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聯辦 下的所有文章

中國近現代歷史 蘆蕩小舟 六十年代 第十章 隔離審查 2荒唐序幕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2荒唐序幕

    1967年到1979年,父親吳荻舟都在接受政治審查。

所謂政治審查,本來是由基層或者上級派人或者發函請有關單位有關人員協助調查證明某人的出身背景、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表現等。據說現在在中國當兵、入黨、做機要工作甚至空姐等,都仍然需要通過政審,政治審查也不是中國獨有。可是文革中的政治審查充滿惡毒的整人意味,多少人被整得生不如死、家破人亡。[1]

文革中很多單位都有專案組,負責到外單位、外省市對和被審查者有過各種關係的人作調查,再據此“研究”給被審查對象“定性”做結論。接受調查的人包括昔日上司、同事、家人、戰友甚或敵人,有過一面之交的人。被調查的內容包括:出身、歷史的和現實的政治表現,幾十年的家庭經濟狀況,各階段職業、社會關係乃至私生活、某件事是否曾經發生以及細節等。

而父親1967年8月19日從“六七暴動”的第一線被撤職,從1967年8月26日到1969年5月,一年零九個月不能回家,是所謂“隔離審查”階段。這種做法有加強鎮壓力度,防止被審查對象“串供”的意思吧。我收藏的幾百封他們留下的信裡,沒有一封是寫於這個時期的,因為他們不能和人通信。母親因為寫了一封信給新加坡時期的領導,結果檢討了十餘年。

“隔離審查”無論是針對的對象和實施方法都十分寬泛,我在【第六章 一九六六】裡曾舉了一個小學生受批判“不許回家”的例子。

網上流傳一份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文件: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隔離審查的審批許可權的規定

1968.02.05;滬革[68]11號

各區、縣、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專業公司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各革命群眾組織,工代會,財代會、紅代會:

隨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深入發展,廣大革命群眾深入開展了對敵鬥爭,為了有利於迅速查清混入革命隊伍內部的叛徒、特務和有重大政治嫌疑對象的問題,根據鬥爭需要,對其中少數人可以進行隔離審查,但必須從嚴掌握。

一、凡需對原市部(局)、區、縣、大專院校負責人以及相當這一級的人員、市級民主黨派代表性人物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經市革命委員會各有關組審核後報請市革命委員會審批。

二、凡需對原處級和相當於處一級的人員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經局、區、縣革委會(軍管小組)審核後,報請市革命委員會各有關組審批,並報市革命委員會備案。

三、凡需對原處級以下人員進行隔離審查的,由所在單位革委會(軍管小組)提出具體理由,報請局、縣革委會(軍管小組)審批,並報市革命委員會有關組備案。原工、青、婦,舊市委不歸口的市級機關,需要隔離審查的對象,按第一、二、三條規定,報市革命委員會組織組辦理,其他不歸口和不建立革委會的市級單位,均報市革委會材料組辦理。

四、凡批准隔離審查的對象,應由隔離對象所在單位負責看管,看管人員必須是政治可靠、立場堅定的無產階級革命派,在看管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嚴防自殺,逃跑或互相串供等事件發生。

五、對隔離審查的對象,要組織專門力量,抓緊進行審查,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把他們的問題搞清楚。

六、各單位在審查和鬥爭時,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無產階級政治,切實掌握黨的政策和策略,嚴禁打人、體罰、和逼供信。今後如有類似情況出現,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處份。要警惕壞人利用形“左”實右的錯誤做法乘機搗亂破壞,甚至妄圖以滅口來保護一小撮壞人。

七、此文下達前,已由各單位自行進行隔離的對象,如需繼續隔離審查的,應按以上規定補辦審批手續。上述規定,望按照執行。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一九六八年二月五日

(圖一,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隔離審查的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截圖)

文件是1968年2月5日下發,旨在整頓規範氾濫的“隔離審查”吧。但是顯然效果有限,也只是限於上海地區。父親在這之後繼續被關了一年零三個月。

實際上早於1968年、甚至早於文化大革命前,這種“隔離審查”就存在了。更遠的不說,根據網絡文章【解密:習仲勳被隔離審查與《劉志丹》案】(2012年12月4日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顯示,1962年秋,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習仲勳被停職“隔離審查”。習仲勳在“隔離審查”期間,被安排到中央黨校學習,單獨居住在中央黨校附近一個叫西宮所的院落。

父親“隔離審查”年餘期間先是被軟禁在養蜂夾道。養蜂夾道位於北京府右街北側一條胡同盡頭,門牌號碼是養蜂夾道一號[2],是啟用於1958年10月的高幹會所,對外的公章刻著“北京市人委交際處招待所”。“文革”一開始,養蜂夾道就被批為“走資派”開黑會、陰謀篡權的“裴多菲俱樂部”,1966年8月1日被關閉。 

父親在那裡隔離審查期間,我跟著母親張佩華去過一次,記得裡面有假山有長廊,花木扶疏,一座座由月亮門隔開的四合院十分幽靜,我至今記得室內落地大窗棗紅色天鵝絨窗簾柔軟光滑的觸感。母親晚年回憶說,我一點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在窗簾之間鑽來鑽去。她給父親帶去一些換洗衣服,和父親悄悄交換情況。母親說,路過院子裡另一個房間時,發現廖承志也被軟禁於此,廖承志認出她,卻只能隔著窗戶對她擠一下眼睛。

後來,父親“隔離審查”的地點從養蜂夾道轉回外辦,開始了“牛棚”生活,幾十個人關在一個房間,除了每天要負責打掃廁所,不得外出。當然,我們也不能去看他了。

    兩份二哥寫給父親的信稿,有助回憶父親被隔離審查之初的情況。一份像是“草稿”,一份像是“終稿”,日期是1967年8月27日。

先看“草稿”:

8月26日晚,是家裡幾十年來發生最大一件事的一晚。爸爸,吳荻舟,由於自己欺騙黨,欺騙人民,他不是一個共產黨員,機關造反派同志們對家進行了一次政治性的檢查,他們把書架、箱子裡的書,全部翻了一遍,把所有的衣箱衣服,挨件的捏了一遍,檢查一遍,最後開了一張清單,拿走了爸爸,吳荻舟寫的幾本稿子和一些工作日記照片等。這次事件,誰也不能怪,只能怪他的錯誤思想。毛主席發動的、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觸及每個人靈魂深處的運動。革命,終於落在我們自己的頭上了。對爸爸的錯誤,究竟是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吳建,一定不會像聯動那樣,成保爹保媽派(實際上,是保黨內一小撮走資派),我一定站在外辦造反派一邊,盡我的力量,幫助造反派把爸爸的問題搞清楚,並,我也一定盡我的力量幫助爸爸,希望他回(缺頁)

(圖二,二哥寫給父親的信“草稿”)

再看“終稿”:

爸爸:

昨天晚上外辦造反派到咱們家,介紹了你的一些事情。我們聽了,都有想法。姐姐和媽媽的我不講了,我在這裡只講我自己的。

毛主席教導我們: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是襟懷坦白、忠實積極,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無論何時何地,堅持正確的原則,同一切不正確的思想和行為作不疲倦的鬥爭,用以鞏固黨的集體生活,鞏固黨和群眾的關係。關心黨和群眾比關心個人為重,關心他人比關心自己為重,這樣才算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

外辦造反派的同志告訴我們:第一件事,你不是共產黨員。你的所謂三次入黨,是假的。但是你沒有向組織坦白,你欺騙了黨,你欺騙了革命人民,你也欺騙了我們。我聽了以後,奇怪呀!難道你以前的那種表現都是裝出來的嗎?你這樣做,你的目的是什麼呢?我問問你,你要老老實實的回答:1)你是不是共產黨員,不是的話,為什麼你要欺騙黨和人民十幾年。你所以沒有參加黨,原因是什麼。是由於你想當一個黨員,可是三次都沒有批准你,所以你欺騙組織,說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還是你別有用心、有隱(陰)謀的,混入黨內,破壞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進行反革命活動。也就是,你所以欺騙黨和人民十幾年,你的目的是什麼?

2)你在國民黨裡是不是有中校的軍銜,是不是區分部書記?你為什麼要參加國民黨,是由於你工作的需要,參加國民黨,還是你在抗戰期間,就和黨和人民作對,破壞抗日戰爭。你有沒有出賣過革命前輩,你有沒有背叛革命,有沒有自首,你和現在被揪出來的黨內大小叛徒有沒有勾結。你在香港十幾年工作中,有沒有裡通外國出賣人民,你在國民黨區分部裡擔任書記,你那個書記是管什麼的。

3)你在工作上有問題。在這我不瞭解情況我就不講了。不過你要想一想,十幾年來黨和人民交給你這麼重要的工作,你有沒有辜負黨和人民對你的信任。你在工作中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還是劉少奇的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毛主席教導我們:以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的中國共產黨人,相信自己的事業是完全合乎正義的,不惜犧牲自己個人的一切,隨時準備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們的事業。難道還有什麼不適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觀點,辦法,意見捨不得丟掉嗎?難道我們還歡迎任何政治的灰塵、政治的微生物來玷污我們清潔的面貌、來侵蝕我們的健全的肌體嗎?無數革命先烈,為了人民的利益,犧牲了他們的生命,使我們每個活著的人,想起他們就心裡難過。難道我們還有什麼個人利益不能犧牲,還有什麼錯誤不能拋棄嗎?

你今年快60歲了。在你的大半生中,你犯了很大很大的錯誤,在歷史上有了一個很大很大的黑塊。文化革命運動一年了,可是你,沒有主動的向機關革命造反派坦白過一件事。這是為什麼?你想滿(瞞)混過關嗎?那是不行的。在今後,如果你能夠主動的、全盤的、不保留的向機關革命群眾交代自己在過去的一切大小錯誤,肅清頭腦中的一切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那麼你還至少可以為人民服務十年。要不然,你的下場是有先例的。革命人民連劉少奇這條帝國主義的修正主義的走狗,都敢拉下馬,你說你能怎麼樣呢?

外辦造反派的同志還告訴我們,他們現在還是在等待你,挽救你。希望你棄舊圖新,重新做人。毛主席教導我們,共產黨人對工作中犯過錯誤的人,除了不可救藥者外,不是採取排斥態度,而是採取規勸態度,使之翻改進(幡然改進)、棄舊圖新。希望你在這次運動中,改正錯誤,從新做人,但是你要知道,等待是有限度的,希望你也儘快一些。造反派的同志還告訴我,以後如果開你的會,就通知我參加。你要是接到通知就告訴我,我一定參加。

毛主席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

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勝利萬歲!

吳建67.8.27

我堅決按毛主席的指示辦事,站在外辦造反派一邊,盡我的一切力量,幫助造反派,把你的問題弄清。這不是你是我爸爸,我是你兒子的問題。這是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問題,是對黨對人民,對毛主席的態度問題。如果你堅持錯誤立場,我就堅決和你劃清界限,把你批判。

以上就是二哥寫給父親的兩份信稿。

從寫信時間可以推斷,早在1967年5月至7月間,當父親忙於應付“六七暴動”的時候,“造反派”早已磨刀霍霍,為父親準備了很多黑材料。他被蒙在鼓裡,在“六七暴動”的處理方法上和正在準備整他的人多有衝突。7月26日被要求“交代問題”,8月5日被撤離“六七暴動”第一線“聯辦”,8月19日被停職、隔離審查,8月26日晚上,造反派就來到我家。而且在這個時間點上,“造反派”已經認定他是“假黨員”、“國民黨別動隊”、“叛徒”、“特務”,大帽子已經扣在他頭上。

二哥寫的“草稿”比較符合他的年齡、水平,而“終稿”層次清晰,外辦造反派的意圖傳達得一清二楚。可是二哥當年只有15歲,寫得出來嗎?會不會是由成人授意和修改的呢?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反正我是寫不出來,別說15歲的時候,就是25歲的時候我也寫不出來。

我和妹妹當時13歲和11歲,學校“停課鬧革命”期間,母親囑咐我們不要出去惹事,我和妹妹平時就在家裡玩。不過記得有一次二哥和大院裡的孩子打架,撕破了人家的衣服,我還幫那個孩子補衣服,就怕人家不依不饒,找上門來,不知道會惹出什麼亂子,這是題外話。

根據妹妹的回憶:“復課後,有一天上著課就把我叫出去了,記得有三四個人(都是外辦的,還有大院的鄰居叔叔阿姨),說你爸爸有問題,平時在家都和你們說什麼?後來就到家裡抄家,抄家時保姆陶阿姨還在,我,三姐,二哥,阿姨站在廳裡一排,看著他們翻。倒是沒砸東西,拿走了文件照片等,據媽媽說,把我們的香港出生證都抄走了。他們走時,陶阿姨在他們後面把門狠狠地一摔關上。”

其中有一個文件,造反派抄到後如獲至寶,似乎是拿到了父親是特務的重要證據,多年後我才知道那是什麼。父親隔離審查期間就此交待說,香港三一事件前後(1952年前後),就開始由他管大帳(具體開支不管)。由於是地下環境,各單位的帳戶都是代號,數字也是縮寫等暗記的辦法。1961年他調到廣州時,港澳工委要他把十多年的賬搞一個總帳報工委批准。考慮到如果有人問起,需要根據資料回答,父親留下那本用“代號”、“縮寫”記帳的本子和一個副本以及一些作廢了的臨時單據,未敢銷毀。後來報銷批准了,這些資料就和其他文件一起存放在我家儲物櫃頂層,直到他被隔離審查,想到萬一失散不好,於是他告訴母親保管好。母親向造反派交代了此事,於是被他們抄走。

抄走的還有父母的香港身份證,正如二哥在信的草稿所寫,還有“吳荻舟寫的幾本稿子和一些工作日記照片等”。

長達十三年的艱難日子就此拉開序幕。


[1]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民間歷史】一篇署名“曹普”的文章,“文革”十年中,全國被立案審查的幹部230萬人,佔“文革”前夕全國幹部19.2%。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被審查的幹部有29885人,佔幹部總數的16.7%。中央副部級和地方副省級以上幹部被立案審查的更佔75%。據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統計,因劉少奇一案受株連的“案件”有2.6萬多件,被判刑2.8萬多人。

[2] 養蜂夾道一號現更名為文津街13號。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本節介紹四份資料:父親吳荻舟1978年6月17日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一份申訴:《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主要路線鬥爭概要》、《二、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內容雖然有重複,卻也有新發現,特別是把它們放在一起看之後,我覺得解開了一個謎團——“平反”之後,父親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他熟悉的香港業務工作崗位?這是在很長一段時間縈繞於家人以及他的一些好友頭腦裡的疑問。

先來看父親給廖承志的一封信:

吳荻舟寫給廖承志的一封信首頁,字跡清晰。

(圖一:給廖承志的信首頁:“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廖承志同志:

日前,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1]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

最近聽說為了肅清“四人幫”在港澳的流毒,你決定召開會議進行批判,這決定很英明[2]。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   

以下幾件事,是春節前口頭向你彙報過的,很能說明,1967年反迫害鬥爭一開始,林賊——四人幫[3]便插手干擾:

1.1967年6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鬥爭》(?),據說,未送周總理審批,當時就有人要我同意用電話全文發下去。我說新華社一定發,當晚就可以收到,用不著,讓他們收聽就是了。

2.6月6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聽取匯報並對聯辦提出的《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會議,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會議的第二天一早大家就回去了。記得會議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小馬、大劉(均群眾線負責幹部)到裡屋草擬另一方案,待擬好出來,會議已散,待總理對我們草擬的方案做完指示,我趕完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送給秘書後回到飯店,聽說機票已買,明天就走,感詫異。當晚只解決了楊松同志提出要改善公開線與秘密線溝通的問題,已來不及務虛了。當時有人提把《總部署》帶一份下去,我說等總理書面批了再說,他的指示大家都聽了,照著辦就是了。

3.6月下旬(或7月上旬)三線反映,鬥委會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名單放在已受港英監視的鬥委會機關。這與總理關於要保證三線組織安全和不暴露力量的指示相違背,當即通知撤回名單。

4.7月中下旬廣州海運局來人反映,香港方面稱中央有指示,已將穗港船上護航武器搬去岸上使用,還要他們當港英攻打招商局時,船上的武器要配合夾攻,問我中央有無這樣的指示。我說聯辦未轉達過這樣的指示。報告總理以後,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並告訴廣州來人,以後有這樣的情況,需先請示,不能把武器交出去。我並電話號碼給了他們。

5.7月下旬(羅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反映:香港方面以華潤公司名義來電訂購700打大鐮刀,已起運在中途,問我知道否。我請他查明是否正常貿易,如非正常貿易,先運到哪裡停在哪裡,等請示總理後,深圳截住並退回。

6.據反映,廣州開航運會議時,香港有人參加,提出每天要保證若干艘船停泊在香港待命,還要船上的電臺供鬥爭使用。我說按海事法規定,輪船泊在港內,電臺受管制,不能使用。建議,遇緊急,可把船開出香港水線外(即公海)發報,但密碼要另立,船上的電碼,是全國統一的,出了毛病,影響大,而且使用船上的電臺,要得到交通部的同意。

7.7月下旬(羅貴波、鄭偉榮等同志還在廣州時)聯辦寫了一個報告,請示周總理,由外交部照會英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釋放所有鬥爭期間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當時,我要總理的秘書錢家棟同志暫時壓下該報告,羅一回,我立即向他匯報我的意見,這樣的照會不能送,否則,港英不做出正面的回應,便陷中央於被動,建議撤回來。羅同意後,由我去電話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以上這些事,都未事先請示,而且都違反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反迫害是當地的群眾鬥爭”,“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不變,“不能陷中央於被動”,“還是有理有利有節”,“不能設想在香港打一仗”。

7月26日,我被通知要交待問題,以後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簡單報告這些供參考。

敬禮!

吳荻舟

78.6.17

     再看第二份資料。

吳荻舟的一份申辯材料,應是別人幫他抄過。

(圖二:《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沒有署名和日期,不過可以判斷是寫於《給廖承志的信》之後。何以見得?

給廖承志的信開頭寫著:“中組部徵求分配意見,問我去港澳辦如何,我說非常高興能有機會在老首長身邊再工作幾年”,喜悅之情溢於言表;但是在《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的結尾,我看到父親甚為憤怒地寫著:“(我)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

根據後來看到的事實,曾經極左的人回港澳辦了,曾經力抗極左的父親沒能回去,他還被指責為“左”,需為自己申辯:

    《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

1967年4-5月間,港英逮捕、關禁、毒打香港膠花廠工人引起的反迫害鬥爭時,根據周總理指示,外交部和國務院外辦組織臨時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由羅貴波同志負責,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4]

1967年,我是外辦港澳組副組長,周總理指定我參加“聯辦”工作。開始我不知道林彪、四人幫已經利用篡奪到的《人民日報》的部分權力,干擾毛主席對港澳工作的路線、方針,和周總理對反迫害鬥爭的具體指示。6月3日該報針對反迫害鬥爭發表了一篇《動員千百萬群眾支援香港同胞的鬥爭》的社論,我沒有看出問題,曾通知香港方面收聽、學習。但後來逐漸看出有些工作越來越離開毛主席制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離開周總理對此次鬥爭的具體指示——總理在幾次會議上反復指示:“不能設想在那裡打一仗”,“不能陷中央於被動”,“反迫害鬥爭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毛主席鎖定的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不變”,“鬥爭還是要有理有利有節”等。從1967年6月中旬起,出現了一些下述的不尋常情況。或經我發現,或由有關單位反映,經我及時報告周總理(當時指定我負責隨時向周總理報告請示),根據總理指示予以阻止或改正了。

一.六月中,反迫害鬥爭指揮部(在香港成立的、由工委派祁峰同志負責,直接受總理領導的臨時指揮機構)宣佈九龍倉長期罷工。九龍倉是港英官管商辦的倉庫,部分倉位由港英政府直接控制,存放大米。長期罷工將影響港九四百萬居民的生活,也會影響工人的生活,因此,長期罷工有堅持不下去的危險,我建議不如宣佈定期罷工較主動,到期問題不解決,可視情況宣佈延續(此段被劃掉:同時,我也考慮居民的用米,認為在宣佈定期罷工時,要宣佈大米出倉的辦法),總理同意我的意見,傳達下去後,是否改變過來,記不清楚了。

二.六月底七月初,香港群眾線黨組織(6月5日起總理指定我單線聯繫,向總理負責)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二三百名群眾骨幹名單,放在已被港英監視的“指揮部”。總理一再強調群眾線不能暴露。曾在1966年6月5日(應為1967年6月7日)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方案起草完成後還做了特別指示(指示時群眾線的兩位幹部也在場)。我接到群眾線的反應後,考慮到這是違反總理關於群眾線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立即通知“指揮部”把名單銷毀,以免萬一指揮部遭襲擊,名單落入港英手中,群眾線組織有可能遭嚴重破壞。

據後來反映,這二三百名群眾線骨幹,是準備遊行示威時當班長的。

三.七月上旬,有人私下把劉寧一在一次會上的順口溜“要把新界鬧翻,九龍鬧亂,港英搞到癱瘓,把香港打個稀巴爛”(大致如此)作為方針、指示捅出去。我知道後馬上提出批評,記得“聯辦”為此事開過批評會。在會上,我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是周總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

四.7月中旬末,廣州海運局的一位處長、一位保衛科長,經交通部介紹,向我反映:香港“指揮部”說中央指示:把穗港線輪船上的護航武器(包括機槍、步槍、手榴彈等)運上岸(香港)武裝了新華社、中國銀行、招商局,要我設法補充船上的護航武器。當時《星島日報》刊過一條消息:港英正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我聯想到如港英追查,萬一暴露上述三個單位有武器,他們即可依法查封。這和總理“仍然是當地群眾的政治鬥爭”的指示也不符合。我告訴他們,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聯辦”是唯一下達指示的渠道,今後這類事,請先向“聯辦”反映,已搬上岸的部分武器,等我請示周總理後處理。後來總理指示,“立即安全撤出來”。

五.七月下旬,外貿部劉今生同志問:“港英通知我方,擴大我大米進口額,應如何答覆”。我考慮由於反迫害鬥爭,香港社會有些緊張,曾發生過居民搶購大米的情況,如我拒絕增加大米出口額,對港英來說,確有一定壓力。但港英一向限制我大米進口額(23%),不到居民用米的四分之一,現在放寬,從長遠看對我有利。把正常貿易和反迫害鬥爭搞在一起,不符合“長期利用”方針,於是,我告訴劉今生同志這是正常貿易,請向李先念同志請示,得到順利解決。  
    六.七月下旬,羅貴波同志在廣州開會未回,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問我知不知道五金出口公司接到以華潤公司總經理個人名義電報訂購700打(大)鐮刀出口,已起運的事?我說不知此事,請他查明這批鐮刀是正常貿易還是“鬥爭”用。如非正常貿易,請他通知運到哪裡,截運在哪裡等我請示後處理。劉今生同志查復是反迫害鬥爭用的,已截運在深圳了。我當時考慮到這樣做如造成流血事件,便陷中央於被動了。報告總理後,總理同意撤銷出口。

七.七月下旬,“聯辦”送一個報告給周總理,要求批准照會英國代辦,限港英48小時內,全部釋放反迫害鬥爭中被捕的我方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負責。我考慮照會送出後,如港英不做相應反應,我們對下一步沒準備,將陷中央於被動,因此我請錢家棟同志(總理秘書)把報告壓一壓。(此段亦被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因此,在那次和錢同志通話時談到有些事“聯辦”事先不知道,等知道後香港已幹起來了。錢說,他們那裡的壓力也很大)。第二天,羅貴波同志回來,我向他彙報了我的意見,取得他的同意後,我通知錢家棟同志把該報告退回。

1967年8月5日我被撤回國務院外辦,以後的事就不清楚了。八月下旬,我看到報上火燒英代辦的消息,感到終於使中央被動了。(此段亦被劃掉:我提出以上情況說明,主要說明儘管我在工作上有這樣那樣的缺點錯誤,但總的來講,我當時堅持執行毛主席黨中央制定的港澳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周總理關於那次鬥爭的具體指示。是不是“左”,請組織審查,我不要求回港澳辦,要求弄清問題。至于工作……以下缺頁)

在這篇申辯中,可以看到他多少次對極左做法說“不”,給人印象深刻。而老首長在文革後為新組建的港澳辦選人時著重什麼?不得而知。

另有一份《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年份不詳,估計是其中一份草稿,亦可以是在口頭向老首長匯報之前所做的準備。

吳荻舟的一頁草稿,上半部記錄周恩來十點指示,下半部記錄路線鬥爭一些重大現象

(圖三:一份草稿——周恩來10點指示+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總理的指示:(日期、先後記不清楚,不全是原話)

  1. 報道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張。
  2. 情報要及時可靠。
  3. 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有理有利有節。
  4. 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
  5. 不能開殺戒。
  6. 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採軍事行動。
  7. 不能迫中央上馬,在那打一仗。
  8. 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同胞撤回來,也不可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人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
  9. 敵人機要部門安上的釘子不要使用。
  10. 來往台灣、西貢等地區的船上力量不能使用。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1.周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抓港辦業務,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集黨組會。

2.港辦組長以上名單中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未知羅做這一決定前請示過總理[5]

3.1967年5月底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必須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雙方辯論很激烈。

4.6.3社論是一篇別有用心的東西(此段被劃掉:當時,我雖然覺得調子高了一些,但,總以為這是國內支援,對反迫害鬥爭起鼓舞力量,看不出他是路線鬥爭的反映),未付印前姜海等(此處缺字,根據另一份稿看,應該是:姜海等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宣讀,提出要佈置學習,要用長途電話提前發給港澳工委。當時我說不必這樣做,新華社會全文發出,香港文匯、大公會全文照登。

5.六月下旬,海員及太古碼頭起卸工人宣佈罷工前,我考慮到十幾年工會線未搞過大的政治鬥爭,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曾向羅建議,為了掌握主動,只宣佈定期罷工,羅同意,告訴總理。總理批准後通知指揮部,但,指揮部還是宣佈長期罷工,結果很被動。

6.七月中,交通部反映,香港方面將護航武器搬上岸,說是中央有指示。我向羅匯報,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要設法撤出來。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此句被劃掉:羅在廣州開會,當面要梁書記設法撤出來)撤出來後,我又報告總理。

7.七月中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告訴我,香港方面以急電訂了700打甘蔗刀,問我知道否,是否可以發貨。我說不知道,要劉弄清楚是何用,再決定辦理。但可先押一押。劉瞭解後說是鬥爭用,刀已運到深圳,我說暫時留在深圳,我考慮到如果因此造成大流血事件,勢必迫中央上馬,建議羅不發,羅同意。我通知劉,將刀截在深圳。

8.據下線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幾百個骨幹的名單,準備參加遊行當骨幹力量使用,名單放在指揮部。我馬上檢查是否有此事,必須馬上把名單銷毀。

9.七月下旬羅去廣州開會後,宦鄉一次主持辦公會議,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24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它負責。討論結果通過,寫報告請示總理,記得報告最後還提了一筆,行動計劃另行報告(暗示採取軍事行動)。報告送出後,我曾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告訴他有這樣的報告,錢問有可能嗎?我說可能不大,討論時大家也認識只是對它施加壓力。過兩天,羅回來,我考慮到這樣的報告容易被動,如英帝不作出相應的答覆,勢必陷中央被動,因此建議羅重新考慮,羅同意,我打電話給錢,說羅要重新考慮,要他把該報告退回。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2)(只有一頁)

1.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負責抓港辦的日常工作,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開過一次黨組會。

2.港辦組織名單,組長以上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

3.1967年5月下旬,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後來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已在批判外辦派在港辦工作的同志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要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表面上也是要長期,但,具體做法上是和長期鬥爭相違的。

4.姜海等在6.3社論發表前,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佈置學習,還迫不及待地要用長途電話傳給香港。

5.6月下旬海員與裝卸工宣佈長期罷工前,我考慮到香港工人多年(1958年以後)沒有搞過政治罷工,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並且為了掌握主動(以下缺頁)

除了解開“吳荻舟為什麼沒有能夠回到香港工作崗位”的謎團,這四份資料澄清的信息還有:

1.前述1967年6月7日與朱曼平等人的《談話記錄》裡只是說:“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這次說得更清晰:會議的中途總理要父親與群眾線負責幹部草擬的,是“對三線行動計劃的擬批意見”。

2.同日,周總理召開各線會議後,原定計劃總理指示後,還要務虛兩天,以便吃透指示精神再回去。可是突改變計劃,機票已買,明天就走。父親感詫異。

3.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是由港澳工委派祁峰負責。

4.父親曾一再強調“聯辦”不是一級黨委,而是周恩來的辦事機構,不能頭腦發熱,不能下指示。未經總理批准的意見不能傳下去。這也解釋了為什麼6月8日批打電話的條子時父親說“總理還沒批”,因為那時候他還沒見到書面批准意見。

5.正如在第2節注13指出的,七月下旬,“聯辦”送給周恩來“限時照會”報告經父親請示協調撤回,隨即父親被撤職,延至八月下旬,該報告再次發出,造成火燒英代辦的“建國以來最嚴重外交事件”。

6.此段話被父親劃掉:當時我已感到處境困難,比如,原定我去廣州參加會議,行李已拿到辦公室,突然通知我留下——這是父親努力為香港抗衡極左傷害,最終導致自己犧牲的一個關鍵鏡頭。

7.外交部派到港辦的姜海(或陳秀霞)是很活躍很“左”的,一直盯著港辦要反右傾,在港辦制定鬥爭方案過程中批判外辦派在港辦的同志右傾。是偶然出現這樣一個人還是外交部有人特意安插?

1992年父親去世,1997年香港回歸前後,母親張佩華到香港探親。有一次一班老人約她飲茶,有人傳話說“覺得吳老受了委屈”,想表示一下。倔強的母親沒有赴約,因為其中就有“欺負爸爸的人”。

父親說:“我擔任群眾工作組組長,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工作幹部,在某些人看來,我當時確實違抗過一些人的意志,做過一些我認為是維護毛主席路線、周總理關於鬥爭的具體指示的事。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父親長期被指責“右傾”,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說父親“左”。我是政治素人,搞不清楚左、右、“左”、“右”這些政治學的定義,但是父親為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做出的努力,五十年後仍然受到香港民眾的肯定。對我來說,這就足夠了,我為父親感到驕傲。

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張佩華字跡,她在看了吳荻舟的資料後留下一個紙條

(圖四:母親1995年6月13日寫了一段話:“給廖公的信……的確是事實。但時過境遷都無從‘追究’了。廖公走了,周公走了,荻舟也走了。暫留一段時間,讓下一代毀了它,如果不再有什麼是非的話。”)

痛心的是,他們都不幸言中,父親說“不把是非弄清楚,不把錯誤批透,幹部思想認識不上去,將來免不了要搖擺。”2019年夏開始第四次對中共香港工作方針的衝擊,並造成顛覆性影響。有內地朋友對我說:“現在的香港政策制定者似乎未認真研究過67事件。”我回復他:“只有一國兩制才能保證香港發揮作用,現在急於一制的湧動最終會雞飛蛋打,非常危險。不過父親那一代熟悉香港情況、知道為什麼要留下這個窗口跳板的人都走了。”

既然“是非”從未遠去,這些遺文也不能像母親說的那樣“毀了它”,要作為歷史的借鑒永遠保存。


[1] 此“港澳辦”全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不是父親以前供職的“外辦”。“外辦”已於1970年6月以精簡機構的名義撤銷,業務併入外交部。港澳辦是1978年新成立的。根據維基百科詞條,港澳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辦事機構,與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首任辦公室主任是廖承志。

[2]根據香港中華書局出版陳敦德著《香港問題談判始末》:1978年8月鄧小平指示擔任國務院華僑事務辦公室主任的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新時期港澳工作預備會議。會議開了20多天,重點是港澳工作撥亂反正,這次會議形成了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另根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1978年大事記”: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轉《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情況的報告》,中央批示說,港澳工作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工作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照搬照套內地的做法。參加了這次會議的李後在其關於香港問題的專著中回顧,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了關於港澳工作的會議,會議清算了極左路線對港澳工作的干擾和破壞,重申了中央對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會議指出,1967年在香港發生的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一系列做法,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隨後新成立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3] 林賊-四人幫:林賊指林彪,1972年9月13日所乘坐的飛機墜於外蒙;四人幫指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人。“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於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1976年10月6日這四人被捕失勢。找不到資料披露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他們的作用,但是在他們失勢後,中國人“習慣性”“簡略化”把一切壞事都以他們“冠名”。

[4] 可能就是所謂的“左”吧——這句話以及吳荻舟在下面列舉的事例,應該是某些人質疑他,而他自辨。

[5] 根據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所述,冉隆勃、馬繼森在《周恩來與香港六七暴動內幕》(2001年8月)所述:當時外交部有個港澳辦公室,由羅貴波任負責人,組成包括外辦港澳組、外交部、中央調查部,還包括中央聯絡部、總參、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領導體制是周恩來-羅貴波-宦鄉。程翔質疑此“港澳辦公室”是否彼“港澳辦公室”?根據這份資料看來,“港辦”“聯辦”應該是一回事。但是在他們的敘事裡有意無意忽略了外交部以外各線的工作內容,以外交部人員的工作為主。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6證明材料

    父親吳荻舟1967年7月26日被通知要交代問題,1967年8月5日被停職,關在“養蜂夾道”隔離審查,1969年初夏解除隔離審查,11月下放到寧夏幹校,1972年因病重被允許回京,1978年“解放”,1979年才“平反”。

 父親在幹校期間,除了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參加學習會、批鬥會、寫檢討之外,還要寫很多“證明材料”,一一交代他過往所做過的事、所認識的人。通常如果外單位來人(外調人員)要他寫證明材料,都會給他提供一個「調查提綱」,列明要他證明什麼。比如認識某人嗎?這人的背景,和這人認識的經過,共事多久?其人表現如何?等等。又或者問父親什麼時候做過什麼事?當時的細節?他必須圍繞這個提綱去回憶,然後寫出書面材料。

在1971年10月24日的幹校日記中,他記錄了外交部給他的一個提綱,提綱要求他回顧1967年香港「反英抗暴」期間的詳情。而我幸運地找到他就這篇日記所述外交部提綱寫的證明材料底稿,綜合在一起,可以作為一個比較完整的個案看。不過因為年代久遠,他當時又是用複寫紙謄寫副本,副本字跡已經褪色,有些字句模糊不清,下面引文中只能用“……”表示。

先看1971年10月24日的日記:

今天上午我問班長什麼勞動,他告訴我昨天星期天參加脫粒勞動的,今天補休息半天。

我用絕大部分時間給外交部提出的有關港辦的幾個問題的證明材料做準備回憶和起草。

1. 是誰在總理面前(1967.6.28)說廣州軍區在第一次沙頭角事件時把機槍後撤?

2. 我是否在6.8批過一個便條(電話稿)說朱楊當天回去,要派人接車,又說,總部署中央已經批准,馬上行動起來,我改了哪些字?提綱還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是誰提的,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是怎麼說的?還說通知方案已批准的意見是誰提出的?這便條是誰寫的?

3. 6.20復工委關於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除海港、公共汽車之外,還加上貨車、船塢等部門的覆信,內容大意是什麼?何人起草的?內容意見是誰提出來的?經過會議討論過沒有?會議有什麼人參加?

4. 7月薛平被捕後,港辦曾開會討論過對英提出照會限24(或48小時,記不清)的意見,會議有宦鄉及部監督小組王和奧等二人參加。這次會是吳接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當時總理辦公室的指示是怎麼說的?有沒有提過什麼具體意見?會上提出限期照會的經過是怎麼樣的?

5. 關於香港大罷工的問題,據說6月23日廣州的四處林某等人曾用四處名義向港辦發了一個電話,認為香港鬥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有無此事?當時港辦如何考慮的?討論過沒有?港辦對於工會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考慮過沒有?

這些問題,記得已經寫過一次,現在說是要一個一個分開寫,我想了幾天,有些具體事還是想不起來,有些,可能當事人或者別的證明材料有混淆。比如說總理辦公室有電話指示後才召開討論會的問題,可能就是第一次總理自己打電話問對薛被捕採取過什麼措施沒有,如果是那次,那倒有。羅說過外交部辦公廳一早接到總理親自打電話問到此事,但,當時已經採取了措施,港辦並未為此單獨開過會。7月下旬的那次會是羅去廣州開會,辦公會交由宦鄉主持,照會問題是宦鄉提出來的[1],我事先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的什麼電話指示。這顯然是把兩次事混起來了。也許有人的材料亂寫引起。

想搞清楚一個問題,可真不容易,這才不過三五年的事,像我的問題,幾十年了,不就更難嗎?如果弄清了,我真要感謝黨。據揭發有些所謂的革命者、黨員,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這是多可怕呀,拿別人的政治生命開玩笑!

以上是他的日記,下面是他回應外交部查詢寫的證明材料,署名時間分別是1971年10月27日和29日,我按照提綱順序排列如下。

余汝信著【香港,1967】P155,引用了吳荻舟的證明材料。

(圖一:吳荻舟所寫證明材料被引用於余汝信著【香港,1967】。)

有關聯辦的證明材料(1):

1967年6月28日總理接見時,是姜海在總理面前說沙頭角第一次鬥爭時駐軍把機槍清場。

後來劉作業[2]、姚登山等因別的事去廣州,竟批評廣州駐軍的負責人(或廣州駐軍的其他人,記不清楚),引起廣州駐軍為此打電報給總理。

港辦知道這件事後,在一次辦公會上提出批評此事。

吳荻舟 1971.10.29

證明材料(2)

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這樣: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3],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上述便條是誰寫的,我不知道。只記得是姜海拿來要我批發的(這點記不大清楚)。便條是寫好的,其中中央批准的意見由誰提的,我也不知道。

總理對方案未批,當時總理怎麼說,我當時不在場,後來也沒有人對我說過,所以我不清楚。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4],因為總理對總部署作指示的中途,總理要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記得有劉XX,還有一位駐四處的軍代表)到另外一房間研究和起草另外一個問題的方案[5],等我和四處的部分同志起草好出來等總理批示時,會已散了,西華廳上沒有別的人,就是我們幾個人坐在那裡等,後來總理出來作了口頭指示,等我(記得我還辦了其他案子後)回到朱XX、楊X、馬XX,林X等住的民族飯店,才知道他們已買好了次晨的飛機票(時間已快晚上十二點),回香港和廣州去,當時也沒有人告訴我總理對總部署未批,也沒有人告訴我最後總理是怎樣說的。

吳荻舟1971.10.27.

證明材料(3)

我記不起1967年6月20日港辦答覆工委建議26日搞大罷工(海員、公共汽車等處,還有貨車、船塢等)的覆信內容了。是誰起草,會上討論誰提什麼意見我也記不得了。

只記得關於罷工問題(具體如海員罷工),我考慮過由於香港工人多年未搞過這樣大規模的政治鬥爭,怕思想上的準備不足,同時,還考慮到為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指示,使鬥爭高潮能起……,曾與羅貴波研究過以宣佈定期罷工為宜,必要和可能時即使宣佈了定期罷工,還可以一期期地延續,這樣更為主動,後來把這意見請示了總理,總理同意了這意見,通知了香港鬥爭指揮部。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4)

1967年7月下旬,羅貴波去廣州開會未回,港辦辦工會由宦鄉主持(這是羅臨去廣州時指定的)。在宦鄉主持的一次辦公會上,討論過限期照會、限港英於24小時(或48小時)內釋放被捕的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英方負責。

會前我並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有關這問題的電話,總理辦公室並沒有有關這事的具體指示,辦公會(包括討論限期照會的那次辦公會)是基本天天開的,那次會並不是我接了總理辦公室的電話後才召開的。

限期照會案,是宦鄉提出要討論的。會上他也未說總理辦公室有什麼關於這方面的指示。

會上討論時,記得還提到給總理的請示報告中要寫上,如港英不作出相應的反應,我即採取行動,行動方案另報。談到釋放被捕人員可能性時,大家認為可能性不大,但說給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於是大家便通過了。

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報告送出後,我才按照羅過去的交代(凡報告送出後,要我給錢家棟打電話招呼一聲)給錢家棟同志打電話,錢問我釋放人的可能性時,我說不大,大家只是說對港英施加點壓力也好。錢和總理辦公室此處沒有說過別的話。

過了兩三天,總理還未批,我覺得這樣的照會內容很容易被動,如港英不依期作出相應反應,便陷我於被動,中央就要被迫上馬,這和總理關於反迫害鬥爭方針的指示不符,因此,羅……,回頭(記得送出該報告信的第三天)我便向羅彙報,提出我的意見,羅要我打電話給錢家棟同志,說羅要重新考慮,另把關於限期照會問題請示總理的報告撤回來作罷了。

吳荻舟 1971.10.27

證明材料(5)

關於香港搞大罷工問題,我未聽說廣州四處的林X等人曾用四處的名義向港辦發過這樣的電話:認為香港鬥爭中有兩條路線鬥爭,主張改組香港方面的領導,但記得鄭偉榮反映過四處的同志(是林X還是其他人,已記不起來)對鬥爭指揮部很有意見,提到有路線鬥爭的高度,當時港澳辦公室尚未提出要討論四處意見……領導問題,港辦未作出這類的決定和考慮。

記得為了進一步瞭解工會方面和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方面之間的意見,問題,曾派鄭偉榮去廣州請各方面的同志瞭解過,記得我(聽鄭瞭解了情況後的彙報時)提出要指揮部尊重和多聽工會方面的意見。

我沒有聽到工會方面的同志認為罷工準備不足的意見反映,港辦辦公會上也未討論過這樣的問題,港辦未對此作過什麼決定和考慮,但對具體案件(如海員罷工)提出擬辦意見時,考慮過(以下缺頁)

以上證明材料,對提綱提出的五個方面基本都做出回應,但有些事父親直言已經記不清楚。

證明材料的「提綱」多半是根據某些人的交代擬就,或者由造反派、專案組因應他們要調查的某些人事自行擬就。有時候,這些提綱本身就是一個陷阱,因為難免有些提綱本身就不符合事實,是為了整某人而搜集“罪證”,無中生有。有人提供提綱的時候已經身陷囹圄,甚至被逼供訊,言不由衷;有的人就像父親在10月24日日記中所說:“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心’,在審幹中,在內查外調時抱著一種令人痛恨的思想:‘先塗他(指被審查的幹部)一身屎再說’”,如果寫證明的人記性不好,內心不堅定,或者為人不厚道,和別人平時有矛盾,現在藉機整人……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導致所寫證明不符歷史事實,又或者寫成誣陷、栽贓的黑材料。像父親這樣直言“不記得”已經不容易。

由此想到:不知有多少不實材料塞在中國億萬人的檔案裡?

    另外,就像《證明材料1》那樣,父親的資料裡不止一次提及姚登山。當年我也聽說過這位“紅色外交戰士”的事蹟,但那時候小,當然不明白他為什麼會“紅極一時”然後迅速隕落。這次索性補一下課。

我認為,說到“六七暴動”,就無法回避當年外交部之亂,1967年5月至8月這三個多月的時間裡,中國外交陷入困境,先後和蒙古、保加利亞、印度、緬甸、肯亞、捷克斯洛伐克、印尼、英國等國家發生嚴重的外交衝突。外交部的正常工作受到造反派的極大衝擊。

而說到當年外交部之亂,又難免提及姚登山的名字。以下是我為自己解疑查資料所得印象。

360百科對姚登山的介紹很簡單,他的經歷包括參加抗日戰爭、解放戰爭,1950年起歷任外交部駐丹麥、芬蘭使館一等秘書、參贊,外交部西歐司專員,駐錫蘭使館參贊,外交部總務司副司長、服務司副司長,駐印尼使館參贊等。1967年印尼排華時,他是駐印尼使館臨時代辦,負責領導抗暴鬥爭,4月22日被驅逐回國。

    360百科沒有說的是,4月30日到達北京後,姚登山獲得國家領導人接見,卻很快捲入打倒外交部長陳毅的鬥爭。他的“巔峰”應是1967年8月。在中央文革小組插手以及關峰、戚本禹幾次講話特別是王力著名的“王八七”[6]講話鼓動下,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核心組接管了外交部,決定姚登山等人組成臨時業務領導小組,取代中共外交部黨委。當時還有大字報“要求”和“強烈擁護”姚登山當外交部代理部長。8月19日至22日,聯絡站控制的外交部業務監督小組全權負責外交部業務,中央失去對外交部業務的控制權。8月22日就發生了火燒駐京英國代辦處的外交事件。

周恩來、江青、姚登山、毛澤東、林彪合影

(圖二:國家領導人接見姚登山。網路老照片。)

當時全國上下從南到北都在奪權,外交部的造反派奪權後影響迅速擴散到境外,他們以外交部的名義向駐外機構發指示,命令大使掃院子、打掃廁所,炊事員主持會談,向駐在國提出種種荒唐要求等等。事涉外交,中央很快把權“奪”回來,據說毛澤東對“王八七講話”“極為反感”,王關戚先後失勢,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解散。11月,外交部幾個造反派組織籌備“聯合執政”,喊出“徹底批判姚登山”的口號。

1971年姚登山被當作五一六分子逮捕,關在秦城監獄,1980年獲釋。據說他的被捕和獲釋都未經司法程式。

在外交部黨組最後給他做結論的時候,他不承認反周恩來,不承認打倒陳毅,只承認不應擴散王關戚講話,不應支持外交部革命造反聯絡站查封外交部政治部,研究領導班子名單。他的自辯有無道理?是不是事實?聽其言,觀其行,看看歷史記錄應可判斷。

而由於姚登山成為“五一六”“替罪羊”以及發生火燒英代辦事件,整個“聯辦”後來成為清查五一六的重點,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羅貴波副部長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部長助理宦鄉也受到審查。港辦主要工作人員程法伋、姜海、劉佐業、冉隆勃長期被隔離審查。”

看來,這就是父親一再被要求寫有關證明材料的背景。有些人在領導、處理“六七暴動”期間也有“左”的表現,所以既是受害者,也曾為加害者啊。


[1] 限期照會: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馬繼森著《外交部文革紀實》披露:“48小時限時照會的想法最早也是周恩來向港辦示意的。”清查“五一六”的時候,專案小組不准提周提示限時照會這個情節——這個說法和吳荻舟的說法矛盾,不過我無法證實。

[2] 劉作業:在馬繼森上述著作中是“劉佐業”,當時任職外交部西歐司。

[3] “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討論方案的第二天、吳荻舟批這個條子的時候“中央還沒有批示回來”。他在幹校日記裡說沒有批准這一句,只通知下面接車。

[4] “我一直以為方案(總部署)是批准了”:按照前後文,應該是指71年寫證明文件的時候。當時有人在清理五一六等運動中交待,指方案未批,故吳荻舟有此回應。

[5] 吳荻舟在文稿《我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是左傾路線》提及此事:總理在“討論《反迫害鬥爭總部署》(鬥爭方案)會議的中途,指定我和群眾線的兩位幹部離席,就群眾線的工作單獨起草一個方案。”

[6] 王八七講話:指王力1967年8月7日對外交部系統造反派的講話,王力在講話中說:“‘打倒劉鄧陶’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喊?文化革命革了一年了,竟在外交部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令人深思。”王力還對造反派說:“我看你們現在權沒有掌握,有點權才有威風。”“那麼文明啊!這是幹革命!”他的講話後來被毛澤東批為“大毒草”,王關戚被當做“得意便猖狂”的“小爬蟲”處理。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父親吳荻舟寫於1968年3月18日一份萬餘字的交待材料,內容是1967年聯辦工作情況。寫這份交待材料的時候,他已經被停職半年,是第N次“交待”和“檢討”了。一方面這時候他對半年前發生的事仍然記憶猶新,另一方面他已經反復被要求回顧和交待(比如1967年9月28日、即8月5日被停職後被要求作出的“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回顧交代), 我認為這是一份全面而且參考價值很高的資料。

在交代材料中他回顧了5月26日港辦成立直至8月5日他離開,兩個多月內各種場合他提了什麼意見,出了什麼主意——他在交代材料中回答“造反派”的這些問題,五十年後的今天,成為瞭解當時情況的重要資料。

長達31頁的一份手稿,是有關六七暴動的內容。字跡已經很淡,左上角有妻子張佩華寫的字條,說明是在“聯辦”情況。

(圖一:1968年3月18日《交待材料》首頁)

港澳辦公室,5月26日成立,我8月5日離開,在那裡工作了兩個多月。我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不少錯誤。現在我把在工作期間,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出了些什麼主意,分做幾個方面交待如下,請同志們批判、幫助。

  這裡一定有遺漏,有記不確切的地方,我當繼續回憶、補充。

一.   我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

1.  在廖承志召開的幾次會(及羅、廖召開的會)上我提過:

    1現在工會提了四個條件,視鬥爭發展,可以考慮提,一定要提(一)不准蔣幫利用香港對我搞破壞。(二)不准英帝利用蔣幫、縱容蔣幫在香港搞兩個中國。

    2對22/5鬥爭,我說過先鋒隊伍(我機構的幹部)太突出、暴露,沒有群眾掩護,受了損失(後來在港澳辦公室與楊、朱等的座談會上,我又說了一次,22/5鬥爭是必要的,地點選擇有缺點,那裡不是鬧市,沒有群眾掩護,損失大了些)。

    3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五月初,我對敵人的瘋狂進攻、企圖限制我港澳同胞學習毛澤東思想、擴大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海外影響的陰謀認識不足,所以接到X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XX委的計劃,並由XX委抓總,X委配合。聽了朱、楊等的彙報,才認識到上述敵人的陰謀。)

    4聽了關於11/5(8/5?)膠花廠被捕群眾的堅決鬥爭,和湧現大批積極分子後,我才認識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教育了港澳同胞,港澳同胞階級覺悟的新形勢(擬辦上述鬥爭方案時,看到該廠積極分子那樣少,工會成員那樣少,對鬥爭勝利信心很不足),因此在會上我說:鬥爭(反迫害鬥爭)只要長期鬥下去,一定會勝利,我同意X委提出來的鬥爭方案,和對鬥爭的看法。

    2.14/6辦公室會上匯報港英遞解27名蔣幫分子出境時,我說過:1港英早就破獲了“火花電臺”的案子,為什麼選今天(12/6)來遞解這批蔣幫出境,我看有三個可能,(一)怕蔣幫乘我們反迫害鬥爭時搞事,壓一壓,(二)準備遞解我們的人員出境,想以此搞“平衡”,這是港英的一貫手法,(三)以遞解蔣幫分子出境來恫嚇我們的群眾,我們不要被它嚇倒。總之港英這樣做,說明它是怕。

    3.沙頭角事件後,有情況反映,港英調到沙頭角代替警察的尼泊爾兵中,有些說“中國好,毛主席幫助尼泊爾建設。”有些說“(雇傭)期滿了,不續,望早日回國”,士氣很低落。當時聽了,我說港英把尼泊爾兵調到前面來,是一陰謀,如果我們和尼泊爾兵打起來,致他們有死傷,就會影響我尼關係。我們要做尼泊爾兵的工作,要他們不要為英帝賣力。

    4.16/6會上反映港英示意各教會負責人,要做最壞準備,應付長期戒嚴。我聽了,說,敵人是怕我長期鬥爭的。

    5.26/6的辦公會上我聽了有些灰色單位突出來,做法不對頭時,我說不要單獨行動,要隨大流,能做到這樣,才不會暴露。

    6.28/6的辦公室會上,我提辦公室要統一思想,(一)要建立長期鬥爭思想,(二)要沉得住氣,(三)要敢於戰鬥,還要善於戰鬥,(四)要敢於抓政策、方針。(當時我感到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記得有一天爭論的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7.30/6辦公室會上我提:(一)辦公室會要改進,天天開大會,沒有必要,也無法深入研究問題。要建立核心小會,就重大鬥爭問題做深入討論和檢查鬥爭政策,有了初步意見後,再開大會。(二)大會的時間要短,彙報急而重大情況,通過方案等,(三)加強各組的會,務虛,討論本組業務等。

    在這次會上我還提醒說,我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前方才有幫助。

    8.1/7辦公室會上我聽了陳XX及葉XX的彙報及情況分析(1,英警退出多,加入少,2,港英對華籍警察不信任,3,五個英國警官受聘後,不來等)後,我建議加強對華籍警察的工作,加強對華籍警察的民族思想宣傳、政策宣傳。(記得有一次提到澳門同胞中有許多是香港警察的親友,而且澳門的同志已決定通過他們做香港警察的工作,我表示很贊成這個決定。)

    同天會上,我還提出:1為了長期打擊英財團,為了擴大打擊效果(擴大財團內部矛盾)要打痛它,要重點抓海運系統群眾(工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利用罷工時間,集中到工會學習毛著,使罷工長期堅持下去(指已罷工的九龍倉等機構)2研究一下,如何做吊頸嶺(調景嶺)蔣幫分子的分化瓦解工作(當時傳說港英要放他們出來破壞鬥爭,但,他們內部有矛盾。)

    9.8/7辦公室會上我建議新界漁、農民要動,此起彼伏,達到牽制敵人把力量(警察、軍隊)集中到市區去,使市區壓力減弱。敵人兵力不多,有許多控制薄弱的地方,可以展開活動,這樣才能使敵人疲於奔命。

    10.在一次辦公室會上,聽到敵人抓主要的,次要的不大管,我說,這正暴露了敵人虛弱,必須打破他們的陰謀,我們一面要加強主要方面(指罷工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活動,堅持鬥爭,一面也要加強次要方面(郊區、離島、及學生、群眾)活動,使敵人難於應付,擴大我們政治鬥爭的範圍,這樣對主要方面堅持鬥爭也有幫助。

    11.在一次會上,聽到一隊學生,自發搞了一次從中環到灣仔的飛行活動(在時報和工商日報門前集會示威),我說,這很好,是新的苗頭,要多鼓勵,是群眾發動深入的標誌(結果)。

    12.對下面這些具體問題,我提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1對港英強迫獄中同胞吞食像章、語錄等野蠻行為(其他什麼罪行也可以),我說可以通過公開打電話(用新華總社名義)要新華社搜集有關材料、寫報導的辦法,加以警告。(羅同意,做了。)

    2羅和我談到注意做好經濟開支的帳目,防止敵人在這方面做文章。我說是不是請指揮部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班子管好帳目。

    3銀都被封時,傳說敵人對內部情況很清楚,我提要注意有沒有內奸。指揮部利用被封的銀都搞反迫害展覽,我說這好,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4一次談到將來加提“外交代表”時,我說敵人最怕這一條,有這一條就夠了。

    13.10/7辦公室會上談到談判時機是否已到時,(當時有些傳說)我說,我看主和派氣焰是低了,主戰派的氣焰還未打下去,還未到。還要放手發動群眾,堅持鬥爭。

    這次會上陳XX分析了鬥爭形勢,認為敵人基本上還是維持原有“堅定而克制”的政策。我表示同意。認為“次官”來港,摸了一下,但,新的政策還沒有,戴麟趾回去與此有關。

    14.我和四處的同志研究群眾線鬥爭計劃時,(六月初)我提過以下意見,X線鬥爭要不暴露X線另有一套,另有一個指揮部,只能在鬥委會的規劃下進行,內部通過鬥委會發出號召,在這號召下起來鬥爭,才能掩護X線組織(計劃十萬人,分一千個組同時出動在各徒置區,大埔荃灣等地張貼標語等)。十萬人一起出動(同一個晚上)很容易使敵人發覺是有組織、有領導、有佈置的行動,萬一有人被跟蹤、被捕,追出組織來就不利了,是否分散,不要一齊行動。後來討論結果,綜合大家的意見寫成書面請示。

    15.四處同志反映一個情況,說有些統戰對象(中小廠家,據說平時和我們的關係比較好)向我們試探,罷不罷他們的工。我說,這次反迫害鬥爭是港九同胞一致對外的反英鬥爭,打擊的對象是港英和英資企業。但,這些中小廠的工人,也要反英,也要行動。要加強對小廠主們的工作,做好他們的思想教育,説服他們認識一起反英。為了壯大反英的政治聲勢,小廠搞些配合性的短期罷工,一兩天,三四天,不搞長期罷工,並先使他有思想準備,搞配合罷工時先告訴他們一聲。

    14、15——這兩條都寫報告請示總理,總理口頭(當面)答覆四處的同志,同意。

    16.九龍倉等海運系統罷工時,考慮到九龍倉存米不出倉會影響廣大同胞的生活,我提過鬥委會是否可以作出決定,為了照顧群眾生活,定期讓大米出倉。(建議指揮部寫進罷工計劃內)

    17.海員罷工時香港曾提到採用包其收入的方式組織散家駁艇參加海員罷工行列。因為考慮到他們不罷工,無法全部控制外輪的裝卸(我們能控制的船隻,只占外輪的百分之二十幾),罷工聲勢和影響海運不大。對此,我有矛盾,不搞,這些散家駁艇繼續起卸貨物影響罷工,搞,有點“收買”的味道,不但開支太大(3、4百隻,當時估計每月每只要3、4百元)而且政治影響不好。我傾向不搞,但,沒有在大會上說,記得只在群眾鬥爭組談過,好像和羅也談過。

    18.有一段時間,國內群眾配合鬥爭(支持)少了些,監督組同志提到這問題,我表示同意,說計劃中各大城市要舉行的群眾大會,是否安排一下。又一次,我說,計劃一下,從澳門到寶安沿邊界線的各市鎮,不斷搞一些支持香港鬥爭的群眾大會。

    19.對澳門的個別做法,我提過不同意的意見(如訂購500支鳥槍)。其次,我認為當前澳門的鬥爭,該集中力量督促澳葡執行取締蔣幫,落實清除蔣幫的條件。我很贊成當時群眾線清除蔣幫在教育界的力量和流毒。

    20.當港英阻止我副食品從文錦渡入口,或傳說香港機車不過來拖貨卡過境時,我提過發動群眾抗議,並歡迎我方的機車送過去。因為副食品被阻影響400萬同胞生活,這樣做,可以調動廣泛的反英情緒。

    港英向我提出要求額外供水時,我提過、並擬議過,是否由鬥委會作為照顧400萬同胞用水(當時水荒壓力很大),要求我照顧;我發表談話,接受鬥委會的要求,為了港九同胞用水,同意額外供水,但,不收水費,要群眾起來鬥爭,壓英1降低水費(現在的水費很高,群眾意見很大)2不准供美艦用水。因為,我當時覺得港英向我提出額外供水,是企圖把矛頭引向我們,不供,反動報紙會籍此對我造謠污蔑,如果無條件供,又益了港英。這樣做還可以捎帶打美。

    21.四處送到“漁民罷賣漁獲物給魚市場的計劃”時,我看了計劃中有“漁獲物由國內收購”,曾向有關部門瞭解,這樣做有困難,報告羅。羅看了計劃,告訴我這條不行,計劃轉給指揮部考慮,但告訴他們“漁獲物不能內銷”。

    22.在一次會上,我提對前一段鬥爭的看法。認為鬥爭是勝利的,十多年沒有搞過這樣大的政治鬥爭,一下能發動起來,已給敵人很大的打擊,在放人的高壓下,堅持下來,敵人許多措施都失敗了,“滅點打面”也失敗了。至今除煤氣外,其他不敢鎮壓,而煤氣不但沒有被壓下去,反而堅持鬥爭。為什麼不能在這個基礎上,搞出殠鬥爭,進行政治上的較量呢?

    23.27/6辦公室會上,談到700打甘蔗刀時,我說還是要搞文鬥,同意羅的意見可以搞點破壞生產設備,達到強制罷工,如截斷電源使機器故障等。談到廣州革命群眾提軍管會的意見時,我同意郭XX的意見。外交部的同志下去,按大聯合的精神,多談些大道理。(促成大聯合)

25[1].羅等從廣州回來後,和廖、羅一起聽了鄭彙報X線情況,(包括對指揮部有許多意見),我提過,指揮部決定鬥爭計劃時,要多注意X線群眾的思想情況,和意見。

26.看到報紙公佈四個“鋤奸”對象的罪行和照片,我說這樣便除不了了。

二.   我給錢XX[2]打過些什麼電話?

12/6決定加速反映情況後,幾乎每天我都和錢XX通電話,但,只是反映鬥爭情況。七月上旬(或中旬,羅去廣州前不久)辦公會議上才決定由我負責全面向錢XX同志聯繫,包括每天的鬥爭情況,電話請示等。過去後一部分是羅自己打的。除每日鬥爭的一般情況,天天反映,有時,一天三兩次反映外,記得打過以下這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1.電話請示及錢傳達批示等

    1罷市。外貿部先接到“停供四天”,告訴了我,晚上我們辦公室也接到了,我馬上向錢反映,也向羅反映。

    2出殯改期。此案作為重大鬥爭部署,報告總理批准。後接指揮部決定延期並改變做法。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這事辦公室起草計劃時,未徵求指揮部意見,有缺點。其過程是這樣:當我看到港英對死難烈士的屍體要採取措施時,我想到澳門鬥爭時,死難者出殯,激發群眾鬥爭情緒,造成對澳葡很大的壓力。所以在組裡提出談了一下,請示羅,羅同意作為一個重點鬥爭(認為是一個政治較量),提出一個計劃,報告批准後發給指揮部的。這缺點,我應負主要責任。)

   3海員罷工。指揮部具體計劃報來時,我考慮到我(們)能控制的(有把握罷工的)進出口外輪只占百分之二十幾,怕罷下去聲勢不大,或有困難,向羅提議是否先罷兩個月,看形勢發展再延續,比較主動。羅同意,並將意見請錢XX同志報告總理。原案總理已批准。

4關於廣州兩派革命群眾同時開支持大會(有一次其中一個大會宣佈支持鬥爭委員會成立)發新聞稿的請示。兩次稿送到宦[3]X處,宦不能定。記得有一次宦和我商量,提兩個大會新聞都不發,報總理批准同意。一次總理批“既舉行了,不報導,會暴露我們的矛盾,還是照發。”(記得只把支委會成立改掉。)

    5轉報廣州四處軍管會聯絡員(李XX)向總理報告按7/6四處業務管理方案選派的軍代表人選已定。

    6根據7/6方案,港澳組討論了組內分工,我向錢報了分工的決定後,請示上面誰負責。後錢覆,總理指示成立三人小組管。我知道弄錯了,帶回組裡研究後,我又向錢通電話,將組裡的意見“鬥爭向羅彙報,平時業務向廖請示”告訴錢,請他再請示總理。記得我向錢說完意見時,錢說三思而行,好。後來錢覆,就這樣分。

    過了兩三天,我把總理的指示告訴廖承志,廖頗懷疑,說他已靠邊了[4],問總理什麼時候說的,我說前兩三天。他沒有再說什麼了。

    7錢來電話要我告訴羅:總理關於軍事方面的指示,我照轉了。

    8 23/7,轉報廣州來電話:“羅、梁關於指揮部請示六個重點機構遇到搜查時,應如何的決定”。

    9書面請示送出前,凡是急案子,都預先向錢打電話,使他心中有數,抓時間送總理批。這樣的電話有幾次。有時加點說明,如請示第二次撥款時,說明了一些情況(見後)。

一份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批判廖承志的“小報”。有毛澤東語和批判文章。錄

(圖二: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的批判廖承志的“小報”,資料來源:余汝信著《香港,1967》)

2.重要情況反映

為了讓錢XX同志及時掌握到重要的鬥爭情況,以便總理問起,好報告,這類電話比較多,記起來的有:

1每次鬥爭被捕、死、傷人數及累計數。

2每次審判、判刑情況。

3關於敵人要封閉我重點單位的情報。

4薛平被捕、審訊、判刑(包括梁XX為此抗議、外交部支持梁的抗議聲明、新華社總社發表聲明及13/7北京新聞界到英代辦處抗議等。)

5槍支、手榴彈上岸情況。此事最早是交通部接到電報,告訴我後,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怕出事(當時正傳說敵人要搜查我重點機構,記得反動報還造謠說港英追查一個大木箱的下落,影射我有武器運進香港)。隔不久,指揮部也報了,槍支數比交通部報告的多,並具體說新華社、招商局等各有多少,還有一挺機關槍,我又向錢報了一次。羅決定通知前方,要馬上撤出來。我接到已撤出來時(27/7)我又報了一次。

吳荻舟交代材料P16手稿,寫明六七暴動中有人把商船護航的槍支運到香港(上岸)準備和港英對峙以及他是如何處理。

(圖三:《三一八交待》中有關槍支上岸的內容。對於當年到底有沒有槍支被拿上岸,至今有不同意見。若看這個記錄,結論是明顯的。)

(關於槍支〔船上護航武裝〕上岸事,交通部反映最早,而且很重視,繼指揮部報告之後,廣州航運部門軍管代表和該部門保衛科科長(由交通部一女同志陪同來辦公室)又反映一次——這次我沒有向錢反映,下同。)

(關於既拿上岸的槍收不收的問題,據交通部同志反映部裡討論過,並正式通知我,考慮到來回搬怕出事,決定不收回了。當時辦公室已通知撤出來,我怕引起混亂,沒有把交通部的意見通知下去。撤出後,我告訴了交通部。)

6我銀行營業情況。(不只一次)

7我對港貿易,及保證供應鬥委會組織專門車隊等。

8敵人對我主要幹部(王、崔)突擊檢查,及楊、朱等自京回港遭港英留難情況。

9沙頭角鬥爭,敵我死傷人數,鬥爭情況及一百多人避入寶安的情況。

10有關部門反映我和平書店經理攜帶一份名單被竊情況。因怕引起連鎖反應,向錢、向羅反映外,還由辦公室請指揮部查告原委。

11罷工、罷市(規模、情緒、敵人對此的重大措施等)情況。

12紅校(培僑、香島等)師生被捕情況。

13上層統戰人士動態,港英對他們威脅等情況。

3.與錢通話,有沒有提過個人意見?

1記得撤回“限時放人”的報告時,我說完羅(剛從廣州回來)要重新考慮的意見後,錢和我談起現在有無條件時,我說沒有,錢說是呀,達不到,提出去不好。(辦這案子時,我也贊成,不過當時大家也只是考慮到採取強硬的態度壓一壓它,沒有估計到條件的問題。所以羅一回來,我建議撤回。羅同意並在會上說已撤回,大家也沒有意見。)

2六月初,總理7/6召開會之前,有一次錢要我到他那裡,談起鬥爭的看法時,我說要長期鬥,長期鬥才能拖垮他,我們要邊打邊發動群眾,也要長鬥。

3第二次請示1000萬,書面送出前,我告訴錢時(27/7),我解釋了一下,說罷工工人不好去出糧(領工資),怕吊銷工作證(等於開除)所以估計每月要一千萬。

此外,記不起還提過什麼個人意見,有時閒談幾句是有的。

辦公室會上或羅決定的一些具體問題,有時,我覺得比較重要,告訴錢,有時疏忽,也有未告錢的。如羅同意説明下面解決一些配置爆炸物的技術問題。

三.   參加外單位來開的哪些會,提過什麼意見?

1.交通部、外貿部、海員工會開了一次國內港口支持香港海員罷工的會,我、薛、董參加。我中途有事離開。會上我同意外輪如破壞罷工後來到我港口,“拒載不拒卸”,因為我覺得來的物資是我們建設上需要的,但不給貨(出口物資)載,是船主損失,“期租船(我們租來的外輪)一律不去港”。(當時談到有些船用油(原料)國內有困難,討論後也解決了。)“船的維修也不去港”等。

    2.交通部遠洋局、外貿部運輸局為了解決如我遠洋輪到英國港口遭到報復如何辦,開了一次會。我參加。我同意,發生這樣的事,堅決鬥,不行便把貨卸到其他國家的港口。記得我加了一句,一切損失由英國政府向貨主負責。(當時我想,貨是我賣給英國商人的,英國港口拒卸,把貨卸到其他港口,損失由英商向英國政府要,可以引起他們內部矛盾,有利香港鬥爭。)

3.廣州來電話問去港船隻張貼支持鬥爭標語問題。我提了意見,報告羅同意,船上可以張貼,但,不要上碼頭、街上去貼。

4.銀行來彙報過三次業務,一次在港澳組,一次在外交部(15號),還有一次在港澳辦公室。還打過一二次電話,問情況。

5.廣東海運部門軍代表和保衛科長,由交通部一位女同志陪來,談了以下幾件事:

1某烈士屍體處理問題,我把指揮部和羅的意見轉告他們,並請他們火化後保存好。代表說,不必馬上火化,可以繼續浸在XX醫學院解剖室藥水池裡。

2有些船沒有護航武裝問題。我向他們瞭解,知道護航武裝一向由交通部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決定後,我說,還是按過去辦。如交通部報告上去後,有關部門問到港澳辦公室,辦公室可以提供一些要加強護航的情況。

3關於槍的問題。他們談了香港同志要槍的情況,我插了些話。說到中央有指示,他們一定照辦,這次香港同志要槍,船上抽了X支槍,X枚手榴彈給香港同志時,我說,槍是香港同志為了自衛,決定要的。中央沒有指示,有,一定經過這裡轉,這裡沒有轉過這樣的指示。他們提到船上同志抽調一部分護航武器給香港同志,他們事先不知道時,我說,大概是船上的同志們聽到、看到港英殺害同胞很氣憤,岸上的同志為了自衛,要得又很急,出於同仇敵愾,未及請示就給了。

談到今後,我想到羅對“給武器問題”十分慎重,一直下不了決心,已拿上岸的還要撤下來。我說,護航武器是船上的自衛力量,船上同志支持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這很好,但,今後如果岸上再要,還是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後再給。記得我這裡還插了一段說明武器要好好管理的話。

他們還說到梁社長(應該是說梁副社長[5])參加三省(閩粵桂)航運會議時,決定經常要在深圳碰頭,還說他們天天有船來往港穗,聯繫很方便,鬥爭情況很清楚。還說還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談,我因為不瞭解,怕弄錯,要他們回廣州找梁社長等直接談,告訴過軍代表,他們在廣州。

他們還談到,這次抽了一部分武器給香港同胞後,有些船的護航力量薄弱了,這次想解決補充的問題。這問題,我沒有提什麼意見。

最後他們問我,如果有事,可否打長途電話?我說,如果事情很急,來不及通過交通部轉,可以打長途電話,否則,還是請交通部轉告我們。

這次談話,交通部同來的女同志可能有記錄。她的姓名都忘了,問問該部水上運輸局(?)幹線組苗同志,他是管港澳運轉的(該部電話分機064)。

6.招商局李副總經理來談過一次情況,也是由交通部的同志陪來。說了一些香港群眾鬥爭的情況,群眾的鬥爭情緒外,他具體地談了兩個很生動的例子。1該局一位職員反映,該職員有一位親戚自動組織了一隊人,參加遊行,被懷疑。2該局一位職員反映,他的鄰居是一個後備警察。告訴該職員,有一次他參加鎮壓,站隊時,警官徵求會照相的,他不願打中國同胞,馬上舉手答應“會”,就避免去鎮壓同胞了。他還說,把我的號碼記住,如果你們看到我鎮壓,你們就打我一拳,我就躺下,裝負傷,我不願打同胞。

我聽完覺得這些事例很值得注意,要李XX回去向領導反映。我還說,要注意、警惕,但要觀察,不要把自發參加反迫害鬥爭的群眾和敵人佈置進來搗亂、破壞的特務混起來(當時也有這樣的反映),還說,可見警察工作要做。

7朱XX告訴我,指揮部考慮過,當一切聯繫都被截斷時,使用船上的電臺。我向羅研究,我說船到港內,電臺是封起來的,招商局的船上電臺,一向是沒有封的,只是在港內不使用。但,我想緊急時,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羅興趣不大。我正擬向交通部瞭解時,原來他們已經接到報告,並已研究過正要來找我,我請他們來(電話裡沒有談,是說有事來談談,來了才知道是為此事)。

他們(來兩人)說梁XX(副社長)到廣州參加正在廣州開的三省(閩粵桂)航運會。提出三項要求,1每天要保留兩隻船(大的內河、或沿海走的輪船)在港應急,2必要時使用船上電臺,3三省船舶建立統一組織,由指揮部指揮(這條記不確切了)。還說,研究過,正寫報(告)請示。

我對13沒有提什麼意見,只問每天安排兩隻船在港,有困難嗎?他們說可以安排。對2我提了一些技術問題,比如為了避免麻煩是否可以把大船停在港外,派交通船聯絡,或接到緊急情況時,馬上起錨把船開到水線(海上邊界)外發報,以及密碼要保證安全等。

記得,他們還反映說要在深圳-香港間建立通話站(我不大懂,大概是短距離無線電電話之類)。

8與外貿部劉今生通過多次電話,多數是他打來,主要是反映外貿情況,有時我也把鬥爭情況(有關係到外貿的為主)告訴他。其中來過三次徵求意見的:1業務部門反映,港英放寬大米進口額(包括泰、緬、我等)問是否接受(即增加輸港大米額度),我說,這是敵人因受市民購存(當時市民普遍存糧,引起米市緊張),感到壓力很大。這與鬥爭雖有關係,但,又是出口業務,牽涉到今後我大米輸港配額。我請示羅,羅同意由外貿部請示。2華潤建議撤銷趙韋修和XXX(名忘,二人都是簽字登報支持港英鎮壓的新界士紳)作為我大米進口的代理商資格(即對他們停供大米)。問我意見,我說,這對鬥爭是支持,警告那些洋奴,我認為華潤的建議可以考慮。我把這意見請示羅,羅同意,還是請外貿部請示決定。3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

9關於罷市問題,外貿部要求開一個緊急會研究一下。由於罷市報告來得遲,業務部門感到措手不及,頗有為難,辦公室也是罷市前一天晚上接到,只用電話報告總理。

會上外貿部彙報了情況,說事前沒有佈置,各地輸出物質還是源源到達,深圳活豬已積壓一萬七千多頭,豬圈飼料都發生困難,等等。問“保證供應”政策是否已改。羅加以解釋,說明未改,還說辦公室知道也很遲等,加以解釋。

我在會上提,是否馬上通知各地,輸出物質,到達各站,就地停下,繼續向口上來,壓力太大,引起很大損失不好。

107/6晚和朱、楊、馬、劉、呂(軍管代表)談指揮部組織問題。談前我傳達了總理關於鬥爭中要注意長期工作的指示(是下午大會結束後,和四處的同志一起聽的):1這次鬥爭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上去。2在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四處同志提到機場、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3(我想到1965年祁X、李國霖、張振南在北京談過因為我工會海員不願去西貢等地,放棄了許多陣地,並作出決定我海員不要放棄走西貢、臺灣等線的船。我將此向總理報告並提出請示這次鬥爭是否也不要動?)在美國機構、船上的力量不要動。

我傳達後,還問四處同志有什麼補充。

談指揮部問題,我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中所提“兩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找他們談的(本應找羅等一起談,但,太晚,明晨他們又走了,所以我找他們兩方一起協商)。他們協商的過程中,我插了幾句:1談到指揮部的性質,權力等時,我說,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關,相當於臨時黨組,這次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統一領導這次鬥爭。重大問題經過民主集中,做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過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簡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用電話請示。2既然這樣,X委和四處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指揮部的決定就不要經過X委和四處核轉了,否則,周轉就慢了。3當然X委和四處還是要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規劃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這次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的勝利。

談到過去一段鬥爭,四處上下通氣很慢,四處同志說明關鍵在哪裡,並提出改進措施後,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了嗎?

朱說能。(有人等他,說完就走了)

最後,朱、馬、劉、呂都走了。(這時楊也回到自己的房間,只我和他一

起)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找他們來談談呢?

楊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X委加強掌握就行了。(實在也太夜了,已快一點,明天又要上飛機)

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告訴XXX和XX同志,請他們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

11在五月中,林、胡來彙報情況(廖召開會議那次)時,他們反映了一些情報(在港澳組),我提,今後也送一份給我們(外辦)。

四.和指揮部、四處打過電話、提過什麼意見?

1.我和指揮部沒有直接打過電話,提的意見都是辦公室會議上通過,或請示過羅後,作為辦公室的意見發。

2.和四處通過幾次電話:

1與軍管會聯絡員李XX通過兩次電話,兩次都是他打來。一次他告訴我廣東支委會組織計劃,報告送批後,發生了兩派革命群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作罷。另外一次是為了報告派到四處(按7/6方案)的軍代表名單。

224/7和林X通過一次電話:(一)瞭解海員罷工情況,(二)走越南的外輪能罷工的有多少(考慮如多,準備請示也罷它幾條,打擊美帝對越南侵略的軍運)。(三)大搜捕我有無損失(當時積極分子名單集中在工會,雖曾通知馬上處理,但,傳說戴麟趾回倫敦帶了五百個名單,擔心上述名單已落入敵人手中,大搜捕中受到損失)。

林說他明天就回穗,情況告訴鄭,我說好。

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批示告訴他們。

記得其他就沒有了。

五.和劉寧一的秘書打過兩次電話

這兩次電話,都是為了撥款支援鬥爭,要用全總的名義。第一次羅說,提方案時,未徵求過全總的意見,方案批准了,趕快打個電話告訴劉寧一一聲,並問問如何送支持電稿給他看。

第二次也是一樣的情況,撥款報告批下來,要發表了,才給他的秘書打電話。

兩次電話內容都差不多:我先告訴他為了支援鬥爭,已批准撥款一千萬(兩次兩千萬),要用全總的名義。我們擬了一個支援電稿,想送給劉XX看,如何送? 

兩次接話都是一位姓段的秘書。他回答都說報告劉(有一次說劉在醫院)。約隔一會,回話,說,劉同意,支持電他不看了。

第二次回話時(記得是沙頭角事件後,劉參加在老外辦開會討論進一步鬥爭方案之後)段說,劉要他轉達,他對過去鬥爭情況不瞭解,要一份各階段提出的口號,請兩三天送給他。

我接完電話後,便告訴秘書組,記得我還說索性弄一份比較完整的,我們看了也忘了,搞一份資料,送給總理、陳總等領導同志,我們自己也留一份備案。

整理的過程,有一晚上,我問了一下,整理得怎麼樣了。記得段沒有來催過,是我想到就這樣問了一聲。

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8.3.18


[1] 原文沒有24

[2] 錢XX:周恩來秘書錢家棟。

[3] 宦:宦鄉,時任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司長。

[4] 廖靠邊了:指當時廖承志被造反派困在中南海內。

[5] 梁副社長:指梁上苑,根據他自己在《中共在香港》一書中所說,他是中國外交部派駐香港的第一個高級官員,任港澳工委常委,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968年被誣為台灣特務,在北京秦城監獄關了四年,1973年獲釋。後任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他在《中共在香港》中有一章專門講“反英抗暴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把這次事件稱為‘香港式文化大革命’是非常恰當的。”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4 談話記錄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4談話記錄

六七暴動期間,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中共幹部?北京有沒有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有沒有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就這些質疑,我陸續找到答案。

2012年我曾向當年鬥委會的領導人之一、已故原『新晚報』總編輯羅孚查證六七暴動最後搞到偏離中央、不可收拾,會不會是中央指示傳達不到香港?他是毫不猶豫、斬釘截鐵地回答我的:“沒可能傳達不到。”“當年因為擔心港英當局竊聽電話,北京都是往深圳打電話,我們每天派人上深圳接受指示。”因為事關重大,我特意兩次重複詢問並複述,得到他肯定的回答。

他承認“真假菠蘿”是他們的“創舉”,他說:“當時頭腦很熱,覺得澳門能成功,香港也能。自己是很積極去做的。”“現在看當然是錯的。”甘蔗刀是誰的主意?他沒有說,我不能揣測,不過根據《六七筆記》記錄,是以華潤總經理名義訂購的。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多方查找資料,查出這位總經理的名字:丁克堅——1960年12月至1971年12月在港任職。根據《金堯如回憶錄》151頁記載,丁克堅原屬廣東省公安廳,他6月10日自製炸彈放在北角電車軌上,比7月12日大埔鄉事委員會擺放的全港第一枚炸彈還早一個月。

一份華僑日報1967.6.24的剪報-報導邵氏百五人罷工

(圖一:1967年暴動當時的香港《華僑日報》。網絡老照片。)

羅孚的話,和前述那位當年在新華社負責傳遞消息的叔叔2016年告訴我的內容也是吻合的:“1967年之前,我已經調去新華社做秘書,兩個秘書,還有另一個人。其實就是傳遞消息。先在香港(新華社)背熟,有時候是彙報,有時候是請示。過了關,到深圳再複述。再由深圳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外辦的)鄧強、鄭偉榮。再反過來,在深圳辦事處(就設在深圳海關,和他們熟得很)背熟北京的指示,回到香港複述。這只是工委——中央的管道,還有其他管道,就不清楚了。當時有一件事記得很清楚,利銘澤[1] 找到新華社,說港英(戴麟趾)想和中央談談。本來這是一個可以解決危機的機會,但是北京傳回來的是‘不談’。沒幾天港英政府就大逮捕了。其實當時已經覺得一些做法不妥,但是自己還是要傳來傳去,不容置喙。覺得所傳內容有問題,又不得不傳,假裝不知道,怪怪的。不用上深圳的日子,我也會去遊行,去港督府抗議,去放真假菠蘿。這些都要怪奪權的造反派。”

我問他:“當時周恩來和鬥委會開會,頭頭腦腦都在場呀?”這位叔叔說:“周恩來是有和鬥委會開會,但是執行的不是周,別人也可以開會佈置,具體執行,甚至鬥委會都沒用,有些人只是掛個名,明知被利用。”

“周恩來是有和鬥委會開會,但是執行的不是周,別人也可以開會佈置,具體執行,甚至鬥委會都沒用”——這話令人心驚肉跳,也豁然開朗,叔叔是有政治警覺的人,卻沒有置喙的地位,這也是悲哀。

我在父親的資料裡多次看到歷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交匯,導致在人們沒有察覺的時候,歷史走向意想不到的方向。

我整理了一份1967年6月7日晚父親和廣東、香港來的幹部朱曼平[2]、楊松[3]、馬士榮、呂樹林、劉汝民等人的談話,就佐證了在六七暴動過程中組織指揮運作之不暢。第一次整理的時候,最後一頁缺失,經過在其他紙片之間留意尋找,三年後終於找到最後一頁,比起“大海撈針”還是幸運得多。

以下就是談話記錄全文:

這是吳荻舟1967年6月7日和有關人士談話的內容記錄,是吳荻舟本人字跡。

(圖二:1967年6月7日談話記錄首頁。)

六月七日晚和朱曼平、楊松、馬士榮、呂樹林、劉汝民等同志談話的內容(6月24日記錄)

原來的計劃是總理指示後再務一天虛,統一認識後大家再回去,可是當我知道大家飛機票都買了,也就只好臨走前談談。我趕寫了一個報告,送到錢家棟同志處,趕到民族飯店,已是十一點多鐘,找齊了人,談了約莫四十多分鐘,所談的內容,簡單歸納起來是:

一.傳達總理三點補充指示

大會結束後,我和四處的同志根據總理關於四處工作的指示另外擬了一個報告送給總理後,總理又單獨和四處的同志談了約半小時,除原則批准了四處那個報告外,還對「鬥爭」做了三點補充指示。

1.這次鬥爭還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用上去,三線的力量不要暴露出來,不要使用。

2.已經打進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不要動,比如飛機場已安上的點子,或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當時是四處同志提出來請示後,總理說)。

3.安在美國機構和船上的點子不要動(向總理報告美國現在在香港有二百多艘小船和二十多家經營這些船的公司,他們是來往香港和西貢[4]之間,過去有些船員拒絕去,都離船,失去了這些陣地。改雇了不屬我工會的船員。請示總理,如果現在還有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也不要動,總理同意),能去西貢的,還要隱蔽下去。

二.關於指揮部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商談的時間比較長,約莫四十分鐘,綜合起來有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指揮部的性質問題

2.指揮部與城工委、港澳工委的領導關係問題

3.指揮部的領導問題

4.上下線通氣問題

其中有不同意見的是第二個問題,有的說指揮部的決定,應由工委或城工委討論批准再上報請示,有的認為這樣行動就慢了。

我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所提關於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提出了以下意見:

1.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構,相當於臨時黨組。北京現在根據總理的指示建立的「港澳辦公室」只是一個辦事機構,參謀機構。這次香港的反迫害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的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是工委和城工委在協商的原則下,各派幹部(當然是主要幹部)參加這個組織,統一領導這次反迫害鬥爭。重大的決定,經過民主集中制,作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便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連報告也可以不寫,只要電話請示。

2.既然指揮部作出的鬥爭計劃,重大鬥爭措施……直接報中央請示,那麼,工委和城工委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他的決定就不要經過四處或工委核轉上級領導,否則,周轉就慢了。(朱說過去是這樣做)

(談到這裡,楊松同志問)那麼,工委和指揮部的關係怎樣呢?過去是每個問題都由工委常委討論決定的。

(馬士榮同志說)今後就不要送四處批准上報,我們堅決貫徹和執行指揮部的決定(當然經中央批准)。

(我說)當然工委、城工委還是應該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勝利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勝利。

(楊松同志說)如果這樣,指揮部那裡有一個辦事的班子呢?不過這個可以利用工委的。

(朱曼平同志說)過去許多決定,還要得到廣州(四處)同意才貫徹下去。時間很慢。

(馬士榮同志說)今後我們不要他們報了,指揮部做了決定,就直接報中央批准,批准後,就直接向下貫徹執行。

(朱曼平同志說)過去上下線通氣很慢,往往要兩三天,才通得下去。

(馬士榮同志說)我們決定派能夠通下線的幹部參加指揮部,這樣就可以解決,這樣就方便了。前一段的確有這樣的缺點,有些決定敵人知道還比下線知道早,行動就很匆忙。這次我們除工會,教育已派了人參加之外,還決定派海員方面的幹部去參加,有些不便直通的我們回去研究辦法解決。

(我說)這樣能解決問題嗎?

(朱曼平同志說)這樣解決問題了。

(談到加強指揮部時,我提意見)過去提五人小組,是不是工委方面請老梁也參加呢?

(這次會上沒有人提到誰為主的問題)

(談到這裡,給“算賬、結賬”打斷了)

........(朱走了)

(楊松同志有單獨對我說)這樣(指指揮部)做,我懷疑鬥爭領導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呢?

(楊說)不要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

(我說)那麼,你回去和老梁老祁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四處的同志已不在場)

(談話過程中還提到一些下線的反映,和根據上次的指示成立的“指揮部”,工委派祁參加,只是臨時的權宜做法)

吳荻舟67.6.24

父親在1967年9月28日一份“證明材料”裡再次提及這次談話:6月上旬,港澳工委、四處的同志聽了總理關於港澳同胞反迫害鬥爭的指示後,臨離開北京的那天晚上(6月7日),我找他們雙方(工委和四處)就建立指揮部的問題協商了一下。後來,我向港澳組的監督小組彙報時,未重視工委的楊松同志最後單獨和我談的幾句。當時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領導力量是弱了。”我問,“那麼是不是再提出來談談?”他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意見,只要工委加強掌握就行了。”最後,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和梁、祁研究一下,報個意見來。”(原話記不大清了,我寫的“紀要”已送鐘XX同志處),我以為事情就完了,工委後來也一直沒有報什麼意見來,可是矛盾倒越來越多了。可見我的政治敏感太差,對待問題又太粗枝大葉。當時沒有看出矛盾來,但同志們卻看到了。

談話記錄中有三點令我頗感意外:1.明明“計劃總理指示後再務一天虛,統一認識”,但是竟沒有按計劃辦事;2. 大家對“指揮部與城工委、港澳工委的領導關係問題”分歧相當大;3.經過父親協調,大家漸漸統一認識,卻又給“算賬、結賬”打斷了。如此不順暢,疏漏這樣多,也難怪父親憂心忡忡。平時架床疊屋的組織系統,在危機處理的時候凸顯混亂。

關於“架床疊屋”,在程翔寫作《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018)期間我們曾經通過電郵交換意見。下面選擇幾段說明一下。

一張表格引自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顯示吳荻舟和冉隆勃對聯辦表述的同異

(程翔《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P78表格。)

1.關於“聯辦”是不是“暴動的最高指揮機關”。

程翔:整個67暴動是如何組織、指揮、運作的?這是外界無法確切清晰瞭解的,這同中共素來強調的保密作風有關。吳荻舟的《67筆記》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些資料供人們研究。 其一,在吳荻舟的筆記中,經常出現“工委”、“城工委”這兩個組織,也經常 出現“四處”這個稱號,這就為我們瞭解和分析67暴動的組織機制提供了線索。其二 ,筆記明確記載一個稱為“聯辦”的機構的成立情況,這是整個暴動的最高指揮機關。其三,筆記本身多次提到暴動期間的組織協調問題, 足見這個組織不是一個高效率而運作暢順的組織。

我:(聯辦)不能說是指揮機關吧?計劃由工委或城工委提出,周恩來批准。我理解聯辦肯定不是決策的。聯辦是在中間上傳下達,幫周收集、綜合情況和把關,在職責範圍提意見。吳荻舟不是指揮,羅貴波有沒有指揮我沒有足夠資料。吳看到危險,向羅提出解決方法,羅基本都同意,他就執行了,這也不能說是指揮。外辦和外交部還有本身的業務,他們不是只做聯辦的事,都是兼顧的,幾個人互相走位,有時候出現了真空。如果說周親任聯辦主任,那聯辦就是指揮機關了,現在最高就是羅。周不直接和香港來人開會的時候就通過錢收集情況和下指示,有時候讓錢轉達給吳,吳轉達給羅而不是直接指示羅,這些可以說是架床疊屋,有時不暢通,但是也難以想像取消聯辦這一層,香港方面不可能直接聯絡周恩來或者錢家棟,香港甚至不直接打給吳,聯辦其中一個接電話的人是鄧強,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人。因為怕港英監聽,新華社每天派人到深圳給聯辦打電話彙報和接指示,這是當時的環境和固有的做法決定的。而六七暴動的亂,是由本身的性質決定的,誰領導、怎麼領導都不會有好結果。

2.關於港澳工作本身是不是架床疊屋:

程翔:本來,整個港澳工作本身就顯得架床疊屋。早在1959年“50天整風”時期就提出來了。吳荻舟在《50天整風記錄》有以下的記錄:中央外事小組、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外交部、僑委、廣東省委、港澳工委層層架構;統一 意志和獨立見解、理性思維和左傾狂熱、紅色和灰色種種矛盾;緊跟,容易犯忽左忽右、消滅 階級、大躍進、肅反、太紅太暴露等錯誤;自己發揮,容易犯“客觀上與中央對抗”的錯誤。 雖然領導們也從正面評價了香港工作,但是,風雨交加、雷聲隆隆……

我:這不是我父親說的,是我看了許多資料後總結的,如果你認同,可以引用,也可以用你自己的話說。但一定不是“吳荻舟有以下記錄”。

3.暴動期間一些大事件是“荒謬的誤會”還是“擺烏龍”還是“陰謀”?

程翔:由於這些組織架構、指揮運作的問題,在暴動期間很多對全域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其出臺的過程其實是充滿難以理解的“荒謬的誤會”,一些重大的決定原來都是因為整個指揮體系出現問題而造成的難以置信的“擺烏龍”事件。

我:有沒有別的形容詞?文革中的亂,在香港的人是想像不出來的,不是烏龍那麼簡單。假設有人有陰謀,有意瞞天過海自己搞什麼名堂,造反奪權,拉山頭,那都不是“烏龍”可以解釋的。不過我沒有更多的資料研究別人是不是陰謀。

4.吳荻舟資料的可靠性:

程翔:(吳荻舟和冉隆勃)兩人的記載差別相當大。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筆者無法解釋。

我:最難解釋的是組成單位和人員以及下設機構。會不會聯辦港辦不是一回事?冉是不是親歷的[5]?吳是當事人,他的說法比如自己是群眾組組長,有六七筆記、三一八交待材料和從化採訪互相佐證,特別是三一八交待材料,沒有亂寫的可能,如果亂寫,審查結束給他做的結論不會是“歷史沒有問題 ”。他的話是可信的。

5.前線指揮部同他們原先省級領導系統的關係:

程翔:即使當前線兩個基層單位組成“聯合指揮部”,那麼共建而成的這個新組織,他們跟各自的上級是什麼關係,聯合指揮部做了決策之後,要不要經由原先彙報途徑, 即廣東省委一級再轉報中央呢?吳荻舟提出他們可以繞過原有途徑“直接報中央”的建議,實際是架空了同廣東省的原領導體系(過去香港的事務要報廣東省委宣傳部四處及組織部四處),這樣必然導致兩個“四處”的不滿,加深指揮部跟各自的上級產生矛盾和阻力。吳荻舟筆記中記載了曾經有人告了指揮部一狀(6月21日),雖然具體內容我們無從知曉,但相信就是同它顛覆了原先彙報途徑,產生了矛盾有關。

我:吳荻舟也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所提關於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提出意見讓大家討論的。總理還同意連報告也可以不寫,只要電話請示。這是他對總部署的理解,試圖解決上傳下達慢的爭論問題(從會議記錄看上去大家也同意,當然,會上表態同意不等於執行起來沒有意見)。

6.中央“聯辦”的作用:

程翔:到了中央一級,仍然出現兩個彙報系統,一個是吳荻舟所描述的、由吳荻舟經錢家棟到周恩來,另一個是冉隆勃所描述的、由宦鄉經羅貴波到周恩來。雖然最終都是到周恩來,但有些訊息在傳達過程中就有所不同,例如周恩來是否已經批准了鬥爭方案等,吳荻舟就完全在狀況外[6]。另外吳荻舟建議“聯辦”作為一個參謀機構,既不是決策機構,也不承擔前線的具體指揮任務,那麼這個機構的具體作用在哪?是否有點架床疊屋呢?它是有利於或者不利於訊息的溝通和指揮的暢順呢?這些都無法確定。

這些結構上的問題,在正常情況下當中央還能夠掌握強大的管控力時,矛盾就比 較容易克服,但一旦中央的管控能力有所削弱時,例如文革期間主管港澳工作的陳毅 、廖承志都不約而同的靠邊站,問題就會出現(例如誰都可以自作主張)乃至出現擅自提出私運武器的問題。

我:(關於兩個匯報系統)一個可能,港辦、聯辦是同一個組織,冉只是略去了群眾組到羅貴波這條線或者不知道這條線;另一個可能,這是兩個組織。在平時,香港都要通過四處再聯繫外辦。例如吳在香港工作的時候,一次出了事他先上廣州向四處解釋,四處再陪他去北京解釋。省去要四處批准而是直接報外辦報周恩來,可以理解為“戰時”措施。(失控)部分是由於系統問題,但是更主要是文革時期無政府主義、極左的影響下有人個人膨脹吧。

以上我的回應是多年反復研讀父親的遺文而得到的一些印象,不是學術性、更不是權威性的意見,有些意見程翔採納了,有些他有不同看法,是可以理解的。

令人唏噓的是,1967年6月和上述各人談話以及6月24日寫報告的時候,父親還在他的崗位上努力工作,1967年9月28日寫證明材料的時候,他已經因為多次不同意外辦和外交部“造反派”的極左行為而被停職。一支健筆,從此只能寫“證明材料”、“交代材料”或者“檢討書”。

從1967年8月起,父親開始長達十餘年的被審查。年富力強,經驗豐富,工作生涯卻戛然而止。


[1]利銘澤(1905-1983):香港社會活動家,除繼承和發展家族生意外,先後任市政局議員、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副主席、香港大學校董及校務委員會委員、中華總商會名譽理事、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香港代表等職,連同行政職務約90個。他還曾出席第四、五屆亞洲及遠東經濟會議,率領香港貿易代表團訪問西非各國。曾獲得英廷授予“O.B.E勳銜”、“C.B.E 勳銜”和“太平紳士”榮銜以及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授予榮譽博士銜。

[2] 朱曼平:由國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派駐香港,任職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

[3] 楊松:歷任香港工聯會主席,港澳工委委員和新華社香港分社秘書長。

[4] 指越南的西貢,當時美越正在戰爭狀態,香港是美軍補給的據點之一。

[5] 我這樣問的時候還沒注意到,根據馬繼森《外交部文革紀實》所說:冉隆勃是港辦主要工作人員之一,後因羅貴波被懷疑為五一六黑後台,長期被隔離審查。

[6] 程翔這裡指的是吳荻舟在一篇幹校日記裡說的情況:開完辦公會第二天,他還沒有看到總理批准「反迫害鬥爭總部署」的指示,姜海之流就利用他臨時離開處理另一個問題,未聽到總理最後意見,要他批發一個條子說「總部署已批准,馬上行動起來」。吳堅持總理還沒有批示,而且聯辦是羅貴波負責,他無權批那樣的條子而拒絕了(吳荻舟《幹校日記》1971年8月31日)。後面會再有篇幅引述幹校日記。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3六七筆記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3六七筆記

 前面講到,2017年一部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大量引用了父親吳荻舟的遺文,在香港校園、社區以及北美巡演幾百場次,適逢六七暴動五十周年,引起極大反響。其中輿論對遺文中的《六七筆記》[1]反響最大,評論最多。這本筆記也確實填補了若干“六七暴動”研究的空白,為研究這段歷史提供了豐富的原始資料。

《六七筆記》是2014年母親張佩華去世後,我在清理她的遺物時找到的。這是一個不及巴掌大的筆記本,已經沒有封面和封底。父親用這個本子專門記錄“港澳聯合辦公室”的工作,辦公會,香港來人的匯報,周恩來各個時期的指示,“敵我友”各方反應,形勢估計,各界工會人數、可動  員力量,鬥爭策略,內部爭論和總結等等。這些都是不可多得的原始資料,我命名其為《六七筆記》。

這是一個巴掌大的筆記本,沒有封面封底了,只有薄薄幾十頁。

六七筆記是吳荻舟遺留下來的工作筆記,是六七暴動的核心資料。

(圖一:《六七筆記》不及巴掌大。五十年過去,淡淡的墨痕透露出驚心動魄的歷史碎片,其內容震驚了香港市民。)

已經有許多人研究“六七暴動”,本節我只講從父親遺文中看到的幾個重點。

1.《六七筆記》覆蓋的時段

筆記可查日期從1967年4月20日至8月8日[2],有時候同一個日期有兩篇甚至三篇、四篇,估計是放在身邊,隨時做大事記,多數字小如芝麻綠豆但大多字跡清楚。有時候父親是隨手記在空白處,所以日期是跳躍的,比如7月10日的兩篇插在6月19日和21日之間,7月24日和7月27日的兩篇插在5月24日和6月6日之間,8月8日的一篇插在6月30日和7月7日之間等,有時候日期是補記的。

其中5月26日的筆記顯示,“聯辦:港澳辦公室今天成立”。據余汝信說,他一直查不到聯辦成立的準確日期,這本筆記填補了歷史空白。

在《六七筆記》中,父親使用過不同鋼筆、鉛筆或者紅色鉛筆,紅色圓珠筆,如今再看,既體會到他的匆忙,意外地,也有助分辨不同日期或者不同時間所記錄的內容,比如香港來北京開會的人提出要700打甘蔗刀,同一時間外貿部門報告說甘蔗刀已經付運,父親通知外貿部門把甘蔗刀截停在深圳,隨後,他留下不同顏色的一筆記錄:“我暫止於深圳”,後人看到這不同顏色的一筆,更為那千鈞一髮的時刻不寒而慄。

吳荻舟的六七筆記記載,有人要求供應700打甘蔗刀,吳荻舟攔截之後記了一筆:“我暫止於深圳”。

六七暴動中香港有人要求國內提供甘蔗刀並已經運到深圳,被吳荻舟及時攔截在深圳。

(圖二:《六七筆記》不同顏色的一筆記錄:“我暫止於深圳”。香港專欄作家許禮平看到吳荻舟攔截700打甘蔗刀和槍支的資料後撰文指:“吳荻舟是香港的守護神、潤物無聲的高人”;記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也因此說吳荻舟是“香港的恩人”。)

2.“反迫害鬥爭”的組織指揮

根據《六七筆記》可知:這次“反迫害鬥爭”的組織指揮系統包括半公開的港澳工委(簡稱“工委”,在《六七筆記》中代號為“X委”)和秘密線的城市工作委員會(簡稱“城工委”,在《六七筆記》中代號為“XX委”)。各界群眾組織的“鬥委會”以及工委、城工委聯合組織的“指揮部”,通過廣東省委的“四處”以及5月26日根據周恩來指示由外交部和國務院外辦、中調部抽調人手成立“港澳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或“港辦”),直通周恩來,從上到下、從下到上頻繁地交換情報、請示和指示。在這個組織架構中,父親由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派到“聯合辦公室”擔任群眾鬥爭組組長,負責通過周恩來的外事秘書錢家棟向周恩來報告事態發展,再把周恩來和“聯辦”的指示傳給香港前線,所謂“上傳下達”,並起一些把關的作用(不過因為他屢屢抵制極左勢力武鬥升級的舉動,7月下旬被要求“交代”,至8月初被免職,隔離審查)。

當時中央和香港前線溝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面對面溝通,舉例來說,《六七筆記》5月24日(聯辦成立於5月26日)記錄了周恩來聽取工、城兩委匯報時的指示,有25條之多,還有當天對反迫害鬥爭方案的3條補充意見。從筆記可以看到,周恩來、反迫害鬥爭委員會正副主任和聯合辦公室人員是一起開會的,筆記裡有具體人名,報告、指示和記錄同步進行。又如6月30日、7月10日都有“辦公會”。

另一種溝通是每天電話溝通(有專人接聽電話),父親在《三一八交待》、《幹校日記》等資料中都提及每天通電話一事。一位當年負責在香港和深圳兩邊跑的新華社秘書告訴我,當時香港方面要請示或者匯報什麼,就由這位叔叔負責背熟有關內容、從香港過關到深圳打電話給聯合辦公室負責接電話的鄧強,然後他再背熟北京方面的指示,回到香港新華社複述。根据这位叔叔所说,这条线只是新华社的,其他还有什么線他就不清楚了。

他指出了一個要害問題。一向以來,香港各條線各單位之間都是互相保密的。“地下黨”的性質和歷史沿襲令香港工作的組織架構十分複雜。六七暴動顯示,越是架床疊屋越是決策兒戲,政出多門,紀律鬆散。這也是架床疊屋者始料不及的吧。整個六七暴動過程中因溝通問題險象頻仍,更何況高層還有派系、路線鬥爭。

3.“反迫害鬥爭”的目的

《六七筆記》提及“目的”或者“意義”的記錄前後有矛盾。比如:

5月24日記錄:“朱談到敵人(港英)的看法,和估(計)我不解放(香港),要搞世界革命時,總理‘那也不一定,中央下決心的問題’”,周恩來還說“士氣可鼓不可泄,要因勢利導”;

6月19日記錄:“對這次行動的意義和目的性還不理解”;

7月10日記錄:“我們這次鬥爭的目標:充分發動群眾,壯大進步力量,保障中國人民活學活用毛著,宣傳毛澤東宣傳的權利,形成浩浩蕩蕩的革命隊伍”;

7月24日記錄:“最終目的是經過鬥爭達到更有利於長期充分利用HK”。

父親後來回顧說:“5月初接到港澳工委和廣東省主管四處關於新蒲崗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我提了一個意見送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港澳工委配合。當時認為,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這個應該就是指廖承志5月12日交給周恩來的《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以及“總理在北京召集港澳工委負責人和四處負責人開會,明確指出‘不能在香港打仗,這是群眾鬥爭,政府不參與’。但‘文革風’吹下去,分寸便難掌握了”。

包括《六七筆記》,目前我看到提及“方案”的文獻內容還有:

5月初方案(吳荻舟《三一八交待》):吳荻舟草擬並送廖承志,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城工委抓總,港澳工委配合。

5月24日(吳荻舟《六七筆記》):周恩來聽取港澳工委和城工委匯報後提出25條意見,之後又補充:“總理對方案的補充意見:1、鬥爭為了長期工作創造更好的條件。2、在鬥爭中加強政策教育,毛澤東思想的學習,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3、士氣可鼓不可泄,要因勢利導。”

5月30日(余長庚[3]《周恩來遙控反英抗暴內幕》):周恩來在中南海西花廳他的會議室召開會議,討論外交部和港澳工委的方案,批評港澳工委提議“襲擊警察”、“殺幾個警察”、“殺一儆百”是“荒唐”。方案提出要通過三個回合的罷工,打垮港英,迫使英方接受中方的要求。周恩來質疑罷工計劃的可行性,擔心“搞不好,要搞出一個提前收回香港。”(即中央並不想提前收回香港。)

6月6日(吳荻舟《證明材料》):“1967年6月7日總理對香港反迫害鬥爭總部署作指示的第二天,即6月8日我的確批發過一個準備用電話打到深圳的便條。原寫的內容大意是朱XX、楊X二人即日返港,請派人去接,方案已經中央批准,請立即行動等。我看了那便條,說方案已經中央批准,我覺得中央還未有批示回來,我不能也無權批發這樣的便條,因此,我改了幾個字,但具體怎樣改,想不起來。”

6月30日(余長庚、吳荻舟回憶):周恩來召見港辦,提出原方案不切實際,要另擬新方案。外辦副主任之一、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劉寧一主持討論新方案,會後他歸納新方案為十六個字:香港癱瘓、九龍大亂、陳兵邊境、打破邊界。父親認為這個不是決定,不能傳達下去。

除了父親交給廖承志、廖承志交給周恩來的《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內容,沒有人看到過其他幾個“方案”的確切內容,不知道各個方案之間的關聯。周恩來幾次表示很不滿意的第二、第三方案,都沒有看到方案本身。唯一可以判斷的是:此方案非彼方案,而且一個更比一個激烈。

是否可以這樣判斷,這場暴動不是中央事先策劃的,過程中也一直在瞻前顧後和糾偏。

而關於六七暴動的目的,其實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通過父親確切的記錄,“當時認為,這次鬥爭目的是通過鬥爭,動員群眾、教育群眾、壯大隊伍粉碎敵人的迫害,以利長期充分利用香港,擴大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通過鬥爭擴大我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工潮初期,5月初,情況彙報到北京,從父親擬定“一個意見”交給廖承志、5月12日廖承志把《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提交到中央、到5月15日中央高層批復,通知香港方面執行,考慮的都還只是支援一個廠的鬥爭;

第二階段,之後的一兩個月裡,包括中央文革在內的各種勢力或插手或影響,各種審時度勢,最高層毛澤東和周恩來也一度有借機出動解放軍“提早解放香港”的想法,正如5月24日父親記錄:“朱談到敵人(港英)的看法,和估(計)我不解放(香港),要搞世界革命時,總理‘那也不一定,中央下決心的問題’”,周恩來還說“士氣可鼓不可泄,要因勢利導”;

第三階段,中央恢復和鞏固“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香港方針。因為毛澤東發令“香港還是那樣”。

這樣的“三部曲”表明,六七暴動這種模仿內地“文化大革命”的極左做法被中央和現實否定,香港工作還是要回到原點:“長期堅持,充分利用”。

在《六七筆記》裡可以看到當時收集的大量情報,包括當時香港面積以及人口的資料,美英在港經濟收益總計,香港工商各界群眾可動員人數等等。比如聯辦成立當天、5月26日的筆記顯示:“(有組織的)工人有10萬,總數是60萬,當中輕重工人43萬,店員10多萬。63個工會,會員10萬,海員4.5萬,工會會員2.3萬,政軍醫4千人,九龍巴士5千,香港巴士1千多,小汽車、大貨車6千人,電車1千7百,中電、香港3千,電話1千……”。此後筆記陸續記錄有軍隊、員警、輔警、特種防暴隊的人數;香港總面積、總人口、無產階級以致城市小資各階層人口;製造業、建築業等的就業人數;英美在港利益包括航運業、鐵路、航空、倉庫、公用事業、貿易、金融,純利多少;香港貿易額——入港、出港;美軍利用香港的情況;第二次高潮動員的力量,農村較有基礎的力量;海運、交通等各界罷工人數統計等等,都有詳細資料。

如果中共中央發動和部署“收回香港”行動,會在行動開始後才收集這些基本情報嗎?

這些由香港左派機構提供的數據,事後被證明有“水分”,對中央決策可能造成誤導,正如紐約佩斯大學李榭熙教授看了《六七筆記》後指出的那樣:“吳荻舟記錄了1967年香港左派提供的可動員人數等資料,我懷疑他和他的線人可能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他們只要求數量有限的武器裝備,如何裝備成千上萬他們聲稱能控制的支持者?香港左派的期望和動員能力之間是脫節的。”

這也反證了這是一場倉促展開、目的模棱兩可、邊做邊想、漸次升級、破壞力極強的行動。

4.各種角色

在六七暴動中,各種角色、包括中共中央(具體來說是周恩來)、周恩來直接領導的外交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聯辦、港澳工委、城工委、基層群眾以及港英當局的角色,都可以從《六七筆記》裡找到端倪。

周恩來作為一國總理,這樣一場“反迫害鬥爭”,他必然要負責,所以我們看到“24/5總理聽會報(匯報)”;“7/6總理的指示(對方案)”;“28/6總理指示”等等。

但是《六七筆記》裡有很多細節,透露出周恩來很不滿意某些做法,認為是魯莽輕率、狂熱盲動、考慮不周。他強調要“有利,有理,有節”,對“全面捅出來”憂心忡忡。比如他問與會者:“如(英)不接受,你們如何辦?”“『把HK搞成紅彤彤的』形勢,你們考慮嗎?一切照國內做行嗎?”當有人提出“要堅持”,周恩來說:“你考慮到他會封銀行?你這話衝口而出。”“如果HK的命令還要聽的話,我們就要考慮做不做”,“佈置工作,就先得考慮後果。”“在人的統治下,總是『有利,有理,有節』。”周恩來還批評:“事先不多設想……”周恩來問了反迫害鬥委會的幾個正副主任之後說:“『全面捅出來了』,準備大搞,未先料前途,如何?應計算幾種可能,你們都只想到一個前途。”又如5月26日的筆記顯示,周恩來表明“既不和英打一仗,又不準備收回香港”。這種原汁原味的記錄,對瞭解和考證當年的情形十分有益。

在文革特定環境下,香港“長期堅持、充分利用”的方針受到嚴重干擾。組織上,原有的機制被打破,“中央文革派人來”,周恩來更一度被奪權,外交大權旁落於極左派手上;最登峰造極的幾天,還出了一個“臨時外交部長”姚登山。

關於中央文革有沒有插手六七暴動,一直眾說紛紜,找不到佐證。2017年年底,我在其他材料裡發現夾著的一頁筆記,記錄了14件要事:

6月12日

  1. 解放部長一級做決定的問題。
  2. 決定對遞解出境的方針。
  3. 解決加速反映情況問題。
  4. 解決加強宣傳問題。
  5. 解決國內群眾鬥爭配合問題。
  6. 情況全面向上反映(列印)。

7.省港大罷工“42周(年)”紀念問題。

9.(原文沒有8)澳門搞電臺問題。

10.派人下去。

11.中央文革派人來辦公室。

12.一千萬問題。

13.送殯問題。

14.發言人問題。

第11項簡短但清楚記錄了“中央文革派人來辦公室”。這頁筆記的尺寸、紙張樣式、紙張顏色、新舊程度,全部證明它是《六七筆記》散失的一頁,與《六七筆記》重新裝訂在一起,嚴絲合縫,顯示它本來就屬於這個筆記本,失而復得,趕得及收錄在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一書裡,也算是為這個問題增加了一點線索、一點佐證吧(關於這頁筆記的詳情和圖片可在本網站https://1967.hk.com寫作花絮中找到)。

中央文革派了誰來辦公室?做了什麼?除了與香港業務沒有太多關係的中央文革小組王力擬定一篇完全背離中央對港政策的《人民日報》社論和王力的“王八七”講話等間接干涉,是否還有其他更直接的干涉?香港左派有沒有人與“中央文革”以及內地“造反派”有更緊密的聯繫?研究如何理解和執行中央指示的會議有沒有會議記錄?為什麼實際行動與中央指示相差甚遠?這些疑問在《六七筆記》裡都能找到線索,有待研究。

客觀地看,這次暴動的起因有偶然也有必然;中央的角色既主動又被動。中央對香港的方針時有動搖、內地極左派插手、本應最懂外交紀律的港澳工委頭腦發熱、群眾運動“一發難收”的特性等,多方面合力造成“反迫害鬥爭”失控,直到毛澤東發令“香港還是那樣”,王力、關峰和戚本禹失勢,周恩來才可以明確指示和採取措施結束這場暴動。

6.六七暴動的思想根源

追本溯源,《六七筆記》提供了大量證明,雖然經過1959年6-9月50天整風,中央三令五申,對港政策和內地不能一樣:“對敵、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設想雖不想解放香港,但要蠶食香港,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香港”;“領導核心比過去暴露了,這是危險的”;有“兩條路線”,“自以為是,經驗主義”,“小資狂熱”,“思想本質是右的”,“必須從脫離中央方針上回來”(詳細情況請參考《蘆蕩小舟》第五章11-13節 整風記錄),但是香港左派隨時準備‘解放香港’的情緒只是暫時隱忍,“文革”風一吹,極左思潮就再次表現出來。比如《六七筆記》記錄了馬士榮“要堅持”,周恩來說:“你考慮到他會封銀行?你這話衝口而出。”“錯了就要改”。又比如:周恩來向與會的反迫害委員會的幾個正副主任了解情況後說:“全面捅出來了”,“準備大搞,未先料前途,如何?應計算幾種可能。你們都只想到一個前途。”“現在迫著中央上馬的太多。”“如果HK的命令還要聽的話,我們就要考慮做不做。”“佈置工作,就先得考慮後果”等等。

根據父親的回憶:“聯合辦公室有一股急躁情緒,領導怕右不敢抓,阻礙了貫徹總理關於‘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的指示。記得有一天爭論很激烈,幾乎吵起來。”

7.香港政府和群眾對六七暴動的反應

在《六七筆記》裡除了如前所述可以看到香港左派的盲動之外,還記錄了港英政府的態度、外國領事、工商界、警察和尼泊爾兵等政商各界對“反英抗暴”的反應,並可以看到商人、學生、一般市民的態度。顯示中央希望對於各方面情況全盤掌握全盤考慮。

其中有一段是當年港督戴麟趾的反應:

“6/6×國領事反應 戴①估不到香港問題立刻引起北京這樣重視,一向HK問題附屬廣東,澳門事件的解決是由廣東解決的,現在北京這樣重視,事情就很難辦了。②北京毛林占優,周是能左右政局的,現在摸不到周的態度,③社論是不是周的意見,無從知道,為此非常苦惱。④左派人士要發展毛澤東思想,究竟要發展到什麼程度,也無從而知,這點更是頭痛的事(據說戴這幾天非常苦悶)。”

“××國領事:如發展毛思(毛澤東思想),還是可以的,工商業仍可照常,要戴禁止美蔣活動,不接受美蔣一切要求,都是可以做得到的。戴最怕低頭之後,一切工商業都不准經營,等於中國大陸一樣,那又何必低頭,只有最後一戰,那是沒有辦法的。”

港英這種態度,反證了這次暴動的混亂、迷失,把香港置於多麼危險的境地。

商界反應如“罷市商人三種①誠心誠意,②半心半意,③3心2意”。

香港是個多元化的社會,中共和港英當局之間有默契,所以中共才能在香港建立起文化基礎、組織基礎和群眾基礎。六七暴動也有相當廣泛的群眾參與,比如“有一隊好像是學生的群眾,約一萬人,自動組織一個宣傳隊,由中國銀行到灣仔時報,工商做了一個飛行集會”等。

絕大多數香港左派幹部群眾參與六七暴動,都是出於對殖民統治的義憤和跟從左派機構的指示,期間卻被極左思潮蠱惑,做出極端的行動。非常遺憾的是,周恩來1967年底至1968年初在港澳工委內部宣佈結束“六七暴動”、以及文革結束後中央會議定性“六七暴動”是極左性質,兩次都以“保護群眾積極性”為由,沒有在香港左派群眾中肅清“左”的影響,左派群眾被“自生自滅”了,恐怕這也是為什麼至今仍有少數當年參與“六七暴動”的群眾堅持認為當年沒有做錯、仍在爭取“平反”的原因之一。

8.六七暴動的手段

透過《六七筆記》可以看到六七暴動使用了“文”和“武”兩種手段。“文”,比如貼大字報、遊行聲援、左派報紙發表輿論,在中銀大廈樓頂裝上高音喇叭廣播等。到了7月,鬥爭升級為“武鬥”,有人向內地要甘蔗刀用於遊行,有人假傳中央指示把招商局船上的武器拿上岸,最嚴重的是利用學校的實驗室製造炸藥,在全港到處放置“真假菠蘿”(共計放置1,167個真炸彈,8,074個假炸彈),製造沙頭角槍擊事件、邊境駐軍和民兵越界襲擊英警造成5名英警死亡等等。香港人提到“左仔”時的蔑視甚至仇視,大概就是始於這次暴動,始於這些暴力手段。

一頁文字材料,裡面記載了六七暴動中有人把槍支運送到香港的情況。

(圖三:這是吳荻舟文革受審查期間的“交待材料”其中一頁。記載了六七暴動期間槍支運港的情況。)

這樣造成的損失既有經濟上的、更有政治上的,既有一時的,也有長遠的,父親以及很多實事求是為香港做事的左派幹部群眾十幾二十年打造出來的局面一朝盡喪,在李後送給我母親的《百年屈辱史的終結》一書裡,我看到李後說:“經過這次事件,愛國力量受到很大的削弱。港九工會聯合會的會員人數從事件前的28萬,減少到18萬多人。《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商報》、《晶報》5家愛國報紙的發行量由原來佔全港中文報紙發行總量的1/3下降到1/10。原來在香港和東南亞享有聲譽的香港‘長城’、‘鳳凰’、‘新聯’三家愛國電影公司,也失去了市場,從此一蹶不振。”

[1] 六七筆記可以在https://1967.hk.com文獻檔案1960’找到全文。

[2] 吳荻舟8月5日被撤職接受審查,而早於7月26日已經開始要他交代問題,所以7月26日到8月8日之間以及之後發生的很多事,他已經無能為力,也沒有記載。

[3] 余長庚:是冉隆勃的筆名,冉原任職外交部西歐司,文革期間被批鬥,後出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西歐研究所研究員,1996年5月以余長庚為筆名在香港雜誌《九十年代》發表“周恩來遙控反英抗暴內幕”回憶文章。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1六七暴動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一九六七

六七暴動

  1967年初,父親吳荻舟在外國專家局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時“引火燒身”過關。4月,他所在的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內部開始批判陳毅,廖承志也早於1966年底在周恩來安排下住進中南海“隔離保護”。

1967年5月,香港爆發了“反迫害鬥爭”(不同陣營的人對此有不同稱謂,包括“六七暴動”、 “反英抗暴”、“左派暴動”等。“反迫害鬥爭”是父親遺文以及中共官方沿用的叫法)。記得那些日子父親忙得不可開交,常常幾天不著家。他在一份回憶文章中記述:“我每天晚上用電話把情況報告錢家棟(又作錢嘉東,周恩來兩個外事秘書之一),由他向總理匯報或請示。因為鬥爭很劇烈,我常在辦公室住,有時回家也很晚。”

在香港,年紀稍長的市民至今記得六七暴動,那是香港人一段不堪回首的集體回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最嚴重的騷亂,被形容為一場“腥風血雨”,“香港小文革”。當年負責鎮壓暴動的港英政府副布政司姬達(Jack Cater)在1999年接受記者訪問時,形容六七暴動是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而六七暴動帶給香港社會深遠影響,至今餘波未盡。

我不是歷史學者,不是任何專家,而且1967年時身在北京,年僅13歲,少不更事,不過父親留下大約10萬字“六七暴動”遺文,包括一本“六七筆記”,十幾份“談話記錄”、“交代材料”、“證明材料”、給廖承志和我母親張佩華的信以及十幾篇幹校日記,讓我可以了解一二,近年更集多方之力,對這些彌足珍貴的原始資料逐步深入研究。

遺文部分已经用於文革史專家余汝信的著作《香港,1967》(香港天地圖書出版社 2012),光波24電子平臺的《向左向右》(2013-2016),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2017),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1](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018)以及紀實文學《蘆蕩小舟》(連載中)等。其中《消失的檔案》在香港校園和社區以及北美巡演,在“六七暴動”五十周年的歷史時刻,引起極大反響。

本章嘗試為了解和完全不了解六七暴動的讀者整理概況,盡量詳細。

中共中央在1966年5月明令通知港澳工委,香港不搞文化大革命,可是時隔一年,文化大革命終於還是蔓延到香港。

1967年5月6日,頗具規模的香港人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工人不滿廠方新廠規,怠工抗議,部分怠工工人被廠方開除,廠方並拒絕談判,有工人在廠門口貼大字報,手持《毛主席語錄》聚集。港英政府出動警察鎮壓,引發社會騷動。

新蒲崗人造膠花廠規模頗大,工人在建築物和街道上和手持槍械盾牌的警方對峙。

1967年香港的新蒲崗發生工潮,警方介入鎮壓,與工人對峙。

(圖一:1967年香港六七暴動之始:“新蒲崗工潮”。網路老照片。)

5月12日,六天後,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廖承志向周恩來提交《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準備用輿論和群眾集會聲援被捕者及受傷者,由工會出面向港英當局提要求,新華社發新聞施加壓力——這些做法似曾相識,讓我想起父親在香港工作期間的一些往事(見第五章兩航起義期間發動群眾支援碼頭工人的例子)。

香港工人當年的生活很困苦,他們的遭遇無疑是值得同情的,他們也一直有反殖民主義的傳統。但是由於正值內地“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奪權”如火如荼,香港左派中長期存在的“左”傾思想無可避免受到鼓惑,一朝爆發,他們不再滿足於以前的做法,而是大膽越出中央劃定的“雷池”界線。從當時的標語口號文件措施等來看,至少一部分人意在藉機把英帝搞臭、讓英帝像澳門葡萄牙殖民政府那樣向左派低頭[2]

聲援活動沒有止於香港,5月15日中央批准了廖承志提交的鬥爭方案,15日至18日,

上百萬人在北京的英國代辦處門前示威,北京召開了“北京各界革命群眾憤怒聲討英國當局迫害我香港同胞暴行大會”,周恩來到會。

海報畫面主體是手持毛主席語錄的工農兵和紅衛兵。背景是各大報的版面,配以口號:七億中國人民誓作港九愛國同胞的強大後盾!

北京政府發動人民聲援香港工潮,各大報都發表社論,特別是人民日報6月3日的社論,呼籲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

(圖二:內地鋪天蓋地的鼓動宣傳對香港“六七暴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期間,5月26日,周恩來指示由外交部和外辦、中調部抽調人手成立“港澳聯合辦公室”(簡稱“聯辦”或“港辦”[3]),父親任群眾鬥爭組組長(目前知道還有監督組、秘書組),通過周恩來的外事秘書錢家棟隨時向周恩來報告事態發展。但是在文革特定環境下,當時外交部長陳毅和外辦副主任廖承志被奪權,周恩來也一度被奪權,外交大權旁落於極左派手上。中央對香港方針動搖,內地極左派,香港左派幹部、群眾,幾方面的合力造成“反英抗暴”失控,把“反英抗暴”推向“脫軌”,有人甚至說“要把香港打個稀巴爛”。

6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向英勇的港九愛國同胞致敬”;

6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香港左派大受鼓舞,以為北京在號召大幹一場,著手收回香港,鬥爭步步升級。[4]

7月26日,時隔短短兩個月,由於父親多次抵制極左的做法,他被要求“交代問題”,8月5日,被撤離“聯辦”,8月19日,被隔離審查。

8月23日,北京發生了火燒英國駐華代辦處這一建國以來最嚴重的外交事件。

後來毛澤東指示“香港還是那樣”,幾經反復,周恩來把港澳工委幹部召集到北京,用兩個月為他們冷卻頭腦,持續八個月的暴動在當年年底落幕,在翌年一月在內部會議正式宣告結束。

經過梳理父親留下的大量資料我才瞭解到,在這場暴動中,父親作為龐大機器裡的小齒輪,作為夾在中央核心和香港前線之間的技術官僚,如何竭力避免香港發生更多血腥殺戮。五十年後,有香港人稱他為“守護神”、“恩人”,我明白這不是他個人的舉措,很多重大的事不是他個人可以決定的,但是我相信在關鍵時刻,他對香港情況的了解、對中央政策的理解和個人品行起了關鍵作用。

這是一個巴掌大的筆記本,沒有封面封底了,只有薄薄幾十頁。

六七筆記是吳荻舟遺留下來的工作筆記,是六七暴動的核心資料。

(圖三:吳荻舟遺留下來的珍貴資料:六七筆記)

下面幾個事例,證明形勢曾如何“失控”以及父親如何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補救:

一、香港“反迫害鬥爭指揮部”要搞大規模遊行,準備了一份200多人的骨幹名單。父親得知這個情況之後馬上通知他們銷毀名單,試圖阻止他們上街遊行。他認為這是很冒險的,長期堅持,就要保護這些骨幹,而不是暴露他們。

二、香港左派要求:“為了積極支持我們的抗暴鬥爭,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父親並收到外貿部門電話報告:“香港有人訂做700打甘蔗刀遊行的時候用”。父親馬上通知無論如何不能運出去,運到甚麼地方就停在甚麼地方。在那本工作筆記上“請速供應700打甘蔗刀”的記錄旁邊,父親注明:“我暫止於深圳”。

三、一批海運局護航用的槍枝運到香港,被拿上岸,並說還要更多。香港左派有人說是“中央有指示”,父親說中央沒有這樣的指示。他一方面向周恩來報告,一方面要他們停運,已運去的要撤回來。經查,這些槍是準備武裝幾個據點作為堡壘與港英政府對峙。

四、父親看到外交部一份報告,內容是限港英當局必須在48小時內把抓我們的人全部放出來,否則一切後果由港英當局負責。父親認為這樣的做法會令中央陷於被動,他打電話請周恩來的秘書錢家棟報告周恩來,把報告壓下來。

還記得1959年整風期間黃施明秘書長對港澳工委的批評嗎(見第五章香江歲月第11、12、13節)?1959年整風期間,中央曾批評港澳工委對敵人、對中間落後群眾和對黨外三方面均超過了中央給的方針範圍,1967年這個情形再次出現而且有過之無不及。

六七暴動由罷工及示威升級到使用香港人俗稱“真假菠蘿”的真假炸彈(共計放置1,167個真炸彈,8,074個假炸彈),暴動期間包括二百餘名警務人員在內八百多人受傷,51人死亡(包括香港警察、英軍、邊境警察和1名中國大陸民兵、左派工人、學生、無辜市民,還有一位電臺主持林彬和他的堂弟被放火燒死),1,936人被檢控,英國檔案資料還記錄了122幢建築物和164架車輛遭到破壞。人命傷亡和財物破壞都寫下香港歷史紀錄。炸彈浪潮等極左做法導致港英搜查工會及左派機構,左派學校以及左派報紙被封。

紐約佩斯大學李榭熙教授看了父親留下的六七工作筆記後認為:“香港左派錯誤地估計了冷戰期間的中英關係,完全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

他認為余汝信著《香港,1967》引用了很多很重要的中方文獻,如果他能諮詢已經公佈的有關這次騷亂的英美外交檔案和許多西方著作,他會更好地理解港督、警察局長和很多香港華人精英鎮壓暴亂的決心和防暴的能力。據他瞭解,當時,大多數的殖民地官員是二戰老兵,曾經在東南亞和日軍作戰,在歐洲和納粹作戰。幾個警察專員都有在塞浦路斯和馬來亞鎮壓共產黨叛亂分子的經驗。一些英籍華人、印度人和倨喀兵(Ghurkhas)[5]在二戰期間服務於英國軍隊,他們裝備精良,訓練有素。事實上,當時港英當局比英國的工黨政府態度更強硬。在等待來自倫敦和北京的外交信號之前已經採取了鎮壓香港左派的措施。

他還認為,“《六七筆記》是非常寶貴的。在高層會議上,中國領導人1967年5月已經決定暫停任何大規模的反英示威。周恩來做出這個指示的時候,香港左派領導和六七鬥委會幹部們都在場,不能說不知道中央的指示。除非我們能在北京和廣州查閱到中國的官方檔案,否則,我們不能夠肯定,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共產黨幹部。《香港,1967》引用了許多香港和內地報紙的社論,在1967年6月和7月下旬,這些言論還是很激烈的和具煽動性的。即使北京的決定能夠傳達到香港,香港左派領導人本身是否能夠保持理性並能夠控制年輕的追隨者?如果可以,7月和8月的暴力衝突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7月和8月的暴力衝突沒能避免。周恩來的指示是否有效地傳達給在廣州和香港的中共幹部?北京有沒有高估左派能夠動員打擊港英當局的人數?有沒有低估了英方留守香港的意志和美國對港英政府的外交支持?這些質疑,我從父親的遺文中陸續找到答案。

[1] 程翔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是唯一逐字逐句注釋《六七筆記》的書,如有興趣很值得一看。感謝他引用我的原話:“很多文獻已經公開發表,歡迎各位有心研究者使用,我樂見不同版本的注釋,樂見更多人加入研究。”他在書中指出:“吳荻舟深明中共對香港的方針政策,對香港工作中長期出現的‘左傾’錯誤深惡痛絕。他對文革派生出來的暴動有清晰的記載以及重要的反思。”

可惜余汝信寫《香港,1967》的時候,我還沒有發現《六七筆記》,否則他書中的分析或會有所不同。後來雖然把資料提供給他,他的書卻沒有機會再版。2017年,他曾向我提出“注釋六七筆記”的計劃:

  1. 出版事宜由香港特區中央政策組雷競旋博士與嶺南大學劉智鵬教授與牛津大學出版

社聯繫;

  1. 出版的是令尊的工作筆記注釋版(筆記的原件影印版和文字注釋版);
  2. 注釋工作由我做,你審核,署我們兩人的名字;
  3. 由你寫一個背景說明放在工作筆記之前;
  4. 劉智鵬教授寫一篇介紹文章;
  5. 我可再作一個1967年香港大事記,放在工作筆記之後。

我也同意了他的計劃,但是當他從其他渠道得知程翔在寫,遂通知我撤消計劃。沒機會看到不同版本注釋,我至今感到遺憾。

[2] 1978年初由廖承志主持召開的港澳工作會議所做《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指出:“‘反英抗暴鬥爭’中,實行‘反英第一’、‘收回香港第二’。在香港搞‘同盟罷工’、武鬥,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1997年港澳辦原黨組書記兼任李後的著作《回歸的歷程》代表中共對六七暴動作了一個總結:“群眾是英勇的,路線是錯誤的,損失是嚴重的。”

[3] 在原任職外交部的冉隆勃、馬繼森等人的著作中,提及為六七暴動成立的“外交部港澳辦公室”,和吳荻舟遺文中的“港辦”、“聯辦”一樣,負責人都是羅貴波,任務一樣,但是組成單位人員、領導體制等卻既有重疊也有不同,有撲朔迷離的感覺,不知到底有多少套班子。想要澄清有待原始檔案解封。

[4] 一般認為六七暴動分三個階段:5月為遊行示威階段;6月是罷工罷市罷課階段,之後一段是放置真假炸彈“恐怖主義”階段。

[5] 啹喀兵:啹喀兵最初是在十九世紀初受聘於東印度公司的僱傭兵,之後逐漸演變為英軍一支常備部隊。他們是尼泊爾裔,驍勇強悍候選者年齡介乎17至22歲,身高、體重、胸圍都有嚴格要求,並要通過身體檢查、體能測試和基本英語和數學測試等。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啹喀兵開始隨英軍駐守香港,直至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