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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一再反思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 一再反省

      自1967年到晚年,在父親吳荻舟各個時期資料裡都可以找到他對“反迫害鬥爭”的回顧和反省。本節重點講講他的反省對我的啟示,也為第九章作結。主要引用的資料,有些已經在前面各節介紹過,這裡歸納在反省的題目下再次引用,以我2018年分三期發表在香港《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為基礎,包括父親1967年4月至8月的《六七筆記 》,1968年3月18日的《三一八交待》(這是父親被停職後按要求所寫,經專案組反復調查),若干篇幹校日記,還有一份父親晚年接受採訪的記錄,時間是1986年11月14日至16日,地點是廣東省從化溫泉療養院,訪問人是曾任職新華社的劉先秀、邱子江。記錄由劉先秀整理並經父親校對補充(下稱“從化採訪”)。

這是1986年由劉先秀採訪並整理,經過吳荻舟修正的記錄。

(圖一:劉先秀在從化溫泉採訪吳荻舟並整理記錄。)

反省1.“影響了總理下決心”:

    中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曾令港英和北京的關係比較穩定,彼此得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中央下令香港左派陣營不要將內地文革的做法搬到香港,可是1967年5月香港人造花廠爆發工潮時,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已是手持毛主席語錄。

    我在父親的“三一八交待”中看到他對“反迫害鬥爭”最初的認識:

    “5月初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工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工委配合(筆者注:城工委是與港澳工委並行的香港中共地下黨系統,下文中的XX委即指城工委,X委則指港澳工委)。”“而且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因此在會上我說: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工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他的認識本来是比較接近客觀的,但是後來這場鬥爭逐步升級、最終失控。他在1970年9月10日幹校日記裡曾痛心自責:“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是“犯罪”。

    “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指組織三次罷工)、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

    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反省2.“路線鬥爭覺悟不高”:       

    父親自責的另一點是“路線鬥爭覺悟不高”,他在1970年10月3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幹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幹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根據1967年6月12日“六七筆記”記載,“反迫害鬥爭”期間,中央文革派了人到“反英抗暴”聯合辦公室。我也查了相關資料,當時中央文革的關峰、戚本禹、特別是王力幾次鼓動外交部造反派奪權,1967年8月7日王力在對外交系統造反派的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陳’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被稱“王八七”講話,後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8月19日至22日,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周恩來趁此機會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王關戚先後失勢,周恩來重掌外交大權。

    這也正是香港人最不堪回首的幾天,清華街小姐弟20日被炸死,商台播音員林彬24日被燒死。一塊地處邊陲的英國殖民地,被捲入中國內地的“路線鬥爭”或稱“派系鬥爭”,很荒誕卻很真實很痛。       

    “那是有些人奪了外交大權後的事。事件發生前幾天,我被撤下來了。我還在「聯辦」時就看到了那個請示,內容大意是限港英四十八小時內把抓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報告已送到總理秘書錢嘉棟同志處。當時羅貴波去深圳開會(原來我也要去,行李已拿到辦公室,鄭偉榮同志突然通知我別去,說是總理要我留守)。我馬上打電話給錢嘉棟同志,要他把該報告暫時壓下來,過兩三天後羅貴波同志回來了,我馬上報告羅貴波,這樣的報告要陷政府於被動,要他同意把它撤回來。我又打電話給錢,把報告撤回來。可是就在這事發生後一兩天,我就被通知回外辦受隔離審查。回到外辦沒兩三天,火燒英代辦處的事就發生了。後來知道是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反省3.“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

    父親的筆記、交待材料、檢討材料、晚年接受的採訪以及回憶文章互相佐證著香港人被深深震撼的一件事:“700打甘蔗刀”被付運——

    6月27日“提出討論的問題”中有一條是:“提出700打蔗刀問題,我認為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但,先摸清情況”。(“六七筆記”)

    在同一天的《六七筆記》記錄“外貿(部門)彙報”中也有一條是:「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爆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旁注:「我暫止於深圳」(「我暫止於深圳」幾個字顏色不同,估計是截停之後所注)。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三一八交待”)

    “是以華潤公司總經理的名義訂購了出口七百打大鐮刀。當時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我知道是什麼用途否?並說已付運。我說不知道,同時告訴他在未查清用途之前,先不要往下運,到什麼地方就停在什麼地方。待我們查清是準備組織遊行示威用,已運到深圳了,幸好及時截住。否則,如果用七、八千大鐮刀武裝群眾示威遊行,港英一鎮壓,勢必造成流血事件。”(“從化採訪”)

    同一天,在會上“提出”要700打甘蔗刀,但其實已經“急電”外貿部門“要求即付”、而且“刀已在途中”,這明顯是“先斬後奏”。

    不僅有“先斬後奏”,還有“假傳中央指示”。“反迫害鬥爭”中到底有沒有“槍支上岸”?父親在“從化採訪”中談得很具體,相關線索也是可查的:

    “廣州海運局一批護航的槍支被提上岸——這是交通部介紹廣州海運局一位姓齊的科長和一位業務處長向我反映。齊說據船上反映,提取槍支時說是中央指示,問我知情否?並說據說槍支提上岸是準備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和招商局自用。而且要海運局繼續供應武器。海運局不敢決定,報告交通部,交通部認為這是有關港澳鬥爭的事,他們沒有發言權,要問聯辦。我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不能再提供武器。提上岸也要馬上撤下來,並告訴齊等二人,中央如有指示,一定經過聯辦。今後有類似情況,請及時向我(曾任交通部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介紹齊等來找我)反映,我把電話給了齊,並提醒齊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不能離開船。我一面做了緊急處理,一面向總理報告。總理聽報告後很生氣,後來我進一步瞭解,就在那個時候香港《星島日報》刊登了一條消息,說香港政府正在追查招商局從廣州來的船上運香港的、不知下落的一個大箱子。我覺得這與提上岸的槍支有聯繫。如果被查出來那是違法的,港英甚至可以提出控告和查封我們的新華社、招商局、中國銀行。如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大了。像這樣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運武器進香港武裝三個機構,這是違反總理這次鬥爭只能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我們不能設想在這裡打戰的指示。如果鬥爭照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導致武裝衝突,使群眾性的鬥爭發生質的變化,逼得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那就成了中英對立的問題了。”

    此事得以緊急處理,是由於父親1950年代在香港做過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情勢緊急之下想到向他通報,聽取意見。香港方面並沒有經過正常程序報聯辦,屬於自作主張,“假傳中央指示”。

    這些人和事都影響了周恩來做判斷,都是在“逼中央上馬”。“反迫害鬥爭”與內地文革糾纏在一起,周恩來一來要等毛澤東的指示,二來太多事要兼顧,所以他眼看著香港左派陣營存在問題如寧左勿右、先斬後奏、激化矛盾,事態逐步升級,雖然不滿和擔憂,卻又不能果斷制止,直到毛澤東說“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周折最終在內部宣佈結束這次“反迫害鬥爭”。

反省4.“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

    父親在1971年11月30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看到這段日記我聯想到他那兩本1959年整風筆記(輯錄在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節裡)。

    1959年6月至9月,中央把廣東省主管香港工作的幹部和港澳工委幹部集中起來整風五十天。外辦副主任廖承志在會上說:“香港工作不能視為國內工作的一部分,只能作為國外工作。因此香港工作不是準備解放(過去曾經提過,現在絕對不應有了)。”

    施:中央把香港當做反美戰略中的一個棋子。為了服從大局,對香港本地鬥爭有所控制,可是“(香港的同志們)常有委屈感,沉不住氣。”

    黃施明[2]:“58年提公開活動,在個別工作上有左傾冒險,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英,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去年把群眾運動擺了錯誤位置,就必然發展成左傾冒險主義。群眾是一發難收的。”

    “錯誤的根源:(1)不嚴肅對待中央指示。工委下放後就更發展了。(2)當時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後來雖中央批評,但未及時澄清。(3)紀律性差:沒有與幹部反復研究,沒有交底,大量文件放在檔案裡,自己也沒有反復研究。12月周總理等的指示也如此。這是‘自以為是’,以為是老經驗了。這與在外幹部的態度是很不同的。紀律性是太差了,請示報告也太差了。”

    經過整風,與會者“一致同意中央方針,一致同意知道中央方針”。 “一致同意知道”,意味著他們曾被要求明確表態。

    那個年代香港左派陣營中人大多曾參加過抗戰、為建立新中國奮鬥,我的父母以及很多熟悉的前輩都經歷過那樣的歲月,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內地的殖民勢力趕跑了,中共卻決定“不解放香港”,正如父親在日記裡反映出來的那樣,他們忍耐和待機,常常“沉不住氣”。可以想象,樸素的“民族大義”變成“寄人籬下”的委屈情緒,執行“長期方針”就會受到干擾。如果香港左派陣營能夠高屋建瓴,確立自身角色地位,最終在“回歸”這個歷史使命上發揮作用,今天香港的情況一定大不相同。可惜歷史沒有這樣發展。中央長期方針制定之後,仍有一段時期掌握不到分寸;港澳工委曾有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的想法。前者可以理解為新政權、新方針、犯錯和糾偏的正常情况;後者則與长期方針背道而馳,更像是與“反迫害鬥爭”互為先聲後患了。

反省5.“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

    父親的幹校日記涉及一些個人,包括他自己,可以看到個體行為如何深深影響大局。父親1972年3月31日的幹校日記雖然很短,卻令我豁然貫通: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那時他在幹校,白天接受勞改和大批判,夜深人靜卻在為負責打電話的工作人員憂心。從字裡行間我看到兩種為人:一種誠懇厚道,有擔當;一種有私心,不肯負責任。前述“影響總理下決心”、“路線鬥爭覺悟不高”、“迫中央上馬的太多”、“假傳中央指示”,主要反映出整個系統的很多問題,而系統背後的,則是個人道德品格和認識水平之分別。  

指責環境和推卸責任很容易,劍指自己很難。五十年後再看父親的遺文資料,我感謝父親給予我一個簡單有效的標準。

父親1992年5月5日在一個記事簿上寫了一段話:“八十五年前的今天,我來到這破碎的山河,帝國主義列強,驅使南北軍閥年年內戰,災民遍野,盜匪橫行,貪官污吏,欺淩百姓,苦不堪言,真是960萬平方公里,沒有一片土地安寧……”1991年10月9日他給兒女們寫信:“至少我們死前回想起來,總是在新舊世界轉化這個偉大的、從個人‘幸福’,轉化眾人(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偉大的事業中,做了一點事,吃了苦、冒過險而平靜地死去。哪怕這事業要一百年、幾百年才能完成!”

    每每重讀他的話我都淚流滿面,我認為這些話濃縮概括了父親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輩子的心路歷程。新舊世界的轉變尚未完成,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願景仍然令人嚮往。在時代畫給他的框框裡,他慈悲、忠厚又堅韌,一輩子不沉淪,不滑頭,不算计,不世故, “做笨事”(1965年“四清日記”)。距離他的誕生(1907年5月5日)已經一百周年,我們仍然需要這種精神。

一份香港明報的剪報

(圖二:發表在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上中下的“下”)

以上是2018年發表的文章。下面則是2017年接受電話採訪、收到採訪問題之後我自己做的準備。

問1.   爸爸資料裡面說,甘蔗刀已經運到深圳、槍支已經運到香港,你認為如果運到香港,對市民有多大傷害?

1997年前後,那時我和母親一起編寫【吳荻舟】紀念文集,整理父親一些文章、談話,其中就提及甘蔗刀和槍支。2012年我整理父親一本筆記本,就是1967年5月至8月的一些會議記錄,更清楚顯示當年是確有其事,以及他是如何處理。事隔四十五年,又不是第一次看,但是我看到那幾頁的時候仍然感覺到不寒而慄,毛管棟(起雞皮疙瘩,汗毛豎起來)。

香港人都知道當年街頭對抗多麼激烈。據說有1167個真菠蘿,800多人受傷,50多人死亡。1000多個真菠蘿,警方的槍支,如果再加上8400把甘蔗刀和更多的槍支投入那種失控的街頭對抗,我不敢想象會是如何慘烈,肯定是血流成河。

我很感謝許禮平先生在他的文章裏說我父親是香港的守護神,守護神只是一個比喻,父親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不過畢竟是在千鈞一髮之際,阻止甘蔗刀和槍支投入對抗,阻止了一場場血腥廝殺,減少對香港市民的傷害。

問2.   為什麼努力整理爸爸的資料?那要花費很多精力,到頭來很可能費力不討好。

我父親是1992年85歲的時候逝世的。1996-1998年我幫助母親整理出版【吳荻舟】紀念文集,母親來香港,和我同住,我白天上班,有時間就是和母親討論、收集資料、整理。後來母親生病(她已經做了很多資料收集整理,寫了傳記初稿),我就接手,編輯校對聯絡印刷郵寄等等,那完全是出於對父母的孝心。

後來母親一直在整理父親留下的遺稿和書信,我是2010年才答應母親接手所有資料,因為我看到她太辛苦——2010年她已經92歲。但是我沒有計劃如何整理,整理出來做什麼?很多人都說不要搞吧,費力不討好,沒有人要看的。

    2011年2月,余汝信先生通過朋友聯絡我見面,他說需要這方面資料,我說我有一些啊。就這樣開始提供關於1967年的原始資料。他在他的書【香港,1967】裡大量用到這些資料,還在贈書扉頁寫著“沒有你的支持,也就沒有這本書。”後來我陸續有一些發現,他也鼓勵我整理出來,希望有機會用在增訂版。2013年我創辦了電子雜誌連載有關資料。

我知道現在大家還在爭論有關香港1967,而且參雜很多感情、派別之爭。歷史研究是要有賴原始資料、有待感情色彩退卻的,我現在就比較自覺地要求自己重在整理,少評論,旨在把原始資料留下。不單是香港1967的,還有其他時期和事件的。我自己也在整理的過程中,再次認識父親,認識他們那個時代。很值得。

問3,文革很瘋狂,一般大家都跟大隊,做安全性高的事,為什麼他會逆流而上?他做決定的時候估計不到後果,只是憑信念嗎?

    父親是一個很忠厚的人,他認為對的,就會堅持原則。我在看他的資料的時候,發現他這種品格貫穿一生都沒有變。1967年他60歲,人到了這個年紀一般是很了解自己的處境,了解周圍的環境,知道做什麼不做什麼會有什麼後果。多數人會變得圓滑,自我保護。但是他沒有,自從1951年他在香港擔負起一定的領導責任之後,他認定中央的香港方針“長期堅持、充分利用”是對香港好的,他就以這個為標準去處理日常工作。

    在1956年九龍暴動的時候他是這樣做,當時他負責指揮,他們採取的措施是很聰明地調動香港警察去平息暴動,保護香港居民;叫左派機構大家不要到街上,因為外面警察開槍,很可能受到誤傷,只是萬一有人打到上門,可以自衛。他們有些準備。

在1967年的時候,他也是這樣做的。甘蔗刀、槍支,這些很明顯不符合原則,他看見是必然會阻止的。加上他有消息來源,所以可以阻止這兩件事。但是在7月下旬他不同意火燒英代辦處,隨後就被要求“交代問題”,然後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隔離審查。

在1969年,他以敵我矛盾的身份,被下放到幹校,勞動改造,期間他要不停寫檢討,交代問題。我在他寫的1430頁【幹校日記】裡,看到他在極左大行其道的時期,許多次用“極左”這兩個字,他始終認為“那些做法是極左”。即使是在今天看到他這樣寫檢討,寫證明材料,依然替他捏一把汗。他堅持了13年,最後為他平反,肯定他是完全沒有犯錯誤。

除了有堅定的信念和純粹的人格,我想像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可以支撐他這樣做。

問4.爸爸受審查你們都受牽連,你怎麼看那段遭遇。

不只是我們家,很多人家都是朝不保夕,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要把家庭的遭遇擺進歷史中看。我從未抱怨他牽連了我,我一直是努力奮鬥,即使有時候很傻,愚昧無知。爸爸在那個時期也很關心家人,我在他的幹校日記看到他如何掛念我們,千方百計想幫助我們去認識社會,認識自己,靠自己奮鬥。雖然他身陷窘境,自身難保,幫不了多少,但是爸爸熱愛生活的基因,努力奮鬥的人品都傳給我們。

我在爸爸的資料里看到許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試圖重組他的故事。我盡量不帶感情地去做這件事,像醫生給病人開刀,要不然就做不長。那段遭遇對於我們全家應該是刻骨銘心的、一生的精神營養。

以上就是我為電話回復採訪問題前所做的準備,後來又有另一次採訪。據說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錄音師、一位高大男士每次看到我說父親被審查那段時期“甚至不知道我的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流淚,這倒令我始料不及和感慨——對於有過“文革”等經歷的內地人,這是很平常的事吧?很多家人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斷絕關係呢。只有一輩子生活在正常社會的人,從未受過這種委屈的人才會被這樣一句話觸動內心啊。


[1] 黃施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香港從事左派政治活動。1948年城工委書記,1956年海外工委秘書長。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父親吳荻舟1967年7月26日被通知要交代問題,1967年8月5日被停職,關在“養蜂夾道”隔離審查,1969年初夏解除隔離審查,11月下放到寧夏幹校,1972年因病重被允許回京,1978年“解放”,1979年才“平反”。

 父親在幹校期間,除了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參加學習會、批鬥會、寫檢討之外,還要寫很多“證明材料”,一一交代他過往所做過的事、所認識的人。通常如果外單位來人(外調人員)要他寫證明材料,都會給他提供一個「調查提綱」,列明要他證明什麼。比如認識某人嗎?這人的背景,和這人認識的經過,共事多久?其人表現如何?等等。又或者問父親什麼時候做過什麼事?當時的細節?他必須圍繞這個提綱去回憶,然後寫出書面材料。

在1971年10月24日的幹校日記中,他記錄了外交部給他的一個提綱,提綱要求他回顧1967年香港「反英抗暴」期間的詳情。而我幸運地找到他就這篇日記所述外交部提綱寫的證明材料底稿,綜合在一起,可以作為一個比較完整的個案看。不過因為年代久遠,他當時又是用複寫紙謄寫副本,副本字跡已經褪色,有些字句模糊不清,下面引文中只能用“……”表示。

先看1971年10月24日的日記:

今天上午我問班長什麼勞動,他告訴我昨天星期天參加脫粒勞動的,今天補休息半天。

我用絕大部分時間給外交部提出的有關港辦的幾個問題的證明材料做準備回憶和起草。

1. 是誰在總理面前(1967.6.28)說廣州軍區在第一次沙頭角事件時把機槍後撤?

2. 我是否在6.8批過一個便條(電話稿)說朱楊當天回去,要派人接車,又說,總部署中央已經批准,馬上行動起來,我改了哪些字?提綱還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是誰提的,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是怎麼說的?還說通知方案已批准的意見是誰提出的?這便條是誰寫的?

3. 6.20復工委關於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除海港、公共汽車之外,還加上貨車、船塢等部門的覆信,內容大意是什麼?何人起草的?內容意見是誰提出來的?經過會議討論過沒有?會議有什麼人參加?

4. 7月薛平被捕後,港辦曾開會討論過對英提出照會限24(或48小時,記不清)的意見,會議有宦鄉及部監督小組王和奧等二人參加。這次會是吳接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當時總理辦公室的指示是怎麼說的?有沒有提過什麼具體意見?會上提出限期照會的經過是怎麼樣的?

5. 關於香港大罷工的問題,據說6月23日廣州的四處林某等人曾用四處名義向港辦發了一個電話,認為香港鬥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有無此事?當時港辦如何考慮的?討論過沒有?港辦對於工會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考慮過沒有?

這些問題,記得已經寫過一次,現在說是要一個一個分開寫,我想了幾天,有些具體事還是想不起來,有些,可能當事人或者別的證明材料有混淆。比如說總理辦公室有電話指示後才召開討論會的問題,可能就是第一次總理自己打電話問對薛被捕採取過什麼措施沒有,如果是那次,那倒有。羅說過外交部辦公廳一早接到總理親自打電話問到此事,但,當時已經採取了措施,港辦並未為此單獨開過會。7月下旬的那次會是羅去廣州開會,辦公會交由宦鄉主持,照會問題是宦鄉提出來的[1],我事先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的什麼電話指示。這顯然是把兩次事混起來了。也許有人的材料亂寫引起。

想搞清楚一個問題,可真不容易,這才不過三五年的事,像我的問題,幾十年了,不就更難嗎?如果弄清了,我真要感謝黨。據揭發有些所謂的革命者、黨員,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這是多可怕呀,拿別人的政治生命開玩笑!

以上是他的日記,下面是他回應外交部查詢寫的證明材料,署名時間分別是1971年10月27日和29日,我按照提綱順序排列如下。

余汝信著【香港,1967】P155,引用了吳荻舟的證明材料。

(圖一:吳荻舟所寫證明材料被引用於余汝信著【香港,1967】。)

有關聯辦的證明材料(1):

1967年6月28日總理接見時,是姜海在總理面前說沙頭角第一次鬥爭時駐軍把機槍清場。

後來劉作業[2]、姚登山等因別的事去廣州,竟批評廣州駐軍的負責人(或廣州駐軍的其他人,記不清楚),引起廣州駐軍為此打電報給總理。

港辦知道這件事後,在一次辦公會上提出批評此事。

吳荻舟 1971.10.29

證明材料(2)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這樣: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3],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上述便條是誰寫的,我不知道。只記得是姜海拿來要我批發的(這點記不大清楚)。便條是寫好的,其中中央批准的意見由誰提的,我也不知道。

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總理怎麼說,我當時不在場,後來也沒有人對我說過,所以我不清楚。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4],因為總理對總部署作指示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記得有劉XX,還有一位駐四處的軍代表)到另外一房間研究和起草另外一個問題的方案[5],等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起草好出來等總理批示時,會已散了,西華廳上沒有別的人,就是我們幾個人坐在那裡等,後來總理出來作了口頭指示,等我(記得我還辦了其他案子後)回到朱XX、楊X、馬XX,林X等住的民族飯店,才知道他們已買好了次晨的飛機票(時間已快晚上十二點),回香港和廣州去,當時也沒有人告訴我總理對總部署未批,也沒有人告訴我最後總理是怎樣說的。

吳荻舟1971.10.27.

證明材料(3)

我記不起1967年6月20日港辦答覆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海員、公共汽車等處,還有貨車、船塢等)的覆信內容了。是誰起草,會上討論誰提什麼意見我也記不得了。

只記得關於罷工問題(具體如海員罷工),我考慮過由於香港工人多年未搞過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怕思想上的準備不足,同時,還考慮到為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指示,使鬥爭高潮能起……,曾與羅貴波研究過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後來把這意見請示了總理,總理同意了這意見,通知了香港鬥爭指揮部。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4)

1967年7月下旬,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未回,港辦辦工會由宦鄉主持(這是羅臨去廣州時指定的)。在宦鄉主持的一次辦公會上,討論過限期照會、限港英於24小時(或48小時)內釋放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

會前我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有關這問題的電話,總理辦公室並沒有有關這事的具體指示,辦公會(包括討論限期照會的那次辦公會)是基本天天開的,那次會並不是我接了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

限期照會案,是宦鄉提出要討論的。會上他也未說總理辦公室有什麼關於這方面的指示。

會上討論時,記得還提到給總理的請示報告中要寫上,如港英不作出相應的反應,我即採取行動,行動方案另報。談到釋放被捕人員可能性時,大家認為可能性不大,但說給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於是大家便通過了。

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報告送出後,我才按照羅過去的交代(凡報告送出後,要我給錢家棟打電話招呼一聲)給錢家棟同志打電話,錢問我釋放人的可能性時,我說不大,大家只是說對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錢和總理辦公室此處沒有說過別的話。

過了兩三天,總理還未批,我覺得這樣的照會內容很容易被動,如港英不依期作出相應反應,便陷我於被動,中央就要被迫上馬,這和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方針的指示不符,因此,羅……,回頭(記得送出該報告信的第三天)我便向羅彙報,提出我的意見,羅要我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說羅要重新考慮,另把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總理的報告撤回來作罷了。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5)

關於香港搞大罷工問題,我未聽說廣州四處的林X等人曾用四處的名義向港辦發過這樣的電話:認為香港鬥爭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但記得鄭偉榮反映過四處的同志(是林X還是其他人,已記不起來)對鬥爭指揮部很有意見,提到有路線鬥爭的高度,當時港澳辦公室尚未提出要討論四處意見……領導問題,港辦未作出這類的決定和考慮。

記得為了進一步瞭解工會方面和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方面之間的意見,問題,曾派鄭偉榮去廣州請各方面的同志瞭解過,記得我(聽鄭瞭解了情況後的彙報時)提出要指揮部尊重和多聽工會方面的意見。

我沒有聽到工會方面的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反映,港辦辦公會上也未討論過這樣的問題,港辦未對此作過什麼決定和考慮,但對具體案件(如海員罷工)提出擬辦意見時,考慮過(以下缺頁)

以上證明材料,對提綱提出的五個方面基本都做出回應,但有些事父親直言已經記不清楚。

證明材料的「提綱」多半是根據某些人的交代擬就,或者由造反派、專案組因應他們要調查的某些人事自行擬就。有時候,這些提綱本身就是一個陷阱,因為難免有些提綱本身就不符合事實,是為了整某人而搜集“罪證”,無中生有。有人提供提綱的時候已經身陷囹圄,甚至被逼供訊,言不由衷;有的人就像父親在10月24日日記中所說:“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如果寫證明的人記性不好,內心不堅定,或者為人不厚道,和別人平時有矛盾,現在藉機整人……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導致所寫證明不符歷史事實,又或者寫成誣陷、栽贓的黑材料。像父親這樣直言“不記得”已經不容易。

由此想到:不知有多少不實材料塞在中國億萬人的檔案裡?

    另外,就像《證明材料1》那樣,父親的資料裡不止一次提及姚登山。當年我也聽說過這位“紅色外交戰士”的事蹟,但那時候小,當然不明白他為什麼會“紅極一時”然後迅速隕落。這次索性補一下課。

我認為,說到“六七暴動”,就無法回避當年外交部之亂,1967年5月至8月這三個多月的時間裡,中國外交陷入困境,先後和蒙古、保加利亞、印度、緬甸、肯亞、捷克斯洛伐克、印尼、英國等國家發生嚴重的外交衝突。外交部的正常工作受到造反派的極大衝擊。

而說到當年外交部之亂,又難免提及姚登山的名字。以下是我為自己解疑查資料所得印象。

360百科對姚登山的介紹很簡單,他的經歷包括參加抗日戰爭、解放戰爭,1950年起歷任外交部駐丹麥、芬蘭使館一等秘書、參贊,外交部西歐司專員,駐錫蘭使館參贊,外交部總務司副司長、服務司副司長,駐印尼使館參贊等。1967年印尼排華時,他是駐印尼使館臨時代辦,負責領導抗暴鬥爭,4月22日被驅逐回國。

    360百科沒有說的是,4月30日到達北京後,姚登山獲得國家領導人接見,卻很快捲入打倒外交部長陳毅的鬥爭。他的“巔峰”應是1967年8月。在中央文革小組插手以及關峰、戚本禹幾次講話特別是王力著名的“王八七”[6]講話鼓動下,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決定姚登山等人組成臨時業務領導小組,取代中共外交部黨委。當時還有大字報“要求”和“強烈擁護”姚登山當外交部代理部長。8月19日至22日,聯絡站控制的外交部業務監督小組全權負責外交部業務,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就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

周恩來、江青、姚登山、毛澤東、林彪合影

(圖二:國家領導人接見姚登山。網路老照片。)

當時全國上下從南到北都在奪權,外交部的造反派奪權後影響迅速擴散到境外,他們以外交部的名義向駐外機構發指示,命令大使掃院子、打掃廁所,炊事員主持會談,向駐在國提出種種荒唐要求等等。事涉外交,中央很快把權“奪”回來,據說毛澤東對“王八七講話”“極為反感”,王關戚先後失勢,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解散。11月,外交部幾個造反派組織籌備“聯合執政”,喊出“徹底批判姚登山”的口號。

1971年姚登山被當作五一六分子逮捕,關在秦城監獄,1980年獲釋。據說他的被捕和獲釋都未經司法程式。

在外交部黨組最後給他做結論的時候,他不承認反周恩來,不承認打倒陳毅,只承認不應擴散王關戚講話,不應支持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查封外交部政治部,研究領導班子名單。他的自辯有無道理?是不是事實?聽其言,觀其行,看看歷史記錄應可判斷。

而由於姚登山成為“五一六”“替罪羊”以及發生火燒英代辦事件,整個“聯辦”後來成為清查五一六的重點,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羅貴波副部長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部長助理宦鄉也受到審查。港辦主要工作人員程法伋、姜海、劉佐業、冉隆勃長期被隔離審查。”

看來,這就是父親一再被要求寫有關證明材料的背景。有些人在領導、處理“六七暴動”期間也有“左”的表現,所以既是受害者,也曾為加害者啊。


[1] 限期照會: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馬繼森著《外交部文革紀實》披露:“48小時限時照會的想法最早也是周恩來向港辦示意的。”清查“五一六”的時候,專案小組不准提周提示限時照會這個情節——這個說法和吳荻舟的說法矛盾,不過我無法證實。

[2] 劉作業:在馬繼森上述著作中是“劉佐業”,當時任職外交部西歐司。

[3] “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討論方案的第二天、吳荻舟批這個條子的時候“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他在幹校日記裡說沒有批准這一句,只通知下面接車。

[4] “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71年寫證明文件的時候。當時有人在清理五一六等運動中交待,指方案未批,故吳荻舟有此回應。

[5] 吳荻舟在文稿《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提及此事:總理在“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

[6] 王八七講話:指王力1967年8月7日對外交部系統造反派的講話,王力在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陶’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後來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王關戚被當做“得意便猖狂”的“小爬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