨軍委會抗敵演劇隊、中國歌舞劇藝社、中原劇藝社,以及解放初期的華南文工團等的部分材料,著重揭露、批判丁波、鄭達、李門等一夥長期把持、控制廣東的話劇、音樂、舞蹈等藝術部門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從解放前的抗敵演劇隊(1938-1946),“中藝”、“中原”(1946-1949),到解放後的華南文工團(1949-1953),文化局時期(1953年以後)是如何一貫從事反黨、反共、反人民的活動的。
夏衍、田漢、陽翰笙、左洪濤……看到一個個熟悉的名字和給他們扣上的大帽子,不禁為父親捏一把冷汗。看過《蘆蕩小舟》前九章的朋友也許已經察覺到,這些人名都和父親的歷史有緊密關係。而且這本黑材料還只是“清算”文藝黑線,父親的經歷又豈止在文藝界。因此在文革這場席捲全國的運動中,他被扣上五頂大帽子:“叛徒”、“特務”、“國民黨反動別動隊”、“假黨員”、“走資派”,被撤職審查是無可避免的。換句話說,“六七暴動”中他與某些極左派人士的直接衝突[1],只是造成了提早把他撤職查辦、隔離審查。
在父親的一生中,他和廣東省有著深厚淵源,除了1943-45他曾率領演劇七隊輾轉在韶關、南雄的崇山峻嶺抗日宣傳,1945-46年在廣州參加和支援了反對內戰的學生運動、群眾運動[2]外,後來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上級機關在廣州,他也頻頻北上開會。1961年他更被調到廣東省委宣傳部[3]任職。1962年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成為主管港澳工委的廖承志的左右手,和廣東省的聯繫從未中斷,熟人特別多[4]。
曾有一個說法在家人和朋友之間反復討論:“如果他在廣東省工作,文革中的處境會不會好一些?”我個人的判斷是否定的。廣東省在文化大革命中是“重災區”,不說比其他省市更慘烈、起碼也是同樣慘烈。省長陶鑄失勢,父親的一位老領導饒彰風被關押、毒打,在頭頂釘入鐵釘至死。可想而知,如果父親在廣東省遭遇文化大革命,與在“天子腳下”的北京相比只會更糟糕吧。
下面就透過黑材料《徹底摧毀三十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的點滴資訊,看父親在文革期間被審查、遭厄運的必然性和兇險程度:一,把被黑材料點名的部分人物以及他們與父親的歷史交集列表審視;二,看黑材料如何抨擊這些人,如何上綱上線;三,看黑材料直接涉及父親的部分。
人物表[5]
人名 | 曾經任職 | 黑材料批判例 | 部分歷史交集 |
劉少奇 | 國家主席 | 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為實現他篡黨、篡政、篡軍,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夥同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積極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 | 1959年吳荻舟參加港澳工委五十天整風期間劉少奇曾與會指示;1962年吳荻舟曾參加七千人大會; |
陶鑄 | 廣東省省長 | 劉少奇的死黨,老奸巨猾的反革命兩面派,是劉少奇安插在廣東、中南地區文藝界的總後台。 | 吳荻舟為香港工作多次到廣州向陶鑄請示、匯報。 |
夏衍 | 文化部副部長 | 老牌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祖師爺之一,30年代文藝的老頭子。 | 1944年吳荻舟率演劇七隊參與夏衍、田漢發起的西南劇展,後在香港、北京都有工作接觸。 |
田漢 | 文化部戲曲改進局、藝術局局長 | 老牌修正主義分子,三十年代文藝祖師爺之一,他組織的“抗敵演劇隊”是不折不扣的國民黨宣傳隊。 | 吳荻舟是田漢參與組建的抗宣一隊/演劇七隊隊長。 |
林默涵 | 中宣部副部長兼文化部副部長 | 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在廣州推行一條又粗、又長、又黑、又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 | 獄友,30年代起有工作上的接觸。 |
邵荃麟 | 文學評論家、作家 | 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以廣州、香港為活動中心,搜羅、培養了一批反革命門徒。 | 30-40年代起有工作交集。 |
周鋼鳴 | 文藝評論,作家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香港時期關係 |
華嘉 | 《南方日報》副刊主編 | 反革命門徒。 | 香港華商報關係 |
左洪濤 | 廣東省人委副秘書長 | 原偽國民黨第四戰區司令、大戰犯張發奎的秘書、屢犯錯誤被罷官、大叛徒。 | 獄友,30年代在桂林重逢並建立工作關係,1946年左洪濤指導演劇五七兩隊在廣州爭取復員。 |
杜埃 | 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早在30-40年代就巴結在周揚、田漢、夏衍們的周圍,在“國防文學”的破旗下,從事反黨扶蔣的罪惡活動。 | 吳荻舟在港澳工委分管文化電影等,多有合作。 |
黃寧嬰 | 作家,廣東粵劇院黨總支書記兼副院長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香港華商報關係。 |
丁波 | 中國對外演出公司經理 | 夏衍、田漢寵兒,丁波、鄭達、李門反黨集團,長期執行王明、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在組織上執行的是宗派主義,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形成一個反革命網,一貫對抗毛主席,一貫攻擊毛澤東思想。竊據不同領導職務,濫用職權,對無產階級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充當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急先鋒,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丁波任副隊長的演劇五隊1946年在廣州和吳荻舟領導的演劇七隊會合,此後一起工作,一起撤退到香港,中藝成立時,吳是社長,丁是副社長。 |
鄭達 | 廣東省委宣傳部文藝處長 | 原演劇五隊成員,中國歌舞劇藝社董事/丁波小集團的理論家。 | 演劇隊、中藝關係 |
李門 | 廣東省文化局副局長,廣州劇協分會副主席 | 屢犯錯誤被我們罷了官的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李門(丁波小集團的重要人物之一)。 | 李門所在“第七戰區政治大隊”和吳荻舟帶領的抗敵演劇七隊駐地同在廣東墨江會館,都參加過“西南劇展”等活動。 |
許諾 | 廣州市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 | 丁波小集團 | 演劇隊關係 |
梁倫 | 廣東省歌舞團團長 | 丁波小集團,歷史反革命,特嫌 | 中藝關係 |
徐洗塵 | 廣東音協秘書長兼廣東民間音樂研究室主任 | 丁波小集團,在演劇七隊任偽少校副隊長。 | 演劇七隊副隊長,“中藝”副社長 |
胡振表 | 廣東歌舞劇院歌劇團團長 | 丁波小集團,三反分子 | 演劇七隊隊員 |
施明新 | 廣東歌舞劇院創作室副主任 | 丁波小集團 | 同上 |
林韻 | 廣州音協秘書長 | 丁波小集團,三反分子。 | 同上 |
史進 | 珠江電影廠演員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壞分子 | 同上 |
區夢覺 | 廣東省委組織部部長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區夢覺曾是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負責人之一。 |
王匡 | 廣東省委宣傳部部長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陶鑄死黨 | 王匡曾是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負責人之一。 |
歐陽予倩 | 劇作家、戲劇教育家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30-40年代吳荻舟在桂林工作期間得到歐陽予倩(廣西省政府廣西藝術館)的支持。 |
陽翰笙 | 劇作家,全國文聯黨組書記、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會黨組書記等 | 黑材料指陽翰笙及以下各人均在北京、上海等地文藝部門擔任要職,1962年3月27日參加了抗敵演劇隊等組織在廣州的一次聚餐會並簽名。 | 30-40年代起有工作交集。 |
呂復 | 上海人藝副院長 | 同上 | 演劇隊關係,下同。 |
吳荻舟 | 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組長 | 同上 | |
劉高林 | 同上 | ||
唐文銘 | 同上 | ||
嶽野 | 同上 | ||
蔣瑜 | 同上 | ||
趙尋 | 同上 | ||
周泰威 | 同上 | ||
強明 | 同上 | ||
李悅之 | 同上 | ||
費克 | 同上 | ||
蘭光 | 同上 | ||
陳新生 | 同上 | ||
楊應彬 | 廣東省委副秘書長 | 原偽國民黨第四戰區司令部張發奎的少校參謀 | 40年代開始有工作交集 |
海風 | 廣東歌舞劇藝院副院長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演劇隊、中藝關係 |
唐仲芬 | 廣東粵劇院 | 同上 | 中藝關係 |
胡重華 | 珠影科長 | 同上 | 演劇隊關係 |
張碧夫 | 廣東話劇團創作幹部 | 同上,摘帽右派 | 演劇隊關係 |
唐波 | 惠陽專署文教局 | 同上 | 演劇七隊 |
程季華 | 文化部電影局藝術研究室主任 | 編寫大毒草《中國電影發展史》 | 演劇隊、中藝時期關係 |
黃佐臨 | 電影導演 | 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黃佐臨拋出為資本主義復辟效勞的所謂“戲劇觀”,得到劉少奇重視,鼓勵他繼續當好反革命復辟的吹鼓手。 | 40-50年代起開始有工作交集 |
饒彰風 | 廣州外國語學院(現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首任院長兼黨委書記 |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 | 從1940年代起工作有交集,在香港和新加坡時期是吳荻舟的直接領導,負責解決吳荻舟的組織關係問題。 |
可以看到很多段落、很多人都“燒”到了父親,特別是歷史交集那一欄顯示出,他的處境多麼兇險。雖然他並不在廣東,但是顯然脫不了幹係。
《黑材料》裡“上綱上線”、言辭淩厲的大批判令人心驚肉跳。所謂上綱上線,是指把大事小事都提到重大原則、政治、意識形態的高度、從階級鬥爭和路線鬥爭的高度、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間誰勝誰負的根本上來指控。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無限誇大問題的做法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深入到社會基層,連小學生也這樣做。人們學會這一套,或攻擊他人,或批判自己,或藉攻擊他人保護自己。這種人,這種做法,今天仍然能看到,餘毒深遠。
第一篇批判文章《是無產階級文化輕騎隊?還是蔣匪幫的文化師?——評抗敵演劇隊》是這樣上綱上線的:
“17年來,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劉少奇通過他的反革命爪牙控制著全國文藝界。在廣東則由劉少奇的死黨陶鑄通過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利用他們偽造歷史、欺騙黨和人民,混進革命隊伍,篡奪了廣東文藝部門各級領導大權。他們狼狽為奸,互相勾結,頑固地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與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相對抗,對黨和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1962年3月3日,一個公開掀起“全民文藝”破旗的、具體貫徹《文藝十條》這個黑綱領的大黑會——“全國話劇、歌劇、兒童劇創作座談會”在廣州開場了。”“廣州黑會從準備階段起,始終是在舊中宣部、舊文化部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精心策劃下進行的。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反革命復辟事件!”
“戲劇界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大叛徒田漢在黑會一開始就煽動說:‘在這次會上大家把氣一吐為快。’他們煽動曾經受過批判的資產階級分子翻案,在大會小會上‘出氣’,這絕不是為了發洩一下反黨的情緒,而是想達到顛覆無產階級專政,改變我們國家顏色的反革命目的。”
“田漢之流在這個烏煙瘴氣的大會上,居然以‘國寶’自居,趾高氣昂,得意忘形,惡毒攻擊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瘋狂反對我們革命文藝工作者的命根子,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和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用心何其毒也!”
“廣州黑會的反革命氣焰是十分囂張的,不難看出劉、鄧、陶等一小撮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就是他們最大的後臺老闆!”
“這個黑會充分發揮了這個反革命裴多菲俱樂部的作用”,“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資本主義復辟聚會。”
“(西南劇展)演出節目大多是資產階級的生活情調”,“這個劇展不遺餘力地為蔣匪幫歌功頌德,得到了蔣匪的垂青。”
“十個國民黨的宣傳隊,從成立以來,在大叛徒、偽國民黨少將三處處長田漢領導下,他們死心塌地為其主子蔣介石服務,為了保住他們的狗命,他們和國民黨反動派之間的關係親密得很。”
“他們的革命性,就是適應蔣匪幫的政治需要;他們的革命性就是瘋狂攻擊堅持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偉大文化革命先驅、共產主義戰士魯迅;他們的革命性表現在甘當叛徒,是貨真價實的反共反人民反革命。”
“他們宣傳投降主義,宣傳資產階級思想,為蔣匪幫塗脂抹粉,所謂藝術性,充其量就是資產階級烏七八糟的大雜燴。”
“時至今日,一夥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還在狂叫,要他們的徒子徒孫為時代做先鋒,繼續批判對抗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這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鬥爭,是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面對著資產階級企圖實現反革命復辟的陰謀,我們無產階級革命派絕不可掉以輕心。我們一定要高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紅旗。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冷靜頭腦,牢牢掌握鬥爭大方向,堅持大學習、大批判、大聯合,三結合,鬥批改,把30年代文藝和抗敵演劇隊的老底兜出來,深挖批臭。把以周楊、夏衍、田漢為代表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連根拔掉,叫這個暗藏在革命陣營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地下獨立王國的壞蛋們永世不得翻身。”
“當前我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經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在徹底批判我國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同時,億萬工農兵群眾和文藝戰士向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發起全面進攻。我們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用毛澤東思想進一步揭發、批判、清算30年代文藝黑線的罪行,把隱藏在各個角落裡的一小撮黑線人物和他們的黑後臺、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揪出來,將他們鬥垮鬥臭!”
“中國歌舞劇藝社在丁波、鄭達、徐洗塵這一夥‘共產黨員’的領導下,形成一個‘獨立王國’。長期以來,他們互相吹捧,互相包庇,解放後,他們又竊據了廣東文藝界的各級領導權,繼續欺騙黨和人民,多年來,他們總以‘革命文藝工作者’自居,吹噓自己所謂‘光榮的革命傳統’,直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了一年多的今天,丁波還厚顏無恥地說:‘到了中藝時期,演出節目比較進步’。”
“北影的嶽野被揪出,上影的齊聞韶被揪出來,廣州的梁倫、胡振表、林韻、施明新也一一被革命群眾揪了出來。像丁波、鄭達這些中藝的領導人更逃不過革命群眾雪亮的眼睛,一個個被揪出來了,這是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是毛主席革命文藝路線的偉大勝利。”
“誰反對毛澤東思想誰就沒有好下場,誰企圖偽造歷史抬高自己,誰就必然會在這偽造的歷史高臺上摔下來,摔得粉身碎骨。”
再看黑材料涉及到父親的內容(提及他的名字或演劇七隊)。除了人物列表中顯示的、吳荻舟的名字也出現在1962年3月27日抗敵演劇隊等組織在廣州一次聚會的簽到簿裡以外,其他提到他的有以下各處:
“中藝”成立於1946年9月10日,父親為第一任社長。他在中藝成立後不久、11
月26日啟程去南洋另有任務,未被黑材料納入“丁波反黨小集團”,但是他所率領的演劇七隊諸多成員留在“中藝”,組成“中藝”的基本班底,後來又大多轉到華南文工團,及後在廣東省各個文化部門發展,成為領導或骨幹。文革中父親為他們寫的“證明材料”,後面會詳述。
《蘆蕩小舟》第三章詳述了抗宣一隊/演劇七隊八年抗戰的卓絕工作,瞭解歷史事實後很容易察覺這份黑材料的問題,不顧歷史事實,沒有歷史觀點,比如否定國共合作;否定國民黨在主戰場的艱苦抗日;否定美國航空兵支援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等等。此處不做展開。僅舉一個比較輕鬆的例子。
中藝第二任社長、演劇五隊副隊長丁波在《遠征軍中的戲劇兵》中寫過一段話:“(當時)大家都說,如果有這麼一天,每個人都有一輛汽車,將我們的演劇器材和行李裝上,流動全國,那該多麼幸福啊!”“一個美國少校說,等緬甸路打通,我們就可實現的。”
黑材料給丁波這篇文章“上綱上線”:
劉少奇赤膊上陣,公然說文藝工作者“下鄉可以開轎車”,“作家可以在車上吃飯睡覺。”劉修就是要文藝工作者當官做老爺,拒絕深入工農兵。拒絕思想改造。當年田漢及演劇隊的理想,美國人沒有給予實現,蔣匪幫也沒給予實現,而到了劉少奇手下卻實現了。所謂30年代文藝的祖師爺、“老頭子”、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周揚,田漢、夏衍們為什麼能長期竊據文藝界的領導地位,瘋狂反對毛主席,惡毒攻擊毛澤東思想,原來他們有個總後台,有個地下黑司令部,這個黑司令就是媚帝、親修的赫禿少奇。”
——且不說把丁波在遠征軍時代發的一個願景,聯繫到二十年後劉少奇的一句話這個邏輯不能成立,在中國人民汽車得到普及、成為第二大經濟體(2020)的今天再看這樣的批判,不禁啞然失笑,文革時的造反派們如今的生活可能比那位美國少校許諾給丁波的好日子有過之無不及吧。更何況丁波想擁有汽車還是為了流動全國工作。
當時全社會都有這種風氣——動不動就上綱上線、不允許不同聲音、隨便把別人定為“敵人”,這種做法廣泛出現在社會生活、政治生活中,文化人、各級幹部、市民群眾、年輕學生包括中小學生,人人自危,誰都有機會上綱、被上綱。文革過後,這種污穢沉澱入中華文化的糟粕裡,屢見作怪。
看過《黑材料》呈現出來的瘋狂時代,兇險背景,應該可以理解本文開頭所寫:不管有沒有香港“六七暴動”,父親都“在劫難逃”。
[1] 吳荻舟和極左人士直接衝突:見第九章“六七暴動”。
[2] 此段經歷見第三章八年抗戰。
[3] 此段經歷見第五章香江歲月。
[4] 此段經歷建第六章初回北京。
[5]人物表的“曾經任職”資訊來源:1.黑材料提供,2.網上信息。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 一再反省
自1967年到晚年,在父親吳荻舟各個時期資料裡都可以找到他對“反迫害鬥爭”的回顧和反省。本節重點講講他的反省對我的啟示,也為第九章作結。主要引用的資料,有些已經在前面各節介紹過,這裡歸納在反省的題目下再次引用,以我2018年分三期發表在香港《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為基礎,包括父親1967年4月至8月的《六七筆記 》,1968年3月18日的《三一八交待》(這是父親被停職後按要求所寫,經專案組反復調查),若干篇幹校日記,還有一份父親晚年接受採訪的記錄,時間是1986年11月14日至16日,地點是廣東省從化溫泉療養院,訪問人是曾任職新華社的劉先秀、邱子江。記錄由劉先秀整理並經父親校對補充(下稱“從化採訪”)。
(圖一:劉先秀在從化溫泉採訪吳荻舟並整理記錄。)
反省1.“影響了總理下決心”:
中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曾令港英和北京的關係比較穩定,彼此得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中央下令香港左派陣營不要將內地文革的做法搬到香港,可是1967年5月香港人造花廠爆發工潮時,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已是手持毛主席語錄。
我在父親的“三一八交待”中看到他對“反迫害鬥爭”最初的認識:
“5月初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工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工委配合(筆者注:城工委是與港澳工委並行的香港中共地下黨系統,下文中的XX委即指城工委,X委則指港澳工委)。”“而且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因此在會上我說: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工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他的認識本来是比較接近客觀的,但是後來這場鬥爭逐步升級、最終失控。他在1970年9月10日幹校日記裡曾痛心自責:“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是“犯罪”。
“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指組織三次罷工)、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
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反省2.“路線鬥爭覺悟不高”:
父親自責的另一點是“路線鬥爭覺悟不高”,他在1970年10月3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幹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幹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根據1967年6月12日“六七筆記”記載,“反迫害鬥爭”期間,中央文革派了人到“反英抗暴”聯合辦公室。我也查了相關資料,當時中央文革的關峰、戚本禹、特別是王力幾次鼓動外交部造反派奪權,1967年8月7日王力在對外交系統造反派的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陳’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被稱“王八七”講話,後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8月19日至22日,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周恩來趁此機會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王關戚先後失勢,周恩來重掌外交大權。
這也正是香港人最不堪回首的幾天,清華街小姐弟20日被炸死,商台播音員林彬24日被燒死。一塊地處邊陲的英國殖民地,被捲入中國內地的“路線鬥爭”或稱“派系鬥爭”,很荒誕卻很真實很痛。
“那是有些人奪了外交大權後的事。事件發生前幾天,我被撤下來了。我還在「聯辦」時就看到了那個請示,內容大意是限港英四十八小時內把抓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報告已送到總理秘書錢嘉棟同志處。當時羅貴波去深圳開會(原來我也要去,行李已拿到辦公室,鄭偉榮同志突然通知我別去,說是總理要我留守)。我馬上打電話給錢嘉棟同志,要他把該報告暫時壓下來,過兩三天後羅貴波同志回來了,我馬上報告羅貴波,這樣的報告要陷政府於被動,要他同意把它撤回來。我又打電話給錢,把報告撤回來。可是就在這事發生後一兩天,我就被通知回外辦受隔離審查。回到外辦沒兩三天,火燒英代辦處的事就發生了。後來知道是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反省3.“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
父親的筆記、交待材料、檢討材料、晚年接受的採訪以及回憶文章互相佐證著香港人被深深震撼的一件事:“700打甘蔗刀”被付運——
6月27日“提出討論的問題”中有一條是:“提出700打蔗刀問題,我認為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但,先摸清情況”。(“六七筆記”)
在同一天的《六七筆記》記錄“外貿(部門)彙報”中也有一條是:「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爆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旁注:「我暫止於深圳」(「我暫止於深圳」幾個字顏色不同,估計是截停之後所注)。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三一八交待”)
“是以華潤公司總經理的名義訂購了出口七百打大鐮刀。當時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我知道是什麼用途否?並說已付運。我說不知道,同時告訴他在未查清用途之前,先不要往下運,到什麼地方就停在什麼地方。待我們查清是準備組織遊行示威用,已運到深圳了,幸好及時截住。否則,如果用七、八千大鐮刀武裝群眾示威遊行,港英一鎮壓,勢必造成流血事件。”(“從化採訪”)
同一天,在會上“提出”要700打甘蔗刀,但其實已經“急電”外貿部門“要求即付”、而且“刀已在途中”,這明顯是“先斬後奏”。
不僅有“先斬後奏”,還有“假傳中央指示”。“反迫害鬥爭”中到底有沒有“槍支上岸”?父親在“從化採訪”中談得很具體,相關線索也是可查的:
“廣州海運局一批護航的槍支被提上岸——這是交通部介紹廣州海運局一位姓齊的科長和一位業務處長向我反映。齊說據船上反映,提取槍支時說是中央指示,問我知情否?並說據說槍支提上岸是準備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和招商局自用。而且要海運局繼續供應武器。海運局不敢決定,報告交通部,交通部認為這是有關港澳鬥爭的事,他們沒有發言權,要問聯辦。我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不能再提供武器。提上岸也要馬上撤下來,並告訴齊等二人,中央如有指示,一定經過聯辦。今後有類似情況,請及時向我(曾任交通部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介紹齊等來找我)反映,我把電話給了齊,並提醒齊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不能離開船。我一面做了緊急處理,一面向總理報告。總理聽報告後很生氣,後來我進一步瞭解,就在那個時候香港《星島日報》刊登了一條消息,說香港政府正在追查招商局從廣州來的船上運香港的、不知下落的一個大箱子。我覺得這與提上岸的槍支有聯繫。如果被查出來那是違法的,港英甚至可以提出控告和查封我們的新華社、招商局、中國銀行。如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大了。像這樣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運武器進香港武裝三個機構,這是違反總理這次鬥爭只能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我們不能設想在這裡打戰的指示。如果鬥爭照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導致武裝衝突,使群眾性的鬥爭發生質的變化,逼得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那就成了中英對立的問題了。”
此事得以緊急處理,是由於父親1950年代在香港做過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情勢緊急之下想到向他通報,聽取意見。香港方面並沒有經過正常程序報聯辦,屬於自作主張,“假傳中央指示”。
這些人和事都影響了周恩來做判斷,都是在“逼中央上馬”。“反迫害鬥爭”與內地文革糾纏在一起,周恩來一來要等毛澤東的指示,二來太多事要兼顧,所以他眼看著香港左派陣營存在問題如寧左勿右、先斬後奏、激化矛盾,事態逐步升級,雖然不滿和擔憂,卻又不能果斷制止,直到毛澤東說“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周折最終在內部宣佈結束這次“反迫害鬥爭”。
反省4.“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
父親在1971年11月30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看到這段日記我聯想到他那兩本1959年整風筆記(輯錄在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節裡)。
1959年6月至9月,中央把廣東省主管香港工作的幹部和港澳工委幹部集中起來整風五十天。外辦副主任廖承志在會上說:“香港工作不能視為國內工作的一部分,只能作為國外工作。因此香港工作不是準備解放(過去曾經提過,現在絕對不應有了)。”
施:中央把香港當做反美戰略中的一個棋子。為了服從大局,對香港本地鬥爭有所控制,可是“(香港的同志們)常有委屈感,沉不住氣。”
黃施明[2]:“58年提公開活動,在個別工作上有左傾冒險,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英,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去年把群眾運動擺了錯誤位置,就必然發展成左傾冒險主義。群眾是一發難收的。”
“錯誤的根源:(1)不嚴肅對待中央指示。工委下放後就更發展了。(2)當時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後來雖中央批評,但未及時澄清。(3)紀律性差:沒有與幹部反復研究,沒有交底,大量文件放在檔案裡,自己也沒有反復研究。12月周總理等的指示也如此。這是‘自以為是’,以為是老經驗了。這與在外幹部的態度是很不同的。紀律性是太差了,請示報告也太差了。”
經過整風,與會者“一致同意中央方針,一致同意知道中央方針”。 “一致同意知道”,意味著他們曾被要求明確表態。
那個年代香港左派陣營中人大多曾參加過抗戰、為建立新中國奮鬥,我的父母以及很多熟悉的前輩都經歷過那樣的歲月,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內地的殖民勢力趕跑了,中共卻決定“不解放香港”,正如父親在日記裡反映出來的那樣,他們忍耐和待機,常常“沉不住氣”。可以想象,樸素的“民族大義”變成“寄人籬下”的委屈情緒,執行“長期方針”就會受到干擾。如果香港左派陣營能夠高屋建瓴,確立自身角色地位,最終在“回歸”這個歷史使命上發揮作用,今天香港的情況一定大不相同。可惜歷史沒有這樣發展。中央長期方針制定之後,仍有一段時期掌握不到分寸;港澳工委曾有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的想法。前者可以理解為新政權、新方針、犯錯和糾偏的正常情况;後者則與长期方針背道而馳,更像是與“反迫害鬥爭”互為先聲後患了。
反省5.“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
父親的幹校日記涉及一些個人,包括他自己,可以看到個體行為如何深深影響大局。父親1972年3月31日的幹校日記雖然很短,卻令我豁然貫通: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那時他在幹校,白天接受勞改和大批判,夜深人靜卻在為負責打電話的工作人員憂心。從字裡行間我看到兩種為人:一種誠懇厚道,有擔當;一種有私心,不肯負責任。前述“影響總理下決心”、“路線鬥爭覺悟不高”、“迫中央上馬的太多”、“假傳中央指示”,主要反映出整個系統的很多問題,而系統背後的,則是個人道德品格和認識水平之分別。
指責環境和推卸責任很容易,劍指自己很難。五十年後再看父親的遺文資料,我感謝父親給予我一個簡單有效的標準。
父親1992年5月5日在一個記事簿上寫了一段話:“八十五年前的今天,我來到這破碎的山河,帝國主義列強,驅使南北軍閥年年內戰,災民遍野,盜匪橫行,貪官污吏,欺淩百姓,苦不堪言,真是960萬平方公里,沒有一片土地安寧……”1991年10月9日他給兒女們寫信:“至少我們死前回想起來,總是在新舊世界轉化這個偉大的、從個人‘幸福’,轉化眾人(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偉大的事業中,做了一點事,吃了苦、冒過險而平靜地死去。哪怕這事業要一百年、幾百年才能完成!”
每每重讀他的話我都淚流滿面,我認為這些話濃縮概括了父親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輩子的心路歷程。新舊世界的轉變尚未完成,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願景仍然令人嚮往。在時代畫給他的框框裡,他慈悲、忠厚又堅韌,一輩子不沉淪,不滑頭,不算计,不世故, “做笨事”(1965年“四清日記”)。距離他的誕生(1907年5月5日)已經一百周年,我們仍然需要這種精神。
(圖二:發表在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上中下的“下”)
以上是2018年發表的文章。下面則是2017年接受電話採訪、收到採訪問題之後我自己做的準備。
問1. 爸爸資料裡面說,甘蔗刀已經運到深圳、槍支已經運到香港,你認為如果運到香港,對市民有多大傷害?
1997年前後,那時我和母親一起編寫【吳荻舟】紀念文集,整理父親一些文章、談話,其中就提及甘蔗刀和槍支。2012年我整理父親一本筆記本,就是1967年5月至8月的一些會議記錄,更清楚顯示當年是確有其事,以及他是如何處理。事隔四十五年,又不是第一次看,但是我看到那幾頁的時候仍然感覺到不寒而慄,毛管棟(起雞皮疙瘩,汗毛豎起來)。
香港人都知道當年街頭對抗多麼激烈。據說有1167個真菠蘿,800多人受傷,50多人死亡。1000多個真菠蘿,警方的槍支,如果再加上8400把甘蔗刀和更多的槍支投入那種失控的街頭對抗,我不敢想象會是如何慘烈,肯定是血流成河。
我很感謝許禮平先生在他的文章裏說我父親是香港的守護神,守護神只是一個比喻,父親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不過畢竟是在千鈞一髮之際,阻止甘蔗刀和槍支投入對抗,阻止了一場場血腥廝殺,減少對香港市民的傷害。
問2. 為什麼努力整理爸爸的資料?那要花費很多精力,到頭來很可能費力不討好。
我父親是1992年85歲的時候逝世的。1996-1998年我幫助母親整理出版【吳荻舟】紀念文集,母親來香港,和我同住,我白天上班,有時間就是和母親討論、收集資料、整理。後來母親生病(她已經做了很多資料收集整理,寫了傳記初稿),我就接手,編輯校對聯絡印刷郵寄等等,那完全是出於對父母的孝心。
後來母親一直在整理父親留下的遺稿和書信,我是2010年才答應母親接手所有資料,因為我看到她太辛苦——2010年她已經92歲。但是我沒有計劃如何整理,整理出來做什麼?很多人都說不要搞吧,費力不討好,沒有人要看的。
2011年2月,余汝信先生通過朋友聯絡我見面,他說需要這方面資料,我說我有一些啊。就這樣開始提供關於1967年的原始資料。他在他的書【香港,1967】裡大量用到這些資料,還在贈書扉頁寫著“沒有你的支持,也就沒有這本書。”後來我陸續有一些發現,他也鼓勵我整理出來,希望有機會用在增訂版。2013年我創辦了電子雜誌連載有關資料。
我知道現在大家還在爭論有關香港1967,而且參雜很多感情、派別之爭。歷史研究是要有賴原始資料、有待感情色彩退卻的,我現在就比較自覺地要求自己重在整理,少評論,旨在把原始資料留下。不單是香港1967的,還有其他時期和事件的。我自己也在整理的過程中,再次認識父親,認識他們那個時代。很值得。
問3,文革很瘋狂,一般大家都跟大隊,做安全性高的事,為什麼他會逆流而上?他做決定的時候估計不到後果,只是憑信念嗎?
父親是一個很忠厚的人,他認為對的,就會堅持原則。我在看他的資料的時候,發現他這種品格貫穿一生都沒有變。1967年他60歲,人到了這個年紀一般是很了解自己的處境,了解周圍的環境,知道做什麼不做什麼會有什麼後果。多數人會變得圓滑,自我保護。但是他沒有,自從1951年他在香港擔負起一定的領導責任之後,他認定中央的香港方針“長期堅持、充分利用”是對香港好的,他就以這個為標準去處理日常工作。
在1956年九龍暴動的時候他是這樣做,當時他負責指揮,他們採取的措施是很聰明地調動香港警察去平息暴動,保護香港居民;叫左派機構大家不要到街上,因為外面警察開槍,很可能受到誤傷,只是萬一有人打到上門,可以自衛。他們有些準備。
在1967年的時候,他也是這樣做的。甘蔗刀、槍支,這些很明顯不符合原則,他看見是必然會阻止的。加上他有消息來源,所以可以阻止這兩件事。但是在7月下旬他不同意火燒英代辦處,隨後就被要求“交代問題”,然後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隔離審查。
在1969年,他以敵我矛盾的身份,被下放到幹校,勞動改造,期間他要不停寫檢討,交代問題。我在他寫的1430頁【幹校日記】裡,看到他在極左大行其道的時期,許多次用“極左”這兩個字,他始終認為“那些做法是極左”。即使是在今天看到他這樣寫檢討,寫證明材料,依然替他捏一把汗。他堅持了13年,最後為他平反,肯定他是完全沒有犯錯誤。
除了有堅定的信念和純粹的人格,我想像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可以支撐他這樣做。
問4.爸爸受審查你們都受牽連,你怎麼看那段遭遇。
不只是我們家,很多人家都是朝不保夕,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要把家庭的遭遇擺進歷史中看。我從未抱怨他牽連了我,我一直是努力奮鬥,即使有時候很傻,愚昧無知。爸爸在那個時期也很關心家人,我在他的幹校日記看到他如何掛念我們,千方百計想幫助我們去認識社會,認識自己,靠自己奮鬥。雖然他身陷窘境,自身難保,幫不了多少,但是爸爸熱愛生活的基因,努力奮鬥的人品都傳給我們。
我在爸爸的資料里看到許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試圖重組他的故事。我盡量不帶感情地去做這件事,像醫生給病人開刀,要不然就做不長。那段遭遇對於我們全家應該是刻骨銘心的、一生的精神營養。
以上就是我為電話回復採訪問題前所做的準備,後來又有另一次採訪。據說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錄音師、一位高大男士每次看到我說父親被審查那段時期“甚至不知道我的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流淚,這倒令我始料不及和感慨——對於有過“文革”等經歷的內地人,這是很平常的事吧?很多家人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斷絕關係呢。只有一輩子生活在正常社會的人,從未受過這種委屈的人才會被這樣一句話觸動內心啊。
[1] 黃施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香港從事左派政治活動。1948年城工委書記,1956年海外工委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