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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7禍延母親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7 禍延母親

    前面講到在父親吳荻舟隔離審查期間,母親張佩華也是要配合審查的。她在多年後為父親寫的《吳荻舟傳記》裡提及:“造反派還要吳荻舟夫婦背靠背交待在香港十幾年的家庭收支帳。當時,吳荻舟夫婦結婚己30餘年,前十幾年一直是顛沛流離。l950年張瓊(張佩華)從新加坡回到香港,兩人才開始有一個稍為安定的家。過著包乾、供給、低工資的生活,養育6個孩子和父母,家庭經濟狀況一目了然。他們各自寫下了收支情況。幾十年後,張佩華在吳荻舟的遺物中找到一張紙,才知道吳荻舟也曾被人要求寫下這樣的東西,當然兩人所寫完全吻合。”

    我已經在第五章《香江歲月》裡引用了父親所寫“收支”的香港部分,下面是收支的後半部,即回國後的部分:

二.回國後的收支情況:每月我夫婦工資是260多元(我12級,我愛人17級)。開支情況是:(1)保姆工資30元。(2)大學費用75元(兩個孩子在外地讀書,一個中專的在本市住讀,每月每人25元左右,有時多點,有時少點)。(3)中小學學雜費3元(三個孩子走讀,約數)。(4)伙食120元(3大3小,包括煤、水、主副食、年節加菜每人每月約20元)。(5)房租、電費等16元(包括取暖費每月平均2元多點)。(6)負擔10元(我愛人的父親每月10元,其他如偶爾寄點給侄兒們不計在內)。醫藥3元(過去三個孩子集體醫療,後退了現以全家醫藥費計)。(8)交通9元(除我夫婦月票兩張7元外,保姆、孩子用)。(9)書報5元(人民、文匯、紅旗及其他小冊子等),此外家雜(包括牙膏,肥皂,手紙,清潔用具等),衣著(鞋襪、添補衣服等),旅費(在外地讀書的孩子寒暑假旅費等)無法計算。過去是不夠,把帶回來的錢用了。1964年夏大女畢業了,1965年夏三女畢業了,可以少支付25-50元。所以從65年以後有餘。我這幾年還買了一些參考書等,現在我家(去年五六月時)有存款:銀行200多元,家裡有一部分備用,還有300元左右公債。

今後的開支,從上述開支中除去保姆工資30元(已不請),三個大學費用(大兒子應該是今年分配工作)75元(三個小的現在兩個中學,一個小學暫時可以不改變),另衣著中可以減去三個大孩子的一部分,其餘差不多。這樣就比1965年以後更可有餘了。這幾個月的存款數字不清楚。

文末還補記了一筆:還交代了給愛國電影公司寫了幾個劇本故事。@500,約1500元。

(圖一:吳荻舟和張佩華“背靠背”寫下我們家的經濟情況。左邊紅字是吳荻舟所寫,右邊是張佩華所寫。)

母親寫的我們家的經濟情況:

從香港回國前,有現款約4000餘元,公債約400元。因回北京,做衣、被零用約用去一千餘元,買自行車、鋼琴用去一千餘元。帶回來一千餘元(合人民幣400多元)。

回國後最初幾年,還負擔六個孩子,和老父親(每月十元)。每月除吳和我的收入(我剛回86元,後增為98元)外仍需貼補幾十元。特別暑假、寒假時孩子們來回旅費,開學,要多花一倍左右。截至目前,我的全部經濟情況如下:

  1. 帶回的人民幣(港幣一千餘元)400餘元,尚有300元(去冬今春買大衣又花了的緣故。)
  2. 公債券100餘元。
  3. 自去年10月起,我們已將吳荻舟工資存入銀行,到三月止,現共存入800元。
  4. 大女兒畢業工作後,稍有結餘,不用吳的錢後,又經常要貼補一點,現尚餘90元左右。
  5. 大女兒私人存款300元,存摺在我處。
  6. 二女兒也有一點存款,她自己保管。
  7. 我有兩個金戒指。一個是我母親去世時,弟弟們從她手上抹下給我紀念的。另一個是吳的弟弟的愛人,在1956年(18年後重見時)送給我的紀念。
  8. 我們回京時有四張畫(小幅)吳說不好(花草),唐澤林同志說價百多元,交給他了。以後吳和我用這個錢各配了一副眼鏡,買了一瓶藥,大概還有幾十元。聽吳荻舟(大概是1966年)說,告訴唐不要了。具體情況大概就是這樣。

存摺號碼我現在記不得,明天叫孩子送給你們。

張佩華1968.3.23

母親註明,上述是“荻舟機關來調查的”。

我有一張母親寫於1968年3月的紙條:

在2月上旬就在你們這裡開會後,第二天我到軍代表處,在談了一些其他問題後,談到我的黨籍問題。軍代表(李鳴舉同志)說,外面來的材料我也看到了(可能是指調查材料抄給他的),有人證明你是黨員,但是介紹人問題還沒清楚。他說,你愛人不是也有問題嗎?他在你的入黨問題上有沒有搞什麼?你再好好想想。當然,問題最後一定會搞清楚的。

我認為我和黨聯繫後不久他就回香港了(1948.6),我是1949.4.9日轉為正式黨員的。現在有人證明我是黨員,就可以循此查清,我沒有欺騙黨。

張佩華 1968.3.25

不知道多少年後,母親再次看到自己這張紙條時,註明:

這是“砸掃”(群眾組織吧)揪鬥我時,說我是假黨員,我才提出來告訴他們。因為他們每次不根據材料,正面審查,屢用詐騙的辦法。所以我才說出來,他們便要我寫書面的經過,大概和軍代表對證。我便寫了以上情況。

母親文革初起的時候參加了造反派,一腔熱血跟上毛主席的戰略部署,要為以前不在內地、錯失了學習階級鬥爭的機會而補課。但是隨著父親被揪鬥,她的處境變得惡劣。她還指望群眾組織根據事實、按照政策審查,恐怕是落空了。

我有母親和三叔的兩封通信,正可以了解他們這時期的心情,了解他們對文化大革命的態度。

母親寫給三叔的信——

平兄:

接到了我的信,相信你的心也不能平靜!

是的,我們正在經受考驗。偉大的領袖說,幹部要經受嚴峻的考驗。荻舟和我正是如此。你當初幸虧沒參加抗宣隊,否則誰知道你會不會變。當然變壞也可能變好。現在,聽說過去的所有劇宣隊“全面開花”,全國都在審查。荻舟這個“隊長”,還能例外嗎?

現在,不是抱怨“不該幹”能解決問題的。誰有那個預見呢?和水平呢?問題也不在於審查,這是偉大的群眾運動,問題還在於自己在八年抗戰中實際上做了些什麼,有沒有做對不起的黨、對不起人民的事。如果沒有,審查了不是更好嗎?一切都公之大眾,一清二楚,清清白白。當然,做工作會有錯誤缺點,那是不要緊的,改了就好了。

荻舟究竟有什麼問題呢?30年代,周楊、夏衍這些“混蛋”在上海就搞了文藝黑線,搞了假黨。但是這個時候主要一段,荻舟都在獄中,而他又是“刑滿出獄”的,聽他說那個時期他寫的東西,和夏衍之流在思想上也掛不上勾,還是正確的。1937年以後,還未及做事,就抗戰了。以後主要就是八年抗戰中的劇宣隊問題了。

我不想再多敘述,來增加你的精神負擔。也說不清楚。根據我和他相處的30年,我還信任他的主流是好的。八年抗戰,雖在國民黨區,我覺得他還是盡了自己的力,雖然可能犯了很大的很嚴重的錯誤。

“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黨,這是兩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什麼事情也做不成了。”

想想他的30年經歷,對照偉大領袖的教導,我就有信心。

可能也調查了你們的上輩,如出身是否地主、富農之類。不是也去你處調查了嗎?他在上海如何入黨、從家鄉出來的經過、被捕出獄……肖抱真是誰,這些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你能告訴我一些,你也把他的生平仔細回憶……也是很好的。如果結論和我一樣,不是好嗎?

過去我在香港,你常常要我們回來。我們不是不想回來,只是黨分配在那裡,不能提出回來。結果,我們有了損失——沒參加過運動,直到今天才算這個賬。

階級鬥爭是尖銳複雜的。對荻舟,能不能那麼像我上面所說的樂觀呢?我想不能。在北京我看了許多,楊成武也是兩面派呢!我們還是尊重事實,等待結論吧。

我經受了不少挫折,但是我一定聽毛主席的話(這裡劃掉了“發現我還頂得住”、“我必須頂住”),孩子們也很受考驗,受鍛煉。我們全家、包括你的全家都要永遠站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一邊,頑強戰鬥。如果回到舊社會,我們的孩子就苦了。平兄,你說是不是?

你容易煩惱,不必。要看全域。胸懷祖國,放眼世界,就能高瞻遠矚,在階級鬥爭的大風大浪裡,個人的利害得失就渺小了。平兄,你我共勉之。

因為荻舟還在審查中,沒有結論,如果不是你告訴我有人去向你瞭解,我也不想仔細和你說。現在說了,但是你不必和孩子們說了,金蓮嫂及其他親友,都不必說了,他們機關也不外傳的。切切注意。因為現在還是審查,沒有結論,你知道就行了。

文化大革命之後,我就來看你們,我有一點想家了。

祝你和芸姐好!

瓊  1968.4.3

又及:在偉大的領袖領導下,中央揪出了楊余付,他們可能還有後臺,以後多給你寄點材料。

三叔寫給母親的信——

瓊姐:

來信已閱。關於荻兄受審查,這是黨的審幹工作,一個幹部經過了審查,黨才好更給予工作。在荻歷年給我的通信中,我是深信荻是毛主席的好幹部,忠於黨中央,忠於毛主席的,所以在荻的受審查,我是沒有什麼掛心的,因我們幾家人,都沒有做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的事。

您要我如實的把荻的、以及家庭的情況,告訴您,我是多麼希望啊!只是我和荻相處的時間太少了,僅僅是童年時代較長點,小學畢業後,就只有斷斷續續的短暫的聚會。我小學畢業後,我在家跟表兄一起學種田,他卻考入了龍岩第九中學讀書,我十七個年頭離開家庭,十九個年頭回老家,不到一年,就和他一起遠離家鄉了。同到上海後,他去考中華藝專,我就隻身北上雲夢,在大哥之下學生意;再就只在他被捕前一星期,和他刑滿出獄後回雲夢的一個短期,以及他入抗宣隊的幾天。漫漫的六十年中,除了童年之外,聚會的時間,累計起來也只年把啊!正由於我十六足歲就離開家庭,事隔了四十多年的時日,家庭的情況,我怎能記得呢。現在我把能記得的以及問了各房家屬後,所得到一點,寫在下面:

  • 記得我母親說,曾祖母討米一生,祖父很窮,替人做長工,後來跟同鄉到雲夢,

給人家做菸煙絲的學徒,到晚年才和陳家爹爹(芸仔的祖父) 一起,自己做菸煙絲賣。

  • 記得我母親說,我父親是十二個年頭,就跟祖父來雲夢,入一家雜貨店做學徒,

到快四十歲,才把祖父的菸煙絲買賣添了點雜貨生意,這就是廣興雜貨店的起點。到了五十多歲他就回老家去了,把生意弄來的錢,買了點田,究竟有多少,我因早年離家,也就無法說明了。不過據家屬們說,故鄉土地革命分田分地時,我們家的田,不足當時按人口分配的規定,還分了點田。

  • 祖母、母親都是童養媳,父親30歲時才回老家去結婚。
  • 據家屬們說,我們分家是我和荻離家後一年的事,是戊辰年分的家。那時大哥

和我在雲夢,荻在上海。只她們妯娌在家,芸仔分的是西洋頭一點田。

  • 分家後第二年四月間土地革命(當時叫暴動),是年冬,我又分入石頭崗一塊

田,是分田分地時按照人口補分入的。據她們的回憶,這塊田是別人種下的,在割穀前分給我們,當時還有人說著笑:“別人種田你收穀,真作福”等語。

  • 照家屬們的回憶,分家是戊辰年,那我和荻離開家庭是丁鄧年了。荻是那一年

在上海被捕,我只記得是我23歲時,荻快畢業了,我想繼續讀書,才去上海的。我到上海是四月底,他被捕是五月初。

  • 荻怎樣被捕,他是一早出去,沒告訴我去做什麼,以後就沒有回宿舍了。事後

才在他同學肖抱(荻的中華藝專的同學)處,才知道被反動國民黨政府捉去了。怎樣被捕,我是不知道的。

其他如何入抗宣隊,我上信已說了,這裡不再重說。總之歷史是客觀存在,是可以弄清楚的。黨和群眾一定會替他弄清楚的。

末了祝您們好,小孩們好!

弟海艇 1968.4.16

我今天已從隔卜調回了,這信早就想寫,但隔卜一個人照相、洗相,天天弄到晚上11:00才能就(寢),所以沒有寫。芸仔給你的信未發,我看了覺得都是說的事實,所以一併寄來給您。

(圖二,母親和三叔的來往信件。)

以上就是母親和三叔的通信,三叔提及的早前來信,主要是介紹家鄉情況,已經用於第一章,這裡不贅。他們都十分相信“事實就是事實,可以說清楚”的常識,但是那時候,很多事都反常識,他們也想不到一亂亂了十餘年,本來很清楚的事費盡唇舌、挨批挨鬥也“說不清楚”,“革命群眾”和“黨”都不相信啊。

在父親隔離審查期間,母親也寫了《和香港婦女界的關係》、《我使用過的名字》、《入黨時的一些思想活動》、《我和吳荻舟社會關係的補充材料》和《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父親既然受到審查,母親也就脫不了干係。特別是看到母親在《我使用過的名字》下半截寫的備忘,我知道母親單位的造反派對於挖出她和父親的工作之間的關係是多麼有興趣:

“共兩份,交梁萍秋同志一份。外調和審查結合的,我不知是哪個單位。因在有些地方涉及香港工作,我已向梁說明,我無權暴露香港工作。但調查的同志要,是否講要看梁。梁和調查者都讓我說。梁並說“我們負責。”還要我補充了材料(共三個部分)。這是第二部分,我在香港的統戰關係。

68.11.24日備忘

1969年6月12日工宣隊正式審查黨籍,要這個材料,又抄一份。以上鋼筆寫的,是補充。

母親在《和香港婦女界的關係》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在我聯繫的這批婦女中,後(不專負這工作時)主要和(其中幾個)聯繫。只是在一定時候找她們一起商量,在商量中把上級決定的政策貫徹下去,具體的事都是她們發動群眾自己幹的,我們從旁協助。”“婦女界的統戰工作和其他方面的統戰工作一樣,由於我社會主義祖國一天天強大和更加繁榮富強,香港群眾仰望祖國,即使工商界唯利是圖,也不能不依靠祖國。很多婦女把兒女送回來讀書,後來又在國內工作。她們知道不這樣是沒有出路的。這是做婦女工作的有利條件,是偉大祖國、偉大的黨給創造的條件。只有少數如紗廠、輪船公司的資本家,他們依靠帝國主義,才害怕帝國主義,和我們逐漸疏遠。”

〈我和吳荻舟社會關係的補充材料〉披露更多細節:

我們回北京後,因吳荻舟在外辦港澳組,每年五一、國慶,他往往負責港澳接待辦公室。過去又長期在香港工作,和新聞,電影界接觸多,所以新聞,電影界回來觀禮,有時來我家探訪。就我們來說,仍然是統戰工作,但不主動和儘量避免搞這樣的接待。他們來訪問,當時的接待辦公室有時事前,有時事後都知道,有時還要為他們準備車輛和陪同前來。如電影界一次集體來訪,有夏夢、陳思思、朱虹、高運、王小燕、馮琳、李嬙、胡小峯、韓雄飛、廖一原等(名字記不全,也可能搞混了,如廖一原記不清是不是那次來的),他們都是香港“長城”、“鳳凰”影業公司的演員、導演,廖一原是“新聯”公司經理(粵語影片公司),也是我在港電影工作的負責人(黨員),曾到中影公司來會談過。

“長城”影業公司的董事長周康年也到我家去過,後來他離開“長城”到香港南方公司任經理,現已死去。

新聞界如《文匯報》總編輯金堯如、“經濟導報”周明到我家去過。文匯、經濟導報都是我們的報刊,全是我同志。周是統戰關係,是組織把他安排在那兒的。他的身份、活動組織是瞭解的,那次來我家,就是事先經過勸阻,婉辭後他一定要來,就讓他來了。”

關於母親的黨籍,本來母親參加革命工作的經歷是比較簡單的,她在整個抗日戰爭期間掙錢養家糊口,並沒有參加抗宣隊工作,開頭和後期和隊在一起,受了苦,但是不算資歷[1]。到了新加坡,她下定決心參加工作,走自己的路,建立自己的人生,在1949年入了黨。她一直堅信這是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靠父親的力量走上了自己的正道[2]。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從1967年一直到文革結束,不停地折騰她的黨籍問題,到底問題出在哪呢?我看完她留下的全部資料,梳理出一個大概。

在新加坡,父親1948年緊急撤退。父親走前有一位黨員李珣開始和母親聯繫,可是父親走後有一個多月,李珣沒有來我們家,原來李珣也已經離開新加坡。後來李珣的後任林敏來找母親,等於又有黨組織來關心她了,她很努力地又工作了一年多。1949年由林敏介紹母親加入了中共。但是由於當時環境特殊,入黨手續也特殊,母親記錯了一些細節。她在〈入黨時的一些思想活動〉這份交代材料裡說:

這次革命群眾審查我,去找李珣時,李珣說她一點也記不得我了。我想大約她當時工作多,我只是她剛剛接觸的不成熟的培養對象,所以和我相反,她對我沒印象了。這也就證明我說她吸收我,林敏為我轉正是真正的大錯誤。

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說: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覺它。我當時對黨既沒有較多的感性認識,更談不上有理性的認識。這和後來林敏同志接著李珣培養我,吸收我入黨,而我對這件大事一方面興奮異常,死記住了這個日子,而對於其真正內容意義都沒有好好的記住,是一個道理。歸根結底,是階級覺悟問題,是對黨的認識問題。

吳撤走後,我在新加坡又逗留了一年多,然後回到香港。在香港又工作了12年多,我的工作能力不強,但主觀上是努力的。最大的問題,致命的問題,是長期來脫離群眾,脫離群眾鬥爭。20年來在資產階級的汪洋大海裡游泳,在地方党的領導下,著重了對敵人的鬥爭(英美蔣)。所處環境複雜,組織生活和學習都不正常,自己的覺悟不高,自覺性差,實質上是業務掛帥,沒有認識世界觀的改造是根本的改造,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是共產黨員忠不忠於黨、忠不忠於毛主席、忠不忠於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問題。更由於沒有經歷過群眾運動,沒有經受到群眾運動的大風雨、大世面,也就失去了接受群眾審查、糾正在新加坡入黨時一切不完整手續和忘記、記錯入黨的主要問題的嚴重錯誤。

這20年來,我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有歷史包袱。吳荻舟問題發生後的第二天,我向公司軍代表彙報有關我的黨籍問題時,我也只想到吳出了問題,應該重新審查(如何審查我是不知道的)。我懷疑吳,沒有懷疑自己、李珣、林敏。到群眾組織開始衝擊我時,我還理直氣壯。直到具體問題一個個提到面前,才吃驚和慢慢清醒過來,就是說20年來我再沒回憶過這事。1953年我的上級和我一起回廣州,談了幾天,後來寫了自傳,填了表,以為就是審查了,說明我仍然不懂得黨。

後來在革命群眾多次審查後,想到了自己在新加坡黨內接觸的範圍不廣,吳、李走後,只有林敏同志一人瞭解我的歷史,介紹人就只能是林敏了,是這樣推論出來的。但是宣誓、監誓、介紹人都由她一人兼,這種情況我想還是很特殊的。我想了很久,才把這個想法提出革命群眾組織。我還反復想過,根據我和林敏相處時的情況,我雖不知道當時新加坡的組織形式,但我相信林敏不會在沒有上級組織批准的情況下獨自決定接受我。林敏做事不是那樣沒有原則的。

在革命群眾審查我的黨籍時,我的態度是認真的。這是對黨負責的態度。經過清理階級鬥爭隊伍這個鬥爭後,我更清楚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

入黨的具體情節記不得了,這是嚴重的錯誤,我願意接受黨紀的處分。但是1949.4.9日林敏同志領導我在新加坡東區某街(街名不記得了,一個福建人開設的木匠店二樓後房,我的家)內宣誓,只有我們兩人,卻是清清楚楚,一點沒錯。

從1949.4.9-10月底我離新加坡前,在黨組織領導下,後來在何國霑、張偉賢的黨小組領導下,決定由我吸收張淑玉為民青團員,做學校的女教師和學生工作,並且參加了党領導的學運鬥爭這兩項(發展民青和何張的黨小組組織工作)說明我不是党領導的群眾協助黨的地下工作,而是黨組織的一個成員。

我是在新加坡正當白色恐怖時期,環境比較艱苦的情況下爭取入黨的。說明了我對黨的信心。當時我的階級覺悟很低,誓詞中在現實要為建立新民主主義的新中國而奮鬥,將來要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時,我對新民主主義和共產主義只有字面上的瞭解,實際是不懂的。但我相信有黨的領導。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奮鬥,革命就能成功。我著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奮鬥”。我認識共產黨,信任共產黨,主要在我的思想裡有一個舊中國站在對立面可以對比。八年抗戰有對比,三年革命戰爭時“蔣管區”成了“人間地獄”,我所認識的共產黨的工作、作風、品質也可以和國民黨作比較。因此,我對新中國充滿了信心,只要建立了新中國,一切都好了。我一次次克服了困難,把孩子送回香港,堅持留下來。尤其在入黨後,林敏通知我回港時,我仍願教完那個學期。這就是我當時的思想。

我長期在海外,甚至後來留在香港長期工作時,組織生活往往側重工作。黨的會議內容幾乎都給迫切的業務工作討論替代了,就是不突出毛澤東思想、階級教育,組織教育是很少的。我後來也認識自己缺少這一課,希望補上。當時領導同志對我們說將來給你們補。怎麼補呢?誰也沒說過。

我不斷的想,我這個黨員怎麼當的呢?20年了,還沒有階級覺悟,和在新加坡時幾乎一樣。毛主席教導說,“有許多黨員,在組織上入了黨,思想上並沒有完全入黨,甚至完全沒有入黨。” 我想我就是那種思想上沒有完全入黨的黨員。在這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抱著“良好”願望,想在運動中為自己補上階級鬥爭這一課,為保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而積極投入鬥爭。事實證明我又是“不大清楚無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區別”者,在運動中又做了許多錯事,這才懂得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深刻指示:“要清楚知道什麼是無產階級思想,什麼是共產主義,什麼是黨,要得到這一套並不容易。”

今後,只有一個辦法,深入工農之中,接受再教育,改造世界觀,花十年八年時間,也要這樣做。

那天,同志們要我寫當時的思想,現在這樣寫了,如果不行就再寫。

張佩華68.11.20

這是第三部分,我在新加坡入黨時的思想情況,兩份交梁萍秋一份。是外調材料,不知道何單位。

寫完這份材料7天後,1968.11.27日母親又寫了〈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毛主席教導說: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是襟懷坦白,忠實,積極,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

運動進行了兩年,現在已經到了全面勝利的關鍵時刻,對於清理階級隊伍,審查幹部(包括黨團員)的必要性、嚴重性,都已經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現在,我按照主席教導,把自己的思想、錯誤端出來,請你們繼續審查、批判。為了維護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維護黨的和無產階級的利益,我應該認識到由於我入黨時覺悟不高,以後毛主席著作學得不好,主席思想的偉大紅旗舉得不高,階級覺悟一直很低。特別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對主席的革命路線很不理解,又做錯了不少事情,給黨的事業帶來了損失,這是對主席的最大不忠。

雖然如此,我覺得我還是從錯誤和挫折中得到了教益。在這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一定用心給自己補上階級鬥爭這一課。

下面,分述所提幾個問題。

一.1967年8月下旬的一天,我下班回家。外辦的革命群眾已在我家等我。約10人左右(當時我也沒顧到人數,這是估計的)。我只認識鐘瑞鳴同志一人。見面後他們告訴我,經過審查,證實吳荻舟是混入黨內的假黨員,交待的時候很不老實,說的話常有變更。我聽後大吃一驚,我說,他只告訴我入黨介紹人記不清楚了,從沒說過入黨是假的。那時我很激動,覺得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還怕他們搞錯了。他們好幾位同志同聲批評我(發言中的一位,後來我和大女兒去外辦時見到他。他那時是外辦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之一,叫謝炳元)。鐘瑞鳴同志也批評我,說我站在夫妻立場上,是不對的,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相信群眾。我說,我是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相信群眾,但入黨這樣嚴肅的事怎能造假?吳荻舟只說他不記得介紹人了。他們說,吳荻舟如果這樣告訴你,就欺騙你了,你就上當了(大意如此,原話不知是不是這樣),你應該相信群眾。這時,我逐漸冷靜,說,我是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群眾的立場,但這事太突然了,令人不能相信。他還是我的入黨介紹人。立刻一位同志接著說,那你的黨籍也有問題。另一位同志仍批評我剛才還不相信群眾。我說,我明早就去向軍代表彙報。談話就到這裡,以後他們查了我的家,最後拿了幾樣東西,寫了收據,要我提供所知道的吳的情況,就走了。以後,我寫了材料。收據和材料副本,公司“砸三舊”的同志們到我家時全拿來公司,封存在軍代表處。

二.關於我入黨介紹人的問題。劉談鋒是那時新加坡我黨的一位負責同志。他決定趙沨和吳荻舟為我的入黨介紹人,這是趙沨吳荻舟都承認了的。但是後來他們都先後回到香港,事實上他們已經和我沒有關係了,我為什麼還一直以為吳趙是我的入黨介紹人呢?我想錯誤的根源仍然在於我當時的無產階級覺悟低,對黨的性質沒有真正的理解。對不理解的東西,要要牢牢記住是不容易的。另外,也由於當時黨在海外,處於地下。我既沒參加過別的同志入黨儀式(也沒聽見有誰談過),見過他們辦入黨手續,那時新加坡又正處於非常時期,我的入黨儀式安排上更不循常規,而只有林敏同志一人在場。這些在當時我都不理解,當然也沒問過為什麼只她一人。從而引起自己特別注意更嚴格的要求自己,但是歸根是個階級覺悟、政治覺悟問題。

回到香港和吳荻舟談起入黨的事,一聽介紹人應該是兩個人,我可能就迷糊了。我想大約就在這時,吳荻舟以為仍然按照他在新加坡時劉談鋒的決定告訴我他和趙沨是我的介紹人,我就記住了。我一直認為吳趙是介紹人,可能就是這樣來的,我再想不出別的原因。

在近一年的審查中,同志們否定了吳趙,我重新回憶時,想了兩個方面。一、吳趙為什麼不是。二、不是他們是誰。第一個問題我回憶的結論如上述。第二個回憶:我在新加坡接觸的全部黨內關係,在李珣走後(她也沒正式向我暴露黨員)只有林敏、何國霑、張偉賢和最後領導“學運”鬥爭時見過幾次的林同志。他們中知道我的家庭,我的歷史的只有林敏一人。因此,只能林敏是我的介紹人。但是,按照黨章介紹人應該是兩個人。為這個我想了很久,又做了錯事,就是給林敏寫了信。信大約是二月下旬寫的。二月上旬,“砸三舊”的同志們審查我的第二天,我和軍代表談話(李鵬舉同志)談到我的黨籍問題,我說我雖然有些情節不記得了,但我是黨員是真實的。李代表說,外面來的材料有人證明我是黨員,但是介紹人問題還沒清楚。他懷疑在我入黨的問題上,吳荻舟有沒有搞什麼?要我再想想。

我想,我入黨是在吳荻舟回香港後幾乎一年,他只是在開始時向組織介紹了我。這一點我十分清楚,現在入黨介紹人都不是他了,就更和他沒有關係了。但是在那些具體問題上我仍然回憶不出什麼情節來,不理解為什麼在調查後仍然懷疑我不是黨員。我想,有人證明我是黨員(我知道這個證明人只能是林敏),其他問題不就清楚了嗎?認為這些是次要問題,便寫了封信告訴林敏。關於我的黨籍革命群眾審查的幾個問題,我說,如果黨的紀律允許,請給我回信。三月初,林回我一信,說了三點。一,兩派群眾都去調查了。她盡自己記憶之所及回答了雙方。二,按照黨的審查紀律,現在不能告訴我什麼。三、要我相信群眾,相信我們偉大、英明的黨,最後一定會把事實搞清楚,提醒我一定要忠實,要對群眾的審查持正確態度,不可抱怨群眾,因為她在實踐中(她執行了資反路線,受到群眾的衝擊)已經有了親身的體會,特別是年紀較大的老同志,更應該如此。

此後,我在東直門外勞動,有空回憶這個問題。

大約過了半年,7月份,我曾寫了一個材料,我說如果不是同志們審查我,指出吳趙不是的,我就仍然不會回憶、糾正,現在經過半年多反復回憶,從頭想起,才敢肯定林敏同志是我的介紹人,處於新加坡當時的情況下,由她代表黨組織吸收了我,我的介紹人是她,入黨的宣誓人、監誓人,也都是她,只能在那種非常狀態下,組織才能這樣處理。我還想了,是不是林敏個人決定這樣做的?如果只是她個人的決定,就可能有錯誤了。但是我認為那時至少還有我後來知道的三個黨員(何國霑、張偉賢、林同志)。而何張又是和我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林敏能不徵求他們的意見嗎?何況還有領導學運鬥爭的林同志(可能叫林彥群)。因此,我相信那時在新加坡我們的黨組織仍在領導著。這是我的思想活動,彙報出來。

還要彙報以後我還給林敏寫過一封信,這是在“砸三舊”的同志們又一次審查我之後(幾月不記得了),他們說我是假黨員,我說我是黨員,林敏可以證明。有一位同志說,林敏自身難保了。回來後,我想了很多天,難道新加坡的黨組織真的有問題了嗎?我不相信,便寫信去問林敏(我想只有新加坡的黨組織有問題,林敏有問題,才影響我,如果是林敏只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了什麼問題,就不影響我的問題)。我還說明,她如覺得不方便,就不必回信,以後她沒來信。

在我的黨籍審查問題上,我的材料全是一式兩份,兩個群眾組織各一份。這個問題我也告訴了“一月風暴”,怕萬一真的有了問題,“一月風暴”不知道,又會受到指責。

至此,我忠實、坦白地把自己的思想、看法、錯誤全擺出來了。

現在我最內疚、最不安的,是我給林敏寫信,害了她(給我回信)。隨著階級鬥爭的深化,我認識到審查幹部是一場嚴重的、尖銳、複雜的階級鬥爭,不管當時是什麼動機,怎麼寫的,反正在審查的時候通信就錯了,涉嫌對口徑。這個錯誤我應該負完完全全的責任,思想裡不安很久了,所以你們一問,我立刻告訴你們,你們是代表組織的,不能欺騙組織。

我深深體會到,沒有毛澤東思想的武裝,寸步難行。主觀願望再“好”,也是盲目的,個人主義的,簡直錯誤不斷。

我有了這些錯誤,我誠懇地接受批判和組織的處分。偉大的導師毛主席教導說:必須對於自己工作的缺點錯誤有完全誠意的自我批評,決心改正這些缺點錯誤……只有在這種嚴肅的負責的實踐過程中,才能一步一步的懂得正確的立場是什麼東西,才能一步一步的掌握正確的立場。

這就是我現在的心情。

張佩華 1968.11.27

2份,交梁萍秋一份。

(圖三,張佩華留下的這個相冊,是她1949年離開新加坡時育英學校的同事們送給她作紀念的。左上:張佩華和她的學生們。左下: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右上:張佩華和她的同事們,左一是張佩華。右下:張佩華和她的同事們,前排右三是張佩華。已經是三個孩子的母親,笑容仍猶如少女般燦爛。這些泛黃的照片,承載了她的珍貴記憶。)

梳理、消化一下母親的材料,當年因為形勢和環境原因,入黨手續不規範(父親那時候更是只有單線聯繫的一個人——曹正平,曹後來叛變被處決,所以父親坐牢後就“斷了線”,其實上面是知情的,一直把他當老黨員用,卻沒有組織關係,到1988年才找到為他作證明的人——曹正平被捕後接手的嚴啟文),誰也沒有想到日後這會成為問題,加之年代久遠,記憶模糊,她寫材料或者口頭交待前後有出入,造成更多“疑點”,百口難辯。可是,誰又能保證清清楚楚記得幾十年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呢?活在一個充滿荒誕鬥爭的環境和時代,才會遇到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和無端的煩惱。

在1968年父親隔離審查期間,母親甚至曾經挨打。她在1978年4月18日寫的一份報告,講述了挨打的經過:

1968年X月,當時的“砸三舊”派人把我叫到原公司(反帝西路)宣傳處樓上的一間房子裡。在場的有許明霞、李淑敏等全是女的。由許明霞主持,她們追問那張幹部簽名的大字報我是怎樣策劃寫的,或者我和誰策劃寫的,經過的情況……。逼我“交待”。我說:我可以告訴你們我參加的過程,毛主席教導,別人的事讓別人自己講。我這話竟激得她們那麼大的怒氣,立即狂呼大吼召來了(從書架後面躥出來的)馬慶悌,他瞪著牛眼,大喝一聲:“不說?”對準我右胸就是一拳。就這一拳把我從房子的正中打到牆的一角,仰跌下去,頭不知撞在什麼東西上。在我的神智還沒有完全清醒的時候,馬慶悌又上來一把抓住我的頭髮,把我連拖帶提的拉回房子中間原來站的位置上,再使勁一按一丟,我又跌倒在地下。就這三個動作。

回到辦公室,我抱頭坐著。同志們來看我,都看到我前額的頭髮被揪去一撮。我的頭和胸部痛了很多天,自己買跌打藥吃。主要從那以後,同志們都發覺我的耳朵聾了(聽見聲音,聽不清話)。我去北大醫院看過,他們檢查不出我生過什麼耳病,只得告訴我,是神經性的,無法醫治。過了這許多年,現在好一些了,但和人談話時還是要很注意才能聽得完整些,並常常要請對方再說一次。

張佩華

1978.4.18

這個東西是劉龍彥要我寫的,並交給他。

4.17晚記

母親的文革經歷和許多人的文革經歷告訴我們,群眾鬥群眾是沒有理性、沒有邏輯和常識可言的。多少人性惡以“革命”的名義進行。


[1] 參考第三章有關張佩華的各節。

[2] 參考第四章有關張佩華的各節。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5誰能負責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5誰能負責

    父親吳荻舟在香港工作十四年後,從香港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工作了五年,直到1967年8月間隔離審查。他留下兩份交代材料:《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對此,母親張佩華批註:“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我理解母親的意思就是問“誰應該對工作中的‘錯誤’負責任?”

    那麼就看看這兩份材料吧,可能會得到答案。

(圖一,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首頁,張佩華註: “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 )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我在外辦工作五年多,犯了不少錯誤。現交待如下:

為了解決華文公司和長城鳳凰之間在製片上的矛盾,廖承志曾(1965)“指示”華文和長城鳳凰要分工。華文只拍風光紀錄片,不要拍舞臺紀錄片。舞臺紀錄片、故事片由長城鳳凰等公司拍,這樣就沒有矛盾了,要我把這意見帶去參加黑幫頭子夏衍召開的一個有關會議。我參加了,而且提出了以上意見,在會上做了決定,使華文因拍製風光紀錄片洩露國防秘密合法化了。我應有責任。

為了所謂的使《良友》畫報打進臺灣起作用,要派伍XX的兒子夫婦出去接辦這個畫報,廖承志除親自面授“方針”,把調子降低到連蔣賊的鏡頭和美國黃色生活照片也可登外,還要我找伍的兒子夫婦談一次。我除了再一次傳達廖承志的指示外,還強調,“你們大膽去辦,有了廖主任的指示,不怕犯點兒錯誤。”雖然也指出,“為了隱蔽,你們要社會化,但,要學習,要出泥不污。”但對每年花那麼多外匯辦這份畫報,調子這樣低,即使能發行到臺灣去,又能起到什麼作用,況且它還要在港澳海外起壞作用。這點我完全沒有去考慮,照傳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共產黨員對任何事情都要問一個為什麼,我沒有照這教導去做。後來這兩人雖然沒有去成,但,我是犯了一次奴隸主義的錯誤。(有詳細記錄在中僑委)

當組裡看到外交部根據九九最高指示制定的、發給駐外機構的一個工資制度(第二次)拿去請示廖承志,要發給港澳工委,廖承志不同意,我在旁幫腔了一句,“是,這個也不太適合。” 這是對最高指示不是雷厲風行,聞風而動。這個工資制度即使不完全適合港澳環境,也可以先發給工委研究一下。後來雖然從港澳實際出發,制定了一個新的工資制度,但,思想檢查,我那樣幫腔是嚴重錯誤的。

幾乎做了僑委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方方阻撓廣東省反香港風的革命行動的幫兇。當去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之前,廣東省農村開展“反香港風”的運動。方方一再反應,廣東省對外流人員的做法不對頭,要外辦提意見。有一次還寫了一封信給我轉廖承志,因為我不太瞭解情況,去找方方瞭解,方方說,他已在廣州問趙紫陽提了意見,沒有用。意思就是要外辦(廖)開口。我也覺得對外流人員的處理,有些地方(做法)還值得研究,但認為香港風對農村是有不好的影響的。我把我的意見,連封信送給廖承志看,廖說“只好同意廣東省的做法了。”意思就是不要理方方那封了。才沒繼續辦那個案了。

1963年趙渢領隊去港澳演奏的青年音樂團,帶去的“蝴蝶夫人”,是一顆大毒草。我當時辦這個案子(去港計劃),沒有看出這個錯誤。結果報廖承志批准,出去了,造成很不好的政治後果。這是嚴重的不突出政治的錯誤。現在看來,那個團根本不應該那樣出去。

“林風眠的畫展”去港,雖然計劃是批准了的,但,預展時我看了,提了意見,認為調子太灰暗,不能反映今天的新中國的欣欣向榮的氣氛,許多畫要換。但,後來沒有再問原辦單位“對外文委”是否改了沒有。畫是在港展出了,不管改沒有改,我這樣是嚴重的官僚主義,不是極端對人民利益負責任的態度。

以上交待(未完待續)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7.9.9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二,續完)

一,1962年,三反分子廖承志在廣州,對所謂的“劇本創作組”談到香港電影題材問題的“指示”時,說“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東西,都可以用。當時,我也在場,聽了覺得這個“指示”很解決問題。後來,香港電影支部XXX同志來京彙報工作時(1965),廖又就此“指示”發揮了一番,並要XXX同志留在北京找一批“故事”,帶回去做“標兵”,這樣下面的同志就敢使用“五千年”的題材了。我也很支持。這說明,我對這種不加階級分析,無邊無際的“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東西都可用的錯誤提法,思想上也是很不明確的,很錯誤的。

二,國內和香港合拍電影的案子,不是我辦。後來我看了那個案子,也沒有發覺問題。從思想檢查這是很危險的,值得我猛省的。現在看來很清楚,當時,黑幫祖師爺、中國赫魯曉夫安在文化部門的幹將夏衍、陳荒煤之流,對此(合作拍片)那樣起勁,就是藉口支持香港電影工作,繼續搞他們的“帝王將相,才子佳人”,為資本主義復辟做輿論準備。

三,對三反分子廖承志的錯誤,有時採取自由主義。比如廖承志請客多,而且規格經常超制度。平時雖有意見,但,沒有向他提,每次請完客,單據送來,我總是照簽報銷。

四,1965(4?)有一次,廖承志臨時要孔筱交任務,要我安排黑幫祖師爺夏衍出面請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高卓雄的老婆和香港《大公報》社長費彝民的老婆吃飯,以便調虎離山好讓廖和所謂的香港親英華人、立法局議員利銘澤的老婆談話,我當時考慮到高的老婆和費的老婆是專門陪利的老婆回來參觀的,一路吃、住、玩都在一起,又都是廖的熟人,忽然廖請利的老婆吃飯,沒有她們的份,會有意見,也怕她們說“夏請客,可以改天”,就很被動,便出了一個主意,說一批到香港演出過的音樂團團員,和京劇團團員要見見她們,謝謝她們對他們的協助,並由夏請客,她們沒有推了。但,因人多,多安排了一桌。這不僅是浪費,也是資產階級的酬酢作風。這是錯誤的。

五,港澳組的日常工作,我是從不拈輕怕重、積極去幹的。但,我有一個錯誤的思想包袱,就是覺得自己樣樣不行,經常犯錯誤,受批評,因此背上了嚴重的自卑包袱。

1965年搞機關革命化時,我也曾提出如何提高組的工作質量的問題,搞點組的基本建設的問題。但,僅僅議了一下,又拖下去了。回頭看看,四、五年就這樣事事務務、忙忙碌碌,應付門市把時間打發走了。

1966年,接連兩次和XX爭論後,我就更不想說話了。

這就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老惦記著同志們的批評,背上了自卑的包袱。如果不是由小資產階級的錯誤的個人得失思想、而是由一切為人民的利益的思想出發,每一次受到批評,應該感到高興,因為這是同志們幫助自己改造,那些錯誤的東西,是政治灰塵,是政治微生物,是阻礙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多一次批評,就多掃除了一些障礙物,就能更徹底地為人民服務。所以惦記著同志們的批評是錯誤的,必須批判掉我的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錯誤思想。

六,該堅持的,堅持不夠。今年五月中,佈置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時,我提醒過三反分子廖承志要向總理彙報,廖沒有去。在五月下旬總理批評的前兩三天晚上,我還在會上提出,要廖馬上去,或者廖、羅(羅貴波同志)一起去。但,散會時,他(他們)沒有表示馬上去,我也沒有再提。結果還是沒有向總理彙報。三四天後,總理就批評了。這樣的事,廖不止犯過多少次,如沈建民事件我是親耳聽見總理批評廖的。這次沒有向總理彙報,廖固然有錯誤,但,我應堅持而堅持不夠,也有責任。

七,六月上旬,港澳工委、城X委的同志聽了總理關於港澳同胞反迫害鬥爭的指示後,臨離開北京的那天晚上(6月7日),我找他們雙方(工委和城X委)就建立指揮部的問題協商一下。後來,我向港澳組的監督小組彙報時,未重視工委的楊X同志最後單獨和我談的幾句。當時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領導力量是弱了。”我問,“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他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最後,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和梁、祁研究一下,報個意見來。”(原話記不清了,我寫的“紀要”已送鐘XX同志處)。我以為事情就完了,工委後來也一直沒有報什麼意見來,可是矛盾倒越來越多了。可見我的政治敏感太差,對待問題又太粗枝大葉。當時沒有看出矛盾來,但同志們卻看到了,所以組裡的同志批評我是對的,我完全接受。

八,我沒有做好這次對港英的鬥爭的工作。這次對港英的反迫害鬥爭,我是完全擁護總理的指示,“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準備鬥到年底,或明年初取得勝利。”而且我曾這樣體會並做過以下的鬥爭設想:(一)為了取得鬥爭的主動權,決定罷工的單位,不要貿貿然一開始就宣佈長期罷工,只宣佈定期罷工,慢慢在鬥爭的過程中創造堅持長期罷工的條件。否則,有些戰鬥單位堅持不下去,就會被動(已經出現過中途停止罷工,或堅持不到預定計劃的情況),而且宣佈長期罷工,就不能退下來,只好一批批加上去,這樣便無法主動做到有起有落,波浪式前進了。(二)更主要的,我考慮到十多年來,香港的工人運動(包括群眾運動),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受到中國赫魯曉夫的資產階級反革命路線的干擾(劉的福利主義,我在大字報上已揭發),長期以來,連經濟鬥爭也少,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就根本未搞過,因此要打好這一仗,要有一個較長的宣傳群眾、動員群眾、組織群眾的過程,但,敵人已開始對我們進攻了,我們只好邊鬥爭、邊動員、邊組織,經過長期的鬥爭逐步形成浩浩蕩蕩的革命大軍(工人和群眾——學生、青年、小商販……結合的鬥爭隊伍)。為此,我也認為開始採取定期罷工的做法(條件差的短點,條件好的長點)比較好。經過這樣的此伏彼起的反復鬥爭(包括此伏彼起的罷工、罷課、罷市和大字報、報紙不斷揭發港英一百多年迫害中國人民的罪行,而且鬥爭的面擴大到離島、新界的農民、漁民,使其武裝軍警疲於奔命)後,港英在政治上被搞臭了,經濟上受重傷了,他們的內部矛盾被擴大了(財團中原有主和和主戰兩派,經濟上受重傷後,兩派矛盾必然會擴大、尖銳化,最後主和派是要壓倒主戰派的),那時,我們的力量增長了,敵人疲憊了,我們來一個總同盟罷工性質的行動(鬥爭高潮),是一定可以取得最後勝利的。

但,由於總理指示後,城X委、工委的同志匆匆忙忙要走,和我們(港澳組和港澳辦公室的同志)之間沒有務一兩天虛(原來設想是如此的)統一一下對總理的指示的認識,加之,城X委管的工作,我剛剛接手,主客觀力量和情況都非常不瞭解,所以鬥爭展開後,有些戰鬥部署即使我有些不同的看法提出來討論,(有的部署,我們看到下面已經動了)我也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因為我想香港的同志對情況比我熟悉,我的上述設想,還有很大的主觀成分)。到我離開港澳辦公室時,我的思想就只有一條了:即形勢已如此,無法再回到波浪式前進的方針上去了,只有千方百計把罷工堅持下去,因此,思想上出現了長期與冒進的矛盾,“左”右搖擺的矛盾。

所以我這次沒有做好黨交給我的工作。

此外,在這次工作中,我還犯了自以為是,抓小不抓大以及尊重同志意見不夠(如鐘XX同志提到來人不熟悉情況問題,我沒有及時彌補、糾正這個缺點)的錯誤,這裡一併檢查。

九,機關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我對揭發本單位的當權派(領導)言行時,開始有顧慮,主要是對他們的錯誤言行一時認識不清楚,怕弄錯。直到1966年10月中旬,才貼了三反分子廖承志第一張大字報,揭發他十多年來領導港澳工作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為主的一些主要問題。接著進一步揭發他在港澳工作上搞獨立王國,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後來還貼了一些,但都未提到三反上來。說明我的政治水準低,發現不到問題,上不了綱。

十,港澳組的工作上。突出政治很不夠,尤其每年十一、五一這些重大節日,組織觀禮接待工作上,這缺點表現得最突出。

十一,保密紀律差,我剛來外辦的時候,失掉一個文件,後來找回來,寫了檢討。最近我又把一份有關三反分子廖承志的大字報材料,帶到港澳辦公室去等等。這些都是對人民的利益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

十二,我在港澳組工作,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很不夠,這是組的工作質量提不高、自己的工作質量提不高的、對領導起不到參謀作用、起不到助手作用的最最根本的原因。今後必須加強讀毛主席的著作,活學活用毛主席的著作。

在外辦工作了五年多,錯誤絕不止這點,這裡只是記得起來的,在辦案時提錯了意見,出錯了主意的,現在手頭沒有檔案,只好將來再檢查交待。

至此,我21年來工作上的錯誤的交待,暫告一個段落,請同志們審查。

最後,我向同志們彙報在同志們的教育和幫助下回憶和交待了工作上的錯誤後的一點最深刻的體會。

我採取了不老實的、資產階級的醜惡手法,欺騙同志混進黨來後,在黨的教育和領導下工作、學習、生活了二十一年。這二十一年的工作、學習、生活是幸福的,光榮的。由於我的資產階級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小資產階級進步分子立足點沒有移到無產階級這邊來,儘管我的動機好,決心為人民服務,決心為黨的事業努力工作,但,二十一年的工作中,還是犯了許多錯誤,給黨、給人民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這次全面的回憶和檢查了二十一年的工作,工作上的錯誤,我找到了犯錯誤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根源,就是資產階級的、一切為個人出發的“私”字。我決心在同志們的幫助和教育下徹底挖掉這個萬惡的“私”字把小資產階級的立足點移過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堅決地緊跟著黨,緊跟著毛主席走社會主義的道路。

最近人民日報一篇社論“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給我的教育很大。其中一段在改造而未改造好的我來說,尤其有現實的教育意義:“對毛主席指示要句句照辦,字字照辦,老老實實、不折不扣地照辦。 理解的要執行,暫時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合乎自己想法的要執行,不合自己想法的也要執行。符合局部利益的要執行,不符合局部利益的也要執行。”社論還說:“要想盡一切辦法,克服一切困難,排除一切干擾,保證毛主席指示百分之百地實現。”

今後我一定這樣做。我認為這一做法才是在工作中真正體現毛澤東思想的絕對權威,這一做法才是改造自己的過程中,要做好工作、不犯重大錯誤的最基(以下缺頁)

(圖二,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 (二)首頁。張佩華批註:“反駁文”和“反英抗暴鬥爭”。)

    以上原文錄入《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母親在(二)的首頁批註:“反駁文”、“反英抗暴鬥爭”。顯然母親認為父親在寫檢討過程中迫不得已、違心批判自己,但是也從一個側面披露了那時的情形。

    根據父親的敘述,他的責任是作為周恩來、廖承志的參謀作用、助手作用。可以看到,他們對他也是十分信賴的。

廖承志經歷傳奇,他1925年加入國民黨,1927年脫離國民黨,1928年選擇了共產黨後,表現突出,尤其在港澳和外交事務上經驗豐富。父親對他十分敬重,樂於輔佐。在近二十年上下級關係中,絕大多數時候,只要廖承志提出構想,父親千方百計也會落實。有時候會提出不同意見,不過不會勉強堅持,這也符合父親的身份和性格。至於周恩來,在1938-39年間父親曾耳聞目睹其領導方式、工作方式,深受影響,銘記了一輩子。在他們下面工作,他是感到“幸福的、光榮的”。

關於廖承志,根據余汝信著《香港,1967》描述:“廖承志(1908-1983),國民黨左派元老廖仲愷和何香凝的獨生子,原籍廣東惠陽,1908年出生於日本東京大久保。自小受到孫中山和父母民主思想的薰陶。1925年在廣州嶺南大學讀書時參加學生運動,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脫離國民黨,赴日本早稻田大學第一高等學院求學,參加中共東京特支組織的社會科學研究活動。1928年5月被日本政府拘捕並驅逐出境,回國後在反帝大同盟上海分會工作。8月加入中共,在法南區委宣傳部工作。11月被派往德國,轉入德國共產黨。1929年在德國漢堡領導中國海員運動,任漢堡國際海員俱樂部黨支部書記。1930年夏赴蘇聯莫斯科,參加赤色職工國際第五次代表大會。1931年春到荷蘭鹿特丹,領導中國海員工作,建立中華全國總工會西歐分會。在歐洲工作期間,曾先後被荷蘭、德國當局拘捕並驅逐出境。1932年回國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部長、全國海員總工會黨團書記。1933年3月在上海被捕,經營救出獄。8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中共川陝省委委員、工會宣傳部長。1934年春任紅四方面軍政治部秘書長。12月因反對張國濤的‘左’傾錯誤被拘捕並開除黨籍。紅一、四方面軍會師後,1936年11月經周恩來解救獲釋,恢復黨籍。1937年1月隨中共中央遷往延安,4月任中共中央黨報委員會秘書,參加籌備出版中共中央政治理論刊物《解放》雜誌。7月至10月任新華通訊社業務負責人。10月被派往國統區工作。11月上海失陷後,離開上海到香港籌建八路軍辦事處,1938年2月至1942年1月整整四年時間,任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主任,香港統戰工委、文化工委負責人。日本佔領香港後,到粵北參加中共南委的領導工作。1942年5月,因叛徒出賣在廣東樂昌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並關押至1946年1月,經中共中央營救出獄(其間1945年6月在中共十七大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1946年7月後,歷任新華通訊社社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副書記,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中共建國以後,正當壯年、精力充沛的廖承志參與領導了多方面的工作。1949年至1958年間,他同時擔任了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全國青年聯合會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中央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多項領導職務(1956年中共八大當選為中央委員)。1959年後,方集中於中央外事工作和華僑事務工作,在擔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的同時任國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余汝信還說,“廖承志通曉英、日、德、法、俄多國語言,為人詼諧幽默,聰穎過人。他熟悉海外,熟悉香港,於海內外各界人士有著廣泛接觸,體察實情,確為領導港澳工作的不二人選”,是“陳毅之下掌控中央外事工作的第二把手”,“負責港澳地區的港澳組,組長缺,副組長孔筱、吳荻舟。孔、吳二人,可以說是在廖承志身邊參與指導港澳工作的左右手。”

許多年後,當我終於找到朋友可以幫我聯繫孔筱的時候,她的家人回復說,她已經臥床多時,頭腦不大清醒了。於是我打消去打攪她的念頭,還是著重消化父親的遺文。消化不了也無奈,歷史永遠成謎(恐怕有生之年也難等到官方檔案公開的一天)。

父親文中指廖承志是三反分子[1],我在海外華僑華人剪報數據庫網上查到“中國:僑務工作:一般概況”欄目裡有“外事系統革命造反派高舉大批判大聯合旗幟,矛頭對準三反分子廖承志,揭發批判廖承志在國外華僑工作中‘三降一滅’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大會勝利召開(1967.06.18)”以及日本東洋文庫中文圖書分類檢索中有一篇廖承志鬥爭聯絡站籌備組編寫的徹底清算僑委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廖承志的三反罪行》等,佐證“三反分子”的確是當時給廖承志戴的帽子,父親寫材料時也不能不給他戴上這帽子,就像劉(少奇)鄧(小平)陶(鑄),是當時全中國人民寫任何文字都不得不罵的人物。

下面就總結一下看了父親關於香港工作二十一年的交待材料之後我的痛悟:

1.借用余汝信的說法,父親是廖承志的“左右手”,從父親的交待材料也看到,不論在香港還是在北京的工作,他都負有相當重的責任。他理解和贊成“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中央香港工作方針,執行周恩來和廖承志等交辦的具體業務不遺餘力,但是無奈“做得多、錯的多”,不時受批評(有善意的,有惡意的),特別是調到北京後,對黨文化“水土不服”,文革乾脆被隔離審查了。

2.他手上沒有文件和資料,僅憑記憶回顧二十一年的工作。不過從他的行文中可以看到受質問的蛛絲馬跡,比如“(《華商報》讀書會)這個工作是否做得對?就當時情況說是對的”,這不是自問自答,而是回答別人的質問,甚或有提綱要他逐項交待。質問或者提綱“有助”回憶也許是事實。這令我聯想起我在上大學的時候[2],黨支部書記曾經“啟發”我們批判老師。我說:我們根本不瞭解老師的情況,有什麼可批判的?他說:“你就質問:‘你在這件事上、那件事上有沒有問題?’或者質問‘你有沒有按照毛主席革命路線辦事?’”那時候,這種紅衛兵式批判司空見慣。

3.別人犯的“錯誤”,父親也要把自己批判一番;哪怕沒錯,也要說“如果有錯誤”,“我有責任”。像《新晚報》和謠事件,上級直接佈置工作,出了毛病卻是他受批評,十年後還要再次挨批,他只好說;“出了事”“應該檢討”,“想不通、有情緒是錯誤的”;其他還有“從思想檢查,當時有麻痺”;“萬一行動失敗了,就會造成很大被動”。

4.必須以“造反派”要求的標準批判以前的工作,按造反派的要求上綱上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造反派認為他錯了,他也只好給自己扣帽子,比如“沒有大力和千方百計發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書”、“缺乏階級觀念”、“奴隸主義”、 “隨便發表有關毛主席著作的學習文章是錯誤的”。

5.有些工作做得不完美,也已經解決,但是時隔十年,還要拿來批判他,比如1956年麥君素宣佈鳳凰公司是社會主義性質,父親不同意,指示“不要往下傳”,文革時要批判自己“客觀上”可能造成有人不重視;當時廖承志指示電影只要導人“向上向善”就可以,父親同意並努力貫徹,這時要批判自己“看不出這些提法的錯誤”;有人對工作安排不滿,父親也要說“我有缺點”;當時國語電影界歷史上存在左右壁壘分明的局勢,他們做了很多工作,也要再次檢討。

6.一些歷史性、有時間性的問題,當時認為對,現在檢查卻一定要說是錯。“現在看來,當時的提法,還是很不夠的”、“當時自己政治水平低,看不出問題”、“不管這工作當時該不該做,必須吃透黨的對外政策再去做”、“不是極端負責的態度”、“沒有掌握好中央精神”。

7. 父親其實是在非常認真地總結一生經驗教訓,真心希望以後可以做得更好。比如他提到五十年代香港的電影公司經濟困難,有些人要離開時,他說過,“不得已時,大家房子租不起了,就搬到清水灣製片廠的攝影棚去住,大家吃大鍋飯也要堅持下去”,看到這裡我聯想到他們當年走南闖北抗戰以及剛到香港、中藝初期都是這樣過來的。但是隔離審查期間他“覺得光強調這一方面是有片面性的,更主要的是應該強調如何抓好製片,提高收入,保證同人的生活才對。”還反省道:“ 每一次受到批評,應該感到高興, ”他像“過電影”那樣回憶過去的點滴,主動把別人知道不知道的“錯誤”都“交待”出來了,我擔心他這樣做是引火燒身。

8.有些事情,在我看父親明明有功勞,現在也要檢討。即使做得對,也要說自己做的不對,不可以有不同意見,必須接受所受到的污衊。比如他在招商局做顧問七年多,主張擴建辦公樓、擴建倉庫、擴建碼頭、建造躉船、拖駁等。在他離開時,倉庫、碼頭已落成,建造躉船、公司大廈則遲了兩年。雖然這時候他已經離開,但是他提出的藍圖一一實現。他更力主留下“招商局”這個老字號,不要改名,否則今天還會有個招商局叱咤世界嗎?他從不爭功,現在卻要檢討:“抓而不緊等於不抓。”又比如他修改劇本《敗家子》,在僑鄉放映效果很好,發行順利,但是也要檢討:“經過文化大革命學習後,這類‘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的題材,沒有無產階級的提法”。

文化大革命整了上億的幹部群眾,審查了230萬幹部。像這種紅衛兵式審查,對被審查的個人固然是精神折磨、年華虛度,國家也經歷十年浩劫,文明發展停滯、倒退。痛心之餘,不禁要問,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問題?


[1] 三反分子:当时指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和反对毛泽东思想。

[2] 我在文革中有幸成為“天之驕子”的“工農兵學員”,從內蒙古兵團經不記名投票被推薦上大學,我在另一章會講一下自己上大學的故事。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4上綱上線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4上綱上線

交待材料《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分量很重,這是父親吳荻舟所寫的有關香港工作十四年五份文件中篇幅最長(22頁稿紙)、敘述最詳細、批判自己用詞嚴厲的一份。不過母親張佩華圈出父親吳荻舟最後段落的一段話:“……是決心為黨的光榮事業,為人民的事業,好好工作的。在新加坡,在香港,黨交給我的工作,我都積極熱情地去做,黨的、人民的利益,我都想盡辦法地去維護。我堅決跟著黨、跟著偉大的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並旁註:“這才是真實的。”母親這樣了解他,父親應該感到欣慰吧。

(圖一,長達22頁的《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母親旁註:“這才是真實的”。)

下面就看看這份寫於1967年9月24日的交待材料。

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五)

在文匯報時期(1958-1961)

我是1957年7月離開招商局到文匯報工作的。名義是社長。直到1961年8月,我被調回到廣州工委後方辦事處,都沒有離開這個崗位。共做了四年。

從1957年7月起,我的頭腦就開始熱了,加之,工委推進香港之前,在廣州開了一個制定方針、計劃的會,提出的一些新的做法,得到以修正主義者陶鑄為首的廣東省委支持、批准後,我的頭腦就更熱了,所以1958-1959這兩年,我犯的錯誤,主要是左的,或者形左實右的,1959年受到領導同志批評,這是小資產階級的狂熱,我完全接受。但,1959年受到批評後,包袱很重,有點縮手縮腳,又犯了一些右的錯誤。這種左右搖擺的錯誤,歸根結底,還是由於小資產階級的主觀片面,自以為是,沒有認真把中央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吃透,沒有把香港的政治情況,群眾的思想情況(實際)吃透的結果。

港澳工委是1958年夏初推進到香港的。我參加工委委員,分工還是管宣傳工作。成立宣傳組,還是由我、羅、唐三人組成,由工委常委兼秘書長XX同志抓這一線的工作。組裡分工,我管新聞,羅管電影,唐管出版,並由我負責組的全面工作。宣傳組的工作範圍包括一、二、三線的新聞、出版、電影、印刷廠、書店等約三十個單位。

二、三線工作,除二、三線報紙保不住,被1958年那股熱浪衝垮外,到我交出工作止,基本上還保持灰色,如三線的彩印廠、電影雜誌、中小學教科書、電影發行等機構。這裡不詳交待了。

現在將這一時期(1958-1961)的主要錯誤交待如下:

  • 新聞方面

(1)奴隸主義地執行了三反分子廖承志關於反日宣傳的錯誤指示。在這次錯誤的工作中,廣州方面XX(朱光)還公開對香港的工商界宣佈,和日本來往就是“新漢奸”,引起香港工商界對我們很有意見,有些過去和我們關係比較好的,如長城公司投資人XXX(呂健康),就很緊張,要我們澄清,說,他的船走日本是國內交任務的,千萬別扣我“新漢奸”的帽子。給黨的工作帶來很大的損失[1]

(2)反美鬥爭的庸俗化。1958年底,工委鑒於一年對英鬥爭二十多次(連反美三十次),反美為主突不出來,要新聞線搞三天反美。我當時也認為對,但,沒有什麼可抓的大題目,只好炒冷飯,把過去登過的、反過的集中起來再登一次,甚至於美兵酗酒當街小便也反。這是把中央反美為主的戰略方針庸俗化了。中央反美為主,是反美帝的對外擴張政策,新殖民主義,戰爭政策,反華政策和它的全球戰略部署等。我那樣佈置是完全錯誤的。

(3)“社會主義宣傳”,我是完全讚成的,1959年我和工委都受到批評後,又恢復了“愛國主義宣傳”的方針,而且決定報紙還要大大後退一步,廖承志提出要社會化,要直接面對中間落後(指正面報紙在內),於是正面的報紙文匯、大公的副刊也出現了馬經,為了銷數還採取了一些庸俗的做法,如博彩之類。我也照做了。這顯然是右了。

(4)1958年全年對英二三十次的鬥爭,我是完全同意的。報紙報導對敵鬥爭,指揮鬥爭,搞得很緊張,各報大批人員到鬥爭現場,我和工委的負責同志,也到中華中學的鬥爭現場,十分暴露力量,這些都是違反中央的長期方針的。

(5)派幹部到大公報三進三出,左右搖襬,給群眾印象很不好,使黨的威信受到影響。1958年前我們為了摸清楚大公報的收支情況(當時一再要壓低預算,三年做到自給),我們派了一個幹部進去,後來廖承志說只管宣傳方針,不要管它的經濟,第一次撤出,後來又說派人去管人事,廖承志又說,這些都是統戰機構,不要去管他的人事,第二次撤出,後來又說派人管宣傳方針,後來又說,只要把方針政策交到底,他們自己會掌握,第三次又撤出來。

(6)新聞統戰上(不僅新聞統戰上,其他也一樣),我有急功近利的錯誤,有些中間落後的統戰人士,初次見面,就請他們到國內看看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有時使人為難。

(7)三年困難時,王匡指示新聞幹部要報導成就也要報導缺點,我沒頂住,我只指出要使人覺得只是前進中的缺點,不要光報導缺點。應該理直氣壯地只報喜不報憂。

(8)1959年務虛會議決定可以報導港英的改良主義的一些政治經濟措施時,我思想不通,認為這是給統治者塗脂抹粉。在會議過程中剛剛港英大事宣傳公務員全面加工資,我們的報紙用全版版面給它登出來。我現在還認為不妥。

二.電影方面

(1)沒有完成打破“紅白界線”的任務。香港電影從業員,有國語、粵語電影界之分。而國語電影界又有“紅白界線”分明的兩個壁壘。1955年廖承志提出要搞渾水,打破“紅白界線”。但,直到1959年沒有完成這一任務。我受到批評,不通。

    造成國語電影界“紅白界線”(左右)分明:有歷史原因,有政治原因,有經濟原因。歷史原因是政治上左右兩派在解放前的上海已存在,解放前夕,他們來到香港,自然也存在著敵我兩個陣營。政治原因是港英反華政策的結果。我解放大軍渡江時,香港進步力量飛躍發展,港英怕得要死,1949年非法封閉了三十九個進步的群眾團體,造成非常緊張的局勢,嚇退了一部分中間落後的人,加上我們那時有五年解放(解放初期)香港的急躁情緒,把群眾工作搞左了,到1952年的三一事件時把我們的一電影骨幹逮捕出境,因此在這時期(1949-1952)起了一個比較大的分化,進步的編、導、演員從右邊靠過來,中間落後的從我們這邊撤離開去,右轉了。經濟原因是國語片有部分市場在台灣,及與蔣幫“建交”的國家(泰、菲),受到蔣幫的鉗制,有些製片商看上這點利益就要表示得“親蔣”了。這樣,就形成了“紅白界線”分明的左右兩個壁壘。而左則以我們領導的鳳凰、長城為中心,右則以少數蔣美分子打進去控制了的陸氏、邵氏兩家公司為活動的基地。這四家公司都擁有自己的編、導、演員。

    粵語電影界就沒有這種現象,歷史上沒有形成兩派(曾於1954年左右發生過一次伶(唱廣東戲的藝人)星(電影演員)分家的問題,那只是電影品種(伶拍歌唱片,星拍對話片)從業員之分,不是政治上紅白兩線之分,後來我們做了工作,沒有分成)。政治上國、粵語電影界都是處在反華的港英統治的環境裡,但,1949-1952年間我們大搞群眾運動,大搞群眾學習毛著時,粵語電影界除個別人外,都沒有參加,當時,我們沒有黨員幹部在粵語電影界,工作做得很少,所以1949,及三一事件,港英兩次迫害進步力量時,粵語電影界未受到影響,沒有出現政治上分化情況,而且粵語電影界未受到影響,沒有出現政治上的分化情況,而且粵語電影界,沒有固定的公司,都是各人自由接受製片家的拍片合同,所以不同政治態度的演員,同在一部影片裡出現的事,常見。經濟上,粵語片百分之七十的市場在香港澳門,百分之二三十在新加坡、馬來亞,蔣幫對他們鉗制不了。這種左右不分,和平共處的情況,1952年以後我們加強了粵語電影界的工作後,也有意識地加以維持。他們自己也沒有尖銳的政治矛盾,都是埋頭拍片。不像國語電影界,有蔣美分子經常搞風搞雨。所以粵語電影界始終沒有“紅白界線”。

    1959年批判了國語電影界這種“紅白界線”長時期打不破後,提出一定要打破,當時還決定了一些具體措施,如放夏夢等主要演員給邵氏公司拍片,歡迎邵氏借用我們的攝影廠,還以張瑛(中聯公司演員)為例,肯定可以“來去自由”。張瑛1955年參加反動的亞洲公司(美蔣分子搞的)拍“半下流社會”的演員,並發表文章罵中聯公司,後來還讓他回公司。

    1959年決定那樣做後,我們也通過我們的發行公司,加強對陸氏、邵氏兩家公司的工作(主要是邵氏公司),邵氏公司一度想用我們的製片廠,馬上遭到美蔣分子攻擊,又縮回去。辛冠潔1962年去港時,曾親自找邵氏公司的導演李翰祥做工作(此人1957年拉走長城公司演員樂蒂,誘騙長城導演蘇誠壽參加偽國慶,現在台灣),降格以求,答應他的妹妹(或是他的母親)出去香港(已去),但,工作結果,效果甚微,迄今無法打破。

    我認為這是敵我矛盾,不同於伶、星分家,是不能調和的,且與美英在香港搞兩個中國的政治陰謀分不開,在港英目前這種政治態度(反華)下,邵氏現有的思想基礎(中間偏右)是不敢和我們多來往,也一時擺脫不了美蔣的控制的,我們的鳳凰、長城也無法退到那樣的程度,使邵氏敢於無所顧慮地來往,至於對陸氏(本人已因飛機失事死於台灣)、邵氏兩公司投資人(華僑)多做工作,加強他們對祖國的認識,加強他們愛國思想,爭取他們在互利的基礎上更積極地在星、馬發行我們的影片(國內出的,和香港製的)是可以的,而且一直是這樣做的,他們(主要是邵氏)一直也發行我們的影片。

    當時(1959年以前),我們過於強調進步公司的利益(邵氏一度壓價買鳳凰長城的影片)和未把美蔣控制他們的公司的活動,和他們本身的政治態度(中間偏右)分開,有時在業務上對兩家公司鬥爭多了一些,這是一種偏差,應該批評,這是對的。但,這種某些具體業務上多一些讓步,和打破“紅白界線”是根本兩回事,而且陸氏、邵氏的資產階級的兩面性,我們也不能忽視。所以1959年那種想法,是右傾的,不現實的。

    至於張瑛那種“來去自由”,是否可以為訓,作為方針定下來,也還值得研究,當然,我也不同意王匡1957年就樂蒂離開長城去邵氏問題提出“去者不留,來者考慮”,把門關死的所謂“方針”。

    (注:邵氏兄弟公司,是走江湖的出身,太平洋戰爭時走私起家,財產大部分在星馬,陸氏繼承父親遺產,留學英國星、馬最大資本家之一。邵、陸兩公司在香港、台灣都有投資,香港比在台灣骰子當然大得多)

(2)影評工作上的右傾:報紙副刊上的影評,有一個時期多從電影技術著眼,少從主題思想著眼(這是完全違反毛澤東思想的),因此發生了以下右傾的錯誤:(1)對進步公司的影片肯定不夠,宣傳不夠,因為進步公司在這方面的條件較差(比邵氏差些)。所以反而對陸氏、尤其是對邵氏的影片肯定的多、宣傳的多,引起了電影幹部和新聞幹部之間的內部矛盾,(2)對美國電影也肯定的多,許多美國影片都在電影技術上被肯定為“可以一看”,造成了違反“反美為主”的戰略方針、宣傳方針。後來經過找電影幹部和新聞幹部幾次座談,明確了影評的政治任務,強調影評要從主題思想著眼,對觀眾才有幫助,這樣才慢慢把影評上的右傾克服。(據當時情況,影評都是來稿多,和記者們匆匆忙忙寫的,並不是有專門的寫影評的人)。平時我也提過意見,未抓緊。

    另外,由於我自己的是非標準還不是無產階級的,所以對林家鋪子這樣的毒草,也分辨不出,看了那些影片,也認為是好電影,所以看到影評上吹捧這些毒草,也未發覺是錯誤。

(3)1958-1961,國內影片出口少,有些出口的影片,港英電審又通不過,所以發行公司(南方)組織過兩次優秀電影展覽(放映周),包括:一次是反映蘇聯衛國戰爭體裁的蘇聯片(都是斯大林時代的),一次是反應我國抗日戰爭題材的影片。其中一定有毒草。當時,這些工作安排,我都是同意的。錯誤應由我負責。

(4)對港英電影審查鬥爭。“三一事件”以後,到1958年都沒有就這個問題和港英鬥爭過,1958年我們組織過一次鬥爭,取得了一定的勝利,如解放軍的鏡頭,打倒國民黨的對話,新舊社會對比度的鏡頭,都能通過了。可是1959年批評“左”以後,廖承志把出口影片最後一關下放到工委,並“指示”不合乎“愛國主義宣傳”方針的,可以主動不放,不送審,為了爭取多放,也可以主動剪掉一些鏡頭。這個決定是右的。1965年又組織了一次反港英電審的鬥爭,取得了更大的勝利,像“革命讚歌”(東方紅未通過),“光輝的節日”之類的影片,基本上不剪鏡頭(好像記得“光”片剪了“打倒美帝國主義”的對話)可以上映了。從這兩次鬥爭的結果看,1959年那種主動不送,或剪鏡頭的決定是錯誤,對英必須有鬥爭。但,當時,我也奴隸主義地執行了。

(5)撤退電影公司的黨員幹部。1959年務虛會上決定撤退鳳凰、長城公司的黨員幹部,也是錯誤的,右傾的,當時,我是照辦了。後來是恢復派幹部進去了。

(6)對電影支部的工作,關心不夠(1957年以前只有電影小組,1957年以後成立電影中心組,1958年成立支部,建立支委)。我幾乎沒有參加電影支委會的會議(支部大會是根本不開的),平時支書匯報,或個別同志談他自己的工作,所以長期沒有發現他們之間有什麼大的意見分歧,或爭論。我1959年受到批評,同志們說我,“事事親自動手,事事向上請示,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做了工作,但,長期發現不到問題(當時指的就是國、粵語有兩套做法,結果是粵語線沒有搞成“紅白界線”分明的壁壘,而國語線搞成了“紅白界線”分明的壁壘。)”這批評我是完全同意的,我是事務主義很嚴重。這不僅是工作作風的問題,也是對人民事業不是極端負責的問題。應該批評。

(7)1961年8月回到廣州不久,為了協助香港電影公司解決劇本荒的問題,(在香港,工委抓過幾次沒有效果,劇本荒很嚴重,壓力很大),曾奴隸主義地執行了王匡提出的計劃,在廣州成立了一個劇本創作組。成立了以後才知道這是一批(5、6人)剛剛摘帽的、或王匡保護過關的右派“作家”,結果,劇本荒沒有解決,反使工委背了包袱。第一階段(1950-1951)已交待,這裡不詳了。

(8)香港電影在國內發行,我也是讚成的,當時,我只想到這是對香港電影工作的支持,當時,也聽說國內有兩種意見,但,我總以為國內觀眾有階級覺悟,會分析,會把香港電影作為反面教材看。也曾想到如國內的報紙能有幫助觀眾認識香港社會的影評配合放映就更好。就是沒有足夠估計到這樣做,客觀上是做了中國赫魯曉夫在中國搞資本主義復辟的幫兇。這是完全違反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指示的。最高指示說“在我國,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還會長期存在。”香港電影可以肯定地說,完全是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的東西,在國內來放映,只有加深反動的資產階級的、小資產階級的思想影響,只有對中國赫魯曉夫在中國搞資本主義復辟有利,對人民是完全無利的。

(9)1958年籌建工人大會堂時,提出各界要參加義務勞動,鳳凰公司有人提出要拍一部大型紀錄片,宣傳香港搞義務勞動。我是不同意的。後來,連籌建工人大會堂的計劃也打消了,改為工人俱樂部。

(10)鳳凰、長城的經營管理,有一套非資本主義經營管理的框框條條,長期沒有改掉,1959年務虛會上提出要打掉,要完全按資本主義經營管理的方法做。我們回去後,解僱(轉業)了三個演員,鬧得滿城風雨,我受到批評,最後賠禮道歉收回成命,弄得很狼狽。1965年又提出來,現在不知怎樣了。這些都是1949-1952之間過左的思想的後遺症,我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辦法加以克服。這固然是我的錯誤,但,廖承志對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有左右搖擺,也不無原因,像這三個演員的處理問題,引起他最後下死命令,說今後電影公司的演員進公司可以由下面決定,出公司一定要他批准。這又哪裡是資本主義的經營管理呢?我倒同意,愛國電影公司,不能完全像陸氏、邵氏那樣資本主義的經營管理,他們可以隨便把一個演員像擠盡了剩餘價值的工人一樣踢出去。我們對任何勞動人民也不能這樣做。所以當時考慮到幫她們轉業。

(11)1960年三反分子廖承志很嚴重地批評香港電影藝術質量太低,要工委的負責同志XXX回去為提高電影藝術質量大喝一聲。當時聽到XXX同志的傳達,我完全同意,於是召集各公司的編、導、演及其他人員,由XXX同志做了一個“為提高電影藝術質量”大喝一聲的報告,並由電影支部佈置各公司結合檢查過去的製作學習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光輝著作《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

    現在檢查起來,當時光提“提高藝術質量”不同時提“提高政治質量”,是有片面性的,香港電影藝術質量固然低,政治質量也很低。當時我也只注意到要提高藝術質量問題,說明我不突出政治。當時佈置學習偉大的光輝著作是非常必要的。

(12)過去廖承志對商報的副刊和電影製作一再“指示”“不怕黃”,“黃比反革命進步(好?)”。有一次鳳凰公司的導演朱石麟對我談起這個問題,我說,光講不怕黃,在電影上宣傳黃是不行的,至少應通過暴露黃的醜態,引起觀眾對黃反感,所以提了“以黃反黃”這個意見。現在看來,也還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的提法,是錯誤的。

三.出版方面

出版工作由唐XX直接向常委XX同志匯報請示多,這裡交待我的錯誤。

(1)經濟觀點嚴重。中華、商務兩個廠的香港分廠,規模也很大,各有工人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員二、三百人。自解放以來,幾乎年年虧損。1954年我同該兩廠的總負責人參加國慶觀禮,有機會參加過他們在北京總管理機構召開的一個會議。會上提到必須打開業務,扭轉虧損。那時,該兩廠還沒有下放,1960(7?)才正式下放給工委。忘記哪一年(1960年以前)商務的負責人和我談起業務,為了扭轉虧損幾年來承印大量的“聖經”(該廠廠長(?)是傳教師),我沒有反對。集古齋(舊書店)大量輸出佛經、鄭孝胥等漢奸的字畫,我也沒有反對。

(2)1958年出版方面大量編印“學習文選”,各種介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經驗的小冊子、宣傳社會主義理論的書……但,1959年反左務虛會上,只准保存“學習文選”一種。我沒有意見,這是右了。

(3)1959年反左務虛,僑務方面再一次強調提出,“只要維持住華文教育,維持住華文,就可以文化交流。”又說,“我們出版、發行‘三國志’、‘征東’、‘征西’……就可以保持住華文、華語了。”因此1959年以後,組織了大量的舊書紙型出口,讓私商翻印發行,這些紙型出口,我一概沒有過問,一定有很多毒草,我有責任。

四.其他

(1)1958年新聞報道大躍進時,新聞幹部對一些大躍進的數字不敢登,提出來問我,我說“對大躍進的報道,要放手,我們的速度觀念落後了,跟不上大躍進,許多數字不能拿常規去理解,是祖國社會主義革命在農業合作化,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等上取得勝利後,生產力大解放的結果,要大膽報道。”因此,個別浮誇的數字是登出去了。1959年反左務虛會上我受到批評,說我宣傳國內建設,頭腦冷靜不夠,很浮誇。我當時的頭腦是熱了一些,有個別不確實的數字,是因為我那樣說過後,登出來的,但,我認為我的話不是浮誇,只是對大躍進的肯定和說明必須大力報道,大力宣傳。當然,頭腦發熱是不好的。

    我回憶了海外十六年的工作,檢查了工作中所犯的錯誤,給黨的事業帶來很大的損失,這都是對黨的事業犯罪。我想到犯錯誤的原因,主要是:我的資產階級的反動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我的立足點沒有移過來;我沒有樹立起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我沒有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沒有認真吃透兩頭;沒有隨時用中央關於海外、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工作,總結工作;總之,我沒有認真讀好毛主席的書,沒有活學活用毛主席的著作來改造自己和進行工作。

    我交待了十六年(包括新加坡一年半)的錯誤,想到我1946年採取對黨犯罪的、不老實的手段混進黨來[2],是決心為黨的光榮事業,為人民的事業,好好工作的。在新加坡,在香港,黨交給我的工作,我都積極熱情地去做,黨的、人民的利益,我都想盡辦法地去維護。我堅決跟著黨、跟著偉大的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可是,十六年來,我不但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許多錯誤,給黨帶來很大的損失。我認罪,再一次懇請黨和人民處分。

至此,看完父親對香港十四年工作的“交待材料”(一)至(五)。我對第五章的香港工作內容有新的領悟:

1.看1959年五十天整風務虛會記錄時不明白的一些事,在這五份交待材料中得以釋疑。比如那時候批對“美帝”“該反不反”、“小便也批”是指什麼?現在知道是指美國軍艦停靠香港補給,水兵在灣仔上岸休息,酗酒後醉醺醺街頭隨地小便;

2.父親的人設更立體了,他會“左”,會“右”,會軟弱,會不服,也會堅持。比如在香港時期父親是負責新聞線和宣傳線的,整風時批了宣傳線,但是肯定了新聞線;而對於港英當局的電影審查制度,父親一直認為反對和鬥爭是應該和奏效的;

3.在交待材料中父親說廣東省領導曾經有“新漢奸”的提法,是針對“走日本”的商人。但在另一份資料中是說“走台灣”。應該是指同一件事,因為都是“呂健康跑來”找他,說“我跑哪裡是國內交的任務呀。”父親寫交待時手邊沒有檔案、沒有任何筆記,僅憑記憶,難免會出錯,我看資料的時候要格外留心和多找佐證;

4.香港工作“左”右搖擺非常厲害,“三一事件”前很多學習班,多數是屬於香港市民因為關注內地解放戰爭的形勢主動組織起來的,父親的工作是和他們保持聯繫,幫助他們,但是被當作“左”批判了;三一事件後,決定不搞學習班了,又被批“右”了;58年宣傳中提“社會主義教育”被批是“左”了;不理會來自港英、蔣幫或者美帝的攻擊,堅持正面宣傳又批“右”了。這樣“左”右不是,如何解釋,只好留待後人研究了;

5.父親被批“事務主義”,如果這是事實,父親被周恩來點名調到北京,擔任他以前的上司的上司(按照港澳工委的架構,港澳工委由廣東省委四個部門領導,再上則是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周恩來看重的是他的“事務主義”嗎?真實情況不得而知,我傾向於認為,周恩來看中的是他忠厚持重、利他的人品。在極端政策滿天飛的年代,需要他這種“平衡”,最好的例子就是“六七暴動”(請參照第九章)。

6.關於香港電影線的一些問題,父親說“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辦法加以克服”,但是當時“廖承志同志對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有左右搖擺”,而且政治上左右兩派電影人在解放前的上海已存在,他們來到香港的同時就帶來了一些無法協調的歷史糾葛,對此,誰又能如何呢?

7.關於電影線,父親還說:我們對任何勞動人民也不能擠盡了剩餘價值之後“踢出去”,“所以當時考慮到幫她們轉業”,可見父親是不服的。他當初站在基層演員一邊努力補救“左”傾處理,即便是受審查時也不“習慣”顛倒黑白,把交待寫成了肯定自己的做法,這樣會被造反派視作態度不好加重懲罰吧,堅持原則從來都是容易得罪人的。

8.在五十天整風後期,領導說“整風前期”採取了過左的做法,父親當時就深受其害。比如交待材料提到,整風的時候對大躍進的宣傳挨批評了,說是“浮誇”。但一來,包括父親任社長的《文匯報》在內,香港左派報紙用的是新華社通稿;二來,在參觀內地人民公社“衛星田”、了解到田裡的白薯是幾畝地堆在一起造假的之後,父親就決定停用新華社通稿。所以我相信父親在“交待材料”裡雖然承認“頭腦發熱是不對的”,實際上他還不是“代人受過”?造成各地爭相放衛星的政策、造成新華社通稿浮誇的根源,其他領導無一人站出來阻止,這些在父親的交待裡自然是無法言說的。

(圖二:母親的便條:“這篇有些參考資料,但吳是在被審查期,一個人千頭萬緒冥思苦想,心情可想而知。有錯漏。”)

當父親被隔離審查,苦澀地回望自己的人生時,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1967年10月14日聯合發出《關於大、中、小學校復課鬧革命的通知》,中小學生終於陸續回到課堂,我也回到小學繼續讀六年級。

這期間,記得我們有學習“數軸”等文化課,不過更多的還是開批判會,寫大字報,吃憶苦飯,搞早請示晚匯報[3],鬥私批修,狠鬥私字一閃念[4],跳“忠字舞”[5]那一套。每當毛澤東發佈最新指示,哪怕是半夜,也會上街敲鑼打鼓慶祝一番。


[1] 在別的回憶材料裡出現過“船走台灣”,不知道以哪個為準。

[2] 混入黨內:吳荻舟入黨不久被捕坐牢近8年,他的入黨介紹人曹正平叛變後被特高科處決,導致吳荻舟在很長時間(1931-1946)處於沒有組織關係的狀態,多次嘗試解決,過程複雜,1946年在新加坡重新編入黨小組活動。直到偶然遇到接替曹正平的嚴啟文,1988年才恢復1930年1月起的黨齡。

[3] “早請示晚彙報”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對毛澤東表忠心的一種軟制度,沒有官方明文規定,但全社會都流行:每天早上面對毛澤東的畫像“請示”一天做什麼,晚上“匯報”做得怎麼樣,後來更加上跳“忠字舞”的內容。

[4] “鬥私批修”、“狠鬥私字一閃念”:文革期間的做法,對照毛主席語錄,檢查自己有沒有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思想行為,開展批評、自我批評和大批判,幾乎是“人人過關”,變成整人的一道程序。所有被審查的對象都要通過“鬥私批修”這一關,群眾如果不滿意,就不能解除審查。

[5] “忠字舞”,歌頌性質的群眾舞蹈,以《大海航行靠舵手》、《敬愛的毛主席》、《北京的金山上》等革命歌曲和語錄歌伴唱伴奏,配以簡單的舞蹈動作。流行高潮在1966—1968年間。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1風聲乍起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1風聲乍起

在香港“六七暴動”五十週年前後,香港輿論稱吳荻舟在“六七暴動”期間力阻狂瀾、老成謀國、是香港的“恩人”、“保護神”、“香港辛德勒”,作為女兒,我雖然覺得有些過譽,還是欣慰的。為什麼他會在極左猖獗的年代作出非同一般的舉措,值得繼續研究。

不過有香港朋友說:“吳荻舟在六七暴動期間因為與造反派意見不一而被‘隔離審查’”,“他和家人的噩運就因為他在六七暴動中制止了幾宗左派的行動,而被他們視為眼中釘。”這些反應使我意識到,海外朋友對國內文化大革命不夠瞭解,即使沒有“六七暴動”,父親也是在劫難逃。

我手上有一本廣東造反派1967年編輯的黑材料,題為《徹底摧毀30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下稱“黑材料”),是由廣東歌舞劇院的造反派組織“革命造反聯合總部”和“東方紅”編纂的,包括前言、後記以及四篇批判文章,共38頁。

(圖一:黑材料《徹底摧毀30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封面)

這份黑材料直指父親任隊長8年的抗宣一隊、演劇七隊是“偽抗敵演劇隊——全銜為偽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抗敵演劇隊”;直指他曾經擔任社長的中國歌舞劇藝社是“當時香港局文委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夏衍、邵荃麟、饒彰風及叛徒左洪濤等策劃下組成的”。黑材料《前言》指出:

全國解放後,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劉少奇,為了實現他篡黨、篡政、篡軍,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他夥同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積極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在文藝界,他把30年代的老搭檔周揚之流安插在重要崗位上,作為他的代理人。並以周揚為首,組成了一個文藝界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推行了一條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把文藝界變成了為他制造反革命輿論的重要陣地。這條黑線,就是資產階級的文藝思想、現代修正主義的文藝思想和所謂30年代文藝的結合。

老奸巨猾的反革命兩面派陶鑄,是劉少奇安插在廣東、中南地區文藝界的總後台。在陶鑄的包庇下,老牌修正主義、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所謂三十年代文藝祖師爺周揚、夏衍、田漢之流的寵兒——丁波反黨集團,解放前是“國防文學”這個資產階級口號的積極支持者和鼓吹者。解放後,他們遵照“劉修”路線的指示,篡奪了廣州地區文藝部門的領導權,成為周揚設在廣州地區復辟資本主義的黑分店。

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洪流,沖刷著一切牛鬼蛇神的巢穴,毛澤東思想的威力,使一切妖魔鬼怪現出了原形。現在,我們將丁波反黨集團的罪惡歷史,從30年代的“抗敵演劇隊”,“中國歌舞劇社”,到解放後的華南文工團……全盤托出,徹底清算。

還有《後記》:

“被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的“祖師爺”周揚、林默涵等視為全國第三文藝中心的廣州,在文藝方面一直被一條又粗、又長、又黑、又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所統治。成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制度反革命輿論的重要基地。

解放前,30年代文藝的“老頭子”夏衍、田漢、邵荃麟及其“副帥”林默涵,以廣州、香港為活動中心,他們搜羅、培養了一批反革命門徒,包括當今留在廣州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如:歐陽山、周剛鳴、華嘉、左洪濤、杜埃、黃寧嬰……早在30年代—40年代就巴結在周揚、田漢、夏衍們的周圍,在“國防文學”的破旗下,從事反黨扶蔣的罪惡活動,此外,還有如丁波、鄭達、李門、符公望、梁倫、胡振表、林韻、徐洗塵、施明新……這一幫從事“新戲劇”、“新音樂”、“新舞蹈”活動的“藝術工作者”,更是靠著田老大(即田漢)、夏衍,靠著“國防文學”這面破旗,幹著為蔣匪幫“党國效忠”的反革命勾當。長期以來,這幫人在政治上執行的是王明、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在組織上執行的是宗派主義,他們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形成一個反革命網,一貫對抗毛主席,一貫攻擊毛澤東思想。他們竊據不同崗位的領導職務,濫用職權,發號施令,對無產階級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充當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急先鋒,這一幫“文藝家”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我們一定要把他們一個個揪出來鬥倒!鬥臭!

為了有助於革命群眾對30年代文藝黑線的批判,我們在極端困難的、人力不足的條件下,收集整理了有關偽國民黨軍委會抗敵演劇隊、中國歌舞劇藝社、中原劇藝社,以及解放初期的華南文工團等的部分材料,著重揭露、批判丁波、鄭達、李門等一夥長期把持、控制廣東的話劇、音樂、舞蹈等藝術部門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從解放前的抗敵演劇隊(1938-1946),“中藝”、“中原”(1946-1949),到解放後的華南文工團(1949-1953),文化局時期(1953年以後)是如何一貫從事反黨、反共、反人民的活動的。

夏衍、田漢、陽翰笙、左洪濤……看到一個個熟悉的名字和給他們扣上的大帽子,不禁為父親捏一把冷汗。看過《蘆蕩小舟》前九章的朋友也許已經察覺到,這些人名都和父親的歷史有緊密關係。而且這本黑材料還只是“清算”文藝黑線,父親的經歷又豈止在文藝界。因此在文革這場席捲全國的運動中,他被扣上五頂大帽子:“叛徒”、“特務”、“國民黨反動別動隊”、“假黨員”、“走資派”,被撤職審查是無可避免的。換句話說,“六七暴動”中他與某些極左派人士的直接衝突[1],只是造成了提早把他撤職查辦、隔離審查。

在父親的一生中,他和廣東省有著深厚淵源,除了1943-45他曾率領演劇七隊輾轉在韶關、南雄的崇山峻嶺抗日宣傳,1945-46年在廣州參加和支援了反對內戰的學生運動、群眾運動[2]外,後來在香港工作十四年,上級機關在廣州,他也頻頻北上開會。1961年他更被調到廣東省委宣傳部[3]任職。1962年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成為主管港澳工委的廖承志的左右手,和廣東省的聯繫從未中斷,熟人特別多[4]。  

曾有一個說法在家人和朋友之間反復討論:“如果他在廣東省工作,文革中的處境會不會好一些?”我個人的判斷是否定的。廣東省在文化大革命中是“重災區”,不說比其他省市更慘烈、起碼也是同樣慘烈。省長陶鑄失勢,父親的一位老領導饒彰風被關押、毒打,在頭頂釘入鐵釘至死。可想而知,如果父親在廣東省遭遇文化大革命,與在“天子腳下”的北京相比只會更糟糕吧。

下面就透過黑材料《徹底摧毀三十年代文藝黑線在廣東的基地》的點滴資訊,看父親在文革期間被審查、遭厄運的必然性和兇險程度:一,把被黑材料點名的部分人物以及他們與父親的歷史交集列表審視;二,看黑材料如何抨擊這些人,如何上綱上線;三,看黑材料直接涉及父親的部分。

人物表[5]

人名曾經任職黑材料批判例部分歷史交集
劉少奇國家主席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為實現他篡黨、篡政、篡軍,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夥同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積極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1959年吳荻舟參加港澳工委五十天整風期間劉少奇曾與會指示;1962年吳荻舟曾參加七千人大會;
陶鑄廣東省省長劉少奇的死黨,老奸巨猾的反革命兩面派,是劉少奇安插在廣東、中南地區文藝界的總後台。吳荻舟為香港工作多次到廣州向陶鑄請示、匯報。
夏衍文化部副部長老牌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祖師爺之一,30年代文藝的老頭子。1944年吳荻舟率演劇七隊參與夏衍、田漢發起的西南劇展,後在香港、北京都有工作接觸。
田漢文化部戲曲改進局、藝術局局長老牌修正主義分子,三十年代文藝祖師爺之一,他組織的“抗敵演劇隊”是不折不扣的國民黨宣傳隊。吳荻舟是田漢參與組建的抗宣一隊/演劇七隊隊長。
林默涵中宣部副部長兼文化部副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在廣州推行一條又粗、又長、又黑、又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路線。獄友,30年代起有工作上的接觸。
邵荃麟文學評論家、作家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以廣州、香港為活動中心,搜羅、培養了一批反革命門徒。30-40年代起有工作交集。
周鋼鳴文藝評論,作家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香港時期關係
華嘉《南方日報》副刊主編反革命門徒。香港華商報關係
左洪濤廣東省人委副秘書長原偽國民黨第四戰區司令、大戰犯張發奎的秘書、屢犯錯誤被罷官、大叛徒。獄友,30年代在桂林重逢並建立工作關係,1946年左洪濤指導演劇五七兩隊在廣州爭取復員。
杜埃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早在30-40年代就巴結在周揚、田漢、夏衍們的周圍,在“國防文學”的破旗下,從事反黨扶蔣的罪惡活動。吳荻舟在港澳工委分管文化電影等,多有合作。
黃寧嬰作家,廣東粵劇院黨總支書記兼副院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香港華商報關係。
丁波中國對外演出公司經理夏衍、田漢寵兒,丁波、鄭達、李門反黨集團,長期執行王明、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路線,在組織上執行的是宗派主義,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形成一個反革命網,一貫對抗毛主席,一貫攻擊毛澤東思想。竊據不同領導職務,濫用職權,對無產階級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為劉、鄧、陶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充當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急先鋒,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丁波任副隊長的演劇五隊1946年在廣州和吳荻舟領導的演劇七隊會合,此後一起工作,一起撤退到香港,中藝成立時,吳是社長,丁是副社長。
鄭達廣東省委宣傳部文藝處長原演劇五隊成員,中國歌舞劇藝社董事/丁波小集團的理論家。演劇隊、中藝關係
李門廣東省文化局副局長,廣州劇協分會副主席屢犯錯誤被我們罷了官的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李門(丁波小集團的重要人物之一)。李門所在“第七戰區政治大隊”和吳荻舟帶領的抗敵演劇七隊駐地同在廣東墨江會館,都參加過“西南劇展”等活動。
許諾廣州市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丁波小集團演劇隊關係
梁倫廣東省歌舞團團長丁波小集團,歷史反革命,特嫌中藝關係
徐洗塵廣東音協秘書長兼廣東民間音樂研究室主任丁波小集團,在演劇七隊任偽少校副隊長。演劇七隊副隊長,“中藝”副社長
胡振表廣東歌舞劇院歌劇團團長丁波小集團,三反分子演劇七隊隊員
施明新廣東歌舞劇院創作室副主任丁波小集團同上
林韻廣州音協秘書長丁波小集團,三反分子。同上
史進珠江電影廠演員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壞分子同上
區夢覺廣東省委組織部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區夢覺曾是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負責人之一。
王匡廣東省委宣傳部部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陶鑄死黨王匡曾是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負責人之一。
歐陽予倩劇作家、戲劇教育家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40年代吳荻舟在桂林工作期間得到歐陽予倩(廣西省政府廣西藝術館)的支持。
陽翰笙劇作家,全國文聯黨組書記、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會黨組書記等黑材料指陽翰笙及以下各人均在北京、上海等地文藝部門擔任要職,1962年3月27日參加了抗敵演劇隊等組織在廣州的一次聚餐會並簽名。30-40年代起有工作交集。
呂復上海人藝副院長同上演劇隊關係,下同。
吳荻舟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組長同上 
劉高林 同上 
唐文銘 同上 
嶽野 同上 
蔣瑜 同上 
趙尋 同上 
周泰威 同上 
強明 同上 
李悅之 同上 
費克 同上 
蘭光 同上 
陳新生 同上 
楊應彬廣東省委副秘書長原偽國民黨第四戰區司令部張發奎的少校參謀40年代開始有工作交集
海風廣東歌舞劇藝院副院長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演劇隊、中藝關係
唐仲芬廣東粵劇院同上中藝關係
胡重華珠影科長同上演劇隊關係
張碧夫廣東話劇團創作幹部同上,摘帽右派演劇隊關係
唐波惠陽專署文教局同上演劇七隊
程季華文化部電影局藝術研究室主任編寫大毒草《中國電影發展史》演劇隊、中藝時期關係
黃佐臨電影導演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黃佐臨拋出為資本主義復辟效勞的所謂“戲劇觀”,得到劉少奇重視,鼓勵他繼續當好反革命復辟的吹鼓手。40-50年代起開始有工作交集
饒彰風廣州外國語學院(現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首任院長兼黨委書記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從1940年代起工作有交集,在香港和新加坡時期是吳荻舟的直接領導,負責解決吳荻舟的組織關係問題。

可以看到很多段落、很多人都“燒”到了父親,特別是歷史交集那一欄顯示出,他的處境多麼兇險。雖然他並不在廣東,但是顯然脫不了幹係。

《黑材料》裡“上綱上線”、言辭淩厲的大批判令人心驚肉跳。所謂上綱上線,是指把大事小事都提到重大原則、政治、意識形態的高度、從階級鬥爭和路線鬥爭的高度、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間誰勝誰負的根本上來指控。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無限誇大問題的做法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深入到社會基層,連小學生也這樣做。人們學會這一套,或攻擊他人,或批判自己,或藉攻擊他人保護自己。這種人,這種做法,今天仍然能看到,餘毒深遠。

第一篇批判文章《是無產階級文化輕騎隊?還是蔣匪幫的文化師?——評抗敵演劇隊》是這樣上綱上線的:

“17年來,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劉少奇通過他的反革命爪牙控制著全國文藝界。在廣東則由劉少奇的死黨陶鑄通過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利用他們偽造歷史、欺騙黨和人民,混進革命隊伍,篡奪了廣東文藝部門各級領導大權。他們狼狽為奸,互相勾結,頑固地推行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與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相對抗,對黨和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1962年3月3日,一個公開掀起“全民文藝”破旗的、具體貫徹《文藝十條》這個黑綱領的大黑會——“全國話劇、歌劇、兒童劇創作座談會”在廣州開場了。”“廣州黑會從準備階段起,始終是在舊中宣部、舊文化部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義頭頭精心策劃下進行的。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反革命復辟事件!”

“戲劇界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大叛徒田漢在黑會一開始就煽動說:‘在這次會上大家把氣一吐為快。’他們煽動曾經受過批判的資產階級分子翻案,在大會小會上‘出氣’,這絕不是為了發洩一下反黨的情緒,而是想達到顛覆無產階級專政,改變我們國家顏色的反革命目的。”

“田漢之流在這個烏煙瘴氣的大會上,居然以‘國寶’自居,趾高氣昂,得意忘形,惡毒攻擊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瘋狂反對我們革命文藝工作者的命根子,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和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用心何其毒也!”

“廣州黑會的反革命氣焰是十分囂張的,不難看出劉、鄧、陶等一小撮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就是他們最大的後臺老闆!”

“這個黑會充分發揮了這個反革命裴多菲俱樂部的作用”,“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資本主義復辟聚會。”

“(西南劇展)演出節目大多是資產階級的生活情調”,“這個劇展不遺餘力地為蔣匪幫歌功頌德,得到了蔣匪的垂青。”

“十個國民黨的宣傳隊,從成立以來,在大叛徒、偽國民黨少將三處處長田漢領導下,他們死心塌地為其主子蔣介石服務,為了保住他們的狗命,他們和國民黨反動派之間的關係親密得很。”

“他們的革命性,就是適應蔣匪幫的政治需要;他們的革命性就是瘋狂攻擊堅持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偉大文化革命先驅、共產主義戰士魯迅;他們的革命性表現在甘當叛徒,是貨真價實的反共反人民反革命。”

“他們宣傳投降主義,宣傳資產階級思想,為蔣匪幫塗脂抹粉,所謂藝術性,充其量就是資產階級烏七八糟的大雜燴。”

“時至今日,一夥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還在狂叫,要他們的徒子徒孫為時代做先鋒,繼續批判對抗毛主席的革命文藝路線。這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鬥爭,是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面對著資產階級企圖實現反革命復辟的陰謀,我們無產階級革命派絕不可掉以輕心。我們一定要高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紅旗。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冷靜頭腦,牢牢掌握鬥爭大方向,堅持大學習、大批判、大聯合,三結合,鬥批改,把30年代文藝和抗敵演劇隊的老底兜出來,深挖批臭。把以周楊、夏衍、田漢為代表的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連根拔掉,叫這個暗藏在革命陣營中的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地下獨立王國的壞蛋們永世不得翻身。”

 “當前我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經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在徹底批判我國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同時,億萬工農兵群眾和文藝戰士向反革命修正主義文藝黑線發起全面進攻。我們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用毛澤東思想進一步揭發、批判、清算30年代文藝黑線的罪行,把隱藏在各個角落裡的一小撮黑線人物和他們的黑後臺、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揪出來,將他們鬥垮鬥臭!”

    “中國歌舞劇藝社在丁波、鄭達、徐洗塵這一夥‘共產黨員’的領導下,形成一個‘獨立王國’。長期以來,他們互相吹捧,互相包庇,解放後,他們又竊據了廣東文藝界的各級領導權,繼續欺騙黨和人民,多年來,他們總以‘革命文藝工作者’自居,吹噓自己所謂‘光榮的革命傳統’,直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了一年多的今天,丁波還厚顏無恥地說:‘到了中藝時期,演出節目比較進步’。”

“北影的嶽野被揪出,上影的齊聞韶被揪出來,廣州的梁倫、胡振表、林韻、施明新也一一被革命群眾揪了出來。像丁波、鄭達這些中藝的領導人更逃不過革命群眾雪亮的眼睛,一個個被揪出來了,這是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是毛主席革命文藝路線的偉大勝利。”

“誰反對毛澤東思想誰就沒有好下場,誰企圖偽造歷史抬高自己,誰就必然會在這偽造的歷史高臺上摔下來,摔得粉身碎骨。”

再看黑材料涉及到父親的內容(提及他的名字或演劇七隊)。除了人物列表中顯示的、吳荻舟的名字也出現在1962年3月27日抗敵演劇隊等組織在廣州一次聚會的簽到簿裡以外,其他提到他的有以下各處:

  1. 被田漢們稱為愛真理、愛光明、愛進步的革命的輕騎隊演劇七隊,在吳荻舟、徐洗塵率領下,奉偽第七戰區司令部之命,前往江西上饒,為雙手沾滿我新四軍將士鮮血的匪徒們演出了《花燭之夜》等劇。
  2. 1941年演劇七隊到桂林演出,得悉“田老大”身體不宜,吳荻舟(原七隊隊長,今在外辦任XX職務)夥同徐洗塵(原七隊副隊長,中共黨員)從隊內抽出錢去買了幾斤豬肉和糕點,並要演劇七隊全體隊員去桂林七星岩花橋附近田漢住宅“慰問”田老大。視叛徒為親人,深度關懷,無限愛護。這是貨真價實的無恥勾當。
  3. 當演劇七隊在桂林演出新年大合唱時,田漢連看幾場,還接見七隊隊員,肉麻地說自己是“擁金派”(當時演劇七隊隊員金辛才在《新年大合唱》中扮演打金錢棒的角色)。吳荻舟、徐洗塵以及七隊隊員感到十分光榮和驕傲。
  4. 徐洗塵夥同吳荻舟找偽第七戰區政治部接受了演劇七隊集體參加國民黨的要求。回到七隊動員大家說,這是被迫的。如果不參加,我們就不便開展工作云云。要每個隊員在一張小白紙上蓋手指模,以資做國民黨黨證之用,手續辦完還認真學習三民主義,並接受國民黨軍委張治中委任的委任狀(隊長授予校級軍階,隊員授予尉級軍階),表示要為蔣匪的党國效忠。劇宣七隊當時沒有地下黨組織,也未經我黨上級同意,徐洗塵、胡振表等人實際上是公開背叛我黨。
  5. 1946年6月抗敵演劇隊五、七兩隊集中在廣州復原,復原後,如果真正願意參加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話,他們完全有可能、有機會、有條件到我東江遊擊區去和工農兵相結合。但是這些長期為蔣匪幫服務的“文化師”不願改變立場,不願意到打擊蔣匪幫的第一線上去戰鬥,他們害怕戰場上的艱苦生活,貪生怕死,於是,趁著復原的機會,在戰犯張發奎的上校秘書、大叛徒左洪濤等人的策劃下,立即溜到香港。到了香港則按照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30年代文藝“老頭子”夏衍、邵荃麟等人的指示,成立了中國歌舞劇藝社。中藝執行的就是一條徹底的投降主義、賣國主義路線!

“中藝”成立於1946年9月10日,父親為第一任社長。他在中藝成立後不久、11

月26日啟程去南洋另有任務,未被黑材料納入“丁波反黨小集團”,但是他所率領的演劇七隊諸多成員留在“中藝”,組成“中藝”的基本班底,後來又大多轉到華南文工團,及後在廣東省各個文化部門發展,成為領導或骨幹。文革中父親為他們寫的“證明材料”,後面會詳述。

    《蘆蕩小舟》第三章詳述了抗宣一隊/演劇七隊八年抗戰的卓絕工作,瞭解歷史事實後很容易察覺這份黑材料的問題,不顧歷史事實,沒有歷史觀點,比如否定國共合作;否定國民黨在主戰場的艱苦抗日;否定美國航空兵支援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等等。此處不做展開。僅舉一個比較輕鬆的例子。

中藝第二任社長、演劇五隊副隊長丁波在《遠征軍中的戲劇兵》中寫過一段話:“(當時)大家都說,如果有這麼一天,每個人都有一輛汽車,將我們的演劇器材和行李裝上,流動全國,那該多麼幸福啊!”“一個美國少校說,等緬甸路打通,我們就可實現的。”

黑材料給丁波這篇文章“上綱上線”:

劉少奇赤膊上陣,公然說文藝工作者“下鄉可以開轎車”,“作家可以在車上吃飯睡覺。”劉修就是要文藝工作者當官做老爺,拒絕深入工農兵。拒絕思想改造。當年田漢及演劇隊的理想,美國人沒有給予實現,蔣匪幫也沒給予實現,而到了劉少奇手下卻實現了。所謂30年代文藝的祖師爺、“老頭子”、反革命修正主義份子周揚,田漢、夏衍們為什麼能長期竊據文藝界的領導地位,瘋狂反對毛主席,惡毒攻擊毛澤東思想,原來他們有個總後台,有個地下黑司令部,這個黑司令就是媚帝、親修的赫禿少奇。”

——且不說把丁波在遠征軍時代發的一個願景,聯繫到二十年後劉少奇的一句話這個邏輯不能成立,在中國人民汽車得到普及、成為第二大經濟體(2020)的今天再看這樣的批判,不禁啞然失笑,文革時的造反派們如今的生活可能比那位美國少校許諾給丁波的好日子有過之無不及吧。更何況丁波想擁有汽車還是為了流動全國工作。

當時全社會都有這種風氣——動不動就上綱上線、不允許不同聲音、隨便把別人定為“敵人”,這種做法廣泛出現在社會生活、政治生活中,文化人、各級幹部、市民群眾、年輕學生包括中小學生,人人自危,誰都有機會上綱、被上綱。文革過後,這種污穢沉澱入中華文化的糟粕裡,屢見作怪。

看過《黑材料》呈現出來的瘋狂時代,兇險背景,應該可以理解本文開頭所寫:不管有沒有香港“六七暴動”,父親都“在劫難逃”。


[1] 吳荻舟和極左人士直接衝突:見第九章“六七暴動”。

[2] 此段經歷見第三章八年抗戰。

[3] 此段經歷見第五章香江歲月。

[4] 此段經歷建第六章初回北京。

[5]人物表的“曾經任職”資訊來源:1.黑材料提供,2.網上信息。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一再反思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 一再反省

      自1967年到晚年,在父親吳荻舟各個時期資料裡都可以找到他對“反迫害鬥爭”的回顧和反省。本節重點講講他的反省對我的啟示,也為第九章作結。主要引用的資料,有些已經在前面各節介紹過,這裡歸納在反省的題目下再次引用,以我2018年分三期發表在香港《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為基礎,包括父親1967年4月至8月的《六七筆記 》,1968年3月18日的《三一八交待》(這是父親被停職後按要求所寫,經專案組反復調查),若干篇幹校日記,還有一份父親晚年接受採訪的記錄,時間是1986年11月14日至16日,地點是廣東省從化溫泉療養院,訪問人是曾任職新華社的劉先秀、邱子江。記錄由劉先秀整理並經父親校對補充(下稱“從化採訪”)。

這是1986年由劉先秀採訪並整理,經過吳荻舟修正的記錄。

(圖一:劉先秀在從化溫泉採訪吳荻舟並整理記錄。)

反省1.“影響了總理下決心”:

    中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曾令港英和北京的關係比較穩定,彼此得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中央下令香港左派陣營不要將內地文革的做法搬到香港,可是1967年5月香港人造花廠爆發工潮時,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已是手持毛主席語錄。

    我在父親的“三一八交待”中看到他對“反迫害鬥爭”最初的認識:

    “5月初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工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工委配合(筆者注:城工委是與港澳工委並行的香港中共地下黨系統,下文中的XX委即指城工委,X委則指港澳工委)。”“而且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因此在會上我說: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工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他的認識本来是比較接近客觀的,但是後來這場鬥爭逐步升級、最終失控。他在1970年9月10日幹校日記裡曾痛心自責:“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是“犯罪”。

    “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指組織三次罷工)、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

    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反省2.“路線鬥爭覺悟不高”:       

    父親自責的另一點是“路線鬥爭覺悟不高”,他在1970年10月3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幹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幹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根據1967年6月12日“六七筆記”記載,“反迫害鬥爭”期間,中央文革派了人到“反英抗暴”聯合辦公室。我也查了相關資料,當時中央文革的關峰、戚本禹、特別是王力幾次鼓動外交部造反派奪權,1967年8月7日王力在對外交系統造反派的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陳’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被稱“王八七”講話,後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8月19日至22日,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周恩來趁此機會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王關戚先後失勢,周恩來重掌外交大權。

    這也正是香港人最不堪回首的幾天,清華街小姐弟20日被炸死,商台播音員林彬24日被燒死。一塊地處邊陲的英國殖民地,被捲入中國內地的“路線鬥爭”或稱“派系鬥爭”,很荒誕卻很真實很痛。       

    “那是有些人奪了外交大權後的事。事件發生前幾天,我被撤下來了。我還在「聯辦」時就看到了那個請示,內容大意是限港英四十八小時內把抓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報告已送到總理秘書錢嘉棟同志處。當時羅貴波去深圳開會(原來我也要去,行李已拿到辦公室,鄭偉榮同志突然通知我別去,說是總理要我留守)。我馬上打電話給錢嘉棟同志,要他把該報告暫時壓下來,過兩三天後羅貴波同志回來了,我馬上報告羅貴波,這樣的報告要陷政府於被動,要他同意把它撤回來。我又打電話給錢,把報告撤回來。可是就在這事發生後一兩天,我就被通知回外辦受隔離審查。回到外辦沒兩三天,火燒英代辦處的事就發生了。後來知道是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反省3.“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

    父親的筆記、交待材料、檢討材料、晚年接受的採訪以及回憶文章互相佐證著香港人被深深震撼的一件事:“700打甘蔗刀”被付運——

    6月27日“提出討論的問題”中有一條是:“提出700打蔗刀問題,我認為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但,先摸清情況”。(“六七筆記”)

    在同一天的《六七筆記》記錄“外貿(部門)彙報”中也有一條是:「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爆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旁注:「我暫止於深圳」(「我暫止於深圳」幾個字顏色不同,估計是截停之後所注)。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三一八交待”)

    “是以華潤公司總經理的名義訂購了出口七百打大鐮刀。當時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我知道是什麼用途否?並說已付運。我說不知道,同時告訴他在未查清用途之前,先不要往下運,到什麼地方就停在什麼地方。待我們查清是準備組織遊行示威用,已運到深圳了,幸好及時截住。否則,如果用七、八千大鐮刀武裝群眾示威遊行,港英一鎮壓,勢必造成流血事件。”(“從化採訪”)

    同一天,在會上“提出”要700打甘蔗刀,但其實已經“急電”外貿部門“要求即付”、而且“刀已在途中”,這明顯是“先斬後奏”。

    不僅有“先斬後奏”,還有“假傳中央指示”。“反迫害鬥爭”中到底有沒有“槍支上岸”?父親在“從化採訪”中談得很具體,相關線索也是可查的:

    “廣州海運局一批護航的槍支被提上岸——這是交通部介紹廣州海運局一位姓齊的科長和一位業務處長向我反映。齊說據船上反映,提取槍支時說是中央指示,問我知情否?並說據說槍支提上岸是準備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和招商局自用。而且要海運局繼續供應武器。海運局不敢決定,報告交通部,交通部認為這是有關港澳鬥爭的事,他們沒有發言權,要問聯辦。我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不能再提供武器。提上岸也要馬上撤下來,並告訴齊等二人,中央如有指示,一定經過聯辦。今後有類似情況,請及時向我(曾任交通部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介紹齊等來找我)反映,我把電話給了齊,並提醒齊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不能離開船。我一面做了緊急處理,一面向總理報告。總理聽報告後很生氣,後來我進一步瞭解,就在那個時候香港《星島日報》刊登了一條消息,說香港政府正在追查招商局從廣州來的船上運香港的、不知下落的一個大箱子。我覺得這與提上岸的槍支有聯繫。如果被查出來那是違法的,港英甚至可以提出控告和查封我們的新華社、招商局、中國銀行。如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大了。像這樣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運武器進香港武裝三個機構,這是違反總理這次鬥爭只能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我們不能設想在這裡打戰的指示。如果鬥爭照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導致武裝衝突,使群眾性的鬥爭發生質的變化,逼得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那就成了中英對立的問題了。”

    此事得以緊急處理,是由於父親1950年代在香港做過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情勢緊急之下想到向他通報,聽取意見。香港方面並沒有經過正常程序報聯辦,屬於自作主張,“假傳中央指示”。

    這些人和事都影響了周恩來做判斷,都是在“逼中央上馬”。“反迫害鬥爭”與內地文革糾纏在一起,周恩來一來要等毛澤東的指示,二來太多事要兼顧,所以他眼看著香港左派陣營存在問題如寧左勿右、先斬後奏、激化矛盾,事態逐步升級,雖然不滿和擔憂,卻又不能果斷制止,直到毛澤東說“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周折最終在內部宣佈結束這次“反迫害鬥爭”。

反省4.“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

    父親在1971年11月30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看到這段日記我聯想到他那兩本1959年整風筆記(輯錄在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節裡)。

    1959年6月至9月,中央把廣東省主管香港工作的幹部和港澳工委幹部集中起來整風五十天。外辦副主任廖承志在會上說:“香港工作不能視為國內工作的一部分,只能作為國外工作。因此香港工作不是準備解放(過去曾經提過,現在絕對不應有了)。”

    施:中央把香港當做反美戰略中的一個棋子。為了服從大局,對香港本地鬥爭有所控制,可是“(香港的同志們)常有委屈感,沉不住氣。”

    黃施明[2]:“58年提公開活動,在個別工作上有左傾冒險,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英,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去年把群眾運動擺了錯誤位置,就必然發展成左傾冒險主義。群眾是一發難收的。”

    “錯誤的根源:(1)不嚴肅對待中央指示。工委下放後就更發展了。(2)當時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後來雖中央批評,但未及時澄清。(3)紀律性差:沒有與幹部反復研究,沒有交底,大量文件放在檔案裡,自己也沒有反復研究。12月周總理等的指示也如此。這是‘自以為是’,以為是老經驗了。這與在外幹部的態度是很不同的。紀律性是太差了,請示報告也太差了。”

    經過整風,與會者“一致同意中央方針,一致同意知道中央方針”。 “一致同意知道”,意味著他們曾被要求明確表態。

    那個年代香港左派陣營中人大多曾參加過抗戰、為建立新中國奮鬥,我的父母以及很多熟悉的前輩都經歷過那樣的歲月,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內地的殖民勢力趕跑了,中共卻決定“不解放香港”,正如父親在日記裡反映出來的那樣,他們忍耐和待機,常常“沉不住氣”。可以想象,樸素的“民族大義”變成“寄人籬下”的委屈情緒,執行“長期方針”就會受到干擾。如果香港左派陣營能夠高屋建瓴,確立自身角色地位,最終在“回歸”這個歷史使命上發揮作用,今天香港的情況一定大不相同。可惜歷史沒有這樣發展。中央長期方針制定之後,仍有一段時期掌握不到分寸;港澳工委曾有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的想法。前者可以理解為新政權、新方針、犯錯和糾偏的正常情况;後者則與长期方針背道而馳,更像是與“反迫害鬥爭”互為先聲後患了。

反省5.“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

    父親的幹校日記涉及一些個人,包括他自己,可以看到個體行為如何深深影響大局。父親1972年3月31日的幹校日記雖然很短,卻令我豁然貫通: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那時他在幹校,白天接受勞改和大批判,夜深人靜卻在為負責打電話的工作人員憂心。從字裡行間我看到兩種為人:一種誠懇厚道,有擔當;一種有私心,不肯負責任。前述“影響總理下決心”、“路線鬥爭覺悟不高”、“迫中央上馬的太多”、“假傳中央指示”,主要反映出整個系統的很多問題,而系統背後的,則是個人道德品格和認識水平之分別。  

指責環境和推卸責任很容易,劍指自己很難。五十年後再看父親的遺文資料,我感謝父親給予我一個簡單有效的標準。

父親1992年5月5日在一個記事簿上寫了一段話:“八十五年前的今天,我來到這破碎的山河,帝國主義列強,驅使南北軍閥年年內戰,災民遍野,盜匪橫行,貪官污吏,欺淩百姓,苦不堪言,真是960萬平方公里,沒有一片土地安寧……”1991年10月9日他給兒女們寫信:“至少我們死前回想起來,總是在新舊世界轉化這個偉大的、從個人‘幸福’,轉化眾人(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偉大的事業中,做了一點事,吃了苦、冒過險而平靜地死去。哪怕這事業要一百年、幾百年才能完成!”

    每每重讀他的話我都淚流滿面,我認為這些話濃縮概括了父親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輩子的心路歷程。新舊世界的轉變尚未完成,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願景仍然令人嚮往。在時代畫給他的框框裡,他慈悲、忠厚又堅韌,一輩子不沉淪,不滑頭,不算计,不世故, “做笨事”(1965年“四清日記”)。距離他的誕生(1907年5月5日)已經一百周年,我們仍然需要這種精神。

一份香港明報的剪報

(圖二:發表在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上中下的“下”)

以上是2018年發表的文章。下面則是2017年接受電話採訪、收到採訪問題之後我自己做的準備。

問1.   爸爸資料裡面說,甘蔗刀已經運到深圳、槍支已經運到香港,你認為如果運到香港,對市民有多大傷害?

1997年前後,那時我和母親一起編寫【吳荻舟】紀念文集,整理父親一些文章、談話,其中就提及甘蔗刀和槍支。2012年我整理父親一本筆記本,就是1967年5月至8月的一些會議記錄,更清楚顯示當年是確有其事,以及他是如何處理。事隔四十五年,又不是第一次看,但是我看到那幾頁的時候仍然感覺到不寒而慄,毛管棟(起雞皮疙瘩,汗毛豎起來)。

香港人都知道當年街頭對抗多麼激烈。據說有1167個真菠蘿,800多人受傷,50多人死亡。1000多個真菠蘿,警方的槍支,如果再加上8400把甘蔗刀和更多的槍支投入那種失控的街頭對抗,我不敢想象會是如何慘烈,肯定是血流成河。

我很感謝許禮平先生在他的文章裏說我父親是香港的守護神,守護神只是一個比喻,父親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不過畢竟是在千鈞一髮之際,阻止甘蔗刀和槍支投入對抗,阻止了一場場血腥廝殺,減少對香港市民的傷害。

問2.   為什麼努力整理爸爸的資料?那要花費很多精力,到頭來很可能費力不討好。

我父親是1992年85歲的時候逝世的。1996-1998年我幫助母親整理出版【吳荻舟】紀念文集,母親來香港,和我同住,我白天上班,有時間就是和母親討論、收集資料、整理。後來母親生病(她已經做了很多資料收集整理,寫了傳記初稿),我就接手,編輯校對聯絡印刷郵寄等等,那完全是出於對父母的孝心。

後來母親一直在整理父親留下的遺稿和書信,我是2010年才答應母親接手所有資料,因為我看到她太辛苦——2010年她已經92歲。但是我沒有計劃如何整理,整理出來做什麼?很多人都說不要搞吧,費力不討好,沒有人要看的。

    2011年2月,余汝信先生通過朋友聯絡我見面,他說需要這方面資料,我說我有一些啊。就這樣開始提供關於1967年的原始資料。他在他的書【香港,1967】裡大量用到這些資料,還在贈書扉頁寫著“沒有你的支持,也就沒有這本書。”後來我陸續有一些發現,他也鼓勵我整理出來,希望有機會用在增訂版。2013年我創辦了電子雜誌連載有關資料。

我知道現在大家還在爭論有關香港1967,而且參雜很多感情、派別之爭。歷史研究是要有賴原始資料、有待感情色彩退卻的,我現在就比較自覺地要求自己重在整理,少評論,旨在把原始資料留下。不單是香港1967的,還有其他時期和事件的。我自己也在整理的過程中,再次認識父親,認識他們那個時代。很值得。

問3,文革很瘋狂,一般大家都跟大隊,做安全性高的事,為什麼他會逆流而上?他做決定的時候估計不到後果,只是憑信念嗎?

    父親是一個很忠厚的人,他認為對的,就會堅持原則。我在看他的資料的時候,發現他這種品格貫穿一生都沒有變。1967年他60歲,人到了這個年紀一般是很了解自己的處境,了解周圍的環境,知道做什麼不做什麼會有什麼後果。多數人會變得圓滑,自我保護。但是他沒有,自從1951年他在香港擔負起一定的領導責任之後,他認定中央的香港方針“長期堅持、充分利用”是對香港好的,他就以這個為標準去處理日常工作。

    在1956年九龍暴動的時候他是這樣做,當時他負責指揮,他們採取的措施是很聰明地調動香港警察去平息暴動,保護香港居民;叫左派機構大家不要到街上,因為外面警察開槍,很可能受到誤傷,只是萬一有人打到上門,可以自衛。他們有些準備。

在1967年的時候,他也是這樣做的。甘蔗刀、槍支,這些很明顯不符合原則,他看見是必然會阻止的。加上他有消息來源,所以可以阻止這兩件事。但是在7月下旬他不同意火燒英代辦處,隨後就被要求“交代問題”,然後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隔離審查。

在1969年,他以敵我矛盾的身份,被下放到幹校,勞動改造,期間他要不停寫檢討,交代問題。我在他寫的1430頁【幹校日記】裡,看到他在極左大行其道的時期,許多次用“極左”這兩個字,他始終認為“那些做法是極左”。即使是在今天看到他這樣寫檢討,寫證明材料,依然替他捏一把汗。他堅持了13年,最後為他平反,肯定他是完全沒有犯錯誤。

除了有堅定的信念和純粹的人格,我想像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可以支撐他這樣做。

問4.爸爸受審查你們都受牽連,你怎麼看那段遭遇。

不只是我們家,很多人家都是朝不保夕,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要把家庭的遭遇擺進歷史中看。我從未抱怨他牽連了我,我一直是努力奮鬥,即使有時候很傻,愚昧無知。爸爸在那個時期也很關心家人,我在他的幹校日記看到他如何掛念我們,千方百計想幫助我們去認識社會,認識自己,靠自己奮鬥。雖然他身陷窘境,自身難保,幫不了多少,但是爸爸熱愛生活的基因,努力奮鬥的人品都傳給我們。

我在爸爸的資料里看到許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試圖重組他的故事。我盡量不帶感情地去做這件事,像醫生給病人開刀,要不然就做不長。那段遭遇對於我們全家應該是刻骨銘心的、一生的精神營養。

以上就是我為電話回復採訪問題前所做的準備,後來又有另一次採訪。據說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錄音師、一位高大男士每次看到我說父親被審查那段時期“甚至不知道我的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流淚,這倒令我始料不及和感慨——對於有過“文革”等經歷的內地人,這是很平常的事吧?很多家人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斷絕關係呢。只有一輩子生活在正常社會的人,從未受過這種委屈的人才會被這樣一句話觸動內心啊。


[1] 黃施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香港從事左派政治活動。1948年城工委書記,1956年海外工委秘書長。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7兩封家書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7 兩封家書

除了證明材料、交待材料,我手邊還有逾百封父母和家人親朋的通信底稿、申訴信底稿。那年月,沒有影印機,他們經常使用複寫紙,甚至用抄寫的辦法留底。寫什麼都寫草稿、留底,反映了他們是多麼小心翼翼的人,因為那個年代,說錯話後果會很嚴重。不過正因為他們小心留下底稿,多年後,我知道了許多以前不知道的事。 

本篇整理了父親吳荻舟寫給母親張佩華的兩封信,一封是1970年從幹校寫給母親的,當時母親在湖北咸寧文化部的五七幹校勞動改造。在信裡他回顧了1967年中國的種種極左現象,只是部分內容涉及香港1967,但是對瞭解1967的背景十分有幫助。父親在很多信件或者筆記裡都有涉及相關內容或者反思,不過到目前為止,在我已經閱讀的資料裡,這封信比較全面地體現其處境以及看法。另一封有第1、2和6、7頁,沒有3、4、5頁和結尾,根據信中一些家事內容判斷,寫信時間是在1973年3月期間,在6、7頁裡提及“六七暴動”以及他當時的處境,所以也把有關內容一並放在這裡。

這是吳荻舟的一封信的手跡

(圖一:吳荻舟給張佩華的一封信首頁。)

父親寫給母親的信(1)

1970年4月19日,父親給母親寫信,應母親要求談談“極左思潮67年在北京氾濫時有些什麼樣的具體表現”。當時父親在國務院直屬口(寧夏)平羅五七學校勞動改造,接受政治審查。六十幾歲的人了,負責全班內務,挑水、打掃,同時管理全營的菜窖,天天倒騰白菜蘿蔔大蔥。在寫信這天的日記裡,他說:“13-18日病了,渾身疼痛,鼻子又長了癤子,走路都震得很痛。”同一時間,母親是在湖北咸寧文化部幹校勞動改造,她也五十多歲了,扛著鋤頭下到齊腰深的湖水裡,踩著淤泥“圍墾造田”。

父親在信裡說:

(1967年北京極左思潮)最高潮是5-8月,這期間,我的注意,主要集中在港澳反迫害鬥爭上,幾乎脫離運動,後來又住進外辦去了,那就根本與運動隔絕了,所以這次參加單位批極左抓“五一六”運動,許多事情,聽來,就像聽新聞一樣。

1967年春秋之間,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革命群眾組織(指沒有壞人插手、而自發出現的),由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掌握(領導),便出現了一股“左”的、派性的、無政府主義的行動,所謂的革命行動,其實指導思想就是小資的“左”傾思想。當時,我們也覺得許多過火行動都被自封為革命行動,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幹,一個團體的領導人說了就算。其實許多提法都離開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違反了毛主席的戰略部署,離開了黨的、無產階級的政策。他們經常愛唱這樣的一句話:“造反就有理”。好像只要造反就有理,這是錯的。這句話實際是反馬克思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馬克思說的“造反有理”,是對資產階級、對反動統治造反有理。在今天的社會主義祖國,就不能籠統這樣說了,必須說“對反動派造反有理。”

    由於當時有些群眾、群眾組織在小資產階級的這種極“左”的思想指導下鬧派性,強調自己是革命的,強調自己的這一“派”是革命的,不管黨的政策,不用毛澤東思想去分析自己的行動,固執地說自己的任何行動都是“好得很”,“革命得很”,所謂“唯我獨革”,把別人都看做“老保”。對自己的行動不加分析,對別人的行動也不加分析,總是把自己說成革命的,把別人的都說成是不革命的,保皇的。

    本來,一個好人犯了這種認識上的錯誤,經過支左人員、軍工宣隊一幫忙,兩方坐下來一學習,開個學習班,提高了路線鬥爭覺悟,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多檢查自己,別人的缺點錯誤讓別人自己講,在毛澤東思想基礎上統一起來,兩個革命組織就聯合起來了。可是派性作怪,硬不肯聯合,有些小資產階級的領導人,一時面子問題,覺得自己一貫革命,忽然要自己檢查某些行動是錯的,或反動的,他就不幹,就堅持,就硬不與別人坐下來談,硬要別人向他靠攏,這種人當時愛唱“以我為主”的聯合,否則不幹。或則,談條件,聯合就要一邊一個,爭論不休,結果也是聯合不起來。

這些是指那些未受五一六分子所掌握把持或被五一六利用的,只是小資思想作為指導思想的革命組織而言。當時我記得中央強調雙方都是革命組織,一碗水端平,就是指這樣的革命組織(如果有五一六把持的又當別論了)。

    當時,社會上曾出現過以下這些具體表現,極左思潮的具體表現(行動上表現出來的):強調“群眾有自己的領導”,“不要党的領導也可以革命”,“把所有的領導幹部都靠邊站,由群眾安排”,“砸爛一切機關”,“亂揪一陣”,“一切群眾說怎樣就怎樣”,“甯左勿右”,“燒英代辦處”(這行動可能有五一六分子在插手),“衝檔案找黑材料(不是五一六反動分子指揮下搶國家機密,如果是為搶國家機密,那就是五一六反動分子之所為了)”,不願意聯合,搞武鬥,抄幹部的家,鬧派性,搞打砸搶等等。

    這些小資產階級思想指導下,社會上出現一股極左的風氣,到處出現上述的行動,這就是極左思想氾濫的潮流,就叫做“極左思潮”。

    這股思潮影響極廣,不僅許多領導人階級鬥爭、路線鬥爭覺悟不高、毛澤東思想不起統帥作用(口頭上也說毛澤東思想掛帥)的革命團體受到影響,怕做老保,怕右傾,跟著起哄,一些個人也受到影響,怕做老保,怕戴右傾帽子,於是也跟著走,認為左比右好,於是看問題,定調子寧可定高點,甯左勿右,左比右好的思想狀態也出現了。於是明明看不順眼的、覺得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事,也不敢提意見了。自己也跟著走,這是受了社會上那股極左思潮影響。

    以上是指單純的、根源由於小資產階級世界觀未改造而產生的“左”的思想,互相影響形成一股風氣(潮流、極“左”思潮)而言。這些思潮影響下的上述行動,當然是干擾了毛主席的戰略部署,當然是錯誤的。

    一些革命群眾組織的這種極左思想,被五一六反動集團抓住作為掩護,有的安排了它的人,推波助瀾,有的,它就通過接近它的某些個人,壞人作為它在該革命組織中的代理人,利用群眾在那裡搞風搞雨。這就複雜化了,這個革命組織的行動,就不是單純的由於小資產階級“左”的思想指導幹出來的了,而是夾雜著五一六反動分子別有用心搞出來的因素了,它的目的是破壞文化大革命,破壞文化大革命的成就以達到它復辟資本主義(的目的)。

    當時由於王關戚、楊余付、肖華等五一六反動集團分子未被揭發,許多革命群眾組織、革命群眾都被利用了。

犯極“左”思潮(錯誤)的人,和五一六反革命分子是不同的。因此這次運動的口號叫做“批極左,抓五一六”。“極左”思潮屬於批的範疇,五一六分子就要抓了。批就要查根子,一查根子就把五一六分子暴露出來了,就抓住了。問題就清楚了,比如火燒英代辦處,我們當時就不以為然,這是違反了毛主席的對外政策的,聽說已查出,當時就有五一六分子在場指揮,而絕大多數群眾是受了“極左思潮”影響和對英帝迫害港澳同胞的憤怒情緒下去參加的。

    記得當時到處沖解放軍我們是不同意的,曾寫信給小牛[1],要他千萬不要跟著人去衝。當時我們是不瞭解這是反革命五一六集團妄圖破壞“長城”[2]的陰謀。在5-7月,我在工作上,也感覺到有股“左”的情緒在干擾,受到衝擊,個別問題上我根據過去中央定的方針加以阻止了,但,有的也怕右不敢阻止。這也是受極“左”思潮的影響。

在信的末尾,父親說他正在為了全營戰士及家屬5、6月還能吃上大白菜和圓白菜、大蔥等新鮮菜動腦筋,千方百計保管存菜。

    父親提到的五一六集團是怎麼回事?上網輸入“五一六集團”、“五一六分子”這些關鍵字,約有四百萬條相關結果,有人披露當年的中央文件,有人像寫演義,眾說紛紜,不能盡錄。

簡單來說:所謂五一六反革命集團,原指北京一個名為“首都五一六紅衛兵團”的群眾組織,該組織在1967年8月間曾散發攻擊周恩來的傳單(當時外交部部長陳毅已經被奪權,外交部有一個多月幾近癱瘓)。

  毛澤東在1967年9月8日指“五一六”是一個搞陰謀的反革命集團,應予徹底揭露。1968年中央成立清查“五一六”專案領導小組,曾經發表過針對周恩來的講話(即“王八七”講話[3])並號召外交部造反派奪權的王力、公開說“毛主席司令部只有五個人,這五個人是主席、林彪、陳伯達、康生、江青”,把周恩來排除在外的戚本禹以及關峰[4]先後被當成“五一六紅衛兵兵團”後臺抓起來。楊余付(中國人民解放軍代總參謀長楊成武;空軍政治委員、空軍黨委第二書記余立金、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傅崇碧)也在政爭中被當做五一六分子。

197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的通知》,在全國開展了長達數年的清查“五一六”運動——一場全國性打擊異己的大混戰,數以百萬計的人遭到迫害。直到1974年開始批林批孔,才換了個名堂繼續搞運動。

父親在當時是不知道這些情況的,但是父親小心翼翼把“別有用心的人”和“犯了錯誤的好人”分開,他自我批評:“在5-7月,我在工作上,也感覺到有股‘左’的情緒在干擾,受到衝擊,個別問題上我根據過去中央定的方針加以阻止了,但,有的也怕右不敢阻止。這也是受極‘左’思潮的影響。”批評包括自己在內的“一些人怕做老保,甯左勿右”,還說“在今天不能籠統提“造反有理”——這幾點給我留下深刻印象,即使是在被文革大潮裹挾、不明真相的情況下,他還是與人為善、嚴於律己,有底線和原則。

而在這封信的副本上,有母親1998年2月寫下的批語:“現在讀,很傷心。根本問題是偉大領袖自己“方寸”已變,你再聰明,讀好馬列也提高不了什麼認識,活下來就是運氣了,哀哉!”

張佩華在吳荻舟信的右上角批語

(圖二:張佩華的批語。)

給母親的信(2)

……孔[5]還對我說,外交部(他們上次)的批示已不作數了。這就說明,不能不重新考慮了。我也不怕有什麼別的更壞的結論了。只要重新考慮,就只有一個前途,恢復我的組織生活,但,可能來一個下台的處分。等著吧,一分為二,如果,只是下台,那也就算了,否則,我上告到中央去,我1948年恢復組織關係,工作積極有成績,這是肯定的,而且沒有什麼錯誤,連批評也沒有挨過,相反,一些人對黨犯不少錯呢。比如港澳辦公室的那些人,燒英代辦處,羅貴波是親手炮製之一,七月的一次同類性質的東西,我都提出相反的意見把它從總理的秘書那裡撤回來,他們的陰謀未得逞,這點總理不能不知道,我已揭發了。寫了材料。所以支部才說,“吳在港辦是沒錯的”,那我還怕什麼“不好的重新考慮”可以來臨呢?所以我等著重新考慮,現定星期五談。

  我的藥,不吃有很多天了,一點情況也沒有,我看可以不理它了,最多我隔一些時候服它十幾服,這樣維持它不發(病),什麼事都沒有了[6]

  你的問題解決了,就好了。

  你來信說,怎樣對孩子說(現在只有我的了,你的已不存在難說的問題),我看,也沒有什麼可難說的,他們回來了,我把全部材料給他們看就是了,結論我不接受,就說明一個問題,他們會理解的。拖就拖吧,老是急,我們還想多為黨做幾年,急死了才冤啦!革命,就是要有犧牲,冤枉死的,對黨也不該怨,這是我的思想!……

這是吳荻舟家書其中兩頁,沒有寫信日期。

(圖三:一封有頭沒尾的信,估計寫於1973年。)

  這封有頭沒尾的信告訴我三件事:

  • 父親的審查拖了近十三年,反反復復。但是其實經過幾年的內查外調,支部早已經有結論:“吳在港辦是沒錯的”;
  • “燒英代辦處,七月的一次同類性質的東西,我都提出相反的意見把它從總理的秘書那裡撤回來,他們的陰謀未得逞”,再次佐證直接導致父親被停職的原因。
  • “革命,就是要有犧牲,冤枉死的,對黨也不該怨,這是我的思想!”一邊“不怨”一邊拒絕在歪曲事實的“結論”上簽字,看似矛盾,卻讓我見識到父親對“實事求是”的執著。

[1] “小牛”是我大哥。

[2] “長城”指解放軍。

[3] 王八七講話:指王力1967年8月7日對外交部系統造反派的講話,王力在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陶’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後來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王關戚被當做“得意便猖狂”的“小爬蟲”處理。

[4] 如前所述,王關戚都是中央文革小組成員、文革初期的紅人和幹將。

[5] 孔:指孔筱,和吳荻舟同為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副組長。後來到國家旅遊局任職副局長。

[6] 吳荻舟在幹校患上高血壓、心臟病以及膽結石,幹校撤消前夕批准他回京養病。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4 談話記錄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4談話記錄

六七暴動期間,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中共幹部?北京有沒有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有沒有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就這些質疑,我陸續找到答案。

2012年我曾向當年鬥委會的領導人之一、已故原『新晚報』總編輯羅孚查證六七暴動最後搞到偏離中央、不可收拾,會不會是中央指示傳達不到香港?他是毫不猶豫、斬釘截鐵地回答我的:“沒可能傳達不到。”“當年因為擔心港英當局竊聽電話,北京都是往深圳打電話,我們每天派人上深圳接受指示。”因為事關重大,我特意兩次重複詢問並複述,得到他肯定的回答。

他承認“真假菠蘿”是他們的“創舉”,他說:“當時頭腦很熱,覺得澳門能成功,香港也能。自己是很積極去做的。”“現在看當然是錯的。”甘蔗刀是誰的主意?他沒有說,我不能揣測,不過根據《六七筆記》記錄,是以華潤總經理名義訂購的。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多方查找資料,查出這位總經理的名字:丁克堅——1960年12月至1971年12月在港任職。根據《金堯如回憶錄》151頁記載,丁克堅原屬廣東省公安廳,他6月10日自製炸彈放在北角電車軌上,比7月12日大埔鄉事委員會擺放的全港第一枚炸彈還早一個月。

一份華僑日報1967.6.24的剪報-報導邵氏百五人罷工

(圖一:1967年暴動當時的香港《華僑日報》。網絡老照片。)

羅孚的話,和前述那位當年在新華社負責傳遞消息的叔叔2016年告訴我的內容也是吻合的:“1967年之前,我已經調去新華社做秘書,兩個秘書,還有另一個人。其實就是傳遞消息。先在香港(新華社)背熟,有時候是彙報,有時候是請示。過了關,到深圳再複述。再由深圳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外辦的)鄧強、鄭偉榮。再反過來,在深圳辦事處(就設在深圳海關,和他們熟得很)背熟北京的指示,回到香港複述。這只是工委——中央的管道,還有其他管道,就不清楚了。當時有一件事記得很清楚,利銘澤[1] 找到新華社,說港英(戴麟趾)想和中央談談。本來這是一個可以解決危機的機會,但是北京傳回來的是‘不談’。沒幾天港英政府就大逮捕了。其實當時已經覺得一些做法不妥,但是自己還是要傳來傳去,不容置喙。覺得所傳內容有問題,又不得不傳,假裝不知道,怪怪的。不用上深圳的日子,我也會去遊行,去港督府抗議,去放真假菠蘿。這些都要怪奪權的造反派。”

我問他:“當時周恩來和鬥委會開會,頭頭腦腦都在場呀?”這位叔叔說:“周恩來是有和鬥委會開會,但是執行的不是周,別人也可以開會佈置,具體執行,甚至鬥委會都沒用,有些人只是掛個名,明知被利用。”

“周恩來是有和鬥委會開會,但是執行的不是周,別人也可以開會佈置,具體執行,甚至鬥委會都沒用”——這話令人心驚肉跳,也豁然開朗,叔叔是有政治警覺的人,卻沒有置喙的地位,這也是悲哀。

我在父親的資料裡多次看到歷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交匯,導致在人們沒有察覺的時候,歷史走向意想不到的方向。

我整理了一份1967年6月7日晚父親和廣東、香港來的幹部朱曼平[2]、楊松[3]、馬士榮、呂樹林、劉汝民等人的談話,就佐證了在六七暴動過程中組織指揮運作之不暢。第一次整理的時候,最後一頁缺失,經過在其他紙片之間留意尋找,三年後終於找到最後一頁,比起“大海撈針”還是幸運得多。

以下就是談話記錄全文:

這是吳荻舟1967年6月7日和有關人士談話的內容記錄,是吳荻舟本人字跡。

(圖二:1967年6月7日談話記錄首頁。)

六月七日晚和朱曼平、楊松、馬士榮、呂樹林、劉汝民等同志談話的內容(6月24日記錄)

原來的計劃是總理指示後再務一天虛,統一認識後大家再回去,可是當我知道大家飛機票都買了,也就只好臨走前談談。我趕寫了一個報告,送到錢家棟同志處,趕到民族飯店,已是十一點多鐘,找齊了人,談了約莫四十多分鐘,所談的內容,簡單歸納起來是:

一.傳達總理三點補充指示

大會結束後,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後,總理又單獨和四處的同志談了約半小時,除原則批准了四處那個報告外,還對「鬥爭」做了三點補充指示。

1.這次鬥爭還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用上去,三線的力量不要暴露出來,不要使用。

2.已經打進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不要動,比如飛機場已安上的點子,或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當時是四處同志提出來請示後,總理說)。

3.安在美國機構和船上的點子不要動(向總理報告美國現在在香港有二百多艘小船和二十多家經營這些船的公司,他們是來往香港和西貢[4]之間,過去有些船員拒絕去,都離船,失去了這些陣地。改雇了不屬我工會的船員。請示總理,如果現在還有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也不要動,總理同意),能去西貢的,還要隱蔽下去。

二.關於指揮部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商談的時間比較長,約莫四十分鐘,綜合起來有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指揮部的性質問題

2.指揮部與城工委、港澳工委的領導關係問題

3.指揮部的領導問題

4.上下線通氣問題

其中有不同意見的是第二個問題,有的說指揮部的決定,應由工委或城工委討論批准再上報請示,有的認為這樣行動就慢了。

我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所提關於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提出了以下意見:

1.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構,相當於臨時黨組。北京現在根據總理的指示建立的「港澳辦公室」只是一個辦事機構,參謀機構。這次香港的反迫害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的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是工委和城工委在協商的原則下,各派幹部(當然是主要幹部)參加這個組織,統一領導這次反迫害鬥爭。重大的決定,經過民主集中制,作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便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連報告也可以不寫,只要電話請示。

2.既然指揮部作出的鬥爭計劃,重大鬥爭措施……直接報中央請示,那麼,工委和城工委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他的決定就不要經過四處或工委核轉上級領導,否則,周轉就慢了。(朱說過去是這樣做)

(談到這裡,楊松同志問)那麼,工委和指揮部的關係怎樣呢?過去是每個問題都由工委常委討論決定的。

(馬士榮同志說)今後就不要送四處批准上報,我們堅決貫徹和執行指揮部的決定(當然經中央批准)。

(我說)當然工委、城工委還是應該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勝利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勝利。

(楊松同志說)如果這樣,指揮部那裡有一個辦事的班子呢?不過這個可以利用工委的。

(朱曼平同志說)過去許多決定,還要得到廣州(四處)同意才貫徹下去。時間很慢。

(馬士榮同志說)今後我們不要他們報了,指揮部做了決定,就直接報中央批准,批准後,就直接向下貫徹執行。

(朱曼平同志說)過去上下線通氣很慢,往往要兩三天,才通得下去。

(馬士榮同志說)我們決定派能夠通下線的幹部參加指揮部,這樣就可以解決,這樣就方便了。前一段的確有這樣的缺點,有些決定敵人知道還比下線知道早,行動就很匆忙。這次我們除工會,教育已派了人參加之外,還決定派海員方面的幹部去參加,有些不便直通的我們回去研究辦法解決。

(我說)這樣能解決問題嗎?

(朱曼平同志說)這樣解決問題了。

(談到加強指揮部時,我提意見)過去提五人小組,是不是工委方面請老梁也參加呢?

(這次會上沒有人提到誰為主的問題)

(談到這裡,給“算賬、結賬”打斷了)

........(朱走了)

(楊松同志有單獨對我說)這樣(指指揮部)做,我懷疑鬥爭領導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呢?

(楊說)不要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

(我說)那麼,你回去和老梁老祁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四處的同志已不在場)

(談話過程中還提到一些下線的反映,和根據上次的指示成立的“指揮部”,工委派祁參加,只是臨時的權宜做法)

吳荻舟67.6.24

父親在1967年9月28日一份“證明材料”裡再次提及這次談話:6月上旬,港澳工委、四處的同志聽了總理關於港澳同胞反迫害鬥爭的指示後,臨離開北京的那天晚上(6月7日),我找他們雙方(工委和四處)就建立指揮部的問題協商了一下。後來,我向港澳組的監督小組彙報時,未重視工委的楊松同志最後單獨和我談的幾句。當時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領導力量是弱了。”我問,“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他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最後,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和梁、祁研究一下,報個意見來。”(原話記不大清了,我寫的“紀要”已送鐘XX同志處),我以為事情就完了,工委後來也一直沒有報什麼意見來,可是矛盾倒越來越多了。可見我的政治敏感太差,對待問題又太粗枝大葉。當時沒有看出矛盾來,但同志們卻看到了。

談話記錄中有三點令我頗感意外:1.明明“計劃總理指示後再務一天虛,統一認識”,但是竟沒有按計劃辦事;2. 大家對“指揮部與城工委、港澳工委的領導關係問題”分歧相當大;3.經過父親協調,大家漸漸統一認識,卻又給“算賬、結賬”打斷了。如此不順暢,疏漏這樣多,也難怪父親憂心忡忡。平時架床疊屋的組織系統,在危機處理的時候凸顯混亂。

關於“架床疊屋”,在程翔寫作《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018)期間我們曾經通過電郵交換意見。下面選擇幾段說明一下。

一張表格引自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顯示吳荻舟和冉隆勃對聯辦表述的同異

(程翔《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表格。)

1.關於“聯辦”是不是“暴動的最高指揮機關”。

程翔:整個67暴動是如何組織、指揮、運作的?這是外界無法確切清晰瞭解的,這同中共素來強調的保密作風有關。吳荻舟的《67筆記》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些資料供人們研究。 其一,在吳荻舟的筆記中,經常出現“工委”、“城工委”這兩個組織,也經常 出現“四處”這個稱號,這就為我們瞭解和分析67暴動的組織機制提供了線索。其二 ,筆記明確記載一個稱為“聯辦”的機構的成立情況,這是整個暴動的最高指揮機關。其三,筆記本身多次提到暴動期間的組織協調問題, 足見這個組織不是一個高效率而運作暢順的組織。

我:(聯辦)不能說是指揮機關吧?計劃由工委或城工委提出,周恩來批准。我理解聯辦肯定不是決策的。聯辦是在中間上傳下達,幫周收集、綜合情況和把關,在職責範圍提意見。吳荻舟不是指揮,羅貴波有沒有指揮我沒有足夠資料。吳看到危險,向羅提出解決方法,羅基本都同意,他就執行了,這也不能說是指揮。外辦和外交部還有本身的業務,他們不是只做聯辦的事,都是兼顧的,幾個人互相走位,有時候出現了真空。如果說周親任聯辦主任,那聯辦就是指揮機關了,現在最高就是羅。周不直接和香港來人開會的時候就通過錢收集情況和下指示,有時候讓錢轉達給吳,吳轉達給羅而不是直接指示羅,這些可以說是架床疊屋,有時不暢通,但是也難以想像取消聯辦這一層,香港方面不可能直接聯絡周恩來或者錢家棟,香港甚至不直接打給吳,聯辦其中一個接電話的人是鄧強,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人。因為怕港英監聽,新華社每天派人到深圳給聯辦打電話彙報和接指示,這是當時的環境和固有的做法決定的。而六七暴動的亂,是由本身的性質決定的,誰領導、怎麼領導都不會有好結果。

2.關於港澳工作本身是不是架床疊屋:

程翔:本來,整個港澳工作本身就顯得架床疊屋。早在1959年“50天整風”時期就提出來了。吳荻舟在《50天整風記錄》有以下的記錄:中央外事小組、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外交部、僑委、廣東省委、港澳工委層層架構;統一 意志和獨立見解、理性思維和左傾狂熱、紅色和灰色種種矛盾;緊跟,容易犯忽左忽右、消滅 階級、大躍進、肅反、太紅太暴露等錯誤;自己發揮,容易犯“客觀上與中央對抗”的錯誤。 雖然領導們也從正面評價了香港工作,但是,風雨交加、雷聲隆隆……

我:這不是我父親說的,是我看了許多資料後總結的,如果你認同,可以引用,也可以用你自己的話說。但一定不是“吳荻舟有以下記錄”。

3.暴動期間一些大事件是“荒謬的誤會”還是“擺烏龍”還是“陰謀”?

程翔:由於這些組織架構、指揮運作的問題,在暴動期間很多對全域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其出臺的過程其實是充滿難以理解的“荒謬的誤會”,一些重大的決定原來都是因為整個指揮體系出現問題而造成的難以置信的“擺烏龍”事件。

我:有沒有別的形容詞?文革中的亂,在香港的人是想像不出來的,不是烏龍那麼簡單。假設有人有陰謀,有意瞞天過海自己搞什麼名堂,造反奪權,拉山頭,那都不是“烏龍”可以解釋的。不過我沒有更多的資料研究別人是不是陰謀。

4.吳荻舟資料的可靠性:

程翔:(吳荻舟和冉隆勃)兩人的記載差別相當大。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筆者無法解釋。

我:最難解釋的是組成單位和人員以及下設機構。會不會聯辦港辦不是一回事?冉是不是親歷的[5]?吳是當事人,他的說法比如自己是群眾組組長,有六七筆記、三一八交待材料和從化採訪互相佐證,特別是三一八交待材料,沒有亂寫的可能,如果亂寫,審查結束給他做的結論不會是“歷史沒有問題 ”。他的話是可信的。

5.前線指揮部同他們原先省級領導系統的關係:

程翔:即使當前線兩個基層單位組成“聯合指揮部”,那麼共建而成的這個新組織,他們跟各自的上級是什麼關係,聯合指揮部做了決策之後,要不要經由原先彙報途徑, 即廣東省委一級再轉報中央呢?吳荻舟提出他們可以繞過原有途徑“直接報中央”的建議,實際是架空了同廣東省的原領導體系(過去香港的事務要報廣東省委宣傳部四處及組織部四處),這樣必然導致兩個“四處”的不滿,加深指揮部跟各自的上級產生矛盾和阻力。吳荻舟筆記中記載了曾經有人告了指揮部一狀(6月21日),雖然具體內容我們無從知曉,但相信就是同它顛覆了原先彙報途徑,產生了矛盾有關。

我:吳荻舟也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所提關於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提出意見讓大家討論的。總理還同意連報告也可以不寫,只要電話請示。這是他對總部署的理解,試圖解決上傳下達慢的爭論問題(從會議記錄看上去大家也同意,當然,會上表態同意不等於執行起來沒有意見)。

6.中央“聯辦”的作用:

程翔:到了中央一級,仍然出現兩個彙報系統,一個是吳荻舟所描述的、由吳荻舟經錢家棟到周恩來,另一個是冉隆勃所描述的、由宦鄉經羅貴波到周恩來。雖然最終都是到周恩來,但有些訊息在傳達過程中就有所不同,例如周恩來是否已經批准了鬥爭方案等,吳荻舟就完全在狀況外[6]。另外吳荻舟建議“聯辦”作為一個參謀機構,既不是決策機構,也不承擔前線的具體指揮任務,那麼這個機構的具體作用在哪?是否有點架床疊屋呢?它是有利於或者不利於訊息的溝通和指揮的暢順呢?這些都無法確定。

這些結構上的問題,在正常情況下當中央還能夠掌握強大的管控力時,矛盾就比 較容易克服,但一旦中央的管控能力有所削弱時,例如文革期間主管港澳工作的陳毅 、廖承志都不約而同的靠邊站,問題就會出現(例如誰都可以自作主張)乃至出現擅自提出私運武器的問題。

我:(關於兩個匯報系統)一個可能,港辦、聯辦是同一個組織,冉只是略去了群眾組到羅貴波這條線或者不知道這條線;另一個可能,這是兩個組織。在平時,香港都要通過四處再聯繫外辦。例如吳在香港工作的時候,一次出了事他先上廣州向四處解釋,四處再陪他去北京解釋。省去要四處批准而是直接報外辦報周恩來,可以理解為“戰時”措施。(失控)部分是由於系統問題,但是更主要是文革時期無政府主義、極左的影響下有人個人膨脹吧。

以上我的回應是多年反復研讀父親的遺文而得到的一些印象,不是學術性、更不是權威性的意見,有些意見程翔採納了,有些他有不同看法,是可以理解的。

令人唏噓的是,1967年6月和上述各人談話以及6月24日寫報告的時候,父親還在他的崗位上努力工作,1967年9月28日寫證明材料的時候,他已經因為多次不同意外辦和外交部“造反派”的極左行為而被停職。一支健筆,從此只能寫“證明材料”、“交代材料”或者“檢討書”。

從1967年8月起,父親開始長達十餘年的被審查。年富力強,經驗豐富,工作生涯卻戛然而止。


[1]利銘澤(1905-1983):香港社會活動家,除繼承和發展家族生意外,先後任市政局議員、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副主席、香港大學校董及校務委員會委員、中華總商會名譽理事、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香港代表等職,連同行政職務約90個。他還曾出席第四、五屆亞洲及遠東經濟會議,率領香港貿易代表團訪問西非各國。曾獲得英廷授予“O.B.E勳銜”、“C.B.E 勳銜”和“太平紳士”榮銜以及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授予榮譽博士銜。

[2] 朱曼平:由國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派駐香港,任職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

[3] 楊松:歷任香港工聯會主席,港澳工委委員和新華社香港分社秘書長。

[4] 指越南的西貢,當時美越正在戰爭狀態,香港是美軍補給的據點之一。

[5] 我這樣問的時候還沒注意到,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冉隆勃是港辦主要工作人員之一,後因羅貴波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長期被隔離審查。

[6] 程翔這裡指的是吳荻舟在一篇幹校日記裡說的情況:開完辦公會第二天,他還沒有看到總理批准「反迫害鬥爭總部署」的指示,姜海之流就利用他臨時離開處理另一個問題,未聽到總理最後意見,要他批發一個條子說「總部署已批准,馬上行動起來」。吳堅持總理還沒有批示,而且聯辦是羅貴波負責,他無權批那樣的條子而拒絕了(吳荻舟《幹校日記》1971年8月31日)。後面會再有篇幅引述幹校日記。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2暴動易覽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2暴動易覽

  為了對父親吳荻舟深陷其中、最終導致他離開香港工作崗位的這段歷史有個大致瞭解,我根據父親遺文內容和手邊兩本比較權威的著作做了一個《六七暴動易覽表》。

易覽表第一欄是日期,覆蓋了六七暴動期間和前後。前,是“六七暴動”爆發之前的事件、可謂“六七暴動”的先聲;後,則是餘波、父親事後的回顧和反省。

第二欄是父親遺文內容,摘要自六七暴動期間的會議記錄、政審期間的交待材料、幹校日記以及80年代在從化溫泉接受採訪的記錄、回憶文章等等,按事件發生的時序重點錄入;比如易覽表第一項,是1959年6月-9月在50天整風中中央對港澳工委的批評重點(50天整風記錄已見第五章 香江歲月)。

第三欄是摘要的出處,即遺文/孤本的命名,比如《六七筆記》、《三一八交待》、《從化採訪》等等;

第四欄是背景,包括當時中國內地和香港發生的大事。這部分主要參考余汝信著《香港,1967》(香港天地圖書出版社2013)和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018)以及其他來源的文獻,在此深表感謝,唯內容經過概括縮編,難以一一註明出處,還請原諒[1]。迄今看到的“研究”中,有些人會顛倒事件日期,歪曲事件原貌。在研究歷史時,時序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儘管難免枯燥,還是一一列舉。

筆者正在整理吳荻舟張佩華留下的書信筆記文獻資料。

吳荻舟留下大量書信筆記等資料,涵蓋近百年中國近現代歷史。

(圖一:筆者正在整理吳荻舟張佩華留下的大量書信筆記等資料,它們涵蓋近百年中國近現代歷史。)

事件日期   吳荻舟遺文內容 引文出處      背景
1959.6-9月 中央批評港澳工作:“58年工委下放後搞了不少極左的動作”,“小資產階級的左傾幼稚病,小資產階級狂熱,發展下去是危險的。”“內外不分,搬了國內的一套。”“對敵、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思想本質是右的”,“必須從脫離中央方針上回來”。

 

50天整風記錄[2] 1949-1958新政十年間,內地搞了土地改革、社會主義改造、公私合營、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大大小小的運動,部分香港左派幹部受到影響,特別是58年港澳工委從廣州推進到港澳後,部分人就照搬國內一套,搞一些極左動作,違背中央對香港“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方針,被中央召集整頓五十天(1959年6-9月間)。
1966.5.4 中央同志說,如果你們腦子裡有期待港澳早日解放的思想,對工作就有害。香港作用很大,我們還不想收回來。因為作用大,你們的任務很光榮。 港澳工人五一觀光團談話記錄 1966年4月,香港政府批准天星小輪加價五仙,引發騷亂。香港《文匯報》短評譴責騷亂“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生活”。

5.16中共發出《五一六》通知,正式啟動文革,周恩來明確表示香港不搞文革。

 

1966.12.3-1967.1 1966年冬到1967年春,澳門爆發反迫害鬥爭。從後方到鬥爭前沿,都未受到“左”的或右的干擾。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領導有關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都順利地得到貫徹和落實。最後迫使澳葡書面認錯,答應了群眾提出的全部條件,包括驅逐蔣幫,駐澳門的所謂外交代表機關,禁止蔣幫在澳搞所謂雙十國慶和利用澳門破壞祖國等。 兩次反迫害鬥爭(1974)

 

 

“文化大革命”開始半年。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受到衝擊,廖承志年底住進中南海隔離保護;

11月18日-1967年1月28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警民衝突,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以澳葡政府向受害者認罪賠償結束。期間香港左派“港九各界慰問澳門同胞代表團”前往聲援和取經。

1.18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發表聲明:接管外交部黨委。

 

1967.1.19 當晚李(一氓)把權交出去後,外單位的群眾要組長一級的當權派表態,我表示支持。事後越想越不對頭,一來外辦的權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絕不能奪;二來讓外單位的群眾過問港澳組的工作,無法保密。第二天一早我便去找宣傳組的兩位組長談,他們也覺得昨晚的交權是錯誤的,於是我們發表申明撤銷昨晚的表態。

 

我在兩條路線鬥爭中的一點體會(1972.10.1) 1.19陳毅通知國務院外辦副主任李一氓[3]“趕快把權交出去。”

1.25周恩來接見駐外使館回京人員,根據毛澤東“九九指示”,使館工作人員要分批回國參加文化大革命。

港澳工委後方機關所在的廣東省委第一把手陶鑄被“打倒”,省委被群眾組織“接管”。

1967.4.20 《六七筆記》第一篇,記錄《人民日報》批判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的十點提綱。 六七筆記

 

3.15經毛澤東同意,廣東省軍事管制委員會宣告成立。

3.16港澳工委常委、香港《文匯報》社長孟秋江自殺[4]

3-4月間,中共外交系統掀起批判陳毅高潮,外交部和外事辦公室成立各種“批陳”組織。

 

1967.4.24 國務院外辦批判陳毅:(陳毅)批評我們在港澳宣傳社會主義,學毛著,認為是愚蠢,左得可愛,左得可恨[5],要我們少搞鬥爭,少搞政治學習思想改造。 六七筆記 香港勞資糾紛不斷,如海員、出租汽車、紗廠、水泥廠等。

4.28駐印尼大使館臨時代辦姚登山因印尼排華被驅逐返京,被譽為“紅色外交戰士”

5.1姚登山受到毛澤東和江青接見。

 

1967.5.6 5月初接到港澳工委和廣東省主管四處[6]關於新蒲崗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我提了一個意見送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7]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港澳工委配合。當時認為,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三一八交待(1968.3.18)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5.6六七暴動正式開始。起因是4月新蒲崗膠花廠勞資糾紛,勞方不接受政府調解,遭到防暴隊鎮壓,騷亂由工廠內擴散至社會。流血衝突中工人高呼“毛主席萬歲”、“打倒資本主義”、“打倒港英政府”等口號並高舉“紅寶書”,工廠門口貼滿大字報。有工人代表被扣押。

5.7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召開聲討大會。

5.8日前被捕二十餘人上庭。

樹膠塑膠業總工會率先成立反迫害鬥爭委員會。

5.9以後防暴隊和左派工人、學生、市民連日對峙。更多人受傷、被捕。

5.11北九龍局部地區宵禁。

5.12廖承志向周恩來提交《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

香港逾千人聚集、擲物,敵意升級,燒車燒房,警方動用木彈、催淚彈、飛機等,騷亂中有人受傷並出現第一名死者。

5.15中國外交部向英國提強烈抗議。《人民日報》發表評論「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外交部通知港澳工委、廣東省軍管會:“《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業經中央批准,請遵照執行。”

港督戴麟趾[8]發表聲明呼籲維持和平和秩序。

5.16“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鬥委會)成立。

5.17倫敦英國政府發表聲明,支持港府維持法律和秩序並呼籲雙方理智。

抗議浪潮持續,港督府外抗議人潮和大字報延續多日。

油麻地鬧市大騷亂,逾千人縱火燒車、破壞交通燈及標誌,向警方投擲石塊。九龍西南區宵禁。

5.18北京群眾集會,聲討港英當局。周恩來、陳伯達、陳毅、謝富治、廖承志、羅貴波、王力、關峰、聶元梓等出席。

5.22香港花園道示威遊行遭警察和防暴隊鎮壓,數百人受傷被捕。二戰後港島首次宵禁。原香港三聯書店總經理蕭茲[9]在帶領左派群眾遊行時被警方打得血流披面。

 

1967.5.23 總理在北京召集港澳工委負責人和四處負責人開會,明確指出“不能在香港打仗,這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但“文革”左的風吹下去,分寸便難掌握了。

 

從化採訪(1986.11.14) 5.23鬥委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1967.5.24-27 外辦與外交部成立了聯合辦公室,處理反迫害的有關事務。辦公室主任是羅貴波[10],下設三個組,吳荻舟以外辦港澳組副組長身份參加,擔任群眾組組長。首次開會評估敵我雙方力量對比和策略,評估英美在香港的利益等。

周恩來在這幾天關於反迫害鬥爭的主要指示包括:1報導要實事求是,不能言過其實。2情報要及時可靠。3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4不能開殺戒。5這次鬥爭是長期性的,波浪式前進的。6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能採取軍事行動;不能陷中央於被動,迫中央上馬,在那裡打一仗。7這次鬥爭,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的同胞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8“敵人要害部門”的力量要保護,不能使用。9可以去敵性港口的船上的力量不能使用。10提條件要考慮到敵人能接受;要有兩點論,方案不能只提一個。

 

六七筆記/

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的主要指示(寫作時間未詳)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從5月下旬到7月上旬,北京、廣州等地也多次舉行集會遊行聲援香港工人,聲討和抗議港英當局。

5.24港府宣佈緊急法令。公報稱:兩週來共十七人受傷,包括三名警察,一人“犧牲在憤怒者自己的手中”[11]

5.27陳毅在慶祝阿富汗獨立四十週年的招待會上譴責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對香港愛國同胞的鎮壓。

6.1港府警告貼煽動暴亂及違法行為的標語將受到法律制裁。

6.2《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向英勇的港九愛國同胞致敬》。

6.3《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被香港左派視為準備解放香港的訊號。

廣東省軍管會成立了“支持港九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籌備委員會”。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梁威林向港督發抗議電報。

1967.6.5 6月5日起周恩來指定吳荻舟單線聯繫,向周負責。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1978前後)

 

6月初周恩來召見廣州軍區副司令溫玉成等人赴京談關於武力收復香港問題。

6月 5日爆發第三次中東戰爭,後稱“六日戰爭”。這場速戰速決的戰爭對“六七暴動”有微妙的影響。

 

1967.6.6 一個月來,香港資本大量外流,銀行存款銳降,市面銀根緊縮,銀行對放賬都抱戒心。

有傳英國可能採取外交途徑,把交回香港的期限提早。

罷市商人分三種:①誠心誠意,②半心半意,③三心二意。

 

六七筆記 6.6周恩來批評外交部對英照會措辭過左,對香港“反迫害鬥爭”指示:不搞總同盟罷工,不馬上收回香港,合法與非法鬥爭相結合,不能在這次鬥爭中把力量全部暴露。但是要使群眾能隨時響應祖國的號召,要做輿論動員。

港英當局沒想到香港問題引起北京這樣重視。

 

1967.6.7 周恩來指示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

考慮年內搞幾個高潮,有起有落,有主有從,有高有低,波浪前進,迫使港英低頭。

 

六七筆記/

三一八交待

6.7(或6.8)周恩來接見廣州軍區副司令員溫玉成,傳達毛澤東“現在不打”的指示。

6.8左派工人徐田波在黃大仙警署被毆斃。遇難工友還有曾明和黎松等。

6.9香港官方喉舌英文南華早報消息指香港政府打算遞解3名左派人士出境。

 

1967.6.12 中央文革派人來反迫害鬥爭辦公室。

決定加速反映情況,每天通過周恩來外事秘書錢家棟反映鬥爭情況。

從1967年6月中旬起,陸續出現不尋常情況,比如經周恩來同意吳荻舟通知香港鬥爭指揮部,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是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但是6.12“指揮部”直接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連日貼、撕大字報和標語導致很多衝突和停工停航抗議,數百人被捕。警方搜查銀都等左派機構。

6.10香港工人第一回合罷工開始(在此前後,不斷有罷工停工行為)。左派機構第一枚土製炸彈被放置在北角電車站,幸而沒有爆炸。

6.12千餘工人召開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大會:隨時投入更大戰鬥。

6.13外交部再提最強烈抗議。

同日港澳工委書記梁威林抗議港府發“遞解令”,警告要“徹底粉碎”英帝國主義在香港的反動統治。

十一個行業停工一天。

 

1967.6.14 如何應對港英遞解左派二十七人出境問題和不同系統分工有矛盾的問題;決定派人去廣州。

討論港澳工委和鬥爭指揮部的關係。

 

六七筆記 6.14全國總工會匯一千萬元支持香港採取罷工、罷市、罷課等手段與港英對抗。

周恩來派姚登山到廣州處理香港問題。

1967.6.16 港府如何解讀《人民日報》社論:①中共不會全心支持六七暴動,②可能拖幾個月,③5.22後象徵性罷工,小而令人頭痛。港府並指示各教會作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評估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六七筆記/ 6.15港府新聞處公報稱搜查並吊銷左派戲院的牌照。

6.17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發言人,抗議港英“挑釁”並嚴重警告。

 

1967.6.19 香港如何處理罷工工人:全體解雇,先開除頭頭和積極分子,其他接受登記復工。

評估鬥爭形勢,部署鬥爭策略,提出不應把勝利條件放在軍事行動上。

 

六七筆記 6.20鬥委會決定為“徐田波、黎松、曾明三位烈士治喪”。
1967.6.21 香港城工委張X告鬥爭指揮部一狀。

 

六七筆記
1967.6.22 港英策反和鬥爭指揮部存在的問題。 六七筆記 6.22港英突襲樹膠塑膠業總工會時工人諸永山被槍擊身亡。

 

1967.6.23 工人諸永山被打死;評估美國在香港的軍事活動、對六七暴動的態度;評估中共在香港新界和學界的實力。 六七筆記 6.23二十多個工會發表《聯合大罷工告各業工友書》。

6.24周恩來接見贊比亞總統時強烈譴責英帝國主義對香港愛國同胞的殘暴鎮壓。

 

1967.6.26 灰線暴露問題;罷工罷市引發的對港供應問題;是否期租船、瓜果船、轉口貨船一律不去香港等。

香港鬥爭指揮部宣佈全港長期性罷工。

六七筆記/

證明材料(1971.10.27)

6.24香港第二回合罷工,20個工會工人聯合大罷工。

6.25鬥委會號召更大規模的罷工、罷市和罷課。港九三十二間左派學校聯合停課一天。

6.25港督戴麟趾回國“度假”,臨行前表明港府有能力令香港恢復正常。

6.26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向英國駐華代辦提交照會。

 

1967.6.27 有人提出“為了積極支援我們的抗暴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吳荻舟意見: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向吳荻舟查詢,吳荻舟指示截留在深圳。

 

六七筆記/

三一八交待

6.27港府發言人稱左派的“大罷工”失敗,改為採取種種威嚇手段。
1967.6.28 周恩來指示:長期鬥爭,政治鬥爭,當地鬥爭的方針不變。

討論暴動以來香港經濟,銀行存款被提取佔總存款四分之一。

記錄聯合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周恩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有一天爭論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吳荻舟考慮到這是違反周恩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六七筆記/

318交代材料/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6.28《文匯報》稱“港英在政治上、文化上、經濟上(特別是經濟上)遭受到空前沉重的打擊”,“繼續下去,(港英)非徹底垮臺不可。”

國務院對外貿易部發《關於立即停止對香港發運貨物的緊急通知》。

正常貿易中斷,內地分批以各省市人民名義送大米給香港。17,000只豬滯留深圳。

6.29港九工商界小販、百貨、糧油、食品、土產山貨、南北藥材、建築材料、出版印刷等五十九個鬥委會宣告罷市四天。

華潤、五豐行等五十九個鬥委會宣佈聯合罷市。

香港《華僑日報》社論呼籲採取緊急措施應對中共發動的罷工罷市。香港輿論普遍譴責暴動,金庸旗下的《明報》也屢屢批評左派的做法。

 

1967. 6.30 暴動存在的問題:核心未建立起來,問題未研究透徹就做決定,頭腦發熱。

 

六七筆記 6.30周恩來召見港辦,提出原方案不切實際,要另擬新方案。
1967.7.1 罷工情況;據反映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員警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辦公會認為這說明香港人心向背。

 

六七筆記 7.4《人民日報》“反英抗暴”第二篇社論,調子降低,但仍鼓勵“鬥爭堅持到底”。

 

1967.7.7 收到的消息:據悉港九邊境各區華籍員警現已全部調離,改由英警幫辦接替。 六七筆記 7.7左派報紙披露有個“四人暗殺名單”,這四個人是徐家祥(時任署理華民政務司)、李福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東亞銀行董事)、彭富華(新界鄉議局主席)、查良鏞(即明報社長,武俠小說大家金庸)。

 

1967.7.8 新界群眾成立“鬥委會”。

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歸納的順口溜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 “聯辦”為此召開批評會。會上吳荻舟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8沙頭角發生激烈槍戰。五名香港警察、一名大陸民兵死亡,八十名港警被圍困五小時。

外辦副主任劉寧一主持討論後歸納新方案為十六個字:香港癱瘓、九龍大亂、陳兵邊境、打破邊界。

7.9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召見英國駐京代辦,遞交照會抗議“沙頭角血腥暴行”。

1967.7.10 沙頭角槍擊事件,提出加強沙頭角鬥爭的政治影響。邊界活動目的是支援主戰場,推動主戰場,不能喧賓奪主。

辦公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認為罷工發展不平衡,是由於思想工作未做好是主要矛盾。

①思想未一致。

②組織還有缺點。

③對敵人、對自己的力量未掌握。

記錄7月中旬,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和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來向吳荻舟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吳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周恩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吳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請示後處理。後來周恩來果然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10/12周恩來談對香港不動武[12]:“在香港動武不符合我們現在的方針。昨天,主席講了,還是不動武。”

7.11新華社記者被捕,外交部和香港新華社梁威林抗議:“一切嚴重後果應由港英當局負責。”

騷亂持續,港府宣佈整個香港島北岸全部宵禁,陸續對部分左派機構領導人和參加遊行示威的群眾、學生展開搜捕,封閉銀都等左派機構,搜查國貨公司等。

7.12首枚炸彈在大埔鄉事委員會爆炸,啟動炸彈浪潮。

7.13《明報》批評左派燒巴士電車、打司機、殺警察不得人心,左派報紙猛烈還擊。北京新聞界千餘人到英國駐華代辦處抗議。

7.14警方搜紅磡勞校。

7.16警方搜銀行職員宿舍。

1967.7.24 評估形勢和實力:海員罷工對海運的影響多大?堅持下去有無困難?為了打擊美帝侵越的軍運,在香港和越南的船,能控制多少?大搜捕有多大損失?(傳說戴麟趾帶了500名單回英國。)

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恩來[13],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吳荻舟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吳荻舟請錢家棟把報告壓一壓。當時吳荻舟已處境困難,在那次和錢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

六七筆記/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1967.9.28)

7.17港府鐵腕“掃蕩”,鬥委會號召“立即行動制裁”。

7.18警方搜華革會。

7.19港英當局判新華社記者薛平入獄兩年。

7.20港府憲報號外公佈立即生效九項緊急規則,例如散佈謠言引起公眾恐慌等均屬違法。

7.21北京軟禁路透社記者。

7.24英國研究在香港設立小型核武以阻止解放軍強行進入,後以不切實際而放棄[14]

1967.7.26 記錄被要求交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7.25警方多處搜到訊號槍、氣槍、鐵枝、鏹水等武器和標語傳單。

7.26一天有八處爆炸。

7.27 曾佈置撤出在香港被運上岸的交通部護航槍支手榴彈,這天接到報告已撤出。

 

三一八交待 7.27大批軍警突襲三間左派國貨公司。
7.27-28 討論對過去鬥爭的看法:

1、過去對英鬥爭是右的,鬥爭也是不狠,小勝便滿足了。

2、過去對大資產階級也是右的。

3、對基本群眾不做工作,過去只做那些上層統戰工作。

六七筆記 7.28廣州軍區會議研究對香港動武的三個方式[15]:中印邊境式;沙頭角式;武工隊式。

7.29軍警對港九各地左派機構展開大規模搜查行動。

7.30又有記者被捕。同日港九各地發現二十幾個炸彈,由軍火專家引爆。

7.31軍警搜查三個左翼工會。

8.4政府強攻左派據點僑冠大廈、新都城等。

 

1967.8.5 吳荻舟被撤出聯合辦公室。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8.5文錦渡邊境有中方搬運工人越境搶奪港英軍警槍械並逼迫港英寫保證書。8.7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發表“八七講話”,煽動紅衛兵衝擊外交部,“奪權”,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肯定香港左派“用一切必要的手段進行自衛反擊”。

 

1967.8.8 外辦開會批判李一氓。周恩來曾說他“一到緊急關頭,就政治動搖”。

 

六七筆記 8.8“鬥委”之一中華書局董事長吳叔同逃到臺灣,獲蔣經國接見。

8.14中國外交部照會英國駐華代辦處,提嚴重警告。

8.17《香港夜報》等三份左派報紙被令暫時停刊。

8.19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

港府查封《香港夜報》等三份左派報紙,逮捕負責人,判囚三年。

8.20香港清華街兩幼童被左派放置的炸彈炸死。

中國外交部發聲明,限港府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三報停刊令及釋放被捕報人。

8.22外交部限期過後,發生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嚴重外交事件。

8.23周恩來批評外事口文革的極左行為(包括火燒英國代辦處);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重掌外交大權。

8.24香港商台節目主持林彬被“鋤奸隊”燒死。

 

1967.8.26 吳荻舟被隔離審查。 8.26周恩來傳達毛澤東指示,隨後王力、關鋒被隔離,翌年一月戚本禹也被隔離審查。

8.28港英警方在港九各地接穫十五宗發現炸彈的報案。一名軍火專家殉職。

8.29發生千人騷亂,警方擊斃一人。搜查發現真假炸彈。

8.31周恩來接見外交部造反派代表和部黨組成員,批評姚登山到處講話作報告,散佈“打倒劉、鄧、陳”,是極左,影響外交工作。

9月只餘零星事件。

9.18周恩來接見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外交部、對外文委的領導幹部時批評姚登山“昏昏然”,“個人主義膨脹”、“非常猖狂”。

11-12月

周恩來召香港工委到北京,滯留兩個月冷靜頭腦,停止暴動。

1968.1.1-3周恩來接見港澳會議代表,正式下令結束暴動。

 

1970.10.3

 

當時思想上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受到極左思潮的干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工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干擾、工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幹校日記
1971.10.24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我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證明材料
1973.6.4 1967年5至8月初,領導派我到港澳辦公室工作時,正是國內外階級鬥爭非常尖銳複雜的時候,當時毛主席黨中央關於港澳的長期方針受到嚴重干擾。一開始,便在香港反迫害鬥爭的方針上發生激烈的爭論。鬥爭的過程中不斷出現形左實右的做法和部署:——不請示訂購700打蔗刀,挪用護航武器,要搞限期照會等等。這些做法嚴重違反中央方針和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指示,將陷中央於被動,我都設法加以截留或撤回來。

 

給廖承志的信
1986.11.14

 

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從化訪問 1978年初廖承志召開港澳工作會議,《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指出:“1967年香港發生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做法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

1984年12月19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撒切尔夫人作為兩國政府首腦在中國北京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97年4月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在《回歸的歷程》中對六七暴動的結論是:“發生於1967年的“反英抗暴鬥爭”是建國以來對中央正確方針和政策的第三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衝擊和干擾。”“群眾是英勇的,路線是錯誤的,責任在中央。”

 

 

以上《六七暴動易覽表》列出的只是我所掌握的碎片而已,供參考和判斷。

[1] 余汝信著《香港,1967》引用大量當時香港和內地各種觀點的報紙報導、內地已公開的資料如《周恩來年譜》和珍貴的廣東省軍管會文件等;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逐日注釋吳荻舟《六七筆記》並收錄吳荻舟其他有關六七暴動的孤本,參考了英、美檔案,亦有後發優勢,參考了前人著作中的重要資訊。另有張家偉著《六七暴動: 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香港大學出版社 2012年)採訪了多位來自港英政府及左派陣營雙方的當事人。我認為,研究“六七暴動”,這三本書必須一起讀。還有更多的書,恕難一一提及。

[2] 如無註明,則第三欄文獻日期同第一欄事件日期,下同。

[3] 李一氓(1903-1990),四川省彭縣東大街人,曾參加長征、任新四軍秘書長。歷任駐緬甸大使,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投入監獄6年,後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常務副部長、中紀委副書記、中顧委等。

[4] 孟秋江:(1910-1967)曾任《大公報》、《新華時報》記者,1941年加入中共,1961年接替吳荻舟任香港《文匯報》社長,赴港前任職中共中央調查部。自殺原因始終不明。百度百科關於孟秋江的詞條裡根本沒提62年以後;維基百科說他“文革受到殘酷迫害”,“遭迫害死於非命,身後沒有留下錢財,沒有子女。”

[5] “左得可愛,左得可恨”是陳毅在1958年批評赴京匯報的港澳工委常委祁峰時說的,亦見於鐵竹偉著《廖承志傳》:“祁峰同志,我看你們頭腦發熱,真是小資產階級的狂熱!你們真是左得可愛,左得可恨喲!”《六七筆記》這一篇顯示,1967年陳毅受到外辦內部極左派的批判,被“翻老賬”。

[6] 四處:根據吳荻舟回憶,香港的工作由廣東省委各部(組織部、統戰部、宣傳部)領導。1956年曾經把三個部合起來,1957年港澳工委成立後分組織處、宣傳處、統戰處、情報處、保衛處。不過三個部各有矛盾,不久又分開。在吳荻舟遺文裡,我看見過“組織部四處”、“宣傳部四處”(1961年吳荻舟曾任宣傳部四處主任),更多的只是提“四處”,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四處是現在“八辦”的前身。坊間也有不同解釋甚至爭論,有待相關檔案解封。

[7] 城工委:香港城市工作委員會,是中共在港澳的秘密工作系統,港澳工委則是半公開系統。

[8] 戴麟趾:(1915-1988)二戰時加入英軍,1950年後在香港任職,1964-1971任港督。

[9] 蕭茲:2019年2月11日在香港逝世,享年93歲,他生前談及六七暴動:“我認為當年為爭取社會公義、反抗港英殘酷鎮壓是正義的,但整個運動過左的行動和目標則是錯誤的。”

[10] 羅貴波(1907-1995):江西南康人,1927年加入中共,贛南蘇區創始人之一。中共建國後歷任軍委辦公廳主任、中國駐越南首任大使、外交部副部長等職務。1970年12月後受審查。文革後曾任山西省省長,省委第二書記。

[11] 5.12第一名死者陳廣生是一名理髮學徒。左派說他是被防暴隊打死,亦有說是被群眾亂石擊中而死,港府的說法顯然是指後者。

[12] 陳揚勇:《苦撐危局—-周恩來在1967》p.354

[13] 此處提及的報告比姚登山插手、最終逼周恩來簽名、導致火燒英代辦的那個報告早一個月左右。根據吳荻舟遺文《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期間指定宦鄉主持“聯辦”辦公會議。宦鄉在一次會上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討論結果通過,交給錢家棟幾天後吳荻舟設法把它撤回。而他很快被撤職,“照會”再次發出,演變成“火燒英代辦”外交事件。

[14] 英國解密檔案,見2017年4月30日香港《蘋果日報》以及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

[15] 葉曙明:《支援香港反英抗暴鬥爭》,http://www.difangwenge.org/read.php?tid=343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六七暴動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六七暴動

  1967年初,父親吳荻舟在外國專家局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時“引火燒身”過關。4月,他所在的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內部開始批判陳毅,廖承志也早於1966年底在周恩來安排下住進中南海“隔離保護”。

1967年5月,香港爆發了“反迫害鬥爭”(不同陣營的人對此有不同稱謂,包括“六七暴動”、 “反英抗暴”、“左派暴動”等。“反迫害鬥爭”是父親遺文以及中共官方沿用的叫法)。記得那些日子父親忙得不可開交,常常幾天不著家。他在一份回憶文章中記述:“我每天晚上用電話把情況報告錢家棟(又作錢嘉東,周恩來兩個外事秘書之一),由他向總理匯報或請示。因為鬥爭很劇烈,我常在辦公室住,有時回家也很晚。”

在香港,年紀稍長的市民至今記得六七暴動,那是香港人一段不堪回首的集體回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最嚴重的騷亂,被形容為一場“腥風血雨”,“香港小文革”。當年負責鎮壓暴動的港英政府副布政司姬達(Jack Cater)在1999年接受記者訪問時,形容六七暴動是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而六七暴動帶給香港社會深遠影響,至今餘波未盡。

我不是歷史學者,不是任何專家,而且1967年時身在北京,年僅13歲,少不更事,不過父親留下大約10萬字“六七暴動”遺文,包括一本“六七筆記”,十幾份“談話記錄”、“交代材料”、“證明材料”、給廖承志和我母親張佩華的信以及十幾篇幹校日記,讓我可以了解一二,近年更集多方之力,對這些彌足珍貴的原始資料逐步深入研究。

遺文部分已经用於文革史專家余汝信的著作《香港,1967》(香港天地圖書出版社 2012),光波24電子平臺的《向左向右》(2013-2016),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2017),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1](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018)以及紀實文學《蘆蕩小舟》(連載中)等。其中《消失的檔案》在香港校園和社區以及北美巡演,在“六七暴動”五十周年的歷史時刻,引起極大反響。

本章嘗試為了解和完全不了解六七暴動的讀者整理概況,盡量詳細。

中共中央在1966年5月明令通知港澳工委,香港不搞文化大革命,可是時隔一年,文化大革命終於還是蔓延到香港。

1967年5月6日,頗具規模的香港人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工人不滿廠方新廠規,怠工抗議,部分怠工工人被廠方開除,廠方並拒絕談判,有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手持《毛主席語錄》聚集。港英政府出動警察鎮壓,引發社會騷動。

新蒲崗人造膠花廠規模頗大,工人在建築物和街道上和手持槍械盾牌的警方對峙。

1967年香港的新蒲崗發生工潮,警方介入鎮壓,與工人對峙。

(圖一:1967年香港六七暴動之始:“新蒲崗工潮”。網路老照片。)

5月12日,六天後,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廖承志向周恩來提交《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準備用輿論和群眾集會聲援被捕者及受傷者,由工會出面向港英當局提要求,新華社發新聞施加壓力——這些做法似曾相識,讓我想起父親在香港工作期間的一些往事(見第五章兩航起義期間發動群眾支援碼頭工人的例子)。

香港工人當年的生活很困苦,他們的遭遇無疑是值得同情的,他們也一直有反殖民主義的傳統。但是由於正值內地“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奪權”如火如荼,香港左派中長期存在的“左”傾思想無可避免受到鼓惑,一朝爆發,他們不再滿足於以前的做法,而是大膽越出中央劃定的“雷池”界線。從當時的標語口號文件措施等來看,至少一部分人意在藉機把英帝搞臭、讓英帝像澳門葡萄牙殖民政府那樣向左派低頭[2]

聲援活動沒有止於香港,5月15日中央批准了廖承志提交的鬥爭方案,15日至18日,

上百萬人在北京的英國代辦處門前示威,北京召開了“北京各界革命群眾憤怒聲討英國當局迫害我香港同胞暴行大會”,周恩來到會。

海報畫面主體是手持毛主席語錄的工農兵和紅衛兵。背景是各大報的版面,配以口號:七億中國人民誓作港九愛國同胞的強大後盾!

北京政府發動人民聲援香港工潮,各大報都發表社論,特別是人民日報6月3日的社論,呼籲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

(圖二:內地鋪天蓋地的鼓動宣傳對香港“六七暴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期間,5月26日,周恩來指示由外交部和外辦、中調部抽調人手成立“港澳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或“港辦”[3]),父親任群眾鬥爭組組長(目前知道還有監督組、秘書組),通過周恩來的外事秘書錢家棟隨時向周恩來報告事態發展。但是在文革特定環境下,當時外交部長陳毅和外辦副主任廖承志被奪權,周恩來也一度被奪權,外交大權旁落於極左派手上。中央對香港方針動搖,內地極左派,香港左派幹部、群眾,幾方面的合力造成“反英抗暴”失控,把“反英抗暴”推向“脫軌”,有人甚至說“要把香港打個稀巴爛”。

6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向英勇的港九愛國同胞致敬”;

6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香港左派大受鼓舞,以為北京在號召大幹一場,著手收回香港,鬥爭步步升級。[4]

7月26日,時隔短短兩個月,由於父親多次抵制極左的做法,他被要求“交代問題”,8月5日,被撤離“聯辦”,8月19日,被隔離審查。

8月23日,北京發生了火燒英國駐華代辦處這一建國以來最嚴重的外交事件。

後來毛澤東指示“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反復,周恩來把港澳工委幹部召集到北京,用兩個月為他們冷卻頭腦,持續八個月的暴動在當年年底落幕,在翌年一月在內部會議正式宣告結束。

經過梳理父親留下的大量資料我才瞭解到,在這場暴動中,父親作為龐大機器裡的小齒輪,作為夾在中央核心和香港前線之間的技術官僚,如何竭力避免香港發生更多血腥殺戮。五十年後,有香港人稱他為“守護神”、“恩人”,我明白這不是他個人的舉措,很多重大的事不是他個人可以決定的,但是我相信在關鍵時刻,他對香港情況的了解、對中央政策的理解和個人品行起了關鍵作用。

這是一個巴掌大的筆記本,沒有封面封底了,只有薄薄幾十頁。

六七筆記是吳荻舟遺留下來的工作筆記,是六七暴動的核心資料。

(圖三:吳荻舟遺留下來的珍貴資料:六七筆記)

下面幾個事例,證明形勢曾如何“失控”以及父親如何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補救:

一、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要搞大規模遊行,準備了一份200多人的骨幹名單。父親得知這個情況之後馬上通知他們銷毀名單,試圖阻止他們上街遊行。他認為這是很冒險的,長期堅持,就要保護這些骨幹,而不是暴露他們。

二、香港左派要求:“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暴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父親並收到外貿部門電話報告:“香港有人訂做700打甘蔗刀遊行的時候用”。父親馬上通知無論如何不能運出去,運到甚麼地方就停在甚麼地方。在那本工作筆記上“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的記錄旁邊,父親注明:“我暫止於深圳”。

三、一批海運局護航用的槍枝運到香港,被拿上岸,並說還要更多。香港左派有人說是“中央有指示”,父親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他一方面向周恩來報告,一方面要他們停運,已運去的要撤回來。經查,這些槍是準備武裝幾個據點作為堡壘與港英政府對峙。

四、父親看到外交部一份報告,內容是限港英當局必須在48小時內把抓我們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當局負責。父親認為這樣的做法會令中央陷於被動,他打電話請周恩來的秘書錢家棟報告周恩來,把報告壓下來。

還記得1959年整風期間黃施明秘書長對港澳工委的批評嗎(見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13節)?1959年整風期間,中央曾批評港澳工委對敵人、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1967年這個情形再次出現而且有過之無不及。

六七暴動由罷工及示威升級到使用香港人俗稱“真假菠蘿”的真假炸彈(共計放置1,167個真炸彈,8,074個假炸彈),暴動期間包括二百餘名警務人員在內八百多人受傷,51人死亡(包括香港警察、英軍、邊境警察和1名中國大陸民兵、左派工人、學生、無辜市民,還有一位電臺主持林彬和他的堂弟被放火燒死),1,936人被檢控,英國檔案資料還記錄了122幢建築物和164架車輛遭到破壞。人命傷亡和財物破壞都寫下香港歷史紀錄。炸彈浪潮等極左做法導致港英搜查工會及左派機構,左派學校以及左派報紙被封。

紐約佩斯大學李榭熙教授看了父親留下的六七工作筆記後認為:“香港左派錯誤地估計了冷戰期間的中英關係,完全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

他認為余汝信著《香港,1967》引用了很多很重要的中方文獻,如果他能諮詢已經公佈的有關這次騷亂的英美外交檔案和許多西方著作,他會更好地理解港督、警察局長和很多香港華人精英鎮壓暴亂的決心和防暴的能力。據他瞭解,當時,大多數的殖民地官員是二戰老兵,曾經在東南亞和日軍作戰,在歐洲和納粹作戰。幾個警察專員都有在塞浦路斯和馬來亞鎮壓共產黨叛亂分子的經驗。一些英籍華人、印度人和倨喀兵(Ghurkhas)[5]在二戰期間服務於英國軍隊,他們裝備精良,訓練有素。事實上,當時港英當局比英國的工黨政府態度更強硬。在等待來自倫敦和北京的外交信號之前已經採取了鎮壓香港左派的措施。

他還認為,“《六七筆記》是非常寶貴的。在高層會議上,中國領導人1967年5月已經決定暫停任何大規模的反英示威。周恩來做出這個指示的時候,香港左派領導和六七鬥委會幹部們都在場,不能說不知道中央的指示。除非我們能在北京和廣州查閱到中國的官方檔案,否則,我們不能夠肯定,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共產黨幹部。《香港,1967》引用了許多香港和內地報紙的社論,在1967年6月和7月下旬,這些言論還是很激烈的和具煽動性的。即使北京的決定能夠傳達到香港,香港左派領導人本身是否能夠保持理性並能夠控制年輕的追隨者?如果可以,7月和8月的暴力衝突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7月和8月的暴力衝突沒能避免。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中共幹部?北京有沒有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有沒有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這些質疑,我從父親的遺文中陸續找到答案。

[1] 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是唯一逐字逐句注釋《六七筆記》的書,如有興趣很值得一看。感謝他引用我的原話:“很多文獻已經公開發表,歡迎各位有心研究者使用,我樂見不同版本的注釋,樂見更多人加入研究。”他在書中指出:“吳荻舟深明中共對香港的方針政策,對香港工作中長期出現的‘左傾’錯誤深惡痛絕。他對文革派生出來的暴動有清晰的記載以及重要的反思。”

可惜余汝信寫《香港,1967》的時候,我還沒有發現《六七筆記》,否則他書中的分析或會有所不同。後來雖然把資料提供給他,他的書卻沒有機會再版。2017年,他曾向我提出“注釋六七筆記”的計劃:

  1. 出版事宜由香港特區中央政策組雷競旋博士與嶺南大學劉智鵬教授與牛津大學出版

社聯繫;

  1. 出版的是令尊的工作筆記注釋版(筆記的原件影印版和文字注釋版);
  2. 注釋工作由我做,你審核,署我們兩人的名字;
  3. 由你寫一個背景說明放在工作筆記之前;
  4. 劉智鵬教授寫一篇介紹文章;
  5. 我可再作一個1967年香港大事記,放在工作筆記之後。

我也同意了他的計劃,但是當他從其他渠道得知程翔在寫,遂通知我撤消計劃。沒機會看到不同版本注釋,我至今感到遺憾。

[2] 1978年初由廖承志主持召開的港澳工作會議所做《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指出:“‘反英抗暴鬥爭’中,實行‘反英第一’、‘收回香港第二’。在香港搞‘同盟罷工’、武鬥,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1997年港澳辦原黨組書記兼任李後的著作《回歸的歷程》代表中共對六七暴動作了一個總結:“群眾是英勇的,路線是錯誤的,損失是嚴重的。”

[3] 在原任職外交部的冉隆勃、馬繼森等人的著作中,提及為六七暴動成立的“外交部港澳辦公室”,和吳荻舟遺文中的“港辦”、“聯辦”一樣,負責人都是羅貴波,任務一樣,但是組成單位人員、領導體制等卻既有重疊也有不同,有撲朔迷離的感覺,不知到底有多少套班子。想要澄清有待原始檔案解封。

[4] 一般認為六七暴動分三個階段:5月為遊行示威階段;6月是罷工罷市罷課階段,之後一段是放置真假炸彈“恐怖主義”階段。

[5] 啹喀兵:啹喀兵最初是在十九世紀初受聘於東印度公司的僱傭兵,之後逐漸演變為英軍一支常備部隊。他們是尼泊爾裔,驍勇強悍候選者年齡介乎17至22歲,身高、體重、胸圍都有嚴格要求,並要通過身體檢查、體能測試和基本英語和數學測試等。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啹喀兵開始隨英軍駐守香港,直至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八章 一九六六 5澳門事件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八章 一九六六

5澳門事件

  一九六六年年底、如火如荼“造反”的一年將盡之時,在還屬於葡萄牙殖民地的澳門發生了“一二·三事件[1]”,在父親吳荻舟留下的一份交待材料裡稱此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當時他是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副組長。以下,是父親交代材料的原文(題目和寫作時間不詳):

這次鬥爭從1966年冬到1967年春。就整個過程來說,從後方到鬥爭前沿,都未受到“左”的或右的幹擾。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黨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領導同志有關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都順利地得到貫徹和落實。所以取得很大的勝利,最後迫使澳葡書面認錯,答應了群眾提出的全部條件,包括封閉蔣幫駐澳門的所謂外交代表機關,禁止蔣幫在澳搞的雙十國慶和利用澳門破壞祖國等。

這次鬥爭中,我在貫徹執行毛主席對外鬥爭路線和上級批准的方案、指示時,注意澳葡每次暴露出來的弱點,同時,也注意澳門群眾平時鬥爭少,經驗不多,起來得慢。因此,既要堅信勝利,又要不急不躁,逐步深入,穩步前進;抓住一切機會發動群眾;進行“逐浪高”的鬥爭,把結束鬥爭的條件逐步提高上去,由各線分別提出,最後歸總(一次發覺高低兩套條件同時出來,馬上建議糾正),在有理有利有節的方針下,達到敢於鬥爭、敢於勝利的最高目的。

比如:我們籍組織烈士出殯來調動群眾,擴大鬥爭規模時,看到澳葡不但不敢阻撓,相反非常怕刺激群眾,下令凡出殯行列所過街道上的澳葡機關一律下半旗,群眾愛國鬥爭情緒頓時高漲起來,便把上述的最後最高的條件提出,取得了勝利。

這次鬥爭是由蔣幫搗亂、澳葡縱容引起,所以鬥爭是壓澳葡取締蔣幫,達到目的,就把鬥爭結束了。

在這份交待材料裡,父親也提到香港的另外一次“反迫害的鬥爭”——香港“反迫害鬥爭”,

香港“反迫害鬥爭”。這次鬥爭中,我雖然有點怕右,但是基本上是堅持了中央關於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長期生存,充分利用,內外有別等等,和周總理關於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不能影響中央的長期方針,不能設想在那裡打一仗,不能陷中央於被動,不能迫中央上馬,還是有理有利有節的一場靠當地群眾力量的政治鬥爭等等。看到一些嚴重違反上述方針和指示的極左計劃、設想、行動時,我都建議當時港澳辦公室的負責人加以撤銷、糾正、阻止了。但是,王力之流一開始便加以破壞、幹擾,並通過他們在港澳辦公室的代理人,直接到鬥爭的前沿去背著周總理把劉寧一、王力之流的黑話傳下去,蒙蔽了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搞起了一股極左思潮,偏離了中央方針和總理指示,如果不是總理抓得早,這次鬥爭必將遭到更大的損失。

當時我聽了香港方面向運貨去港的船上要武器,說是“有中央指示”,我很奇怪,曾對交通部方面介紹來的、廣州海運局來反映情況的兩位同志說:中央有指示,一定是通過辦公室下達,我們沒有下達過這樣的指示,可能是香港方面看到港英屠殺同胞著急了,船上的同志聽到港英屠殺同胞,基於義憤把槍給他們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今後如果再有這樣的事,請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一下。後來,武器建議撤出來了。

現在清楚了,所謂“中央指示”就是王力說的“要搞點槍下去”(記不准,見外交部最近發的批林材料)。

父親由於中途被停職,鬥爭的後續發展和如何結束,他並不知道。

這次的鬥爭目的沒有那麼清晰,而且隨著“文革”的“深入”,極左的影響波及了位處邊陲的香港,事情變得很複雜,連周恩來也控制不住形勢了。曾任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的李後說過:“據統計,在這次事件中共有五十一人死亡,八百多人受傷,五千多人被捕。香港的工人和各界愛國群眾雖然在港英軍警面前表現得很英勇,但作為指導這次鬥爭的思想和路線卻是錯誤的,造成的損失也是嚴重的。經過這次事件,愛國力量受到很大的削弱。港九工會聯合會的會員人數從事件前的二十八萬,減少到十八萬多人。《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商報》、《晶報》五家愛國報紙的發行量由原來佔全港中文報紙發行量的1/3下降到1/10。原來在香港和東南亞享有盛譽的香港長城、鳳凰、新聯三家愛國電影公司,也失去市場,從此一蹶不振。”

這個損失有多慘重,看過本故事第五章《香江歲月》就知道。難怪有一種說法:經過六七暴動,幾十年的努力全部歸零。

五十年後,關於這次“香港反迫害鬥爭”,被揭發出許多材料,許多父親當年不知道的內情,也已經許多專家學者以及傳媒工作者發掘和研究,我會在下一章《一九六七》中詳細講述。

講一下小孩子記得的1966年吧。1966年初夏,我12歲,小學6年級畢業考試後等待升中考試,沒想到等來“文化大革命”,“停課鬧革命”,而且一停就是一年多。我們在學校(北京市西城區青龍橋小學,現在已經併入北京市育民小學)期間沒有發生很嚴重的鬥老師、打砸搶行為,至今老師同學大家見面還感到慶幸。

8月,全國開始“大串聯”,大批南來北往的紅衛兵住進我們學校,教室變成宿舍,桌椅變成睡床。我們則在駐校“軍宣隊”解放軍指揮下幫忙接待:帶紅衛兵登記,領取被褥和餐券等等。我家住的國務院宿舍也有接待紅衛兵的任務,記得那時候來自廣東一帶的學生冬天還穿著單衣,打著赤腳,我們幫忙安排他們到哪裡睡覺、到哪裡吃飯、到哪裡洗澡。

“停課鬧革命”期間有兩件事我一直忘不了。第一件事,我們幾個小孩子在其中一位同學家聊天的時候,她哥哥進來,給我們講解為什麼要組織那麼多個紅衛兵組織。他把一個墨水瓶往桌子中間一放說:“你從這邊看,我從那邊看,就可以知道墨水瓶的全貌。”我有點納悶:為什麼不可以繞著墨水瓶走一圈看清全貌?但是大哥哥振振有詞,我一個12歲的小孩懂什麼?

第二件事,還是那個同學,有一天她主動交待:“我問自己,敢不敢喊反動口號?然後就在心裡喊了——打倒XXX!”。這下子,她為自己惹了大麻煩,不許回家,挨批判,聽別人對她喊:“誰反對毛主席就打倒誰!”這麼多年過去,我記得她的名字,惦記著她不知道怎麼樣了。我不止一次想,她應該是一個有想法不盲從的孩子,她的人生之路恐怕也不會雲淡風輕。

到了10月左右,我們幾個小學生萌生了也要去串聯的想法,擔心北京火車站不讓小學生上車,於是背上背包,打算徒步走到天津,不過半路截了順風車到達天津,從車窗爬上擁擠不堪的火車,睡在椅子底下過夜,到上海打了一個轉。當然,我們也就是湊一下熱鬧,到處看看大字報,我認識了一個新朋友,是位漂亮的南京女孩,通信很久,八十年代她向我求助,我給她匯過錢,後來我去南京還去看她,結果發現她騙了我,這才停止交往,此乃題外話。

近百人的集體照,第一排站立者右三為吳荻舟。

吳荻舟作為港澳小組一員身在周恩來接見現場。

(圖一  1966年11月總理周恩來接見港澳代表訪京團,吳荻舟身在現場,第一排站立者右三為吳荻舟。)

宿舍大院因為名人如雲,很多大人受到衝擊,至今發小們仍在回憶誰家被抄,誰的父母自殺,誰家孩子打死人,抓起來了,誰曾半夜逃到鄰居家躲避追捕。我還記得半夜三更院子大鐵門被砸得山響,各派紅衛兵包圍大院抓人批鬥, 我們只敢躲在窗簾後面張望。

下面是宿舍髮小們的一些難以證實的可怕回憶:

1966年8月份一個下午,一名和善的老奶奶低著頭站在宿舍辦公室門口臺階上,鮮血從她花白的前額上流下來,她是大院髪小的姥姥,也是大院居委會的文化教員,據說她向居民大媽們宣揚了三家村的燕山夜話。我們的一名同班同學(小學六年級)手裡拎著一條軍用白鐵頭帆布紋武裝腰帶,站在可憐無助的老人右手邊。後來這名同班同學說:“那時我們還未成年,難免做一些錯事,蠢事,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不及!”算是認錯吧。

1967年春天一個下午,35中紅衛兵頭子(住本院,姓沈)帶領七、八名紅衛兵,“代表”西城區紅衛兵到院子裡來組織群眾大會批鬥“大叛徒”包惠僧(一大代表、後退黨,歷任內務部研究員、參事、國務院參事)。會場就在我家樓下露天戲臺,會上發言、大喊口號的幾名家屬老太太還動手打了包惠僧幾個嘴巴子。沈一看形勢不好控制,趕緊宣佈散會。回憶者記得包的老伴眼神焦慮站在後面馬路邊上,他說一輩子也忘不了她的眼神。

院裡最先因被批鬥不堪折磨自殺的是2組的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長李琪。然後是也住2組的國務院參事陳達邦,他是抗日英雄趙一曼的愛人、長征女紅軍陳琮英(開國中央五大書記任弼石的夫人)的哥哥,曾在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老黨員。再有是住19組的一機部汽車局彭局長,不堪被造反派折磨在單位跳樓致死。

16組一位髪小的母親從四樓跳樓自殺身亡。

10組閻寶航曾任遼北省人民政府主席,外交部條約委員會主任,全國政協常委,1967年11月被抓,68年5月在審訊中遭腳踢、毒打,陷入昏迷,送院死亡。他老伴高素是大院居委會委員負責到各家查衛生。其兒子閻明復任過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89年後降職使用,到民政部當過副部長,當過中華慈善總會會長,可能還在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當過社長。

不過在當時,我並不知道這些事,母親一再叮囑我和二哥、妹妹不要出去惹禍。

當然,除了“受衝擊”,這個大院本身的能量也是很大的。髪小們記得,文革一開始,大院裡不少大哥哥大姐姐從學校拿傳單回家,比如《三論無產階級造反精神萬歲》等等。大意是天下是革命者的天下,我們不說誰說,我們不做誰做。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我們就是要砸爛一個舊世界,建立一個紅通通的新世界,等等血統論的內容,應該和這個大院的孩子本身的優越感很有共鳴。孩子們接受影響、擴散影響,打倒別人的父母,然後自己的父母也被打倒,一朝當上“西糾”、“聯動”,沒幾天又被抓被關,飽嘗翻雲覆雨的滋味,很多發小的人生都顛三倒四。最後有多少人反思,多少人回歸正常人,不得而知。

我家多次被“抄家”,與香港沾邊的證件和照片大多被沒收或被毀,古典音樂的黑膠唱片只餘一地碎片。父母吩咐我燒書,那都是家裡收藏的中外名著、民間故事和童話,分門別類裝在精美的硬殼紙盒裡。我坐在廚房一角,身後是一座“書山”,燒煤球的大灶燃著熊熊火光,看一本燒一本,看一本燒一本,幾天才把它們燒完。在後來漫長的歲月裡,它們偶爾會閃出來告訴我:“你知道這個故事”,僅此而已。由於當時囫圇吞棗,我不但不記得作者、出版社和年代等等基本信息,連故事也常常混淆。所以我從來不敢“掉書袋”,雖然後來又看了很多書,但是總覺得自己知識結構有缺陷。

[1] 澳門一二·三事件:葡萄牙人十六世紀中葉起獲准居留澳門後,明清政府在澳門繼續行使主權,設有衙門、海關、稅館等。但是1846年葡萄牙駐澳門總督一改百年做法,不單武力驅逐中國政府衙門,更在1887年逼迫沒落的清政府簽訂《中葡會議草約》,從此葡萄牙全面殖民管治澳門。1949年後,中共對香港的方針“長期打算,充分利用”也適用於澳門。一二·三事件幾乎可以說是澳門歷史上唯一一次大規模反對澳葡政府的事件。那年11月中旬澳門離島發生騷亂,起初只是建築工人在華僑盧氏捐出興建學校的三棟平房屋頂上清理危險瓦礫,因為政府並未批准興建學校的規劃,政府派出手持藤盾和膠棍的警察鎮壓,事態擴大,12月3日發生嚴重警民衝突,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由於歷史原因,澳門左派力量比較強,澳葡政府被迫簽了“認錯書”。事後葡萄牙政府喪失了在澳門的管治威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事實上控制了澳門,左派勢力在社會各個階層紮根,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國民黨在澳門的勢力被完全肅清。事件期間,香港左派曾經組織幹部前往“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