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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一再反思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 一再反省

      自1967年到晚年,在父親吳荻舟各個時期資料裡都可以找到他對“反迫害鬥爭”的回顧和反省。本節重點講講他的反省對我的啟示,也為第九章作結。主要引用的資料,有些已經在前面各節介紹過,這裡歸納在反省的題目下再次引用,以我2018年分三期發表在香港《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為基礎,包括父親1967年4月至8月的《六七筆記 》,1968年3月18日的《三一八交待》(這是父親被停職後按要求所寫,經專案組反復調查),若干篇幹校日記,還有一份父親晚年接受採訪的記錄,時間是1986年11月14日至16日,地點是廣東省從化溫泉療養院,訪問人是曾任職新華社的劉先秀、邱子江。記錄由劉先秀整理並經父親校對補充(下稱“從化採訪”)。

這是1986年由劉先秀採訪並整理,經過吳荻舟修正的記錄。

(圖一:劉先秀在從化溫泉採訪吳荻舟並整理記錄。)

反省1.“影響了總理下決心”:

    中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曾令港英和北京的關係比較穩定,彼此得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中央下令香港左派陣營不要將內地文革的做法搬到香港,可是1967年5月香港人造花廠爆發工潮時,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已是手持毛主席語錄。

    我在父親的“三一八交待”中看到他對“反迫害鬥爭”最初的認識:

    “5月初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工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工委配合(筆者注:城工委是與港澳工委並行的香港中共地下黨系統,下文中的XX委即指城工委,X委則指港澳工委)。”“而且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因此在會上我說: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工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他的認識本来是比較接近客觀的,但是後來這場鬥爭逐步升級、最終失控。他在1970年9月10日幹校日記裡曾痛心自責:“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是“犯罪”。

    “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指組織三次罷工)、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

    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反省2.“路線鬥爭覺悟不高”:       

    父親自責的另一點是“路線鬥爭覺悟不高”,他在1970年10月3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幹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幹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根據1967年6月12日“六七筆記”記載,“反迫害鬥爭”期間,中央文革派了人到“反英抗暴”聯合辦公室。我也查了相關資料,當時中央文革的關峰、戚本禹、特別是王力幾次鼓動外交部造反派奪權,1967年8月7日王力在對外交系統造反派的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陳’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被稱“王八七”講話,後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8月19日至22日,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周恩來趁此機會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王關戚先後失勢,周恩來重掌外交大權。

    這也正是香港人最不堪回首的幾天,清華街小姐弟20日被炸死,商台播音員林彬24日被燒死。一塊地處邊陲的英國殖民地,被捲入中國內地的“路線鬥爭”或稱“派系鬥爭”,很荒誕卻很真實很痛。       

    “那是有些人奪了外交大權後的事。事件發生前幾天,我被撤下來了。我還在「聯辦」時就看到了那個請示,內容大意是限港英四十八小時內把抓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報告已送到總理秘書錢嘉棟同志處。當時羅貴波去深圳開會(原來我也要去,行李已拿到辦公室,鄭偉榮同志突然通知我別去,說是總理要我留守)。我馬上打電話給錢嘉棟同志,要他把該報告暫時壓下來,過兩三天後羅貴波同志回來了,我馬上報告羅貴波,這樣的報告要陷政府於被動,要他同意把它撤回來。我又打電話給錢,把報告撤回來。可是就在這事發生後一兩天,我就被通知回外辦受隔離審查。回到外辦沒兩三天,火燒英代辦處的事就發生了。後來知道是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反省3.“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

    父親的筆記、交待材料、檢討材料、晚年接受的採訪以及回憶文章互相佐證著香港人被深深震撼的一件事:“700打甘蔗刀”被付運——

    6月27日“提出討論的問題”中有一條是:“提出700打蔗刀問題,我認為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但,先摸清情況”。(“六七筆記”)

    在同一天的《六七筆記》記錄“外貿(部門)彙報”中也有一條是:「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爆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旁注:「我暫止於深圳」(「我暫止於深圳」幾個字顏色不同,估計是截停之後所注)。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三一八交待”)

    “是以華潤公司總經理的名義訂購了出口七百打大鐮刀。當時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我知道是什麼用途否?並說已付運。我說不知道,同時告訴他在未查清用途之前,先不要往下運,到什麼地方就停在什麼地方。待我們查清是準備組織遊行示威用,已運到深圳了,幸好及時截住。否則,如果用七、八千大鐮刀武裝群眾示威遊行,港英一鎮壓,勢必造成流血事件。”(“從化採訪”)

    同一天,在會上“提出”要700打甘蔗刀,但其實已經“急電”外貿部門“要求即付”、而且“刀已在途中”,這明顯是“先斬後奏”。

    不僅有“先斬後奏”,還有“假傳中央指示”。“反迫害鬥爭”中到底有沒有“槍支上岸”?父親在“從化採訪”中談得很具體,相關線索也是可查的:

    “廣州海運局一批護航的槍支被提上岸——這是交通部介紹廣州海運局一位姓齊的科長和一位業務處長向我反映。齊說據船上反映,提取槍支時說是中央指示,問我知情否?並說據說槍支提上岸是準備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和招商局自用。而且要海運局繼續供應武器。海運局不敢決定,報告交通部,交通部認為這是有關港澳鬥爭的事,他們沒有發言權,要問聯辦。我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不能再提供武器。提上岸也要馬上撤下來,並告訴齊等二人,中央如有指示,一定經過聯辦。今後有類似情況,請及時向我(曾任交通部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介紹齊等來找我)反映,我把電話給了齊,並提醒齊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不能離開船。我一面做了緊急處理,一面向總理報告。總理聽報告後很生氣,後來我進一步瞭解,就在那個時候香港《星島日報》刊登了一條消息,說香港政府正在追查招商局從廣州來的船上運香港的、不知下落的一個大箱子。我覺得這與提上岸的槍支有聯繫。如果被查出來那是違法的,港英甚至可以提出控告和查封我們的新華社、招商局、中國銀行。如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大了。像這樣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運武器進香港武裝三個機構,這是違反總理這次鬥爭只能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我們不能設想在這裡打戰的指示。如果鬥爭照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導致武裝衝突,使群眾性的鬥爭發生質的變化,逼得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那就成了中英對立的問題了。”

    此事得以緊急處理,是由於父親1950年代在香港做過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情勢緊急之下想到向他通報,聽取意見。香港方面並沒有經過正常程序報聯辦,屬於自作主張,“假傳中央指示”。

    這些人和事都影響了周恩來做判斷,都是在“逼中央上馬”。“反迫害鬥爭”與內地文革糾纏在一起,周恩來一來要等毛澤東的指示,二來太多事要兼顧,所以他眼看著香港左派陣營存在問題如寧左勿右、先斬後奏、激化矛盾,事態逐步升級,雖然不滿和擔憂,卻又不能果斷制止,直到毛澤東說“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周折最終在內部宣佈結束這次“反迫害鬥爭”。

反省4.“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

    父親在1971年11月30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看到這段日記我聯想到他那兩本1959年整風筆記(輯錄在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節裡)。

    1959年6月至9月,中央把廣東省主管香港工作的幹部和港澳工委幹部集中起來整風五十天。外辦副主任廖承志在會上說:“香港工作不能視為國內工作的一部分,只能作為國外工作。因此香港工作不是準備解放(過去曾經提過,現在絕對不應有了)。”

    施:中央把香港當做反美戰略中的一個棋子。為了服從大局,對香港本地鬥爭有所控制,可是“(香港的同志們)常有委屈感,沉不住氣。”

    黃施明[2]:“58年提公開活動,在個別工作上有左傾冒險,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英,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去年把群眾運動擺了錯誤位置,就必然發展成左傾冒險主義。群眾是一發難收的。”

    “錯誤的根源:(1)不嚴肅對待中央指示。工委下放後就更發展了。(2)當時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後來雖中央批評,但未及時澄清。(3)紀律性差:沒有與幹部反復研究,沒有交底,大量文件放在檔案裡,自己也沒有反復研究。12月周總理等的指示也如此。這是‘自以為是’,以為是老經驗了。這與在外幹部的態度是很不同的。紀律性是太差了,請示報告也太差了。”

    經過整風,與會者“一致同意中央方針,一致同意知道中央方針”。 “一致同意知道”,意味著他們曾被要求明確表態。

    那個年代香港左派陣營中人大多曾參加過抗戰、為建立新中國奮鬥,我的父母以及很多熟悉的前輩都經歷過那樣的歲月,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內地的殖民勢力趕跑了,中共卻決定“不解放香港”,正如父親在日記裡反映出來的那樣,他們忍耐和待機,常常“沉不住氣”。可以想象,樸素的“民族大義”變成“寄人籬下”的委屈情緒,執行“長期方針”就會受到干擾。如果香港左派陣營能夠高屋建瓴,確立自身角色地位,最終在“回歸”這個歷史使命上發揮作用,今天香港的情況一定大不相同。可惜歷史沒有這樣發展。中央長期方針制定之後,仍有一段時期掌握不到分寸;港澳工委曾有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的想法。前者可以理解為新政權、新方針、犯錯和糾偏的正常情况;後者則與长期方針背道而馳,更像是與“反迫害鬥爭”互為先聲後患了。

反省5.“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

    父親的幹校日記涉及一些個人,包括他自己,可以看到個體行為如何深深影響大局。父親1972年3月31日的幹校日記雖然很短,卻令我豁然貫通: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那時他在幹校,白天接受勞改和大批判,夜深人靜卻在為負責打電話的工作人員憂心。從字裡行間我看到兩種為人:一種誠懇厚道,有擔當;一種有私心,不肯負責任。前述“影響總理下決心”、“路線鬥爭覺悟不高”、“迫中央上馬的太多”、“假傳中央指示”,主要反映出整個系統的很多問題,而系統背後的,則是個人道德品格和認識水平之分別。  

指責環境和推卸責任很容易,劍指自己很難。五十年後再看父親的遺文資料,我感謝父親給予我一個簡單有效的標準。

父親1992年5月5日在一個記事簿上寫了一段話:“八十五年前的今天,我來到這破碎的山河,帝國主義列強,驅使南北軍閥年年內戰,災民遍野,盜匪橫行,貪官污吏,欺淩百姓,苦不堪言,真是960萬平方公里,沒有一片土地安寧……”1991年10月9日他給兒女們寫信:“至少我們死前回想起來,總是在新舊世界轉化這個偉大的、從個人‘幸福’,轉化眾人(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偉大的事業中,做了一點事,吃了苦、冒過險而平靜地死去。哪怕這事業要一百年、幾百年才能完成!”

    每每重讀他的話我都淚流滿面,我認為這些話濃縮概括了父親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輩子的心路歷程。新舊世界的轉變尚未完成,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願景仍然令人嚮往。在時代畫給他的框框裡,他慈悲、忠厚又堅韌,一輩子不沉淪,不滑頭,不算计,不世故, “做笨事”(1965年“四清日記”)。距離他的誕生(1907年5月5日)已經一百周年,我們仍然需要這種精神。

一份香港明報的剪報

(圖二:發表在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上中下的“下”)

以上是2018年發表的文章。下面則是2017年接受電話採訪、收到採訪問題之後我自己做的準備。

問1.   爸爸資料裡面說,甘蔗刀已經運到深圳、槍支已經運到香港,你認為如果運到香港,對市民有多大傷害?

1997年前後,那時我和母親一起編寫【吳荻舟】紀念文集,整理父親一些文章、談話,其中就提及甘蔗刀和槍支。2012年我整理父親一本筆記本,就是1967年5月至8月的一些會議記錄,更清楚顯示當年是確有其事,以及他是如何處理。事隔四十五年,又不是第一次看,但是我看到那幾頁的時候仍然感覺到不寒而慄,毛管棟(起雞皮疙瘩,汗毛豎起來)。

香港人都知道當年街頭對抗多麼激烈。據說有1167個真菠蘿,800多人受傷,50多人死亡。1000多個真菠蘿,警方的槍支,如果再加上8400把甘蔗刀和更多的槍支投入那種失控的街頭對抗,我不敢想象會是如何慘烈,肯定是血流成河。

我很感謝許禮平先生在他的文章裏說我父親是香港的守護神,守護神只是一個比喻,父親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不過畢竟是在千鈞一髮之際,阻止甘蔗刀和槍支投入對抗,阻止了一場場血腥廝殺,減少對香港市民的傷害。

問2.   為什麼努力整理爸爸的資料?那要花費很多精力,到頭來很可能費力不討好。

我父親是1992年85歲的時候逝世的。1996-1998年我幫助母親整理出版【吳荻舟】紀念文集,母親來香港,和我同住,我白天上班,有時間就是和母親討論、收集資料、整理。後來母親生病(她已經做了很多資料收集整理,寫了傳記初稿),我就接手,編輯校對聯絡印刷郵寄等等,那完全是出於對父母的孝心。

後來母親一直在整理父親留下的遺稿和書信,我是2010年才答應母親接手所有資料,因為我看到她太辛苦——2010年她已經92歲。但是我沒有計劃如何整理,整理出來做什麼?很多人都說不要搞吧,費力不討好,沒有人要看的。

    2011年2月,余汝信先生通過朋友聯絡我見面,他說需要這方面資料,我說我有一些啊。就這樣開始提供關於1967年的原始資料。他在他的書【香港,1967】裡大量用到這些資料,還在贈書扉頁寫著“沒有你的支持,也就沒有這本書。”後來我陸續有一些發現,他也鼓勵我整理出來,希望有機會用在增訂版。2013年我創辦了電子雜誌連載有關資料。

我知道現在大家還在爭論有關香港1967,而且參雜很多感情、派別之爭。歷史研究是要有賴原始資料、有待感情色彩退卻的,我現在就比較自覺地要求自己重在整理,少評論,旨在把原始資料留下。不單是香港1967的,還有其他時期和事件的。我自己也在整理的過程中,再次認識父親,認識他們那個時代。很值得。

問3,文革很瘋狂,一般大家都跟大隊,做安全性高的事,為什麼他會逆流而上?他做決定的時候估計不到後果,只是憑信念嗎?

    父親是一個很忠厚的人,他認為對的,就會堅持原則。我在看他的資料的時候,發現他這種品格貫穿一生都沒有變。1967年他60歲,人到了這個年紀一般是很了解自己的處境,了解周圍的環境,知道做什麼不做什麼會有什麼後果。多數人會變得圓滑,自我保護。但是他沒有,自從1951年他在香港擔負起一定的領導責任之後,他認定中央的香港方針“長期堅持、充分利用”是對香港好的,他就以這個為標準去處理日常工作。

    在1956年九龍暴動的時候他是這樣做,當時他負責指揮,他們採取的措施是很聰明地調動香港警察去平息暴動,保護香港居民;叫左派機構大家不要到街上,因為外面警察開槍,很可能受到誤傷,只是萬一有人打到上門,可以自衛。他們有些準備。

在1967年的時候,他也是這樣做的。甘蔗刀、槍支,這些很明顯不符合原則,他看見是必然會阻止的。加上他有消息來源,所以可以阻止這兩件事。但是在7月下旬他不同意火燒英代辦處,隨後就被要求“交代問題”,然後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隔離審查。

在1969年,他以敵我矛盾的身份,被下放到幹校,勞動改造,期間他要不停寫檢討,交代問題。我在他寫的1430頁【幹校日記】裡,看到他在極左大行其道的時期,許多次用“極左”這兩個字,他始終認為“那些做法是極左”。即使是在今天看到他這樣寫檢討,寫證明材料,依然替他捏一把汗。他堅持了13年,最後為他平反,肯定他是完全沒有犯錯誤。

除了有堅定的信念和純粹的人格,我想像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可以支撐他這樣做。

問4.爸爸受審查你們都受牽連,你怎麼看那段遭遇。

不只是我們家,很多人家都是朝不保夕,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要把家庭的遭遇擺進歷史中看。我從未抱怨他牽連了我,我一直是努力奮鬥,即使有時候很傻,愚昧無知。爸爸在那個時期也很關心家人,我在他的幹校日記看到他如何掛念我們,千方百計想幫助我們去認識社會,認識自己,靠自己奮鬥。雖然他身陷窘境,自身難保,幫不了多少,但是爸爸熱愛生活的基因,努力奮鬥的人品都傳給我們。

我在爸爸的資料里看到許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試圖重組他的故事。我盡量不帶感情地去做這件事,像醫生給病人開刀,要不然就做不長。那段遭遇對於我們全家應該是刻骨銘心的、一生的精神營養。

以上就是我為電話回復採訪問題前所做的準備,後來又有另一次採訪。據說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錄音師、一位高大男士每次看到我說父親被審查那段時期“甚至不知道我的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流淚,這倒令我始料不及和感慨——對於有過“文革”等經歷的內地人,這是很平常的事吧?很多家人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斷絕關係呢。只有一輩子生活在正常社會的人,從未受過這種委屈的人才會被這樣一句話觸動內心啊。


[1] 黃施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香港從事左派政治活動。1948年城工委書記,1956年海外工委秘書長。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本節介紹四份資料:父親吳荻舟1978年6月17日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一份申訴:《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主要路線鬥爭概要》、《二、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內容雖然有重複,卻也有新發現,特別是把它們放在一起看之後,我覺得解開了一個謎團——“平反”之後,父親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他熟悉的香港業務工作崗位?這是在很長一段時間縈繞於家人以及他的一些好友頭腦裡的疑問。

先來看父親給廖承志的一封信:

吳荻舟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首頁,字跡清晰。

(圖一:給廖承志的信首頁:“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廖承志同志:

日前,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1]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最近聽說為了肅清“四人幫”在港澳的流毒,你決定召開會議進行批判,這決定很英明[2]。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   

以下幾件事,是春節前口頭向你彙報過的,很能說明,1967年反迫害鬥爭一開始,林賊——四人幫[3]便插手干擾:

1.1967年6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鬥爭》(?),據說,未送周總理審批,當時就有人要我同意用電話全文發下去。我說新華社一定發,當晚就可以收到,用不著,讓他們收聽就是了。

2.6月6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聽取匯報並對聯辦提出的《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會議,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會議的第二天一早大家就回去了。記得會議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小馬、大劉(均群眾線負責幹部)到裡屋草擬另一方案,待擬好出來,會議已散,待總理對我們草擬的方案做完指示,我趕完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送給秘書後回到飯店,聽說機票已買,明天就走,感詫異。當晚只解決了楊松同志提出要改善公開線與秘密線溝通的問題,已來不及務虛了。當時有人提把《總部署》帶一份下去,我說等總理書面批了再說,他的指示大家都聽了,照著辦就是了。

3.6月下旬(或7月上旬)三線反映,鬥委會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名單放在已受港英監視的鬥委會機關。這與總理關於要保證三線組織安全和不暴露力量的指示相違背,當即通知撤回名單。

4.7月中下旬廣州海運局來人反映,香港方面稱中央有指示,已將穗港船上護航武器搬去岸上使用,還要他們當港英攻打招商局時,船上的武器要配合夾攻,問我中央有無這樣的指示。我說聯辦未轉達過這樣的指示。報告總理以後,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並告訴廣州來人,以後有這樣的情況,需先請示,不能把武器交出去。我並電話號碼給了他們。

5.7月下旬(羅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反映:香港方面以華潤公司名義來電訂購700打大鐮刀,已起運在中途,問我知道否。我請他查明是否正常貿易,如非正常貿易,先運到哪裡停在哪裡,等請示總理後,深圳截住並退回。

6.據反映,廣州開航運會議時,香港有人參加,提出每天要保證若干艘船停泊在香港待命,還要船上的電臺供鬥爭使用。我說按海事法規定,輪船泊在港內,電臺受管制,不能使用。建議,遇緊急,可把船開出香港水線外(即公海)發報,但密碼要另立,船上的電碼,是全國統一的,出了毛病,影響大,而且使用船上的電臺,要得到交通部的同意。

7.7月下旬(羅貴波、鄭偉榮等同志還在廣州時)聯辦寫了一個報告,請示周總理,由外交部照會英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釋放所有鬥爭期間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當時,我要總理的秘書錢家棟同志暫時壓下該報告,羅一回,我立即向他匯報我的意見,這樣的照會不能送,否則,港英不做出正面的回應,便陷中央於被動,建議撤回來。羅同意後,由我去電話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以上這些事,都未事先請示,而且都違反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反迫害是當地的群眾鬥爭”,“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不變,“不能陷中央於被動”,“還是有理有利有節”,“不能設想在香港打一仗”。

7月26日,我被通知要交待問題,以後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簡單報告這些供參考。

敬禮!

吳荻舟

78.6.17

     再看第二份資料。

吳荻舟的一份申辯材料,應是別人幫他抄過。

(圖二:《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沒有署名和日期,不過可以判斷是寫於《給廖承志的信》之後。何以見得?

給廖承志的信開頭寫著:“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喜悅之情溢於言表;但是在《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的結尾,我看到父親甚為憤怒地寫著:“(我)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根據後來看到的事實,曾經極左的人回港澳辦了,曾經力抗極左的父親沒能回去,他還被指責為“左”,需為自己申辯: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1967年4-5月間,港英逮捕、關禁、毒打香港膠花廠工人引起的反迫害鬥爭時,根據周總理指示,外交部和國務院外辦組織臨時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由羅貴波同志負責,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4]

1967年,我是外辦港澳組副組長,周總理指定我參加“聯辦”工作。開始我不知道林彪、四人幫已經利用篡奪到的《人民日報》的部分權力,干擾毛主席對港澳工作的路線、方針,和周總理對反迫害鬥爭的具體指示。6月3日該報針對反迫害鬥爭發表了一篇《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同胞的鬥爭》的社論,我沒有看出問題,曾通知香港方面收聽、學習。但後來逐漸看出有些工作越來越離開毛主席制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離開周總理對此次鬥爭的具體指示——總理在幾次會議上反復指示:“不能設想在那裡打一仗”,“不能陷中央於被動”,“反迫害鬥爭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毛主席鎖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不變”,“鬥爭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等。從1967年6月中旬起,出現了一些下述的不尋常情況。或經我發現,或由有關單位反映,經我及時報告周總理(當時指定我負責隨時向周總理報告請示),根據總理指示予以阻止或改正了。

一.六月中,反迫害鬥爭指揮部(在香港成立的、由工委派祁峰同志負責,直接受總理領導的臨時指揮機構)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九龍倉是港英官管商辦的倉庫,部分倉位由港英政府直接控制,存放大米。長期罷工將影響港九四百萬居民的生活,也會影響工人的生活,因此,長期罷工有堅持不下去的危險,我建議不如宣佈定期罷工較主動,到期問題不解決,可視情況宣佈延續(此段被劃掉:同時,我也考慮居民的用米,認為在宣佈定期罷工時,要宣佈大米出倉的辦法),總理同意我的意見,傳達下去後,是否改變過來,記不清楚了。

二.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6月5日起總理指定我單線聯繫,向總理負責)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總理一再強調群眾線不能暴露。曾在1966年6月5日(應為1967年6月7日)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方案起草完成後還做了特別指示(指示時群眾線的兩位幹部也在場)。我接到群眾線的反應後,考慮到這是違反總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據後來反映,這二三百名群眾線骨幹,是準備遊行示威時當班長的。

三.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的順口溜“要把新界鬧翻,九龍鬧亂,港英搞到癱瘓,把香港打個稀巴爛”(大致如此)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我知道後馬上提出批評,記得“聯辦”為此事開過批評會。在會上,我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總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四.7月中旬末,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向我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了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要我設法補充船上的護航武器。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我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總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我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我請示周總理後處理。後來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五.七月下旬,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港英通知我方,擴大我大米進口額,應如何答覆”。我考慮由於反迫害鬥爭,香港社會有些緊張,曾發生過居民搶購大米的情況,如我拒絕增加大米出口額,對港英來說,確有一定壓力。但港英一向限制我大米進口額(23%),不到居民用米的四分之一,現在放寬,從長遠看對我有利。把正常貿易和反迫害鬥爭搞在一起,不符合“長期利用”方針,於是,我告訴劉今生同志這是正常貿易,請向李先念同志請示,得到順利解決。  
    六.七月下旬,羅貴波同志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問我知不知道五金出口公司接到以華潤公司總經理個人名義電報訂購700打(大)鐮刀出口,已起運的事?我說不知此事,請他查明這批鐮刀是正常貿易還是“鬥爭”用。如非正常貿易,請他通知運到哪裡,截運在哪裡等我請示後處理。劉今生同志查復是反迫害鬥爭用的,已截運在深圳了。我當時考慮到這樣做如造成流血事件,便陷中央於被動了。報告總理後,總理同意撤銷出口。

七.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總理,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我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我請錢家棟同志(總理秘書)把報告壓一壓。(此段亦被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因此,在那次和錢同志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第二天,羅貴波同志回來,我向他彙報了我的意見,取得他的同意後,我通知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1967年8月5日我被撤回國務院外辦,以後的事就不清楚了。八月下旬,我看到報上火燒英代辦的消息,感到終於使中央被動了。(此段亦被劃掉:我提出以上情況說明,主要說明儘管我在工作上有這樣那樣的缺點錯誤,但總的來講,我當時堅持執行毛主席黨中央制定的港澳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至于工作……以下缺頁)

在這篇申辯中,可以看到他多少次對極左做法說“不”,給人印象深刻。而老首長在文革後為新組建的港澳辦選人時著重什麼?不得而知。

另有一份《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年份不詳,估計是其中一份草稿,亦可以是在口頭向老首長匯報之前所做的準備。

吳荻舟的一頁草稿,上半部記錄周恩來十點指示,下半部記錄路線鬥爭一些重大現象

(圖三:一份草稿——周恩來10點指示+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總理的指示:(日期、先後記不清楚,不全是原話)

  1. 報道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張。
  2. 情報要及時可靠。
  3. 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有理有利有節。
  4. 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
  5. 不能開殺戒。
  6. 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採軍事行動。
  7. 不能迫中央上馬,在那打一仗。
  8. 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同胞撤回來,也不可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人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
  9. 敵人機要部門安上的釘子不要使用。
  10. 來往台灣、西貢等地區的船上力量不能使用。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1.周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抓港辦業務,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集黨組會。

2.港辦組長以上名單中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未知羅做這一決定前請示過總理[5]

3.1967年5月底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必須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雙方辯論很激烈。

4.6.3社論是一篇別有用心的東西(此段被劃掉:當時,我雖然覺得調子高了一些,但,總以為這是國內支援,對反迫害鬥爭起鼓舞力量,看不出他是路線鬥爭的反映),未付印前姜海等(此處缺字,根據另一份稿看,應該是:姜海等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宣讀,提出要佈置學習,要用長途電話提前發給港澳工委。當時我說不必這樣做,新華社會全文發出,香港文匯、大公會全文照登。

5.六月下旬,海員及太古碼頭起卸工人宣佈罷工前,我考慮到十幾年工會線未搞過大的政治鬥爭,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曾向羅建議,為了掌握主動,只宣佈定期罷工,羅同意,告訴總理。總理批准後通知指揮部,但,指揮部還是宣佈長期罷工,結果很被動。

6.七月中,交通部反映,香港方面將護航武器搬上岸,說是中央有指示。我向羅匯報,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要設法撤出來。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此句被劃掉:羅在廣州開會,當面要梁書記設法撤出來)撤出來後,我又報告總理。

7.七月中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告訴我,香港方面以急電訂了700打甘蔗刀,問我知道否,是否可以發貨。我說不知道,要劉弄清楚是何用,再決定辦理。但可先押一押。劉瞭解後說是鬥爭用,刀已運到深圳,我說暫時留在深圳,我考慮到如果因此造成大流血事件,勢必迫中央上馬,建議羅不發,羅同意。我通知劉,將刀截在深圳。

8.據下線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幾百個骨幹的名單,準備參加遊行當骨幹力量使用,名單放在指揮部。我馬上檢查是否有此事,必須馬上把名單銷毀。

9.七月下旬羅去廣州開會後,宦鄉一次主持辦公會議,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24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它負責。討論結果通過,寫報告請示總理,記得報告最後還提了一筆,行動計劃另行報告(暗示採取軍事行動)。報告送出後,我曾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告訴他有這樣的報告,錢問有可能嗎?我說可能不大,討論時大家也認識只是對它施加壓力。過兩天,羅回來,我考慮到這樣的報告容易被動,如英帝不作出相應的答覆,勢必陷中央被動,因此建議羅重新考慮,羅同意,我打電話給錢,說羅要重新考慮,要他把該報告退回。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2)(只有一頁)

1.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負責抓港辦的日常工作,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開過一次黨組會。

2.港辦組織名單,組長以上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

3.1967年5月下旬,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後來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已在批判外辦派在港辦工作的同志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要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表面上也是要長期,但,具體做法上是和長期鬥爭相違的。

4.姜海等在6.3社論發表前,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佈置學習,還迫不及待地要用長途電話傳給香港。

5.6月下旬海員與裝卸工宣佈長期罷工前,我考慮到香港工人多年(1958年以後)沒有搞過政治罷工,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並且為了掌握主動(以下缺頁)

除了解開“吳荻舟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香港工作崗位”的謎團,這四份資料澄清的信息還有:

1.前述1967年6月7日與朱曼平等人的《談話記錄》裡只是說:“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這次說得更清晰:會議的中途總理要父親與群眾線負責幹部草擬的,是“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

2.同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後,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機票已買,明天就走。父親感詫異。

3.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是由港澳工委派祁峰負責。

4.父親曾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而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這也解釋了為什麼6月8日批打電話的條子時父親說“總理還沒批”,因為那時候他還沒見到書面批准意見。

5.正如在第2節注13指出的,七月下旬,“聯辦”送給周恩來“限時照會”報告經父親請示協調撤回,隨即父親被撤職,延至八月下旬,該報告再次發出,造成火燒英代辦的“建國以來最嚴重外交事件”。

6.此段話被父親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這是父親努力為香港抗衡極左傷害,最終導致自己犧牲的一個關鍵鏡頭。

7.外交部派到港辦的姜海(或陳秀霞)是很活躍很“左”的,一直盯著港辦要反右傾,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批判外辦派在港辦的同志右傾。是偶然出現這樣一個人還是外交部有人特意安插?

1992年父親去世,1997年香港回歸前後,母親張佩華到香港探親。有一次一班老人約她飲茶,有人傳話說“覺得吳老受了委屈”,想表示一下。倔強的母親沒有赴約,因為其中就有“欺負爸爸的人”。

父親說:“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父親長期被指責“右傾”,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說父親“左”。我是政治素人,搞不清楚左、右、“左”、“右”這些政治學的定義,但是父親為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做出的努力,五十年後仍然受到香港民眾的肯定。對我來說,這就足夠了,我為父親感到驕傲。

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張佩華字跡,她在看了吳荻舟的資料後留下一個紙條

(圖四: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痛心的是,他們都不幸言中,父親說“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2019年夏開始第四次對中共香港工作方針的衝擊,並造成顛覆性影響。有內地朋友對我說:“現在的香港政策制定者似乎未認真研究過67事件。”我回復他:“只有一國兩制才能保證香港發揮作用,現在急於一制的湧動最終會雞飛蛋打,非常危險。不過父親那一代熟悉香港情況、知道為什麼要留下這個窗口跳板的人都走了。”

既然“是非”從未遠去,這些遺文也不能像母親說的那樣“毀了它”,要作為歷史的借鑒永遠保存。


[1] 此“港澳辦”全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不是父親以前供職的“外辦”。“外辦”已於1970年6月以精簡機構的名義撤銷,業務併入外交部。港澳辦是1978年新成立的。根據維基百科詞條,港澳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辦事機構,與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首任辦公室主任是廖承志。

[2]根據香港中華書局出版陳敦德著《香港問題談判始末》:1978年8月鄧小平指示擔任國務院華僑事務辦公室主任的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新時期港澳工作預備會議。會議開了20多天,重點是港澳工作撥亂反正,這次會議形成了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另根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1978年大事記”: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轉《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中央批示說,港澳工作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工作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照搬照套內地的做法。參加了這次會議的李後在其關於香港問題的專著中回顧,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關於港澳工作的會議,會議清算了極左路線對港澳工作的干擾和破壞,重申了中央對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會議指出,1967年在香港發生的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一系列做法,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隨後新成立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3] 林賊-四人幫:林賊指林彪,1972年9月13日所乘坐的飛機墜於外蒙;四人幫指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人。“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於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1976年10月6日這四人被捕失勢。找不到資料披露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他們的作用,但是在他們失勢後,中國人“習慣性”“簡略化”把一切壞事都以他們“冠名”。

[4] 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這句話以及吳荻舟在下面列舉的事例,應該是某些人質疑他,而他自辨。

[5] 根據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所述,冉隆勃、馬繼森在《周恩來與香港六七暴動內幕》(2001年8月)所述:當時外交部有個港澳辦公室,由羅貴波任負責人,組成包括外辦港澳組、外交部、中央調查部,還包括中央聯絡部、總參、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領導體制是周恩來-羅貴波-宦鄉。程翔質疑此“港澳辦公室”是否彼“港澳辦公室”?根據這份資料看來,“港辦”“聯辦”應該是一回事。但是在他們的敘事裡有意無意忽略了外交部以外各線的工作內容,以外交部人員的工作為主。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父親吳荻舟寫於1968年3月18日一份萬餘字的交待材料,內容是1967年聯辦工作情況。寫這份交待材料的時候,他已經被停職半年,是第N次“交待”和“檢討”了。一方面這時候他對半年前發生的事仍然記憶猶新,另一方面他已經反復被要求回顧和交待(比如1967年9月28日、即8月5日被停職後被要求作出的“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回顧交代), 我認為這是一份全面而且參考價值很高的資料。

在交代材料中他回顧了5月26日港辦成立直至8月5日他離開,兩個多月內各種場合他提了什麼意見,出了什麼主意——他在交代材料中回答“造反派”的這些問題,五十年後的今天,成為瞭解當時情況的重要資料。

長達31頁的一份手稿,是有關六七暴動的內容。字跡已經很淡,左上角有妻子張佩華寫的字條,說明是在“聯辦”情況。

(圖一:1968年3月18日《交待材料》首頁)

港澳辦公室,5月26日成立,我8月5日離開,在那裡工作了兩個多月。我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不少錯誤。現在我把在工作期間,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出了些什麼主意,分做幾個方面交待如下,請同志們批判、幫助。

  這裡一定有遺漏,有記不確切的地方,我當繼續回憶、補充。

一.   我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

1.  在廖承志召開的幾次會(及羅、廖召開的會)上我提過:

    1現在工會提了四個條件,視鬥爭發展,可以考慮提,一定要提(一)不准蔣幫利用香港對我搞破壞。(二)不准英帝利用蔣幫、縱容蔣幫在香港搞兩個中國。

    2對22/5鬥爭,我說過先鋒隊伍(我機構的幹部)太突出、暴露,沒有群眾掩護,受了損失(後來在港澳辦公室與楊、朱等的座談會上,我又說了一次,22/5鬥爭是必要的,地點選擇有缺點,那裡不是鬧市,沒有群眾掩護,損失大了些)。

    3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五月初,我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我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X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XX委的計劃,並由XX委抓總,X委配合。聽了朱、楊等的彙報,才認識到上述敵人的陰謀。)

    4聽了關於11/5(8/5?)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2.14/6辦公室會上匯報港英遞解27名蔣幫分子出境時,我說過:1港英早就破獲了“火花電臺”的案子,為什麼選今天(12/6)來遞解這批蔣幫出境,我看有三個可能,(一)怕蔣幫乘我們反迫害鬥爭時搞事,壓一壓,(二)準備遞解我們的人員出境,想以此搞“平衡”,這是港英的一貫手法,(三)以遞解蔣幫分子出境來恫嚇我們的群眾,我們不要被它嚇倒。總之港英這樣做,說明它是怕。

    3.沙頭角事件後,有情況反映,港英調到沙頭角代替警察的尼泊爾兵中,有些說“中國好,毛主席幫助尼泊爾建設。”有些說“(雇傭)期滿了,不續,望早日回國”,士氣很低落。當時聽了,我說港英把尼泊爾兵調到前面來,是一陰謀,如果我們和尼泊爾兵打起來,致他們有死傷,就會影響我尼關係。我們要做尼泊爾兵的工作,要他們不要為英帝賣力。

    4.16/6會上反映港英示意各教會負責人,要做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我聽了,說,敵人是怕我長期鬥爭的。

    5.26/6的辦公會上我聽了有些灰色單位突出來,做法不對頭時,我說不要單獨行動,要隨大流,能做到這樣,才不會暴露。

    6.28/6的辦公室會上,我提辦公室要統一思想,(一)要建立長期鬥爭思想,(二)要沉得住氣,(三)要敢於戰鬥,還要善於戰鬥,(四)要敢於抓政策、方針。(當時我感到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記得有一天爭論的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7.30/6辦公室會上我提:(一)辦公室會要改進,天天開大會,沒有必要,也無法深入研究問題。要建立核心小會,就重大鬥爭問題做深入討論和檢查鬥爭政策,有了初步意見後,再開大會。(二)大會的時間要短,彙報急而重大情況,通過方案等,(三)加強各組的會,務虛,討論本組業務等。

    在這次會上我還提醒說,我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前方才有幫助。

    8.1/7辦公室會上我聽了陳XX及葉XX的彙報及情況分析(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警察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等)後,我建議加強對華籍警察的工作,加強對華籍警察的民族思想宣傳、政策宣傳。(記得有一次提到澳門同胞中有許多是香港警察的親友,而且澳門的同志已決定通過他們做香港警察的工作,我表示很贊成這個決定。)

    同天會上,我還提出:1為了長期打擊英財團,為了擴大打擊效果(擴大財團內部矛盾)要打痛它,要重點抓海運系統群眾(工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利用罷工時間,集中到工會學習毛著,使罷工長期堅持下去(指已罷工的九龍倉等機構)2研究一下,如何做吊頸嶺(調景嶺)蔣幫分子的分化瓦解工作(當時傳說港英要放他們出來破壞鬥爭,但,他們內部有矛盾。)

    9.8/7辦公室會上我建議新界漁、農民要動,此起彼伏,達到牽制敵人把力量(警察、軍隊)集中到市區去,使市區壓力減弱。敵人兵力不多,有許多控制薄弱的地方,可以展開活動,這樣才能使敵人疲於奔命。

    10.在一次辦公室會上,聽到敵人抓主要的,次要的不大管,我說,這正暴露了敵人虛弱,必須打破他們的陰謀,我們一面要加強主要方面(指罷工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活動,堅持鬥爭,一面也要加強次要方面(郊區、離島、及學生、群眾)活動,使敵人難於應付,擴大我們政治鬥爭的範圍,這樣對主要方面堅持鬥爭也有幫助。

    11.在一次會上,聽到一隊學生,自發搞了一次從中環到灣仔的飛行活動(在時報和工商日報門前集會示威),我說,這很好,是新的苗頭,要多鼓勵,是群眾發動深入的標誌(結果)。

    12.對下面這些具體問題,我提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1對港英強迫獄中同胞吞食像章、語錄等野蠻行為(其他什麼罪行也可以),我說可以通過公開打電話(用新華總社名義)要新華社搜集有關材料、寫報導的辦法,加以警告。(羅同意,做了。)

    2羅和我談到注意做好經濟開支的帳目,防止敵人在這方面做文章。我說是不是請指揮部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班子管好帳目。

    3銀都被封時,傳說敵人對內部情況很清楚,我提要注意有沒有內奸。指揮部利用被封的銀都搞反迫害展覽,我說這好,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4一次談到將來加提“外交代表”時,我說敵人最怕這一條,有這一條就夠了。

    13.10/7辦公室會上談到談判時機是否已到時,(當時有些傳說)我說,我看主和派氣焰是低了,主戰派的氣焰還未打下去,還未到。還要放手發動群眾,堅持鬥爭。

    這次會上陳XX分析了鬥爭形勢,認為敵人基本上還是維持原有“堅定而克制”的政策。我表示同意。認為“次官”來港,摸了一下,但,新的政策還沒有,戴麟趾回去與此有關。

    14.我和四處的同志研究群眾線鬥爭計劃時,(六月初)我提過以下意見,X線鬥爭要不暴露X線另有一套,另有一個指揮部,只能在鬥委會的規劃下進行,內部通過鬥委會發出號召,在這號召下起來鬥爭,才能掩護X線組織(計劃十萬人,分一千個組同時出動在各徒置區,大埔荃灣等地張貼標語等)。十萬人一起出動(同一個晚上)很容易使敵人發覺是有組織、有領導、有佈置的行動,萬一有人被跟蹤、被捕,追出組織來就不利了,是否分散,不要一齊行動。後來討論結果,綜合大家的意見寫成書面請示。

    15.四處同志反映一個情況,說有些統戰對象(中小廠家,據說平時和我們的關係比較好)向我們試探,罷不罷他們的工。我說,這次反迫害鬥爭是港九同胞一致對外的反英鬥爭,打擊的對象是港英和英資企業。但,這些中小廠的工人,也要反英,也要行動。要加強對小廠主們的工作,做好他們的思想教育,説服他們認識一起反英。為了壯大反英的政治聲勢,小廠搞些配合性的短期罷工,一兩天,三四天,不搞長期罷工,並先使他有思想準備,搞配合罷工時先告訴他們一聲。

    14、15——這兩條都寫報告請示總理,總理口頭(當面)答覆四處的同志,同意。

    16.九龍倉等海運系統罷工時,考慮到九龍倉存米不出倉會影響廣大同胞的生活,我提過鬥委會是否可以作出決定,為了照顧群眾生活,定期讓大米出倉。(建議指揮部寫進罷工計劃內)

    17.海員罷工時香港曾提到採用包其收入的方式組織散家駁艇參加海員罷工行列。因為考慮到他們不罷工,無法全部控制外輪的裝卸(我們能控制的船隻,只占外輪的百分之二十幾),罷工聲勢和影響海運不大。對此,我有矛盾,不搞,這些散家駁艇繼續起卸貨物影響罷工,搞,有點“收買”的味道,不但開支太大(3、4百隻,當時估計每月每只要3、4百元)而且政治影響不好。我傾向不搞,但,沒有在大會上說,記得只在群眾鬥爭組談過,好像和羅也談過。

    18.有一段時間,國內群眾配合鬥爭(支持)少了些,監督組同志提到這問題,我表示同意,說計劃中各大城市要舉行的群眾大會,是否安排一下。又一次,我說,計劃一下,從澳門到寶安沿邊界線的各市鎮,不斷搞一些支持香港鬥爭的群眾大會。

    19.對澳門的個別做法,我提過不同意的意見(如訂購500支鳥槍)。其次,我認為當前澳門的鬥爭,該集中力量督促澳葡執行取締蔣幫,落實清除蔣幫的條件。我很贊成當時群眾線清除蔣幫在教育界的力量和流毒。

    20.當港英阻止我副食品從文錦渡入口,或傳說香港機車不過來拖貨卡過境時,我提過發動群眾抗議,並歡迎我方的機車送過去。因為副食品被阻影響400萬同胞生活,這樣做,可以調動廣泛的反英情緒。

    港英向我提出要求額外供水時,我提過、並擬議過,是否由鬥委會作為照顧400萬同胞用水(當時水荒壓力很大),要求我照顧;我發表談話,接受鬥委會的要求,為了港九同胞用水,同意額外供水,但,不收水費,要群眾起來鬥爭,壓英1降低水費(現在的水費很高,群眾意見很大)2不准供美艦用水。因為,我當時覺得港英向我提出額外供水,是企圖把矛頭引向我們,不供,反動報紙會籍此對我造謠污蔑,如果無條件供,又益了港英。這樣做還可以捎帶打美。

    21.四處送到“漁民罷賣漁獲物給魚市場的計劃”時,我看了計劃中有“漁獲物由國內收購”,曾向有關部門瞭解,這樣做有困難,報告羅。羅看了計劃,告訴我這條不行,計劃轉給指揮部考慮,但告訴他們“漁獲物不能內銷”。

    22.在一次會上,我提對前一段鬥爭的看法。認為鬥爭是勝利的,十多年沒有搞過這樣大的政治鬥爭,一下能發動起來,已給敵人很大的打擊,在放人的高壓下,堅持下來,敵人許多措施都失敗了,“滅點打面”也失敗了。至今除煤氣外,其他不敢鎮壓,而煤氣不但沒有被壓下去,反而堅持鬥爭。為什麼不能在這個基礎上,搞出殠鬥爭,進行政治上的較量呢?

    23.27/6辦公室會上,談到700打甘蔗刀時,我說還是要搞文鬥,同意羅的意見可以搞點破壞生產設備,達到強制罷工,如截斷電源使機器故障等。談到廣州革命群眾提軍管會的意見時,我同意郭XX的意見。外交部的同志下去,按大聯合的精神,多談些大道理。(促成大聯合)

25[1].羅等從廣州回來後,和廖、羅一起聽了鄭彙報X線情況,(包括對指揮部有許多意見),我提過,指揮部決定鬥爭計劃時,要多注意X線群眾的思想情況,和意見。

26.看到報紙公佈四個“鋤奸”對象的罪行和照片,我說這樣便除不了了。

二.   我給錢XX[2]打過些什麼電話?

12/6決定加速反映情況後,幾乎每天我都和錢XX通電話,但,只是反映鬥爭情況。七月上旬(或中旬,羅去廣州前不久)辦公會議上才決定由我負責全面向錢XX同志聯繫,包括每天的鬥爭情況,電話請示等。過去後一部分是羅自己打的。除每日鬥爭的一般情況,天天反映,有時,一天三兩次反映外,記得打過以下這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1.電話請示及錢傳達批示等

    1罷市。外貿部先接到“停供四天”,告訴了我,晚上我們辦公室也接到了,我馬上向錢反映,也向羅反映。

    2出殯改期。此案作為重大鬥爭部署,報告總理批准。後接指揮部決定延期並改變做法。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這事辦公室起草計劃時,未徵求指揮部意見,有缺點。其過程是這樣:當我看到港英對死難烈士的屍體要採取措施時,我想到澳門鬥爭時,死難者出殯,激發群眾鬥爭情緒,造成對澳葡很大的壓力。所以在組裡提出談了一下,請示羅,羅同意作為一個重點鬥爭(認為是一個政治較量),提出一個計劃,報告批准後發給指揮部的。這缺點,我應負主要責任。)

   3海員罷工。指揮部具體計劃報來時,我考慮到我(們)能控制的(有把握罷工的)進出口外輪只占百分之二十幾,怕罷下去聲勢不大,或有困難,向羅提議是否先罷兩個月,看形勢發展再延續,比較主動。羅同意,並將意見請錢XX同志報告總理。原案總理已批准。

4關於廣州兩派革命群眾同時開支持大會(有一次其中一個大會宣佈支持鬥爭委員會成立)發新聞稿的請示。兩次稿送到宦[3]X處,宦不能定。記得有一次宦和我商量,提兩個大會新聞都不發,報總理批准同意。一次總理批“既舉行了,不報導,會暴露我們的矛盾,還是照發。”(記得只把支委會成立改掉。)

    5轉報廣州四處軍管會聯絡員(李XX)向總理報告按7/6四處業務管理方案選派的軍代表人選已定。

    6根據7/6方案,港澳組討論了組內分工,我向錢報了分工的決定後,請示上面誰負責。後錢覆,總理指示成立三人小組管。我知道弄錯了,帶回組裡研究後,我又向錢通電話,將組裡的意見“鬥爭向羅彙報,平時業務向廖請示”告訴錢,請他再請示總理。記得我向錢說完意見時,錢說三思而行,好。後來錢覆,就這樣分。

    過了兩三天,我把總理的指示告訴廖承志,廖頗懷疑,說他已靠邊了[4],問總理什麼時候說的,我說前兩三天。他沒有再說什麼了。

    7錢來電話要我告訴羅:總理關於軍事方面的指示,我照轉了。

    8 23/7,轉報廣州來電話:“羅、梁關於指揮部請示六個重點機構遇到搜查時,應如何的決定”。

    9書面請示送出前,凡是急案子,都預先向錢打電話,使他心中有數,抓時間送總理批。這樣的電話有幾次。有時加點說明,如請示第二次撥款時,說明了一些情況(見後)。

一份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批判廖承志的“小報”。有毛澤東語和批判文章。錄

(圖二: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的批判廖承志的“小報”,資料來源:余汝信著《香港,1967》)

2.重要情況反映

為了讓錢XX同志及時掌握到重要的鬥爭情況,以便總理問起,好報告,這類電話比較多,記起來的有:

1每次鬥爭被捕、死、傷人數及累計數。

2每次審判、判刑情況。

3關於敵人要封閉我重點單位的情報。

4薛平被捕、審訊、判刑(包括梁XX為此抗議、外交部支持梁的抗議聲明、新華社總社發表聲明及13/7北京新聞界到英代辦處抗議等。)

5槍支、手榴彈上岸情況。此事最早是交通部接到電報,告訴我後,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怕出事(當時正傳說敵人要搜查我重點機構,記得反動報還造謠說港英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影射我有武器運進香港)。隔不久,指揮部也報了,槍支數比交通部報告的多,並具體說新華社、招商局等各有多少,還有一挺機關槍,我又向錢報了一次。羅決定通知前方,要馬上撤出來。我接到已撤出來時(27/7)我又報了一次。

吳荻舟交代材料P16手稿,寫明六七暴動中有人把商船護航的槍支運到香港(上岸)準備和港英對峙以及他是如何處理。

(圖三:《三一八交待》中有關槍支上岸的內容。對於當年到底有沒有槍支被拿上岸,至今有不同意見。若看這個記錄,結論是明顯的。)

(關於槍支〔船上護航武裝〕上岸事,交通部反映最早,而且很重視,繼指揮部報告之後,廣州航運部門軍管代表和該部門保衛科科長(由交通部一女同志陪同來辦公室)又反映一次——這次我沒有向錢反映,下同。)

(關於既拿上岸的槍收不收的問題,據交通部同志反映部裡討論過,並正式通知我,考慮到來回搬怕出事,決定不收回了。當時辦公室已通知撤出來,我怕引起混亂,沒有把交通部的意見通知下去。撤出後,我告訴了交通部。)

6我銀行營業情況。(不只一次)

7我對港貿易,及保證供應鬥委會組織專門車隊等。

8敵人對我主要幹部(王、崔)突擊檢查,及楊、朱等自京回港遭港英留難情況。

9沙頭角鬥爭,敵我死傷人數,鬥爭情況及一百多人避入寶安的情況。

10有關部門反映我和平書店經理攜帶一份名單被竊情況。因怕引起連鎖反應,向錢、向羅反映外,還由辦公室請指揮部查告原委。

11罷工、罷市(規模、情緒、敵人對此的重大措施等)情況。

12紅校(培僑、香島等)師生被捕情況。

13上層統戰人士動態,港英對他們威脅等情況。

3.與錢通話,有沒有提過個人意見?

1記得撤回“限時放人”的報告時,我說完羅(剛從廣州回來)要重新考慮的意見後,錢和我談起現在有無條件時,我說沒有,錢說是呀,達不到,提出去不好。(辦這案子時,我也贊成,不過當時大家也只是考慮到採取強硬的態度壓一壓它,沒有估計到條件的問題。所以羅一回來,我建議撤回。羅同意並在會上說已撤回,大家也沒有意見。)

2六月初,總理7/6召開會之前,有一次錢要我到他那裡,談起鬥爭的看法時,我說要長期鬥,長期鬥才能拖垮他,我們要邊打邊發動群眾,也要長鬥。

3第二次請示1000萬,書面送出前,我告訴錢時(27/7),我解釋了一下,說罷工工人不好去出糧(領工資),怕吊銷工作證(等於開除)所以估計每月要一千萬。

此外,記不起還提過什麼個人意見,有時閒談幾句是有的。

辦公室會上或羅決定的一些具體問題,有時,我覺得比較重要,告訴錢,有時疏忽,也有未告錢的。如羅同意説明下面解決一些配置爆炸物的技術問題。

三.   參加外單位來開的哪些會,提過什麼意見?

1.交通部、外貿部、海員工會開了一次國內港口支持香港海員罷工的會,我、薛、董參加。我中途有事離開。會上我同意外輪如破壞罷工後來到我港口,“拒載不拒卸”,因為我覺得來的物資是我們建設上需要的,但不給貨(出口物資)載,是船主損失,“期租船(我們租來的外輪)一律不去港”。(當時談到有些船用油(原料)國內有困難,討論後也解決了。)“船的維修也不去港”等。

    2.交通部遠洋局、外貿部運輸局為了解決如我遠洋輪到英國港口遭到報復如何辦,開了一次會。我參加。我同意,發生這樣的事,堅決鬥,不行便把貨卸到其他國家的港口。記得我加了一句,一切損失由英國政府向貨主負責。(當時我想,貨是我賣給英國商人的,英國港口拒卸,把貨卸到其他港口,損失由英商向英國政府要,可以引起他們內部矛盾,有利香港鬥爭。)

3.廣州來電話問去港船隻張貼支持鬥爭標語問題。我提了意見,報告羅同意,船上可以張貼,但,不要上碼頭、街上去貼。

4.銀行來彙報過三次業務,一次在港澳組,一次在外交部(15號),還有一次在港澳辦公室。還打過一二次電話,問情況。

5.廣東海運部門軍代表和保衛科長,由交通部一位女同志陪來,談了以下幾件事:

1某烈士屍體處理問題,我把指揮部和羅的意見轉告他們,並請他們火化後保存好。代表說,不必馬上火化,可以繼續浸在XX醫學院解剖室藥水池裡。

2有些船沒有護航武裝問題。我向他們瞭解,知道護航武裝一向由交通部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決定後,我說,還是按過去辦。如交通部報告上去後,有關部門問到港澳辦公室,辦公室可以提供一些要加強護航的情況。

3關於槍的問題。他們談了香港同志要槍的情況,我插了些話。說到中央有指示,他們一定照辦,這次香港同志要槍,船上抽了X支槍,X枚手榴彈給香港同志時,我說,槍是香港同志為了自衛,決定要的。中央沒有指示,有,一定經過這裡轉,這裡沒有轉過這樣的指示。他們提到船上同志抽調一部分護航武器給香港同志,他們事先不知道時,我說,大概是船上的同志們聽到、看到港英殺害同胞很氣憤,岸上的同志為了自衛,要得又很急,出於同仇敵愾,未及請示就給了。

談到今後,我想到羅對“給武器問題”十分慎重,一直下不了決心,已拿上岸的還要撤下來。我說,護航武器是船上的自衛力量,船上同志支持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這很好,但,今後如果岸上再要,還是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後再給。記得我這裡還插了一段說明武器要好好管理的話。

他們還說到梁社長(應該是說梁副社長[5])參加三省(閩粵桂)航運會議時,決定經常要在深圳碰頭,還說他們天天有船來往港穗,聯繫很方便,鬥爭情況很清楚。還說還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談,我因為不瞭解,怕弄錯,要他們回廣州找梁社長等直接談,告訴過軍代表,他們在廣州。

他們還談到,這次抽了一部分武器給香港同胞後,有些船的護航力量薄弱了,這次想解決補充的問題。這問題,我沒有提什麼意見。

最後他們問我,如果有事,可否打長途電話?我說,如果事情很急,來不及通過交通部轉,可以打長途電話,否則,還是請交通部轉告我們。

這次談話,交通部同來的女同志可能有記錄。她的姓名都忘了,問問該部水上運輸局(?)幹線組苗同志,他是管港澳運轉的(該部電話分機064)。

6.招商局李副總經理來談過一次情況,也是由交通部的同志陪來。說了一些香港群眾鬥爭的情況,群眾的鬥爭情緒外,他具體地談了兩個很生動的例子。1該局一位職員反映,該職員有一位親戚自動組織了一隊人,參加遊行,被懷疑。2該局一位職員反映,他的鄰居是一個後備警察。告訴該職員,有一次他參加鎮壓,站隊時,警官徵求會照相的,他不願打中國同胞,馬上舉手答應“會”,就避免去鎮壓同胞了。他還說,把我的號碼記住,如果你們看到我鎮壓,你們就打我一拳,我就躺下,裝負傷,我不願打同胞。

我聽完覺得這些事例很值得注意,要李XX回去向領導反映。我還說,要注意、警惕,但要觀察,不要把自發參加反迫害鬥爭的群眾和敵人佈置進來搗亂、破壞的特務混起來(當時也有這樣的反映),還說,可見警察工作要做。

7朱XX告訴我,指揮部考慮過,當一切聯繫都被截斷時,使用船上的電臺。我向羅研究,我說船到港內,電臺是封起來的,招商局的船上電臺,一向是沒有封的,只是在港內不使用。但,我想緊急時,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羅興趣不大。我正擬向交通部瞭解時,原來他們已經接到報告,並已研究過正要來找我,我請他們來(電話裡沒有談,是說有事來談談,來了才知道是為此事)。

他們(來兩人)說梁XX(副社長)到廣州參加正在廣州開的三省(閩粵桂)航運會。提出三項要求,1每天要保留兩隻船(大的內河、或沿海走的輪船)在港應急,2必要時使用船上電臺,3三省船舶建立統一組織,由指揮部指揮(這條記不確切了)。還說,研究過,正寫報(告)請示。

我對13沒有提什麼意見,只問每天安排兩隻船在港,有困難嗎?他們說可以安排。對2我提了一些技術問題,比如為了避免麻煩是否可以把大船停在港外,派交通船聯絡,或接到緊急情況時,馬上起錨把船開到水線(海上邊界)外發報,以及密碼要保證安全等。

記得,他們還反映說要在深圳-香港間建立通話站(我不大懂,大概是短距離無線電電話之類)。

8與外貿部劉今生通過多次電話,多數是他打來,主要是反映外貿情況,有時我也把鬥爭情況(有關係到外貿的為主)告訴他。其中來過三次徵求意見的:1業務部門反映,港英放寬大米進口額(包括泰、緬、我等)問是否接受(即增加輸港大米額度),我說,這是敵人因受市民購存(當時市民普遍存糧,引起米市緊張),感到壓力很大。這與鬥爭雖有關係,但,又是出口業務,牽涉到今後我大米輸港配額。我請示羅,羅同意由外貿部請示。2華潤建議撤銷趙韋修和XXX(名忘,二人都是簽字登報支持港英鎮壓的新界士紳)作為我大米進口的代理商資格(即對他們停供大米)。問我意見,我說,這對鬥爭是支持,警告那些洋奴,我認為華潤的建議可以考慮。我把這意見請示羅,羅同意,還是請外貿部請示決定。3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

9關於罷市問題,外貿部要求開一個緊急會研究一下。由於罷市報告來得遲,業務部門感到措手不及,頗有為難,辦公室也是罷市前一天晚上接到,只用電話報告總理。

會上外貿部彙報了情況,說事前沒有佈置,各地輸出物質還是源源到達,深圳活豬已積壓一萬七千多頭,豬圈飼料都發生困難,等等。問“保證供應”政策是否已改。羅加以解釋,說明未改,還說辦公室知道也很遲等,加以解釋。

我在會上提,是否馬上通知各地,輸出物質,到達各站,就地停下,繼續向口上來,壓力太大,引起很大損失不好。

107/6晚和朱、楊、馬、劉、呂(軍管代表)談指揮部組織問題。談前我傳達了總理關於鬥爭中要注意長期工作的指示(是下午大會結束後,和四處的同志一起聽的):1這次鬥爭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上去。2在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四處同志提到機場、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3(我想到1965年祁X、李國霖、張振南在北京談過因為我工會海員不願去西貢等地,放棄了許多陣地,並作出決定我海員不要放棄走西貢、臺灣等線的船。我將此向總理報告並提出請示這次鬥爭是否也不要動?)在美國機構、船上的力量不要動。

我傳達後,還問四處同志有什麼補充。

談指揮部問題,我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中所提“兩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找他們談的(本應找羅等一起談,但,太晚,明晨他們又走了,所以我找他們兩方一起協商)。他們協商的過程中,我插了幾句:1談到指揮部的性質,權力等時,我說,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關,相當於臨時黨組,這次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統一領導這次鬥爭。重大問題經過民主集中,做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過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簡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用電話請示。2既然這樣,X委和四處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指揮部的決定就不要經過X委和四處核轉了,否則,周轉就慢了。3當然X委和四處還是要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規劃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這次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的勝利。

談到過去一段鬥爭,四處上下通氣很慢,四處同志說明關鍵在哪裡,並提出改進措施後,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了嗎?

朱說能。(有人等他,說完就走了)

最後,朱、馬、劉、呂都走了。(這時楊也回到自己的房間,只我和他一

起)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找他們來談談呢?

楊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X委加強掌握就行了。(實在也太夜了,已快一點,明天又要上飛機)

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告訴XXX和XX同志,請他們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

11在五月中,林、胡來彙報情況(廖召開會議那次)時,他們反映了一些情報(在港澳組),我提,今後也送一份給我們(外辦)。

四.和指揮部、四處打過電話、提過什麼意見?

1.我和指揮部沒有直接打過電話,提的意見都是辦公室會議上通過,或請示過羅後,作為辦公室的意見發。

2.和四處通過幾次電話:

1與軍管會聯絡員李XX通過兩次電話,兩次都是他打來。一次他告訴我廣東支委會組織計劃,報告送批後,發生了兩派革命群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作罷。另外一次是為了報告派到四處(按7/6方案)的軍代表名單。

224/7和林X通過一次電話:(一)瞭解海員罷工情況,(二)走越南的外輪能罷工的有多少(考慮如多,準備請示也罷它幾條,打擊美帝對越南侵略的軍運)。(三)大搜捕我有無損失(當時積極分子名單集中在工會,雖曾通知馬上處理,但,傳說戴麟趾回倫敦帶了五百個名單,擔心上述名單已落入敵人手中,大搜捕中受到損失)。

林說他明天就回穗,情況告訴鄭,我說好。

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批示告訴他們。

記得其他就沒有了。

五.和劉寧一的秘書打過兩次電話

這兩次電話,都是為了撥款支援鬥爭,要用全總的名義。第一次羅說,提方案時,未徵求過全總的意見,方案批准了,趕快打個電話告訴劉寧一一聲,並問問如何送支持電稿給他看。

第二次也是一樣的情況,撥款報告批下來,要發表了,才給他的秘書打電話。

兩次電話內容都差不多:我先告訴他為了支援鬥爭,已批准撥款一千萬(兩次兩千萬),要用全總的名義。我們擬了一個支援電稿,想送給劉XX看,如何送? 

兩次接話都是一位姓段的秘書。他回答都說報告劉(有一次說劉在醫院)。約隔一會,回話,說,劉同意,支持電他不看了。

第二次回話時(記得是沙頭角事件後,劉參加在老外辦開會討論進一步鬥爭方案之後)段說,劉要他轉達,他對過去鬥爭情況不瞭解,要一份各階段提出的口號,請兩三天送給他。

我接完電話後,便告訴秘書組,記得我還說索性弄一份比較完整的,我們看了也忘了,搞一份資料,送給總理、陳總等領導同志,我們自己也留一份備案。

整理的過程,有一晚上,我問了一下,整理得怎麼樣了。記得段沒有來催過,是我想到就這樣問了一聲。

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8.3.18


[1] 原文沒有24

[2] 錢XX:周恩來秘書錢家棟。

[3] 宦:宦鄉,時任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司長。

[4] 廖靠邊了:指當時廖承志被造反派困在中南海內。

[5] 梁副社長:指梁上苑,根據他自己在《中共在香港》一書中所說,他是中國外交部派駐香港的第一個高級官員,任港澳工委常委,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968年被誣為台灣特務,在北京秦城監獄關了四年,1973年獲釋。後任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他在《中共在香港》中有一章專門講“反英抗暴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把這次事件稱為‘香港式文化大革命’是非常恰當的。”

香港旱災期間,市民家家戶戶大桶小桶排隊等候放水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六章 初回北京 2東深工程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六章 初回北京

2 東深工程

在父親吳荻舟的回憶錄提綱手稿中,關於回京後的工作,僅提及“抓了東深供水工程的後勤”和“四清”。

父親“文化大革命”後、至少1983、1985和1986幾次去南方出差、遊覽都特意在廣州、深圳和當時及現在的幹部回顧這項艱巨工程。1986年接受劉先秀採訪的時候也提及東深供水工程,顯然這是他非常看重、印象深刻的一項工作,他為有幸參與這項造福香港的工程感到高興。

關於東深供水工程,要從1962年9月至l963年5月大旱說起,當時廣東長達9個月沒下過大雨,水塘乾涸,河水斷流,許多農作物枯死,這是五六十年不遇的大旱年。毗鄰香港的九龍地區,水荒更為嚴重。最緊張的時候,l4天輪水一次,每次只有4小時,街上水桶擺成一條條長龍,一時成為香港一景,茶樓、酒店停業,外輪進港停泊補給,也無水供應。香港幾乎成了死港,市民紛紛離家離港出走。香港政府嘗試撒乾冰,人工造雨、海水淡化等方法,都不能奏效。廣東省曾允許香港政府派船從廣東虎門珠江口運水以解燃眉之急。

香港旱災期間,市民家家戶戶大桶小桶排隊等候放水

14天一次,每次4小時,家家戶戶大桶小桶排隊等候放水,此情此景在深圳水庫供水之前常常在香港上演。

(圖一:香港市民在“輪水”。網路老照片,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據父親回顧:1959年香港鬧水荒,要求國內供水,我們答應了,建了深圳水庫,仍然不夠。到62、63年缺水最嚴重,派船到虎門附近運水,也解決不了問題。港英政府通過何賢提出試探,希望我們再增加供水。當時我們計畫從東江引水到深圳。一次周總理到廣州,廣東省省長陳郁同志反映了這問題,周總理當即口頭批准建設東圳引水的擬議。副省長林李明牽頭拿出引水工程方案,在這基礎上,港澳工委梁威林和太平紳士周俊年接觸。

最後決定從東江引水供香港,並提出供水方案報中央,經陳毅同志擬批同意並轉外交部,轉報總理。總理批准後我負責一些具體工作,比如召集各有關單位討論如何保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和供應各種提水設備等問題。省裡是由水利廳負責組成具體落實班子。

其他先後參與過這項工作的還有廖承志、陶鑄、區夢覺,東莞縣委書記林若,東莞縣委副書記梁明,深圳規劃局副局長郭炳豪等。林李明具體代表省人委直接抓這項工程,父親記得林李明曾幾次去工地視察,開工的時候、施工期間,將完工時,還不包括在後方指揮和落成時出席等。曾光是總指揮,劉兆倫是當時的水利廳長,黃華是工程辦公室主任。

當時共勘測了三條路線,最後確定了沿與東江合流的司馬河,經塘頭廈——雁田水庫——深圳水庫。並與香港政府簽合同保證一年供水。該工程原定1964年3月動工,1965年3月落成供水。由於周總理抓得緊,群眾思想(工作)做得深入,人人急香港同胞之急,提早於1965年1月就竣工了。經過認真調試,到3月公開舉行落成大會,一次放水成功,這使港英當局都感到驚異。

開始港英政府對我們供水有點顧慮,怕我們將來卡他們。所以我們在宣傳上不過分從政治上去宣傳,國民黨正在挑撥說中共供水給香港將來更容易控制香港了。同時我們在對外宣傳上很注意政策,不要使人認為我們是專為港九而修建這個供水工程,我們說引東江水一方面是為了灌溉十六萬畝農田,一方面是為了供水給香港。開工時總理指示不要大肆宣傳,竣工時宣傳可以大些,儘量不要刺激港英。鳳凰影片公司拍了部大型紀錄片《東江之水越山來》,梁上苑負責抓這項工作,廖承志批示說在解說詞上不要提高到政治上來,要宣傳工程的艱巨,宣傳群眾的勞動熱情。

水費問題,簽合同前有一種意見,不收費,白送。香港政府害怕,港九同胞喝了祖國白送的水,香港政府卻收錢,甚至還加水費,港九同胞和港英當局的矛盾就尖銳起來了。此事請示了總理,總理說不收錢不好,象徵性的收一點。最後決定每千加侖收人民幣壹角錢。

國家計劃委員會從援外經費中撥出3800萬元人民幣作為這個項目的專款。父親負責後勤協調保證工作,曾召開會議,詳細說明香港水荒嚴重情況,香港同胞生活狀態。與會各方聽後都很重視,理解問題迫切程度,紛紛保證按時按質完成工程,結果,提前兩個月完成了原定一年的工程,徹底解決了香港用水困境。

在1983年重游深圳水庫時,父親寫了一首《東深供水工程紀事歌》,對當時的情況做了簡短回顧:

1963年香港、九龍大旱,供水維艱。適值周總理視察南方各省,聽了廣東省省長陳郁同志的彙報,即決策引調東江水濟港,數萬民工,日夜奮戰,感人事蹟甚多,施工期間,曾遭九次颱風襲擊。當時我在國務院外辦工作,被指定負責聯繫調運各種物資,時值三年困難後,僅開過一次提供設備的有關部門會議,但均能按時保質保量供應。工程原定期一年,提前兩月竣工,徹底解決了香港用水嚴重不足情況。香港之日趨繁榮,實有賴於此。為紀念此一重大工程,曾建“勞樂亭”於深圳水庫公園,由董必武親錫嘉名,並拍攝巨型紀錄片《東江之水越山來》以志其盛。今香港歸還有日,緬懷周總理決策之功德及勞動人民之壯舉,作俚歌一闋,用記其事,並懷念周總理。

鴉片戰爭割香港,百載匆匆成既往。

於今華夏慶中興,簽約歸還喜在望。

老來靜坐憶從前,時在一九六三年,

香港九龍遭大旱,水庫溝渠絕水源。

茶樓浴室皆歇業,工廠停產不冒煙。

建醮誦經有何用,依然赤日燒藍天。

巨輪運水珠江口,水程何長水何少,

四天放水四小時,紛紛棄家離港走。

港粵相連唇齒依,祖國豈能坐相視。

大哉仁智周總理,決策引調東江水。

低水高流任務艱,渠長八十三公里。

提水工程分八級,水位提高五十米。

數萬民工齊奮戰,酷暑嚴寒都不憚。

風餐露宿頂狂飆,吃盡辛勞無埋怨。

風狂雨驟惡浪呼,堤壩危急在須臾。

幹群爬行上險口,人牆屹立大災除。

“百日壩”成清庫底,巨榕碉堡殊難移。

司機冒雨運炸藥,韶關千里一宵回。

感人事蹟不勝辭,“飛車姑娘”最出奇,

獨架板車運泥土,下坡疾駛迅如飛。

當時我正預其事,調撥物資任聯繫,

有關單位同協力,總共只開一次會。

各負其責不推諉,物資供應源源繼。

工程原定整一年,提前兩月即供水。

《東江之水越山來》,港民相慶笑顏開。

一年辛苦萬年福,香港繁榮實賴哉!

籲嗟兮!總理逝世十余載,豐功偉績春長在。

但願今後任何施工都如此,庶幾鬍子工程從此止。

勞樂亭前發浩歌,佇看港澳回歸一統好山河。

文匯報在父親去世一周年時刊登了這首《東深供水工程紀事歌》以作紀念。

我有父親1985年3月11日給李清文和3月15日給張宏光的函稿[1],父親在其中提及香港缺水的嚴重程度和該工程施工等情況:

李清文同志:你好!

你2月15日手示,拜讀了。謝謝你給我的熱情的新春祝願!

從手示獲悉,東深供水第二期擴建工程將于明年春竣工,並決定竣工慶典與建局二十周年慶典將于明年夏在深圳合併舉行,十分高興!到時中央、省、市……對東深洪水工程作出過貢獻的同志和知名人士,將聚集一堂回顧這一壯舉,將是一大盛事。大家談談當年為了解決港九同胞用水問題,數以萬計的祖國同胞,在生活與設備極度差缺下,千辛萬苦,風餐露宿,忘我工作的情景,想想港九同胞因輪水爭吵、打架、傷和氣,或求靈于菩薩的情景,看看今日港九同胞不再為水發愁,工商各業繁榮,摩天大樓林立,再看昔日只是一個邊沿小鎮,今日已是一個正為祖國四化發揮巨大威力,向人們展示著現代化的社會主義祖國繁榮昌盛的前景的南疆新城——深圳經濟特區,誰不因自己為供水工程流過血淌過汗而感到自豪!

關於深圳電視臺擬配合大慶拍攝一部有關東深供水工程的電視片,這想法很好。7日晚該台導演及編劇張宏光同志等二人到捨下談了三四個小時。她們介紹了她們構思的一個故事梗概和拍制設想。我覺得這個故事立意不錯,情節也頗感人,但由於是純粹虛構,如果為了配合大慶,紀念東深工程,我認為必須更扣緊工程史實,以史實為基礎加一些虛構情節,便更好。我當即對該劇本梗概提了一些參考意見並把東深供水工程中不少動人的事例告訴他們,請他們回去研究吸收,並答應張同志等,待該電視片文學劇本寫出後,再來交換意見。特告,請你也約他們,聽聽她們所構思的劇本梗概。

至於回憶錄《水與香港》,已開始寫,但年紀大了,記憶衰退了,動作遲緩了,進度很慢。

敬複,此致

敬禮!

請代向管理局和第二期工程指揮部盧炳宇等同志問好!

吳荻舟

1985年3月11日

張宏光同志:

很抱歉你來捨下時我忘記請教同來那位同志的尊姓大名,希望來信時告訴我。

我查了一下香港制水[2]資料:1895年首次制水,但那次只不供夜水。當時人口少,但儲水水塘也少。後來1902、1929都發生過制水。1929以後,尚未查到制水記載。但不等於未發生過制水。

而1950至1964年幾乎每年都發生過制水。

你們走後,我進一步考慮你們所構思的那個祖國同胞關懷和解決港九同胞“用水難”的電視故事。我認為作為一個純粹虛構的電視故事片,基本上可以成立,但如果特地的配合東深工程20周年慶典攝製,我認為一定要與東深供水工程的實際扣緊些。換句話說,要在東深供水工程史實基礎上加虛構情節,使其成為“源于生活,高於生活”的電視藝術片。放映時,觀眾、尤其是東深和港九的觀眾,很容易會聯想到東深供水工程的指導思想和工程細節。當時祖國、黨政領導和軍民都極關心港九同胞,急港九同胞之急,只有在這種思想推動下,工程全線數以萬計的指戰員,才會千辛萬苦,日以繼夜在生活與設備極度差缺的情況下,奮戰11個月,提前攻克全線完成依期供水艱巨任務。

這意見供你們參考。等你們結合那個故事或另外構思寫成文學劇本,或劇本梗概後,我們再來交換意見。你們來,必要時我也可以去。到時看具體情況再定。以上意見我也告訴了李書記。

《華燈初照》我11日又看了一次,覺得比第一次看印象更深,更好。

順告,祝

創作勝利!

吳荻舟

3月15日

我也找到了父親給李清文信裡所說的回憶錄《水與香港》的提綱:

《水與香港》

  • 水的歷史
  • 盡了全力
  • 求靈菩薩
  • “一定要水”
  • “三千萬?給”
  • 木湖工程 1963
  • “更嚴重了!” 1963
  • 求援東江 1964
  • “工程紀要”

1為了港九同胞(中央、地方、群眾一致支持)

2三個方案(采其難者,放眼長遠利益)

3一次會議(外辦的一次會議)

4急港所急(匆忙進入工地,三通)

5全線施工

6颱風、暴暑、嚴寒

7全靠人力

8提前完成

9依期供水(歡呼與思源)

父親1985年秋在深圳見到《水庫志》編輯朱盤生等人後寫下感慨:(東深工程當時)幹群在3年困難剛過,元氣未複,一切人力物力財力缺乏下,周總理一批准(聽陳郁省長彙報香港水荒嚴重,要求興修引東江水解決年年缺水,港九同胞生活、工商各業用水困難等情況後,即口頭批准),外辦只開過一次會,上下積極爭取按合同一年(實際提前了兩個月完成)完成依期供水等。

他寫了一首打油詩,“以志黨群關心港九400萬同胞的高度負責精神,黨的決策只有群眾掌握了,便會發揮無窮的力量”:

貧水香江施無計,《東江之水越山來》。(注1)

常懷常憶當年苦,勞樂亭前思群才。(注2)

酷暑嚴寒汗濕土,狂風暴雨戰不衰。(注3)

青史留芳歌眾志,宏文撰寫黨人懷。(注4)

  1. 當時拍了一部大型紀錄片,這是片名。
  2. 指當年集中人才智慧,邊設計邊施工,既有速度又有品質,已經20多年的考驗,83公里的工作,從未出過事故。
  3. 當年九次颱風,施工極難,但一直積極。
  4. 強調群眾意志是基礎和黨的關懷、關注。

1986年,父親再到東深供水工程沿線參觀,在塘頭廈聽第二期擴建的情況(當時有錄音),還到水庫誌編輯部拜訪,提了些建議,比如編寫方針要突出集體成績,避免歸功個人;不遺漏,但是有重點;文字的可讀性;符合史實;對內外有利;寫大事記要注意區別見報日期和新聞本身發生的日期,不要搞混等。

父親對為香港同胞做了件實實在在的事有多麼自豪,透過這些點點滴滴的記錄,歷歷如在眼前。

[1]李清文、張宏光:從兩封信內容估計,李清文是東深供水(管理)局的書記,張宏光是深圳電視臺導演。

[2] 制水:廣東話,即限制用水,限時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