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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本節介紹四份資料:父親吳荻舟1978年6月17日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一份申訴:《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主要路線鬥爭概要》、《二、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內容雖然有重複,卻也有新發現,特別是把它們放在一起看之後,我覺得解開了一個謎團——“平反”之後,父親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他熟悉的香港業務工作崗位?這是在很長一段時間縈繞於家人以及他的一些好友頭腦裡的疑問。

先來看父親給廖承志的一封信:

吳荻舟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首頁,字跡清晰。

(圖一:給廖承志的信首頁:“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廖承志同志:

日前,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1]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最近聽說為了肅清“四人幫”在港澳的流毒,你決定召開會議進行批判,這決定很英明[2]。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   

以下幾件事,是春節前口頭向你彙報過的,很能說明,1967年反迫害鬥爭一開始,林賊——四人幫[3]便插手干擾:

1.1967年6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鬥爭》(?),據說,未送周總理審批,當時就有人要我同意用電話全文發下去。我說新華社一定發,當晚就可以收到,用不著,讓他們收聽就是了。

2.6月6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聽取匯報並對聯辦提出的《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會議,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會議的第二天一早大家就回去了。記得會議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小馬、大劉(均群眾線負責幹部)到裡屋草擬另一方案,待擬好出來,會議已散,待總理對我們草擬的方案做完指示,我趕完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送給秘書後回到飯店,聽說機票已買,明天就走,感詫異。當晚只解決了楊松同志提出要改善公開線與秘密線溝通的問題,已來不及務虛了。當時有人提把《總部署》帶一份下去,我說等總理書面批了再說,他的指示大家都聽了,照著辦就是了。

3.6月下旬(或7月上旬)三線反映,鬥委會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名單放在已受港英監視的鬥委會機關。這與總理關於要保證三線組織安全和不暴露力量的指示相違背,當即通知撤回名單。

4.7月中下旬廣州海運局來人反映,香港方面稱中央有指示,已將穗港船上護航武器搬去岸上使用,還要他們當港英攻打招商局時,船上的武器要配合夾攻,問我中央有無這樣的指示。我說聯辦未轉達過這樣的指示。報告總理以後,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並告訴廣州來人,以後有這樣的情況,需先請示,不能把武器交出去。我並電話號碼給了他們。

5.7月下旬(羅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反映:香港方面以華潤公司名義來電訂購700打大鐮刀,已起運在中途,問我知道否。我請他查明是否正常貿易,如非正常貿易,先運到哪裡停在哪裡,等請示總理後,深圳截住並退回。

6.據反映,廣州開航運會議時,香港有人參加,提出每天要保證若干艘船停泊在香港待命,還要船上的電臺供鬥爭使用。我說按海事法規定,輪船泊在港內,電臺受管制,不能使用。建議,遇緊急,可把船開出香港水線外(即公海)發報,但密碼要另立,船上的電碼,是全國統一的,出了毛病,影響大,而且使用船上的電臺,要得到交通部的同意。

7.7月下旬(羅貴波、鄭偉榮等同志還在廣州時)聯辦寫了一個報告,請示周總理,由外交部照會英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釋放所有鬥爭期間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當時,我要總理的秘書錢家棟同志暫時壓下該報告,羅一回,我立即向他匯報我的意見,這樣的照會不能送,否則,港英不做出正面的回應,便陷中央於被動,建議撤回來。羅同意後,由我去電話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以上這些事,都未事先請示,而且都違反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反迫害是當地的群眾鬥爭”,“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不變,“不能陷中央於被動”,“還是有理有利有節”,“不能設想在香港打一仗”。

7月26日,我被通知要交待問題,以後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簡單報告這些供參考。

敬禮!

吳荻舟

78.6.17

     再看第二份資料。

吳荻舟的一份申辯材料,應是別人幫他抄過。

(圖二:《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沒有署名和日期,不過可以判斷是寫於《給廖承志的信》之後。何以見得?

給廖承志的信開頭寫著:“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喜悅之情溢於言表;但是在《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的結尾,我看到父親甚為憤怒地寫著:“(我)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根據後來看到的事實,曾經極左的人回港澳辦了,曾經力抗極左的父親沒能回去,他還被指責為“左”,需為自己申辯: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1967年4-5月間,港英逮捕、關禁、毒打香港膠花廠工人引起的反迫害鬥爭時,根據周總理指示,外交部和國務院外辦組織臨時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由羅貴波同志負責,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4]

1967年,我是外辦港澳組副組長,周總理指定我參加“聯辦”工作。開始我不知道林彪、四人幫已經利用篡奪到的《人民日報》的部分權力,干擾毛主席對港澳工作的路線、方針,和周總理對反迫害鬥爭的具體指示。6月3日該報針對反迫害鬥爭發表了一篇《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同胞的鬥爭》的社論,我沒有看出問題,曾通知香港方面收聽、學習。但後來逐漸看出有些工作越來越離開毛主席制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離開周總理對此次鬥爭的具體指示——總理在幾次會議上反復指示:“不能設想在那裡打一仗”,“不能陷中央於被動”,“反迫害鬥爭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毛主席鎖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不變”,“鬥爭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等。從1967年6月中旬起,出現了一些下述的不尋常情況。或經我發現,或由有關單位反映,經我及時報告周總理(當時指定我負責隨時向周總理報告請示),根據總理指示予以阻止或改正了。

一.六月中,反迫害鬥爭指揮部(在香港成立的、由工委派祁峰同志負責,直接受總理領導的臨時指揮機構)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九龍倉是港英官管商辦的倉庫,部分倉位由港英政府直接控制,存放大米。長期罷工將影響港九四百萬居民的生活,也會影響工人的生活,因此,長期罷工有堅持不下去的危險,我建議不如宣佈定期罷工較主動,到期問題不解決,可視情況宣佈延續(此段被劃掉:同時,我也考慮居民的用米,認為在宣佈定期罷工時,要宣佈大米出倉的辦法),總理同意我的意見,傳達下去後,是否改變過來,記不清楚了。

二.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6月5日起總理指定我單線聯繫,向總理負責)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總理一再強調群眾線不能暴露。曾在1966年6月5日(應為1967年6月7日)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方案起草完成後還做了特別指示(指示時群眾線的兩位幹部也在場)。我接到群眾線的反應後,考慮到這是違反總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據後來反映,這二三百名群眾線骨幹,是準備遊行示威時當班長的。

三.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的順口溜“要把新界鬧翻,九龍鬧亂,港英搞到癱瘓,把香港打個稀巴爛”(大致如此)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我知道後馬上提出批評,記得“聯辦”為此事開過批評會。在會上,我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總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四.7月中旬末,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向我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了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要我設法補充船上的護航武器。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我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總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我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我請示周總理後處理。後來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五.七月下旬,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港英通知我方,擴大我大米進口額,應如何答覆”。我考慮由於反迫害鬥爭,香港社會有些緊張,曾發生過居民搶購大米的情況,如我拒絕增加大米出口額,對港英來說,確有一定壓力。但港英一向限制我大米進口額(23%),不到居民用米的四分之一,現在放寬,從長遠看對我有利。把正常貿易和反迫害鬥爭搞在一起,不符合“長期利用”方針,於是,我告訴劉今生同志這是正常貿易,請向李先念同志請示,得到順利解決。  
    六.七月下旬,羅貴波同志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問我知不知道五金出口公司接到以華潤公司總經理個人名義電報訂購700打(大)鐮刀出口,已起運的事?我說不知此事,請他查明這批鐮刀是正常貿易還是“鬥爭”用。如非正常貿易,請他通知運到哪裡,截運在哪裡等我請示後處理。劉今生同志查復是反迫害鬥爭用的,已截運在深圳了。我當時考慮到這樣做如造成流血事件,便陷中央於被動了。報告總理後,總理同意撤銷出口。

七.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總理,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我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我請錢家棟同志(總理秘書)把報告壓一壓。(此段亦被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因此,在那次和錢同志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第二天,羅貴波同志回來,我向他彙報了我的意見,取得他的同意後,我通知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1967年8月5日我被撤回國務院外辦,以後的事就不清楚了。八月下旬,我看到報上火燒英代辦的消息,感到終於使中央被動了。(此段亦被劃掉:我提出以上情況說明,主要說明儘管我在工作上有這樣那樣的缺點錯誤,但總的來講,我當時堅持執行毛主席黨中央制定的港澳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至于工作……以下缺頁)

在這篇申辯中,可以看到他多少次對極左做法說“不”,給人印象深刻。而老首長在文革後為新組建的港澳辦選人時著重什麼?不得而知。

另有一份《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年份不詳,估計是其中一份草稿,亦可以是在口頭向老首長匯報之前所做的準備。

吳荻舟的一頁草稿,上半部記錄周恩來十點指示,下半部記錄路線鬥爭一些重大現象

(圖三:一份草稿——周恩來10點指示+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總理的指示:(日期、先後記不清楚,不全是原話)

  1. 報道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張。
  2. 情報要及時可靠。
  3. 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有理有利有節。
  4. 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
  5. 不能開殺戒。
  6. 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採軍事行動。
  7. 不能迫中央上馬,在那打一仗。
  8. 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同胞撤回來,也不可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人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
  9. 敵人機要部門安上的釘子不要使用。
  10. 來往台灣、西貢等地區的船上力量不能使用。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1.周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抓港辦業務,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集黨組會。

2.港辦組長以上名單中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未知羅做這一決定前請示過總理[5]

3.1967年5月底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必須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雙方辯論很激烈。

4.6.3社論是一篇別有用心的東西(此段被劃掉:當時,我雖然覺得調子高了一些,但,總以為這是國內支援,對反迫害鬥爭起鼓舞力量,看不出他是路線鬥爭的反映),未付印前姜海等(此處缺字,根據另一份稿看,應該是:姜海等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宣讀,提出要佈置學習,要用長途電話提前發給港澳工委。當時我說不必這樣做,新華社會全文發出,香港文匯、大公會全文照登。

5.六月下旬,海員及太古碼頭起卸工人宣佈罷工前,我考慮到十幾年工會線未搞過大的政治鬥爭,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曾向羅建議,為了掌握主動,只宣佈定期罷工,羅同意,告訴總理。總理批准後通知指揮部,但,指揮部還是宣佈長期罷工,結果很被動。

6.七月中,交通部反映,香港方面將護航武器搬上岸,說是中央有指示。我向羅匯報,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要設法撤出來。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此句被劃掉:羅在廣州開會,當面要梁書記設法撤出來)撤出來後,我又報告總理。

7.七月中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告訴我,香港方面以急電訂了700打甘蔗刀,問我知道否,是否可以發貨。我說不知道,要劉弄清楚是何用,再決定辦理。但可先押一押。劉瞭解後說是鬥爭用,刀已運到深圳,我說暫時留在深圳,我考慮到如果因此造成大流血事件,勢必迫中央上馬,建議羅不發,羅同意。我通知劉,將刀截在深圳。

8.據下線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幾百個骨幹的名單,準備參加遊行當骨幹力量使用,名單放在指揮部。我馬上檢查是否有此事,必須馬上把名單銷毀。

9.七月下旬羅去廣州開會後,宦鄉一次主持辦公會議,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24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它負責。討論結果通過,寫報告請示總理,記得報告最後還提了一筆,行動計劃另行報告(暗示採取軍事行動)。報告送出後,我曾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告訴他有這樣的報告,錢問有可能嗎?我說可能不大,討論時大家也認識只是對它施加壓力。過兩天,羅回來,我考慮到這樣的報告容易被動,如英帝不作出相應的答覆,勢必陷中央被動,因此建議羅重新考慮,羅同意,我打電話給錢,說羅要重新考慮,要他把該報告退回。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2)(只有一頁)

1.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負責抓港辦的日常工作,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開過一次黨組會。

2.港辦組織名單,組長以上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

3.1967年5月下旬,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後來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已在批判外辦派在港辦工作的同志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要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表面上也是要長期,但,具體做法上是和長期鬥爭相違的。

4.姜海等在6.3社論發表前,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佈置學習,還迫不及待地要用長途電話傳給香港。

5.6月下旬海員與裝卸工宣佈長期罷工前,我考慮到香港工人多年(1958年以後)沒有搞過政治罷工,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並且為了掌握主動(以下缺頁)

除了解開“吳荻舟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香港工作崗位”的謎團,這四份資料澄清的信息還有:

1.前述1967年6月7日與朱曼平等人的《談話記錄》裡只是說:“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這次說得更清晰:會議的中途總理要父親與群眾線負責幹部草擬的,是“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

2.同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後,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機票已買,明天就走。父親感詫異。

3.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是由港澳工委派祁峰負責。

4.父親曾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而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這也解釋了為什麼6月8日批打電話的條子時父親說“總理還沒批”,因為那時候他還沒見到書面批准意見。

5.正如在第2節注13指出的,七月下旬,“聯辦”送給周恩來“限時照會”報告經父親請示協調撤回,隨即父親被撤職,延至八月下旬,該報告再次發出,造成火燒英代辦的“建國以來最嚴重外交事件”。

6.此段話被父親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這是父親努力為香港抗衡極左傷害,最終導致自己犧牲的一個關鍵鏡頭。

7.外交部派到港辦的姜海(或陳秀霞)是很活躍很“左”的,一直盯著港辦要反右傾,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批判外辦派在港辦的同志右傾。是偶然出現這樣一個人還是外交部有人特意安插?

1992年父親去世,1997年香港回歸前後,母親張佩華到香港探親。有一次一班老人約她飲茶,有人傳話說“覺得吳老受了委屈”,想表示一下。倔強的母親沒有赴約,因為其中就有“欺負爸爸的人”。

父親說:“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父親長期被指責“右傾”,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說父親“左”。我是政治素人,搞不清楚左、右、“左”、“右”這些政治學的定義,但是父親為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做出的努力,五十年後仍然受到香港民眾的肯定。對我來說,這就足夠了,我為父親感到驕傲。

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張佩華字跡,她在看了吳荻舟的資料後留下一個紙條

(圖四: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痛心的是,他們都不幸言中,父親說“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2019年夏開始第四次對中共香港工作方針的衝擊,並造成顛覆性影響。有內地朋友對我說:“現在的香港政策制定者似乎未認真研究過67事件。”我回復他:“只有一國兩制才能保證香港發揮作用,現在急於一制的湧動最終會雞飛蛋打,非常危險。不過父親那一代熟悉香港情況、知道為什麼要留下這個窗口跳板的人都走了。”

既然“是非”從未遠去,這些遺文也不能像母親說的那樣“毀了它”,要作為歷史的借鑒永遠保存。


[1] 此“港澳辦”全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不是父親以前供職的“外辦”。“外辦”已於1970年6月以精簡機構的名義撤銷,業務併入外交部。港澳辦是1978年新成立的。根據維基百科詞條,港澳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辦事機構,與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首任辦公室主任是廖承志。

[2]根據香港中華書局出版陳敦德著《香港問題談判始末》:1978年8月鄧小平指示擔任國務院華僑事務辦公室主任的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新時期港澳工作預備會議。會議開了20多天,重點是港澳工作撥亂反正,這次會議形成了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另根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1978年大事記”: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轉《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中央批示說,港澳工作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工作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照搬照套內地的做法。參加了這次會議的李後在其關於香港問題的專著中回顧,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關於港澳工作的會議,會議清算了極左路線對港澳工作的干擾和破壞,重申了中央對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會議指出,1967年在香港發生的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一系列做法,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隨後新成立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3] 林賊-四人幫:林賊指林彪,1972年9月13日所乘坐的飛機墜於外蒙;四人幫指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人。“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於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1976年10月6日這四人被捕失勢。找不到資料披露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他們的作用,但是在他們失勢後,中國人“習慣性”“簡略化”把一切壞事都以他們“冠名”。

[4] 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這句話以及吳荻舟在下面列舉的事例,應該是某些人質疑他,而他自辨。

[5] 根據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所述,冉隆勃、馬繼森在《周恩來與香港六七暴動內幕》(2001年8月)所述:當時外交部有個港澳辦公室,由羅貴波任負責人,組成包括外辦港澳組、外交部、中央調查部,還包括中央聯絡部、總參、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領導體制是周恩來-羅貴波-宦鄉。程翔質疑此“港澳辦公室”是否彼“港澳辦公室”?根據這份資料看來,“港辦”“聯辦”應該是一回事。但是在他們的敘事裡有意無意忽略了外交部以外各線的工作內容,以外交部人員的工作為主。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2暴動易覽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2暴動易覽

  為了對父親吳荻舟深陷其中、最終導致他離開香港工作崗位的這段歷史有個大致瞭解,我根據父親遺文內容和手邊兩本比較權威的著作做了一個《六七暴動易覽表》。

易覽表第一欄是日期,覆蓋了六七暴動期間和前後。前,是“六七暴動”爆發之前的事件、可謂“六七暴動”的先聲;後,則是餘波、父親事後的回顧和反省。

第二欄是父親遺文內容,摘要自六七暴動期間的會議記錄、政審期間的交待材料、幹校日記以及80年代在從化溫泉接受採訪的記錄、回憶文章等等,按事件發生的時序重點錄入;比如易覽表第一項,是1959年6月-9月在50天整風中中央對港澳工委的批評重點(50天整風記錄已見第五章 香江歲月)。

第三欄是摘要的出處,即遺文/孤本的命名,比如《六七筆記》、《三一八交待》、《從化採訪》等等;

第四欄是背景,包括當時中國內地和香港發生的大事。這部分主要參考余汝信著《香港,1967》(香港天地圖書出版社2013)和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018)以及其他來源的文獻,在此深表感謝,唯內容經過概括縮編,難以一一註明出處,還請原諒[1]。迄今看到的“研究”中,有些人會顛倒事件日期,歪曲事件原貌。在研究歷史時,時序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儘管難免枯燥,還是一一列舉。

筆者正在整理吳荻舟張佩華留下的書信筆記文獻資料。

吳荻舟留下大量書信筆記等資料,涵蓋近百年中國近現代歷史。

(圖一:筆者正在整理吳荻舟張佩華留下的大量書信筆記等資料,它們涵蓋近百年中國近現代歷史。)

事件日期   吳荻舟遺文內容 引文出處      背景
1959.6-9月 中央批評港澳工作:“58年工委下放後搞了不少極左的動作”,“小資產階級的左傾幼稚病,小資產階級狂熱,發展下去是危險的。”“內外不分,搬了國內的一套。”“對敵、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思想本質是右的”,“必須從脫離中央方針上回來”。

 

50天整風記錄[2] 1949-1958新政十年間,內地搞了土地改革、社會主義改造、公私合營、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大大小小的運動,部分香港左派幹部受到影響,特別是58年港澳工委從廣州推進到港澳後,部分人就照搬國內一套,搞一些極左動作,違背中央對香港“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方針,被中央召集整頓五十天(1959年6-9月間)。
1966.5.4 中央同志說,如果你們腦子裡有期待港澳早日解放的思想,對工作就有害。香港作用很大,我們還不想收回來。因為作用大,你們的任務很光榮。 港澳工人五一觀光團談話記錄 1966年4月,香港政府批准天星小輪加價五仙,引發騷亂。香港《文匯報》短評譴責騷亂“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生活”。

5.16中共發出《五一六》通知,正式啟動文革,周恩來明確表示香港不搞文革。

 

1966.12.3-1967.1 1966年冬到1967年春,澳門爆發反迫害鬥爭。從後方到鬥爭前沿,都未受到“左”的或右的干擾。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領導有關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都順利地得到貫徹和落實。最後迫使澳葡書面認錯,答應了群眾提出的全部條件,包括驅逐蔣幫,駐澳門的所謂外交代表機關,禁止蔣幫在澳搞所謂雙十國慶和利用澳門破壞祖國等。 兩次反迫害鬥爭(1974)

 

 

“文化大革命”開始半年。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受到衝擊,廖承志年底住進中南海隔離保護;

11月18日-1967年1月28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警民衝突,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以澳葡政府向受害者認罪賠償結束。期間香港左派“港九各界慰問澳門同胞代表團”前往聲援和取經。

1.18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發表聲明:接管外交部黨委。

 

1967.1.19 當晚李(一氓)把權交出去後,外單位的群眾要組長一級的當權派表態,我表示支持。事後越想越不對頭,一來外辦的權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絕不能奪;二來讓外單位的群眾過問港澳組的工作,無法保密。第二天一早我便去找宣傳組的兩位組長談,他們也覺得昨晚的交權是錯誤的,於是我們發表申明撤銷昨晚的表態。

 

我在兩條路線鬥爭中的一點體會(1972.10.1) 1.19陳毅通知國務院外辦副主任李一氓[3]“趕快把權交出去。”

1.25周恩來接見駐外使館回京人員,根據毛澤東“九九指示”,使館工作人員要分批回國參加文化大革命。

港澳工委後方機關所在的廣東省委第一把手陶鑄被“打倒”,省委被群眾組織“接管”。

1967.4.20 《六七筆記》第一篇,記錄《人民日報》批判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的十點提綱。 六七筆記

 

3.15經毛澤東同意,廣東省軍事管制委員會宣告成立。

3.16港澳工委常委、香港《文匯報》社長孟秋江自殺[4]

3-4月間,中共外交系統掀起批判陳毅高潮,外交部和外事辦公室成立各種“批陳”組織。

 

1967.4.24 國務院外辦批判陳毅:(陳毅)批評我們在港澳宣傳社會主義,學毛著,認為是愚蠢,左得可愛,左得可恨[5],要我們少搞鬥爭,少搞政治學習思想改造。 六七筆記 香港勞資糾紛不斷,如海員、出租汽車、紗廠、水泥廠等。

4.28駐印尼大使館臨時代辦姚登山因印尼排華被驅逐返京,被譽為“紅色外交戰士”

5.1姚登山受到毛澤東和江青接見。

 

1967.5.6 5月初接到港澳工委和廣東省主管四處[6]關於新蒲崗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我提了一個意見送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7]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港澳工委配合。當時認為,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三一八交待(1968.3.18)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5.6六七暴動正式開始。起因是4月新蒲崗膠花廠勞資糾紛,勞方不接受政府調解,遭到防暴隊鎮壓,騷亂由工廠內擴散至社會。流血衝突中工人高呼“毛主席萬歲”、“打倒資本主義”、“打倒港英政府”等口號並高舉“紅寶書”,工廠門口貼滿大字報。有工人代表被扣押。

5.7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召開聲討大會。

5.8日前被捕二十餘人上庭。

樹膠塑膠業總工會率先成立反迫害鬥爭委員會。

5.9以後防暴隊和左派工人、學生、市民連日對峙。更多人受傷、被捕。

5.11北九龍局部地區宵禁。

5.12廖承志向周恩來提交《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

香港逾千人聚集、擲物,敵意升級,燒車燒房,警方動用木彈、催淚彈、飛機等,騷亂中有人受傷並出現第一名死者。

5.15中國外交部向英國提強烈抗議。《人民日報》發表評論「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外交部通知港澳工委、廣東省軍管會:“《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業經中央批准,請遵照執行。”

港督戴麟趾[8]發表聲明呼籲維持和平和秩序。

5.16“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鬥委會)成立。

5.17倫敦英國政府發表聲明,支持港府維持法律和秩序並呼籲雙方理智。

抗議浪潮持續,港督府外抗議人潮和大字報延續多日。

油麻地鬧市大騷亂,逾千人縱火燒車、破壞交通燈及標誌,向警方投擲石塊。九龍西南區宵禁。

5.18北京群眾集會,聲討港英當局。周恩來、陳伯達、陳毅、謝富治、廖承志、羅貴波、王力、關峰、聶元梓等出席。

5.22香港花園道示威遊行遭警察和防暴隊鎮壓,數百人受傷被捕。二戰後港島首次宵禁。原香港三聯書店總經理蕭茲[9]在帶領左派群眾遊行時被警方打得血流披面。

 

1967.5.23 總理在北京召集港澳工委負責人和四處負責人開會,明確指出“不能在香港打仗,這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但“文革”左的風吹下去,分寸便難掌握了。

 

從化採訪(1986.11.14) 5.23鬥委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1967.5.24-27 外辦與外交部成立了聯合辦公室,處理反迫害的有關事務。辦公室主任是羅貴波[10],下設三個組,吳荻舟以外辦港澳組副組長身份參加,擔任群眾組組長。首次開會評估敵我雙方力量對比和策略,評估英美在香港的利益等。

周恩來在這幾天關於反迫害鬥爭的主要指示包括:1報導要實事求是,不能言過其實。2情報要及時可靠。3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4不能開殺戒。5這次鬥爭是長期性的,波浪式前進的。6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能採取軍事行動;不能陷中央於被動,迫中央上馬,在那裡打一仗。7這次鬥爭,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的同胞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8“敵人要害部門”的力量要保護,不能使用。9可以去敵性港口的船上的力量不能使用。10提條件要考慮到敵人能接受;要有兩點論,方案不能只提一個。

 

六七筆記/

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的主要指示(寫作時間未詳)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從5月下旬到7月上旬,北京、廣州等地也多次舉行集會遊行聲援香港工人,聲討和抗議港英當局。

5.24港府宣佈緊急法令。公報稱:兩週來共十七人受傷,包括三名警察,一人“犧牲在憤怒者自己的手中”[11]

5.27陳毅在慶祝阿富汗獨立四十週年的招待會上譴責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對香港愛國同胞的鎮壓。

6.1港府警告貼煽動暴亂及違法行為的標語將受到法律制裁。

6.2《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向英勇的港九愛國同胞致敬》。

6.3《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被香港左派視為準備解放香港的訊號。

廣東省軍管會成立了“支持港九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籌備委員會”。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梁威林向港督發抗議電報。

1967.6.5 6月5日起周恩來指定吳荻舟單線聯繫,向周負責。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1978前後)

 

6月初周恩來召見廣州軍區副司令溫玉成等人赴京談關於武力收復香港問題。

6月 5日爆發第三次中東戰爭,後稱“六日戰爭”。這場速戰速決的戰爭對“六七暴動”有微妙的影響。

 

1967.6.6 一個月來,香港資本大量外流,銀行存款銳降,市面銀根緊縮,銀行對放賬都抱戒心。

有傳英國可能採取外交途徑,把交回香港的期限提早。

罷市商人分三種:①誠心誠意,②半心半意,③三心二意。

 

六七筆記 6.6周恩來批評外交部對英照會措辭過左,對香港“反迫害鬥爭”指示:不搞總同盟罷工,不馬上收回香港,合法與非法鬥爭相結合,不能在這次鬥爭中把力量全部暴露。但是要使群眾能隨時響應祖國的號召,要做輿論動員。

港英當局沒想到香港問題引起北京這樣重視。

 

1967.6.7 周恩來指示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

考慮年內搞幾個高潮,有起有落,有主有從,有高有低,波浪前進,迫使港英低頭。

 

六七筆記/

三一八交待

6.7(或6.8)周恩來接見廣州軍區副司令員溫玉成,傳達毛澤東“現在不打”的指示。

6.8左派工人徐田波在黃大仙警署被毆斃。遇難工友還有曾明和黎松等。

6.9香港官方喉舌英文南華早報消息指香港政府打算遞解3名左派人士出境。

 

1967.6.12 中央文革派人來反迫害鬥爭辦公室。

決定加速反映情況,每天通過周恩來外事秘書錢家棟反映鬥爭情況。

從1967年6月中旬起,陸續出現不尋常情況,比如經周恩來同意吳荻舟通知香港鬥爭指揮部,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是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但是6.12“指揮部”直接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連日貼、撕大字報和標語導致很多衝突和停工停航抗議,數百人被捕。警方搜查銀都等左派機構。

6.10香港工人第一回合罷工開始(在此前後,不斷有罷工停工行為)。左派機構第一枚土製炸彈被放置在北角電車站,幸而沒有爆炸。

6.12千餘工人召開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大會:隨時投入更大戰鬥。

6.13外交部再提最強烈抗議。

同日港澳工委書記梁威林抗議港府發“遞解令”,警告要“徹底粉碎”英帝國主義在香港的反動統治。

十一個行業停工一天。

 

1967.6.14 如何應對港英遞解左派二十七人出境問題和不同系統分工有矛盾的問題;決定派人去廣州。

討論港澳工委和鬥爭指揮部的關係。

 

六七筆記 6.14全國總工會匯一千萬元支持香港採取罷工、罷市、罷課等手段與港英對抗。

周恩來派姚登山到廣州處理香港問題。

1967.6.16 港府如何解讀《人民日報》社論:①中共不會全心支持六七暴動,②可能拖幾個月,③5.22後象徵性罷工,小而令人頭痛。港府並指示各教會作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評估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六七筆記/ 6.15港府新聞處公報稱搜查並吊銷左派戲院的牌照。

6.17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發言人,抗議港英“挑釁”並嚴重警告。

 

1967.6.19 香港如何處理罷工工人:全體解雇,先開除頭頭和積極分子,其他接受登記復工。

評估鬥爭形勢,部署鬥爭策略,提出不應把勝利條件放在軍事行動上。

 

六七筆記 6.20鬥委會決定為“徐田波、黎松、曾明三位烈士治喪”。
1967.6.21 香港城工委張X告鬥爭指揮部一狀。

 

六七筆記
1967.6.22 港英策反和鬥爭指揮部存在的問題。 六七筆記 6.22港英突襲樹膠塑膠業總工會時工人諸永山被槍擊身亡。

 

1967.6.23 工人諸永山被打死;評估美國在香港的軍事活動、對六七暴動的態度;評估中共在香港新界和學界的實力。 六七筆記 6.23二十多個工會發表《聯合大罷工告各業工友書》。

6.24周恩來接見贊比亞總統時強烈譴責英帝國主義對香港愛國同胞的殘暴鎮壓。

 

1967.6.26 灰線暴露問題;罷工罷市引發的對港供應問題;是否期租船、瓜果船、轉口貨船一律不去香港等。

香港鬥爭指揮部宣佈全港長期性罷工。

六七筆記/

證明材料(1971.10.27)

6.24香港第二回合罷工,20個工會工人聯合大罷工。

6.25鬥委會號召更大規模的罷工、罷市和罷課。港九三十二間左派學校聯合停課一天。

6.25港督戴麟趾回國“度假”,臨行前表明港府有能力令香港恢復正常。

6.26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向英國駐華代辦提交照會。

 

1967.6.27 有人提出“為了積極支援我們的抗暴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吳荻舟意見: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向吳荻舟查詢,吳荻舟指示截留在深圳。

 

六七筆記/

三一八交待

6.27港府發言人稱左派的“大罷工”失敗,改為採取種種威嚇手段。
1967.6.28 周恩來指示:長期鬥爭,政治鬥爭,當地鬥爭的方針不變。

討論暴動以來香港經濟,銀行存款被提取佔總存款四分之一。

記錄聯合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周恩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有一天爭論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吳荻舟考慮到這是違反周恩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六七筆記/

318交代材料/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6.28《文匯報》稱“港英在政治上、文化上、經濟上(特別是經濟上)遭受到空前沉重的打擊”,“繼續下去,(港英)非徹底垮臺不可。”

國務院對外貿易部發《關於立即停止對香港發運貨物的緊急通知》。

正常貿易中斷,內地分批以各省市人民名義送大米給香港。17,000只豬滯留深圳。

6.29港九工商界小販、百貨、糧油、食品、土產山貨、南北藥材、建築材料、出版印刷等五十九個鬥委會宣告罷市四天。

華潤、五豐行等五十九個鬥委會宣佈聯合罷市。

香港《華僑日報》社論呼籲採取緊急措施應對中共發動的罷工罷市。香港輿論普遍譴責暴動,金庸旗下的《明報》也屢屢批評左派的做法。

 

1967. 6.30 暴動存在的問題:核心未建立起來,問題未研究透徹就做決定,頭腦發熱。

 

六七筆記 6.30周恩來召見港辦,提出原方案不切實際,要另擬新方案。
1967.7.1 罷工情況;據反映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員警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辦公會認為這說明香港人心向背。

 

六七筆記 7.4《人民日報》“反英抗暴”第二篇社論,調子降低,但仍鼓勵“鬥爭堅持到底”。

 

1967.7.7 收到的消息:據悉港九邊境各區華籍員警現已全部調離,改由英警幫辦接替。 六七筆記 7.7左派報紙披露有個“四人暗殺名單”,這四個人是徐家祥(時任署理華民政務司)、李福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東亞銀行董事)、彭富華(新界鄉議局主席)、查良鏞(即明報社長,武俠小說大家金庸)。

 

1967.7.8 新界群眾成立“鬥委會”。

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歸納的順口溜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 “聯辦”為此召開批評會。會上吳荻舟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8沙頭角發生激烈槍戰。五名香港警察、一名大陸民兵死亡,八十名港警被圍困五小時。

外辦副主任劉寧一主持討論後歸納新方案為十六個字:香港癱瘓、九龍大亂、陳兵邊境、打破邊界。

7.9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召見英國駐京代辦,遞交照會抗議“沙頭角血腥暴行”。

1967.7.10 沙頭角槍擊事件,提出加強沙頭角鬥爭的政治影響。邊界活動目的是支援主戰場,推動主戰場,不能喧賓奪主。

辦公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認為罷工發展不平衡,是由於思想工作未做好是主要矛盾。

①思想未一致。

②組織還有缺點。

③對敵人、對自己的力量未掌握。

記錄7月中旬,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和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來向吳荻舟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吳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周恩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吳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請示後處理。後來周恩來果然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10/12周恩來談對香港不動武[12]:“在香港動武不符合我們現在的方針。昨天,主席講了,還是不動武。”

7.11新華社記者被捕,外交部和香港新華社梁威林抗議:“一切嚴重後果應由港英當局負責。”

騷亂持續,港府宣佈整個香港島北岸全部宵禁,陸續對部分左派機構領導人和參加遊行示威的群眾、學生展開搜捕,封閉銀都等左派機構,搜查國貨公司等。

7.12首枚炸彈在大埔鄉事委員會爆炸,啟動炸彈浪潮。

7.13《明報》批評左派燒巴士電車、打司機、殺警察不得人心,左派報紙猛烈還擊。北京新聞界千餘人到英國駐華代辦處抗議。

7.14警方搜紅磡勞校。

7.16警方搜銀行職員宿舍。

1967.7.24 評估形勢和實力:海員罷工對海運的影響多大?堅持下去有無困難?為了打擊美帝侵越的軍運,在香港和越南的船,能控制多少?大搜捕有多大損失?(傳說戴麟趾帶了500名單回英國。)

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恩來[13],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吳荻舟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吳荻舟請錢家棟把報告壓一壓。當時吳荻舟已處境困難,在那次和錢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7.17港府鐵腕“掃蕩”,鬥委會號召“立即行動制裁”。

7.18警方搜華革會。

7.19港英當局判新華社記者薛平入獄兩年。

7.20港府憲報號外公佈立即生效九項緊急規則,例如散佈謠言引起公眾恐慌等均屬違法。

7.21北京軟禁路透社記者。

7.24英國研究在香港設立小型核武以阻止解放軍強行進入,後以不切實際而放棄[14]

1967.7.26 記錄被要求交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25警方多處搜到訊號槍、氣槍、鐵枝、鏹水等武器和標語傳單。

7.26一天有八處爆炸。

7.27 曾佈置撤出在香港被運上岸的交通部護航槍支手榴彈,這天接到報告已撤出。

 

三一八交待 7.27大批軍警突襲三間左派國貨公司。
7.27-28 討論對過去鬥爭的看法:

1、過去對英鬥爭是右的,鬥爭也是不狠,小勝便滿足了。

2、過去對大資產階級也是右的。

3、對基本群眾不做工作,過去只做那些上層統戰工作。

六七筆記 7.28廣州軍區會議研究對香港動武的三個方式[15]:中印邊境式;沙頭角式;武工隊式。

7.29軍警對港九各地左派機構展開大規模搜查行動。

7.30又有記者被捕。同日港九各地發現二十幾個炸彈,由軍火專家引爆。

7.31軍警搜查三個左翼工會。

8.4政府強攻左派據點僑冠大廈、新都城等。

 

1967.8.5 吳荻舟被撤出聯合辦公室。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8.5文錦渡邊境有中方搬運工人越境搶奪港英軍警槍械並逼迫港英寫保證書。8.7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發表“八七講話”,煽動紅衛兵衝擊外交部,“奪權”,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肯定香港左派“用一切必要的手段進行自衛反擊”。

 

1967.8.8 外辦開會批判李一氓。周恩來曾說他“一到緊急關頭,就政治動搖”。

 

六七筆記 8.8“鬥委”之一中華書局董事長吳叔同逃到臺灣,獲蔣經國接見。

8.14中國外交部照會英國駐華代辦處,提嚴重警告。

8.17《香港夜報》等三份左派報紙被令暫時停刊。

8.19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

港府查封《香港夜報》等三份左派報紙,逮捕負責人,判囚三年。

8.20香港清華街兩幼童被左派放置的炸彈炸死。

中國外交部發聲明,限港府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三報停刊令及釋放被捕報人。

8.22外交部限期過後,發生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嚴重外交事件。

8.23周恩來批評外事口文革的極左行為(包括火燒英國代辦處);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重掌外交大權。

8.24香港商台節目主持林彬被“鋤奸隊”燒死。

 

1967.8.26 吳荻舟被隔離審查。 8.26周恩來傳達毛澤東指示,隨後王力、關鋒被隔離,翌年一月戚本禹也被隔離審查。

8.28港英警方在港九各地接穫十五宗發現炸彈的報案。一名軍火專家殉職。

8.29發生千人騷亂,警方擊斃一人。搜查發現真假炸彈。

8.31周恩來接見外交部造反派代表和部黨組成員,批評姚登山到處講話作報告,散佈“打倒劉、鄧、陳”,是極左,影響外交工作。

9月只餘零星事件。

9.18周恩來接見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外交部、對外文委的領導幹部時批評姚登山“昏昏然”,“個人主義膨脹”、“非常猖狂”。

11-12月

周恩來召香港工委到北京,滯留兩個月冷靜頭腦,停止暴動。

1968.1.1-3周恩來接見港澳會議代表,正式下令結束暴動。

 

1970.10.3

 

當時思想上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受到極左思潮的干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工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干擾、工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幹校日記
1971.10.24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我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證明材料
1973.6.4 1967年5至8月初,領導派我到港澳辦公室工作時,正是國內外階級鬥爭非常尖銳複雜的時候,當時毛主席黨中央關於港澳的長期方針受到嚴重干擾。一開始,便在香港反迫害鬥爭的方針上發生激烈的爭論。鬥爭的過程中不斷出現形左實右的做法和部署:——不請示訂購700打蔗刀,挪用護航武器,要搞限期照會等等。這些做法嚴重違反中央方針和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指示,將陷中央於被動,我都設法加以截留或撤回來。

 

給廖承志的信
1986.11.14

 

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從化訪問 1978年初廖承志召開港澳工作會議,《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指出:“1967年香港發生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做法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

1984年12月19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撒切尔夫人作為兩國政府首腦在中國北京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97年4月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在《回歸的歷程》中對六七暴動的結論是:“發生於1967年的“反英抗暴鬥爭”是建國以來對中央正確方針和政策的第三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衝擊和干擾。”“群眾是英勇的,路線是錯誤的,責任在中央。”

 

 

以上《六七暴動易覽表》列出的只是我所掌握的碎片而已,供參考和判斷。

[1] 余汝信著《香港,1967》引用大量當時香港和內地各種觀點的報紙報導、內地已公開的資料如《周恩來年譜》和珍貴的廣東省軍管會文件等;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逐日注釋吳荻舟《六七筆記》並收錄吳荻舟其他有關六七暴動的孤本,參考了英、美檔案,亦有後發優勢,參考了前人著作中的重要資訊。另有張家偉著《六七暴動: 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香港大學出版社 2012年)採訪了多位來自港英政府及左派陣營雙方的當事人。我認為,研究“六七暴動”,這三本書必須一起讀。還有更多的書,恕難一一提及。

[2] 如無註明,則第三欄文獻日期同第一欄事件日期,下同。

[3] 李一氓(1903-1990),四川省彭縣東大街人,曾參加長征、任新四軍秘書長。歷任駐緬甸大使,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投入監獄6年,後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常務副部長、中紀委副書記、中顧委等。

[4] 孟秋江:(1910-1967)曾任《大公報》、《新華時報》記者,1941年加入中共,1961年接替吳荻舟任香港《文匯報》社長,赴港前任職中共中央調查部。自殺原因始終不明。百度百科關於孟秋江的詞條裡根本沒提62年以後;維基百科說他“文革受到殘酷迫害”,“遭迫害死於非命,身後沒有留下錢財,沒有子女。”

[5] “左得可愛,左得可恨”是陳毅在1958年批評赴京匯報的港澳工委常委祁峰時說的,亦見於鐵竹偉著《廖承志傳》:“祁峰同志,我看你們頭腦發熱,真是小資產階級的狂熱!你們真是左得可愛,左得可恨喲!”《六七筆記》這一篇顯示,1967年陳毅受到外辦內部極左派的批判,被“翻老賬”。

[6] 四處:根據吳荻舟回憶,香港的工作由廣東省委各部(組織部、統戰部、宣傳部)領導。1956年曾經把三個部合起來,1957年港澳工委成立後分組織處、宣傳處、統戰處、情報處、保衛處。不過三個部各有矛盾,不久又分開。在吳荻舟遺文裡,我看見過“組織部四處”、“宣傳部四處”(1961年吳荻舟曾任宣傳部四處主任),更多的只是提“四處”,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四處是現在“八辦”的前身。坊間也有不同解釋甚至爭論,有待相關檔案解封。

[7] 城工委:香港城市工作委員會,是中共在港澳的秘密工作系統,港澳工委則是半公開系統。

[8] 戴麟趾:(1915-1988)二戰時加入英軍,1950年後在香港任職,1964-1971任港督。

[9] 蕭茲:2019年2月11日在香港逝世,享年93歲,他生前談及六七暴動:“我認為當年為爭取社會公義、反抗港英殘酷鎮壓是正義的,但整個運動過左的行動和目標則是錯誤的。”

[10] 羅貴波(1907-1995):江西南康人,1927年加入中共,贛南蘇區創始人之一。中共建國後歷任軍委辦公廳主任、中國駐越南首任大使、外交部副部長等職務。1970年12月後受審查。文革後曾任山西省省長,省委第二書記。

[11] 5.12第一名死者陳廣生是一名理髮學徒。左派說他是被防暴隊打死,亦有說是被群眾亂石擊中而死,港府的說法顯然是指後者。

[12] 陳揚勇:《苦撐危局—-周恩來在1967》p.354

[13] 此處提及的報告比姚登山插手、最終逼周恩來簽名、導致火燒英代辦的那個報告早一個月左右。根據吳荻舟遺文《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期間指定宦鄉主持“聯辦”辦公會議。宦鄉在一次會上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討論結果通過,交給錢家棟幾天後吳荻舟設法把它撤回。而他很快被撤職,“照會”再次發出,演變成“火燒英代辦”外交事件。

[14] 英國解密檔案,見2017年4月30日香港《蘋果日報》以及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

[15] 葉曙明:《支援香港反英抗暴鬥爭》,http://www.difangwenge.org/read.php?tid=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