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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一再反思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0 一再反省

      自1967年到晚年,在父親吳荻舟各個時期資料裡都可以找到他對“反迫害鬥爭”的回顧和反省。本節重點講講他的反省對我的啟示,也為第九章作結。主要引用的資料,有些已經在前面各節介紹過,這裡歸納在反省的題目下再次引用,以我2018年分三期發表在香港《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為基礎,包括父親1967年4月至8月的《六七筆記 》,1968年3月18日的《三一八交待》(這是父親被停職後按要求所寫,經專案組反復調查),若干篇幹校日記,還有一份父親晚年接受採訪的記錄,時間是1986年11月14日至16日,地點是廣東省從化溫泉療養院,訪問人是曾任職新華社的劉先秀、邱子江。記錄由劉先秀整理並經父親校對補充(下稱“從化採訪”)。

這是1986年由劉先秀採訪並整理,經過吳荻舟修正的記錄。

(圖一:劉先秀在從化溫泉採訪吳荻舟並整理記錄。)

反省1.“影響了總理下決心”:

    中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曾令港英和北京的關係比較穩定,彼此得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中央下令香港左派陣營不要將內地文革的做法搬到香港,可是1967年5月香港人造花廠爆發工潮時,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已是手持毛主席語錄。

    我在父親的“三一八交待”中看到他對“反迫害鬥爭”最初的認識:

    “5月初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工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工委配合(筆者注:城工委是與港澳工委並行的香港中共地下黨系統,下文中的XX委即指城工委,X委則指港澳工委)。”“而且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聽了關於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因此在會上我說: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工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他的認識本来是比較接近客觀的,但是後來這場鬥爭逐步升級、最終失控。他在1970年9月10日幹校日記裡曾痛心自責:“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是“犯罪”。

    “總理問,XX委彙報的力量(數字)確實嗎?能組織起三個高潮(指組織三次罷工)、能堅持嗎?如果港英從臺灣、從新加坡找工人怎麼辦,你們考慮到嗎?當時我相信XX委幾位同志的彙報,認為港英不可能從星、台找這麼多人來,肯定可以組織起三個高潮來。後來,逐步發覺XX委的同志彙報的力量不可靠,罷工堅持很吃力,有的未能完成罷工的計劃,比如有一個工廠計劃罷工三天,結果兩天就復工了。所以我一開始雖然相信他們所報的數字,但,我還是主張只宣佈定期罷工,一可以起可以落,符合此伏彼起的方針,而萬一罷不下去,復工也比較主動。這點,和X委的思想不一致,也和外交部的劉、姜等不一致。

    我聽信XX委的彙報,肯定得太多了,影響了總理下決心使後來鬥爭陷於被動是對黨對人民,對總理不負責任,我完全同意鐘瑞鳴同志說的,這是犯罪。不但因此招致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更嚴重的,是招致了政治上的損失,在港英面前暴露了我們的力量上的弱點,他就更敢於迫害我們了。”

反省2.“路線鬥爭覺悟不高”:       

    父親自責的另一點是“路線鬥爭覺悟不高”,他在1970年10月3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在1967年的香港反迫害鬥爭中,在掌握鬥爭的政策方針上,首先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鬥爭和長期利用的矛盾。鬥爭必須服從長期利用。這是基本的、不能動搖的出發點。其次在這樣的原則上,我們開展這一鬥爭,並要取得勝利。當時我思想上是明確的,只能是政治鬥爭,只能是當地群眾的鬥爭。不管是罷工、集會、遊行示威、罷市……都是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形式。

    同時,思想上也很明確,不馬上解放香港。但是,當時受到極左思潮的幹擾,和因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的勝利的影響。結果我在鬥爭目的上,同意了X委提出來的意見。而在決定鬥爭策略上,因對港英和澳葡這兩敵人的具體情況和主觀力量情況未加以分析,所以當極左分子幹擾時,X委提出一些過左的做法時,自己心裡也無數,不敢堅決地反對,有的他們未請示做了,也不敢指出並向領導反映,提出及時批評。

    尤其我對王力之流利用極左思潮的掩護,陰謀反總理,妄圖通過破壞這次鬥爭,而倒總理的嚴重的階級鬥爭,由於自己路線鬥爭覺悟不高,看不出來,結果,當劉、姜違反總理的指示時,我雖然也感到不對頭,提了意見,但,一面又覺得他們不會在原則上反對鬥爭的長期性和破浪式前進這一基本方向的,而只是個別具體問題上和自己的意見不一致而已。”

    根據1967年6月12日“六七筆記”記載,“反迫害鬥爭”期間,中央文革派了人到“反英抗暴”聯合辦公室。我也查了相關資料,當時中央文革的關峰、戚本禹、特別是王力幾次鼓動外交部造反派奪權,1967年8月7日王力在對外交系統造反派的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陳’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被稱“王八七”講話,後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8月19日至22日,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周恩來趁此機會向毛澤東力陳“極左”對香港造成的危害,王關戚先後失勢,周恩來重掌外交大權。

    這也正是香港人最不堪回首的幾天,清華街小姐弟20日被炸死,商台播音員林彬24日被燒死。一塊地處邊陲的英國殖民地,被捲入中國內地的“路線鬥爭”或稱“派系鬥爭”,很荒誕卻很真實很痛。       

    “那是有些人奪了外交大權後的事。事件發生前幾天,我被撤下來了。我還在「聯辦」時就看到了那個請示,內容大意是限港英四十八小時內把抓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報告已送到總理秘書錢嘉棟同志處。當時羅貴波去深圳開會(原來我也要去,行李已拿到辦公室,鄭偉榮同志突然通知我別去,說是總理要我留守)。我馬上打電話給錢嘉棟同志,要他把該報告暫時壓下來,過兩三天後羅貴波同志回來了,我馬上報告羅貴波,這樣的報告要陷政府於被動,要他同意把它撤回來。我又打電話給錢,把報告撤回來。可是就在這事發生後一兩天,我就被通知回外辦受隔離審查。回到外辦沒兩三天,火燒英代辦處的事就發生了。後來知道是姚登山等包圍總理,逼總理在報告中簽字,僵持兩、三十小時,醫生護士給總理送藥時說總理有病,不能這樣做,要讓總理休息,他們就是不聽,搞疲勞轟炸,最後總理被迫簽字。總理為此一再向毛主席自我檢討。毛主席說外交大權旁落了四天,你是被迫簽字的,別再檢討了。我進了牛棚,後來反迫害鬥爭如何發展,如何結束,完全不知道了。”

反省3.“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

    父親的筆記、交待材料、檢討材料、晚年接受的採訪以及回憶文章互相佐證著香港人被深深震撼的一件事:“700打甘蔗刀”被付運——

    6月27日“提出討論的問題”中有一條是:“提出700打蔗刀問題,我認為這不應搞,還是要搞文鬥,但,先摸清情況”。(“六七筆記”)

    在同一天的《六七筆記》記錄“外貿(部門)彙報”中也有一條是:「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爆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旁注:「我暫止於深圳」(「我暫止於深圳」幾個字顏色不同,估計是截停之後所注)。

    “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三一八交待”)

    “是以華潤公司總經理的名義訂購了出口七百打大鐮刀。當時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我知道是什麼用途否?並說已付運。我說不知道,同時告訴他在未查清用途之前,先不要往下運,到什麼地方就停在什麼地方。待我們查清是準備組織遊行示威用,已運到深圳了,幸好及時截住。否則,如果用七、八千大鐮刀武裝群眾示威遊行,港英一鎮壓,勢必造成流血事件。”(“從化採訪”)

    同一天,在會上“提出”要700打甘蔗刀,但其實已經“急電”外貿部門“要求即付”、而且“刀已在途中”,這明顯是“先斬後奏”。

    不僅有“先斬後奏”,還有“假傳中央指示”。“反迫害鬥爭”中到底有沒有“槍支上岸”?父親在“從化採訪”中談得很具體,相關線索也是可查的:

    “廣州海運局一批護航的槍支被提上岸——這是交通部介紹廣州海運局一位姓齊的科長和一位業務處長向我反映。齊說據船上反映,提取槍支時說是中央指示,問我知情否?並說據說槍支提上岸是準備武裝新華社、中國銀行和招商局自用。而且要海運局繼續供應武器。海運局不敢決定,報告交通部,交通部認為這是有關港澳鬥爭的事,他們沒有發言權,要問聯辦。我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不能再提供武器。提上岸也要馬上撤下來,並告訴齊等二人,中央如有指示,一定經過聯辦。今後有類似情況,請及時向我(曾任交通部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介紹齊等來找我)反映,我把電話給了齊,並提醒齊船上的武器是護航用的,不能離開船。我一面做了緊急處理,一面向總理報告。總理聽報告後很生氣,後來我進一步瞭解,就在那個時候香港《星島日報》刊登了一條消息,說香港政府正在追查招商局從廣州來的船上運香港的、不知下落的一個大箱子。我覺得這與提上岸的槍支有聯繫。如果被查出來那是違法的,港英甚至可以提出控告和查封我們的新華社、招商局、中國銀行。如出現這樣的情況,問題就大了。像這樣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人假傳中央指示,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運武器進香港武裝三個機構,這是違反總理這次鬥爭只能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我們不能設想在這裡打戰的指示。如果鬥爭照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導致武裝衝突,使群眾性的鬥爭發生質的變化,逼得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那就成了中英對立的問題了。”

    此事得以緊急處理,是由於父親1950年代在香港做過招商局顧問,所以交通部情勢緊急之下想到向他通報,聽取意見。香港方面並沒有經過正常程序報聯辦,屬於自作主張,“假傳中央指示”。

    這些人和事都影響了周恩來做判斷,都是在“逼中央上馬”。“反迫害鬥爭”與內地文革糾纏在一起,周恩來一來要等毛澤東的指示,二來太多事要兼顧,所以他眼看著香港左派陣營存在問題如寧左勿右、先斬後奏、激化矛盾,事態逐步升級,雖然不滿和擔憂,卻又不能果斷制止,直到毛澤東說“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周折最終在內部宣佈結束這次“反迫害鬥爭”。

反省4.“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

    父親在1971年11月30日的幹校日記中寫道:

    “香港和澳門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部分,暫時被英帝和葡帝霸佔著。全國解放時,本來可以解放它們,由於對外鬥爭的需要,做了特殊的處理。因此那裡的工作任務,就和解放前在內地的工作任務不同,和解放後的內地工作任務更加不同,(既)是為解放港澳的準備,又不是為解放它們的準備。但當時沒有從這樣的特點出發,沒有自覺地從這樣特殊的矛盾統一的認識出發。”

    看到這段日記我聯想到他那兩本1959年整風筆記(輯錄在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節裡)。

    1959年6月至9月,中央把廣東省主管香港工作的幹部和港澳工委幹部集中起來整風五十天。外辦副主任廖承志在會上說:“香港工作不能視為國內工作的一部分,只能作為國外工作。因此香港工作不是準備解放(過去曾經提過,現在絕對不應有了)。”

    施:中央把香港當做反美戰略中的一個棋子。為了服從大局,對香港本地鬥爭有所控制,可是“(香港的同志們)常有委屈感,沉不住氣。”

    黃施明[2]:“58年提公開活動,在個別工作上有左傾冒險,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英,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去年把群眾運動擺了錯誤位置,就必然發展成左傾冒險主義。群眾是一發難收的。”

    “錯誤的根源:(1)不嚴肅對待中央指示。工委下放後就更發展了。(2)當時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後來雖中央批評,但未及時澄清。(3)紀律性差:沒有與幹部反復研究,沒有交底,大量文件放在檔案裡,自己也沒有反復研究。12月周總理等的指示也如此。這是‘自以為是’,以為是老經驗了。這與在外幹部的態度是很不同的。紀律性是太差了,請示報告也太差了。”

    經過整風,與會者“一致同意中央方針,一致同意知道中央方針”。 “一致同意知道”,意味著他們曾被要求明確表態。

    那個年代香港左派陣營中人大多曾參加過抗戰、為建立新中國奮鬥,我的父母以及很多熟悉的前輩都經歷過那樣的歲月,我比較容易理解他們。內地的殖民勢力趕跑了,中共卻決定“不解放香港”,正如父親在日記裡反映出來的那樣,他們忍耐和待機,常常“沉不住氣”。可以想象,樸素的“民族大義”變成“寄人籬下”的委屈情緒,執行“長期方針”就會受到干擾。如果香港左派陣營能夠高屋建瓴,確立自身角色地位,最終在“回歸”這個歷史使命上發揮作用,今天香港的情況一定大不相同。可惜歷史沒有這樣發展。中央長期方針制定之後,仍有一段時期掌握不到分寸;港澳工委曾有蠶食香港,實際控制香港的想法。前者可以理解為新政權、新方針、犯錯和糾偏的正常情况;後者則與长期方針背道而馳,更像是與“反迫害鬥爭”互為先聲後患了。

反省5.“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

    父親的幹校日記涉及一些個人,包括他自己,可以看到個體行為如何深深影響大局。父親1972年3月31日的幹校日記雖然很短,卻令我豁然貫通:

    “港澳組的工作,下面的工作人員,只是打電話,一切都是有領導的,有我,我上面還有廖(指廖承志),如果我廖都不負起責任,下面就苦了。什麼時候才能沒有一個私字呢?”

    那時他在幹校,白天接受勞改和大批判,夜深人靜卻在為負責打電話的工作人員憂心。從字裡行間我看到兩種為人:一種誠懇厚道,有擔當;一種有私心,不肯負責任。前述“影響總理下決心”、“路線鬥爭覺悟不高”、“迫中央上馬的太多”、“假傳中央指示”,主要反映出整個系統的很多問題,而系統背後的,則是個人道德品格和認識水平之分別。  

指責環境和推卸責任很容易,劍指自己很難。五十年後再看父親的遺文資料,我感謝父親給予我一個簡單有效的標準。

父親1992年5月5日在一個記事簿上寫了一段話:“八十五年前的今天,我來到這破碎的山河,帝國主義列強,驅使南北軍閥年年內戰,災民遍野,盜匪橫行,貪官污吏,欺淩百姓,苦不堪言,真是960萬平方公里,沒有一片土地安寧……”1991年10月9日他給兒女們寫信:“至少我們死前回想起來,總是在新舊世界轉化這個偉大的、從個人‘幸福’,轉化眾人(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偉大的事業中,做了一點事,吃了苦、冒過險而平靜地死去。哪怕這事業要一百年、幾百年才能完成!”

    每每重讀他的話我都淚流滿面,我認為這些話濃縮概括了父親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輩子的心路歷程。新舊世界的轉變尚未完成,人人幸福平等自由的願景仍然令人嚮往。在時代畫給他的框框裡,他慈悲、忠厚又堅韌,一輩子不沉淪,不滑頭,不算计,不世故, “做笨事”(1965年“四清日記”)。距離他的誕生(1907年5月5日)已經一百周年,我們仍然需要這種精神。

一份香港明報的剪報

(圖二:發表在明報星期日版的《以史為鑒 理解現實——吳荻舟對1967年“反迫害鬥爭”的反省》上中下的“下”)

以上是2018年發表的文章。下面則是2017年接受電話採訪、收到採訪問題之後我自己做的準備。

問1.   爸爸資料裡面說,甘蔗刀已經運到深圳、槍支已經運到香港,你認為如果運到香港,對市民有多大傷害?

1997年前後,那時我和母親一起編寫【吳荻舟】紀念文集,整理父親一些文章、談話,其中就提及甘蔗刀和槍支。2012年我整理父親一本筆記本,就是1967年5月至8月的一些會議記錄,更清楚顯示當年是確有其事,以及他是如何處理。事隔四十五年,又不是第一次看,但是我看到那幾頁的時候仍然感覺到不寒而慄,毛管棟(起雞皮疙瘩,汗毛豎起來)。

香港人都知道當年街頭對抗多麼激烈。據說有1167個真菠蘿,800多人受傷,50多人死亡。1000多個真菠蘿,警方的槍支,如果再加上8400把甘蔗刀和更多的槍支投入那種失控的街頭對抗,我不敢想象會是如何慘烈,肯定是血流成河。

我很感謝許禮平先生在他的文章裏說我父親是香港的守護神,守護神只是一個比喻,父親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不過畢竟是在千鈞一髮之際,阻止甘蔗刀和槍支投入對抗,阻止了一場場血腥廝殺,減少對香港市民的傷害。

問2.   為什麼努力整理爸爸的資料?那要花費很多精力,到頭來很可能費力不討好。

我父親是1992年85歲的時候逝世的。1996-1998年我幫助母親整理出版【吳荻舟】紀念文集,母親來香港,和我同住,我白天上班,有時間就是和母親討論、收集資料、整理。後來母親生病(她已經做了很多資料收集整理,寫了傳記初稿),我就接手,編輯校對聯絡印刷郵寄等等,那完全是出於對父母的孝心。

後來母親一直在整理父親留下的遺稿和書信,我是2010年才答應母親接手所有資料,因為我看到她太辛苦——2010年她已經92歲。但是我沒有計劃如何整理,整理出來做什麼?很多人都說不要搞吧,費力不討好,沒有人要看的。

    2011年2月,余汝信先生通過朋友聯絡我見面,他說需要這方面資料,我說我有一些啊。就這樣開始提供關於1967年的原始資料。他在他的書【香港,1967】裡大量用到這些資料,還在贈書扉頁寫著“沒有你的支持,也就沒有這本書。”後來我陸續有一些發現,他也鼓勵我整理出來,希望有機會用在增訂版。2013年我創辦了電子雜誌連載有關資料。

我知道現在大家還在爭論有關香港1967,而且參雜很多感情、派別之爭。歷史研究是要有賴原始資料、有待感情色彩退卻的,我現在就比較自覺地要求自己重在整理,少評論,旨在把原始資料留下。不單是香港1967的,還有其他時期和事件的。我自己也在整理的過程中,再次認識父親,認識他們那個時代。很值得。

問3,文革很瘋狂,一般大家都跟大隊,做安全性高的事,為什麼他會逆流而上?他做決定的時候估計不到後果,只是憑信念嗎?

    父親是一個很忠厚的人,他認為對的,就會堅持原則。我在看他的資料的時候,發現他這種品格貫穿一生都沒有變。1967年他60歲,人到了這個年紀一般是很了解自己的處境,了解周圍的環境,知道做什麼不做什麼會有什麼後果。多數人會變得圓滑,自我保護。但是他沒有,自從1951年他在香港擔負起一定的領導責任之後,他認定中央的香港方針“長期堅持、充分利用”是對香港好的,他就以這個為標準去處理日常工作。

    在1956年九龍暴動的時候他是這樣做,當時他負責指揮,他們採取的措施是很聰明地調動香港警察去平息暴動,保護香港居民;叫左派機構大家不要到街上,因為外面警察開槍,很可能受到誤傷,只是萬一有人打到上門,可以自衛。他們有些準備。

在1967年的時候,他也是這樣做的。甘蔗刀、槍支,這些很明顯不符合原則,他看見是必然會阻止的。加上他有消息來源,所以可以阻止這兩件事。但是在7月下旬他不同意火燒英代辦處,隨後就被要求“交代問題”,然後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隔離審查。

在1969年,他以敵我矛盾的身份,被下放到幹校,勞動改造,期間他要不停寫檢討,交代問題。我在他寫的1430頁【幹校日記】裡,看到他在極左大行其道的時期,許多次用“極左”這兩個字,他始終認為“那些做法是極左”。即使是在今天看到他這樣寫檢討,寫證明材料,依然替他捏一把汗。他堅持了13年,最後為他平反,肯定他是完全沒有犯錯誤。

除了有堅定的信念和純粹的人格,我想像不到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可以支撐他這樣做。

問4.爸爸受審查你們都受牽連,你怎麼看那段遭遇。

不只是我們家,很多人家都是朝不保夕,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要把家庭的遭遇擺進歷史中看。我從未抱怨他牽連了我,我一直是努力奮鬥,即使有時候很傻,愚昧無知。爸爸在那個時期也很關心家人,我在他的幹校日記看到他如何掛念我們,千方百計想幫助我們去認識社會,認識自己,靠自己奮鬥。雖然他身陷窘境,自身難保,幫不了多少,但是爸爸熱愛生活的基因,努力奮鬥的人品都傳給我們。

我在爸爸的資料里看到許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試圖重組他的故事。我盡量不帶感情地去做這件事,像醫生給病人開刀,要不然就做不長。那段遭遇對於我們全家應該是刻骨銘心的、一生的精神營養。

以上就是我為電話回復採訪問題前所做的準備,後來又有另一次採訪。據說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錄音師、一位高大男士每次看到我說父親被審查那段時期“甚至不知道我的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流淚,這倒令我始料不及和感慨——對於有過“文革”等經歷的內地人,這是很平常的事吧?很多家人甚至反目成仇、互相舉報、斷絕關係呢。只有一輩子生活在正常社會的人,從未受過這種委屈的人才會被這樣一句話觸動內心啊。


[1] 黃施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在香港從事左派政治活動。1948年城工委書記,1956年海外工委秘書長。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父親吳荻舟寫於1968年3月18日一份萬餘字的交待材料,內容是1967年聯辦工作情況。寫這份交待材料的時候,他已經被停職半年,是第N次“交待”和“檢討”了。一方面這時候他對半年前發生的事仍然記憶猶新,另一方面他已經反復被要求回顧和交待(比如1967年9月28日、即8月5日被停職後被要求作出的“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回顧交代), 我認為這是一份全面而且參考價值很高的資料。

在交代材料中他回顧了5月26日港辦成立直至8月5日他離開,兩個多月內各種場合他提了什麼意見,出了什麼主意——他在交代材料中回答“造反派”的這些問題,五十年後的今天,成為瞭解當時情況的重要資料。

長達31頁的一份手稿,是有關六七暴動的內容。字跡已經很淡,左上角有妻子張佩華寫的字條,說明是在“聯辦”情況。

(圖一:1968年3月18日《交待材料》首頁)

港澳辦公室,5月26日成立,我8月5日離開,在那裡工作了兩個多月。我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不少錯誤。現在我把在工作期間,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出了些什麼主意,分做幾個方面交待如下,請同志們批判、幫助。

  這裡一定有遺漏,有記不確切的地方,我當繼續回憶、補充。

一.   我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

1.  在廖承志召開的幾次會(及羅、廖召開的會)上我提過:

    1現在工會提了四個條件,視鬥爭發展,可以考慮提,一定要提(一)不准蔣幫利用香港對我搞破壞。(二)不准英帝利用蔣幫、縱容蔣幫在香港搞兩個中國。

    2對22/5鬥爭,我說過先鋒隊伍(我機構的幹部)太突出、暴露,沒有群眾掩護,受了損失(後來在港澳辦公室與楊、朱等的座談會上,我又說了一次,22/5鬥爭是必要的,地點選擇有缺點,那裡不是鬧市,沒有群眾掩護,損失大了些)。

    3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五月初,我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我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X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XX委的計劃,並由XX委抓總,X委配合。聽了朱、楊等的彙報,才認識到上述敵人的陰謀。)

    4聽了關於11/5(8/5?)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2.14/6辦公室會上匯報港英遞解27名蔣幫分子出境時,我說過:1港英早就破獲了“火花電臺”的案子,為什麼選今天(12/6)來遞解這批蔣幫出境,我看有三個可能,(一)怕蔣幫乘我們反迫害鬥爭時搞事,壓一壓,(二)準備遞解我們的人員出境,想以此搞“平衡”,這是港英的一貫手法,(三)以遞解蔣幫分子出境來恫嚇我們的群眾,我們不要被它嚇倒。總之港英這樣做,說明它是怕。

    3.沙頭角事件後,有情況反映,港英調到沙頭角代替警察的尼泊爾兵中,有些說“中國好,毛主席幫助尼泊爾建設。”有些說“(雇傭)期滿了,不續,望早日回國”,士氣很低落。當時聽了,我說港英把尼泊爾兵調到前面來,是一陰謀,如果我們和尼泊爾兵打起來,致他們有死傷,就會影響我尼關係。我們要做尼泊爾兵的工作,要他們不要為英帝賣力。

    4.16/6會上反映港英示意各教會負責人,要做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我聽了,說,敵人是怕我長期鬥爭的。

    5.26/6的辦公會上我聽了有些灰色單位突出來,做法不對頭時,我說不要單獨行動,要隨大流,能做到這樣,才不會暴露。

    6.28/6的辦公室會上,我提辦公室要統一思想,(一)要建立長期鬥爭思想,(二)要沉得住氣,(三)要敢於戰鬥,還要善於戰鬥,(四)要敢於抓政策、方針。(當時我感到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記得有一天爭論的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7.30/6辦公室會上我提:(一)辦公室會要改進,天天開大會,沒有必要,也無法深入研究問題。要建立核心小會,就重大鬥爭問題做深入討論和檢查鬥爭政策,有了初步意見後,再開大會。(二)大會的時間要短,彙報急而重大情況,通過方案等,(三)加強各組的會,務虛,討論本組業務等。

    在這次會上我還提醒說,我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前方才有幫助。

    8.1/7辦公室會上我聽了陳XX及葉XX的彙報及情況分析(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警察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等)後,我建議加強對華籍警察的工作,加強對華籍警察的民族思想宣傳、政策宣傳。(記得有一次提到澳門同胞中有許多是香港警察的親友,而且澳門的同志已決定通過他們做香港警察的工作,我表示很贊成這個決定。)

    同天會上,我還提出:1為了長期打擊英財團,為了擴大打擊效果(擴大財團內部矛盾)要打痛它,要重點抓海運系統群眾(工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利用罷工時間,集中到工會學習毛著,使罷工長期堅持下去(指已罷工的九龍倉等機構)2研究一下,如何做吊頸嶺(調景嶺)蔣幫分子的分化瓦解工作(當時傳說港英要放他們出來破壞鬥爭,但,他們內部有矛盾。)

    9.8/7辦公室會上我建議新界漁、農民要動,此起彼伏,達到牽制敵人把力量(警察、軍隊)集中到市區去,使市區壓力減弱。敵人兵力不多,有許多控制薄弱的地方,可以展開活動,這樣才能使敵人疲於奔命。

    10.在一次辦公室會上,聽到敵人抓主要的,次要的不大管,我說,這正暴露了敵人虛弱,必須打破他們的陰謀,我們一面要加強主要方面(指罷工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活動,堅持鬥爭,一面也要加強次要方面(郊區、離島、及學生、群眾)活動,使敵人難於應付,擴大我們政治鬥爭的範圍,這樣對主要方面堅持鬥爭也有幫助。

    11.在一次會上,聽到一隊學生,自發搞了一次從中環到灣仔的飛行活動(在時報和工商日報門前集會示威),我說,這很好,是新的苗頭,要多鼓勵,是群眾發動深入的標誌(結果)。

    12.對下面這些具體問題,我提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1對港英強迫獄中同胞吞食像章、語錄等野蠻行為(其他什麼罪行也可以),我說可以通過公開打電話(用新華總社名義)要新華社搜集有關材料、寫報導的辦法,加以警告。(羅同意,做了。)

    2羅和我談到注意做好經濟開支的帳目,防止敵人在這方面做文章。我說是不是請指揮部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班子管好帳目。

    3銀都被封時,傳說敵人對內部情況很清楚,我提要注意有沒有內奸。指揮部利用被封的銀都搞反迫害展覽,我說這好,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4一次談到將來加提“外交代表”時,我說敵人最怕這一條,有這一條就夠了。

    13.10/7辦公室會上談到談判時機是否已到時,(當時有些傳說)我說,我看主和派氣焰是低了,主戰派的氣焰還未打下去,還未到。還要放手發動群眾,堅持鬥爭。

    這次會上陳XX分析了鬥爭形勢,認為敵人基本上還是維持原有“堅定而克制”的政策。我表示同意。認為“次官”來港,摸了一下,但,新的政策還沒有,戴麟趾回去與此有關。

    14.我和四處的同志研究群眾線鬥爭計劃時,(六月初)我提過以下意見,X線鬥爭要不暴露X線另有一套,另有一個指揮部,只能在鬥委會的規劃下進行,內部通過鬥委會發出號召,在這號召下起來鬥爭,才能掩護X線組織(計劃十萬人,分一千個組同時出動在各徒置區,大埔荃灣等地張貼標語等)。十萬人一起出動(同一個晚上)很容易使敵人發覺是有組織、有領導、有佈置的行動,萬一有人被跟蹤、被捕,追出組織來就不利了,是否分散,不要一齊行動。後來討論結果,綜合大家的意見寫成書面請示。

    15.四處同志反映一個情況,說有些統戰對象(中小廠家,據說平時和我們的關係比較好)向我們試探,罷不罷他們的工。我說,這次反迫害鬥爭是港九同胞一致對外的反英鬥爭,打擊的對象是港英和英資企業。但,這些中小廠的工人,也要反英,也要行動。要加強對小廠主們的工作,做好他們的思想教育,説服他們認識一起反英。為了壯大反英的政治聲勢,小廠搞些配合性的短期罷工,一兩天,三四天,不搞長期罷工,並先使他有思想準備,搞配合罷工時先告訴他們一聲。

    14、15——這兩條都寫報告請示總理,總理口頭(當面)答覆四處的同志,同意。

    16.九龍倉等海運系統罷工時,考慮到九龍倉存米不出倉會影響廣大同胞的生活,我提過鬥委會是否可以作出決定,為了照顧群眾生活,定期讓大米出倉。(建議指揮部寫進罷工計劃內)

    17.海員罷工時香港曾提到採用包其收入的方式組織散家駁艇參加海員罷工行列。因為考慮到他們不罷工,無法全部控制外輪的裝卸(我們能控制的船隻,只占外輪的百分之二十幾),罷工聲勢和影響海運不大。對此,我有矛盾,不搞,這些散家駁艇繼續起卸貨物影響罷工,搞,有點“收買”的味道,不但開支太大(3、4百隻,當時估計每月每只要3、4百元)而且政治影響不好。我傾向不搞,但,沒有在大會上說,記得只在群眾鬥爭組談過,好像和羅也談過。

    18.有一段時間,國內群眾配合鬥爭(支持)少了些,監督組同志提到這問題,我表示同意,說計劃中各大城市要舉行的群眾大會,是否安排一下。又一次,我說,計劃一下,從澳門到寶安沿邊界線的各市鎮,不斷搞一些支持香港鬥爭的群眾大會。

    19.對澳門的個別做法,我提過不同意的意見(如訂購500支鳥槍)。其次,我認為當前澳門的鬥爭,該集中力量督促澳葡執行取締蔣幫,落實清除蔣幫的條件。我很贊成當時群眾線清除蔣幫在教育界的力量和流毒。

    20.當港英阻止我副食品從文錦渡入口,或傳說香港機車不過來拖貨卡過境時,我提過發動群眾抗議,並歡迎我方的機車送過去。因為副食品被阻影響400萬同胞生活,這樣做,可以調動廣泛的反英情緒。

    港英向我提出要求額外供水時,我提過、並擬議過,是否由鬥委會作為照顧400萬同胞用水(當時水荒壓力很大),要求我照顧;我發表談話,接受鬥委會的要求,為了港九同胞用水,同意額外供水,但,不收水費,要群眾起來鬥爭,壓英1降低水費(現在的水費很高,群眾意見很大)2不准供美艦用水。因為,我當時覺得港英向我提出額外供水,是企圖把矛頭引向我們,不供,反動報紙會籍此對我造謠污蔑,如果無條件供,又益了港英。這樣做還可以捎帶打美。

    21.四處送到“漁民罷賣漁獲物給魚市場的計劃”時,我看了計劃中有“漁獲物由國內收購”,曾向有關部門瞭解,這樣做有困難,報告羅。羅看了計劃,告訴我這條不行,計劃轉給指揮部考慮,但告訴他們“漁獲物不能內銷”。

    22.在一次會上,我提對前一段鬥爭的看法。認為鬥爭是勝利的,十多年沒有搞過這樣大的政治鬥爭,一下能發動起來,已給敵人很大的打擊,在放人的高壓下,堅持下來,敵人許多措施都失敗了,“滅點打面”也失敗了。至今除煤氣外,其他不敢鎮壓,而煤氣不但沒有被壓下去,反而堅持鬥爭。為什麼不能在這個基礎上,搞出殠鬥爭,進行政治上的較量呢?

    23.27/6辦公室會上,談到700打甘蔗刀時,我說還是要搞文鬥,同意羅的意見可以搞點破壞生產設備,達到強制罷工,如截斷電源使機器故障等。談到廣州革命群眾提軍管會的意見時,我同意郭XX的意見。外交部的同志下去,按大聯合的精神,多談些大道理。(促成大聯合)

25[1].羅等從廣州回來後,和廖、羅一起聽了鄭彙報X線情況,(包括對指揮部有許多意見),我提過,指揮部決定鬥爭計劃時,要多注意X線群眾的思想情況,和意見。

26.看到報紙公佈四個“鋤奸”對象的罪行和照片,我說這樣便除不了了。

二.   我給錢XX[2]打過些什麼電話?

12/6決定加速反映情況後,幾乎每天我都和錢XX通電話,但,只是反映鬥爭情況。七月上旬(或中旬,羅去廣州前不久)辦公會議上才決定由我負責全面向錢XX同志聯繫,包括每天的鬥爭情況,電話請示等。過去後一部分是羅自己打的。除每日鬥爭的一般情況,天天反映,有時,一天三兩次反映外,記得打過以下這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1.電話請示及錢傳達批示等

    1罷市。外貿部先接到“停供四天”,告訴了我,晚上我們辦公室也接到了,我馬上向錢反映,也向羅反映。

    2出殯改期。此案作為重大鬥爭部署,報告總理批准。後接指揮部決定延期並改變做法。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這事辦公室起草計劃時,未徵求指揮部意見,有缺點。其過程是這樣:當我看到港英對死難烈士的屍體要採取措施時,我想到澳門鬥爭時,死難者出殯,激發群眾鬥爭情緒,造成對澳葡很大的壓力。所以在組裡提出談了一下,請示羅,羅同意作為一個重點鬥爭(認為是一個政治較量),提出一個計劃,報告批准後發給指揮部的。這缺點,我應負主要責任。)

   3海員罷工。指揮部具體計劃報來時,我考慮到我(們)能控制的(有把握罷工的)進出口外輪只占百分之二十幾,怕罷下去聲勢不大,或有困難,向羅提議是否先罷兩個月,看形勢發展再延續,比較主動。羅同意,並將意見請錢XX同志報告總理。原案總理已批准。

4關於廣州兩派革命群眾同時開支持大會(有一次其中一個大會宣佈支持鬥爭委員會成立)發新聞稿的請示。兩次稿送到宦[3]X處,宦不能定。記得有一次宦和我商量,提兩個大會新聞都不發,報總理批准同意。一次總理批“既舉行了,不報導,會暴露我們的矛盾,還是照發。”(記得只把支委會成立改掉。)

    5轉報廣州四處軍管會聯絡員(李XX)向總理報告按7/6四處業務管理方案選派的軍代表人選已定。

    6根據7/6方案,港澳組討論了組內分工,我向錢報了分工的決定後,請示上面誰負責。後錢覆,總理指示成立三人小組管。我知道弄錯了,帶回組裡研究後,我又向錢通電話,將組裡的意見“鬥爭向羅彙報,平時業務向廖請示”告訴錢,請他再請示總理。記得我向錢說完意見時,錢說三思而行,好。後來錢覆,就這樣分。

    過了兩三天,我把總理的指示告訴廖承志,廖頗懷疑,說他已靠邊了[4],問總理什麼時候說的,我說前兩三天。他沒有再說什麼了。

    7錢來電話要我告訴羅:總理關於軍事方面的指示,我照轉了。

    8 23/7,轉報廣州來電話:“羅、梁關於指揮部請示六個重點機構遇到搜查時,應如何的決定”。

    9書面請示送出前,凡是急案子,都預先向錢打電話,使他心中有數,抓時間送總理批。這樣的電話有幾次。有時加點說明,如請示第二次撥款時,說明了一些情況(見後)。

一份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批判廖承志的“小報”。有毛澤東語和批判文章。錄

(圖二: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的批判廖承志的“小報”,資料來源:余汝信著《香港,1967》)

2.重要情況反映

為了讓錢XX同志及時掌握到重要的鬥爭情況,以便總理問起,好報告,這類電話比較多,記起來的有:

1每次鬥爭被捕、死、傷人數及累計數。

2每次審判、判刑情況。

3關於敵人要封閉我重點單位的情報。

4薛平被捕、審訊、判刑(包括梁XX為此抗議、外交部支持梁的抗議聲明、新華社總社發表聲明及13/7北京新聞界到英代辦處抗議等。)

5槍支、手榴彈上岸情況。此事最早是交通部接到電報,告訴我後,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怕出事(當時正傳說敵人要搜查我重點機構,記得反動報還造謠說港英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影射我有武器運進香港)。隔不久,指揮部也報了,槍支數比交通部報告的多,並具體說新華社、招商局等各有多少,還有一挺機關槍,我又向錢報了一次。羅決定通知前方,要馬上撤出來。我接到已撤出來時(27/7)我又報了一次。

吳荻舟交代材料P16手稿,寫明六七暴動中有人把商船護航的槍支運到香港(上岸)準備和港英對峙以及他是如何處理。

(圖三:《三一八交待》中有關槍支上岸的內容。對於當年到底有沒有槍支被拿上岸,至今有不同意見。若看這個記錄,結論是明顯的。)

(關於槍支〔船上護航武裝〕上岸事,交通部反映最早,而且很重視,繼指揮部報告之後,廣州航運部門軍管代表和該部門保衛科科長(由交通部一女同志陪同來辦公室)又反映一次——這次我沒有向錢反映,下同。)

(關於既拿上岸的槍收不收的問題,據交通部同志反映部裡討論過,並正式通知我,考慮到來回搬怕出事,決定不收回了。當時辦公室已通知撤出來,我怕引起混亂,沒有把交通部的意見通知下去。撤出後,我告訴了交通部。)

6我銀行營業情況。(不只一次)

7我對港貿易,及保證供應鬥委會組織專門車隊等。

8敵人對我主要幹部(王、崔)突擊檢查,及楊、朱等自京回港遭港英留難情況。

9沙頭角鬥爭,敵我死傷人數,鬥爭情況及一百多人避入寶安的情況。

10有關部門反映我和平書店經理攜帶一份名單被竊情況。因怕引起連鎖反應,向錢、向羅反映外,還由辦公室請指揮部查告原委。

11罷工、罷市(規模、情緒、敵人對此的重大措施等)情況。

12紅校(培僑、香島等)師生被捕情況。

13上層統戰人士動態,港英對他們威脅等情況。

3.與錢通話,有沒有提過個人意見?

1記得撤回“限時放人”的報告時,我說完羅(剛從廣州回來)要重新考慮的意見後,錢和我談起現在有無條件時,我說沒有,錢說是呀,達不到,提出去不好。(辦這案子時,我也贊成,不過當時大家也只是考慮到採取強硬的態度壓一壓它,沒有估計到條件的問題。所以羅一回來,我建議撤回。羅同意並在會上說已撤回,大家也沒有意見。)

2六月初,總理7/6召開會之前,有一次錢要我到他那裡,談起鬥爭的看法時,我說要長期鬥,長期鬥才能拖垮他,我們要邊打邊發動群眾,也要長鬥。

3第二次請示1000萬,書面送出前,我告訴錢時(27/7),我解釋了一下,說罷工工人不好去出糧(領工資),怕吊銷工作證(等於開除)所以估計每月要一千萬。

此外,記不起還提過什麼個人意見,有時閒談幾句是有的。

辦公室會上或羅決定的一些具體問題,有時,我覺得比較重要,告訴錢,有時疏忽,也有未告錢的。如羅同意説明下面解決一些配置爆炸物的技術問題。

三.   參加外單位來開的哪些會,提過什麼意見?

1.交通部、外貿部、海員工會開了一次國內港口支持香港海員罷工的會,我、薛、董參加。我中途有事離開。會上我同意外輪如破壞罷工後來到我港口,“拒載不拒卸”,因為我覺得來的物資是我們建設上需要的,但不給貨(出口物資)載,是船主損失,“期租船(我們租來的外輪)一律不去港”。(當時談到有些船用油(原料)國內有困難,討論後也解決了。)“船的維修也不去港”等。

    2.交通部遠洋局、外貿部運輸局為了解決如我遠洋輪到英國港口遭到報復如何辦,開了一次會。我參加。我同意,發生這樣的事,堅決鬥,不行便把貨卸到其他國家的港口。記得我加了一句,一切損失由英國政府向貨主負責。(當時我想,貨是我賣給英國商人的,英國港口拒卸,把貨卸到其他港口,損失由英商向英國政府要,可以引起他們內部矛盾,有利香港鬥爭。)

3.廣州來電話問去港船隻張貼支持鬥爭標語問題。我提了意見,報告羅同意,船上可以張貼,但,不要上碼頭、街上去貼。

4.銀行來彙報過三次業務,一次在港澳組,一次在外交部(15號),還有一次在港澳辦公室。還打過一二次電話,問情況。

5.廣東海運部門軍代表和保衛科長,由交通部一位女同志陪來,談了以下幾件事:

1某烈士屍體處理問題,我把指揮部和羅的意見轉告他們,並請他們火化後保存好。代表說,不必馬上火化,可以繼續浸在XX醫學院解剖室藥水池裡。

2有些船沒有護航武裝問題。我向他們瞭解,知道護航武裝一向由交通部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決定後,我說,還是按過去辦。如交通部報告上去後,有關部門問到港澳辦公室,辦公室可以提供一些要加強護航的情況。

3關於槍的問題。他們談了香港同志要槍的情況,我插了些話。說到中央有指示,他們一定照辦,這次香港同志要槍,船上抽了X支槍,X枚手榴彈給香港同志時,我說,槍是香港同志為了自衛,決定要的。中央沒有指示,有,一定經過這裡轉,這裡沒有轉過這樣的指示。他們提到船上同志抽調一部分護航武器給香港同志,他們事先不知道時,我說,大概是船上的同志們聽到、看到港英殺害同胞很氣憤,岸上的同志為了自衛,要得又很急,出於同仇敵愾,未及請示就給了。

談到今後,我想到羅對“給武器問題”十分慎重,一直下不了決心,已拿上岸的還要撤下來。我說,護航武器是船上的自衛力量,船上同志支持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這很好,但,今後如果岸上再要,還是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後再給。記得我這裡還插了一段說明武器要好好管理的話。

他們還說到梁社長(應該是說梁副社長[5])參加三省(閩粵桂)航運會議時,決定經常要在深圳碰頭,還說他們天天有船來往港穗,聯繫很方便,鬥爭情況很清楚。還說還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談,我因為不瞭解,怕弄錯,要他們回廣州找梁社長等直接談,告訴過軍代表,他們在廣州。

他們還談到,這次抽了一部分武器給香港同胞後,有些船的護航力量薄弱了,這次想解決補充的問題。這問題,我沒有提什麼意見。

最後他們問我,如果有事,可否打長途電話?我說,如果事情很急,來不及通過交通部轉,可以打長途電話,否則,還是請交通部轉告我們。

這次談話,交通部同來的女同志可能有記錄。她的姓名都忘了,問問該部水上運輸局(?)幹線組苗同志,他是管港澳運轉的(該部電話分機064)。

6.招商局李副總經理來談過一次情況,也是由交通部的同志陪來。說了一些香港群眾鬥爭的情況,群眾的鬥爭情緒外,他具體地談了兩個很生動的例子。1該局一位職員反映,該職員有一位親戚自動組織了一隊人,參加遊行,被懷疑。2該局一位職員反映,他的鄰居是一個後備警察。告訴該職員,有一次他參加鎮壓,站隊時,警官徵求會照相的,他不願打中國同胞,馬上舉手答應“會”,就避免去鎮壓同胞了。他還說,把我的號碼記住,如果你們看到我鎮壓,你們就打我一拳,我就躺下,裝負傷,我不願打同胞。

我聽完覺得這些事例很值得注意,要李XX回去向領導反映。我還說,要注意、警惕,但要觀察,不要把自發參加反迫害鬥爭的群眾和敵人佈置進來搗亂、破壞的特務混起來(當時也有這樣的反映),還說,可見警察工作要做。

7朱XX告訴我,指揮部考慮過,當一切聯繫都被截斷時,使用船上的電臺。我向羅研究,我說船到港內,電臺是封起來的,招商局的船上電臺,一向是沒有封的,只是在港內不使用。但,我想緊急時,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羅興趣不大。我正擬向交通部瞭解時,原來他們已經接到報告,並已研究過正要來找我,我請他們來(電話裡沒有談,是說有事來談談,來了才知道是為此事)。

他們(來兩人)說梁XX(副社長)到廣州參加正在廣州開的三省(閩粵桂)航運會。提出三項要求,1每天要保留兩隻船(大的內河、或沿海走的輪船)在港應急,2必要時使用船上電臺,3三省船舶建立統一組織,由指揮部指揮(這條記不確切了)。還說,研究過,正寫報(告)請示。

我對13沒有提什麼意見,只問每天安排兩隻船在港,有困難嗎?他們說可以安排。對2我提了一些技術問題,比如為了避免麻煩是否可以把大船停在港外,派交通船聯絡,或接到緊急情況時,馬上起錨把船開到水線(海上邊界)外發報,以及密碼要保證安全等。

記得,他們還反映說要在深圳-香港間建立通話站(我不大懂,大概是短距離無線電電話之類)。

8與外貿部劉今生通過多次電話,多數是他打來,主要是反映外貿情況,有時我也把鬥爭情況(有關係到外貿的為主)告訴他。其中來過三次徵求意見的:1業務部門反映,港英放寬大米進口額(包括泰、緬、我等)問是否接受(即增加輸港大米額度),我說,這是敵人因受市民購存(當時市民普遍存糧,引起米市緊張),感到壓力很大。這與鬥爭雖有關係,但,又是出口業務,牽涉到今後我大米輸港配額。我請示羅,羅同意由外貿部請示。2華潤建議撤銷趙韋修和XXX(名忘,二人都是簽字登報支持港英鎮壓的新界士紳)作為我大米進口的代理商資格(即對他們停供大米)。問我意見,我說,這對鬥爭是支持,警告那些洋奴,我認為華潤的建議可以考慮。我把這意見請示羅,羅同意,還是請外貿部請示決定。3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

9關於罷市問題,外貿部要求開一個緊急會研究一下。由於罷市報告來得遲,業務部門感到措手不及,頗有為難,辦公室也是罷市前一天晚上接到,只用電話報告總理。

會上外貿部彙報了情況,說事前沒有佈置,各地輸出物質還是源源到達,深圳活豬已積壓一萬七千多頭,豬圈飼料都發生困難,等等。問“保證供應”政策是否已改。羅加以解釋,說明未改,還說辦公室知道也很遲等,加以解釋。

我在會上提,是否馬上通知各地,輸出物質,到達各站,就地停下,繼續向口上來,壓力太大,引起很大損失不好。

107/6晚和朱、楊、馬、劉、呂(軍管代表)談指揮部組織問題。談前我傳達了總理關於鬥爭中要注意長期工作的指示(是下午大會結束後,和四處的同志一起聽的):1這次鬥爭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上去。2在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四處同志提到機場、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3(我想到1965年祁X、李國霖、張振南在北京談過因為我工會海員不願去西貢等地,放棄了許多陣地,並作出決定我海員不要放棄走西貢、臺灣等線的船。我將此向總理報告並提出請示這次鬥爭是否也不要動?)在美國機構、船上的力量不要動。

我傳達後,還問四處同志有什麼補充。

談指揮部問題,我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中所提“兩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找他們談的(本應找羅等一起談,但,太晚,明晨他們又走了,所以我找他們兩方一起協商)。他們協商的過程中,我插了幾句:1談到指揮部的性質,權力等時,我說,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關,相當於臨時黨組,這次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統一領導這次鬥爭。重大問題經過民主集中,做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過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簡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用電話請示。2既然這樣,X委和四處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指揮部的決定就不要經過X委和四處核轉了,否則,周轉就慢了。3當然X委和四處還是要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規劃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這次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的勝利。

談到過去一段鬥爭,四處上下通氣很慢,四處同志說明關鍵在哪裡,並提出改進措施後,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了嗎?

朱說能。(有人等他,說完就走了)

最後,朱、馬、劉、呂都走了。(這時楊也回到自己的房間,只我和他一

起)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找他們來談談呢?

楊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X委加強掌握就行了。(實在也太夜了,已快一點,明天又要上飛機)

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告訴XXX和XX同志,請他們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

11在五月中,林、胡來彙報情況(廖召開會議那次)時,他們反映了一些情報(在港澳組),我提,今後也送一份給我們(外辦)。

四.和指揮部、四處打過電話、提過什麼意見?

1.我和指揮部沒有直接打過電話,提的意見都是辦公室會議上通過,或請示過羅後,作為辦公室的意見發。

2.和四處通過幾次電話:

1與軍管會聯絡員李XX通過兩次電話,兩次都是他打來。一次他告訴我廣東支委會組織計劃,報告送批後,發生了兩派革命群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作罷。另外一次是為了報告派到四處(按7/6方案)的軍代表名單。

224/7和林X通過一次電話:(一)瞭解海員罷工情況,(二)走越南的外輪能罷工的有多少(考慮如多,準備請示也罷它幾條,打擊美帝對越南侵略的軍運)。(三)大搜捕我有無損失(當時積極分子名單集中在工會,雖曾通知馬上處理,但,傳說戴麟趾回倫敦帶了五百個名單,擔心上述名單已落入敵人手中,大搜捕中受到損失)。

林說他明天就回穗,情況告訴鄭,我說好。

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批示告訴他們。

記得其他就沒有了。

五.和劉寧一的秘書打過兩次電話

這兩次電話,都是為了撥款支援鬥爭,要用全總的名義。第一次羅說,提方案時,未徵求過全總的意見,方案批准了,趕快打個電話告訴劉寧一一聲,並問問如何送支持電稿給他看。

第二次也是一樣的情況,撥款報告批下來,要發表了,才給他的秘書打電話。

兩次電話內容都差不多:我先告訴他為了支援鬥爭,已批准撥款一千萬(兩次兩千萬),要用全總的名義。我們擬了一個支援電稿,想送給劉XX看,如何送? 

兩次接話都是一位姓段的秘書。他回答都說報告劉(有一次說劉在醫院)。約隔一會,回話,說,劉同意,支持電他不看了。

第二次回話時(記得是沙頭角事件後,劉參加在老外辦開會討論進一步鬥爭方案之後)段說,劉要他轉達,他對過去鬥爭情況不瞭解,要一份各階段提出的口號,請兩三天送給他。

我接完電話後,便告訴秘書組,記得我還說索性弄一份比較完整的,我們看了也忘了,搞一份資料,送給總理、陳總等領導同志,我們自己也留一份備案。

整理的過程,有一晚上,我問了一下,整理得怎麼樣了。記得段沒有來催過,是我想到就這樣問了一聲。

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8.3.18


[1] 原文沒有24

[2] 錢XX:周恩來秘書錢家棟。

[3] 宦:宦鄉,時任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司長。

[4] 廖靠邊了:指當時廖承志被造反派困在中南海內。

[5] 梁副社長:指梁上苑,根據他自己在《中共在香港》一書中所說,他是中國外交部派駐香港的第一個高級官員,任港澳工委常委,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968年被誣為台灣特務,在北京秦城監獄關了四年,1973年獲釋。後任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他在《中共在香港》中有一章專門講“反英抗暴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把這次事件稱為‘香港式文化大革命’是非常恰當的。”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4 談話記錄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4談話記錄

六七暴動期間,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中共幹部?北京有沒有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有沒有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就這些質疑,我陸續找到答案。

2012年我曾向當年鬥委會的領導人之一、已故原『新晚報』總編輯羅孚查證六七暴動最後搞到偏離中央、不可收拾,會不會是中央指示傳達不到香港?他是毫不猶豫、斬釘截鐵地回答我的:“沒可能傳達不到。”“當年因為擔心港英當局竊聽電話,北京都是往深圳打電話,我們每天派人上深圳接受指示。”因為事關重大,我特意兩次重複詢問並複述,得到他肯定的回答。

他承認“真假菠蘿”是他們的“創舉”,他說:“當時頭腦很熱,覺得澳門能成功,香港也能。自己是很積極去做的。”“現在看當然是錯的。”甘蔗刀是誰的主意?他沒有說,我不能揣測,不過根據《六七筆記》記錄,是以華潤總經理名義訂購的。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多方查找資料,查出這位總經理的名字:丁克堅——1960年12月至1971年12月在港任職。根據《金堯如回憶錄》151頁記載,丁克堅原屬廣東省公安廳,他6月10日自製炸彈放在北角電車軌上,比7月12日大埔鄉事委員會擺放的全港第一枚炸彈還早一個月。

一份華僑日報1967.6.24的剪報-報導邵氏百五人罷工

(圖一:1967年暴動當時的香港《華僑日報》。網絡老照片。)

羅孚的話,和前述那位當年在新華社負責傳遞消息的叔叔2016年告訴我的內容也是吻合的:“1967年之前,我已經調去新華社做秘書,兩個秘書,還有另一個人。其實就是傳遞消息。先在香港(新華社)背熟,有時候是彙報,有時候是請示。過了關,到深圳再複述。再由深圳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外辦的)鄧強、鄭偉榮。再反過來,在深圳辦事處(就設在深圳海關,和他們熟得很)背熟北京的指示,回到香港複述。這只是工委——中央的管道,還有其他管道,就不清楚了。當時有一件事記得很清楚,利銘澤[1] 找到新華社,說港英(戴麟趾)想和中央談談。本來這是一個可以解決危機的機會,但是北京傳回來的是‘不談’。沒幾天港英政府就大逮捕了。其實當時已經覺得一些做法不妥,但是自己還是要傳來傳去,不容置喙。覺得所傳內容有問題,又不得不傳,假裝不知道,怪怪的。不用上深圳的日子,我也會去遊行,去港督府抗議,去放真假菠蘿。這些都要怪奪權的造反派。”

我問他:“當時周恩來和鬥委會開會,頭頭腦腦都在場呀?”這位叔叔說:“周恩來是有和鬥委會開會,但是執行的不是周,別人也可以開會佈置,具體執行,甚至鬥委會都沒用,有些人只是掛個名,明知被利用。”

“周恩來是有和鬥委會開會,但是執行的不是周,別人也可以開會佈置,具體執行,甚至鬥委會都沒用”——這話令人心驚肉跳,也豁然開朗,叔叔是有政治警覺的人,卻沒有置喙的地位,這也是悲哀。

我在父親的資料裡多次看到歷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交匯,導致在人們沒有察覺的時候,歷史走向意想不到的方向。

我整理了一份1967年6月7日晚父親和廣東、香港來的幹部朱曼平[2]、楊松[3]、馬士榮、呂樹林、劉汝民等人的談話,就佐證了在六七暴動過程中組織指揮運作之不暢。第一次整理的時候,最後一頁缺失,經過在其他紙片之間留意尋找,三年後終於找到最後一頁,比起“大海撈針”還是幸運得多。

以下就是談話記錄全文:

這是吳荻舟1967年6月7日和有關人士談話的內容記錄,是吳荻舟本人字跡。

(圖二:1967年6月7日談話記錄首頁。)

六月七日晚和朱曼平、楊松、馬士榮、呂樹林、劉汝民等同志談話的內容(6月24日記錄)

原來的計劃是總理指示後再務一天虛,統一認識後大家再回去,可是當我知道大家飛機票都買了,也就只好臨走前談談。我趕寫了一個報告,送到錢家棟同志處,趕到民族飯店,已是十一點多鐘,找齊了人,談了約莫四十多分鐘,所談的內容,簡單歸納起來是:

一.傳達總理三點補充指示

大會結束後,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後,總理又單獨和四處的同志談了約半小時,除原則批准了四處那個報告外,還對「鬥爭」做了三點補充指示。

1.這次鬥爭還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用上去,三線的力量不要暴露出來,不要使用。

2.已經打進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不要動,比如飛機場已安上的點子,或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當時是四處同志提出來請示後,總理說)。

3.安在美國機構和船上的點子不要動(向總理報告美國現在在香港有二百多艘小船和二十多家經營這些船的公司,他們是來往香港和西貢[4]之間,過去有些船員拒絕去,都離船,失去了這些陣地。改雇了不屬我工會的船員。請示總理,如果現在還有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也不要動,總理同意),能去西貢的,還要隱蔽下去。

二.關於指揮部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商談的時間比較長,約莫四十分鐘,綜合起來有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指揮部的性質問題

2.指揮部與城工委、港澳工委的領導關係問題

3.指揮部的領導問題

4.上下線通氣問題

其中有不同意見的是第二個問題,有的說指揮部的決定,應由工委或城工委討論批准再上報請示,有的認為這樣行動就慢了。

我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所提關於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提出了以下意見:

1.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構,相當於臨時黨組。北京現在根據總理的指示建立的「港澳辦公室」只是一個辦事機構,參謀機構。這次香港的反迫害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的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是工委和城工委在協商的原則下,各派幹部(當然是主要幹部)參加這個組織,統一領導這次反迫害鬥爭。重大的決定,經過民主集中制,作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便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連報告也可以不寫,只要電話請示。

2.既然指揮部作出的鬥爭計劃,重大鬥爭措施……直接報中央請示,那麼,工委和城工委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他的決定就不要經過四處或工委核轉上級領導,否則,周轉就慢了。(朱說過去是這樣做)

(談到這裡,楊松同志問)那麼,工委和指揮部的關係怎樣呢?過去是每個問題都由工委常委討論決定的。

(馬士榮同志說)今後就不要送四處批准上報,我們堅決貫徹和執行指揮部的決定(當然經中央批准)。

(我說)當然工委、城工委還是應該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勝利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勝利。

(楊松同志說)如果這樣,指揮部那裡有一個辦事的班子呢?不過這個可以利用工委的。

(朱曼平同志說)過去許多決定,還要得到廣州(四處)同意才貫徹下去。時間很慢。

(馬士榮同志說)今後我們不要他們報了,指揮部做了決定,就直接報中央批准,批准後,就直接向下貫徹執行。

(朱曼平同志說)過去上下線通氣很慢,往往要兩三天,才通得下去。

(馬士榮同志說)我們決定派能夠通下線的幹部參加指揮部,這樣就可以解決,這樣就方便了。前一段的確有這樣的缺點,有些決定敵人知道還比下線知道早,行動就很匆忙。這次我們除工會,教育已派了人參加之外,還決定派海員方面的幹部去參加,有些不便直通的我們回去研究辦法解決。

(我說)這樣能解決問題嗎?

(朱曼平同志說)這樣解決問題了。

(談到加強指揮部時,我提意見)過去提五人小組,是不是工委方面請老梁也參加呢?

(這次會上沒有人提到誰為主的問題)

(談到這裡,給“算賬、結賬”打斷了)

........(朱走了)

(楊松同志有單獨對我說)這樣(指指揮部)做,我懷疑鬥爭領導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呢?

(楊說)不要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

(我說)那麼,你回去和老梁老祁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四處的同志已不在場)

(談話過程中還提到一些下線的反映,和根據上次的指示成立的“指揮部”,工委派祁參加,只是臨時的權宜做法)

吳荻舟67.6.24

父親在1967年9月28日一份“證明材料”裡再次提及這次談話:6月上旬,港澳工委、四處的同志聽了總理關於港澳同胞反迫害鬥爭的指示後,臨離開北京的那天晚上(6月7日),我找他們雙方(工委和四處)就建立指揮部的問題協商了一下。後來,我向港澳組的監督小組彙報時,未重視工委的楊松同志最後單獨和我談的幾句。當時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領導力量是弱了。”我問,“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他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最後,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和梁、祁研究一下,報個意見來。”(原話記不大清了,我寫的“紀要”已送鐘XX同志處),我以為事情就完了,工委後來也一直沒有報什麼意見來,可是矛盾倒越來越多了。可見我的政治敏感太差,對待問題又太粗枝大葉。當時沒有看出矛盾來,但同志們卻看到了。

談話記錄中有三點令我頗感意外:1.明明“計劃總理指示後再務一天虛,統一認識”,但是竟沒有按計劃辦事;2. 大家對“指揮部與城工委、港澳工委的領導關係問題”分歧相當大;3.經過父親協調,大家漸漸統一認識,卻又給“算賬、結賬”打斷了。如此不順暢,疏漏這樣多,也難怪父親憂心忡忡。平時架床疊屋的組織系統,在危機處理的時候凸顯混亂。

關於“架床疊屋”,在程翔寫作《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018)期間我們曾經通過電郵交換意見。下面選擇幾段說明一下。

一張表格引自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顯示吳荻舟和冉隆勃對聯辦表述的同異

(程翔《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表格。)

1.關於“聯辦”是不是“暴動的最高指揮機關”。

程翔:整個67暴動是如何組織、指揮、運作的?這是外界無法確切清晰瞭解的,這同中共素來強調的保密作風有關。吳荻舟的《67筆記》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些資料供人們研究。 其一,在吳荻舟的筆記中,經常出現“工委”、“城工委”這兩個組織,也經常 出現“四處”這個稱號,這就為我們瞭解和分析67暴動的組織機制提供了線索。其二 ,筆記明確記載一個稱為“聯辦”的機構的成立情況,這是整個暴動的最高指揮機關。其三,筆記本身多次提到暴動期間的組織協調問題, 足見這個組織不是一個高效率而運作暢順的組織。

我:(聯辦)不能說是指揮機關吧?計劃由工委或城工委提出,周恩來批准。我理解聯辦肯定不是決策的。聯辦是在中間上傳下達,幫周收集、綜合情況和把關,在職責範圍提意見。吳荻舟不是指揮,羅貴波有沒有指揮我沒有足夠資料。吳看到危險,向羅提出解決方法,羅基本都同意,他就執行了,這也不能說是指揮。外辦和外交部還有本身的業務,他們不是只做聯辦的事,都是兼顧的,幾個人互相走位,有時候出現了真空。如果說周親任聯辦主任,那聯辦就是指揮機關了,現在最高就是羅。周不直接和香港來人開會的時候就通過錢收集情況和下指示,有時候讓錢轉達給吳,吳轉達給羅而不是直接指示羅,這些可以說是架床疊屋,有時不暢通,但是也難以想像取消聯辦這一層,香港方面不可能直接聯絡周恩來或者錢家棟,香港甚至不直接打給吳,聯辦其中一個接電話的人是鄧強,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人。因為怕港英監聽,新華社每天派人到深圳給聯辦打電話彙報和接指示,這是當時的環境和固有的做法決定的。而六七暴動的亂,是由本身的性質決定的,誰領導、怎麼領導都不會有好結果。

2.關於港澳工作本身是不是架床疊屋:

程翔:本來,整個港澳工作本身就顯得架床疊屋。早在1959年“50天整風”時期就提出來了。吳荻舟在《50天整風記錄》有以下的記錄:中央外事小組、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外交部、僑委、廣東省委、港澳工委層層架構;統一 意志和獨立見解、理性思維和左傾狂熱、紅色和灰色種種矛盾;緊跟,容易犯忽左忽右、消滅 階級、大躍進、肅反、太紅太暴露等錯誤;自己發揮,容易犯“客觀上與中央對抗”的錯誤。 雖然領導們也從正面評價了香港工作,但是,風雨交加、雷聲隆隆……

我:這不是我父親說的,是我看了許多資料後總結的,如果你認同,可以引用,也可以用你自己的話說。但一定不是“吳荻舟有以下記錄”。

3.暴動期間一些大事件是“荒謬的誤會”還是“擺烏龍”還是“陰謀”?

程翔:由於這些組織架構、指揮運作的問題,在暴動期間很多對全域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其出臺的過程其實是充滿難以理解的“荒謬的誤會”,一些重大的決定原來都是因為整個指揮體系出現問題而造成的難以置信的“擺烏龍”事件。

我:有沒有別的形容詞?文革中的亂,在香港的人是想像不出來的,不是烏龍那麼簡單。假設有人有陰謀,有意瞞天過海自己搞什麼名堂,造反奪權,拉山頭,那都不是“烏龍”可以解釋的。不過我沒有更多的資料研究別人是不是陰謀。

4.吳荻舟資料的可靠性:

程翔:(吳荻舟和冉隆勃)兩人的記載差別相當大。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筆者無法解釋。

我:最難解釋的是組成單位和人員以及下設機構。會不會聯辦港辦不是一回事?冉是不是親歷的[5]?吳是當事人,他的說法比如自己是群眾組組長,有六七筆記、三一八交待材料和從化採訪互相佐證,特別是三一八交待材料,沒有亂寫的可能,如果亂寫,審查結束給他做的結論不會是“歷史沒有問題 ”。他的話是可信的。

5.前線指揮部同他們原先省級領導系統的關係:

程翔:即使當前線兩個基層單位組成“聯合指揮部”,那麼共建而成的這個新組織,他們跟各自的上級是什麼關係,聯合指揮部做了決策之後,要不要經由原先彙報途徑, 即廣東省委一級再轉報中央呢?吳荻舟提出他們可以繞過原有途徑“直接報中央”的建議,實際是架空了同廣東省的原領導體系(過去香港的事務要報廣東省委宣傳部四處及組織部四處),這樣必然導致兩個“四處”的不滿,加深指揮部跟各自的上級產生矛盾和阻力。吳荻舟筆記中記載了曾經有人告了指揮部一狀(6月21日),雖然具體內容我們無從知曉,但相信就是同它顛覆了原先彙報途徑,產生了矛盾有關。

我:吳荻舟也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所提關於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提出意見讓大家討論的。總理還同意連報告也可以不寫,只要電話請示。這是他對總部署的理解,試圖解決上傳下達慢的爭論問題(從會議記錄看上去大家也同意,當然,會上表態同意不等於執行起來沒有意見)。

6.中央“聯辦”的作用:

程翔:到了中央一級,仍然出現兩個彙報系統,一個是吳荻舟所描述的、由吳荻舟經錢家棟到周恩來,另一個是冉隆勃所描述的、由宦鄉經羅貴波到周恩來。雖然最終都是到周恩來,但有些訊息在傳達過程中就有所不同,例如周恩來是否已經批准了鬥爭方案等,吳荻舟就完全在狀況外[6]。另外吳荻舟建議“聯辦”作為一個參謀機構,既不是決策機構,也不承擔前線的具體指揮任務,那麼這個機構的具體作用在哪?是否有點架床疊屋呢?它是有利於或者不利於訊息的溝通和指揮的暢順呢?這些都無法確定。

這些結構上的問題,在正常情況下當中央還能夠掌握強大的管控力時,矛盾就比 較容易克服,但一旦中央的管控能力有所削弱時,例如文革期間主管港澳工作的陳毅 、廖承志都不約而同的靠邊站,問題就會出現(例如誰都可以自作主張)乃至出現擅自提出私運武器的問題。

我:(關於兩個匯報系統)一個可能,港辦、聯辦是同一個組織,冉只是略去了群眾組到羅貴波這條線或者不知道這條線;另一個可能,這是兩個組織。在平時,香港都要通過四處再聯繫外辦。例如吳在香港工作的時候,一次出了事他先上廣州向四處解釋,四處再陪他去北京解釋。省去要四處批准而是直接報外辦報周恩來,可以理解為“戰時”措施。(失控)部分是由於系統問題,但是更主要是文革時期無政府主義、極左的影響下有人個人膨脹吧。

以上我的回應是多年反復研讀父親的遺文而得到的一些印象,不是學術性、更不是權威性的意見,有些意見程翔採納了,有些他有不同看法,是可以理解的。

令人唏噓的是,1967年6月和上述各人談話以及6月24日寫報告的時候,父親還在他的崗位上努力工作,1967年9月28日寫證明材料的時候,他已經因為多次不同意外辦和外交部“造反派”的極左行為而被停職。一支健筆,從此只能寫“證明材料”、“交代材料”或者“檢討書”。

從1967年8月起,父親開始長達十餘年的被審查。年富力強,經驗豐富,工作生涯卻戛然而止。


[1]利銘澤(1905-1983):香港社會活動家,除繼承和發展家族生意外,先後任市政局議員、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副主席、香港大學校董及校務委員會委員、中華總商會名譽理事、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香港代表等職,連同行政職務約90個。他還曾出席第四、五屆亞洲及遠東經濟會議,率領香港貿易代表團訪問西非各國。曾獲得英廷授予“O.B.E勳銜”、“C.B.E 勳銜”和“太平紳士”榮銜以及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授予榮譽博士銜。

[2] 朱曼平:由國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派駐香港,任職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

[3] 楊松:歷任香港工聯會主席,港澳工委委員和新華社香港分社秘書長。

[4] 指越南的西貢,當時美越正在戰爭狀態,香港是美軍補給的據點之一。

[5] 我這樣問的時候還沒注意到,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冉隆勃是港辦主要工作人員之一,後因羅貴波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長期被隔離審查。

[6] 程翔這裡指的是吳荻舟在一篇幹校日記裡說的情況:開完辦公會第二天,他還沒有看到總理批准「反迫害鬥爭總部署」的指示,姜海之流就利用他臨時離開處理另一個問題,未聽到總理最後意見,要他批發一個條子說「總部署已批准,馬上行動起來」。吳堅持總理還沒有批示,而且聯辦是羅貴波負責,他無權批那樣的條子而拒絕了(吳荻舟《幹校日記》1971年8月31日)。後面會再有篇幅引述幹校日記。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六七暴動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六七暴動

  1967年初,父親吳荻舟在外國專家局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時“引火燒身”過關。4月,他所在的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內部開始批判陳毅,廖承志也早於1966年底在周恩來安排下住進中南海“隔離保護”。

1967年5月,香港爆發了“反迫害鬥爭”(不同陣營的人對此有不同稱謂,包括“六七暴動”、 “反英抗暴”、“左派暴動”等。“反迫害鬥爭”是父親遺文以及中共官方沿用的叫法)。記得那些日子父親忙得不可開交,常常幾天不著家。他在一份回憶文章中記述:“我每天晚上用電話把情況報告錢家棟(又作錢嘉東,周恩來兩個外事秘書之一),由他向總理匯報或請示。因為鬥爭很劇烈,我常在辦公室住,有時回家也很晚。”

在香港,年紀稍長的市民至今記得六七暴動,那是香港人一段不堪回首的集體回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最嚴重的騷亂,被形容為一場“腥風血雨”,“香港小文革”。當年負責鎮壓暴動的港英政府副布政司姬達(Jack Cater)在1999年接受記者訪問時,形容六七暴動是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而六七暴動帶給香港社會深遠影響,至今餘波未盡。

我不是歷史學者,不是任何專家,而且1967年時身在北京,年僅13歲,少不更事,不過父親留下大約10萬字“六七暴動”遺文,包括一本“六七筆記”,十幾份“談話記錄”、“交代材料”、“證明材料”、給廖承志和我母親張佩華的信以及十幾篇幹校日記,讓我可以了解一二,近年更集多方之力,對這些彌足珍貴的原始資料逐步深入研究。

遺文部分已经用於文革史專家余汝信的著作《香港,1967》(香港天地圖書出版社 2012),光波24電子平臺的《向左向右》(2013-2016),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2017),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1](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018)以及紀實文學《蘆蕩小舟》(連載中)等。其中《消失的檔案》在香港校園和社區以及北美巡演,在“六七暴動”五十周年的歷史時刻,引起極大反響。

本章嘗試為了解和完全不了解六七暴動的讀者整理概況,盡量詳細。

中共中央在1966年5月明令通知港澳工委,香港不搞文化大革命,可是時隔一年,文化大革命終於還是蔓延到香港。

1967年5月6日,頗具規模的香港人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工人不滿廠方新廠規,怠工抗議,部分怠工工人被廠方開除,廠方並拒絕談判,有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手持《毛主席語錄》聚集。港英政府出動警察鎮壓,引發社會騷動。

新蒲崗人造膠花廠規模頗大,工人在建築物和街道上和手持槍械盾牌的警方對峙。

1967年香港的新蒲崗發生工潮,警方介入鎮壓,與工人對峙。

(圖一:1967年香港六七暴動之始:“新蒲崗工潮”。網路老照片。)

5月12日,六天後,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廖承志向周恩來提交《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準備用輿論和群眾集會聲援被捕者及受傷者,由工會出面向港英當局提要求,新華社發新聞施加壓力——這些做法似曾相識,讓我想起父親在香港工作期間的一些往事(見第五章兩航起義期間發動群眾支援碼頭工人的例子)。

香港工人當年的生活很困苦,他們的遭遇無疑是值得同情的,他們也一直有反殖民主義的傳統。但是由於正值內地“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奪權”如火如荼,香港左派中長期存在的“左”傾思想無可避免受到鼓惑,一朝爆發,他們不再滿足於以前的做法,而是大膽越出中央劃定的“雷池”界線。從當時的標語口號文件措施等來看,至少一部分人意在藉機把英帝搞臭、讓英帝像澳門葡萄牙殖民政府那樣向左派低頭[2]

聲援活動沒有止於香港,5月15日中央批准了廖承志提交的鬥爭方案,15日至18日,

上百萬人在北京的英國代辦處門前示威,北京召開了“北京各界革命群眾憤怒聲討英國當局迫害我香港同胞暴行大會”,周恩來到會。

海報畫面主體是手持毛主席語錄的工農兵和紅衛兵。背景是各大報的版面,配以口號:七億中國人民誓作港九愛國同胞的強大後盾!

北京政府發動人民聲援香港工潮,各大報都發表社論,特別是人民日報6月3日的社論,呼籲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

(圖二:內地鋪天蓋地的鼓動宣傳對香港“六七暴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期間,5月26日,周恩來指示由外交部和外辦、中調部抽調人手成立“港澳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或“港辦”[3]),父親任群眾鬥爭組組長(目前知道還有監督組、秘書組),通過周恩來的外事秘書錢家棟隨時向周恩來報告事態發展。但是在文革特定環境下,當時外交部長陳毅和外辦副主任廖承志被奪權,周恩來也一度被奪權,外交大權旁落於極左派手上。中央對香港方針動搖,內地極左派,香港左派幹部、群眾,幾方面的合力造成“反英抗暴”失控,把“反英抗暴”推向“脫軌”,有人甚至說“要把香港打個稀巴爛”。

6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向英勇的港九愛國同胞致敬”;

6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香港左派大受鼓舞,以為北京在號召大幹一場,著手收回香港,鬥爭步步升級。[4]

7月26日,時隔短短兩個月,由於父親多次抵制極左的做法,他被要求“交代問題”,8月5日,被撤離“聯辦”,8月19日,被隔離審查。

8月23日,北京發生了火燒英國駐華代辦處這一建國以來最嚴重的外交事件。

後來毛澤東指示“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反復,周恩來把港澳工委幹部召集到北京,用兩個月為他們冷卻頭腦,持續八個月的暴動在當年年底落幕,在翌年一月在內部會議正式宣告結束。

經過梳理父親留下的大量資料我才瞭解到,在這場暴動中,父親作為龐大機器裡的小齒輪,作為夾在中央核心和香港前線之間的技術官僚,如何竭力避免香港發生更多血腥殺戮。五十年後,有香港人稱他為“守護神”、“恩人”,我明白這不是他個人的舉措,很多重大的事不是他個人可以決定的,但是我相信在關鍵時刻,他對香港情況的了解、對中央政策的理解和個人品行起了關鍵作用。

這是一個巴掌大的筆記本,沒有封面封底了,只有薄薄幾十頁。

六七筆記是吳荻舟遺留下來的工作筆記,是六七暴動的核心資料。

(圖三:吳荻舟遺留下來的珍貴資料:六七筆記)

下面幾個事例,證明形勢曾如何“失控”以及父親如何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補救:

一、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要搞大規模遊行,準備了一份200多人的骨幹名單。父親得知這個情況之後馬上通知他們銷毀名單,試圖阻止他們上街遊行。他認為這是很冒險的,長期堅持,就要保護這些骨幹,而不是暴露他們。

二、香港左派要求:“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暴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父親並收到外貿部門電話報告:“香港有人訂做700打甘蔗刀遊行的時候用”。父親馬上通知無論如何不能運出去,運到甚麼地方就停在甚麼地方。在那本工作筆記上“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的記錄旁邊,父親注明:“我暫止於深圳”。

三、一批海運局護航用的槍枝運到香港,被拿上岸,並說還要更多。香港左派有人說是“中央有指示”,父親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他一方面向周恩來報告,一方面要他們停運,已運去的要撤回來。經查,這些槍是準備武裝幾個據點作為堡壘與港英政府對峙。

四、父親看到外交部一份報告,內容是限港英當局必須在48小時內把抓我們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當局負責。父親認為這樣的做法會令中央陷於被動,他打電話請周恩來的秘書錢家棟報告周恩來,把報告壓下來。

還記得1959年整風期間黃施明秘書長對港澳工委的批評嗎(見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13節)?1959年整風期間,中央曾批評港澳工委對敵人、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1967年這個情形再次出現而且有過之無不及。

六七暴動由罷工及示威升級到使用香港人俗稱“真假菠蘿”的真假炸彈(共計放置1,167個真炸彈,8,074個假炸彈),暴動期間包括二百餘名警務人員在內八百多人受傷,51人死亡(包括香港警察、英軍、邊境警察和1名中國大陸民兵、左派工人、學生、無辜市民,還有一位電臺主持林彬和他的堂弟被放火燒死),1,936人被檢控,英國檔案資料還記錄了122幢建築物和164架車輛遭到破壞。人命傷亡和財物破壞都寫下香港歷史紀錄。炸彈浪潮等極左做法導致港英搜查工會及左派機構,左派學校以及左派報紙被封。

紐約佩斯大學李榭熙教授看了父親留下的六七工作筆記後認為:“香港左派錯誤地估計了冷戰期間的中英關係,完全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

他認為余汝信著《香港,1967》引用了很多很重要的中方文獻,如果他能諮詢已經公佈的有關這次騷亂的英美外交檔案和許多西方著作,他會更好地理解港督、警察局長和很多香港華人精英鎮壓暴亂的決心和防暴的能力。據他瞭解,當時,大多數的殖民地官員是二戰老兵,曾經在東南亞和日軍作戰,在歐洲和納粹作戰。幾個警察專員都有在塞浦路斯和馬來亞鎮壓共產黨叛亂分子的經驗。一些英籍華人、印度人和倨喀兵(Ghurkhas)[5]在二戰期間服務於英國軍隊,他們裝備精良,訓練有素。事實上,當時港英當局比英國的工黨政府態度更強硬。在等待來自倫敦和北京的外交信號之前已經採取了鎮壓香港左派的措施。

他還認為,“《六七筆記》是非常寶貴的。在高層會議上,中國領導人1967年5月已經決定暫停任何大規模的反英示威。周恩來做出這個指示的時候,香港左派領導和六七鬥委會幹部們都在場,不能說不知道中央的指示。除非我們能在北京和廣州查閱到中國的官方檔案,否則,我們不能夠肯定,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共產黨幹部。《香港,1967》引用了許多香港和內地報紙的社論,在1967年6月和7月下旬,這些言論還是很激烈的和具煽動性的。即使北京的決定能夠傳達到香港,香港左派領導人本身是否能夠保持理性並能夠控制年輕的追隨者?如果可以,7月和8月的暴力衝突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7月和8月的暴力衝突沒能避免。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中共幹部?北京有沒有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有沒有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這些質疑,我從父親的遺文中陸續找到答案。

[1] 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是唯一逐字逐句注釋《六七筆記》的書,如有興趣很值得一看。感謝他引用我的原話:“很多文獻已經公開發表,歡迎各位有心研究者使用,我樂見不同版本的注釋,樂見更多人加入研究。”他在書中指出:“吳荻舟深明中共對香港的方針政策,對香港工作中長期出現的‘左傾’錯誤深惡痛絕。他對文革派生出來的暴動有清晰的記載以及重要的反思。”

可惜余汝信寫《香港,1967》的時候,我還沒有發現《六七筆記》,否則他書中的分析或會有所不同。後來雖然把資料提供給他,他的書卻沒有機會再版。2017年,他曾向我提出“注釋六七筆記”的計劃:

  1. 出版事宜由香港特區中央政策組雷競旋博士與嶺南大學劉智鵬教授與牛津大學出版

社聯繫;

  1. 出版的是令尊的工作筆記注釋版(筆記的原件影印版和文字注釋版);
  2. 注釋工作由我做,你審核,署我們兩人的名字;
  3. 由你寫一個背景說明放在工作筆記之前;
  4. 劉智鵬教授寫一篇介紹文章;
  5. 我可再作一個1967年香港大事記,放在工作筆記之後。

我也同意了他的計劃,但是當他從其他渠道得知程翔在寫,遂通知我撤消計劃。沒機會看到不同版本注釋,我至今感到遺憾。

[2] 1978年初由廖承志主持召開的港澳工作會議所做《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指出:“‘反英抗暴鬥爭’中,實行‘反英第一’、‘收回香港第二’。在香港搞‘同盟罷工’、武鬥,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1997年港澳辦原黨組書記兼任李後的著作《回歸的歷程》代表中共對六七暴動作了一個總結:“群眾是英勇的,路線是錯誤的,損失是嚴重的。”

[3] 在原任職外交部的冉隆勃、馬繼森等人的著作中,提及為六七暴動成立的“外交部港澳辦公室”,和吳荻舟遺文中的“港辦”、“聯辦”一樣,負責人都是羅貴波,任務一樣,但是組成單位人員、領導體制等卻既有重疊也有不同,有撲朔迷離的感覺,不知到底有多少套班子。想要澄清有待原始檔案解封。

[4] 一般認為六七暴動分三個階段:5月為遊行示威階段;6月是罷工罷市罷課階段,之後一段是放置真假炸彈“恐怖主義”階段。

[5] 啹喀兵:啹喀兵最初是在十九世紀初受聘於東印度公司的僱傭兵,之後逐漸演變為英軍一支常備部隊。他們是尼泊爾裔,驍勇強悍候選者年齡介乎17至22歲,身高、體重、胸圍都有嚴格要求,並要通過身體檢查、體能測試和基本英語和數學測試等。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啹喀兵開始隨英軍駐守香港,直至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