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姚登山 下的所有文章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父親吳荻舟1967年7月26日被通知要交代問題,1967年8月5日被停職,關在“養蜂夾道”隔離審查,1969年初夏解除隔離審查,11月下放到寧夏幹校,1972年因病重被允許回京,1978年“解放”,1979年才“平反”。

 父親在幹校期間,除了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參加學習會、批鬥會、寫檢討之外,還要寫很多“證明材料”,一一交代他過往所做過的事、所認識的人。通常如果外單位來人(外調人員)要他寫證明材料,都會給他提供一個「調查提綱」,列明要他證明什麼。比如認識某人嗎?這人的背景,和這人認識的經過,共事多久?其人表現如何?等等。又或者問父親什麼時候做過什麼事?當時的細節?他必須圍繞這個提綱去回憶,然後寫出書面材料。

在1971年10月24日的幹校日記中,他記錄了外交部給他的一個提綱,提綱要求他回顧1967年香港「反英抗暴」期間的詳情。而我幸運地找到他就這篇日記所述外交部提綱寫的證明材料底稿,綜合在一起,可以作為一個比較完整的個案看。不過因為年代久遠,他當時又是用複寫紙謄寫副本,副本字跡已經褪色,有些字句模糊不清,下面引文中只能用“……”表示。

先看1971年10月24日的日記:

今天上午我問班長什麼勞動,他告訴我昨天星期天參加脫粒勞動的,今天補休息半天。

我用絕大部分時間給外交部提出的有關港辦的幾個問題的證明材料做準備回憶和起草。

1. 是誰在總理面前(1967.6.28)說廣州軍區在第一次沙頭角事件時把機槍後撤?

2. 我是否在6.8批過一個便條(電話稿)說朱楊當天回去,要派人接車,又說,總部署中央已經批准,馬上行動起來,我改了哪些字?提綱還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是誰提的,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是怎麼說的?還說通知方案已批准的意見是誰提出的?這便條是誰寫的?

3. 6.20復工委關於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除海港、公共汽車之外,還加上貨車、船塢等部門的覆信,內容大意是什麼?何人起草的?內容意見是誰提出來的?經過會議討論過沒有?會議有什麼人參加?

4. 7月薛平被捕後,港辦曾開會討論過對英提出照會限24(或48小時,記不清)的意見,會議有宦鄉及部監督小組王和奧等二人參加。這次會是吳接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當時總理辦公室的指示是怎麼說的?有沒有提過什麼具體意見?會上提出限期照會的經過是怎麼樣的?

5. 關於香港大罷工的問題,據說6月23日廣州的四處林某等人曾用四處名義向港辦發了一個電話,認為香港鬥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有無此事?當時港辦如何考慮的?討論過沒有?港辦對於工會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考慮過沒有?

這些問題,記得已經寫過一次,現在說是要一個一個分開寫,我想了幾天,有些具體事還是想不起來,有些,可能當事人或者別的證明材料有混淆。比如說總理辦公室有電話指示後才召開討論會的問題,可能就是第一次總理自己打電話問對薛被捕採取過什麼措施沒有,如果是那次,那倒有。羅說過外交部辦公廳一早接到總理親自打電話問到此事,但,當時已經採取了措施,港辦並未為此單獨開過會。7月下旬的那次會是羅去廣州開會,辦公會交由宦鄉主持,照會問題是宦鄉提出來的[1],我事先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的什麼電話指示。這顯然是把兩次事混起來了。也許有人的材料亂寫引起。

想搞清楚一個問題,可真不容易,這才不過三五年的事,像我的問題,幾十年了,不就更難嗎?如果弄清了,我真要感謝黨。據揭發有些所謂的革命者、黨員,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這是多可怕呀,拿別人的政治生命開玩笑!

以上是他的日記,下面是他回應外交部查詢寫的證明材料,署名時間分別是1971年10月27日和29日,我按照提綱順序排列如下。

余汝信著【香港,1967】P155,引用了吳荻舟的證明材料。

(圖一:吳荻舟所寫證明材料被引用於余汝信著【香港,1967】。)

有關聯辦的證明材料(1):

1967年6月28日總理接見時,是姜海在總理面前說沙頭角第一次鬥爭時駐軍把機槍清場。

後來劉作業[2]、姚登山等因別的事去廣州,竟批評廣州駐軍的負責人(或廣州駐軍的其他人,記不清楚),引起廣州駐軍為此打電報給總理。

港辦知道這件事後,在一次辦公會上提出批評此事。

吳荻舟 1971.10.29

證明材料(2)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這樣: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3],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上述便條是誰寫的,我不知道。只記得是姜海拿來要我批發的(這點記不大清楚)。便條是寫好的,其中中央批准的意見由誰提的,我也不知道。

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總理怎麼說,我當時不在場,後來也沒有人對我說過,所以我不清楚。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4],因為總理對總部署作指示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記得有劉XX,還有一位駐四處的軍代表)到另外一房間研究和起草另外一個問題的方案[5],等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起草好出來等總理批示時,會已散了,西華廳上沒有別的人,就是我們幾個人坐在那裡等,後來總理出來作了口頭指示,等我(記得我還辦了其他案子後)回到朱XX、楊X、馬XX,林X等住的民族飯店,才知道他們已買好了次晨的飛機票(時間已快晚上十二點),回香港和廣州去,當時也沒有人告訴我總理對總部署未批,也沒有人告訴我最後總理是怎樣說的。

吳荻舟1971.10.27.

證明材料(3)

我記不起1967年6月20日港辦答覆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海員、公共汽車等處,還有貨車、船塢等)的覆信內容了。是誰起草,會上討論誰提什麼意見我也記不得了。

只記得關於罷工問題(具體如海員罷工),我考慮過由於香港工人多年未搞過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怕思想上的準備不足,同時,還考慮到為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指示,使鬥爭高潮能起……,曾與羅貴波研究過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後來把這意見請示了總理,總理同意了這意見,通知了香港鬥爭指揮部。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4)

1967年7月下旬,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未回,港辦辦工會由宦鄉主持(這是羅臨去廣州時指定的)。在宦鄉主持的一次辦公會上,討論過限期照會、限港英於24小時(或48小時)內釋放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

會前我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有關這問題的電話,總理辦公室並沒有有關這事的具體指示,辦公會(包括討論限期照會的那次辦公會)是基本天天開的,那次會並不是我接了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

限期照會案,是宦鄉提出要討論的。會上他也未說總理辦公室有什麼關於這方面的指示。

會上討論時,記得還提到給總理的請示報告中要寫上,如港英不作出相應的反應,我即採取行動,行動方案另報。談到釋放被捕人員可能性時,大家認為可能性不大,但說給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於是大家便通過了。

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報告送出後,我才按照羅過去的交代(凡報告送出後,要我給錢家棟打電話招呼一聲)給錢家棟同志打電話,錢問我釋放人的可能性時,我說不大,大家只是說對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錢和總理辦公室此處沒有說過別的話。

過了兩三天,總理還未批,我覺得這樣的照會內容很容易被動,如港英不依期作出相應反應,便陷我於被動,中央就要被迫上馬,這和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方針的指示不符,因此,羅……,回頭(記得送出該報告信的第三天)我便向羅彙報,提出我的意見,羅要我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說羅要重新考慮,另把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總理的報告撤回來作罷了。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5)

關於香港搞大罷工問題,我未聽說廣州四處的林X等人曾用四處的名義向港辦發過這樣的電話:認為香港鬥爭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但記得鄭偉榮反映過四處的同志(是林X還是其他人,已記不起來)對鬥爭指揮部很有意見,提到有路線鬥爭的高度,當時港澳辦公室尚未提出要討論四處意見……領導問題,港辦未作出這類的決定和考慮。

記得為了進一步瞭解工會方面和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方面之間的意見,問題,曾派鄭偉榮去廣州請各方面的同志瞭解過,記得我(聽鄭瞭解了情況後的彙報時)提出要指揮部尊重和多聽工會方面的意見。

我沒有聽到工會方面的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反映,港辦辦公會上也未討論過這樣的問題,港辦未對此作過什麼決定和考慮,但對具體案件(如海員罷工)提出擬辦意見時,考慮過(以下缺頁)

以上證明材料,對提綱提出的五個方面基本都做出回應,但有些事父親直言已經記不清楚。

證明材料的「提綱」多半是根據某些人的交代擬就,或者由造反派、專案組因應他們要調查的某些人事自行擬就。有時候,這些提綱本身就是一個陷阱,因為難免有些提綱本身就不符合事實,是為了整某人而搜集“罪證”,無中生有。有人提供提綱的時候已經身陷囹圄,甚至被逼供訊,言不由衷;有的人就像父親在10月24日日記中所說:“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如果寫證明的人記性不好,內心不堅定,或者為人不厚道,和別人平時有矛盾,現在藉機整人……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導致所寫證明不符歷史事實,又或者寫成誣陷、栽贓的黑材料。像父親這樣直言“不記得”已經不容易。

由此想到:不知有多少不實材料塞在中國億萬人的檔案裡?

    另外,就像《證明材料1》那樣,父親的資料裡不止一次提及姚登山。當年我也聽說過這位“紅色外交戰士”的事蹟,但那時候小,當然不明白他為什麼會“紅極一時”然後迅速隕落。這次索性補一下課。

我認為,說到“六七暴動”,就無法回避當年外交部之亂,1967年5月至8月這三個多月的時間裡,中國外交陷入困境,先後和蒙古、保加利亞、印度、緬甸、肯亞、捷克斯洛伐克、印尼、英國等國家發生嚴重的外交衝突。外交部的正常工作受到造反派的極大衝擊。

而說到當年外交部之亂,又難免提及姚登山的名字。以下是我為自己解疑查資料所得印象。

360百科對姚登山的介紹很簡單,他的經歷包括參加抗日戰爭、解放戰爭,1950年起歷任外交部駐丹麥、芬蘭使館一等秘書、參贊,外交部西歐司專員,駐錫蘭使館參贊,外交部總務司副司長、服務司副司長,駐印尼使館參贊等。1967年印尼排華時,他是駐印尼使館臨時代辦,負責領導抗暴鬥爭,4月22日被驅逐回國。

    360百科沒有說的是,4月30日到達北京後,姚登山獲得國家領導人接見,卻很快捲入打倒外交部長陳毅的鬥爭。他的“巔峰”應是1967年8月。在中央文革小組插手以及關峰、戚本禹幾次講話特別是王力著名的“王八七”[6]講話鼓動下,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決定姚登山等人組成臨時業務領導小組,取代中共外交部黨委。當時還有大字報“要求”和“強烈擁護”姚登山當外交部代理部長。8月19日至22日,聯絡站控制的外交部業務監督小組全權負責外交部業務,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就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

周恩來、江青、姚登山、毛澤東、林彪合影

(圖二:國家領導人接見姚登山。網路老照片。)

當時全國上下從南到北都在奪權,外交部的造反派奪權後影響迅速擴散到境外,他們以外交部的名義向駐外機構發指示,命令大使掃院子、打掃廁所,炊事員主持會談,向駐在國提出種種荒唐要求等等。事涉外交,中央很快把權“奪”回來,據說毛澤東對“王八七講話”“極為反感”,王關戚先後失勢,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解散。11月,外交部幾個造反派組織籌備“聯合執政”,喊出“徹底批判姚登山”的口號。

1971年姚登山被當作五一六分子逮捕,關在秦城監獄,1980年獲釋。據說他的被捕和獲釋都未經司法程式。

在外交部黨組最後給他做結論的時候,他不承認反周恩來,不承認打倒陳毅,只承認不應擴散王關戚講話,不應支持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查封外交部政治部,研究領導班子名單。他的自辯有無道理?是不是事實?聽其言,觀其行,看看歷史記錄應可判斷。

而由於姚登山成為“五一六”“替罪羊”以及發生火燒英代辦事件,整個“聯辦”後來成為清查五一六的重點,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羅貴波副部長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部長助理宦鄉也受到審查。港辦主要工作人員程法伋、姜海、劉佐業、冉隆勃長期被隔離審查。”

看來,這就是父親一再被要求寫有關證明材料的背景。有些人在領導、處理“六七暴動”期間也有“左”的表現,所以既是受害者,也曾為加害者啊。


[1] 限期照會: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馬繼森著《外交部文革紀實》披露:“48小時限時照會的想法最早也是周恩來向港辦示意的。”清查“五一六”的時候,專案小組不准提周提示限時照會這個情節——這個說法和吳荻舟的說法矛盾,不過我無法證實。

[2] 劉作業:在馬繼森上述著作中是“劉佐業”,當時任職外交部西歐司。

[3] “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討論方案的第二天、吳荻舟批這個條子的時候“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他在幹校日記裡說沒有批准這一句,只通知下面接車。

[4] “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71年寫證明文件的時候。當時有人在清理五一六等運動中交待,指方案未批,故吳荻舟有此回應。

[5] 吳荻舟在文稿《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提及此事:總理在“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

[6] 王八七講話:指王力1967年8月7日對外交部系統造反派的講話,王力在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陶’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後來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王關戚被當做“得意便猖狂”的“小爬蟲”處理。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2暴動易覽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2暴動易覽

  為了對父親吳荻舟深陷其中、最終導致他離開香港工作崗位的這段歷史有個大致瞭解,我根據父親遺文內容和手邊兩本比較權威的著作做了一個《六七暴動易覽表》。

易覽表第一欄是日期,覆蓋了六七暴動期間和前後。前,是“六七暴動”爆發之前的事件、可謂“六七暴動”的先聲;後,則是餘波、父親事後的回顧和反省。

第二欄是父親遺文內容,摘要自六七暴動期間的會議記錄、政審期間的交待材料、幹校日記以及80年代在從化溫泉接受採訪的記錄、回憶文章等等,按事件發生的時序重點錄入;比如易覽表第一項,是1959年6月-9月在50天整風中中央對港澳工委的批評重點(50天整風記錄已見第五章 香江歲月)。

第三欄是摘要的出處,即遺文/孤本的命名,比如《六七筆記》、《三一八交待》、《從化採訪》等等;

第四欄是背景,包括當時中國內地和香港發生的大事。這部分主要參考余汝信著《香港,1967》(香港天地圖書出版社2013)和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018)以及其他來源的文獻,在此深表感謝,唯內容經過概括縮編,難以一一註明出處,還請原諒[1]。迄今看到的“研究”中,有些人會顛倒事件日期,歪曲事件原貌。在研究歷史時,時序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儘管難免枯燥,還是一一列舉。

筆者正在整理吳荻舟張佩華留下的書信筆記文獻資料。

吳荻舟留下大量書信筆記等資料,涵蓋近百年中國近現代歷史。

(圖一:筆者正在整理吳荻舟張佩華留下的大量書信筆記等資料,它們涵蓋近百年中國近現代歷史。)

事件日期   吳荻舟遺文內容 引文出處      背景
1959.6-9月 中央批評港澳工作:“58年工委下放後搞了不少極左的動作”,“小資產階級的左傾幼稚病,小資產階級狂熱,發展下去是危險的。”“內外不分,搬了國內的一套。”“對敵、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思想本質是右的”,“必須從脫離中央方針上回來”。

 

50天整風記錄[2] 1949-1958新政十年間,內地搞了土地改革、社會主義改造、公私合營、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大大小小的運動,部分香港左派幹部受到影響,特別是58年港澳工委從廣州推進到港澳後,部分人就照搬國內一套,搞一些極左動作,違背中央對香港“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方針,被中央召集整頓五十天(1959年6-9月間)。
1966.5.4 中央同志說,如果你們腦子裡有期待港澳早日解放的思想,對工作就有害。香港作用很大,我們還不想收回來。因為作用大,你們的任務很光榮。 港澳工人五一觀光團談話記錄 1966年4月,香港政府批准天星小輪加價五仙,引發騷亂。香港《文匯報》短評譴責騷亂“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生活”。

5.16中共發出《五一六》通知,正式啟動文革,周恩來明確表示香港不搞文革。

 

1966.12.3-1967.1 1966年冬到1967年春,澳門爆發反迫害鬥爭。從後方到鬥爭前沿,都未受到“左”的或右的干擾。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領導有關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都順利地得到貫徹和落實。最後迫使澳葡書面認錯,答應了群眾提出的全部條件,包括驅逐蔣幫,駐澳門的所謂外交代表機關,禁止蔣幫在澳搞所謂雙十國慶和利用澳門破壞祖國等。 兩次反迫害鬥爭(1974)

 

 

“文化大革命”開始半年。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受到衝擊,廖承志年底住進中南海隔離保護;

11月18日-1967年1月28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警民衝突,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以澳葡政府向受害者認罪賠償結束。期間香港左派“港九各界慰問澳門同胞代表團”前往聲援和取經。

1.18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發表聲明:接管外交部黨委。

 

1967.1.19 當晚李(一氓)把權交出去後,外單位的群眾要組長一級的當權派表態,我表示支持。事後越想越不對頭,一來外辦的權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絕不能奪;二來讓外單位的群眾過問港澳組的工作,無法保密。第二天一早我便去找宣傳組的兩位組長談,他們也覺得昨晚的交權是錯誤的,於是我們發表申明撤銷昨晚的表態。

 

我在兩條路線鬥爭中的一點體會(1972.10.1) 1.19陳毅通知國務院外辦副主任李一氓[3]“趕快把權交出去。”

1.25周恩來接見駐外使館回京人員,根據毛澤東“九九指示”,使館工作人員要分批回國參加文化大革命。

港澳工委後方機關所在的廣東省委第一把手陶鑄被“打倒”,省委被群眾組織“接管”。

1967.4.20 《六七筆記》第一篇,記錄《人民日報》批判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的十點提綱。 六七筆記

 

3.15經毛澤東同意,廣東省軍事管制委員會宣告成立。

3.16港澳工委常委、香港《文匯報》社長孟秋江自殺[4]

3-4月間,中共外交系統掀起批判陳毅高潮,外交部和外事辦公室成立各種“批陳”組織。

 

1967.4.24 國務院外辦批判陳毅:(陳毅)批評我們在港澳宣傳社會主義,學毛著,認為是愚蠢,左得可愛,左得可恨[5],要我們少搞鬥爭,少搞政治學習思想改造。 六七筆記 香港勞資糾紛不斷,如海員、出租汽車、紗廠、水泥廠等。

4.28駐印尼大使館臨時代辦姚登山因印尼排華被驅逐返京,被譽為“紅色外交戰士”

5.1姚登山受到毛澤東和江青接見。

 

1967.5.6 5月初接到港澳工委和廣東省主管四處[6]關於新蒲崗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我提了一個意見送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7]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港澳工委配合。當時認為,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三一八交待(1968.3.18)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5.6六七暴動正式開始。起因是4月新蒲崗膠花廠勞資糾紛,勞方不接受政府調解,遭到防暴隊鎮壓,騷亂由工廠內擴散至社會。流血衝突中工人高呼“毛主席萬歲”、“打倒資本主義”、“打倒港英政府”等口號並高舉“紅寶書”,工廠門口貼滿大字報。有工人代表被扣押。

5.7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召開聲討大會。

5.8日前被捕二十餘人上庭。

樹膠塑膠業總工會率先成立反迫害鬥爭委員會。

5.9以後防暴隊和左派工人、學生、市民連日對峙。更多人受傷、被捕。

5.11北九龍局部地區宵禁。

5.12廖承志向周恩來提交《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

香港逾千人聚集、擲物,敵意升級,燒車燒房,警方動用木彈、催淚彈、飛機等,騷亂中有人受傷並出現第一名死者。

5.15中國外交部向英國提強烈抗議。《人民日報》發表評論「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外交部通知港澳工委、廣東省軍管會:“《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業經中央批准,請遵照執行。”

港督戴麟趾[8]發表聲明呼籲維持和平和秩序。

5.16“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鬥委會)成立。

5.17倫敦英國政府發表聲明,支持港府維持法律和秩序並呼籲雙方理智。

抗議浪潮持續,港督府外抗議人潮和大字報延續多日。

油麻地鬧市大騷亂,逾千人縱火燒車、破壞交通燈及標誌,向警方投擲石塊。九龍西南區宵禁。

5.18北京群眾集會,聲討港英當局。周恩來、陳伯達、陳毅、謝富治、廖承志、羅貴波、王力、關峰、聶元梓等出席。

5.22香港花園道示威遊行遭警察和防暴隊鎮壓,數百人受傷被捕。二戰後港島首次宵禁。原香港三聯書店總經理蕭茲[9]在帶領左派群眾遊行時被警方打得血流披面。

 

1967.5.23 總理在北京召集港澳工委負責人和四處負責人開會,明確指出“不能在香港打仗,這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但“文革”左的風吹下去,分寸便難掌握了。

 

從化採訪(1986.11.14) 5.23鬥委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1967.5.24-27 外辦與外交部成立了聯合辦公室,處理反迫害的有關事務。辦公室主任是羅貴波[10],下設三個組,吳荻舟以外辦港澳組副組長身份參加,擔任群眾組組長。首次開會評估敵我雙方力量對比和策略,評估英美在香港的利益等。

周恩來在這幾天關於反迫害鬥爭的主要指示包括:1報導要實事求是,不能言過其實。2情報要及時可靠。3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4不能開殺戒。5這次鬥爭是長期性的,波浪式前進的。6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能採取軍事行動;不能陷中央於被動,迫中央上馬,在那裡打一仗。7這次鬥爭,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的同胞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8“敵人要害部門”的力量要保護,不能使用。9可以去敵性港口的船上的力量不能使用。10提條件要考慮到敵人能接受;要有兩點論,方案不能只提一個。

 

六七筆記/

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的主要指示(寫作時間未詳)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從5月下旬到7月上旬,北京、廣州等地也多次舉行集會遊行聲援香港工人,聲討和抗議港英當局。

5.24港府宣佈緊急法令。公報稱:兩週來共十七人受傷,包括三名警察,一人“犧牲在憤怒者自己的手中”[11]

5.27陳毅在慶祝阿富汗獨立四十週年的招待會上譴責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對香港愛國同胞的鎮壓。

6.1港府警告貼煽動暴亂及違法行為的標語將受到法律制裁。

6.2《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向英勇的港九愛國同胞致敬》。

6.3《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被香港左派視為準備解放香港的訊號。

廣東省軍管會成立了“支持港九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籌備委員會”。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梁威林向港督發抗議電報。

1967.6.5 6月5日起周恩來指定吳荻舟單線聯繫,向周負責。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1978前後)

 

6月初周恩來召見廣州軍區副司令溫玉成等人赴京談關於武力收復香港問題。

6月 5日爆發第三次中東戰爭,後稱“六日戰爭”。這場速戰速決的戰爭對“六七暴動”有微妙的影響。

 

1967.6.6 一個月來,香港資本大量外流,銀行存款銳降,市面銀根緊縮,銀行對放賬都抱戒心。

有傳英國可能採取外交途徑,把交回香港的期限提早。

罷市商人分三種:①誠心誠意,②半心半意,③三心二意。

 

六七筆記 6.6周恩來批評外交部對英照會措辭過左,對香港“反迫害鬥爭”指示:不搞總同盟罷工,不馬上收回香港,合法與非法鬥爭相結合,不能在這次鬥爭中把力量全部暴露。但是要使群眾能隨時響應祖國的號召,要做輿論動員。

港英當局沒想到香港問題引起北京這樣重視。

 

1967.6.7 周恩來指示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

考慮年內搞幾個高潮,有起有落,有主有從,有高有低,波浪前進,迫使港英低頭。

 

六七筆記/

三一八交待

6.7(或6.8)周恩來接見廣州軍區副司令員溫玉成,傳達毛澤東“現在不打”的指示。

6.8左派工人徐田波在黃大仙警署被毆斃。遇難工友還有曾明和黎松等。

6.9香港官方喉舌英文南華早報消息指香港政府打算遞解3名左派人士出境。

 

1967.6.12 中央文革派人來反迫害鬥爭辦公室。

決定加速反映情況,每天通過周恩來外事秘書錢家棟反映鬥爭情況。

從1967年6月中旬起,陸續出現不尋常情況,比如經周恩來同意吳荻舟通知香港鬥爭指揮部,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是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但是6.12“指揮部”直接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連日貼、撕大字報和標語導致很多衝突和停工停航抗議,數百人被捕。警方搜查銀都等左派機構。

6.10香港工人第一回合罷工開始(在此前後,不斷有罷工停工行為)。左派機構第一枚土製炸彈被放置在北角電車站,幸而沒有爆炸。

6.12千餘工人召開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大會:隨時投入更大戰鬥。

6.13外交部再提最強烈抗議。

同日港澳工委書記梁威林抗議港府發“遞解令”,警告要“徹底粉碎”英帝國主義在香港的反動統治。

十一個行業停工一天。

 

1967.6.14 如何應對港英遞解左派二十七人出境問題和不同系統分工有矛盾的問題;決定派人去廣州。

討論港澳工委和鬥爭指揮部的關係。

 

六七筆記 6.14全國總工會匯一千萬元支持香港採取罷工、罷市、罷課等手段與港英對抗。

周恩來派姚登山到廣州處理香港問題。

1967.6.16 港府如何解讀《人民日報》社論:①中共不會全心支持六七暴動,②可能拖幾個月,③5.22後象徵性罷工,小而令人頭痛。港府並指示各教會作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評估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六七筆記/ 6.15港府新聞處公報稱搜查並吊銷左派戲院的牌照。

6.17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發言人,抗議港英“挑釁”並嚴重警告。

 

1967.6.19 香港如何處理罷工工人:全體解雇,先開除頭頭和積極分子,其他接受登記復工。

評估鬥爭形勢,部署鬥爭策略,提出不應把勝利條件放在軍事行動上。

 

六七筆記 6.20鬥委會決定為“徐田波、黎松、曾明三位烈士治喪”。
1967.6.21 香港城工委張X告鬥爭指揮部一狀。

 

六七筆記
1967.6.22 港英策反和鬥爭指揮部存在的問題。 六七筆記 6.22港英突襲樹膠塑膠業總工會時工人諸永山被槍擊身亡。

 

1967.6.23 工人諸永山被打死;評估美國在香港的軍事活動、對六七暴動的態度;評估中共在香港新界和學界的實力。 六七筆記 6.23二十多個工會發表《聯合大罷工告各業工友書》。

6.24周恩來接見贊比亞總統時強烈譴責英帝國主義對香港愛國同胞的殘暴鎮壓。

 

1967.6.26 灰線暴露問題;罷工罷市引發的對港供應問題;是否期租船、瓜果船、轉口貨船一律不去香港等。

香港鬥爭指揮部宣佈全港長期性罷工。

六七筆記/

證明材料(1971.10.27)

6.24香港第二回合罷工,20個工會工人聯合大罷工。

6.25鬥委會號召更大規模的罷工、罷市和罷課。港九三十二間左派學校聯合停課一天。

6.25港督戴麟趾回國“度假”,臨行前表明港府有能力令香港恢復正常。

6.26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向英國駐華代辦提交照會。

 

1967.6.27 有人提出“為了積極支援我們的抗暴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吳荻舟意見: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向吳荻舟查詢,吳荻舟指示截留在深圳。

 

六七筆記/

三一八交待

6.27港府發言人稱左派的“大罷工”失敗,改為採取種種威嚇手段。
1967.6.28 周恩來指示:長期鬥爭,政治鬥爭,當地鬥爭的方針不變。

討論暴動以來香港經濟,銀行存款被提取佔總存款四分之一。

記錄聯合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周恩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有一天爭論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吳荻舟考慮到這是違反周恩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六七筆記/

318交代材料/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6.28《文匯報》稱“港英在政治上、文化上、經濟上(特別是經濟上)遭受到空前沉重的打擊”,“繼續下去,(港英)非徹底垮臺不可。”

國務院對外貿易部發《關於立即停止對香港發運貨物的緊急通知》。

正常貿易中斷,內地分批以各省市人民名義送大米給香港。17,000只豬滯留深圳。

6.29港九工商界小販、百貨、糧油、食品、土產山貨、南北藥材、建築材料、出版印刷等五十九個鬥委會宣告罷市四天。

華潤、五豐行等五十九個鬥委會宣佈聯合罷市。

香港《華僑日報》社論呼籲採取緊急措施應對中共發動的罷工罷市。香港輿論普遍譴責暴動,金庸旗下的《明報》也屢屢批評左派的做法。

 

1967. 6.30 暴動存在的問題:核心未建立起來,問題未研究透徹就做決定,頭腦發熱。

 

六七筆記 6.30周恩來召見港辦,提出原方案不切實際,要另擬新方案。
1967.7.1 罷工情況;據反映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員警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辦公會認為這說明香港人心向背。

 

六七筆記 7.4《人民日報》“反英抗暴”第二篇社論,調子降低,但仍鼓勵“鬥爭堅持到底”。

 

1967.7.7 收到的消息:據悉港九邊境各區華籍員警現已全部調離,改由英警幫辦接替。 六七筆記 7.7左派報紙披露有個“四人暗殺名單”,這四個人是徐家祥(時任署理華民政務司)、李福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東亞銀行董事)、彭富華(新界鄉議局主席)、查良鏞(即明報社長,武俠小說大家金庸)。

 

1967.7.8 新界群眾成立“鬥委會”。

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歸納的順口溜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 “聯辦”為此召開批評會。會上吳荻舟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8沙頭角發生激烈槍戰。五名香港警察、一名大陸民兵死亡,八十名港警被圍困五小時。

外辦副主任劉寧一主持討論後歸納新方案為十六個字:香港癱瘓、九龍大亂、陳兵邊境、打破邊界。

7.9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召見英國駐京代辦,遞交照會抗議“沙頭角血腥暴行”。

1967.7.10 沙頭角槍擊事件,提出加強沙頭角鬥爭的政治影響。邊界活動目的是支援主戰場,推動主戰場,不能喧賓奪主。

辦公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認為罷工發展不平衡,是由於思想工作未做好是主要矛盾。

①思想未一致。

②組織還有缺點。

③對敵人、對自己的力量未掌握。

記錄7月中旬,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和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來向吳荻舟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吳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周恩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吳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請示後處理。後來周恩來果然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10/12周恩來談對香港不動武[12]:“在香港動武不符合我們現在的方針。昨天,主席講了,還是不動武。”

7.11新華社記者被捕,外交部和香港新華社梁威林抗議:“一切嚴重後果應由港英當局負責。”

騷亂持續,港府宣佈整個香港島北岸全部宵禁,陸續對部分左派機構領導人和參加遊行示威的群眾、學生展開搜捕,封閉銀都等左派機構,搜查國貨公司等。

7.12首枚炸彈在大埔鄉事委員會爆炸,啟動炸彈浪潮。

7.13《明報》批評左派燒巴士電車、打司機、殺警察不得人心,左派報紙猛烈還擊。北京新聞界千餘人到英國駐華代辦處抗議。

7.14警方搜紅磡勞校。

7.16警方搜銀行職員宿舍。

1967.7.24 評估形勢和實力:海員罷工對海運的影響多大?堅持下去有無困難?為了打擊美帝侵越的軍運,在香港和越南的船,能控制多少?大搜捕有多大損失?(傳說戴麟趾帶了500名單回英國。)

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恩來[13],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吳荻舟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吳荻舟請錢家棟把報告壓一壓。當時吳荻舟已處境困難,在那次和錢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7.17港府鐵腕“掃蕩”,鬥委會號召“立即行動制裁”。

7.18警方搜華革會。

7.19港英當局判新華社記者薛平入獄兩年。

7.20港府憲報號外公佈立即生效九項緊急規則,例如散佈謠言引起公眾恐慌等均屬違法。

7.21北京軟禁路透社記者。

7.24英國研究在香港設立小型核武以阻止解放軍強行進入,後以不切實際而放棄[14]

1967.7.26 記錄被要求交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25警方多處搜到訊號槍、氣槍、鐵枝、鏹水等武器和標語傳單。

7.26一天有八處爆炸。

7.27 曾佈置撤出在香港被運上岸的交通部護航槍支手榴彈,這天接到報告已撤出。

 

三一八交待 7.27大批軍警突襲三間左派國貨公司。
7.27-28 討論對過去鬥爭的看法:

1、過去對英鬥爭是右的,鬥爭也是不狠,小勝便滿足了。

2、過去對大資產階級也是右的。

3、對基本群眾不做工作,過去只做那些上層統戰工作。

六七筆記 7.28廣州軍區會議研究對香港動武的三個方式[15]:中印邊境式;沙頭角式;武工隊式。

7.29軍警對港九各地左派機構展開大規模搜查行動。

7.30又有記者被捕。同日港九各地發現二十幾個炸彈,由軍火專家引爆。

7.31軍警搜查三個左翼工會。

8.4政府強攻左派據點僑冠大廈、新都城等。

 

1967.8.5 吳荻舟被撤出聯合辦公室。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8.5文錦渡邊境有中方搬運工人越境搶奪港英軍警槍械並逼迫港英寫保證書。8.7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發表“八七講話”,煽動紅衛兵衝擊外交部,“奪權”,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肯定香港左派“用一切必要的手段進行自衛反擊”。

 

1967.8.8 外辦開會批判李一氓。周恩來曾說他“一到緊急關頭,就政治動搖”。

 

六七筆記 8.8“鬥委”之一中華書局董事長吳叔同逃到臺灣,獲蔣經國接見。

8.14中國外交部照會英國駐華代辦處,提嚴重警告。

8.17《香港夜報》等三份左派報紙被令暫時停刊。

8.19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

港府查封《香港夜報》等三份左派報紙,逮捕負責人,判囚三年。

8.20香港清華街兩幼童被左派放置的炸彈炸死。

中國外交部發聲明,限港府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三報停刊令及釋放被捕報人。

8.22外交部限期過後,發生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嚴重外交事件。

8.23周恩來批評外事口文革的極左行為(包括火燒英國代辦處);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重掌外交大權。

8.24香港商台節目主持林彬被“鋤奸隊”燒死。

 

1967.8.26 吳荻舟被隔離審查。 8.26周恩來傳達毛澤東指示,隨後王力、關鋒被隔離,翌年一月戚本禹也被隔離審查。

8.28港英警方在港九各地接穫十五宗發現炸彈的報案。一名軍火專家殉職。

8.29發生千人騷亂,警方擊斃一人。搜查發現真假炸彈。

8.31周恩來接見外交部造反派代表和部黨組成員,批評姚登山到處講話作報告,散佈“打倒劉、鄧、陳”,是極左,影響外交工作。

9月只餘零星事件。

9.18周恩來接見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外交部、對外文委的領導幹部時批評姚登山“昏昏然”,“個人主義膨脹”、“非常猖狂”。

11-12月

周恩來召香港工委到北京,滯留兩個月冷靜頭腦,停止暴動。

1968.1.1-3周恩來接見港澳會議代表,正式下令結束暴動。

 

1970.10.3

 

當時思想上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受到極左思潮的干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工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干擾、工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幹校日記
1971.10.24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我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證明材料
1973.6.4 1967年5至8月初,領導派我到港澳辦公室工作時,正是國內外階級鬥爭非常尖銳複雜的時候,當時毛主席黨中央關於港澳的長期方針受到嚴重干擾。一開始,便在香港反迫害鬥爭的方針上發生激烈的爭論。鬥爭的過程中不斷出現形左實右的做法和部署:——不請示訂購700打蔗刀,挪用護航武器,要搞限期照會等等。這些做法嚴重違反中央方針和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指示,將陷中央於被動,我都設法加以截留或撤回來。

 

給廖承志的信
1986.11.14

 

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從化訪問 1978年初廖承志召開港澳工作會議,《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指出:“1967年香港發生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做法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

1984年12月19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撒切尔夫人作為兩國政府首腦在中國北京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97年4月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在《回歸的歷程》中對六七暴動的結論是:“發生於1967年的“反英抗暴鬥爭”是建國以來對中央正確方針和政策的第三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衝擊和干擾。”“群眾是英勇的,路線是錯誤的,責任在中央。”

 

 

以上《六七暴動易覽表》列出的只是我所掌握的碎片而已,供參考和判斷。

[1] 余汝信著《香港,1967》引用大量當時香港和內地各種觀點的報紙報導、內地已公開的資料如《周恩來年譜》和珍貴的廣東省軍管會文件等;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逐日注釋吳荻舟《六七筆記》並收錄吳荻舟其他有關六七暴動的孤本,參考了英、美檔案,亦有後發優勢,參考了前人著作中的重要資訊。另有張家偉著《六七暴動: 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香港大學出版社 2012年)採訪了多位來自港英政府及左派陣營雙方的當事人。我認為,研究“六七暴動”,這三本書必須一起讀。還有更多的書,恕難一一提及。

[2] 如無註明,則第三欄文獻日期同第一欄事件日期,下同。

[3] 李一氓(1903-1990),四川省彭縣東大街人,曾參加長征、任新四軍秘書長。歷任駐緬甸大使,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投入監獄6年,後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常務副部長、中紀委副書記、中顧委等。

[4] 孟秋江:(1910-1967)曾任《大公報》、《新華時報》記者,1941年加入中共,1961年接替吳荻舟任香港《文匯報》社長,赴港前任職中共中央調查部。自殺原因始終不明。百度百科關於孟秋江的詞條裡根本沒提62年以後;維基百科說他“文革受到殘酷迫害”,“遭迫害死於非命,身後沒有留下錢財,沒有子女。”

[5] “左得可愛,左得可恨”是陳毅在1958年批評赴京匯報的港澳工委常委祁峰時說的,亦見於鐵竹偉著《廖承志傳》:“祁峰同志,我看你們頭腦發熱,真是小資產階級的狂熱!你們真是左得可愛,左得可恨喲!”《六七筆記》這一篇顯示,1967年陳毅受到外辦內部極左派的批判,被“翻老賬”。

[6] 四處:根據吳荻舟回憶,香港的工作由廣東省委各部(組織部、統戰部、宣傳部)領導。1956年曾經把三個部合起來,1957年港澳工委成立後分組織處、宣傳處、統戰處、情報處、保衛處。不過三個部各有矛盾,不久又分開。在吳荻舟遺文裡,我看見過“組織部四處”、“宣傳部四處”(1961年吳荻舟曾任宣傳部四處主任),更多的只是提“四處”,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四處是現在“八辦”的前身。坊間也有不同解釋甚至爭論,有待相關檔案解封。

[7] 城工委:香港城市工作委員會,是中共在港澳的秘密工作系統,港澳工委則是半公開系統。

[8] 戴麟趾:(1915-1988)二戰時加入英軍,1950年後在香港任職,1964-1971任港督。

[9] 蕭茲:2019年2月11日在香港逝世,享年93歲,他生前談及六七暴動:“我認為當年為爭取社會公義、反抗港英殘酷鎮壓是正義的,但整個運動過左的行動和目標則是錯誤的。”

[10] 羅貴波(1907-1995):江西南康人,1927年加入中共,贛南蘇區創始人之一。中共建國後歷任軍委辦公廳主任、中國駐越南首任大使、外交部副部長等職務。1970年12月後受審查。文革後曾任山西省省長,省委第二書記。

[11] 5.12第一名死者陳廣生是一名理髮學徒。左派說他是被防暴隊打死,亦有說是被群眾亂石擊中而死,港府的說法顯然是指後者。

[12] 陳揚勇:《苦撐危局—-周恩來在1967》p.354

[13] 此處提及的報告比姚登山插手、最終逼周恩來簽名、導致火燒英代辦的那個報告早一個月左右。根據吳荻舟遺文《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期間指定宦鄉主持“聯辦”辦公會議。宦鄉在一次會上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討論結果通過,交給錢家棟幾天後吳荻舟設法把它撤回。而他很快被撤職,“照會”再次發出,演變成“火燒英代辦”外交事件。

[14] 英國解密檔案,見2017年4月30日香港《蘋果日報》以及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

[15] 葉曙明:《支援香港反英抗暴鬥爭》,http://www.difangwenge.org/read.php?tid=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